唐德刚-夏志清论战录

GMbert

来自: GMbert(28) 管理员
2006-03-28 17: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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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主的采邑

    领主的采邑 (@#%#$^#$) 组长 2006-04-04 08:55:35

    死鬼长的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1:27:42

    还有呢,还没完

  • 领主的采邑

    领主的采邑 (@#%#$^#$) 组长 2006-04-04 11:33:26

    夏志清的《小说史》就鬼长的,还是巨贵,还是节本。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1:35:24

    我继续贴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1:38:39

    转、还击: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覆(唐德刚)

    (一)夏教授的「大字报」

      夏志清先生最近撰写了一篇两万言的长文,分别在台北的「联合报」、「传记文学」(见本刊第四十九卷第二期),和纽约的「世界日报」同时发表,对我作极其下流的谩駡和人身攻击。纽约的「世界日报」并以特大号标题:「评批唐德刚」,用两整版篇幅和售报最佳的周末,全文推出。把我弄得名扬四海。

      夏氏此文的体裁,简直与大陆上「文革」期间,红卫兵和无耻文人在「大字报」上,对「学术权威」、「白专路线」、「牛鬼蛇神」,所作的「上纲上线」的人身攻击,如出一辙。用尽下流字眼之外,还要「扣帽子」、「打棒子」,作政治性的栽诬!夏氏虽然自称是六五高龄,「一生没有跟所谓进步份子学习过进步」,其实,他已把「最进步的」红卫兵写「大字报」的一切手法,学得维妙维肖。可说是青出於蓝,白胜於红。

      且看他那一段自抬身价的「批夏的政治用意」,写得多麽巧妙!第一,把唐德刚先扣个红帽子;第二,对国府当局自抬身价,且看我夏某在「反共」阵营里的地位,不在「四大金刚」之下吧?第三,在中共现行统战政策之下,对「大陆官方」显示其「台湾关系」──他已被邀请过去「讲学开会」、「遍游名胜」一次了;第四,夏、胡(适)并列,重要可知!想不到,我在一篇论学的小文章里,提到他不过三数百字,竟给了这位极有心机的「名学者」,这麽大的「政治资本」!

      如果,我也像他一样的为人,用「油腔滑调」之笔,回敬一下,写一本十万字的「降落伞下传奇」(Jonathan Hsia’s Romance)来揭露夏氏的「眞面目」(且引夏氏原文),让读者笑破肚皮,岂不快哉?!老夏,我唐某纵不学无术,究为教育界中人,不忍为此,更不屑为此!文到手边,打住了。非不能也!

      至於他问我,在毛泽东有生之年,为什麽不写批毛文章?他这话说得多狠毒!我有八旬老娘在大陆,我敢批暴君之逆鳞?何况我在写「胡适杂忆」之前,几乎二十年未曾有中文写作发表。

      (二)自駡和自捧

      用下流话駡人已属下陈,夏氏还要「唱戏抱屁股」,自捧自。说他自己的着作,「内行一致好评」、「盛誉至今不衰」。又说他自己的学问「之深,之广」,非别人「所能想像」等等,可谓肉麻当有趣。

      就凭他这自吹自捧的西洋习惯,夏氏就逃不了我对他的批评:「用西方观点,治中国小说。」洋人宴客,总会自吹「我的菜如何如何之好」;中国人则反之,说,「今天的菜如何如何不好」。据说,从前有一位中国驻欧公使宴客,就为了说这句中国客套话,而险被洋餐馆老板告了一状。

      中、西观点之别大矣哉。我不敢妄评中西习俗之优劣,只论「夏志清用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这个事实,为黛玉喊点冤罢了。想不到,竟被以西洋观点作文学批评的夏教授对我贴了张两万言的「大字报」!这与那西洋餐厅老板用西洋观点控告那中国公使,不是一样吗?

      (三)疯气要改改

      我不但要以「谏友」的身份劝夏教授改改他「大字报」的文体,还要劝他把日常行为中的「疯气」稍加收敛。

      举个比较文明些的小例子:

      一次国府驻纽约的协调处邓权昌处长伉俪,邀我夫妇吃饭,其後又约我们参加庆祝「双十国庆」。我如期而往,一进正厅,在人潮汹涌之中,首先便碰到夏志清。他一见我,便大吼道:「唐德刚,你这个『共产党』到这儿来干麽?」

      夏氏之吼引得千人瞩目,我眞不知如何囘腔才好。王洞嫂觉得尴尬,就把他拉走。谁知他绕了个圈子囘来,又照前再来一遍。场面弄得更为难堪,使做主人的权昌兄嫂也下不了台。此事如从轻处说,夏氏是疯疯癫癫而已。如用他写「大字报」的语调来说,那他就是「丑表功」,扣别人帽子来赚政治资本!

      我当时忍气吞声,只觉得老夏像个疯子,以後避避他就是了。不幸,我二人在文化界的共同朋友太多,避不胜避。而每次相遇,他总要藉酒装疯,或用下流的言词,或绌人扬己,使对方囘骂亦不是,沉默亦不是。

      在无数次忍让之後,我仍然没有怀疑他的动机。今读其两万言「大字报」,我才大悟。夏志清并不简单,眞把他当成疯子,就太小看他了。但多少年来.我也曾感觉到他底行为有点不可解。因为夏先生的「疯」,是因人而异的。在哥大某些权威人士(当然是白人)之前,他总是驯如佳儿,静如处子,未见他「疯」过一次。对某些华裔朋友,他也只是背後嘀咕,当面绝少轻言妄动。

      在其他场合,他的动机可能也有欠纯正。因此,他才以小人之心度人,竟说我提「九尾龟」一书,意欲指他是个「嫖客」。此一联想,实是不打自招。

      (四)学问倒不妨谈谈

      夏先生当然也会说,这场笔战是我惹起的。诚然,我曾写过一篇小文章,引了他大着里的几句话,并附了三、五百字的评语。这是文化界常有的学术探讨,未牵涉到半丝政治或人身攻击。而他一下就来了两万字的谩骂,打棒子、扣帽子,那就越乎学术之常轨了。

      我那篇小文究竟说了些什麽,以致令他老羞成怒呢?为使未看过拙文的读者略知梗概,且让我自我简介一番。

      笔者今春写了篇「笔记」性的小文,叫做「海外读红楼」(见本刊第四十八卷第五期)。

      写「笔记」是中国的传统文体之一。出名的作品,如:沈括的「梦溪笔谈」,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和胡适的「藏晖室札记」等。这些笔记只是一些文人学者,平时信手记录的读书心得,和日常所见所闻不寻常的事事物物。「笔记」不是什麽板起面孔的论文,但它确也保存了极多的社会和学术史料,及着作人随时的感触和学术思想。文字於轻松之间,亦自有其严肃性,非信手涂鸦之作可比。

      拙文效颦的正是这一体裁,把近年来读到、听到、看到、想到有关「红学」的心得和见解,聊作笔记而已。不过旣读「红楼」於「海外」,对那位自称「销行十八载」,「内行专家一致推崇」、「盛誉至今不衰」的夏教授论「红」之作,不能不提一下。

      我重行翻阅了夏着「古典小说」原文,也翻阅了片片段段的译文-虽非他自译,却是他认可的译作,用他单名独姓发表的-夏文亦自有可取之处,我也认真地推崇了一番。但天下文章那有眞正的字字珠玑呢?我看到有不同意的地方,也就以读者身份略献刍尧。赞、评合计,亦不过三五百字。

      (五)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

      我看他那本书之後,最大的感触便是他以西洋观点,过份贬抑了中国古典小说的本土性。

      去年纽约市大亚洲学系曾和外界合办个小型的「文学讨论会」,邀请了几位几乎是清一色由台湾来美的中、青年作家,讨论过「本土性」问题。我们亚洲学系非主办单位,我旣不是大会主席,亦无权邀请主讲人选。加以那次会议又以「创作」为主,夏先生搞文学,述而不作,因此就沧海遗珠了。听说他为此对我颇有误会。

      夏先生是我所知道的文学教师中,最自尊自大的一位。只许他骂人,不容人批评他。他曾公开宣称,他的论述是「绝对碰不得的!」天下那有这种事情呢?可是,大家都知道夏先生的个性,也就不愿多事了。呜呼!这也是我们民族文化弱点之一吧。大家专讲好听的,怕得罪人。而洋批评家,又有谁愿意反驳崇洋之论呢?於是,「好评如潮」、「盛誉不衰」,夏子就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六)学术界姑息养奸的结果

      所以夏先生那种骄横的个性,和惟我独尊心态的养成,有学问、有见识的中国学者也大有责任。语云:「君子爱人以德,小人则以姑息。」姑息可以养奸。夏先生今日目无余子的个性,便是他的老友,包括我自己,「姑息养奸」的结果。从「爱人以德」的观点来看,也有对不起朋友的地方。

      笔者此次匆草「论红」笔记,对他只进聊聊数段的逆耳忠言,也是本於「爱人以德」之忠诚,综合多年来好些老友之共同意见,委婉箴规之。不意略踩尾巴,竟使他一跳八丈高,实非始料所及。

      夏先生咬牙切齿地说:「『中国古典小说』销行十八载,痛遭全面批判还是第一次。」又说:「但他(指德刚)自己却有本领略阅一章而贬低老友一生治学之成就!」夏先生却未想到,他自己轻率落笔,一篇「导论」便贬低了明、清两代,创作先贤六百年之成就。

      夏先生駡我「贬低老友」,未免太抬举我了。一本「销行十八载」、「盛誉不衰」,代表「老友一生治学之成就」的名着,怎能以我唐某三、五百字之问难,就弄得「痛遭全面批判」呢?如所言属实,那不是作者护短,就是击中要害;再不然,就是这名着的「盛誉」基础太薄弱了。

      夏氏怪我在他那「并非自译」的导论上徵引太短,并说:「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口味……」为何欣教授所误译。夏氏把「卑微」一词删去,改成下面一段:

      「但是卽使在欧洲,把写小说当成一种艺术,当然也是近代的发展,中国白话小说旣源出小市民的说唱文学,我们更不应指望它会迎合现代人高格调口味。」

      约十年前,刘绍唐先生要我自己翻译「胡适口述自传」。我因没空,央他转请别人代译。绍唐说:「别人把你的书译糟了,岂不可惜。」我一想此话有理,就自译了。

      笔者撰英文书,已出版者近百万言。已译的,多系自己动手。夏氏的英文着述份量少於拙作,几乎篇篇他译。不怕他人「译糟」了乎?我每以为异。今读夏先生的「大字报」,始恍然大悟:「他译」确胜於「自译」。盖「他译」者,必要时,原作者可用之为挡箭牌而抵赖之也。

      (七)崇洋自卑的心态

      不管夏先生如何抵赖,我所引他底金口玉言,什麽「一切非西洋传统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下,都微不足道。」「红楼梦」是否「非西洋传统小说」?白纸黑字,抵赖得了吗?我所引虽短,但这是「一以贯之」的夏「夫子之道」。翻译的人怎能代负责任?

      再者,夏某鄙视中国文化,捞过了界,简直到了荒谬的程度。且看下面一段:

      「但是话说囘头,中国传统的绘图、音乐、建筑,比起西洋传统来,差得太多了,简直没法子相比。」

      这是他在「大字报」中不必要的题外之言,一段他直觉地发自灵魂深处的插话。这句评语,如说在「五四」时代,纵出於胡适之口,也是值得原谅的。因为那是「西学东渐」的「启蒙」时代,也是国人自尊心最低,自卑感最重之时。但是处於七十年後的今日,各民族不同文化的底牌,在比较研究之下,大致都已明朗化。纵以西方最擅长的传统科技也不能这样说。夏氏对当前世界文明的比较研究的成果,一无所知,岂不可叹?

      夏氏最看不起中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即使故宫和天坛,他都说:「丢人死了」,不值一看──那都是「大陆官方」敦请他「遍游名胜」去参观的──他却觉得定陵的「地下宫」不错。理由:「它是石头造的,像欧洲建筑!」

      我曾一再和夏先生说:「文学史、艺术史不可与社会发展史分开来读!」他口头上表示赞同,可是偏习太深,终不肯改!他就不知道希腊、罗马都是地处多岩石的山区,因此其建筑多以石料为主。我汉族文化则发源於黄河中游。迟至二、三十年代,豫中、皖北一带农民,有些竟一辈子没见过一块大石头。而我国木结构建筑之精美,则可谓是举世无双!人类文明史上,论建筑的第一部书「营造法式」,并不是用欧洲文字写的!

      夏志清原籍苏州,苏州木结构的庭苑之美,是国际闻名的。夏氏自己寡闻,为什麽不请教一下他的乡前辈贝聿铭先生呢?关於书画、音乐,也可以问问周文中他们嘛。怎能以音哑、艺盲之嘴,乱駡祖先呢?

      (八)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

      在上节所引夏文,下面还有一句:「吾国三千年的文学传统,倒的确可以同欧洲传统较量一番。」这句话是他的违心之论。他是专搞小说的,传统文学的其他方面,他所知甚少。加以小说与传统文学,在旧文学史上关系原欠密切。胡适而後,才算是一小部份。他旣然把传统小说一竿打翻,其他方面他又不懂,还假惺惺地说,中国传统文学倒可与欧洲较量。掩耳盗铃之论是昭然若揭的。

      一次,夏氏读我赞赏柏杨译的「白话通监」的小文(见本刊第四十四卷第五期)之後,批评我把「通监」与英人格本的「罗马衰亡史」并列为「荒唐」。说:「司马光怎能与格本比?司马光差得太多了!」其实,夏某旣未读过「格本」,更不知什麽是司马光」,但他那直觉上的「崇洋自卑」的心态,即使他脱口而出。

      夏先生是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教中国文学的唯一教授。顾名思义,他应是「诗词歌赋、文言白话、小说戏曲」一把抓的大牌总教习。其实呢,他除掉搞小说之外,其他各科「胜任」亦难「愉快」。

      「姑隐其名」这句成语,在他那「大字报」里的用法就大有问题。如不才把成语用非其所,尚有可原;「盛誉不衰」的名牌文学教授露此马脚,就该打手心了。

      夏氏承认他「不写旧诗词」,其实他又那里能写一句文言呢?又那里知道新诗为何物呢?虽然,写旧诗词不过是传统文学中之余事;但不写旧诗词之另一含意,则显示其人不通最起码的四声音韵,那问题就严重了。名记者陆铿,有弟曰陆锵。不知陆氏昆仲之名,怎知古文学之「铿锵」?不知铿锵为何物,则文章西汉两司马,楚辞汉赋,唐诗宋词,七子八家,「咏菊诗」,「柳絮词」都成了「哑巴美人」,岂不可惜?

      忆笔者读高中时,很多同学都能试撰诗词,文言自更不在话下。此事敝同学阚家蓂女士(匹兹堡大学谢觉民教授之夫人)卽可作证。那时,我们的国文老师如对学生的诗词、古文作业,不能正其音韵,修其辞章,评其优劣,对不起,卷舖盖走路!

      中西学界本难互比。不写旧诗词也算不得天大缺陷。然不知天地之宽濶,为学未上层楼,却趾高气扬,目无余子,那就不应该了。

      (九)社会科学上的常识

      夏先生又嘲笑我,此次参加红学之会是走了周策纵教授的後门。这事要问老周,我不必代辩。

      至於他说:「德刚『详细玩摩』的还只是小脚、辫子这类旧社会象徵品……虽自称以『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来处理『红学』某些小问题,实在不足自傲的。这类『狎玩』式的研究,总带些民国前清遗老、遗少的味道。」这段评语泄漏了一大玄机──他底知识面太狭隘。他对当前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最起码的概念也没有!

      我曾否像他那样「自傲」过,不必费辞。

      治「红学」之道多矣哉,我所提出的只是「社会科学处理法则」这一种。

      当今社会学理论上,有所谓「微观处理」和「宏观处理」两种法则。

      「微观」者,见微知着,以社会上之小现象证社会科学理论上之大概念也。我在论「红」一文中提出的是「民族学」(Ethnology)上的一种「双重文化冲突」(bicultural conflict)的大概念,而欲以红楼梦中之小事物说明之。

      作家曹雪芹,旗人也;而他所处之社会则为汉文化之社会。因此,当他创作时便发生了「双重文化冲突」这难题。最显明的难题,便是他对诸美人之脚的处理。旗人是天足,汉人重小脚,如是则黛玉、宝钗,乃至晴雯、袭人之脚,究竟应为大?为小?曹氏实在无法处理而只好不了了之。

      文化冲突亦有古今之对立。辫子者,曹雪芹时代中国男子之发式也。故美男子贾宝玉亦有之。而辫子者,二十世纪之「猪尾巴」也,今人多恶之。故今之红楼评家多讳言之,红楼画家亦割去之。

      德刚作「笔记」写「时文」,夏氏评为「油腔滑调」。不才实有之,然拙文绝不下流、谩駡。微言大义之中,自有其治学上的严肃性。会看的看文章,不会看的看「油腔」!想不到这位自视如许之高的夏教授,竟只是位油腔读者!德刚所论者,社会科学上极严肃之理论问题也,而夏氏以「狎玩」视之,岂不令识者窃笑?

      (十)从宏观论「左翼作家」

      拙文亦兼及宏观。宏观者,以社会整体变化之洪流为着眼点,而观其个体随波逐流所发生之反应之法则是也──亦卽从「大处着眼」来「明察秋毫」。先提大概念,後谈小事物。

      我所提出的,为今日社会科学中比较时新的大概念:社会的进化为经济发展之结果;换言之,只有经济发展,才能推动社会进化!

      马克思则认为社会进化是阶级鬪争之结果;换言之,只有阶级鬪争,才能推动社会进化。

      笔者所取者,为两大社会经济学派中之前者,来解释过去三百年来我国白话小说发展这一「小事物」。细节已详「海外读红楼」,不再赘。小说作家之成长,与小说的内容格调之高低,几乎都得以经济发展这一洪流为依归。「形势比人强」,「整体强於个体」,「洪流强於细流」。所以社会经济之「形势、整体、洪流」足以限制「个人、个体、细流」之发展。而个人、个体、细流则不能独撼「岳家军」。

      此一拙见,是我个人作为一个治史者,读文学史的心得,亦卽「文学史不可与社会发展史分开来读」,这一贯主张的理论根据。

      「五四」以後,我国的所谓「左翼作家」亦服膺此「形势比人强」之社会学观念。不幸的是,他们为马克思「阶级鬪争说」所误导。以为小说之发展,听命於阶级斗争,小说内涵之优劣高下,亦为阶级鬪争升降浮沉之反映。如此一错六十年。直至文革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他们自己成为阶级鬪争之牺牲品,加以三十年来目睹毛泽东坚持阶级鬪争所带来的贫穷落後,於是恍然大悟,始有今日之所谓开放政策。

      (十一)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

      「五四」以降之右翼文人则不然。他们由於鄙薄左翼马克思之「阶级斗争论」,则连社会如何发展的基本科学概念亦一并摒弃之。因此,右翼文人一味以文论文,与社会科学乾脆「离婚」。认为我国文学改良之唯一途径,卽为摒弃传统之糟粕而改习西法。此一新论,胡适之先生实启其端。

      胡先生认为「红楼梦不是本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个plot」,就是根据纯西方文学批评学理,而以文论文的结果。这一说法,在当时是十分新颖的,虽然今日已早嫌过时。适之先生以次之若干作家与批评家,其学其识远不及胡师,亦均不愿以文学史之研究与社会科学挂钩而修订研究文学之新理论。以致在三、四十年代竟酿成中国文艺界为左翼独霸之局面。连大才盘盘的适之先生亦让位於鲁迅,其在创作界之影响被东去大江淘得乾乾净净。而三十年代「左联」诸公之下场,则只能於卅余年後阶级鬪争之牛棚中觅之,其惨尤不忍言。

      把七十年来文学旧史从头看,谁实为之,执令致之,痛定思痛,能不有所警惕?!

      夏志清先生幼年及青年兴趣几全为西洋读物与好莱坞电影,对「五四」前後之中国文学作品甚少接触,对上海租界以外的社会状况与事事物物亦不甚了了。中年治中国小说史於海外,始读二、三十年代之作品。竟以西洋观念,私评数家前後不成体系之小说而拼凑之。竟名之曰「中国现代小说『史』」!

      老年更不知七十年来中国文学与社会变迁之轨迹,及晚近社会科学发展之基本概念,只一味拾七十年前启蒙时代学人之牙慧,而变本加厉。殊不知该时代之「大师」,当时均不过二十余岁之留学青年,学业与思想俱欠成熟。放言高论,领袖风骚则有之,理论基础原甚薄弱。而夏氏以「六五高龄」竟视之为法宝,只知低贬鲁迅,摒弃马、列,而不知鲁迅、马、列为何物。加以其本人对中国文学起步太晚,一本其幼年「崇洋自鄙」之习性,大开倒车,以致治传统小说亦认为非具有「西洋传统」之作品卽不值一提。「不怪自家无见识,翻将丑语诋他人」。茫然不知「中国传统」为何物,他自已的「西洋传统」又为何物,信口雌黄,而误导後学。吾称夏君在中国文学批评上为「极右」,恭维之甚矣!

      「论红」拙文所提,只是以一历史学者旁观近年文学批评界之发展,谈其大势而已。只因夏志清教授近年着述最丰,声名最大,故偶及之。事实上,夏氏并不能代表极右,他只是陷入极右牢笼,而不能代表牢笼!「以一人而敌一国」之言,「老友」抬举之也。

      本来,中西典籍浩如烟海。博极群书,识中西之别,通古今之变,谈何容易?!

      (十二)也谈谈「块肉余生述」

      为浅释上述宏观法则,及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这一理论,笔者曾试举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大作家查理˙狄更司(Charles Dickens,1812-1870)为例。我说他「以一失学失业,『块肉余生』,瓮牖绳枢之子,却能以文笔高雅、天才横溢、其年初逾双十,便暴得大名,一生荣华富贵,至死方休!东西相较,何曹(雪芹)氏、吴(敬梓)氏命途之多舛,而狄氏则幸运若斯也?社会经济之发展,推动一般读者『高格调口味』,有以致之也。」我这段话,除了忙中笔误(赶稿自校本来最难)把「司」字写成「生」字以外,错在那里呢?我并说,今日台北之所以能培养「高格调口味」亦如十九世纪英国之伦敦,「经济发展」使然也。

      狄氏幼年失学失业,十二岁入工厂作童工,贫困不堪。我掉了一句文,说他是「瓮牖绳枢之子」,并未掉错。「块肉余生述」一书,一般人认为是作者自伤自况,亦如胡适说「红楼梦」是曹沾自传。小说主角是孤儿,狄某不是,但以孤儿自伤。狄氏「暴得大名」之年龄早於胡适,其後跻身伦敦上层社会,「荣华富贵,至死方休。」又错在哪里?

      夏先生在鷄蛋里找骨头,欺骗读者,用大标题,说什麽「改姓成孤儿」。我的全文俱在,政治上栽了赃,在文学上理屈辞穷,也要来栽赃一番吗?!夏氏又说狄氏不是「瓮牖绳枢之子」,而是「十二岁作童工」,这分明显示夏教授不懂这句文言的意思。他说狄氏没有「荣华富贵」,却是「小说收入虽多,读者也实在太多,让他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服务。」眞是「吠非其树」,行文不伦不类!

      (十三)「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

      夏先生接着拿出他一贯的绌人扬己的作风,说:「唐德刚对狄更斯可说一无所知,曾否定下心来细读过一本狄氏长篇说部,那只有上帝和他自己知道的秘密了。」

      我是个学历史的,搞点文学艺术,一是兴趣;二是文、史原是一家;三是对通史有兴趣的人对文学史、艺术史、科学史等等,也应粗知大略。不专搞「树木」,也得看看「森林」。但是从职业训练上讲,搞历史的人未曾「定下心来,细读一部狄氏长篇说部」,并不构成职业错误或浅薄。巧的是,狄更斯却是我在英国说部中最偏爱的作家。我偶尔也写点创作,狄氏的笔调,对我也颇有启发。

      夏志清教授的偏狭,便是一贯认为只有他才看洋书。他长於上海租界,习於说洋泾滨,看好莱坞。对三、四十年代的美国电影如数家珍,每以之向人炫耀「博学」、举行「口试」;而对租界以外的事物则常识俱无。我自己幼年并非没有寄居租界、沉迷於好莱坞电影之机会,只因先祖鉴於族中纨袴子,久居都市,徵逐歌舞声色,乃尽售都市产业,严禁年轻子孙溜入大都市,以防腐化。此一矫枉过正之教育方式,对一些本无「纨袴」倾向之子孙若在下者,原欠公平,致使少小乡居,其後浪迹天涯数十年而乡音难改。然当年父祖对我辈幼年教育之认眞,则非讲洋泾滨、看好莱坞的小开者流所能想像。

      国府主政大陆时期,军政容有可议,而国立大学教育之完美,则古今少有。八年抗战,血肉模糊而弦歌不辍,以视中共之十年文革,史家自有其秉笔直书之定评。我辈当年赶科场於空袭警报之间,以什一机会考入第一流国立大学,其英、汉、数基本功课,非平均发展,绝难幸入。昔日同窗,今均垂垂老矣,然囘首往事,莫不以余言为然也。

      忆在沙坪坝时代,凡选修科目,我从不妄选。旁系中之名课,如胡小石先生之「杜诗」与「甲骨」,赵少咸先生之「小学」与「音韵」,柳无忌先生(柳师亦耶鲁英国文学博士,最近尚有书信来往)之「英国散文选读」与「英国文学史」,兪大絪先生之「英国小说专书选读」等,均为我最沉迷之课程。而大絪师指定读物之第一部书,卽为狄更司之「块肉余生述」。

      大絪师为当年英文教育界一时之选,讲解生动,考试严格。与我同班而今在纽约者有马大任,同课而不同级者有聂华苓。散居港、台、大陆,大絪师之高足自更不乏其人。笔者那时年少,记忆力强,旣对「块肉余生述」有偏好,复经名师耳提面命,熟读之余,竟能选段背诵,至今不忘。恐洋场小青年未必有此功力也。本来,我已届退休之年,还要把大学所习拿来自夸,未免可笑。但夏氏旣时时要以其「博士」骄人,写文章绌人扬己,大话连篇,不自觉其无聊,故余亦偶及之而已。

      (十四)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

      夏先生在其文中,一再说我不够资格参加红学会议;而对他自己的资格,则肯定不疑。

      我之不够资格,固自知之矣。大会中,我两作报告员,两作评论员,一作大会主席。凡五次正式发言,均公开致歉意,自认不够资格。诸贤误为谦虚,我实由衷之言。

      至於夏先生的资格,从无人否定。会议归来,我曾臆断,认为夏之未被邀请,系大会名单是根据「第一次大会」名单所拟订,夏氏上次未接受邀请,这次就遗珠了。夏颇以余言为然。

      其实从宽来说,红楼之会,凡对红楼有兴趣者,均可参加。红楼梦,国之瓌宝,大衆之读物也。任谁读了三五遍,或七八遍,总可说出点意见来,让同好「会」而「议」之。

      但从严来说,我固不够资格,夏之资格亦未必完备。

      我辈读红楼,始自十二、三岁,读之於童子军帐蓬之内。夏氏读红楼,以四十余高龄,读之於海外大学教授皮椅之上也。那批「三民主义的少年兵」为何读红楼?欣赏之也。四十余龄大教授,何以才开蒙读红楼?着书立说,加薪晋级,功利主义促成之也。所以「欣赏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实在是两种不同的动物。若说,红学之会只许「功利动物」参加,我终为「欣赏动物」感到不平。

      记得会後,路过上海返美,便道往「淀山湖游览区」,参观那美仑美奂的「大观园」。一入怡红院,不觉一楞。因为院中第一副抱柱对联,竟是陆放翁的「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

      这一对联,原是诗词教授林黛玉博士所说的「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坏诗(见红楼梦第四十八囘),如何能放在她心上人的居处作抱柱呢?但是我话到唇边,便打住了。因为该抱柱书法秀美,雕刻精细,换一下非一两千元人民币莫办。而导游主人又误认我为「红学家」,一言九鼎,如何使得?因此我就没有煞风景了。小说原是小说嘛,何必那麽认眞呢?

      本来嘛,「假作真时眞亦假」,连杜甫大师也做错了一句诗,说「自从巴峡穿巫峡」;按地理方向,应该是「自从巫峡穿巴峡」嘛!错是错了,可是有谁说这首诗不好呢?搞创作、写诗歌,本来就是灵感、音节重於逻辑。过份着重逻辑,那去当律师、搞数学好了,何必学文学!「自从巴峡穿巫峡」便是重音韵而轻逻辑的好诗。

      记得台湾一位有独到见解的青年红学家就说过:大观园在元妃省亲时,嫌其小;到宝玉和衆姐妹住入时,又嫌其大。起雪芹於地下,要他做顾问,造一座大观园,他恐怕也没个主意──「小」则有损元妃尊严;「大」则贾宝玉访女朋友太不方便。如何是好?所以大观园在红楼梦中,原是橡皮做的,可大可小。

      在淀山湖的怡红院里,我只见袭人和晴雯的床位。因问导游主人,其他二十多位丫鬟、婆子住在何处呢?他说,挤不进去了,每人都有一张床,怡红院岂不成了宾馆?!

      归来与胡昌度教授闲聊及放翁诗,未待我解释,昌度便说,这如何使得?原来他也是位幼读红楼的「欣赏动物」。我如与「功利动物」谈此,我肯定他是不知道的。至於林教授说:「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所以然,我想对他更是对牛弹琴。

      所以参加红学会,那一种「动物」才够资格,实在很难说。

      (十五)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

      我国自古以来的学术会议,都是联络感情与研讨学术并重的。远自「永和九年(公元三五三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到现在,该有过多少次类似的文学雅集。在文学上也产生过多少篇杰作如「兰亭集序」、「春夜宴桃李园序」、「滕王阁序」、「醉翁亭记」和「尝试集」。

      文学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学雅集则是一个民族的心声共振,感情交融的表现。学术讨论只是一个铜元的另一面而已。

      此次哈尔滨「红学会议」,大陆上学者参加的,除「红学」、「曹学」专研机构之外,各大学文学系所选派代表,并提出报告者。多至九十七人。均为各该校拔尖的文学教师,能诗能文,能书能画,各有所长。有一羣青年红学家且持文对我作专访,并强调:「我们数人是赞成胡适的『自传说』的。」因为我是胡先生的学生,他们特地来投文「乞教」,使我感动。

      另批学者,并以永和以来的老传统,吟诗填词索和。一冯(其庸)、二周(汝昌、策纵)和端木(蕻良)都是捷才,卽席步韵。我虽愚拙,勉力为之,七朝小聚,居然积稿成篇。随访记者也有报导。文字游戏,虽属小道,然吟咏之乐,固不足为他人道也。如此修褉、衡文、论学之会,若说,只许名士谈佛,不许和尚念经,吾不知也。

      (十六)为林姑娘喊话

      在夏先生批唐文中,他把我素所爱慕的,历史上一眞一假的两位美女──林黛玉、梅兰芳──也扣了帽子、打了棒子。

      夏先生最爱宝玉,且不时流露自况之情。他讨厌黛玉,那倒不是因为林姑娘的小心眼儿,而因为她是个「痨病鬼」,在生理上无实际功用。

      我们读者对红楼人物,原各有所喜,不可相强。今且抄一段夏氏评林黛玉之宏论:

      「她(指黛玉)刚同宝玉相会的时候,应该很美,但不多久身体转弱,也就美不到那里去了,因之我在(「古典小说」)红楼章里特别强调她的病体病容,藉以纠正一般读者(包括德刚在内)对林姑娘所存的幻想:曹雪芹虽然也把她写成一个非属人间之美的意象,但他以她的身体衰弱过程写她那愈来愈深的感情病态时,她并没有放弃使用生理上的细节(第八十二囘),所有青春康健的迹象都已弃她而去。……」

      这一段夏子之文,我希望读者们比我聪明,因为我是看得似懂非懂,只好试猜一下:夏氏之意,黛玉初入荣国府时,宝玉可以跟她谈谈恋爱,因她很美,也很健康。等到她愈病、愈弱、感情病态愈深,相貌也变成鲁迅所说的「瘦削的痨病脸」时,宝二爷就应弃她而去,另找个美的、健康的、胖嘟嘟的、三围适中的新情人!

      大观园里美女那麽多,贾宝玉为什麽偏要守住这「痨病鬼」而生死不渝呢?从时下「西方观点」来评断,那是不可理解的了。在夏志清看来也觉得是不可理解的。因此,他要以他底(洋人可以完全接受底)「西洋观点」来「纠正一般读者对林姑娘所存的幻想。」

      英国诗人白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同他残废的女友伊丽莎白˙贝蕾忒(Elizabeth Barrett,1806-1861)由畸恋、私奔而终成眷属,不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千古佳话吗?所以纵是洋人谈恋爱,床上戏也并不那末重要,夏教授为什麽一定要以「床上戏」为选择女友的标准呢?

      再者,宝玉,「天下第一淫人也。」沾花惹草,竟至男女不分。但他对他真正所锺情的人,其爱却是生死不渝的──这就是眞宝玉和假宝玉的分别吧!

      (十七)为梅郎除垢

      至於梅兰芳,夏先生也挖出我四十年前一篇小文──「梅兰芳传稿」(按本文原载「天风」杂志,现收入唐着「五十年代底尘埃」一书),来把我奚落一番,也把那一代艺人丑化一番。

      在舞台上男扮女装,不是我们祖先的发明,古代欧洲、印度、日本,照样有。当年梅氏之艺,与其扮相、音色、身段、皮肤、骨肉之美,远胜於他同时代负盛誉的女明星。此是千万观衆所目击,岂我一人所能胡扯?

      梅兰芳游美(一九三○)之前,特地彩排多次,仅请了刘天华、胡适之等数人仔细观赏,认眞批评,观梅郎之艺,细及皮肉者,适之先生为极少数之一。胡师告我:「可爱之极!可爱之极!」言下有奇蹟之感。

      夏志清亦酷好京戏之文士也,奈何「花下晒裤」,汚辱梅郎!

      笔者四十年前之拙「稿」,亦不过遵林语堂先生之嘱,遣兴而作。向未以「盛誉不衰」自我贴金,但读过的人倒也不少。可是「痛遭全面批判,还是第一次!」批唐无可议,殃及池鱼,批了梅兰芳,那末夏志清就未免多事了。

      再者,四十年前撰文赞梅,并非表示今日我仍赞成男扮女装,登台演出。只是觉得治史者,不应以现时观念(Present-mindedness)低贬有才艺的历史艺人而已。

      (十八)做人总应有点良知

      夏教授认为我加予他的最大罪证,便是:崇洋、极右。其实,这面匾额是不少夏公的老朋友所集资共送的,我一人承担不了这份大人情。事实上,崇洋、极右,都算不得是什麽坏名词。它代表一种信仰,一种立场;与道德学问之优劣无关。

      胡适为科学、民主而崇洋,但不自卑、自鄙;林纾则崇洋而卫道,均无可非议。但作为一个知识份子,为崇洋而自卑;为崇洋而媚外;为崇洋而具殖民地顺民心态,那就不足取了。

      夏先生曾提出他为拙着写序,曾为我作荐函;显然希望我受施勿忘。相反的来说,我请他作序,宁非文人相重之义乎?恶可视为施恩求报?他为我作介函,我一直感德不浅。但是夏先生就忘记了,他在哥大原领正教授之极低薪,後来岁入顿丰,岂非因敝系同人,基於血浓於水,拔刀相助而然乎?此等小事,在论学之争中,本不应提出,但渠旣提之,我若不解释,岂不成单方面忘恩负义之徒哉?

      朋友们为什麽要公送夏氏,「崇洋过当」和「极右」匾额呢?谨举数端,以概其余:

      (一)美国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1929-1968)为白人「种族主义者」(White Racists)所刺杀,举世悲痛,少数民族尤然。而夏公则认为他是「黑人,下流,该死」。

      美国少数民族都知道:无金氏可能就没有一九六四的民权法;无民权法可能就没有一九六五的新移民法;无新移民法,则华人向美移民每年仅一○五人。

      就在夏氏「大字报」发表之时,纽约「世界日报」曾刊载新闻,报导「黎瑞海赵惠娟夫妇同日逝世」之感人消息。并说,「由於战乱及移民法限制,黎氏夫妇分离了四十年(!)一直到一九六九年,赵惠娟才移民到美国来团聚。」(见八月六日该报第廿一页)

      其实在新移民法通过之前,中国侨民夫妇之不能团聚者奚止千万家?新法之产生,金氏之功,岂可小视。乃有华裔教授说金氏之殉难为「下流,该死」。天下有这等事?

      (二)南非之种族隔离法(Apartheid)为世界各国所斥责。在此种族歧视政策下,我华人因系有色人种而不得住入白人区域,不得与白人共餐厅、共厕所、共车船飞机等候室。此歧视法早已不适用於日本人,而对我华人则迟至七十年代始有变更。而夏氏则二十年如一日,一直肯定此种族隔离法,认为是南非白人「维护文明」之措施。宁非怪事?

      笔者本人是学美国史的,深知美国白色种族主义者所推动的「排华法」(Chinese Exclusion Acts始於1882),我华裔先侨当年遭受集体屠杀,及虐待歧视的惨痛史实,和侨民家庭骨肉分离之血泪悲剧,较南非之对黑人有过之无不及!甚至孙中山先生於一九○四年访美时,亦遭拘禁达十七天之久;所以一直为之痛心疾首,以致对胡适之先生等早期留学生,对苦力同侨之漠不关心,也颇有微词。我是反对白色种族主义者,而非对开明白人有所敌视。夏先生认为白人老粗称我为「查理」,使我记恨卅年,又认为我校学生大半为少数民族,故而我也对白种人有强烈的敌视感;所言均非事实,且看拙着「中美外交史」扉页所印,向先师艾文斯(Austin P. Evens,1883-1962)教授致敬之辞,一读便知,岂容夏氏向白色种族主义者邀功而诬陷我哉?

      闻李浩博士受史丹福大学礼聘为法学教授时,曾戏对该校宴会主人说,按加州现行严禁华人作教师的法律来说──(此律虽已久未执行,然迄未明令废除)──则我之蒙诸公礼聘,实只能做个教法律的「非法教授」!

      按加州法律,那我们的名教授夏志清也只是个「非法教授」!生为今日美国少数民族一份子,在少数民族之前以「多数民族」自居,作黄脸白人;而在多数民族之前,又唾面自乾,作黄脸黑人。「汉儿学得胡儿语,翻向城头駡汉儿」,能不令人伤心!

      因此夏先生的华裔朋友们知道他的心态,也知道他这种心态由文学思想化为人生哲学的经过,总想帮助他,启发他,劝他稍学「开明」,自习「进步」。谁知道夏教授竟把「开明」、「进步」这些好名辞,一股脑儿都奉送给共产党,而自甘为「不开明」、「不进步」。甚至以「落伍」为荣;以「反动」自誉,眞令人啼笑皆非。

      为囘答夏教授两万字的谩駡,我也百忙之中浪费了几晚的时光。所以不惮烦而喋喋不休者,只是希望夏教授今後做人,保留点王阳明说的人类与生俱来的良知,和孟子说的羞恶之心!若夏教授读此文而稍有「进步」(恕我又用了一个他所憎恶的名辞),则我受他两万字的谩駡,也不是毫无代价的了。

      ──一九八六年九月於北美洲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1:40:17

    合、和解?「夏唐之争」尘埃定後(刘绍铭)

    夏、唐之争,谢天谢地,终於告一段落。此文排名夏、唐,乃依英文姓名字母次序,因此不分先後。夏志清仍用Wade-Giles古法,因此夏是Hsia。那一天他把Hsia改为Xia,那就应作「唐、夏之争」了。

      此文亦循梁任公先例,迳呼二者姓名,不减敬慕之情。

      夏、唐「事件」爆发後,朋友和同学偶然问起我的看法,我坦白说了:「两位前辈意气用事,不足为训。」

      我说不足为训,并非指二人因对红楼梦看法相左而争论,而是他们因此撕破了脸。二十多年的交情了,怎可以一下子就反目?晚辈看了,作何感想?看这类「笔战」文字的读者,除非是行家,否则只看「热闹」。真正有关红楼梦本旨的言论,在他们的眼中反而变了过场白。

      这就是我说不足为训的原因。为了政见不同,今日的朋友成了明天的敌人,亦寻常事耳。即使亲如父子兄弟,也会因政治立场不同誓不两立。政治理想既要服务大众,私情就无由计较了。夏、唐文章虽偶然点到所谓「左倾」与「右倾」问题,但识者心里有数:这仅是二人意气之言而已,与「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政治是两码子的事。

      依我个人的看法,这场纷争,如果二人事先沟通一下,就可以避免。唐德刚赴会的文章,既然提到夏志清,两人又属老友,何不把一份影印寄他过目?夏志清看了,即使不同意唐德刚的说法,也不能反对他发表。但我想他一定会这麽建议:「德刚兄:我们治学的路数不同,对文学的要求不同,因此对你的意见我无意见,但我兄笔走龙蛇,诙谐滑稽,读者一时不察,易生误解。诚望我兄语气上稍作修正,余无异议。」

      唐德刚没有想到这一点,可能是他认为两人开玩笑开了二十多年了,每次都嘻哈一番了事,这次也不会例外。

      可是站在夏志清的立场看,别的玩笑可以开,唯独他在红楼梦所立的一家之言不可玩忽。照我所知,他并不在乎人家反对他的意见。我举个最知名的例子。一九六一年他的「现代中国小说史」出版後,捷克学派龙头帮主Jaroslav Prusek在法国出版的T’oung Pao上写了一篇长达数十页的书评,以马克思主义文史家的立场批评了夏志清的「文学内在价值论」。

      夏志清也以同样的篇幅写了一篇「虚心受教、坚决不改」的覆文。据李欧梵告诉我,Prusek一点不以为忤,因为两人的文章都是就事论事,一点没有涉及个人恩怨。夏志清自己心中也没有存芥蒂,因为後来李欧梵为Prusek在美国出论文选集,去信夏志清,问他愿不愿授权让他把那篇文章收在Prusek集子内作附录。据欧梵说,他也「欣然同意」了。

      Prusek与夏志清在学报上交锋,战况激烈,但双方保持了君子风度。原因简单:两人毫无私交可言,什麽事只好依书直说,因此除非是文字辞不达意,根本没有什麽言外之意的可能了。

      夏、唐之争,恰巧相反。他们的文章,我这个做晚辈的,越看心里越发毛。怪不得人家说,从最好的朋友变成最可怕的敌人,往往是一念之差。幸好他们的「笔战」,适可而止,不然大家「投桃报李」下去,坊间就可以出版他们两人的「外传」了。

      唐德刚说夏志清在华人聚会的场合老爱疯言疯语。这点我领教多了,可以为他作证。唐德刚可能有所不知的,是这位老顽童在洋人面前照样「无状」。我在「吃马铃薯的口子」中即记过江这一笔。一九六二年,印弟安那中学开比较文学会议,来宾近百人,其中有夏志清和英人A. C. Scott。Scott是研究京剧的,间或写些中国近代文学近况之类的报导文章。

      夏志清和Scott想在此会议前从没见过面,但他对Scott说的第一句话,我记得清清楚楚:How come your book has so many mistakes?(怎麽搞的,你的书错误百出?)

      我在场目睹的第二次惊人之举发生在威斯康辛的教室内。那次亚洲学会在芝加哥举行,我们请他顺道到学校来演讲。记得他演讲的题目是「玉梨魂」。夏志清说得入港,兴奋之余把西装外衣脱掉,卷起衬衣袖子,得意的说:Do I look like Marlon Brando?(我看来像马龙白兰度?)

      台下哄堂大笑,除了两位一直板着面孔听道的修女。

      出人意表的作风,唐德刚和夏志清实在是不相伯仲,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前者落於文字,後者见於言谈。

      只要习惯了他们的作风,他们都是相当可亲的人。

      但是这种「笔战」,恕我说句放肆话:此风不可长

  • Sirenfairy

    Sirenfairy (44NW / 0030) 管理员 2006-04-04 11:41:36

    2006-04-04 08:55:35: 领主的采邑   死鬼长的

    还是纸的看着舒服啊~~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1:43:34

    右手与左手猜拳(汤晏)

    唐德刚与夏志清都是很风趣的人,他们文如其人、人亦如文、才华英发、天眞烂漫。两人都爱说笑话,且是几十年老友,开起玩笑来,损来损去,一点也不保留。聚会的场合,只要有他们在,就一定很热闹。

      上周末在唐人街参加一个文艺小聚,与他们同席,席间谈笑风生,热闹非凡,是意料中事。因此想起几年前随唐德刚登门拜访夏志清,也是热闹风趣兼而有之。我讲给女主人听,女主人说为什麽不写出来,让大家同乐。写就写,可惜吾笔太拙,不足状其声貌。下面是根据我的旧日记写成的杂记。

      一九八一年秋,大陆红学家冯其庸路过纽约,十一月十五日纽约文艺中心在「全家福」设宴款待,餐後唐德刚带他去见「地头蛇」夏志清,我也跟着去,同行的还有二位诗人。

      未抵夏寓,夏先生已在门口迎迓。他住在二楼,我们走楼梯上去。寓所很大,客厅也宽敞,壁上挂有几幅沈尹默及溥心畲的书画。客厅通书房。久闻夏志清藏书甚富,名不虚传,书桌四壁从地上至天花板全是书,地板上也是,几乎到处都堆满了。进了书房顿如置身书城。书房里置有一榻,想是读倦时卧息之用。我们甫坐,夏太太王洞女士出来,夏先生为我们一一介绍後,随卽忙着端水菓、泡茶。茶很香,尤其是在餐馆里喝了几口茅台之後特别口渴,喝口清茶,倍觉清芬可口。夏太太与大家寒暄几句,卽带小妹妹进去休息。留下我们大口喝茶,大声讲话,特别是唐德刚声音最大,话最多。

      他首先找夏志清大开玩笑。问我们知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与夏志清初次会面情形?唐德刚说,当年夏志清刚来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一日带了一位女士至他办公室敲门,自报姓名:「我是夏志清,新来哥大教书的。」夏志清说完就在书桌上坐下,但随来的那位女士一直站着,唐德刚说:「我想此媛一定是夏太太了,就站起来拉着椅子说:『夏太太,请坐』,这位女士连忙说:『我不是夏太太,不是夏太太』」。

      这个故事刚说完,他又说了一个关於夏志清结婚的笑话。当年夏志清与王洞女士在纽约最大、最豪华的旅馆 Plaza Hotel(现已更名)举行婚礼。婚宴中夏志清对这家气派不凡的名旅馆,赞不绝口,兴奋之余,他转过身来对唐德刚说,「下次结婚再到这地来。」唐德刚讲完,大家卽哄堂大笑。

      夏志清也很会说话,当然不会放过唐德刚。夏志清说唐德刚怕太太,怕得不得了。有一次在一个朋友家吃饭,饭後唐德刚与另一位怕太太的朋友躱在一角,小声地谈着「How to Murder Your Wife」(是一九六五年摄制的电视剧「如何谋杀妻子」,由大明星杰克李蒙主演,曾轰动一时──作者注)。夏志清说:「我一听吓坏了……」又说不管怎样,唐德刚就是「杀妻会」的会员。唐德刚默不作声。但後来又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安徽合肥人,自李鸿章、段祺瑞以下没有一个不怕太太。」

      夏志清拿他没有办法,乃揭发唐德刚是小资本家的眞面貌:「他有汽车、有洋房;不是小资本家是什麽?」唐德刚没有搭腔,隔了一下,我说:「夏先生,你藏书很多。」他说:「书很便宜,但唐德刚的汽车洋房就很贵了。他有三部汽车,一个轮胎可以买不少书,以前汽油最贵的时候,一滴汽油就可以买一本 Paperback。」衆大笑。

      夏志清语音未了,唐德刚已指控夏志清说:「夏志清是学阀。」夏辩解说:「我不是学阀,是学者,我做我的教授,又没有什麽特别的政治立场,只是坚守原则而已。上次欢迎丁玲茶会,我没有讲话,因为我不想讲。」又说:「唐德刚不像是个学者,也不像是个教授。」像什麽呢?夏志清欲说又止,当然不是好话。但唐德刚不以为忤,从容接下去说:「我是焦大。」又指夏志清:「你是贾政。」据我所知,唐德刚很喜欢「红楼梦」里的焦大。有很多场合,他都自称焦大,我想原因无他,焦大乃英雄人物是也。而贾政,却是个伪君子。

      这时唐德刚到厨房去打电话,夏志清看看他,摇摇头,无可奈何的说:「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朋友,那里还需要敌人?」

      唐德刚忙打电话,我们转移话题,有人赞赏壁上挂的沈尹默的字。沈尹默的字是有名的,号称天下第一。大陆上以前出书,书皮封面题签都是沈尹默的手笔,沈卒後则由郭沫若来替代,郭卒後为茅盾,茅盾卒後为谁?冯其庸曾说过,可是我忘掉了。

      不久唐德刚从厨房里出来,听到我们谈郭沫若,说他於一九八○年访大陆,看到很多郭沫若题的石碑,太多了,令人讨厌。话题因而转到郭沫若的为人,郭当初歌颂史达林为红太阳,毛泽东闻之不悦,所以又做诗来歌诵毛泽东为红太阳。天本无二日,如今却有了二个太阳。後来江青看到也不高兴,郭又做诗歌颂江青,结果穷於应付。到了晚年,诗也做不出来,但还得做,甚是痛苦,好可怜!说完唐德刚乃口占一绝,诗云:

      太阳一句记犹新

      骚客空留石上名

      四大厚颜称第一

      最怜卿本是佳人

      最後谈到毛泽东时,唐德刚大发诗论,说毛泽东早年的诗词也谈不上什麽好,「沁园春」是诗以人传,不过倒还像一个中学国文教员写的诗。可是到了晚年,连放屁等粗话都入了诗词,眞叫人不忍卒读了。

      谈完毛诗词已快半夜十二点,我们乃告辞,夏志清送至楼下大门口,目送我们一一上车呼啸而去。

      返寓後,我一直想起唐德刚与夏志清这二位可爱的人。李耳对孔丘说:「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唐、夏就是这样,他们不摆教授架子、大师姿态来装腔作势。而两人间的交谊,则是「文人相重」的另一类型,足可楷模四方。我看天下多几个像这样的人,太平盛世就不远了。

      (附记:文中所记,为了行文方便,一律直称名字,绝无不敬之意。)

      ──本文原载七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国时报「人间」副刊

  • 领主的采邑

    领主的采邑 (@#%#$^#$) 组长 2006-04-04 12:43:18

    要是真看完、 眼睛就瞎了

  • GMbert

    GMbert (28) 管理员 楼主 2006-04-04 12:44:50

    唉,夏的文章在国内还真的找不到呢

  • 领主的采邑

    领主的采邑 (@#%#$^#$) 组长 2006-04-04 12:46:08

    书不是出了 虽然有删节 好歹也是出了

  • 范同学

    范同学 2006-08-26 16:02:54

    恩 开完了 一看到唐的文字 就忍不住一直读下去了 太有意思的一个老头 接下来的两个人 刘和汤文字也不错 一个是传记文学的编辑 一个是写过<一代才子钱锺书>的历史学家 这一系列很有看到 貌似 最上面写红楼的文字 是<史学与红学>里面的 没有认真读完 盖记忆不清

  • 要乐一世

    要乐一世 (困居小邦,不知世事) 2007-01-17 00:16:58

    好东西,谢谢!

  • 华英雄

    华英雄 2007-05-23 00:08:09

    [内容不可见]

  • 过眼

    过眼 (如果豆瓣没了) 2010-11-25 18:27:29

    这么长~~~~~~~

  • 奉贤一理工直男

    奉贤一理工直男 2011-02-20 16:00:13

    有意思。

  • 姬一鸥

    姬一鸥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2011-05-09 23:13:30

    一对活宝在对着丢人现眼。。。

  • dzdzdz

    dzdzdz 2011-06-07 10:23:32

    有意思~这论战出书了?莫非还有没贴出来的?

  • 凌零

    凌零 2011-10-23 18:55:47

    马克之

  • 哈耶克

    哈耶克 2014-09-03 13:49:12

    太帅气了,德刚!夏志清有点相当自以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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