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玛索__《说谎的女人》
来自: 弹弹猪(Pump Up the Volume.)
苏菲·玛索__《说谎的女人》 (一) 这是另一种生活。清早醒来,又是新的一天,清新拂面。晨光像轻纱,像耳畔的喁喁细语,轻抚着我。其余,只剩回忆。一切都搅成一团。昨天混同于更远的过去,真的混同于假的。剧院的灰尘,像梦醒似的消散了,在严酷的现实面前逃遁了。新出炉的面包,香气直窜三楼,从半开的窗户飘进房间里。很久以来,我忘了楼下有家面包房——忘了大家来这儿买面包。 这天,不同于其他日子。拉窗帘时,很久没遇到绳结而卡住。人容易逃避到习惯里,那里四平八稳,波澜不惊,安静得像乡下房子。今天,习惯变了,变得抽象起来。等着想知道到何处落脚,另找个位置。舍人情易习的习惯,而躲进孤独里——消失在拖长的“孤”字里,消失在听不见的“独”字里。 我虚飘飘的没有重量,怕消失得无影无踪,陶醉在广漠的空间里。怎样才能吸纳一切,变成一种蹦跳激荡的力?怎样才不至于散架,撕成碎片,化身亿万星星点点?隐在一个自由女子的身影里——有种妖术般异样的吸引力。我听到美人鱼迷人的声音召唤我去发现美,去发现伟大。我知道她想断送我,看到她脸上还流着冤死者失色的鲜血。我正想把这一切统统送去见鬼,但马上后悔说出了口,要知道魔鬼在谛听,等着咬我。魔鬼能为我的脆弱、我的怯懦而心软?真相是否已然隐去?我是否能借他人之眼来观看世界? 他是今天早晨走的,大软皮包里只装了几本书。他走下盘旋而下的楼梯。 要说走路的样子谁都没他好。两腿笔直,无可挑剔。为感觉到他的手恨不得他抽我两记耳光,让空气也唉唉叹息。我很想抓住他手,拧他手指,但他却碰不得,从头到脚都强直生硬。水银流泻着毒液。直挺挺死板板,他走下旋转楼梯。 根本没有热面包的香气,今晨也没人到面包房来。今天是礼拜天,迟早会到来的礼拜天,连鼻子窝在被子里也闻得出来。听到钟声四起,想象托盘里托出黄澄澄的新鲜牛角面包,小孩拉着气球跟狗跑差点把热茶打翻,想象速溶咖啡广告里穿长统袜的大腿,想象这是一个尽看电视的礼拜天。一股穿堂风,像条长蛇,钻进我身子。起居室还留着烟味,外套,羊毛衫,翻过来的脏袜子,摊得到处都是,临时凑成一顿菲薄晚餐的剩碗残碟,都罩在蓝灰色的晨雾里,像死人皮肤余温尚存;人要死了就顾不得临终表情,是什么样子就成什么样子。厨房的方砖,冷冰冰的。电话线盘缠一团,像螺丝卷似的。 赤身露体或几近一丝不挂,我记起曾头痛来着,这时直僵僵站着,不知从何开始,是先穿袜子--一碰地板就脏了--,还是烧开水泡茶,或者干脆出门,不刷牙也不梳头就上街,让头发梳齐、衣着考究、心情愉快的行人,领教领教我这副落拓相。我头发都打结了,用手抹抹平,曾看到有个醉汉就用胖手背这么压一压抿一抿的。 我两拳撑到袋底,让长裤完全往下坠,裤脚拖到地上,堆起几叠褶皱,贴边剐着石子路。裤裆下垂,侧影像立体派绘画,走路时摆动胯部,布料在屁股和大腿根都留下白印。裤腿里伸出的大靴子,像画脚没画好而画成大球模样。我从玻璃橱窗里瞄到自己的侧影。后景比较模糊,眼睛像高级相机镜头对光那样前后转动。上街脸不洗头不梳,很得意于自己这副脏模样。我没走远,知道没离开住处附近,很快往左拐进最近一条街,走成一个四边形的最后一边。迎着风,忍着饿,尚未朝食,肚子扁扁的。我要表明,人可以这样不修边幅,不顾惜自己,别人才不放在我眼里哪。身体不足道,饥饿感,女性美,都可置之不理。我要别人知道我这样是因为忙。 其实瞎忙而已,但瞎忙得高明,以致忘了寒冷,故意把脏头发贴在脑门上像条绷带。我要人家以为我病了,来可怜我。我把自己这形象映现在店家的橱窗里,相信至少有人在看我,相信我存在于天地间。饥饿会向人进行小小的讹诈,钳住我不放,使我面临这二元对立的矛盾之中:生存呢,还是死亡。我愿存活而不食,眼看着消瘦下去,净化自己,冀能自新。 谁都不注意我。我想标榜自己的孤独,可是谁都不信,别人期待着看到一个能吃能喝身强体壮健步疾行的我,一个将身腰一束前额一扬令人人都转过脸来行注目礼的我。 这一企盼,以失败告终。很抱歉,我就是这么平凡不起眼。这时,我正走正方形的最后一条边,拐角就是我楼前的大门,隐在面包房的铺面后面。面包房今天关门。 真觉得饿了。 “他”的名字,可以叫于利安、马锡安或约安,无论是今天还是以后,是眼前实在的生活还是另一种生活,他能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也可能是外国人——最好是外国人,来自异域他乡,讲一种我能懂的语言。他是活着,或已呜呼,对我都无所谓,是他就行,只要是他。 我不说实话,因为我喜欢搞得神秘兮兮的,喜欢多少事尽在不言中。只有在沉默时,在独守秘密的房间里,我才感到快慰。这时,我自导自演,肆无忌惮,高兴起来无妨奸恶,工于心计,多情多恋——同时绝顶聪明。我把自己的故事冲淡,搞得模模糊糊的,东一段西一段,打乱时序,移花接木。因为我不相信有始有终,不相信有碰巧的事。即使混乱也有迹可寻,因为时间就是时间,而我一无所求。于是,瘦骨嶙峋还去其骨,一切都已在那里,用不到我去指指点点。让我以自己的方式去发疯,去求真,我只听命于内心的驱驰。这儿有个我不打算说的故事,因为跟千千万万其他故事一样。一切都是故事,一生的每分每秒都在讲述一个故事,一死还有什么回忆可言!我们不得已活出许多故事来,难道能都忘怀,只留下岁月的精华和泡沫?谁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是他?为什么相爱?为什么相妒?为什么不爱?为什么哭泣?为什么作恶,不论大恶小恶?我从这段禅语感到宽慰:“妙中自有更妙。众生皆有佛性,各具智慧与德性,而当局者迷,是误于妄念。” 具体到我,还能碰到什么事呢?日复一日,千篇一律。所以,常百无聊赖,脾气暴躁。我常烦躁,虽然没人说看到我“发脾气”——那是因为我太喜欢嫣然媚人,失望之余,便摆出一副苦相。事实上,我心头很忧伤,总是很忧伤。会唱歌,我就唱blues[忧丧曲],咧着嘴,挂着大颗大颗的眼泪,身子瘦损,拼命抽烟,喝过量的白酒、香槟或伏特加,潦倒粗疏,怨天尤人,陶醉在痛苦的旋涡里。 然而,生活做出了另一种安排。我的模样像十五岁,有个时期显得有点圆乎乎的,现在已不抽烟,睡得也早,酒就喜欢干红。但一直不明白,如此这般,是不是还是一种欺骗?选择,并不一定是折中,求得半拉儿满足,对失去的一切加倍渴望,是这样吧,时不时的?之后,一切又变了。说是要顺应人生,在精神振足的日子,可以提升到智慧、理性、历史的层面来认识。历史,在我看来,写的都是垂范后世的行为,逸出常规的非常事。有人指出,这里是一对模范夫妻,正直,高尚,没有花花事儿,没有斑斑污点。我却为高傲所苦。我那时并不很快活,因为我并不十分内向,并不内向到无需外求,无需向外面的世界展示我的能耐。在情爱——真情的爱——与自我表现之间,无所适从。我之成为今日之我,是前因造成的后果:小时候,跟所有孩子一样,相信天主教行善的说法,人都是有罪的,造成别人的不幸我有责,应忏悔。我说谎,是怕神圣的惩罚,就是说,怕最后审判。我学做好人,变得懂事,爱整洁,每晚像洗内裤那样洗刷我的罪过,再也不想到作恶。我脚踏实地,布施穷人,天真得像花海里的鲜花,开在散发春天气息的绿草场里。 这一切有什么用?除非自欺欺人!为什么要这样自己对自己说假话?无非是免得去想自己是个怪物,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随时可干吃里爬外的事儿。因为一个人讨厌自己,既然讨厌自己,就自暴自弃,就可以使坏作恶。我就作过恶。不是有益世道人心的道德,而是针对某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那人是个勇敢分子,独来独往,屹然挺立,与各种形式的权力作斗争,不怕霸主动雷霆之怒,要惩罚他的胆大妄为。 我曾想去摸摸蝴蝶的翅膀,差点儿把翅膀折断。其实只想知道粉蝶的娇弱。指尖上还感到翅上细毛的抖动,毛上的渗液还沾在我捉昆虫的湿手指上。我屏息静气,让这奇迹过去,让指尖感到的生命之波传入翅膀受伤的肌理,而那蝴蝶的生命已入于麻痹衰竭状态。 一张长桌,长得像耶稣及其门徒所用的那种,上面堆着物品,瓶罐,书籍。有的书已看了开头,反扣在桌上。有的还没打开,叠成老厚一摞,耀目照眼。我喜欢在早晨看书,但很少正襟危坐,一页页翻着看。早晨似乎宜于做别的事,而不是读书。尤其是一天的这一刻,人该按程序起身,出门上班。 我家的人,历来就是这样生活。读书,思考,他们觉得是浪费时间。他们一起身就大声喧哗,以宣告时间已上班,永远重复同样的动作:凡一份人家要关注的事,做过了又重来,一辈子干同样的家务,而且一本正经,好像别无选择。坐着空打发日子的是懒汉,他们抱着做得更好更有用的信念,走进走出,忙得满头大汗,把碗碟洗得一尘不染,放得整整齐齐。没有家务没有采购,他们会闲得发慌。做大量的事,消磨去大量的时间,免得停下来不知所措。他们说话,是免得冷场;冷场,就不自在,像烈酒流过喉咙,烧灼胸口。他们总抱怨说,要做的事太多,事实上是抱怨自己成了逃避无聊的奴隶。他们责怪生活平淡无奇,不让有个人选择的余地,成了折磨他们的超强力量的牺牲品,屈从于重复复重复的死套套。 今天早晨,我就借助于做家务,出一身汗,把套房打扫干净。之所以选这一项,因为确信有够多的事要做。一上午就这样打发过去。从容易的着手,把房间旮旯都打扫到,像从小教我的那样,称得上能干的家庭主妇。我的劳作值得夸奖,而把可以等等的事放到明天去做不迟--如摊得到处都是的书,这不碍事,不像又多又脏的碗碟,因为要用,不能一直脏着。等全干完了,自己也梳洗一番,一身好闻的气味。中午已到。 终于可以坐下来享两小时的清福,坐在自己干净的套房里,自己也一样干净。打开书来,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的角逐,在我阅读时消失了。正是靠了书本,对世事看得更分明,而不是靠干家务。不可解的,变得可亲起来。借询问的形式,回答就在询问之中,天主得以显形。礼拜天下午慢慢流逝,太阳已无赫赫之光,犹如少妇的脸色,虽说还年轻,却已无处女的娇美。日华晻暧,照在皮肤上留下淡淡的影子。不知不觉中,白日失去了光彩,黯然消隐。我想起了朱丽叶…… 来吧,黑夜!来吧,罗密欧! 来吧,你黑夜中的白昼! 因为你将要睡在黑夜的翅膀上, 比乌鸦背上的新雪还要洁白! 来吧,褐色的黑夜! 来吧,柔和的黑夜! 把我的罗密欧给我! 等他死,再把他带去, 化身无数星星, 把天宇装饰得分外明丽, 让全世界都迷恋起黑夜, 不再崇拜那炫目的太阳! 来吧,黑夜!来吧,罗密欧! 来吧,你黑夜中的白昼! 我特地去画廊,想再次看看《大火之夜的幽灵狂舞》。但走廊又窄又高,要伸长脖子才能看到。不过,画不如上次那么好看,还特地跑了来,真大失所望!但了然于本已了然的事:该出行了! 我新的公寓房子,在一条时髦而又昂贵的街上。铜版纸做的漂亮小盒子,白色,方形--有点呆相! 我们——套房和我——纯粹是一种实用关系。 套房无特别之处,凝固在四壁之内。只有到了夜晚,空间显得柔和,但我不喜欢黑夜。我便睡觉。 我们惯常每周相聚三个早晨。他来时,一身便装,带着朝气。我刚醒来,蜷曲在床上,两腿很沉,体内缺氧。我很快感到他有点局促不安,急着想逃离,到外面蓝天下去自由呼吸。我会很高兴跟他走——走到天涯海角。他的手,又暖又软,接触到这慵懒的肉体,是给生命的第一个信号。从他手里,我找回自己的童心。想象着太阳,水,想象自己变成个大气球。视野随之扩大,身子变得轻飘飘的。他没变,没放开我的手。他总感到点什么,感到点可害怕的什么。 我有过许多念头,用我的方式来整顿世界,想象自己是个人物。我就是美国片里的女杰,把芸芸众生踩在脚下,碰到坏人便掏枪打死。在我死后,留下深长的哀痛。虚拟变而为现实。我目不斜视,径往前走。我看到了他。有个男人站在我身旁,个子奇高。他看不到我,两眼茫无所见,惊惧疲倦,布满血丝。有一只手好像地里伸出来的,按住我脖子,要我低头,硬要我明白一桩该明白的事。我看着他的脚,感到心胆俱裂,恶的精灵跳动在裂口,这才是世界的真相。这男人,空乏之余,没了魂儿。也没了鞋子。 我感到这种脆弱。在我指间,蝴蝶的翅膀还在乱抖乱拍。 这同一手指,记得第一次摸到一个孩子的手,食指滑进软绵绵的手心。这样的触觉真可惊讶。这只手里,沟通着另一天地的信息,就像先人著作中一个古老的信号;在古老而荒漠的土地深处,说不定还有活着的陌生人呢。这只手,把我跟我的世界我的身世连接了起来,似乎说,原是相识。一下子,种种往事兜上心来,其中蕴含一个喻义,那就是:我活在世上并非一无用处。 (二) 有只手按在我肩头,仿佛停落一只传信的鸽子。这高个子女人,以前见过,一眼认了出来,她把我从悒郁麻痹中陡然震醒。我浑身一热,但脸色依旧灰白。看她兴奋得满脸通红,嘴角冒着吐沫。她头发鬈曲,像美发厅刚出来的。她从客厅那头噔噔走来,直喘气,人瘦了一点,但很温存,令人放心。她开门见山,说他要来见我,就在今晚,马上就到。这边厢紧锣密鼓,而我自己却蒙在鼓里。她让我振奋,向我伸出手来,似乎知道我百无聊赖,知道我…… “他下一部影片,想请你加盟……” 这个时期,我居留尼斯,住在一家小旅馆,后墙靠着砏岩,四周都是绿影红姿的芳树琼枝。地处峰回路转的拐角,下临英格兰散步道,海滩边卵石累累,整天都能听到海涛声,窗子只要开个缝就行。此刻我在城市剧院排演《驯悍记》。男主角是一切以他为中心的那种人,但缺少男星应有的性感;我好心好意为他配戏,作为他——男子、主角、演员——的陪衬,同时也给自己补补课。我接下这角色,是看在莎士比亚面上;这位搭档,他的演技,恕我评价不高。 几位朋友找我去看今晚在电影节大堂放映的一部影片。我穿着橡胶靴刚从海边散步回来,为了不致在鹅卵石上走痛脚,才想出这个法子:在沙子上走,宁可脚泡在水里,当然要穿橡胶靴。我的脸颊大概像鼻子一样通红,气色很好,神情坚定。戛纳万头攒动,到处俊男靓女。我却素面朝天,买了顶黑草帽,遮遮直发。我找出一件圆点子的花裙袍,腿脚在海边走得很结实,套上一双凉鞋,沿脚踝系住,身子一下子高了八厘米。 我第一次看到他,像十二年后看他一样,充满信任和惊奇。然而,事先并不认识他。 他坐在放映厅中央,引得人来人往。迁徙无定的人潮,迁徙于厚毯与软椅之间。他的影片将要在银幕上露一手,会很抢眼。他这会儿咬着嘴唇。我当即认出来了,他和他的摄制组——女主角总认得出,是今晚的荣耀所归。 她长得比想象的矮小,秀气——银幕有放大之功。穿着很素净,看上去有点心神不定。毛皮长围巾的黑毛散落在背后,从她健美的玉肩纷披下去,微微颤悠。我隐在人群中,淹没在黑礼服的潮水里。哪儿看的人多,哪儿就有嘉宾。 看到他时,他该坐着,虽然回想不起来,我现在想象他是用手在撸头发,这是他的习惯动作。他手指尖尖,伸在晚礼服袖口外;肩膀宽阔,也无掩其烦躁情绪。上装显厚,在这季节穿热了点。我能感到他呼吸不匀,猜出他神情激动,脸色苍白得像刚刚释放恢复自由的囚犯。今晚到场,对他自具重要意义。 灯还没复亮,掌声已四起。抑制不住的叫好声,此起彼伏。我笑了一笑,很高兴别人代我叫好。记得当时他起立,转向我这边,向场子里频频致意。但他没看到我。 空走一遭,算是起跳前的屏气。总谱里已预见到上天的恩惠,这只是弹奏切分音前的短暂休止。我回到在巉岩之上俯临拐角的城堡旅馆,把自己的破袋装满。两脚浸在松动的沙子里,我奋力加固摇晃的脚手架——那是为我少女新生活起高楼的脚手架。 我有诸多情人,同时有几个。一个已婚男子,总等妻子带两个孩子走,也等我长大,因为我们第一次共事时,我只十三岁。几年后又见面,居然没忘了我。他掐着指头算日子,老婆出门的当晚,他就上了我的床。 我喜欢他,他喜欢做爱。讲起他太太,说裤子还穿三十四号小号,生了几个孩子身段依然苗条。他说了又说:上个周末,看到我在大牌制片人的游泳池并肩游泳,他感到特别刺激。我不觉得这好,但近一段时期,我的生活随波逐流,糊里糊涂,百无聊赖,懵懵懂懂,别人说的做的对我都有强烈吸引,我就抽烟,喝酒,睡觉。岁月流逝,就像男人和白酒在我身上流过,使我又伤心又来劲。 这个阶段,不超过一个春季三个月。我很快打发走一个人,第一个情人,也许是最爱我的。留下第二个,半公开的。第三个当即令我反感。他只占有过我一次,我几小时地坐在斜坡上,青草很鲜润,身子却腌臜,我直想吐。恨不得把自己剁碎,不再有我;让摸过我的手,他那东西,对他的回忆,统统去除。恨不得把自己化为铅水,烧尽不净与腐恶。这一年,有个当制片的朋友,客串把缪塞的《勿以爱情为戏》搬上舞台;在戛纳时,跟我在最后一分钟,于美琪旅馆找到两个房间。一间小而便宜——应急备用;另一间刚空出来,带套房,又大又贵。此情此景,他觉得值得高兴,还深抠其中的含意;快慰之余,提议我住明星套间。我推托不掉,住了一夜。 这是座白色旧宫殿式旅馆最往后的一套房间。我身穿一袭白色露背装,一条贡缎漂亮外裤,脖子上围一条窄领圈。我走在红地毯上,高高个儿的大姑娘,人群和电影节贵宾都对我注目而视。清晨,我跳进旅馆空无一人的游泳池。然后,浴巾胡乱一裹,浑身湿淋淋地穿过前厅,光脚走过绿色化纤地毡,头发和泳装洒落的水滴由地毡吸去。空气很热,头发忘了拧干。我穿行在旅馆领班深色号衣之间,一头钻进电梯。在电梯间里,光脚丫两旁是又厚又硬的鞋底,我难为情地把湿浴巾裹拢,在两个穿晚礼服的双胞胎之间缩紧身子。两人倦容满脸,散发着高级雪茄和昂贵香水的气味。我上楼去换出门衣裙,而他们则回去睡大觉。 是这位制片朋友,安排这次会见的。我们三人坐在旅馆露台上,位子怎么坐已不记得了。他曾在游泳池看到过我,我眼睛看的是别处,我那时很年轻。他想得很多很多,不知什么缘故,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一生的气运,或类似的玄机,全系于这一秒钟。 “就像白鸽带来好消息一样。” 这手很长很有力,传递一种友好的情意。体贴地触及我的肩头,像天使一摸,皮肤就洁净了。我感到问心有愧,直想哭,就像小时候那样伤心,为漂亮娃娃走在湿路上,不小心踩死树叶下的一只蜗牛。感到脚踏上蜗牛壳,听到蜗牛壳压碎的声音,但太迟了,小生物已死,螺壳与生命的神奇,再也无法黏合起来。 他从楼梯走下去时,我不见得比小时候更大,直想哭。 他径自朝我走来。他怎么知道的?顶着我生命的流程,凭着男人纯粹的本能,他逆向而来,走来找我。接近的方式,可谓彬彬有礼,像童话里所说菩提树下的王子。我坐在笨重的铁桌旁,桌面有镂空的圆形图案,两肘支成V形,听他说话;而我说错话,凭他的敏锐,马上就给捉住。他跟我讲他的影片,而不及其他;我觉察出他身上有另一个他。我才不去推究,只觉得很惬意。我知道他会保护我。 “因为爱,有两张面孔,一张白脸,一张黑脸;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溜溜,一个毛茸茸。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每个肢体,事实上都有一个相反的副本,紧密相连,分割不开。”说这话的吴尔芙,为爱担惊受怕;而我,却发现了爱。 然而,男[BF]人怕女人,难道因为女人多毛?我们把尾巴藏在哪儿?藏在背后!索尔·贝娄说,女人吃生菜,喝人血;其他人也一样,把女人描绘成作恶的造物——首先就见诸《圣经》。假如拷问自己,我对自己就感到害怕。看到向我投来好奇或多疑的目光,我不知道自己该委身相许,还是往后退缩。我尽量让人放心,多作解释,甚至对自己都拿不准的事发誓——我不会出卖人。我一直这样相信。男人根据行为作出判断,女人则凭许诺。我们看不到疯狂,因为疯狂就潜在我们身上,正像歇斯底里附在我们神经里。我们性情温和不做作时,人会娟秀一点,却自以为难看;当我们很自信,带点俗气,也即很普通时,又会觉得自己很漂亮。 我们是凡人,我们是大地。我们活在地下,以泥土为生,肥沃,阴暗,沉重。脚靠着脚,绊手绊脚,盘踞不动。电影明星,真正的明星,只有在不自知的情况下,才是明星。如玛琳·黛德丽初出茅庐,演《蓝天使》时;玛丽莲·梦露演逗乐的配角,当时认为——或许不——她到死都只能演演小角色。还有葛丽泰·嘉宝,在她不为人知时,是独一无二的,有点男子所气概,逸出女人通常的准则,对男人说来是太美丽了。在奥兰多的脸上,也能读到呼之欲出的女性之美。“在默默无闻的人身上,自有隐形的恩宠之光。” 难道光凭这点,便能使人放心?他眼缝里射出一道白光,还被黑睫毛遮去了一点。鬓角很高,从目光可看出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一个在人生里还有未解之结的小男孩,一个缺少母爱、害怕女人之间争战的脆弱男子——母亲不常露面却能深感其魔力,怪癖的母亲会在被弃的孤独少年前与魔鬼交欢,而女人间的争战,横眉竖眼,却卵翼着他这小男孩,保护他于炸弹之下! 他知道不同于我的另一类故事,他有长得很特别的手。头的样子很好看很雄壮,使人想起卵圆形的章鱼,这是一种非雌非雄非常灵敏无所不至的鱼类。很快,我被这有情体所迷惑。他性格复杂,吸引力强。我展翅翱翔,眼泪忍不住淌下来,因为有他父性的手掌保护过于女性的我。我感到自己是个女人,感到自己又成为大地,神秘,温顺与庇荫。他也将成为我的靠山,成为轻摸我脸颊的爱抚,成为既怕又爱既惶遽又亲切的目光。 我们手拉手出门,讲着彼此的生平,共饮许多美酒。我欢笑,我开心。我自问是否堕入情网,印象中这不是爱而是别的什么。那更好,更伟大。直无以名之。 (三) 眼前事看不大清楚时,倒不妨转而想想过去。只为找答案,找下文,或找一个参照。我以前的生活跟他讲了上百次,他知道,凡是我旧话重提,准是又不顺心了。 推开矮桌,才能摊开沙发床。床架子拉开,放下薄薄的折叠床垫,打皱的床单,还有一长溜半圆形的硬边,权充枕头。我父母几乎贴地睡,可以早早起身去上班。他们的沙发床靠墙,墙的那头,是我们——哥哥和我——的房间。横梁露在房顶,呈等腰三角形。这头是大床,我哥哥的,那头是小床,我一直睡小床。同学常到我家来过夜,晚上不用的沙发靠垫就拿来打地铺,睡得很舒服。我们没完没了尽聊,能在一起就很快活。我们年方十五。 有几个同学,人生一开始就不妙,原因我们没去问,他们愿讲就讲。有一人年纪比我们大,在我家住过一二夜。我爸不让留他,因为感到那孩子不是东西,像有心计的人好怀疑别人,流氓认得流氓那样。爸不准我们跟他交往。外面,离我家很远的地方,下午父母上班的时候,我们还常看到那人。后来,他销声匿迹一段时间,未作说明,没留地址,也无处可找。我们相信他独自一人在过活,他来自济贫院这类机构。总之,星期六晚,我们在意大利餐馆凑份子吃饭,他会从兜里掏出成捆的大票子。我们六人,六个朋友,男女各半,兄妹混杂,有的是朋友,有的是情人。第六个——按年纪排第五,最神经;我最小,常温言软语劝慰他。新来的,就排行第七。 有个朋友的父母出门两天,当晚我们就住在他家。我和七兄,整夜搂着睡。眼睛像扎了,模模糊糊看不清,而长夜渐渐消逝。清早,人浑浑噩噩醒来,不胜倦怠。我喜欢他的亲吻,喜欢他初生髭须的轻拂,那胡须稀疏微末像晨光熹微。 黄昏时分,他在我们楼下拦住我。突然从门后拐角闪出来,脸色刷白,眼风诡秘,他还想抱我。我躲之惟恐不及,但他用结实的胳膊抚我的背,轻轻抚揉。我听之任之。但是我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幽灵般的出现,不喜欢他说话言不及义。他的小眼睛常带黑圈。 极目所及,橘黄,宽广,圆形,像古罗马竞技场,这儿是夏德莱地铁站大厅。被人流叉散,被立柱挡开,我们七小将,脸随灯光而变色变形,像小姑娘手指挑出的橡皮筋图案。警察东一个西一个,腰间别着左轮枪,头上大盖帽遮住他们监视的眼风。宛同一声爆炸:人群四散,他挤进拥挤的乘客中隐身其间。两腿像剪刀快剪,一下切入,不见了人影。我们隐约感到的事,终于发生了。他逃脱前,停下看了我们一下,微露情感,两颊深陷。他脸色刷白,额角冒汗——心里也怕。而我们,只好让他自己去对付棘手的游戏。 我们想不会再见到他,至少不会马上见到。在夏德莱红火的地狱里,我们六个同党又碰在一起。 还有两站路下车。 不料他在电动扶梯上头恭候,前臂插进夹克衫,淡黄头发给风吹乱,像个不本分的天使。狭路相逢,正是受罪。我怕他——看他突然从哪儿窜出来,我总怕。头上罩着光,他神气活现凌驾我们之上,随自动扶梯往上,看他身影渐大,还在喘气,掉价的传奇到了回光返照的最后一刻。踏上一二级,走出灰色大扶梯,天使缩小了,恢复其常态:一个喜撒谎的矮小子。满脸得意,容色生辉。他从夹克衫掏出一把小面包大的手枪:我们谁也不想去拿去碰。他把枪顶着自己胸口,插进夹克衫的里口袋。 姊妹两人,大不相同,就像一个褐发一个金发,但都老气横秋。我们的朋友雅克对其中一个趋之若鹜。六兄抽的烟,都在很刺激的三氧乙烯里浸过,他自荐去拍黄片,后来做了鱼商。 加缪说过:“一个人对明天无所期待,还有什么事值得感动?这种无动于衷,这种无望的伟大,这种视现时为永恒,凡此种种,睿智的神学家统称之为‘地狱’。” 我第一次乘飞机,只十一岁。瘦长个子,穿上新的高跟凉鞋,意识到自己的成熟——显得有十六岁。往后却再没像那天那么漂亮。 我头发剪得像男孩子,抽长卷香烟,穿窄牛仔裤,走路拱着背圈着腿,一副美国西部牛仔派头。众小伙伴,就喜欢我那个样子。我自己吗?喜欢也喜欢,但比他们差着一点。父母已分开两年,工作都很卖力。我独自在家,无所事事,无所期待,也不抱怨时光漫长。感到运气在头顶上什么地方转,像小鸡等壳破,自有人来收留。我时刻准备着。 我十七岁,去创作室上班,开始自食其力。创作室亮堂,干净,甚至漂亮,但我不喜欢,也不喜欢那地区。工作机构是一家广告公司,日本人韩国人把我当小亲亲。我眼睛长得像亚洲人,皮肤茶褐色,所谓花季少女,艳如日本樱花。Kawai[太可爱了]!我挣到钱,还不少。不久前,父母言归于好,我不时过去帮他们忙,一天三小时。铺桌子,中午端菜盆,最后和妈一起收拾厨房。有时,留在小餐馆,与爸一起在吧台吃饭。我很喜欢父母。生活按自己进程前进。 我换一次住房,就换一次朋友。我不善于保持友谊关系。我更喜欢的,是情人关系,觉得这更自然。引诱一个人,就是对他表示兴趣。取舍之间,是一种交际。 我常很孤单,期待着另一人,期待着生活充实。孤独,便静心,冷中有热;缄默时光,蕴含着我的全生命。说话间,我日渐长大,快要十八岁了。 我的新朋友,都给我很好印象。他们各各不同,要求很高,来自天南地北,都在我人生里靠岸。他们年轻,他们自由,弄得我晕头转向。跟他们一起,世界像袋里折拢的手帕,全然展开了。占上风的是我们,因为年轻。 见面,就为了聊天。其中一人,叫马赛尔,父亲是阿尔及利亚移民,奶奶只会用阿拉伯语跟他说话。他倒生在法国西南部,但眼珠呈卡比利亚人的蓝色;卡比利亚在阿尔及利亚山区,那里有阳光,有水,有鸣蝉,有少女。他略胖,至少我的印象如此。这有什么关系,主要是他讨人喜欢,有时甚至很帅。 马赛尔是在我父母的咖啡馆里碰到的。他住同一幢房子,高踞在七层楼。他一天到我家咖啡馆来三四次,上厕所,找人聊天。阳光好的日子,待的时间就长一点,之后,脑袋装了东西充实了,便上楼去接着写作。 却不知道我是否讨他欢心;连我的感情,我猜他也一无所知。他有那么多事要做,我有那么多事要学,命运把我们隔开,所以,对对方的兴趣才无穷无尽。 我喜欢我认识的人:小无赖,捣蛋鬼,亲共劳工的儿子,后来当官的年轻诗人……富家子觉得不对劲,因为他们有钱,还有…… 第一回,是珠宝店小开。他送给我妈一座镀金座钟。他们的店开在库贝孚华区的商业街上,住房就在上面。他是他妈的心肝宝贝,因为是小儿子,橱窗里堆金积玉。店铺在十字路口的拐角;他的房间从来不开窗,长长的周末我跟他就孵在店铺上面。 我习惯于这样想:生活不过如此。之后,再添上孩子的房间。之后,之后……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我走了。什么变化也没有,仅仅是近看么,下嘴唇往下垂,宠爱之光熄灭了。光华隐晦,少女伤怀。 要说初试云雨情,我不要试得太早。弱不胜衣的身躯,鼓的鼓,凹的凹,颇神秘,自己都不敢看,还不知道月经初潮,就已给一好奇家伙戳穿了秘密。 看自己像什么东西给颠来倒去,了不以为羞,任狂躁的手又按又捏,以觅取欢快。欲求——意味柔顺。玩弄或任人玩弄,优雅的举止,彼此的崇敬,扔一边去,汗流如注,气急败坏,哼唧叫喊,掰得开开的。要快活,就不要怕龌龊。成人就自甘堕落而不怕——不管怎么说,他们已很丑陋。 第一回,我什么也没说。看到自己赤身露体在浴室。流了一点血。我一句话也没说,无论对母亲,还是对别人。是我的错,并不美,但总得老老面皮。他也没对我说更多的话,我接受爱情上的不忠。准备再效劳吧,这是当时的感想。身上有了皱皮,乳房下垂,肚子明显,看自己的私处,因为常看到母亲的光身子,发觉阴阜更往里缩,小腹更扁平了。照着浴室镜子浑身上下看,铆着劲不吭一声。我没哭。往事常回忆。今天也还想。 到二十五岁我会怎样?这辈子又怎样?我独自坐在地上,夜色四合,一片漆黑。 我往凄凉的本子上净写,漫无际涯。开头在哪里? 火车划空疾驰而去,我好像在过道里站立不稳。速度之快,我得抓着扶手移步,生活也这样一往直前,旁若无人。终算停稳不倒,在我看来,平衡是无数的短时段。我随着考虑起什么是韶华时光,什么是人生目的,那只是茫茫天地间小小一个黑点。 凡此种种,总有个意义在。想把碎片整合拢来,却找不到序列,或许根本就不存在。愿望管愿望,事实管事实,事过就留下痕迹。 我做了个梦:剧院刚粉刷过,漆成淡蓝色,画有蓝鸟、藤萝、浅淡的阳光。这旧剧场,以前很脏,灰尘扑扑,现在装璜得漂漂亮亮。人员走动很方便。几个年轻人坐在墙角抽烟。我踱来踱去,不知该停在哪里。这场合,对我说来是太空太大。他们各自在做准备,好像是排一个不容易说清楚的戏;但我知道,戏的题名很严肃,剧作家是上世纪人。之后,线索乱了。我穿一身难看的服装——色调晦暗——手上拿的台本跟别人的不同。我演起另一本戏来。大家怪我搞错了。我无法反悔,因签约在先。我只得勉为其难,演个妓女,穿淡蓝戏装;同台演员,插科打诨,做鬼脸,猛摔门,像费多的闹剧。以舞台的照明和整洁,我几无藏身之地。一切都平顺,正常,只有我搞错了,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没错。我非常伤心。 我感到,我全盘都错了。已然的事,是生活的逻辑发展所致;而生活,是我所从属的众人参与的结果。生在一个地方,囿于所见所闻,只能接触到家中往来的那般人,只能像他们那样去说去做,情况就是这样,此人的人生与那人的人生就相差无几。现在,我可以选择,可以定向,不受任何强制。好坏怪不到别人,只能怪自己。误入歧途,岂非咎由自取?一误再误,那是我想装成另一人,结果反而本相毕露,在揭示虚假做作的同时,正是在同这一秒钟里,在不经意间,倒回复了自我,更深层次的自我。 罪案几乎都是严丝密缝的,但恰恰留下了一点痕迹,终至枉费心机。为自己的过错,我恨不得死掉。 (四) 临了,我躲在家里,不去计算时间,让时间来迁就我吧。我读书,抽烟,常忘了把脏烟缸倒干净,更加重了烟鬼的犯罪感。下午睡觉,两条狗也欠伸身子睡在我旁边。很快要到九点了。小的一条,黄毛散乱,用嘴来拱我大腿,头从靠椅的扶手下伸过来,讨得我拍两下。另一条,圆鼓鼓的小胖,全身漆黑,皮毛光滑,像湿油布,还在酣睡。我要喊得略响一点这宝贝才能听到,小胖耳朵不灵。我们一起穿过车水马龙的马路,踏上对面的步行街,走路才可不用担心,从齐眼高的窗口望进去,看屋里人居家过日子。这条街很静,是拉辛(Racine) 物故之地。街很长,狭得像一条小巷;在我眼中,从没像今夜这么长,因寂静而显得更长。这条遛狗的街上,已是春天气象。 拴系的狗扽着皮带,提醒主人,别心不在焉,尽慢腾腾走。一位矮腿女子,牵了一条大狗,在我面前走过。她的高跟鞋叩着石块路,发出不悦耳的笃笃声,毫无高雅之致,一直响到路尽头,还听到对身旁那比她年轻的大家伙说些没用的话。我走路喜欢想心思,也喜欢光是走。一边溜达,任思绪飘忽,也放任两条狗乱跑。家犬难得撒野,这时一刻不停,认路头,绕圈子,来回跑,结交狗兄犬妹。狗有狗癖。重复来重复去的事,在狗都当做第一回。我很喜欢这两条狗。对小胖们的信赖,大感得意,我也迎合狗的脾气,一起往回走。 新的一天,每每叫人想起春天已到。冬天的硬皮渐渐消退。铺面打蜡上光,晚风里,玫瑰玉兰散发温婉的花香。对面是一条上扬的路,风往那里灌,留下一团团甜津津的气息。我把鼻子捂进外套,闭上眼睛。 天很快黑透了,到了不再有什么事要做的时光,时间也走到了头,像熄灯一样闭上了眼睛。得与这天告别了。 然而,这一天值得记取,像眼皮下的暗影,记下一个故事。是画家的故事,还是图画的故事? 每天,沉寂越积越厚,压得嘴巴张不开,逼得我们不做声。生活中多的是摩擦,忘了我们也曾生龙活虎,也曾如牛负重。我们活动于如烟似雾的另一种现实,知道用言词来保护自己,当假话成为绝对准则,言词之间当然充满欺骗。 这是一种智力游戏,概率随每词每句而提高,词句能有无穷搭配,成倍增殖。生活里充满危险,假想这幽灵化而为二,混淆惟一的二元——常人与英雄的区别,打乱“我”与“他”的界限。只有借巫师的烧酒之力,作为仅剩的逃遁所;而治病的巫师自己也病得不轻,像武士,像疯子,为痊愈的奇迹而舞,脚踩炭火,人像醉了也似。进入虚拟世界,头脑的印象会无比疯狂,不可捉摸。 为智慧妖魔所吸引,知其不可而追逐不舍;智慧诱人,却永远抓取不到。能抓住的,恰恰只指尖上的几根金发,一丝一缕,盘缠纠结,要十百千万根才能凑成一副图案,轻淡如肉色的薄纱。 幻想世界就不再需要作假。幻想属于幻想的人,以牺牲活人世界为代价,活人世界在日日夜夜缓慢的积聚中死去。幻想潜入活人的梦中,抓住我们的面皮不放。我们不再照镜子看自己的脸,镜子对眼见为实的人只是肤浅的反映。幻想永远是美丽的,我们自以为是长生不老的。谁制造了这幻觉,是上帝还是魔鬼?难道我们该为非现实的天使去死,去杀! 我们不再相视。我扭转头去,不看他消解一切的目光。 (五) 我眼睛看着别处,四周,外边,一面穿过王宫花园,超越童车里的婴儿,脚窝在沙堆里的母亲,鞋子太大、人在发抖的干瘪老太,和穿藏青上装的孤老头子。他们朝我纷至沓来。我迎着往前,朝阳光走去,鼻子都要碰上了。宽厚的大衣,予我自信;栗色的头发,金光油亮。 这兴许是我一生最美的时刻,天气晴和,尤其这天,我特别漂亮。可叹,我永远没可能登上法兰西喜剧院的舞台了:我拒演阿梅丽这角色。院方提议我演的,常是些傻女人,是些又傻又轻佻的女人,或者干脆就是轻佻女人,但我觉得不合宜。我对所演的人物,抱有太多的同情。我的生性,能为爱情而死,却不允许嘲弄爱情。有位导演,就说有一人吧,不知道我可以像朱丽叶、像欧丽娣丝希腊神话中的歌手Orpheus之妻,(新婚之夜被蟒蛇杀死。其夫以歌喉打动冥王,冥王准其妻回生。)那样殉情而死,不知道我作为演员,可以童心来复,可以微不足道,但是,于爱专注,可以比作为青年女子的我,更坚强更勇敢。 我对所演的角色,比对自己的生活,还经心在意。像翻过来的袜子,我是一个逆言逆行的女子。晚上,我脱下正经女人的外套,背上重重矛盾,钻进谎言堆里,穿上我觉得最舒服的旧裤子。 我不认为,真正的生活,在我自己的生活里,要定下什么准则。再说,我自己的生活已没有了,变成别人的生活了。那么,为什么,有一天会逃得无影无踪呢?是我把自己经历的线索弄丢了。我已不再存有幻想。“怎么可能一切都变了?在强弱之间进退失据了呢?”瓦雷里(Valéry)曾这样自问过。 我朝丽弗利大街走上去,左手是蒂琉璃公园。天低云暗,巴黎这情人之都,这天却显得陈旧而怕人。杂树从公园铁栅的尖顶间看过去,戟槊森然,变化万千。云天流徙,像一幅雨意淋漓的水彩画。画的色彩,溶成一片,把树干的颜色都冲淡了;树干在夏天呈淡黄或金红色,此刻转成稠黏石油那种蓝盈盈状。色彩斑驳,碎石路面上积成黄绿色的圆点点。天上的云团,混混沌沌,成说不清的绿色,泥地上雨水直注,泛出[意大利]锡耶纳地貌的天然色素,像橘黄的番红花色,溅在路石和行人的脚上。街上的人都弓着腰,做前冲状。女人露着膝盖,两臂抱胸,缩紧身子,艺妓般低着头踩着小急步。尼龙袜给雨点打湿,紧裹脚踝,痒痒的像蓖麻枝搔着皮肤。头发贴着头皮,像给擦头油的手笨拙地按过。 这情景很平常,这条路我认得,这些人不认得,如此而已。见过的人有时又见到,我马上就能认出。巴黎,就是这样。一年四季,也是这样。 协和广场,熙熙攘攘。这里有个选择:或沿河边走,可走得快些,或走香榭丽舍大街,可看看电影院。因跟导演有个约会,下午一点,在乔治五世大街下端的一家咖啡馆。走香榭丽舍大街,可以看看招贴,和招贴上的面孔。一张都不认得,面孔隔一周换一批。这条大街之脏,令人泄气:影院诱人的门面,黝黯的闪着假钻石的店廊,丽都游乐场的舞女邀你进去欣赏假的圆面包假的镀金鞋,包你乐而忘返。街上的铁架路灯,锃亮全新,米色的人行道,也是新铺的,算是巴黎市政府的德政。 别处,也在铲平,运土,规划,重建,造出幢幢办公楼,走运的人,自不必去上班。巴黎居,需有钱,要住高等住宅区。报亭的海报,贴着同样的名言,同样的人物,都是成功人士。他们在府邸前留影,带上情妇,名犬,首饰,宝车,和凝固的微笑。他们没有年纪,他们有的是钱。 与这导演晤面不到两小时,就不胜其累。他的饭后咖啡总算来了。为了催账单,我推说在巴黎另一头还有个约会。累人的谈话,在道谢声中突然终止。我又多说了两句,本意想快点结束,不料讨论重又开始。他拿起咖啡杯托盘上的巧克力递送给我,语调一变,变得跟巧克力一样甜。瞧他那甜言蜜语,自高自大——而且蠢头蠢脑。他花言巧语,想勾引我。眼睛盯着我看,手搅和着咖啡,那手小而不善,像粘在小匙上似的。我心里想,这是个重病号,看他汗流不止。我手托着脸盘,嘴形都变了,撅着嘴,表示厌烦和无奈。我用指尖轻拂眼睫毛,用掌心摸摸鼓鼓的脸颊。 后来,我直瞪瞪瞪着他,避免佝背,别让他以为松动了;其实,吃这顿的功夫,我一直力图要他明白,我把他已看透了。他的影片,他的经历,睡不睡觉,心好心坏,我都了解到了。我知道,自己不会接他的片子。出于何种感情的、理智的、人情的理由去接?我愿每个晚上,每一天,每一年,这辈子,都生活在热诚中,就是说虔虔信信,求主别抛弃我。此公怀着什么动机?他的台本毫不足道,因为其人就毫不足道,他也不可能脱胎换骨,显然他自己并不明白。 最后,终于告终。我像从牲口集市回来,差一点儿给示众,大感屈辱。然而,整个过程我只是听,没说什么;我是谁,他不想知道,也并无兴趣。他最后一瞥,更为恶劣。又自负,又简单,道别时胳膊举在头顶,挥舞着不善的小手。他走路扭着身子,两肩朝前拱,披一件黑骆驼绒大衣。远看过去,他的皮鞋不是好货。 (六) 首先打来顶光,雪白的手在静空里白得耀眼,台词一句接一句,到后来声嘶力竭,悲叹生复悲叹死。我出语伤人,东冲西撞,秩序大乱。之后,天边暗红,雨滴淅沥而下,茫茫大地,泛出空旷的回音。“此外惟余沉默而已。”如哈姆莱特临死时所说。戏,我愿一直演到死。幕下。 我的化装间很潮湿,到处都潮湿。灯光一一熄灭。戏装随处一扔,委弃尘埃,毫无风姿,像个吊死鬼。镜子都模糊不清。我从水里捞花,沾湿了衣裳。脸卸了妆,看似略瘦。让她睡吧,悄没声儿的把门关上。穿着王后的白裙,躺在长沙发上,白得半透明,她看上去美极了。身子像全息照相上不定的虚影,还在微颤,她手臂和颈项的轮廓不很分明,像远处黑色海面上眨眼的繁星。似一下一下的寒噤,像碎玻璃片在牛奶里忽闪忽闪。她是过去,她是明天,什么都奈何她不得。她深感痛苦,但嘴角还露出一丝笑意。 我松开门把手,溶入黑夜。按下鸭舌帽,逃之夭夭。我该为自己无所归属而哭泣,得两手空空从头开始,心里空落落的。我笔直往前走,目不旁顾,穿过舞台,从院子这边走到花园那边,还不是终点,一切都得吸纳,我都要透不过气来。街上清凉,精神放松下来,我愿意耽在外面。夜色湛蓝而清亮,戏迷在等签名,我把鸭舌帽一拉,躲开溜走了。 我戏演得不好。他是在剧场旁的意大利餐馆告诉我的。桌子刚重新铺好,桌布白得像缎子,大大小小的杯子晶莹透亮,银餐具在空落落的餐厅熠熠耀光。我们进入餐馆,外面冷里面热,脸庞倏忽发红,在一张桌子旁坐下,界于收场的露天座与隐秘的包间之间,外面的黑夜与人工的照明之间。不过,夜已过半,我生出一种亲切感,竟没注意到时间。 我手冰冷,驼着背,默默坐着,等他开口;他感到热,衬衫起皱,低着头在寻思原因,把我晾在一旁。我愿听到钟声大作,我愿大喊一声大吼一气,抓自己胳膊咬自己肉,做点极端的事出来。我想象最坏的结果,盼望最坏的结果。让他不明所以,但愿黑夜马上变白昼,到了另一时间的另一天,比如一六四五年的十二月十四日,但愿他不是他,我不是我。我一切都敢做,只要能求得原谅。然而不能。 发生什么事了?他寻思,但不明白我的变化。我枉自伸手求救,大声疾呼,他没听到,我好像不在场。他说我戏演得不好,但不知原因何在,那是因为我不愿向他解释我知道他说得有理,谁都有理——除了我。真相包得太久了,面孔虚肿,喉咙干涩,颈上的皮肤绷得都要裂开,面对我最坏的情况:业绩不佳,感到既惶恐又羞惭,脸色煞白。我知道他说出了真相,凡事都有一个真相。而以这种方式显现,真非常可怕,非常沉重,像断头台的铡刀,既准直又干脆。 我这份通心粉已冷,盘子餐巾都潮乎乎的,整个灵魂充满厌恶。我仅有的一点,属于我,属于我一己的一点,哪怕只一星半点,我都不惜糟踏,毁损无余。 因为每晚,我六点钟到剧场。剧场的咖啡馆,面朝荒废已久的露天阳台座。在空荡荡的咖啡馆,有个安静的小伙子,坐在夏日傍晚柔和的落晖里。他与我一起待着,看其他人陆续进来。彼此并未约定,也不相识,但他天天来等。有一个黄昏,我提前先到。我要让他觉得我俏丽。我裸露两臂,敞开衣领,头发凌乱而好看,额前留一二绺金发,让他动心。有几次,他坐到我旁边,看摊在方桌上的报纸。两人挨得很近,臂弯几乎要碰到。我不作他想——足矣,亲近如许。我冷汗直冒——或许,冷不防,后颈上一吻。剧场空旷,庇覆我们;丝绒地毯,足音全消。人窝在扶手椅里,悄悄说话,感觉很好,像两个安静的孩子,世界是我们的。直到有一天,他成了我的情人。 他陪我进我的化装间,晕黄的灯光,使人想起酸味橘子糖。我开始准备,化妆,着装。我口袋里总放几根甘草棒,嚼开后,散乱像女巫的头发。另一口袋,放西番莲口味的黄色维生素片。准备就绪,穿着开裂的大靴子,开始走台,套裙衬裙,再加花边流苏,脚头不轻快。像个小丑,摇摇摆摆,前进后退,生锈的鞋钉橐橐踩在胶合地板上。他坐在地上,靠着一根布景柱子,看我转身,嚼甘草棍,做美丽状,博他欢心。剧场监督穿着树胶篮球鞋,斜穿舞台,悄无声息,走向电子控制台,嘴贴着话筒,向上面几层包厢致意,预告演出将在半小时内开始。几位大腕还没到呐,我们已来的,可消闲半个钟头。 伸长两腿弓起脚,我躺在硬地板上,放松放松作痛的后背,接着在地上打滚,衣服皱了也不管,我的戏装本来就该脏兮兮的。我碰到他腿,就坐了起来。他没动,目光炯炯看着我。分明感到,他愿意发生点什么。我手指在毛背心口袋里摸着维生素片。想吃上一片,就为做点事,做出点事,他看我把药片放进嘴里,他的眼睛随之跑进我嘴巴。维生素片在我舌上化开,我的唾液流进他的喉咙。他眼睛紧盯着看,打了一个问号。我把糖片含在齿间,递一半给他,等着他的嘴唇来会。他只得嘴对嘴来咬,用舌头把那一半卷进嘴里,我的舌头随之舔到他上唇的里边,就凭这一点点润泽的接触,我全身充满甜蜜的感觉。 这快意像磷火倏忽消失。橘子味颇提神,我睁开眼,看到他在看我,舔吮着他那份药糖。 我十指交叉,挡在眼前,只能略窥到一点景象。一年轻女子光身从浴室出来,摄像机变焦镜头往前,少妇变老妪,肉松弛,皮包骨,一笑露出满口缺牙,她死拽着一个男人。我拿起遥控器,按stop,穿过套房到卧室。 我像喝醉似的,走过几间房间,摸着堆满东西的墙壁走。我淡然漠然——笨重的家具蹲在暗中,带着盘问的神气,我只当不知,视之蔑如。我不肯给以正式名分,也不愿听它们诉求,家具放这儿那儿,是我愿意,为我效劳的。我没开灯,灯光不舒服,照出来显得假,我喜欢暗中摸索,像乖女孩总有办法应对。 家什常作对,软硬兼施,劝我冷静,出于爱的绝望扑上来,施展其热诚与魅力,要我悬崖勒马,切勿急切从事。我听都不愿听。我不给它们发言权,只当它们是哑巴。这些花束、绘画、椅子、盘子,这枝沿墙下垂的藤木植物,这张哭出胡拉的慈爱的桌子,这块踩在我脚底的友好的地毯——全都在喊叫,在这变得不能忍受的寂静中抗争。我感到它们都爬到我脖子,爬到我头上来了。即使我大口大口慢慢呼吸,想求平静而仍不可得。没人相信我有理。它们不再坚持,是因为无能为力,或许是由于失望。我走向最后一间好客的房间,里面有一面大镜子,落落大方,照出我滑嫩而富有人性的形象。于是,百喙俱寂,各见所见。喁喁低语的木头,精雕细刻的肩膀,还有透明的玻璃脚,本身已无需多说。卸去内衣,镜子里只见柔和而无邪的线条,滚圆的肩膀,婀娜的身腰,玩物般圆鼓鼓的小乳房。与污秽无涉,一切都是纯朴的,没话可说的。 这不像所认为的那样。 我听到自己的呼吸,满脸鼻涕眼泪。呼吸一顿一顿的,像热得透不过来气的狗。浑身感到窒息,我只有几分钟好活了,然而,神智却很清楚。枕头被泪水泡涨,我动弹不得。我伸长身子躺着,裸露,坚实,像木头。总得有个了局,但无论哭泣还是叫喊都无济于事,病痛太深,消除得又太慢。神经紧张,麻痹,从头到脚都是这个感觉;这使我松懈,使我发火,使我痉挛。腿自动举了起来。我愿求主:让我死,让我死去吧。我睁开眼,看到的还是枕头,和淡玫瑰色的床单。我挣扎于朦胧与黑夜之间。我愿终止折磨我的人生,不惜杀人,先把自己杀了。此身使我痛苦,把脓疮挑破,挤出白色脓液,让恶在爆发中达到极点。 光着身子站在那里,不加遮拦,最后准备宁静地从容死去。我不愿意睡,怕梦中也不得安宁,又怕失眠像做梦。我不愿独自躺着,怕自己太想死,怕我祈求的天主帮倒忙,在我念诵他名号的回声中断送我。 我是死魂灵,他有生气,年轻,身上没死的气息。我明白,生平第一回走得离黑暗这么近,即使人很灵醒,也难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该走了,该换个公寓住住。 (七) 我可以跑到天涯海角,大大旅行一番。也可以离群索居,躲到乡下,高踞山上,独自散步,写作,思考。但星期一,电话铃一响,一切都变了。事态的发展排除一切外出的意向,而该留在电话机旁,把记事本上已定的约会取消,用约略的说法谈论不确定的未来,做做摸子填格的罗多游戏(jeu du loto),以消磨等待的时光。世事纷纭,都以最大的偶然作成。 简言之,就是我要到美国去,说不定最重要的约会就在那里。我的经纪人不觉得有何不宜,看到我去别处求发展,甚至感到欣慰。说不定,等我回来已腰缠万贯,名满天下。 我要去好莱坞的消息一传出,反响之大,期望之高,就好像我已同派拉蒙影业公司签了一张与当红明星德尼罗连袂主演的片约。动身时心里想,此去于我不会有何损失。事实上,既无所得也无所失,除了盼望我马到成功的影迷在尊荣中感到有点失落。真要跑到万里之外,我才又一次明白:事物的进程,自己一分一毫也改变不了。 抵达机场,我的行李已到,面对翻检行李箱的美国警察,感到心惊胆战——漆皮鞋,长手枪,制服敞着胸,带点邪气。牛仔瞅着我,难道我有罪?带个旅行箱,身在此机场,就有罪?他们严密监视外来人员,行迹怪异的就给提出来。手指一指,就指控谁,把旅人锁定在行李的重压下,简约到物的属性,好像流浪汉的背袋就是他的整个家园。这里像监狱,先进牢房再进城。先指控,然后释放,让你急出一身冷汗,失去安全感,充满罪恶感。我宁可在家翻翻我的旧相本,摸摸我的宠物犬,向喜欢的菩萨像供上一枝干花,随便趿上一双拖鞋下厨房。别无他意,只想让安检人员了解,我为人正派,还不是那么坏。我感到害怕,一向是一走出家门就怕。我走得太快了一点。 头脑里一有出去旅行的念头,便心焦不耐,急速行动起来。唇干舌燥,昏昏沉沉,我已独自身在加利福尼亚蓝色的夜空下。这儿七点,天已很黑。在高速公路两旁绵延的山丘上,有些奇形怪状的图形,大鸟的铁嘴插在地里,身子像打呃般前后摆动。空气呈橘黄色,天空碧青——这里没有淆杂,一切都是明亮,单一,界限清楚。城市铺展开去,像水面一样平。街道漆黑,都正正方方,往上延伸,像牢房的栅条。行客稀少,几乎无人。大片大片的亮区,一幢一幢的住宅。 我女友的男友,已在等我。 以为时间已很晚——夜色很有欺骗性。我进到屋里,还只八点,他正准备出去吃晚饭。他身上散发刚淋浴的气息,头发还潮,香味太浓。他帮我提箱子,看来很友善,为我打开他的房门和心扉,好像是二十年的旧相识。 他的房屋很简单,就是说不复杂。舒适的空间,大沙发,台球桌,超配备的厨房,卧房浴室橱柜,井井有条。户外有一个露台和游泳池。两个车库,门对着下行的马路。我的卧室在楼下,介于客厅与厨房之间。 大冰箱里,有许多陌生包装的新玩意儿,要看了罐头说明才知道是什么食品。眼下先将就来一块乳酪,倒一杯加利福尼亚白酒。 从刚才起,看到的是清一色色调,一直没变。夜在山谷流逝,像一条长长的萎靡的犁沟。繁星闪烁,抬头仰望,见夜空已泛出鱼肚白。一幢幢房子,在山丘的牙床上,鳞次栉比。我们居高处,隐隐凌驾于城区之上。 我有美国经纪人的电话号,还有其他二三个不认识人的,那是在巴黎偶遇记下的。第一个号码,是经纪人办公室电话,注有分机号和他两个秘书的名字。下面,有手写的宅电号,但无地址。 带上太阳镜,穿着花裙子,没什么可害怕的。很快发觉,我的打扮不合时尚趣味;坐在租来的敞篷汽车里,样子也太老派了点。甭管:我到我要到的地方去,我开我租来的车!天气很热,棕榈树和大草坪很美观,房屋洁净。旋转水龙头溅出细小水珠,洒着路花街草。从旁经过,我前额上蒙了一层昼间露水。我朝四季饭店开过去,左拐,告别植物和树阴,面对比天空更光露的混凝土建筑群,密密麻麻一大片。这些白色巨块,在热气中,像从冰箱取出的黄油,成沙雾状。自然风物不复存在,这儿一切都是笔直的,狂态的。我开进这砂石与黄金的王国,滑行在像溜冰场一样平滑的路面。空气燥热,稠厚,马达声都凝滞了。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她说话声音响亮而清楚,但并不给人喊的感觉。每个音节,都像指路牌一样,非常分明。词儿都有一定的长度。她的长篇说白,像烦人的音乐,不流露任何的情绪。她已在恭候:热茶在矮几上冒着热气。房间很大,灯光明亮,像装璜杂志上的圣菲(SantaFé)风格。窗帘半挂,抹去多余的阳光。办公桌上,一叠叠文件堆得很雅致,陶罐里插着铅笔尺子,还有鲜花。是这些物品首先看到我进入房间。文具花卉改善着空间布局,建立另一种亲和结构,不禁舒了口气。舒出第二口气后,整个神经处于戒备状态,带点惊惶,我人站在房中央显得高大了点。陌生地方。初次见面。要说英文。我的裙子皱巴巴的,神色疲惫,脸上妆化得太浓。 我最终要了一杯并不想要的茶,坐在并不想坐的沙发上。知道茶不可能好,尤其太烫。因为,杯子不是真正的茶杯,就是说,不是瓷杯。嘴唇贴着瓷杯喝茶,才得品茗之趣。而她,能毫不含糊灌进几立升可口可乐。一筒一筒,排在她冰箱里,办公室里。后来,在她家里,也看到相当数量的储藏。看她大口喝下甜腻腻的糖水,以及一口吞下同样多的糖块,我很难抑止自己的惊恐。 她请我住到她家,说愿住多久就住多久。旅馆太贵,她大概这样想。我说,我已寄寓在朋友家里,怎么说呢,是我一个女友的朋友。不怎么认识,也不常见面,但人很和气。她听懂了,还是提议我住她家,假如我想住。我再次表示感谢。她办公室里有孩子的照片,但我猜她自己没孩子。想来她在家里也跟办公室一样——独自一人。她有秘书,有汽车,有爱犬,有房子。但房子一人住,放着别人孩子的照片。我于是明白,她为什么要我到她家住:让生活有点变动。为她着想,我乐于听命,正像对一切我愿使之高兴的人。今天就说到这里——日后她再来电话约。 时间还早,这里,一切都离得很远。到处是宽阔的马路,大片空地,大饭店,服务站,旅馆前的大停车场。我在右边的费尔费克斯(Fairfax)下车,一直走到农贸市场(Farmers' Market),去喝一杯果汁。草莓,胡萝卜,覆盆子,柠檬,西红柿,可可,香蕉,云豆,任选一盆cottage cheese[村舍乳酪]和两片菠萝。然后,驱车上日落大街,找住处那条街,弄不大清究竟在哪里。终于给我找到,有几个大拐弯,在阳光下像跳舞般打转,很有劲。 我女友的朋友,一早已在厨房。橘红、浅褐色的浴衣,像招贴画般裹在身上,他在喝咖啡,吃甜食。我不会喜欢一个一清早就吃甜食的男人。他伶仃一人,弓背坐着,把甜食浸在咖啡里。人家告诉我,说他女人刚离开他,我不能想象他也会有一个女人。他总记起许多盆子不见了,或者说,跟她一起不翼而飞了。难道是她卖掉的?分手时为什么要拿盆子?但我不发表看法。我想,此事之所以还耿耿于怀,是因为放盆子的地方,现在留出很多空当。于是,俯在厨房桌上吃早饭时,想起了他的盆子。 不出所料,我得到一所名校去进修英语。这所学校,我在伦敦、巴黎都跟过班——现在则在洛杉矶。在伦敦,我读过左拉英译本,现在不读,只是学说。强化班,上午上课,再加下午部分时间——六小时课,六位教师授课。首先是女校长,得知我来,在办公室接见,显然知道我是演员,觉得很有面子,值得关照。校长大人觉得我的英文过得去,但尚有改进余地。十分钟里,已够她下几道圣旨,恳嘱几位高水平的教师。 我要在此处过两个半星期,每天六小时花在学校里。就是说,在女友的朋友家得借住两周半,沿着复杂的路线,去见人,去参加晚宴,有的属社交性质,有的是家宴,如经纪人家,还要出席几次大型晚会。 两周半里,晚上在床上做同样的梦,早晨在同样的环境中起身。 委内瑞拉女导演终于返回,表示要见我,下午两点,等我。 我们在巴黎曾见过一面,在一次晚餐的场合。她那时有病,发烧。我有位在新闻界从业的女友,周旋于大老板之间,主办过多次董事长晚餐会,晚宴菜单事先都密不透风。这位“趣味高雅的女友”,向我推荐一家华贵的饭店,声名煊赫,香槟都是名牌。是在那天晚上,偶然遇见的;她与母亲一起来吃晚饭,坐在饭店进口一张桌上——那儿只有她们母女两人。周围没窗,一扇也没有——看来是特意挑选的。壁毯的图案,荒诞不经,匪夷所思。未交谈一语,未建立深信,我和女导演回家时,关系已搭上了。 南美女人还相当漂亮,有一种说不出什么的韵致,风头十足。她用一个美国姓氏,典型的外百老汇爵士歌女的艺名。我很难说出她的特征,顶住她射来的目光;这目光并不纯朴,甚至并不专注,但这天,经她白皙的脸色一衬托,非同一般。她的面孔还很年轻,约莫三十九岁,身材苗条,看来善于保养。剪的短发,露出粗壮的后颈,似太男性化一点。手臂有力,下巴脖子结实,身姿显得坚实,像裹了一件紧身胸甲。在委内瑞拉,她算得是资深女导演。她几部影片,被认为颇具颠覆性,遭政府禁演。其他——关于民族英雄玻利瓦尔的电视连续剧——则深受群众欢迎。她的雄心也因之大增,移居国外,嫁了一个美国老公,是几家大影片公司——包括她那一家——的总代理;她在日落大街登陆,毅然决然,背水一战。 她提出的本子,比她以前的出品更浪漫曲折,讲一个三角故事,中心人物是个女孩子。这女孩子,就要我演。出身名门的千金,为人聪敏,围着两个褐色头发的少男,既漂亮又聪敏——至少她这么认为——都爱她保护她。政治加爱情,整个背景比较压抑。可说是《五人俱乐部》和《飘》的私生子。 我们两人都要了饺子,坐着慢慢喝水,厨师在那里弄巧呈乖,忙得一天星斗。每道菜姗姗来迟,菜单上的名称更是极尽花妙,端上来之前都要大吹法螺。而成绩可怜:番茄沙司汪了一大片,漂浮着几只瘦弱的饺子,左边搁一张叫不出的小叶子,右边又一片不知名的蔬菜叶。我请我的贵客原谅我带她到了这饭店,但两人都微微有受骗上当的感觉,这种窘状使我们第一次有党同伐异之感。 番茄沙司上的图形,预示她这部影片会拍不好,而就为这片子,我特地跑到洛杉矶来学英文,减体重,见搭档,因为影片马上要投入摄制。而搭档也跟制片人一样,三天两头换。影片耽搁了几年,用低投入拍出——但从未上演! 现在,我只要到洛杉矶,还时常见她,但从不觉得开心。她礼数周全,但难以识透。或许会认为她是束身自好。我就从来不知道,譬如说,她是否穿长统袜。无论说话、穿衣,她都特别在意,就说她的衣着吧,介乎俗气与极端的精致之间。与她相对,总感到不自在,但我没说什么,我们彼此都尽力遮掩,谨言慎行。 她谈起影片,情形也一样,我一切都明白了,但我明白她没一切都说。我疑心,她没说,是藏拙,掩盖才能之不足。我已想得出,这是一部洒上大量玫瑰香精的、属E级的低档次影片,一本庸俗而露骨的车站小说,一种神秘而可怕的抽象画,就像陈列在一身怪味的养猫妇人所开的乡村画廊里的那种。巾帼导演从从容容打量着我,这我最怕了,令我窘蹙不堪,就像怕她两句话之间漫长的停顿,增加了待在一起的受罪时间。总是在我想要逃走的这一刻,她说,她另有约会该走了,或者我对她说,我该告辞了。或者更简单些,她别一直看着我。泡在韩国澡堂里,我想起这长得没尽头的一天。我有点发福,她一定注意到了。事后,在回去的车上,她对我说,她看出我多出几公斤肥膘可去掉。总是这类令人切齿的好意,出语固然友好,但也是够绝的。 我猜想,她喜欢的,是我的强毅。困难当头,别人砸锅,我却作出出色的回答。不使她失望,这对我很重要。我受她的影响,她比我更坚强,但有一天,我发现了裂缝。那天上午,我们在一家饭店见面,窗子洒进柔和的光线,我们彼此道别。由韩国女子用柚汁按摩,又淋了冷水浴之后,我把她留坐在阴影里。一头短发,带着女性的矜持,她在旅馆大堂独自等人。她很自信,一点不露出无所归属的怅惘。她已养成习惯,不爱世人,蔑视世人。她拿自己的景况跟别人比,觉得她的人生比别人有分量。不过,她自有办法媚众媚俗,只是嘴上不说。我猜她厚棉布裙里裹着发达的双腿,背部像有戒尺顶住,挺得笔直,圆形的垫肩遮掩瘦削的两肩,保持头部直立。大堂间隔着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听不见自己走在灰色化纤地毯上的脚步声。好像没有我这个人,也听不到自己的呼吸。 她消失在蓝麻布的背景里。 我步行走回小丘上。我不会睡得很晚,就啃一点冰箱里的东西。说真的,我知道,什么了不起的事也没有发生。 晚上,妈妈打电话来,记起自己一直没给她打。我告诉她,进展顺利,这儿天气一直很好。她感觉到我有点心烦,但没问什么,怕笨嘴拙舌,显得不懂事理。我只跟她说,这里的生活很别致,人也不同。我感到我们之间隔着大洋深壑。她,握着门口五斗橱上的电话,我一想到这情景就轻快不了,但觉得亲切,这是我整个童年所在。放学回来,便闻到厨房里菜汤或烤饼的气味,和父亲抽烟的烟味。那年我七岁,窗后黑黝黝的,随着他茨冈[Gitanes]牌香烟烟味,飘拂着的白发,便知道爸爸在家。还有母亲滑腻的皮肤,非常滑腻。我记得她摸我的感觉。——缺失引发回想。小事一桩,自我降生以来惟一最想的一桩。这就是我的母亲,母亲的声音在跟我说话。我倏忽给投回我生于斯长于斯的环境。 屠格涅夫说过:“什么都不能使你骚扰不宁,哦,青春,你似乎拥有天地所有的财富:愁中你也会破涕为笑,痛苦也会增益你所不能,你自信,你勇武,高呼:‘看吧,我一个人也照样生活。’但岁月流逝,日复一日,不留任何踪迹……” (八) 没人来机场接我。我已习惯,一切自理,寻硬币机付停车费,再从车里卸下大背囊。这一切都很快做完,熟门熟路。 打道回府,一到了家,就不再想美国。现在还是早晨,飞机夜里飞,昨晚没吃东西便睡,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喝完又备一瓶。晚上虽睡不舒服,但还是休息过来了,觉得精力很好,可以开始巴黎一天的日程。 进屋见厅里阳光明亮,听到H嫂在厨房喂狗。她喊着这狗那狗的名字,有口无心地对狗说话。而那两个家伙,已用抖动不已的小身躯来堵进门,我正背了两个大包要往窄门里挤。两条狗是跑来吠不速之客,但马上摆动肚子,扭得像蜒蚰,拿嘴脸往我背包和裤腿上蹭。仰起头,张开嘴,露出珠贝般的犬牙,吐出粉红色的舌头,像赛弗拉香肠片。 我拍拍宠物的头,亲热一番,把狗耳理直。身穿花裙的H嫂前来迎接。我们按传统方式,脸颊上左右亲三次,她慌忙中多亲了我一次。 家里没什么特别的事等我办,除了写字台搁板上的一堆信,随手把手写信封和打字机打的信封分开,有一封在我名字前还写有“夫人”字样。几间房间看过去,开卧室门之前,我先闭上眼睛,发觉房里一无变动。H嫂井井有条,深得我心,虽则她过手的,我总要把东西位置变动一下,因为她有种怪癖,什么都要放得匀整对称。但是干净,好闻。H嫂人很和气,狗也是。之后,吃中饭。她把菜碗搁在预先烤热的椭圆小盘上,奶酪放在一方印有小鸭的餐巾中,酒瓶开了盖,下面垫了个垫盘。她坐在我对面,等我先夹菜。她常起身走开,因为总忘点什么。面包篮里,有两种我喜欢的面包干和刚从楼下面包房买来的新鲜面包,是她穿着中国布鞋快下快上买来的。 重新回到自己家里真好。又恢复自己的做法,自己的习惯。跟不是家人的人住同一公寓,亲密相处,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虽然不是家人,只心里喜欢嘴上不说,免得一说便俗;彼此以“您”相称,在日常生活中又可保持一定距离。我们保持良好的礼仪习惯,早上见面,相视一笑;傍晚道别亦一笑——晚上好,明天见!H嫂每天早晨准九点到——如果迟到一分钟,那两条狗就不答应。到时,像钟上好发条,等着听钥匙插进锁孔。我在床上也能听到,这是一天绝对的开始。过了半个钟头,她遛了狗回来;狗欢腾开了,跑来向我问安,我正好早饭刚吃完。天天这样开始,时间都计算好,分隔开。我们自由自在,共居同处——一份人家,两个女人两条狗。我单身,她也是。她丈夫不久前死在医院里,酒喝得太凶之故,她却滴酒不沾。她让他走,虽伤心却也感到安慰,因为他是去见她虔信的天主,去见她天天到中央菜市穷人教堂去祈祷的天主。 她天性善良,大大咧咧,很少问这问那。《圣经》是她的枕边书,但书上的训诫,她并不都懂。伊甸园在她想来,不会比卧室大;天主该像她喜欢的英雄理查·张伯伦(美国男影星,曾主演《水晶鞋与玫瑰花》、《荆棘鸟》、《音乐恋人》等。),永远像明信片上那么年轻英俊。她上教堂寻觅到这类明信片,便寄给她在北方的子女。如果问她:“什么叫恶?恶也是万能之主创造的?”她会弄不懂,眼神哀伤,惶惑莫名;她觉得恶不好界说,应予原谅,忘却。 她么,相信奇迹,相信祷告能治病。关键是要有善心,期待解脱。天主能替代一切,替代情人,爱恋,和生活中没给她的一切;她对人生真谛的看法,不比坏作品高明多少。再说,万事万物,天主都会照顾好的!她每晚就寝前都在自己房里做祷告。忏悔之后站起来,觉得罪愆洗落,身心一轻。她尽她的本分,发心许愿,循规蹈矩。 街头相遇,她牵着狗,眼茫茫空看着,隔五十米相对走近,要我喊她,她才会发现我。她的平静和分心,有时我很羡慕,倒可免去我许多烦恼和疑惑。但正是在疑惑中,我才依稀看到天主,而我的天主,并不是她的天主。两人之中,谁更幸福?我不知道。有时两人会一起痛哭流涕,彼此为对方担心,但她相信有天堂,有永恒的生命,有白色的天使和一碧万顷的蓝天。至于我,我想…… 我不知道我想什么。 (九) “我吗?好像是两手空空,但对自己有把握,对一切有把握,比他神甫有把握,对自己的生和即将到来的死同样有把握。是的,我就有这点儿把握。至少,我掌握这真谛,正如这真谛也掌握我。从前,理在我这边,现在也在我这边,一直在我这边。”加缪的局外人在临刑前这么想。 我走在街上,看到走路的也单身一人。街上人不太多,但可以觉察到人流在扩大。没一人跟另一人完全相同。他们像失重状态的影子一样走过,然而,人人都注意自己踏在人行道上的脚步。街上人头攒动。我的车停在远处,走过去还得有几步,我喜欢走。H嫂白日梦醒,又出去了。 走路我尽量走成直线,像教模特走的台步,怕后面有人看我。我愿意走得笔直而且优雅。美发厅的玻璃窗,炫示一个个在做头发的女人,头上夹着鸭嘴夹。一幅披肩,把她们从脖子一直遮到脚背。想求美观,但在现场,人的样子不惟变了,而且变难看了。为了不使她们更难堪,我便转过头去。 不过,看不看,于我都一样,我从来不进美发厅。美发师与我,彼此成朋友,不是我请他来家,便是他请我去,一起吃中饭,聊天,说笑话;我要出席晚会或去拍照,他就替我做头发,长了就帮我剪短。他也用同样的香水。 时间停止了,我也一样。怎么说呢?他?男人?那个人?不,在我身里埋得太深了。他不是他者,自外于我。我指尖上就能感到他,像手上戴的手套。他的皮肤把我全裹住了。 我的鼻子不再贴着他的耳朵,脸颊不再靠着他的脸颊。他看到我跟别人在一起,鼻子贴着别人的皮肤,便把照片,这些污纸都撕了,然后扬长而去。 回忆,傲慢而固执,紧拽不放,在我拥抱男友的半秒钟里闪回,我的心都揪紧了。 生活现在自行行进。像带轮子的布景,经过同样的街角,同样的广场,同样的教堂,同样的花园。车轮上足了油,我毋需费什么力,所该惋惜的,是错过了人生的驿站。 这是几年前的事。我们常走过那儿,梦想有朝一日住到圣日耳曼高等住宅区。像梦想去意大利,住在小山上一幢石头房子里,或者太平洋的一个孤岛上,梦想用一架老式印刷机印出新书来,梦想有好多狗和车子,有一头驴,一个果园——梦想一种充满活力的生活。吃饱了饭,慢步徜徉,我们走过一个个橱窗,目光迷惘,看到花边和网扣,椅子和圆凳,威尼斯吊灯和不知名的粉彩画,一口梨木衣橱,一件当地物品,一本珠光宝气但已散页的舞伴登记本,件件都有其地位,都有其意义,没有了我们,生活就不复存在。 我们发现一家小店,上面压了一座沉重的大楼,橱窗里紫红色衬绒上居然还散放着多件稀罕物。航海用金丝边眼镜和罗盘仪,好像从礁湖洞穴里探得的宝物,任何图册上都未提到过。这就是所谓“红色阿克姆宝藏”。(亚瑟·阿克姆1867—1939,英国插图画家、水彩画家,尤以为童话、神话故事作彩色插图著称。)三桅船的模型放在玻璃缸里,于丝绒底座上,周围是罗盘和角尺之类。 先人发明了算术,发现了月亮和潮汐的周期,便想征服新大陆,画海图,造船艇,要去打天下。 这引不起我多大兴趣,还不如一位海军军官的漂亮惹眼;这军官在我想来一定正直而伟大,像康拉德航海小说中的人物。追求理想的孤僻之士,眼睛明亮但心态脆弱的男子汉,以喝酒钓鱼为乐的老实人,各色人等。一双大脚,站得稳当,铮铮汉子,口袋里钱却不多——但足够喝一杯,和酒吧老板随意聊天,在孤寂的小镇打发一个下午。 我在我新的读物里发现这些男人,我想,他们比我们女人要好。我赞赏他们的纯朴和坦诚。因喜欢他们,我自己也变得更坚韧、真诚和美好。我愿效法他们,成为出众的人物,有这种可爱的洒脱——鞋带没系好,头顶上支棱着几根头发,都不管——这种重造世界的少年勇气,多年漂流在船上,一直驶向望不见的地方,相信有一天终能到达天边! 他们都想能发现美洲,发明电,发现防治结核的疫苗和地心引力的规律,都想成为斯宾诺莎、爱因斯坦、阿弥陀佛,同时集几家于一身。如果告诉他们,又要从头开始一遍,他们会背上包就出发,像沿街卖艺或得了狂病的人,要么是别具只眼,要么是头脑简单。重新去闯世界,他们不会有一秒钟的犹豫。惟一的敌人,是死亡!哪一天死了,就玩完了。这种种是否都有点用处?万物的归宿,是不是都是灭亡?树会死,海会枯,甚至光也会暗,那么能留下什么呢?思想,灵魂,一再重复的未竟之业,咬着自己尾巴旋转不休的地球。万物俱在,未来也即寓于其中。城堡塌了重建,如此而已。死亡就守在旁边,死放倒一个人,比生还快,生是人的肉体的沉重砝码,综合所有设想而赋予的一个形体。但是,死亡,永恒,二元对立,我们借生生不息的运动以衡量无穷无尽的时间,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生存。“弥赛亚,就是死亡——这就是真相。”如美国作家辛格所说。 到了终点,一切又重新开始。协同一起。四手四脚,朦胧的面容融合生与死,必备与无用,可能与不可能。持续的摆动,永远永远! “为了日后的生活,他要你。”听到了没有? 我相信听到了。 (十) 嗨!我走到了对面。总之,两脚落地,站稳脚跟。头脑正常,心情轻松,我昂首阔步,又盲目又热切地走向光明。这很好,就像走在海滩上,雪白的脚踩着细细的沙,头顶受着太阳圆肚子的轻压。像我的肚子,也是圆的。还有我的大腿和我的乳房。没等初次接吻,他就摸起来了。我只听之任之。 之后,他不愿再见我,不愿再跟我说话,别人把我的生活告诉了他。他的生活我却不知。我觉得他英俊,线条柔和,皮肤白皙,两腿修长。他从别处来,说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却知道我的种种。我们将相爱很长一段时间。 之前,之间,之后,前面很远的地方,看到沉甸甸的田野像绿地毯,天空低垂,天不比眼眶更大。蓝,绿,黑。我的瞳孔放大,呼吸自由,我回到乡下来住。我的脑袋像地球一样圆,我又童心来复,像个孩子。 我没有行李,房子空荡荡的,很白,很大。天黑了,只有我和他。也只有夜。紧锣密鼓,听到心在空寂中怦怦跳的回声。站着,随意走动,面面相觑。寂静升起,钢剪掠过我们头顶,把我们剪开。广漠的空间刺激我们的感官,头脑更为灵敏,而肢体却疲惫不顶用。夜很沉闷,感到天压在我的双肩。他抓住我,把我举到一团白雾中,一粒沙子通过,他颓然倒下,一瞬间的事。 冬天,收藏,斋洁,劳作和休眠。寒风中,枝干翘立,吓得冰冷。长风劲吹,不辨方向,留下大自然威力的印迹。忍冻耐寒,在狂风中疾走,回来时血液更清,头发更乱。生存意志,增加自重的意愿,与比我们更强的自然界斗。像要用脚把地踩平,不怕风雨,以我们的方式描绘世界,塑造世界。 冬季的宁静与狂傲。岁之余,永不死,而且蔑视死。冬天是嘲谑的,大有裨益的。 宁静的夜晚,狗脸搁在爪上睡觉的时候,我们看书。暖融融的火炉边,读辛格作品或看黑白照片,照片粘在水彩画纸上,那是一个已经消失的世界。 只要有一点风,甚至什么都不要,因为万事都已齐备。多少年过去,风景依旧。草坪中间的一条路,就像巧妙梳理的头发中留出的一条头路。我在幼小的樱桃树和鼹鼠拱出的土堆中穿行,披巾常被蔷薇的刺钩住。蔷薇也愿探听消息,频频挽留,等我解钩绳时告诉她们一个秘密。钩结解开,我走在花园的小径上,告诉蔷薇:我很快活。这正是她们所愿听到的,便一松手任我去遨游。 (十一) 房屋徒然屹立在那里。刹那过去成永恒。树花未谢,我们却要走了。有条狗跑得不见踪影。房间空旷,环堵萧然。这次走,心里堵得慌,充满对往事的回忆。对我们,对我们的工作,对我们已往的生活。现在,单独与我的谎言同在,切盼换一个地方。他也单独走,还不知去哪里。持续的抑郁,他略带忧伤。他把一切,他整个的生活,都吐露在纸片上,简简单单,不加文饰。 天气晴朗。屋子静静儿留在我们后面,免增我们痛苦。心上像扎了一针,我们把这根针,连同我们的秘密,都留在那儿。两年,十年,百年。照相簿一页页翻过,讲述着一桩桩往事。万象凝于一瞬,像用钻石尖刻下的陌生书写符号。 图像符号之间,亦有神明? 我又变成全天候的巴黎女人。脸色苍白,身腰修长。强毅,好走极端,喜欢唠叨,不停地说话,做事(不一定做说的事),活动,抱怨,起行,坐下来歇口气。人也学乖了,最终可以稍为舒展,安然睡去。我跑来跑去,我喜欢城市。我喜欢还不怎么认识的纽约,也喜欢我所熟识的巴黎。我随意来去,去而复来,来而又马上出发。我驾车出行,往前开,停在旺多姆广场, 阳光下广场一片白,我很快从空寂的外环路走橘红与草绿的隧道返回,淹没在车流里,与别的车子擦边而过,像屏了长长一口气猛冲。进到巴贝斯区,看到街上的行人。阿拉伯胖女人化了妆,上了色,戴了面纱,在大商场外便宜货堆里淘东西,晒得黑黑的汉子坐在咖啡馆里看街景。大家都在玩。看人与被人看,外面跟里面一样,街上跟舞台一样。 我的样子就这样。什么样子?入时的样子,清新的样子,美好的样子。诸事顺利,何用发愁?收音机里是流行的摇滚乐,嘴里嚼着薄荷糖,我自由得像无影无踪的空气。谋事在我,成事在我,必定如此,我总对头。我要一跳跳上天,比身高三百倍,象跳蚤那样,我要大喊特喊,喊破喉咙。之后呢? 机场没人,家里也没人。冰箱里空空如也,我甚至不敢去想明天早晨,孤家寡人——床的另一半,直僵僵的像个死尸。鞋子放进柜里,脚上套上便鞋,这有什么意思?宁可在家里也不去外面,宁可在外面也不在家里,这又有什么意思?打扮一下出去,好像完满自足又还不满足,好像另一半的我要溜之乎也。 我既不能武也不能文。我不愿别人碰我。我怕当女人,因为我就是一个女人,确然如此。 我愿当雍容华贵的皇后,我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是苦孩子柯赛特,我愿自己大智大慧,可惜做不到或者还差着一点点。我要抽烟,又要气味好闻,总之,我愿做个俗人而不让人觉得俗。我心里想,我一定会是个好修女——必定无疑……攻击我卖弄女性风韵?能做好修女就是最有力的驳斥!什么女性风韵,我可以置之脑后,可以抑制以尽而毫不惋惜。 但,我是这么回事?活动活动,到哪里去呢?去电影院?时间已浪费得够多的了!去美术馆?说来心安理得,有一点是这样,也因为是我的嗜趣所在,看看,倒能寻回一点自我。走出自我,想想光影、线条、色彩,对我大有益处。怪才塞利纳专发牢骚,淑女伍尔芙爱说胡话,卡尔松是假小子,普鲁斯特是同性恋。为什么不呢? 我已经感到好受多了,我有我的小家,家里有木材的天然气息和荷花清香。 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在我们家?他就是所有一切。这种温暖,这种内心,比我的内心要强?我的内心有污泥浊水。是他教我认识男人的世界。有的人兴趣在读报,有的人兴趣在收藏,杂志上的文章,爱尔兰的旧香烟罐,圣洛朗牌的紧身牛仔裤,家书,什么地方捡来的一块石头,放在书柜同一格上,可以二十年不动窝。在那个世界里,什么都不会消减,而只会增殖,即使是一朵干花。这种种,我喜欢,也能理解。或许我有点男子气概,所以对别的女人我愿很殷勤,当面说她们漂亮,甚至献上鲜花表示好意。以这样行事,我喜欢女人。而她们却猜疑,持保留态度。那只好听便。 总之,与另一个我然而还是孤独的我一起回家,这样不错。不过,我更愿意见见世面,在我所能到的小天地里巡游。那里可有变化? 他当我的经纪人,是最近两年的事。他也搜集照片。还有呢?不知道,对他也不太了解。我知道他喜欢男孩子。他这是怎么回事,是雌还是雄?我常不通知便径自去看他。于是得在他女秘书的小办公室等,她也是新来的,样子还讨人喜欢。她头背后,总贴着一张大海报,是她喜欢的新近一部影片的招贴。我坐在她对面,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等隔壁的谈话结束。我好在不急,看看墙上的明星照片,铜版纸上印得很漂亮,像对太爱太宠的孩子,装上精美的镜框,还引以为傲。经纪人的书柜上,贴有我的一张大幅照片,身子侧卧,慵懒而曼妙。平时我支肘而坐,神情俨然;而照片上,却矫揉造作。我脸上没涂脂粉,或几乎没涂。谁都可以直面看我,不存在知不知趣的问题,还希望我一直保持这个作风。 经纪人的办公室很开阔,感觉舒畅。坐定后,彼此距离适当,无妨各自的独立。转椅舒适自如。他办公桌的台面上,空白纸堆得很高,像比萨斜塔;我们抱臂交谈,手臂就搁在台面上有限的空间。 他有好多事要跟我说,东说西说,杂乱无章,不过都说到了,并提议请吃中饭。他问我,在洛杉矶见了谁,眼神透着好奇,预先就觉得有趣。他在场又像不在场,不打扰人,也不宽慰人。样子在洗耳恭听,同时脑子里想着自己的事。头脑灵敏而心不在焉,不时转换话题,张望窗外,用浅蓝眼睛看着我,又跳到另一件事上,时间短得不容我把事情讲完。 我坐了约莫十分钟或一小时,永远说不清一起待了多少时间,说话像赶一样,却并无急事。我等他把电话接完,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讨论内容变更之快,就像我们头顶上的飞云。 表面上,没有成形的计划。我腋下夹了一部电影剧本,很碍事,手不知怎么插在袋里,能把稿本卡住,生怕走路摆动滑下来。临了,就随便拢住不去多管。我委决不下。我当然愿意好好拍一部影片,把其余一切推开,像库布里克所说,生活在另一时间。 其他人生活在什么时间?他们的生活有些什么内容? 父母住得很远,很久没见面了。在他们看来,我还是我,跟昨天跟明天一样。就像我坐在电视机前,什么都没变。 我一边想一边走。想到所有认识的人,向他们作一表示。想去看某位女友,但不知她在何处。反正一样,联系又会重新失去,在另一范围,友谊的范围里,这种感情,予人单纯的愉快,却并无强制的约束。人行道走走就烦,修得千篇一律,又通向四面八方。我也烦自己,每人各走一边,都是这样一副嘴脸。人行道,疯马夜总会,和其他一切,我都看不上眼,连看都不看。 熟人中,有很多人在这一区工作。我回想起来,由这人想到那人,但并无特别的理由。我一一数过来。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各人都自成一格又独一无二。最终都是一个零,都是孤立无援的伟大的零。我把他们大致置于各自的环境。每人有每人的房子,每人的色彩。人数会无限增多。世界是条流水线,一切即一,一加一也得一——奇怪的加法,无视知性的规律。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是我们,我之所以是我。我就在这条流水线中,我是独一份又跟大家差不多。 我找到我的车子,后轮胎在炎阳下气很鼓。汽车愿去哪儿就把我带到哪儿,快速短程冲向城市的地平线。马达比我的心境更厉害,耀武扬威,藐视趴着不动的一切,用响鞭抽打空气。 桥上所见,惟灰,蓝,红。别处,街景不变。桥洞下,破损的纸箱板间,在行人的脚边,是东横一个西倒一个的流浪汉;我们看去,那些人只是龌龊的眼睛。龌龊,残缺,像腐肉那么破败。脚肿得要胀裂,溅出血来。痛苦,因没有脚走路而痛苦。落得一无所有。失神的眼睛粘着眼眵,黏糊糊的大舌头憋得他们说不出话来。浓烈的酒气四散开来。他们迟早会从人间消失,只剩一堆寒灰。现在看,他们还是活人。难道我也如此?奇形怪状的身体,依旧没变,看得我不舒服。 我过马路到加油站,车子停在汽油泵前,正好在上坡路的路脚,很快就能转上环城大道。天气干热,不见行人。我熄了发动机,拔出钥匙,打开门,麻木的腿刚着地,转身就看到他们两人。远处,管车辆出入的人员吆喝着,他们小小的身影跑来跳去,像跳足尖舞。我看不大分明,透过热雾找他们。嗬!一个身影跳出云端出现在现实里。发现是个小男孩,很灵巧很粗野,手里像藏着什么。小姑娘身材细高,发色暗红,比他还高。走上一小步,两人手拉手一齐走,在柏油路上,在街道的一边,又跑又跳。他们停在汽车旁,鼻子压着窗玻璃,摇头晃脑讨东西。我数着他们的脚步,眼睛盯着他们看,想弄明白这两孩子玩什么把戏。他们在冒烟的金属甲壳之间,灵活地钻来钻去。男孩眼盯着女孩,女孩玩得很高兴,模拟佯装,跳跳蹦蹦,放肆不羁,一下扑到男孩身上,把男孩抱起来,因为女孩个子更高。两人抱在一起打转。女孩把男孩放下地,躬一躬身,用小胳膊挽住男孩,头靠在男孩肩上跳起舞来。女孩尽力亲男孩的脸颊、眼皮,快活地施以各种各样的吻,紧紧抱着男孩。两人不动了。 影子又小又黑。阳光还亮。 汽油就要冒出来了,我及时把油枪提起,卡住,喀嚓一声,复归寂静……噢,是的,得付款,钱在包里,包在车里,钥匙在口袋里,没忘别的什么吧?收款处,看到在那边便跑去,是的,一切都齐备。什么东西掉了,土有点红,有个斜坡,我走上去,下到一个黑栅栏旁,呦,是个通道或狭长的小巷。要付多少?一个五法郎,两个两法郎,大票是……唉?起风了,天暗下来,脚踏在暗地里,我有点冷,正是通道穿堂风的风口。 女孩在这里,停在我面前,棕色头发白皮肤,她在看什么?长得真好看,白净,细气。我想看她眼睛在看什么,暗中看不到她眼睛。她跑开去,素色丝裙像一条金线飘浮在暮色里…… 偶然之间,我换了条路。纯属偶然?倒看到了我所愿看到的。遇到发亮物体,黝暗也不那么黝暗了。 一晚,在剧院,有个小伙子慕名而来,在他打开的一本书上,要我题字,写下什么是我认为最纯真的感情。我用大写字母,恭恭敬敬写了L'AMOUR[爱情]。 路很长,走长路使人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想着这一切。这一切,是什么?是这一切,什么!还有呢?总之,他人,我,我们。 我们,是应该说我们,我感到我同时是几个人。但这或许还不是一切?我只有一部分在整个身体里。 他尽朝我看,一言不发。难以言说:生机内充,不发外响。把人捂死。想到一种没有生命的生命,乃生命的放逐。做什么,回家去?形单影只,根本无家可言。那就往前开吧,为了还没死掉,或者为了立即死掉。 我面前有的是时间,我识得路,向前疾驰。二十五岁。还不想死。我头一次感到世事的分量。通常情况,事情是怎么进行的?是循序渐进?还是冷冷贯彻其肃杀之旨?一个一个杀,还是两个一起来?把他们合起来?凭什么合起来? 借助于我们,他者。 混沌,紊乱的天数,公正之主,真理之父,只有一个。留下这两个流浪儿来编造游戏规则,正是为了让我能就近观察。 偶然,不存在预先的存在,要天公作美,始得实现。先蓄势后迸现,像史书上的弄臣,词锋逼人。这只是瞬间的间歇,只是一种确认。运动依然,万物皆动。必然源于什么?源于虚无,像牡蛎一样满满当当的虚无。以必然去观察世界,把世界归之于物质,抉发出精神。从无衍生出一切。为什么宁有毋无?出于需要创造,需要超越虚无,需要呐喊,需要让人听到,需要表明自己的存在。 相互撕打,掐捏,伸开胳膊抱住,眼睛看天,用脚踢蹬蓝色空间。他们尽量彼此接触,互相抱着打转,越转身子越沉,弄得很不舒服,互相碰撞。愿他们好好活着,还能有机会碰到他们。 天有点闷。我从后视镜里看到自己面孔变了。前额愁蹙,眼睛深抠。这副表情,我模样看起来老了几岁,自己也认不得了,但这副样子,今后似乎便成为我的一部分。目光带疑惧之色,嘴巴闭口不言。我明白了一点道理,但不说。这个道理借毛糙的皮肤而显现。会不会是香水的酸性脱去了我脸皮的润泽,而提前昭示我的老相?我不用镜子就能看出来。变生于内而见之于外,就像透过美发厅的透明玻璃而有所见。 我转动方向盘,像匙搅果酱那么容易,车子就乖乖听命。几乎要剐到别的车子,大拐弯而一点没擦伤。脚下加大油门,车子隆隆驰去,在后视镜里留下一串模糊的影像。 我跟藏在月桂树里的鸟儿说话,我扒着树皮往上爬,攀着结实的枝干爬到树顶,坐在枝杈上。我不怕光脚走路,不怕吸植物的茎汁,像仰头嗍卷筒冰淇淋的顶角;我喜欢嚼向日葵的黑心,用拇指和食指挤出麦浆,舐这带点甜味的白色浆汁,在舌头上留下一条粉末状痕迹。 像飞机飞过蓝天留下的尾气气流,人生的经历也这样轻轻抹去,几稀莫辨,以致不禁要问是否有过这人生。得把房子卖了,报个价,树木还开着好看的花,迎风招展,只得扭头不看,关上小花园的门。好像这宅园可以属于随便什么人,好像风可以收进袋里,好像花朵是听命令要开就开,好像藏在月桂树里的鸟儿等人跟它们说话,好像天空可以根据地籍图的虚线截切下来。把房子卖掉换钱,蔷薇不会原谅我,一再告诫说:你没了这房子,就不会再有从前那样的幸福。 孩子们放学出校门,已经五点钟了。他们啃着大号果酱馅饼,遮去了半个脸,果酱流在他们手指上,手上沾着尘土和墨迹,不算干净。他们很认真地跟家长说班上的事,做父母的慈眉善目地看着他们。他们啃着饼,想着别的事。比如说,想走路的架势。走得生龙活虎,像麦客少[Maxor],用火剑和激光武器,扑叽扑叽,使希古斯行星裂变。麦客少本领最高强,他一穿上隐身服,别人就看不见他;他戴上面具,就能明察秋毫,他的手套能放出射线。一次发出几个导弹,炸毁加拉少国王[le roi Galaxor]坐镇的行星,哗啦哗啦哗啦啦!头脑里满是天外奇观,书包里塞满漫画卡通,孩子们返身往家走。 “尽管小小个儿,一样充满生机。”这些孩子使我惊愕。在他们面前,我宛如盐粒塑像,由于罪恶累累而变得又僵又硬。他们娇小灵活,随便走动,又说又笑,像紫松糕一样幼嫩。他们盯着我看,我感到在这目光的海洋里无所遁形。 天气还很好。我向小姑娘买一张鸡蛋煎饼,她不会做。但她认出我来,使一眼神让我明白,她会做得跟别人一样好,只要我告诉她怎么把黄油摊在皮子上。她不再多说,我也一样,除非我的沉默令人难堪。煎饼不会好,我至多吃半个。我扔在了水沟里,心里又失望又生气。 我要是她,做出来的煎饼,准是全巴黎最棒的! H嫂已走。厨房桌上留了张字条,告知我明天见,还留了个电话号码,那人我不认识。噢啵,扔进纸篓!我脱了鞋,外衣挂进壁橱,听到有人上楼梯,从门镜看出去,暗中看不大清楚,人的形状通过球面镜都变样了。他们住上面几层,我想。街上相遇我会认不出来,除了电梯里,别处从来没看到过他们。听踩楼梯的脚步声,我猜是他们。 施尼特克的《安魂曲》开始了。何其悲哀!比悲哀本身还悲哀。换成歌剧选曲。哈巴狗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另一条狗朝楼梯道里喧闹的影子狂叫起来,一直到楼上关上门,那人大概穿着紧身的白长裤,穿过客厅时蹦了一下,像球滚到墙边弹跳起来那样。 楼梯里又有了声音,到门铃响才停止。两条狗为在家里都这么受打扰,表现出莫大的愤慨。狗叫声比放的音乐还响,我索性把机器关了,去看看门外究竟有谁。是门房的女儿,双胞胎中的一个,不知道是这个还是那个,不过,我也记不起她们的名字。或许两人叫同一名字?她递给我一个加塑料套的大信封。“刚到的。”她说。她下楼后,灯就熄灭了。邮件来自美国,纸还冰手,大概刚从飞机的贮藏舱取出来。塑料袋里面,是委内瑞拉—美国合拍影片的文学剧本,题目依旧,烦恼依旧。现在有了两个本子。我把两个剧本归在一起,打开一本书来,把穿袜子的脚,搁在客厅桌子的玻璃台面上。 音乐飘浮在空气软垫上,四处悠扬,入耳动听,引起最隐秘的情绪。声音延伸,增容,消失,细微得有如被北风吹起的石墨灰。音乐抚慰着我,柔美而轻盈。我在软绵绵的羽绒上载沉载浮,音乐的材质既非固态,这星云状态亦不存在。 今天星期几?电话铃响个不停,洗衣机在转,街上的市声又起。万象更始。首先得念电影剧本。苦苦思索一番,两回归总错一次吧,推翻前约,设法向失望的制片和导演说明为什么突然拒绝。我得答复堆在书桌上的众多邀请函,得签支票支付违章停车罚金。万流归国库——民治民享,该算是我的金库!我喝着现榨的橘子汁,这样一天到晚都能保持精神。有位女友,多年不见,现又接上关系,请我晚上在蒙马特一家小餐馆吃饭,这地方我还不认得。 (十二) 她总等铃响才开门。我相信,听到铃声,在她是一桩乐事。不过,来客先得经对讲机的初审,才能上电梯。但她要等铃声再响,才肯开门。我进门。电视机在空放。套间收拾得很精心。电视机斜放在墙角,好像在木头地板上放不稳,而倾斜一点视角似更佳,后面是玫瑰和丁香图案的透明花玻璃。正对面就有邻居,从他们的阳台可俯瞰巴黎的屋顶。我们在最高一层。景观很漂亮。两幢楼房之间的距离,作为电影的布景,从这幢拍那幢非常理想。这布景有点像《朝院子的窗户》或《一个美国人在巴黎》,金·凯利在影片的一个早晨,就这样从自己房间里站起来。美国人就把巴黎想象成这样。而巴黎也正相仿佛。 她,从南方来。来自马赛。她说话的声音很高,据她说,那儿的人都隔着房间讲话。尤其是女人,她们的活动主要在家里。她指给我看几只新买的杯子,是上星期六早晨七点从跳蚤市场淘来的。桌上铺了一块她自己绣上玫瑰花纹的桌布。 十二年来,她就住在顶楼这套单间套房。连带浴室、厨房、卧室和客厅,总共二十二平方米。几乎每一厘米都不放过靓装精饰。卧室只一床,像我祖母辈的大床,我坐上去,压在鸭绒压脚被上,很高兴得此软绵舒适之感,那种感觉只有娃娃房间里才有。 客厅的窗,阳光灿烂,一注注热气倾注到房里,她正在做煎青椒这道拿手菜,一边唱歌剧选曲,带上郊区的调笑腔调。她善于唱歌,参加电影和电视片演出。艰难时光,便靠出售自己织的吊袜腰带为生,每件五百法郎。有时也到今晚我们要去吃饭的饭店打工。 我建议她擦去紫色的眼影,因为看来俗气,尤其她是绿眼珠,白皮肤,红棕色头发,而且胸围一百一十。 她领我去她的餐馆,是她开车,向前猛冲,格格直响。我把坤包放在膝上,系上安全带,以讨她高兴,因为她总系安全带,像她填税单,知道什么是好买卖,阅读法律指南,熟知消费者、公务员、雇员、业主的权益……她有钱时,就是说有工作时,知道积蓄。到委内瑞拉拍片两月,一部电视连续剧,一部短片,为摄影出镜三天,临时加班,有偿配音,把所有收入都算在一起,以十年按揭,买了一套新公寓。透支,分期付款,买便宜货,维持日常用度的零活,她都一样精明。几个月赋闲,或拍一天报酬不丰的广告,拍场面恐怖而最终没上演的短片,拍难产影片——最后总算在一部大片里演个小角色,一共拍四天,一天在五月,一天在六月,一天在七月,一天在八月。 她是好演员,什么都能演,因为她既朴拙又高傲。演过泼妇,性感的发廊小姐。有一次,演俄国酒吧女招待。有个年轻教士逃出修道院,女招待教他如何入港,一边唱着歌剧,几乎是半裸的,露出两只又白又圆的乳房,戏开始时一个喝醉酒的大兵正吮吸着。跑下舞台时,这个蠢演员——大概跟他角色一样喝醉了——叼着她奶头,她只得跟着走。这一叼,她的乳房留下一块巴掌大的乌青,小三个礼拜才退。 她常碰到这类意外,引得男人要讥笑女人,充满恶意,动坏脑筋。也可以说,她行事故意标榜无所顾忌,语言粗野,放声大笑。我看到她跟一个骑摩托车的人吵架,骂起人来,像马赛城郊的粗汉,从车门出来撩起裙衩,衣袖一挽。站在她旁边,我感到自己缩成了一咪咪,而我身板差不多像游泳健将。 她决定离开她的二十二平方米,准备结婚。她找了个丈夫,筹措起来,婚庆新房等事,她转手之间都办妥了。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她婚礼的洁白请柬,庄严隆重。 我第一次去参观未来新人的新窝,一到就停在底层的窗前。门房的兔子像瓷做的,放在窗台上,关的笼子就比兔子大一点点。兔子转不了身,只能蹲在那里,动弹不得,无所用其四肢,脸朝着对面墙,缩头缩脑又野性未驯。我们站了很久,等门房回来,想请他让兔子住得宽畅一点。我向他解释说——扯谎说——我在乡下有房子,很容易围个角落可以养兔子。“兔子我要。”他说,他喜欢有只兔子。他孩子也喜欢兔子,兔子给了人,孩子会很伤心的。他瞪着我,表明他是兔子的主人,是我们隔窗说话的窗子的主人,表明他的抉择自己做得了主。门房等候回答,我无言以对,只好走路,怏怏而回,让兔子蹲监狱一样蹲在兔笼里,让门房雄踞在他的地盘里,也让我们改变局面的愿望遗落在那里。 卧室的天顶绘有跳舞的小天使,门框和踢脚板漆成粉红色,厨房切菜的台面用大理石,都是她亲自选来的。他一直没露面,没有他在场的任何迹象。他是五金工,据说高个子深色皮肤,结婚在即,白色请柬上写得明明白白:两周后某一天下午四点。她生活里要个男人,与她做爱,不厌其多,再生个孩子。她愿听到一种正常生活的声响,加上所有的操心事——始于洁白的婚姻[直译le blanc mariage,也作虚有的婚姻解,子虚乌有的婚姻]!她要做出一部她自己的电影,回避棘手的问题和明显的困境,她急于看到结婚之日到来。 然而,却没到来。跑得气喘吁吁,一扑倒地。她当即煞车,发觉路上只她一人。马上打回票,取消一切,倒过来依次注销。 电影倒放。请柬都撕了,糖衣杏仁搁在橱柜里,新娘礼服像得厌食症的女人挂在一边,六十人的自助宴账已付掉了。她重新搬一次家,以了结人生这一插曲。 她拍片时还出了一个小事故——跳轮舞时,搭档不小心扭伤了她脖子。她开车回家,脖子引起剧烈头痛。到了家,她就打电话喊他。他没来,三天后见面问他为什么不来,他讷讷不能言。 要个男人而不得,她继续下厨房,为她自己和她朋友做菜做饭。 看到兔子,她明白自己跑错了楼,找错了丈夫,所有活在这儿的人都将死去。她唇膏涂得太厚了,但我没说。看她油膏往嘴唇上大涂特涂,把嘴的轮廓扩大,我也止不住想擦擦自己的脸。 我累了。想换一桩别的事做做。这次讲个故事!开头,中间,结尾。一切都顺顺当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价宝儿女满堂。”为什么不呢?总比她“孤单未婚,死无子女”要好。 最终,大家差不多认同同样的事,或者说,怀有同样的恐惧。生孩子,无非延续生命的进程。取爸爸的姓,像妈妈的样子(当然,不妨不像),与生命的奥秘接上关系。这次至少生命在向你微笑。于是,女人又变得非同一般,男人又变得和蔼可亲。 父母开始第二次生命,在他们孩子眼里取得一种意义;孩子一直到那时,心里总在想:“爸爸妈妈为什么这样看我?”而在你周围,就有人从隐处出来跟你说,他们也有小小孩,生活因之改变,世界因之改变。让我们手拉手,一起跳轮舞。这足以证明,人不光为自己而活着,像个正在死去、终将死去的糊涂虫,像路边孤零零的一只旧轮胎,哪一天可用来压油布,当地农民拿来遮发臭的青贮饲料。跟牛棚里其他破轮胎,压盖喂牛的青饲料使之发酵。为区区小事,忙得不亦乐乎。 教皇就这样屁股捂在粪便上呜呼,还强制其信徒一起同归于尽,以及那些还没完全成型的孩子,因为他们的母亲没有能力给孩子开好头。他在身后留下什么呢?几百万牺牲品,以及一大堆卖不出去的避孕套。 世事纷纭,我又怎样?假如我自身能略忘一点,或许我会轻松得多。得,我期待一切重新开始,我不愿麻烦人。 我去睡觉。刚闭上眼睛,什么都逃散了。夜在起着作用。仰卧床上与仰卧水上一样,我在难以形容的软绵中身子也变得软绵起来。我不知不觉中睡去。我泰然跃入梦乡深处,永生永死。然后,是白天。一溜光固执地在我眼皮上跳动。像刀锋一样锐利,我一睁开眼,光线就倾注而下。 对自信的人、理智的人,岁月是可以有所作为的。白天,就是光明,正可以从头开始。 (十三) 与她相对,感到别扭。只看到她多动而喘息困难的躯体,埋在粗大的骨节和肉堆里。乌黑的小眼珠躲躲闪闪,给人以假象,却能洞察黑暗蒙昧的内里。她令人忧伤。嘴说个不停,手躁动不安,漂亮的脸蛋上时不时抽搐一下,做出种种细微莫辨的怪相。 她坐在我对面,吃得太多了。水,面包,沙司,等等,都往肚里灌,把空腹塞满。喉咙紧,嗓音尖,而肚子却任其膨亨。 她响声很大,打翻杯子,推动桌椅,撞倒人,总之,在她周围造成一片空白。我注目不移看着她,她总自行其是,勃拉勃拉勃拉,根本顾不到我。她不再走出家门,也不再演戏,她的真相虽包得严严实实,却也脆弱得很,只要割破一个手指,喷出一股血,就可立时毙命。不过她还是很勇敢,注意修饰外表,把痛苦闷在心里。但时间不停趱赶,她自屹然不动,岁月还是还她本来面目:伶仃一人而又无根无底。她神不守舍,抓不住摸不透。 他观察她,像隔着玻璃缸。他认定人人都在为自己。他混得比她好,得意于自己的人生,而且自认为一表人才。他常责备她做事太任性。殊不知,他跟她并不相配。现在,他斩断了要她跟着亦步亦趋的联系。 脚不稳,腰不直,她继续领教人生的教训,一种不该属于她的人生。 我从父亲的文件夹找出多张我多年前的照片。没想到会在那儿找到,一张张都是人生短暂的片段;远离了亲人,也远离了这些时光。他对我说,我没变。我一下子感到自己又成了小女孩,可以穿照片上的T恤衫,画着海豚的T恤衫。这当然不可能,我已不是同一个人。轮廓都变了。 从前,我不喜欢自己。那时,人生使我害怕,逃之惟恐不及!周围危机四伏。照片上的那一瞬间,把我隔离开来,好像周围世界不存在似的。妖魔鬼怪没出现在照片上或镜子里,而遮蔽一切的乳浊般空白,更叫人不敢放心。空白留于照片,时间凝固不动。我若死去,照片还是一样…… 每段回忆包含一段时间,好像时光能分割成一小段一小段,而每秒钟有其始有其终。每一秒都可以弥漫和压扁,像核爆炸的蘑菇云。我用手指摁住,按下去。一摁一按,时间更久长,一秒一秒,前后衔接,像水池里一圈圈的涟漪。滴下一滴水,水纹就会漫衍开去。 我到父母家,已三星期,来度假期。只有屋子和田地。没别的,也没别的人。我感到自由自在。独自对天,独自对地,坐在高处眺望,一直看到分身亿万,整个儿融化掉,身体已不复存在,只剩下精神扩张开来,跟我看到的世界一样广漠。下面,有幼年的小树林,枝干戟张,像密集的斗士擎着盾牌。树木一动不动,一副警戒状态。新叶摩挲的声音,一直传到我耳畔,像小溪平静的低吟。 瓦雷里的一个人物说过:“我出生在一个生于斯但并没长于斯的地方,每当我心有所感,感到不幸,消沉,狂怒,刺伤,心里一跃动,精神上就把我带到了那儿。狂怒,是狂怒于自己的渺不足道,狂怒于自己的狂怒;刺伤,起因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即使这生存状态还是愉快的,但一遇挫折,突然就变得痛苦不堪。我活在世上,就大堪痛惜。” 我始终没朋友,照样长大。我也没年纪,一直这样活着。我有个家,人家说这是我的家。我哥哥长得像我母亲。 与哥哥很少共同点,彼此不大讲话。他像有张弹弓,对准我脸准备射。我佯装天真,回避开了。我觉得他很不幸,我一直这样看他,但从没把真相说破。 狗和猫,我小时候全养过,但一只只都不见了。猫生在地窖里,没能留住。我要最小的小猫到我床上一起睡,我搂着小猫不让它逃,等我醒来,脸上留着抓痕,猫不见了,半夜里已逃得没有影踪。 卧室里的两个白色小天使,守护着我。 像一颗小小的种子随风飘荡,我漫游于时间之流。我不知从何而来,我常哭泣。我停在一片叶子上,叶子因我的重量而下坠,我不敢动,屏息静听。空气湿润而清新。我又启程,像灰尘一样漫天飞舞,在树木间曲折穿行,看到田野,梦想像狗那样快快活活打滚,看到房屋,有了可以歇脚的地方,但我更喜欢森林,远离人群,比在自己家更有家的感觉。我在露珠旁擦身而过,藏在树脚下的青苔里,或爬到橡树高高的顶上。冒冒失失又似醉如痴,我随旋风盘旋向上,向上,向上,直到精疲力竭,又一落千丈,掉在松叶蕨里,掉下来时,闻到一阵一阵断枝和花叶的清香。头上的蓝天,像痴子般运行不止。 夜幕四合,肢体又沉重又瞌睡,终于寂静下来,我反身自省。东探西望,见识世面。我挨近人很大的脸孔,他们长得都不漂亮。苍蝇才不屑理会,只去搔痒痒捉弄一下,我谁也没认出来。他们彼此都很相像,沉重地承担着自己的重量。我更喜欢看甜睡的婴儿。 没有房子没有家,处处不在处处在,于我都一样。玫瑰是我的小妹,小狗是我的小友。 (十四) 我纹丝不动,贴着床单。脸颊靠着枕头,好像醒了。想起来,今天是礼拜天,面包房不开门。 我不愿睁开眼睛。在隔夜的陈浊气碳酸气消散之前,我愿整个儿融化在这最后的一瞬间,我不敢动弹,以留住这包含我全部生命的一刹那,并印入我的微型影片上。不敢豁唇露齿,舌头紧贴上腭,我要牢牢拽住这一瞬间,细细体味这一瞬间,毫不含糊,不折不扣。 门,砰地关上! 我眯起眼睛。尽量不去生气。我伸手伸脚,伸呀伸呀,伸到了门边。屁股软乏无力。鼻子要冻坏了,头简直要裂开,身子要分而为二。 世界一直就在这里,软软的,抓也抓不住。我像踏在棉花里,走去吃早饭。我不饿——是习惯使然,习惯总是一样,像餐桌上绿色的小台布。他人的影子看不见,但还能明显感觉得到他的存在。现在这里的空气,全归我一人呼吸。 他已走。 今天早晨,他还睡在这儿。他睡时腿屈着放在睡皱的床单上,臀部凹陷,像给水冲滑溜的卵石,带一层珠贝色光泽。腿又长又漂亮,削立往下,像一尊精瓷雕像。他先我而起,走了。 房间不会言说,只知窥探,感觉,掂分量。 你走之前,碰了哪个插头,什么都开不亮。 我把早餐的面包屑扔掉,洗脸,梳头,换衣服,穿上长统靴,提起一个包,砰一声关上门。我紧紧扶着冰冷的扶手,免得摔倒。楼梯转几个弯,有的地方窄,有的地方又隆起一块。楼梯级数我数过,但总忘。十七级,二十三秒,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二,三,四,七,四,三,最后两格,一跳而下,一绺头发飘起来,膝盖哆嗦了一下。我深深吸一口气。门的形状裁切得像铁马甲,泛着蓝光。 我走出去,没听见门在身后关上。 我是撒谎大王。撒的谎天衣无缝。时不时的,一天几次,事先想好或不假思索,出于本能或不顾羞耻,我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睛撒谎。 守护神我尽量躲着,不去理会。能溜则溜,能逃则逃。然而,一旦生活拽住我,我就摇身一变,只是真相自会显现。我不喜欢讲自己。这是我最大的谎言,也是我最妙的秘密。 人家说,我不甚了解自己。谁知道?每天我吸进亿万新的元素。 即使青天白日大太阳下,我还自问:我是谁? 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正经姑娘,纯朴而俏丽。跟我共事的人,觉得戏院里有我这员工是桩幸事,他们觉得我和气,人也还有趣。我是领座的。每晚八点到幕间休息,我穿上红黑两色的制服,举止可爱,彬彬有礼。男人看到我,喜欢说两句奉承话。时不时的,一天几次,事先想好或不假思索,出于本能或不顾羞耻,我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睛引诱他们。 我一直认为,我生来该做演员。我在这儿工作已有两年,看到不少演员,但都不怎么喜欢。 我在这包厢区领座位,下午,一个人,在场内暗红的阴影里感到很渺小,千百灯光照到我身上,闪耀在我绿眸子前,像细密的丝巾萦绕我的耳际和颈间。我感到心情舒畅。 油然而生幸福之感,幸福于我的幸福。 [完] 关于《说谎的女人》 专访实录:多少有点像自传 《巴黎竞赛镜报》专访——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突然之间,广大观众发现您还是一位小说家。您书读得很多? 苏菲·玛索:不很多,但很经常。我每次买书,都精心挑选。从来不一次买十本。只挑最好的,够世界文学水准的。这样,风险不大。近十年来,主要读古典名著,不至于有太大错失。可惜对法国当代作家,不大了解。日后再补课吧。喜欢的作家中,当然有托尔斯泰,以及福克纳、康拉德……有的作家只有一本书堪称上佳,我也很热衷,如《禅宗概要与摩托保养》。还有马尔科姆·洛利(Malcolm Lowry)的《火山之下》。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大作为什么取《说谎的女人》这样一个书名? 苏菲·玛索:第一,因为题目短,第二,符合人物身份。我觉察到,我说的一切,反过来说,也照样可以。这本书,是一种随笔写法,涉及一个人在二十岁时会碰到的种种问题。这类问题,谁都逃不掉。但措辞方面,我不取“我早知道,我全明白”等肯定说法。为此,才取《说谎的女人》这个题目。不要搞得那么严肃么,我对自己偏严的倾向持有戒心。《说谎的女人》,比《谎言》要好,有女性色彩,更容易得到谅解。我不喜欢断然的肯定,不喜欢无所不知、言出法随的人。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对好教训人的人不感冒? 苏菲·玛索: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训诫。所以,对伦理、说教,我有点抱怀疑态度。相反的意思,照样说得通。所以,我觉得辩证法了不起,能把一种光辉的思想反其意而用之,而且一样有道理。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书中引述屠格涅夫或康拉德,他们是写人物的高手。您在《说谎的女人》中,把自己当成女主角,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表述方便? 苏菲·玛索:我引述屠格涅夫他们,是佩服他们写作的好手段,我没这种才能。他们能写出性格来,命笔之前已有总体构思。而我,不会有头有尾讲个故事,虽然故事很多。但我善于观察身边事。这本小书,花了我四年功夫。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有很大的自传成分? 苏菲·玛索:或多或少是这样。写时自由出入于现实与虚构之间。有些段落完全是假想的,我以第一人称来写。别的事情,经过改头换面。事实上,所写的大部分事,都不是我碰到的。书中讲我如何如何,读者便都以为实有其事,其实,我不想讲我的生平!那多可怕!好像是履行一桩义务,我从来都不这样做。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批评怕不怕? 苏菲·玛索:当然怕,而且很怕。比拍片更怕,因为写书要你一个人负责。写作这种方式,要你少说谎,多交心。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一片拍完,等片约是什么心情? 苏菲·玛索:印象中,倒从来没等过,相反,不断有人找上门来。这么说,不是虚荣,因为我老是有被追逼之感。我常想回答说:“请稍等,让我把该做的先做完,该写的先写出来,想去的地方先去过……”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也画画? 苏菲·玛索:都塞在抽斗里。粉彩画,毡笔画……完全是小女孩涂鸦之作。画素描,也画画。或许有几张不错,但只属于我一己的天地,用来装饰家居。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生活中您是孤独者? 苏菲·玛索:不错。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因为孤独,才写一写。我不加入任何团体。有朋友,而无帮派。甚至连童年的小伙伴都没有。不过,注意,我喜欢群居,喜欢拍片,我不是不合群的人。从早到晚,我整天在摄影棚,要表演,要跟人说话,要全身心投入。只是走出摄影棚,我需要孤独。不然,我太容易屈己从人,失去自己的立脚根底,很快变成我对面的人。这样,就不会有长进。我需要有我自己的想法。我喜欢独自去看画展,快慢可按我自己的节拍。生活里的一切,我都这样。我愿按自己的心意去做事。我刚发现艾尔米塔什画廊,真是非同寻常。我已去过四次。非常精彩。包括世界各地的绘画,各种文化背景的绘画。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对俄国印象如何? 苏菲·玛索:我没特别注意到什么。圣彼得堡很华美,很宽广,但不是考虑人的因素而规划,而建造。纯粹是为了俄罗斯的伟大,为了面对历史。人,在这儿很渺小,没有厚度,没有分量。只是芸芸众生。真是不可思议。人好像不被爱护,只为当局的伟大而出力。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影片《安娜·卡列尼娜》里,您的台词是完全照台本说,还是按您的感觉略加改易? 苏菲·玛索:我尊重台本,连一点标点都不差。因为,对演员说来,台词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心态把握得准不准。把握准了,即使念电话簿,也能动人。把握不准,说得再天花乱坠,也使人觉得虚假不实。在这点上,我固执己见。一部影片,有二百五十场戏。某一场戏里,我常对要我表演的感情对头不对头,提出异议。拍葬礼的戏,大家等演员哭。但是,上一场喝咖啡的戏里,演员已经哭过了。再哭,就哭得太多了。演员欲哭无泪。作为演员,我就提出人物这时的真实感情该怎样,往往跟约定俗成的姿态不同……我信服演员的本能,而不是演员的智力。是这种职业的本能,造就称职的演员。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循着您的“本能”,会不会像安娜·卡列尼娜抛弃丈夫儿子,丢下一切出走? 苏菲·玛索:应该明白,一个人在生活里所求的是什么。人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不大相信。在生活中,说“我一切全可抛下,我要去追求更好的”,我觉得这做法是错误的。人生经验,是不断积累,逐渐成熟,分量加重的。摈弃一切,从零开始,那是直接走向死亡。这就是安娜·卡列尼娜的命运。 记者吉尔·马丁-索斐埃:您不喜欢谈自己的私人生活,是为了保持一种形象? 苏菲·玛索:如果说我有一种形象,那也很驳杂,并不明晰。但也不是沼泽一片。大家通过报刊来认识我,报刊反映的还算比较确实。关于我,假如还有什么隐秘之处,那再好没有。这样,又有材料可写新书。好,就此打住,我是说着玩的。 ——《巴黎竞赛镜报》 一九九六年五月2533期 关于《说谎的女人》采访实录:谎话之间,也见真相 《安娜·卡列尼娜》拍摄现场对苏菲·玛索的独家采访 记者康舍尔:到了俄国,您一变而为安娜·卡列尼娜,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 ●苏菲·玛索:安娜·卡列尼娜,完全可比之于今日许多女性,结婚后,突然又活出另一个爱情故事。安娜厌弃单调的生活,跟从了渥伦斯基伯爵。她天性热烈,为求得满足,因此铸下了悲剧性的后果。 记者康舍尔:托尔斯泰这部名著您以前念过? ●那是十年前,根本没想到有朝一日会拍这影片;此片现由伯纳德·罗斯(Berna rd Rose)导演,梅尔·吉布森(Mel Gibson)制片。读时二十岁,如今三十岁。隔了十年,看事情的眼光就很不一样。不过,倒是演安娜·卡列尼娜的好时机。因为,我现在跟安娜差不多年纪,对她的所作所为切戒妄加评断。 记者康舍尔:这部小说有没有重读? ●没有,有意不重读的。文学与电影,大不相同。嘉宝演的片子,八年前在洛杉矶看过录像。记得当时很直感地说:“对一个女演员,这是多好的角色!”眼下来到圣彼得堡,成了安娜·卡列尼娜。命运真奇妙! 记者康舍尔:电影剧本是否忠实于小说? ●导演伯纳德·罗斯贴紧原著,忠实到少见的程度。他给演员的脚本里,附加很多提示。安娜回彼得堡,在火车上不期见到渥伦斯基,又惊又喜这场戏,导演直接取诸小说。托翁的现实主义手法,给人印象,好像写的就是一个电影剧本。他的叙述手法,很现代。 记者康舍尔:您以前到过俄罗斯吗? ●第一次来,对这个国家可说不存先入之见。圣彼得堡有漫长的历史,但我不觉得是典型的俄国城市。我尽量挤出时间,在旅馆附近的中央大道走走,看看过路人,想想他们的生活。我确信会碰到过去的幽灵,尤其在我们拍片的宫殿里。我有足够的时间可以习惯起来。拍片前后要三个月。 记者康舍尔:您这些讲究的服饰,是谁设计的? ●是莫利齐奥·米莱诺蒂选的料。每一款衣裙,都是别具匠心的创造,是特地为我剪裁、缝制的。服饰这一道就不容易,因为小说里的安娜,一直穿黑衣服。这是她的颜色。幸亏,我不时还有件白袍或蓝裙。告诉你一个女人的秘密吧。女人三十,还可穿黑。到了四十,再穿黑颜色,就很冒险了,会显得老气。相反,三十岁上,一身黑,赋予安娜一种朴素的美。 记者康舍尔:《说谎的女人》刚出版,这本书您写了很长时间,是一部自传吗? ●大家都会这么认为。从某方面看,可以这么说,因为我,对一切的一切,就不断撒谎。所以,才选这个题目。但冒很大风险,因为书中说的,读者都会当作实有其事。其中固然有真事,但有一些,可能被认为是真实的,其实子虚乌有。再者,我讲了许多别人的事。这不是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 记者康舍尔:关于此书,您没做什么推介工作? ●因为我在这儿,身在俄国。让这本书靠自己的生命力活下去吧。我尤其不愿意加以分析、评论,但我很喜欢,非常喜欢。 记者康舍尔:是什么时候写的? ●花了我四年功夫,分三次写成。尾声,是四五个月前到俄国来之前才结稿的。出版家,是我朋友,我开始拍片的第一个礼拜,他还特地赶到圣彼得堡来,一起把原稿里无数小关节敲定。我知道,这本书有些人会觉得不够意思,因为不符合他们的期待。 记者康舍尔:您倒真不可捉摸! ●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最个人化的东西。一个人即使撒谎,一写下来,还是暴露了自己。 ——法国《每周电视》 一九九六年七月八日号 译后记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三,匆匆上班的巴黎人,走过书店门口,看到最新出版物里,陈列着一本小三十二开薄薄的新书。朴素的封面上只两行字,上写Sophie Marceau—苏菲·玛索;下书:Menteuse—说谎的女人。明星出书,而且是当红国际巨星!既无发布会,也无签名式,这样低调处理,倒更具戏剧性!事后有记者赶到圣彼得堡去采访,作为作者的苏菲·玛索这时正带着十个月的儿子万桑,在俄国拍《安娜·卡列尼娜》,关注的是怎样演活托翁笔下这位充满激情的十九世纪贵妇,尤其嘉宝(一九三四)和费雯丽(一九四八)演的同一角色早已蜚声影坛。当记者问及对出书何故如此超脱,苏菲答称:一则,身在俄国,分身乏术,无暇去巴黎推介;再则,书自有自己命运,就让书靠本身力量去争取读者吧。 明星出书,报刊上评论纷纷,褒扬中不无揶揄,终究还是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作者自称此书历时四年,断断续续写了三次,这次赶来拍片前才杀青交卷,以致拍片当中,想起不妥处,还不时发电传改动文稿,圈中人称苏菲乃“极端完美主义者”!知情人则说,以苏菲地位,已不再需要名不再需要利了,何苦辛辛苦苦炮制一本书出来。苏菲的解释是:“我们做演员的,总有一种心病,以为我们只会围着一个个台本,表演表演。其实,我们很想自己也来创作。” 苏菲是把她的第一本书当文学作品来写的,而且书款也是正规文学书格式,通篇文字,不附一张照片,当然也毋需附照片,苏菲的倩影在法国本来已无人不知。应该说,苏美人这本书,既非身体写作,爆卖绯闻,也不借机炫耀自己,故作惊人之语,倒是写得简约平实,朴素真切。苏菲自己定位为Récit—记事;有评论家称,这是一本用散文笔调写的小说,又因与传统的历时写法不同,故有称意识流小说的。作为小说,没情节,没人物,叙述中时而蹦出不可解的字句,颇有后现代意味。(遇这类情况,译者多方请教中外行家,并参照英译,尽量弄懂译通,不过还是有莫名其妙的滞“后”之处。)全书十四章加一尾声,每章又分若干段落,倒像一组组镜头组接起来的电影剧本。那也不为无因,看惯了看多了电影文学剧本,及至自己动笔,便不知不觉写成了分镜头文学剧本。至于揶揄,是称道行文简洁,用词恰当,想不到美丽的明星,居然还有一枝漂亮的笔!有位评论家赞美文笔之佳,说写得简直像下届龚古尔奖得主!但不免令人起疑,真是苏菲自己写的吗?不然的话,那么捉刀者是谁?可是,面对一个“说谎的女人”,又怎么弄得清呢?! 一九八零年,十四岁的苏菲初演《初吻》,以充满幻想、清纯亮丽的形象,一时奉为青春偶像,风靡全国,法兰西又爆出一颗新星。一炮走红,片约不断。八十年代以少女形象光照银屏,九十年代成为成熟女性的象征。尤其《芳芳》(一九九二)一片,让全世界记住了她的名字。苏菲的表演细腻生动,富有感染力,主演过《警察》、《勇敢的心》、《心火》、《云上的日子》、《路易十四的情妇》、《忠贞》等片,几乎每一部都堪称佳作。电影评论家陈咏称:“生活中的苏菲·玛索虽然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却保持着少女般的矜持与羞涩,有着不同于好莱坞红男绿女的法国情调。尽管如此,银幕上的苏菲·玛索却常常扮演惊世骇俗、展示现代女性情欲与理性冲突的角色。这些角色大都缠绵而暴露,但是苏菲·玛索在举手投足之间竟是那样纯美与自然,令人感到她身体里的那分仿佛来自云端的清静。” 苏菲此书,以演艺女人第一人称手法写来,开头第一句话,“这是另一种生活”,可谓点题之笔。读罢首先是感到惊异,发现书中的女人,是与读者所期待、与封面女郎苏菲完全不同的另一个年轻女人。同时,喜读书喜独睡喜带狗散步等习性,又与苏菲生活的某些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苏菲在答记者问中说:“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本自传。从某一方面,可说是的。而有些事被当作真的,其实不然。书中讲了很多别人的事。这不是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但还是承认:“这本书,是我迄今为止最个人化的东西。”书中追忆童年生活,少女时代,与男孩交游,演戏拍电影,应约去好莱坞,最后在剧场当领座,虚虚实实,依稀仿佛,略一思索,自能辨别出一点真假来,对苏菲其人其生活似乎有了更多的了解。 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喜欢在早晨看书”;当然,“宁静的夜晚”,围炉看书也是一种乐趣。书中前后提到的,有莎士比亚、屠格涅夫、普鲁斯特、瓦雷里、塞利纳、加缪、吴尔芙、辛格、索尔·贝娄等作家,通过阅读,去了解人情世态,汲取精神力量。如读康拉德的航海小说,“赞赏他们的纯朴和坦诚。……我愿效法他们,成为出众的人物”。演戏是她的本行,“我对所演的角色,比对自己的生活,还经心在意”;以她对艺术的执著追求,所以看到街头女孩做饼不成,说出一句很见性情的话来,“我要是她,做出来的煎饼,准是全巴黎最棒的!”正是这种敬业精神,“我对所演的人物,抱有太多的同情”,才使苏菲·玛索跻身于世界一流影星之列! 苏菲早在影片《警察》里,就演了一个“说谎的女人”,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睛,敢于赌咒发誓,当面撒谎。这次披肝沥胆,自己来写“说谎的女人”,前后衬映,[演]技进于[说]道!书开头处,就坦承:“我不说实话,因为我喜欢搞得神秘兮兮的。”让人莫测高深?“我把自己的故事冲淡,搞得模模糊糊的,东一段西一段,打乱时序,移花接木。”将真事隐去,扯真实的谎言?苏菲声言:“生活里的事,一个人完全没经历过,我不相信就能写得出来。”一本书既已写得,临了却告说,“我不喜欢讲自己。这是我最大的谎言,也是我最妙的秘密!”真教人无可奈何。有道是:男人喜吹牛,可以得意一番,女人爱说谎,藉免尴尬,或许也乐在其中;但,一个社会中的人,也有不能说出真相的悲哀。吹牛和说谎,都背离真相;但两者如何界说和区分,区区因交稿日近,不及细加考较,只好存而勿论,留等高明教我! 司徒逸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急草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哪里有苏菲玛索的壁纸? (寒于水)
- 场刊|《初吻》日本公映 (明夫akio)
- 《芳芳》后劲儿太大,都一星期了我还上头 (momo)
- 大家都是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开始喜欢苏菲的? (matthew)
- 刚看完《情欲写真》 (画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