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银行老证券
清代银行老证券
出版:股份制银行起源历史陈列室 主编:赵善荣
西南财大货币证券博物馆研究员,清代银行证券收藏、研究、鉴赏家。
藏品提供:赵善荣私藏。 联系: 13917781778
封面编者按:
本图鉴首次公开私家珍藏的清代银行老证券,图文结合地为股份制银行的高管、员工,大专院校金融、证券专业的师生,各类金融、证券、银行博物馆的领导、工作人员介绍中国股份制银行起源历史。
正文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股份制银行是东方银行(丽如银行)。中国自己创办最早的私营股份制银行是通商银行,最早的国营股份制银行是大清银行。
一.清代华资股份制银行证券图鉴:
19世纪70年代后,一批近代工业企业陆续创设。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亦日益殷切,原有的金融机构—钱庄和票号已难于适应。于是,新式股份制银行就应运而生。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5月27日,由盛宣怀等创办的中国通商银行首先在上海诞生。这是中国第一家私营股份制银行。
至1911年,陆续有16家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私营股份制银行创办,信成银行1906、信用银行1906年、濬川源银行1906年、信义储蓄银行1907年、浙江兴业银行1907年、汇源银行1907年、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和慎银行1908年、裕商银行1908年、和大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大通商业兼储蓄银行1908年、公益商业兼储蓄银行1908年、北京厚德银行1909年、大信银行1909年、津浦殖业银行1911年。
光绪三十一年9月,国营的户部银行(后改名大清银行)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国营股份制银行、第一家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光绪三十四年邮传部奏请开设交通银行,这是中国第二家国营股份制银行。
下面展出的是大清银行(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1908年发行的股票。它呈现二个唯一,它是目前全世界唯一存世的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股票,二它是全世界股票中唯一盖有政府印章的股票,这张股票反面盖有大清政府度支部(财政部)10*10cm满汉九篆文官印。无疑这张股票是见证,承载中国金融、证券历史,股份制银行创始起源历史无可替代的国宝级史料与文物。股票票面漂亮大气,庄严权威,呈现中国皇家元素龙文化图腾。
1.大清银行(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
1903年,清廷派振贝子、那桐、张允言三人到日本考察币制金融情况,研究筹设政府银行的问题。
1904年3月14日,清政府财政处军机大臣奕劻奏办大清户部银行,接着户部拟订了“试办银行章程”,由户部尚书鹿传林再奏迅速筹办户部银行。
经奏准后,清延批准“试办银行章程三十二条”,章程第1条规定:大清户部银行系试办。1905年9月27日,试办的“大清户部银行”在北京成立。
《大清银行则例》:1908年2月,清廷颁布《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确立大清银行作为国家央行的级别与地位。根据则例规定:一.改行名:则例第1条,“大清户部银行”改名“大清银行”,二.改股本:则例第1条,“大清银行”资本为1000万两,由原户部银行资本400万两再新添600万两合计而成,为10万股,股票概用记名式,由国家认购5万股,其余限本国人承买,不得招他国人入股,亦不准将股票售于他国人。三.改职称:则例第15条,“大清银行”设“正监督、副监督”以改旧名“总办、副总办”。四.改章程:则例第20条,“大清银行”应照本则例之旨重新订立正式章程以取代“试办章程”,并呈度支部批准。
大清银行挂牌:1908年7月1日,经过三年试办,以《大清银行则例》改组后的中国第一家正式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 “大清银行”,各分行各分号统一全面挂牌。“大清银行”的英文名:“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
大清银行的特殊监管:按照《大清银行则例》第15条,度支部奏派陈宗妫、陈锦涛为监理官。
大清银行总行长的特殊身份:大清银行正监督(张允言),“秩视度支部左右丞”,副监督(黎大钧),“秩视度支部左右参议”,都是清廷实缺专职官员。
大清银行的特种业务:一.发行特权,清廷建立大清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整齐币治,因此大清银行的纸币发行权是与生俱来的,大清银行则例中有明确规定。二.纸币的发行,大清银行的纸币分三大类:银两票、银元票和钱票。三.经理国库款及地方官款。四.经理赔还洋款。五.经理盐款。六.经理捐款。七.经理关税。八.经理云南藩库。九.救济市面。十.代收公司股款。
大清银行的特种待遇:一.电报减费:往来电报照一等半价缴费,1910年冬,改为四等,密码不加费。二.铁路减价:半价收费。三.轮船减价:半价收费。四.驿站供应:经度支部奏明,库伦分行行经驿站,准其驰驿,由陆军部发给通行证,凡车辆骆驼马匹毡房乌拉齐等之需,俱有张家口、外蒙古台站一体应付。五.免除关税:凡装运银元纸币,照各衙门奏准免税物件的规定,由银行发给护照,经过各关,验照免税放行。
大清银行自办学堂:创办中国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大清银行学堂
大清银行成立后日渐扩展设立分行21处、分号30处,总监督张允言深感金融人才奇缺,筹划创办专门学校,培养急需的金融人才。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说:“窃以银行日见推广,需材亦多,亟宜设立专门学堂,以宏造就而备任使”。经清政府批准,于1908年7月,我国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大清银行学堂正式成立。张允言等人不畏创业之艰难,一面以三万两银子购得北京化石桥之西一所房屋加以修缮,一面积极筹备招生,组织授课。学堂经费每月两千两,由大清银行总行先行垫支,各分行、分号五年内分摊。9月1日至9日举行第一期招生考试,然后进行复试,最后正取学生80名、备取学生100名。9月10日集中全体学生到学堂试习。11月10日试习两月期满,再次进行考试,然后根据学生考试成绩优劣分为简易、专修两科分别正式学习。到1910年4月,简易科学习一年后,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证书。毕业人数30余人。数位优秀学生被派送英、美等国分别学习统计、簿计和银行货币,大部分学生分派到大清银行总行和各分行、分号工作。宣统3年8月,专修科学习两年十个月,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者合格证书,分别派遣工作。自此我国自行创办的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培养出我国第一批金融专用人才。
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大清银行商股的股东为保全商股的股权与利益,于1911年11月在上海成立了商股联合会。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商股联合会随即于1912年1月初上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建议把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作为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保留原商股,将原有的大清银行商股500万两,仍承认为中国银行商股,照旧股票面额换成中国银行股票作为新股。另再加招商股500万两。对原大清银行实行清理,其原有官股500万两,备抵此次战事地点各行所受的损失及一切滥账。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便立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财政窘境。它既不可能得到拮据不堪的地方财政的支援,又不可能指望由外国人控制的海关向其解交税款。急需成立一家属于政府自己的中央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孙中山见到报告后,立即面示时任财政总长陈锦涛,表示同意。要陈另筹官股,并派正副监督“先行开办,克期成立”。1912年1月24日,以财政部的名义书面批复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组成临时理监事会,并任命吴鼎昌为监督。中国银行于1912年2月5日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开业,标志着中国银行的诞生。1912年8月1日,北洋政府将北京原大清银行总行改为中国银行总行。
2.津浦殖业银行
中国第一家工农银行-股本仅次于通商银行的第二大私营银行-津浦殖业银行1911发行的股票,这张股票目前是仅存于世的孤品。股票票面图案仿大清银行,与大清银行股票一样是清代存世银行股票中最具中国皇家元素龙文化图腾的典范。
津浦殖业银行
清朝末期的(1897年-1911年)共有16家私营股份制银行成立。商办津浦殖业银行是这16家私营股份制银行中以资本额排定,除通商行之后的第二大银行,该行于宣统三年三月一日正式营业,总行设在天津法租界4号路(今滨江道)。
1908年2月,清廷度支部奏准颁布了中国最早的一部银行系列法规,其中,有一部专为开办工农银行而制定的法规《殖业银行则例》共34条,主要是关于开办殖业银行应遵守的一些条规。如规定殖业银行应“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放款于工业、农业为宗旨“,资本必须在20万两以上,其股票不得转卖或抵押给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无论是官办还是商办,设立公行或代理店,其具体章程等均须呈报度支部核准。从这部银行法规中发现晚清政府提倡民间私人创办专门扶植工农业,为工农业服务的银行。(1911)宣统三年,天津著名绅商李氏家族李士钰、李士鉁、李士铭兄弟响应清政府指引,出资30万两与津浦铁路公司出资20万两,马振宪等其它发起人共出资24万两。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工农银行-津浦殖业银行。津浦殖业银行也是天津第一家华商银行。
津浦殖业银行行长李士钰
李士钰,字幼香。清末民初著名实业家、金融家。天津人。李氏原籍江苏昆山,康熙年间移居津门,后以盐商起家,至李士钰父亲李春城一代,已经成为富甲津门的一代豪商,“津门八大家”之首,人称“李善人”。李春城有四子:士铭、士鉁、士钰、士錡。而三子李士钰正是开创李氏商业王朝的第二代。
李氏兄弟在社会交往中,他们都以字行,分别称为子香、嗣香、幼香、稚香。李士钰就是李幼香。李士钰的兄长李士铭、李士鉁(光绪丙子(1876年)举人,援例为户部候补郎中,云南司行走;清宣统改元后,筹设立宪,创设宪政协议会,为议长,又为顺直咨议局议员。李士鉁与其兄士铭为同科举人,丁丑科(1877年)连捷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授职编修,转翰林院侍读学士,历充文渊阁校理、武英殿提调、国史馆纂修。)先后出仕为官,游宦多年,李士钰则挑起了家中的重担,成为李氏家族商业帝国的掌门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李士钰与孙多森等人合伙创立了北洋水火保险股份公司,并任总理,开始了李氏家族涉足近代企业的先河。宣统二年(1910年),他又与马振宪(字权公)等人筹股建立津浦殖业银行。其中津浦铁路计划出资20万两,发起人李氏兄弟出资30万两,马振宪等其它发起人共出资24万两;最后,津浦铁路实际到位白银12万两,李氏兄弟和其他发起人总计到位白银38万两。之后由李士鈺之兄,时任翰林院待讲学士的李士鉁出面禀报度支部(财政部)、农工商部。在候批期间,发起人出资差额全部到位。后批准注册,正式发行股票。
民国建立伊始,实业之风遍及华夏,李家风光一时,无奈世道艰难,袁世凯死后,奉系军阀入关,奉军垂涎李氏财产,多次敲诈未遂,李家为避祸,举家迁往天津英法租界。
乔迁之后的李家,经济状况并未好转,先因盐务利得枯竭,事业无可施展,只得维持现状。好在李家不但是盐商,还是大房产主,据不完全统计,李家在天津河北区中山路、天纬路、地纬路有房470多间;在南开区(旧城厢)北马路、东马路一带及和平区(旧英租界)睦南道、建设路、曲阜道等处有400多间;河北区(旧称河东)华安大街一带、地藏庵及南开区草厂庵、丁公祠小马路有房100余间;河西区五村土地上也曾有房200多间。总计“李善人”在天津的房产在1200间以上,而且多分布在市区的一些交通要冲。1926年,李家“宝”字辈弟兄十人分家析产,各立门户,分居而炊,大家族从此瓦解。原先开办的商店,大都属于为买办、官僚、富绅服务的消费性企业,已无发展前途,便相继停业。1937年天津沦陷后,盐务停办,殖业银行也被日方勒令关闭。斋堂煤矿不仅折本,还欠下了许多外债,只好卖地售房。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膨胀,物资缺乏,李家已进入十分困窘的地步。
李家宅院坐落在天津东问里,虎座间楼,高台阶,大问外高悬“大灾第”;问洞里又一方大匾,上书“孝廉方正”。全它共有八个大回合院,每院全为北正房五大问,南倒座五大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画梁雕栋,装修富丽。另有;刁房、账房、轿房、马号,并建有后花园一所。李善人家大门口,平时总有两名绅商保卫局的士兵荷枪守卫,问禁甚严,行人侧日。宅院坐落在天津东问里,虎座间楼,高台阶,大问外高悬“大灾第”;问洞里又一方大匾,上书“孝廉方正”。全它共有八个大回合院,每院全为北正房五大问,南倒座五大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画梁雕栋,装修富丽。另有;刁房、账房、轿房、马号,并建有后花园一所。李善人家大门口,平时总有两名绅商保卫局的士兵荷枪守卫,问禁甚严,行人侧目。
李宝谦( 1887—1976),李士钰之子。经营木房事务。先任普利公司经理,经营新河农场,后又出任斋堂煤矿公司经理。抗战胜利后,任该公司董事长,还投资于滦州矿物公司、启新洋灰公司及耀华玻璃公司等企业,任董事。建国后,曾当选为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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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外资股份制银行证券图鉴:
清道光二十五年到宣统三年大清覆没为止,在这66年之间,共有英、法、德、俄、日、美、比、荷、意9个国家的28家股份制银行先后在中国设立机构,至1911年只剩14家外商股份制银行。这些在中国的外商股份制银行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历史时期与发展阶段,其兴衰、荣枯迭有变化。
(一).清代英资银行
英资银行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第一个在上海设立的英资银行是丽如银行。此后又有12家英资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有利银行1854、汇隆银行1855、阿加剌银行1858、麦加利银行1858、汇川银行1861、利华银行1864、利生银行1864、利升银行1864、汇丰银行1865、大东惠通银行1891年、中华汇理银行1891年、汇源银行1902年。但至1911年大清覆没只剩4家英资银行,渣打银行、有利银行、汇丰银行、汇源银行。
下面展示英资银行中最有影响的丽如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以及在棉花危机与伦敦金融风潮中倒闭的6家英资银行证券图鉴。
1、丽如银行
上海设立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就是丽如银行,同时也是第一家英资银行。
丽如银行(也称东方银行、东亚银行、金宝银行、东洋银行、东藩汇理银行)的英文原名是Oriental Bank;1851年改为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它的前身是英印合资的西印度银行(Bank of western lndia),1845年4月在香港和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成为最先闯入中国的外资银行。1847年在上海设立机构。
在汇丰银行未成立和发展之前,其在华的地位相当重要。但自同治四年(1865年)汇丰银行成立后,加上该行经营不善,逐渐衰落。光绪十年因亏损较巨,而停业清理。半年后,在原创办人卡基尔(W.W.Cangia)的推动下,成立了新丽如银行(New Oriental Bank),总行仍在伦敦,海外分行由当地有势力和有影响的股东组成董事会。但是经营不见起色,且在外汇经营上遭到损失。光绪十八年(1892年)6月9日伦敦总行决定停止营业,上海分行亦即告清理。是年年底,上海分行营业大楼售与麦加利银行,结束了47年的在华历史。
丽如银行1851年发行的股票
新丽如银行1885年发行的股票
2、麦加利银行又称渣打银行。
(Chartered Bank of India,Australia and China)
1853年英皇发布敕令,准其设立,故有皇家特许银行之称。直到咸丰八年2月伦敦总行方才正式开始营业。初期以经营英、印、澳三角贸易为主。同年7月在上海设立分行。首任经理为麦加利(John mackellar),行址设在江西路,1892年迁到外滩新丽如银行地址。同时在香港设立代理处,次年改为分行。
这家银行在中国的发展超过先它而设的几家英资银行。后来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由于历史悠久,业务发达,它的上海分行经理经常被推为上海外资银行公会的会长。随着英国在华势力的扩张,该行也成为英国在华资本的一个重要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甚广,其业务量在诸外国在华银行中仅次于汇丰。民国30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委托日本三井银行对其接管,停止对外营业。二次大战结束,又在上海复业。自民国34年复业至1949年上海解放前,共办理出口外汇有英金1600万镑及美金6000万元。解放后除上海分行由中国政府批准为“指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外,在中国的其他分支机构均告停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前仅存的上海两家英资银行之一。
3、汇隆银行、阿加剌银行、汇川银行、利华银行、利生银行、利升银行集中倒闭事件
汇隆银行(Commercial Bank of India)1855年开业。上海分行代理人为钱德勒(n.Chandler),总行设在伦敦。同治五年1866年5月23日受伦敦金融风潮影响,按总行令解散。
阿加剌银行(Agra and United Service Bank),咸丰八年四月初十(1858年5月22日),上海分行通告,“蒙伦敦董事会之许可,阿加剌银行本日在上海设立分行”。分行经理为卡德诺(Gohn Cardno),行址在杭州路(后称九江路)。总行在伦敦,实收资本100万英镑。同治五年(1866年)9月7日受孟买金融风潮影响停业,同治九年5月12日在上海复业。光绪十九年(1893年)7月21日上海分行再度停办。
汇川银行(Central Bank of western India)1861年在上海开业,收售汇票和信用证,行址在福州路。第一任经理为卡思伯特森,总行在印度孟买,资本50万英镑,1866年倒闭。
利华银行(Asiatic Banking Corporation)亦称利彰银行1864年在上海设分行。总行在伦敦,收售汇票,发行信用证和经营各种银行业务,曾以利彰银行名义发行钞票。资本为50万英镑,同治五年1866年倒闭。
利生银行(Bank of Hindustan,China and Japan,Ltd.)1864年在上海设立分行,收售汇票,发行信用证和经营各种银行业务,行址在江西路,经理为安德森,总行在伦敦,资本100万英镑,1866年1月25日倒闭。
利升银行(Bank of India)同治三年12月6日在上海开设分行,总行在印度孟买。同治五年1866年5月30日倒闭。
以上4家银行接踵而来,是由于美国内战引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棉业投机狂潮所促成。当时棉花价格从每磅2便士猛升到7便士。中国的棉花也就成为外国投机商人狂热追求的目的物。外汇投机使市场利率高昂。同治三年整个上海金融市场处于极度的动荡之中。这4家银行从中获利不少。但是好景不常,随着美国内战结束,棉花的价格猛跌,棉花行业的危机出现。同治五年伦敦金融界发生恐慌。这4家小银行受到冲击,在上海的分行也相继倒闭。不仅这4家银行难逃厄运,连50年代进入上海的汇隆和阿加剌银行也逃脱不了此次风潮。
汇隆银行1864年发行的股票
利升银行1864年发行的股票
4、汇丰银行
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创立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香港总行于1865年3月开业,上海分行于4月开业。英文名称原为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Ltd.,同治五年根据香港政府法令正式注册时改称。中文取名汇丰,含有预期汇兑业务发达的意思。
上海分行成立时经理为麦克莱恩(Daive Maclan),行址初在南京路近外滩转角处,后迁至外滩12号。开业的次年,伦敦发生金融风潮,一些在沪英资银行多受到影响,但它避过这次风暴,以后的业务就一直快速而顺利地发展。上海分行是它在大陆的管辖行,统辖所有在大陆的分支机构,是调度资金的枢纽。民国10年(1921年)它在上海外滩兴建的高7层、占地14亩、英国人自诩为“从苏伊士运河到远东白令海峡最华贵的建筑”的大楼于民国12年建成,更显示出它的资力雄厚和获取利润的巨大。
汇丰又是中国偿还外债和赔款的主要经收机关。清末,清政府向英、德、法、俄借入的外债和民初(1913年)五国银行团的善后大借款以及辛丑赔款,每年按期由各地汇入上海,由汇丰、德华、东方汇理等五家外商银行收存转拨。
上海解放后,汇丰银行在接受人民政府管理,遵守中国政府法令下继续营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前仅有的两家在沪英资银行之一。
汇丰银行1906发行的股票
(二).清代法资银行
法国在上海开设银行是比较早的,法兰西银行就属于第一批来沪设立分行的外资银行之一。由于当时苏伊士运河尚未凿通,中国同欧洲的贸易大多借道英国伦敦,故业务并无多大发展。直至运河凿通后,法国与中国的生丝贸易可以由上海直运法国马赛,该银行方见重要。一直到36年之后又有东方汇理银行的设立。总的来说法资银行虽有过6家,但是在上海的势力还是比不上英、美、日等国家。
1、法兰西银行
法兰西银行(Comptoir d' Escompte de Paris)于清咸丰十年(1860年)在上海设立分行。这是第一家进入远东的法资银行,按其法文名称应译为巴黎贴现银行。因为当时它是唯一代表法国的一家金融机构,人们均习惯地称之为法兰西银行。它并不是法国的国家银行,它是在法国国家银行支持下,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在巴黎成立的。它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同时也因法国国家银行在国内对于商业汇票的贴现,规定较为严格,必须有三方面的背书。为解决这个难题,法兰西银行就应运而生,成为在国内金融业务上的助手。它是一家以办理商业票据贴现为专业的银行。它的任务就是充当商人与国家银行之间的中介人,成为汇票背书时的第三背书人。19世纪60年代初在上海设行是企图打开中国同欧洲大陆之间生丝的直接贸易道路。后来苏伊士运河通航,中国的生丝80%直接由上海直运法国马赛,不再从伦敦转手,法兰西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才见重要。
该行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组。光绪二十年其在华业务为东方汇理银行接办。按俄法两国银行在中国经营地区的协议,光绪二十二年2月华俄道胜银行开业,即以该行地址为行址。
2、东方汇理银行
东方汇理银行(Banque de L' indo-Chine)是法国政府特许设立的海外殖民地银行。后来延长特权后,对于法国不能完全行使主权的地方,有扩展东方汇理银行业务的特权。它不是一般单纯的殖民地银行,是扩张在亚洲势力的机构。光绪元年(1875年)由法国的社会实业银行、巴黎商业银行和巴黎荷兰银行等联合组成。开办时资本为800万法郎,光绪二十六年增至2400万法郎,民国8年(1919年)又增至7200万法郎,最后收足资本1.2亿法郎。总行设在巴黎。
光绪十一年由于天津条约,安南(今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该行乃设远东总行于西贡,把法属印度支那作为业务活动中心,并在各地遍设分支机构。光绪十四年根据法国政府的法令,业务范围扩展到中国、日本及太平洋各地。光绪十五年在上海设立分行。除上海外还在昆明、广州、天津、汉口、北京、湛江等地设立分行。至此,该行已成为法国资本在华进行经济侵略的金融机构。法国的银行资本还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扶植东方汇理银行,以取代经营目标分散的法兰西银行,同时又参加华俄道胜银行,加强它在中国北方的金融势力。
东方汇理银行在华的活动主要是发行纸币、吸收存款和大力支持法国资本在华经营工矿、公用事业等;以云南为中心操纵云南同各地的贸易和金融;与华俄道胜银行一起争夺对清政府的贷款权。后来又代表法国势力参加对华贷款的五国银行团,并拉拢北洋政府成立中法合办的中法实业银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法国成立维希政府,因而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仍能在沪继续营业。等到二次大战结束,日资银行被清除,东方汇理业务有所发展。建国后,上海东方汇理银行曾被批准为“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并代办国外汇兑业务。后由于外商企业撤出上海,业务清淡,1955年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被批准停业清理。
1.东方汇理银行1911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
东方汇理银行1961年发行的股票
(三).清代德资银行
德国在上海设行比较早,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就有德意志银行的开设,但三年后即撤销。光绪十五年(1889年)5月15日成立在上海德国领事馆作商业登记的德华银行,次年1月1日正式开业。
1. 德华银行
(Deutsch-Asiatische Bank)是德国13家有势力的银行和企业发起创立的。德国垄断资本家看到许多国家在中国创设银行后,都未能获得理想的成绩,而设在中国的汇丰银行却取得了十分辉煌的成绩。他们决定按照汇丰银行的模式在上海开设一家德国银行。从开始酝酿到最后成立,始终是在德国政府的直接支持下进行的。
该行把总行设在上海,其股本计合上海规银750万两,每股1000两,红利分派皆用马克。对于上海规银之折算率,由监察人随时决定,股票为无记名式,股份全部属于德意志本国的13家银行和企业。其中银行就有6家,监察人15人中有9人是代表银行的。上海总行成立后,在天津、汉口、济南、北京、广州、香港等地先后设立分行。不久也确实担负起投资银行的任务,推行对中国的资本输出。如取得胶济铁路的建筑权,组织山东铁路公司,继与汇丰银行合作,承贷“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等多项的中国巨额外债,因而和汇丰银行、华俄道胜银行等共同取得关税的保管收解权。它承贷的“善后大借款”,资金都是由它在柏林市场上发行债券而筹集到的。
民国6年8月当时中国的北洋政府对德宣战,该行即停业清理。其在山东的资产被日本夺去,山东之外的资产由中国政府接管。民国7年战争终止,除济南等地外,其他地方相继复业。
北洋政府对德正式宣战后,即派王克敏前往德华银行北京分行接收,并会同英国领事办理一切善后事宜。至于如天津、济南、上海、广州等地分行,亦委托各该地之中国银行经理前往接收,并加派洋员协同办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上海分行复业,抗日战争时期继续营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德、日轴心国银行均由中国政府指派中国银行接收清理。
德华银行-1906年发行的股票
德华银行1896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英德借款
德华银行1898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英德续借款
德华银行1908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津浦铁路借款
德华银行1910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津浦铁路续借款
(四).清代俄资银行
最早在沪设立的俄资银行,可追溯到清光绪二年(1876年)的俄国对外贸易银行,其总行设于彼得堡。上海分行于光绪九年撤销。其后华俄道胜银行,于光绪二十二年在沪设行,民国15年(1926年)停业清理。
1.华俄道胜银行
华俄道胜银行英文名Russo-Chinese Bank,是沙皇俄国对旧中国进行殖民侵略的金融机构。清朝政府政治腐败,外交屡遭失败,列强各国都想瓜分中国,认为在中国设立银行,可操纵中国的经济和财政。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沙俄政府为扩展和巩固其在华的侵略势力,联合法国金融资本以便与英国在华的势力相对抗。由俄国圣彼得堡的万国商务银行联合法国的霍丁盖尔银行、巴黎荷兰银行、里昂信贷银行、巴黎国家贴现银行组成了华俄道胜银行。
设立时资本为600万卢布,法方的各银行投资占62.5%,俄国方面投资占37.5%。董事共8人,法方3人,俄方5人。资本金法方银行出得较多,但支配权却由沙俄掌握。光绪二十二年沙皇政府派银行董事长乌赫托姆斯基到北京活动,诱使清政府参加股本500万两,约合750.2万卢布。股款由俄法借款4亿法郎中扣拨。名义上是中俄合办,并订立《入股伙开合同》,但俄方的600万卢布并未交足,清政府虽交350万两,可是连一个董事席位也没有,毫无权利可言。
《华俄道胜银行条例》的第二章“银行业务”第十项规定,该行在中国的业务有:(1)代收中国政府的税收;(2)经营与地方及国库有关的业务;(3)铸造中国政府许可的货币;(4)代还中国政府所募公债的利息;(5)敷设中国境内铁道和电讯等项工程。
以上这些都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家银行才能具有的各项特权,而道胜银行却攫取了这种特权,可见其侵略野心之一斑。华俄道胜银行上海分行于光绪二十二年在原巴黎国家贴现银行(即法兰西银行)上海分行原址开始营业。以后又陆续在汉口、天津、烟台、北京、牛庄、大连、长春、哈尔滨、满洲里、乌鲁木齐、伊犁、喀什等地设立代理处,业务发展很快。光绪三十年日俄战争发生,营业受到打击。
宣统二年(1910年)华俄道胜银行因营业不振,与法国资本为背景的北方银行合并,改称俄亚道胜银行(Russo-Asiatic Bank)。总行仍设在彼得堡,中文名沿用旧称,但其在上海金融界的势力已不如前。
民国6年(1917年)俄国发生革命,华俄道胜总行已收归国有,上海分行失去凭藉。该行多数董事逃往法国巴黎。
因该行有法国资本,民国11年由股东会议决,将总行迁到巴黎,并在法国政府注册,改隶法籍,受法国法律之保护。但是时中国政府并未参加股东会,始终未予承认这种改籍的合法性。民国15年该行因买卖日金和英镑投机失败宣告停业。同年9月26日接总行来电,总分行一律停止营业,上海分行于当日下午4时,正式宣告停止营业。9月30日中国政府派王宠惠为清理督办,上海分行以宋汉章为清理员。民国17年7月1日改派李铭和朱博泉办理清理工作,于民国18年6月30日清理始告结束。
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华俄道胜银行-1911年发行的股票
(五).清代日资银行
光绪十九年横滨正金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国家无力东顾,日资银行乘势而入。民国34年日本投降,日本在华银行全部被接管清理。
1、横滨正金银行
横滨正金银行(Yokohama Specie Bank,Ltd.)为股份公司组织,创立于清光绪六年2月28日,由日本人中村道太等发起组织。总行设于日本横滨,以经营国外汇兑、贴现等为主要业务。创立时实收资本为300万日元,政府投资1/3,并存放数百万日元的国库准备基金,供其周转使用。光绪八年日本银行(即日本中央银行)成立后,又为它提供2000万日元的长期低息贷款。光绪十三年日本政府颁布《横滨正金银行条例》后,遂成为经营外汇的专业银行。
光绪十九年5月横滨正金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不久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业务委托法兰西银行代管。战后恢复营业。横滨正金银行在中国各地设立分行,尤其在东北扩展势力。上海分行是其外汇资金调度上的重要据点,起贸易金融上枢纽地位的作用。光绪二十八年起亦发行钞票,但历次反日爱国运动均对其发行业务以巨大打击。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在关税存储保管权上取代汇丰银行的地位。
民国30年起控制汪伪中央储备银行,以“对存”方式,尽量套取“中储券”,充裕搜购物资的资金,达到其“以战养战”的侵略目的。民国34年日本战败,上海分行被中国政府接管,整个横滨正金银行被盟国总部撤销机构。
横滨正金银行19101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邮传部铁路借款
横滨正金银行-1925年发行的股票
2、台湾银行
台湾银行(The Bank of Taiwan Limited)是日本官商合办的股份有限公司,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之战后台湾割让于日本,即按当时日本皇家的特许法律,于光绪二十五年在台湾开设。开办时资本500万日元,总行设在台北。设置意图为:(1)谋改革台湾币制,兼发行事宜;(2)开发台湾资源,辅助台湾实业及各种公共事业设施;(3)扩展台湾的对外贸易,尤其注重华南及亚洲南部诸国。其地位相当于日本在东北扩张势力的朝鲜银行。宣统三年(1911年)4月成立上海分行,其他分支机构均在上海以南,包括福州、厦门、汕头、广州、香港等地。在亚洲南部各国设立分行,成为当时日本在东南亚扩张其经济势力及辅助日本商业的发展,经营外汇业务的重要角色。
抗日战争开始,随着日军在中国占领区的扩大,该行业务更具有侵略性。日本投降后,经国民政府指定由中国农民银行接管清理。
(六).美资银行
1.、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创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英文名为The 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ration,总行设在纽约,当时在美国康乃狄克州注册时资本为300万美元。光绪二十八年1月1日在上海设立分行,地址在福州路四川路口,后迁九江路。继上海分行之后,在华设立的分行又有香港分行(1902)、广州分行(1904)、北京分行(1909)、汉口分行(1910)、天津分行(1916)和哈尔滨分行(1919)。
民国4年(1915年)起,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7月成立的纽约国民城市银行逐渐掌握花旗银行的大部分股权,民国16年两行正式合并,英文名称为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中文名称仍沿用花旗银行(在香港亦称万国宝通银行)。
在华花旗银行的业务拓展相当迅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的民国8年,在华各分行吸收的存款合计为4170万美元,占花旗总行和在其他国家分行存款总额9100万美元的45.8%。上海分行成立时,即被美国政府委派为驻华的国库代理机构,美国政府将中国赔款的经理权授予它。上海分行是花旗在华各分行的管辖行,负责全体资金的调剂与调度。它在华分行发行的钞票,1911年已达434万美元,民国11年为453万美元,亦以上海分行为重点。
当英、美、法、德、日、俄六国银行团在民国元年成立时,花旗银行是美国银行团的代表。民国2年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后,美国银行可不受国际银行团的约束,在民国5~9年间单独对北洋政府及其下属系统贷款8次。花旗银行是美国最先在国外设立系列分行的银行,它对美国商人对华贸易的金融周转业务自能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在它的主要往来户中,外资企业为151户,华资企业为27户,在外资企业中,美资企业为94户,其中绝大多数是经营中美贸易的进出口业。民国25年时它吸收的存款余额为4335万美元,占全体在华外商银行存款总额的12.2%,仅次于汇丰的占43.4%,麦加利的占16.7%,居第三位。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分行被日军接管停业。战后于民国34年复业,这时由于美国在华势力的扩张,花旗、大通等银行有着办理美援物资的输入和美国商品的倾销等金融业务的优势。上海解放后,1949年6月17日花旗与汇丰等9家首批被核准为经营外汇业务的指定银行。1950年12月23日停业。
(七). 意、比、荷资银行
1、意大利-义丰银行
义丰银行(Societa Coloniale Italian)是意(意大利)商发起组织,总行设于米兰,分行在中国者只有上海和广州两处。上海分行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前已成立,但民国元年(1912年)时已不存在。
2、比利时-华比银行
华比银行(Banque Belge Pour L’Etranger)成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总行设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同年12月在上海设分行。后来陆续在天津、北京、汉口、香港等地设立分支机构。资本为100万法郎,分为100股,全部由27人承购。
华比银行的业务除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一般银行业务以支持比利时在华企业外,还着重在中国投资铁路,专营承揽铁路借款。中国历次所借比利时建筑铁路的贷款,均由该行经理。该行派有总代表常驻中国北京,管理各地分行,并代表比国铁路公司与中国政府和铁路企业等方面联系。国民政府成立后,驻北京的总代表撤回,另在上海成立总经理处。民国25年该行在华资产约值300万美元,占其资产总值的38%。该行曾在上海发行过钞票,但由于在中国流通的范围有明显的地域性,只限于通商大埠,内地无兑现机构,因此在华的钞票难于推广。
太平洋战争爆发,该行在华沿海的各分支机构,均为日军接收。上海华比银行由横滨正金银行接管清理。二次大战结束,民国34年12月26日上海分行复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被批准为经营外汇的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并代理国外汇兑业务。后因各外商企业纷纷收歇,该行业务清淡,1956年秋申请停业清理,1976年2月27日正式停业。
3、法、比-义品放款银行
义品放款银行(Credit Foncier d’Extreme-Orient)是法、比两国商人所组织,总行设在布鲁塞尔。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天津设分行,民国元年(1912年)在上海设分行,其业务以经营房地产押款为主。总行开设之初,营运的资本来源靠募集公司债,以法郎为单位。而在中国的上海、天津等地的房地产押款,大多数以银两为单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郎汇价暴跌,陆续收回银两押款,购进法郎以支付公司债的本息,并从中获利。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义品银行在沪的房地产及其经租业务,完全由日军军管,并由日商恒产地产公司继续经理。二次大战结束,义品即收回房地产及全部经租业务,后因受法币及金圆券贬值之害而停业。
4、荷兰-荷兰银行
荷兰银行的英文名叫Netherlands Trading Society,是属于荷兰贸易会所组织,创设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为荷兰政府特许设立的银行。总行设于阿姆斯特丹,自光绪六年(1880年)开始从事金融业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有分支机构近百处之多,是荷兰最大的银行。除本国外,着重原荷属东印度、英属印度及南洋群岛等地的业务经营,在当时的巴达维亚(雅加达)设有东方总行。上海分行成立于光绪二十九年2月11日。上海分行与南洋各地的交易频繁,业务种类有存款、放款、有价证券、汇兑及其他银行业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军队攻入荷、比之后,上海与荷兰之间的汇兑虽较以往减少,但尚未断绝。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分行由日本台湾银行接管。民国34年大战结束,上海分行复业。1949年上海解放,曾被批准为外汇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和代办国外汇兑业务。后由于业务清淡,1952年提出停业申请,1953年正式停业。
出版:股份制银行起源历史陈列室 主编:赵善荣
西南财大货币证券博物馆研究员,清代银行证券收藏、研究、鉴赏家。
藏品提供:赵善荣私藏。 联系: 13917781778
封面编者按:
本图鉴首次公开私家珍藏的清代银行老证券,图文结合地为股份制银行的高管、员工,大专院校金融、证券专业的师生,各类金融、证券、银行博物馆的领导、工作人员介绍中国股份制银行起源历史。
正文
世界上最早的股份制银行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股份制银行是东方银行(丽如银行)。中国自己创办最早的私营股份制银行是通商银行,最早的国营股份制银行是大清银行。
一.清代华资股份制银行证券图鉴:
19世纪70年代后,一批近代工业企业陆续创设。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亦日益殷切,原有的金融机构—钱庄和票号已难于适应。于是,新式股份制银行就应运而生。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5月27日,由盛宣怀等创办的中国通商银行首先在上海诞生。这是中国第一家私营股份制银行。
至1911年,陆续有16家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私营股份制银行创办,信成银行1906、信用银行1906年、濬川源银行1906年、信义储蓄银行1907年、浙江兴业银行1907年、汇源银行1907年、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和慎银行1908年、裕商银行1908年、和大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大通商业兼储蓄银行1908年、公益商业兼储蓄银行1908年、北京厚德银行1909年、大信银行1909年、津浦殖业银行1911年。
光绪三十一年9月,国营的户部银行(后改名大清银行)在北京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国营股份制银行、第一家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光绪三十四年邮传部奏请开设交通银行,这是中国第二家国营股份制银行。
下面展出的是大清银行(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1908年发行的股票。它呈现二个唯一,它是目前全世界唯一存世的中国第一家国家银行股票,二它是全世界股票中唯一盖有政府印章的股票,这张股票反面盖有大清政府度支部(财政部)10*10cm满汉九篆文官印。无疑这张股票是见证,承载中国金融、证券历史,股份制银行创始起源历史无可替代的国宝级史料与文物。股票票面漂亮大气,庄严权威,呈现中国皇家元素龙文化图腾。
1.大清银行(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
1903年,清廷派振贝子、那桐、张允言三人到日本考察币制金融情况,研究筹设政府银行的问题。
1904年3月14日,清政府财政处军机大臣奕劻奏办大清户部银行,接着户部拟订了“试办银行章程”,由户部尚书鹿传林再奏迅速筹办户部银行。
经奏准后,清延批准“试办银行章程三十二条”,章程第1条规定:大清户部银行系试办。1905年9月27日,试办的“大清户部银行”在北京成立。
《大清银行则例》:1908年2月,清廷颁布《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确立大清银行作为国家央行的级别与地位。根据则例规定:一.改行名:则例第1条,“大清户部银行”改名“大清银行”,二.改股本:则例第1条,“大清银行”资本为1000万两,由原户部银行资本400万两再新添600万两合计而成,为10万股,股票概用记名式,由国家认购5万股,其余限本国人承买,不得招他国人入股,亦不准将股票售于他国人。三.改职称:则例第15条,“大清银行”设“正监督、副监督”以改旧名“总办、副总办”。四.改章程:则例第20条,“大清银行”应照本则例之旨重新订立正式章程以取代“试办章程”,并呈度支部批准。
大清银行挂牌:1908年7月1日,经过三年试办,以《大清银行则例》改组后的中国第一家正式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 “大清银行”,各分行各分号统一全面挂牌。“大清银行”的英文名:“TA CHINA GOVERMENT BANK”中国政府银行。
大清银行的特殊监管:按照《大清银行则例》第15条,度支部奏派陈宗妫、陈锦涛为监理官。
大清银行总行长的特殊身份:大清银行正监督(张允言),“秩视度支部左右丞”,副监督(黎大钧),“秩视度支部左右参议”,都是清廷实缺专职官员。
大清银行的特种业务:一.发行特权,清廷建立大清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整齐币治,因此大清银行的纸币发行权是与生俱来的,大清银行则例中有明确规定。二.纸币的发行,大清银行的纸币分三大类:银两票、银元票和钱票。三.经理国库款及地方官款。四.经理赔还洋款。五.经理盐款。六.经理捐款。七.经理关税。八.经理云南藩库。九.救济市面。十.代收公司股款。
大清银行的特种待遇:一.电报减费:往来电报照一等半价缴费,1910年冬,改为四等,密码不加费。二.铁路减价:半价收费。三.轮船减价:半价收费。四.驿站供应:经度支部奏明,库伦分行行经驿站,准其驰驿,由陆军部发给通行证,凡车辆骆驼马匹毡房乌拉齐等之需,俱有张家口、外蒙古台站一体应付。五.免除关税:凡装运银元纸币,照各衙门奏准免税物件的规定,由银行发给护照,经过各关,验照免税放行。
大清银行自办学堂:创办中国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大清银行学堂
大清银行成立后日渐扩展设立分行21处、分号30处,总监督张允言深感金融人才奇缺,筹划创办专门学校,培养急需的金融人才。他在给清廷的奏折中说:“窃以银行日见推广,需材亦多,亟宜设立专门学堂,以宏造就而备任使”。经清政府批准,于1908年7月,我国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大清银行学堂正式成立。张允言等人不畏创业之艰难,一面以三万两银子购得北京化石桥之西一所房屋加以修缮,一面积极筹备招生,组织授课。学堂经费每月两千两,由大清银行总行先行垫支,各分行、分号五年内分摊。9月1日至9日举行第一期招生考试,然后进行复试,最后正取学生80名、备取学生100名。9月10日集中全体学生到学堂试习。11月10日试习两月期满,再次进行考试,然后根据学生考试成绩优劣分为简易、专修两科分别正式学习。到1910年4月,简易科学习一年后,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证书。毕业人数30余人。数位优秀学生被派送英、美等国分别学习统计、簿计和银行货币,大部分学生分派到大清银行总行和各分行、分号工作。宣统3年8月,专修科学习两年十个月,又实习两个月,举行毕业考试,授予毕业者合格证书,分别派遣工作。自此我国自行创办的第一所金融专科学校,培养出我国第一批金融专用人才。
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大清银行商股的股东为保全商股的股权与利益,于1911年11月在上海成立了商股联合会。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商股联合会随即于1912年1月初上书“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建议把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作为民国政府的中央银行,保留原商股,将原有的大清银行商股500万两,仍承认为中国银行商股,照旧股票面额换成中国银行股票作为新股。另再加招商股500万两。对原大清银行实行清理,其原有官股500万两,备抵此次战事地点各行所受的损失及一切滥账。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便立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财政窘境。它既不可能得到拮据不堪的地方财政的支援,又不可能指望由外国人控制的海关向其解交税款。急需成立一家属于政府自己的中央银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孙中山见到报告后,立即面示时任财政总长陈锦涛,表示同意。要陈另筹官股,并派正副监督“先行开办,克期成立”。1912年1月24日,以财政部的名义书面批复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组成临时理监事会,并任命吴鼎昌为监督。中国银行于1912年2月5日在上海汉口路3号大清银行旧址开业,标志着中国银行的诞生。1912年8月1日,北洋政府将北京原大清银行总行改为中国银行总行。
2.津浦殖业银行
中国第一家工农银行-股本仅次于通商银行的第二大私营银行-津浦殖业银行1911发行的股票,这张股票目前是仅存于世的孤品。股票票面图案仿大清银行,与大清银行股票一样是清代存世银行股票中最具中国皇家元素龙文化图腾的典范。
津浦殖业银行
清朝末期的(1897年-1911年)共有16家私营股份制银行成立。商办津浦殖业银行是这16家私营股份制银行中以资本额排定,除通商行之后的第二大银行,该行于宣统三年三月一日正式营业,总行设在天津法租界4号路(今滨江道)。
1908年2月,清廷度支部奏准颁布了中国最早的一部银行系列法规,其中,有一部专为开办工农银行而制定的法规《殖业银行则例》共34条,主要是关于开办殖业银行应遵守的一些条规。如规定殖业银行应“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放款于工业、农业为宗旨“,资本必须在20万两以上,其股票不得转卖或抵押给外国人或外国公司,且无论是官办还是商办,设立公行或代理店,其具体章程等均须呈报度支部核准。从这部银行法规中发现晚清政府提倡民间私人创办专门扶植工农业,为工农业服务的银行。(1911)宣统三年,天津著名绅商李氏家族李士钰、李士鉁、李士铭兄弟响应清政府指引,出资30万两与津浦铁路公司出资20万两,马振宪等其它发起人共出资24万两。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工农银行-津浦殖业银行。津浦殖业银行也是天津第一家华商银行。
津浦殖业银行行长李士钰
李士钰,字幼香。清末民初著名实业家、金融家。天津人。李氏原籍江苏昆山,康熙年间移居津门,后以盐商起家,至李士钰父亲李春城一代,已经成为富甲津门的一代豪商,“津门八大家”之首,人称“李善人”。李春城有四子:士铭、士鉁、士钰、士錡。而三子李士钰正是开创李氏商业王朝的第二代。
李氏兄弟在社会交往中,他们都以字行,分别称为子香、嗣香、幼香、稚香。李士钰就是李幼香。李士钰的兄长李士铭、李士鉁(光绪丙子(1876年)举人,援例为户部候补郎中,云南司行走;清宣统改元后,筹设立宪,创设宪政协议会,为议长,又为顺直咨议局议员。李士鉁与其兄士铭为同科举人,丁丑科(1877年)连捷进士,翰林院庶吉士,授职编修,转翰林院侍读学士,历充文渊阁校理、武英殿提调、国史馆纂修。)先后出仕为官,游宦多年,李士钰则挑起了家中的重担,成为李氏家族商业帝国的掌门人。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李士钰与孙多森等人合伙创立了北洋水火保险股份公司,并任总理,开始了李氏家族涉足近代企业的先河。宣统二年(1910年),他又与马振宪(字权公)等人筹股建立津浦殖业银行。其中津浦铁路计划出资20万两,发起人李氏兄弟出资30万两,马振宪等其它发起人共出资24万两;最后,津浦铁路实际到位白银12万两,李氏兄弟和其他发起人总计到位白银38万两。之后由李士鈺之兄,时任翰林院待讲学士的李士鉁出面禀报度支部(财政部)、农工商部。在候批期间,发起人出资差额全部到位。后批准注册,正式发行股票。
民国建立伊始,实业之风遍及华夏,李家风光一时,无奈世道艰难,袁世凯死后,奉系军阀入关,奉军垂涎李氏财产,多次敲诈未遂,李家为避祸,举家迁往天津英法租界。
乔迁之后的李家,经济状况并未好转,先因盐务利得枯竭,事业无可施展,只得维持现状。好在李家不但是盐商,还是大房产主,据不完全统计,李家在天津河北区中山路、天纬路、地纬路有房470多间;在南开区(旧城厢)北马路、东马路一带及和平区(旧英租界)睦南道、建设路、曲阜道等处有400多间;河北区(旧称河东)华安大街一带、地藏庵及南开区草厂庵、丁公祠小马路有房100余间;河西区五村土地上也曾有房200多间。总计“李善人”在天津的房产在1200间以上,而且多分布在市区的一些交通要冲。1926年,李家“宝”字辈弟兄十人分家析产,各立门户,分居而炊,大家族从此瓦解。原先开办的商店,大都属于为买办、官僚、富绅服务的消费性企业,已无发展前途,便相继停业。1937年天津沦陷后,盐务停办,殖业银行也被日方勒令关闭。斋堂煤矿不仅折本,还欠下了许多外债,只好卖地售房。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膨胀,物资缺乏,李家已进入十分困窘的地步。
李家宅院坐落在天津东问里,虎座间楼,高台阶,大问外高悬“大灾第”;问洞里又一方大匾,上书“孝廉方正”。全它共有八个大回合院,每院全为北正房五大问,南倒座五大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画梁雕栋,装修富丽。另有;刁房、账房、轿房、马号,并建有后花园一所。李善人家大门口,平时总有两名绅商保卫局的士兵荷枪守卫,问禁甚严,行人侧日。宅院坐落在天津东问里,虎座间楼,高台阶,大问外高悬“大灾第”;问洞里又一方大匾,上书“孝廉方正”。全它共有八个大回合院,每院全为北正房五大问,南倒座五大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画梁雕栋,装修富丽。另有;刁房、账房、轿房、马号,并建有后花园一所。李善人家大门口,平时总有两名绅商保卫局的士兵荷枪守卫,问禁甚严,行人侧目。
李宝谦( 1887—1976),李士钰之子。经营木房事务。先任普利公司经理,经营新河农场,后又出任斋堂煤矿公司经理。抗战胜利后,任该公司董事长,还投资于滦州矿物公司、启新洋灰公司及耀华玻璃公司等企业,任董事。建国后,曾当选为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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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外资股份制银行证券图鉴:
清道光二十五年到宣统三年大清覆没为止,在这66年之间,共有英、法、德、俄、日、美、比、荷、意9个国家的28家股份制银行先后在中国设立机构,至1911年只剩14家外商股份制银行。这些在中国的外商股份制银行经历了若干不同的历史时期与发展阶段,其兴衰、荣枯迭有变化。
(一).清代英资银行
英资银行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第一个在上海设立的英资银行是丽如银行。此后又有12家英资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有利银行1854、汇隆银行1855、阿加剌银行1858、麦加利银行1858、汇川银行1861、利华银行1864、利生银行1864、利升银行1864、汇丰银行1865、大东惠通银行1891年、中华汇理银行1891年、汇源银行1902年。但至1911年大清覆没只剩4家英资银行,渣打银行、有利银行、汇丰银行、汇源银行。
下面展示英资银行中最有影响的丽如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以及在棉花危机与伦敦金融风潮中倒闭的6家英资银行证券图鉴。
1、丽如银行
上海设立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就是丽如银行,同时也是第一家英资银行。
丽如银行(也称东方银行、东亚银行、金宝银行、东洋银行、东藩汇理银行)的英文原名是Oriental Bank;1851年改为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它的前身是英印合资的西印度银行(Bank of western lndia),1845年4月在香港和广州设立分支机构,成为最先闯入中国的外资银行。1847年在上海设立机构。
在汇丰银行未成立和发展之前,其在华的地位相当重要。但自同治四年(1865年)汇丰银行成立后,加上该行经营不善,逐渐衰落。光绪十年因亏损较巨,而停业清理。半年后,在原创办人卡基尔(W.W.Cangia)的推动下,成立了新丽如银行(New Oriental Bank),总行仍在伦敦,海外分行由当地有势力和有影响的股东组成董事会。但是经营不见起色,且在外汇经营上遭到损失。光绪十八年(1892年)6月9日伦敦总行决定停止营业,上海分行亦即告清理。是年年底,上海分行营业大楼售与麦加利银行,结束了47年的在华历史。
丽如银行1851年发行的股票
新丽如银行1885年发行的股票
2、麦加利银行又称渣打银行。
(Chartered Bank of India,Australia and China)
1853年英皇发布敕令,准其设立,故有皇家特许银行之称。直到咸丰八年2月伦敦总行方才正式开始营业。初期以经营英、印、澳三角贸易为主。同年7月在上海设立分行。首任经理为麦加利(John mackellar),行址设在江西路,1892年迁到外滩新丽如银行地址。同时在香港设立代理处,次年改为分行。
这家银行在中国的发展超过先它而设的几家英资银行。后来在一个较长时期内,由于历史悠久,业务发达,它的上海分行经理经常被推为上海外资银行公会的会长。随着英国在华势力的扩张,该行也成为英国在华资本的一个重要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甚广,其业务量在诸外国在华银行中仅次于汇丰。民国30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委托日本三井银行对其接管,停止对外营业。二次大战结束,又在上海复业。自民国34年复业至1949年上海解放前,共办理出口外汇有英金1600万镑及美金6000万元。解放后除上海分行由中国政府批准为“指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外,在中国的其他分支机构均告停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前仅存的上海两家英资银行之一。
3、汇隆银行、阿加剌银行、汇川银行、利华银行、利生银行、利升银行集中倒闭事件
汇隆银行(Commercial Bank of India)1855年开业。上海分行代理人为钱德勒(n.Chandler),总行设在伦敦。同治五年1866年5月23日受伦敦金融风潮影响,按总行令解散。
阿加剌银行(Agra and United Service Bank),咸丰八年四月初十(1858年5月22日),上海分行通告,“蒙伦敦董事会之许可,阿加剌银行本日在上海设立分行”。分行经理为卡德诺(Gohn Cardno),行址在杭州路(后称九江路)。总行在伦敦,实收资本100万英镑。同治五年(1866年)9月7日受孟买金融风潮影响停业,同治九年5月12日在上海复业。光绪十九年(1893年)7月21日上海分行再度停办。
汇川银行(Central Bank of western India)1861年在上海开业,收售汇票和信用证,行址在福州路。第一任经理为卡思伯特森,总行在印度孟买,资本50万英镑,1866年倒闭。
利华银行(Asiatic Banking Corporation)亦称利彰银行1864年在上海设分行。总行在伦敦,收售汇票,发行信用证和经营各种银行业务,曾以利彰银行名义发行钞票。资本为50万英镑,同治五年1866年倒闭。
利生银行(Bank of Hindustan,China and Japan,Ltd.)1864年在上海设立分行,收售汇票,发行信用证和经营各种银行业务,行址在江西路,经理为安德森,总行在伦敦,资本100万英镑,1866年1月25日倒闭。
利升银行(Bank of India)同治三年12月6日在上海开设分行,总行在印度孟买。同治五年1866年5月30日倒闭。
以上4家银行接踵而来,是由于美国内战引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棉业投机狂潮所促成。当时棉花价格从每磅2便士猛升到7便士。中国的棉花也就成为外国投机商人狂热追求的目的物。外汇投机使市场利率高昂。同治三年整个上海金融市场处于极度的动荡之中。这4家银行从中获利不少。但是好景不常,随着美国内战结束,棉花的价格猛跌,棉花行业的危机出现。同治五年伦敦金融界发生恐慌。这4家小银行受到冲击,在上海的分行也相继倒闭。不仅这4家银行难逃厄运,连50年代进入上海的汇隆和阿加剌银行也逃脱不了此次风潮。
汇隆银行1864年发行的股票
利升银行1864年发行的股票
4、汇丰银行
汇丰银行(Hongkong &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创立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香港总行于1865年3月开业,上海分行于4月开业。英文名称原为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Ltd.,同治五年根据香港政府法令正式注册时改称。中文取名汇丰,含有预期汇兑业务发达的意思。
上海分行成立时经理为麦克莱恩(Daive Maclan),行址初在南京路近外滩转角处,后迁至外滩12号。开业的次年,伦敦发生金融风潮,一些在沪英资银行多受到影响,但它避过这次风暴,以后的业务就一直快速而顺利地发展。上海分行是它在大陆的管辖行,统辖所有在大陆的分支机构,是调度资金的枢纽。民国10年(1921年)它在上海外滩兴建的高7层、占地14亩、英国人自诩为“从苏伊士运河到远东白令海峡最华贵的建筑”的大楼于民国12年建成,更显示出它的资力雄厚和获取利润的巨大。
汇丰又是中国偿还外债和赔款的主要经收机关。清末,清政府向英、德、法、俄借入的外债和民初(1913年)五国银行团的善后大借款以及辛丑赔款,每年按期由各地汇入上海,由汇丰、德华、东方汇理等五家外商银行收存转拨。
上海解放后,汇丰银行在接受人民政府管理,遵守中国政府法令下继续营业,为中国改革开放前仅有的两家在沪英资银行之一。
汇丰银行1906发行的股票
(二).清代法资银行
法国在上海开设银行是比较早的,法兰西银行就属于第一批来沪设立分行的外资银行之一。由于当时苏伊士运河尚未凿通,中国同欧洲的贸易大多借道英国伦敦,故业务并无多大发展。直至运河凿通后,法国与中国的生丝贸易可以由上海直运法国马赛,该银行方见重要。一直到36年之后又有东方汇理银行的设立。总的来说法资银行虽有过6家,但是在上海的势力还是比不上英、美、日等国家。
1、法兰西银行
法兰西银行(Comptoir d' Escompte de Paris)于清咸丰十年(1860年)在上海设立分行。这是第一家进入远东的法资银行,按其法文名称应译为巴黎贴现银行。因为当时它是唯一代表法国的一家金融机构,人们均习惯地称之为法兰西银行。它并不是法国的国家银行,它是在法国国家银行支持下,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在巴黎成立的。它可以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同时也因法国国家银行在国内对于商业汇票的贴现,规定较为严格,必须有三方面的背书。为解决这个难题,法兰西银行就应运而生,成为在国内金融业务上的助手。它是一家以办理商业票据贴现为专业的银行。它的任务就是充当商人与国家银行之间的中介人,成为汇票背书时的第三背书人。19世纪60年代初在上海设行是企图打开中国同欧洲大陆之间生丝的直接贸易道路。后来苏伊士运河通航,中国的生丝80%直接由上海直运法国马赛,不再从伦敦转手,法兰西银行的地位和作用才见重要。
该行于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组。光绪二十年其在华业务为东方汇理银行接办。按俄法两国银行在中国经营地区的协议,光绪二十二年2月华俄道胜银行开业,即以该行地址为行址。
2、东方汇理银行
东方汇理银行(Banque de L' indo-Chine)是法国政府特许设立的海外殖民地银行。后来延长特权后,对于法国不能完全行使主权的地方,有扩展东方汇理银行业务的特权。它不是一般单纯的殖民地银行,是扩张在亚洲势力的机构。光绪元年(1875年)由法国的社会实业银行、巴黎商业银行和巴黎荷兰银行等联合组成。开办时资本为800万法郎,光绪二十六年增至2400万法郎,民国8年(1919年)又增至7200万法郎,最后收足资本1.2亿法郎。总行设在巴黎。
光绪十一年由于天津条约,安南(今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该行乃设远东总行于西贡,把法属印度支那作为业务活动中心,并在各地遍设分支机构。光绪十四年根据法国政府的法令,业务范围扩展到中国、日本及太平洋各地。光绪十五年在上海设立分行。除上海外还在昆明、广州、天津、汉口、北京、湛江等地设立分行。至此,该行已成为法国资本在华进行经济侵略的金融机构。法国的银行资本还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方针,一方面扶植东方汇理银行,以取代经营目标分散的法兰西银行,同时又参加华俄道胜银行,加强它在中国北方的金融势力。
东方汇理银行在华的活动主要是发行纸币、吸收存款和大力支持法国资本在华经营工矿、公用事业等;以云南为中心操纵云南同各地的贸易和金融;与华俄道胜银行一起争夺对清政府的贷款权。后来又代表法国势力参加对华贷款的五国银行团,并拉拢北洋政府成立中法合办的中法实业银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法国成立维希政府,因而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仍能在沪继续营业。等到二次大战结束,日资银行被清除,东方汇理业务有所发展。建国后,上海东方汇理银行曾被批准为“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并代办国外汇兑业务。后由于外商企业撤出上海,业务清淡,1955年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被批准停业清理。
1.东方汇理银行1911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
东方汇理银行1961年发行的股票
(三).清代德资银行
德国在上海设行比较早,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就有德意志银行的开设,但三年后即撤销。光绪十五年(1889年)5月15日成立在上海德国领事馆作商业登记的德华银行,次年1月1日正式开业。
1. 德华银行
(Deutsch-Asiatische Bank)是德国13家有势力的银行和企业发起创立的。德国垄断资本家看到许多国家在中国创设银行后,都未能获得理想的成绩,而设在中国的汇丰银行却取得了十分辉煌的成绩。他们决定按照汇丰银行的模式在上海开设一家德国银行。从开始酝酿到最后成立,始终是在德国政府的直接支持下进行的。
该行把总行设在上海,其股本计合上海规银750万两,每股1000两,红利分派皆用马克。对于上海规银之折算率,由监察人随时决定,股票为无记名式,股份全部属于德意志本国的13家银行和企业。其中银行就有6家,监察人15人中有9人是代表银行的。上海总行成立后,在天津、汉口、济南、北京、广州、香港等地先后设立分行。不久也确实担负起投资银行的任务,推行对中国的资本输出。如取得胶济铁路的建筑权,组织山东铁路公司,继与汇丰银行合作,承贷“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等多项的中国巨额外债,因而和汇丰银行、华俄道胜银行等共同取得关税的保管收解权。它承贷的“善后大借款”,资金都是由它在柏林市场上发行债券而筹集到的。
民国6年8月当时中国的北洋政府对德宣战,该行即停业清理。其在山东的资产被日本夺去,山东之外的资产由中国政府接管。民国7年战争终止,除济南等地外,其他地方相继复业。
北洋政府对德正式宣战后,即派王克敏前往德华银行北京分行接收,并会同英国领事办理一切善后事宜。至于如天津、济南、上海、广州等地分行,亦委托各该地之中国银行经理前往接收,并加派洋员协同办理。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上海分行复业,抗日战争时期继续营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德、日轴心国银行均由中国政府指派中国银行接收清理。
德华银行-1906年发行的股票
德华银行1896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英德借款
德华银行1898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英德续借款
德华银行1908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津浦铁路借款
德华银行1910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津浦铁路续借款
(四).清代俄资银行
最早在沪设立的俄资银行,可追溯到清光绪二年(1876年)的俄国对外贸易银行,其总行设于彼得堡。上海分行于光绪九年撤销。其后华俄道胜银行,于光绪二十二年在沪设行,民国15年(1926年)停业清理。
1.华俄道胜银行
华俄道胜银行英文名Russo-Chinese Bank,是沙皇俄国对旧中国进行殖民侵略的金融机构。清朝政府政治腐败,外交屡遭失败,列强各国都想瓜分中国,认为在中国设立银行,可操纵中国的经济和财政。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沙俄政府为扩展和巩固其在华的侵略势力,联合法国金融资本以便与英国在华的势力相对抗。由俄国圣彼得堡的万国商务银行联合法国的霍丁盖尔银行、巴黎荷兰银行、里昂信贷银行、巴黎国家贴现银行组成了华俄道胜银行。
设立时资本为600万卢布,法方的各银行投资占62.5%,俄国方面投资占37.5%。董事共8人,法方3人,俄方5人。资本金法方银行出得较多,但支配权却由沙俄掌握。光绪二十二年沙皇政府派银行董事长乌赫托姆斯基到北京活动,诱使清政府参加股本500万两,约合750.2万卢布。股款由俄法借款4亿法郎中扣拨。名义上是中俄合办,并订立《入股伙开合同》,但俄方的600万卢布并未交足,清政府虽交350万两,可是连一个董事席位也没有,毫无权利可言。
《华俄道胜银行条例》的第二章“银行业务”第十项规定,该行在中国的业务有:(1)代收中国政府的税收;(2)经营与地方及国库有关的业务;(3)铸造中国政府许可的货币;(4)代还中国政府所募公债的利息;(5)敷设中国境内铁道和电讯等项工程。
以上这些都是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家银行才能具有的各项特权,而道胜银行却攫取了这种特权,可见其侵略野心之一斑。华俄道胜银行上海分行于光绪二十二年在原巴黎国家贴现银行(即法兰西银行)上海分行原址开始营业。以后又陆续在汉口、天津、烟台、北京、牛庄、大连、长春、哈尔滨、满洲里、乌鲁木齐、伊犁、喀什等地设立代理处,业务发展很快。光绪三十年日俄战争发生,营业受到打击。
宣统二年(1910年)华俄道胜银行因营业不振,与法国资本为背景的北方银行合并,改称俄亚道胜银行(Russo-Asiatic Bank)。总行仍设在彼得堡,中文名沿用旧称,但其在上海金融界的势力已不如前。
民国6年(1917年)俄国发生革命,华俄道胜总行已收归国有,上海分行失去凭藉。该行多数董事逃往法国巴黎。
因该行有法国资本,民国11年由股东会议决,将总行迁到巴黎,并在法国政府注册,改隶法籍,受法国法律之保护。但是时中国政府并未参加股东会,始终未予承认这种改籍的合法性。民国15年该行因买卖日金和英镑投机失败宣告停业。同年9月26日接总行来电,总分行一律停止营业,上海分行于当日下午4时,正式宣告停止营业。9月30日中国政府派王宠惠为清理督办,上海分行以宋汉章为清理员。民国17年7月1日改派李铭和朱博泉办理清理工作,于民国18年6月30日清理始告结束。
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华俄道胜银行-1911年发行的股票
(五).清代日资银行
光绪十九年横滨正金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美国家无力东顾,日资银行乘势而入。民国34年日本投降,日本在华银行全部被接管清理。
1、横滨正金银行
横滨正金银行(Yokohama Specie Bank,Ltd.)为股份公司组织,创立于清光绪六年2月28日,由日本人中村道太等发起组织。总行设于日本横滨,以经营国外汇兑、贴现等为主要业务。创立时实收资本为300万日元,政府投资1/3,并存放数百万日元的国库准备基金,供其周转使用。光绪八年日本银行(即日本中央银行)成立后,又为它提供2000万日元的长期低息贷款。光绪十三年日本政府颁布《横滨正金银行条例》后,遂成为经营外汇的专业银行。
光绪十九年5月横滨正金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不久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业务委托法兰西银行代管。战后恢复营业。横滨正金银行在中国各地设立分行,尤其在东北扩展势力。上海分行是其外汇资金调度上的重要据点,起贸易金融上枢纽地位的作用。光绪二十八年起亦发行钞票,但历次反日爱国运动均对其发行业务以巨大打击。民国26年(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在关税存储保管权上取代汇丰银行的地位。
民国30年起控制汪伪中央储备银行,以“对存”方式,尽量套取“中储券”,充裕搜购物资的资金,达到其“以战养战”的侵略目的。民国34年日本战败,上海分行被中国政府接管,整个横滨正金银行被盟国总部撤销机构。
横滨正金银行19101年发行的大清帝国对外债券-邮传部铁路借款
横滨正金银行-1925年发行的股票
2、台湾银行
台湾银行(The Bank of Taiwan Limited)是日本官商合办的股份有限公司,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之战后台湾割让于日本,即按当时日本皇家的特许法律,于光绪二十五年在台湾开设。开办时资本500万日元,总行设在台北。设置意图为:(1)谋改革台湾币制,兼发行事宜;(2)开发台湾资源,辅助台湾实业及各种公共事业设施;(3)扩展台湾的对外贸易,尤其注重华南及亚洲南部诸国。其地位相当于日本在东北扩张势力的朝鲜银行。宣统三年(1911年)4月成立上海分行,其他分支机构均在上海以南,包括福州、厦门、汕头、广州、香港等地。在亚洲南部各国设立分行,成为当时日本在东南亚扩张其经济势力及辅助日本商业的发展,经营外汇业务的重要角色。
抗日战争开始,随着日军在中国占领区的扩大,该行业务更具有侵略性。日本投降后,经国民政府指定由中国农民银行接管清理。
(六).美资银行
1.、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创立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英文名为The 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ration,总行设在纽约,当时在美国康乃狄克州注册时资本为300万美元。光绪二十八年1月1日在上海设立分行,地址在福州路四川路口,后迁九江路。继上海分行之后,在华设立的分行又有香港分行(1902)、广州分行(1904)、北京分行(1909)、汉口分行(1910)、天津分行(1916)和哈尔滨分行(1919)。
民国4年(1915年)起,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7月成立的纽约国民城市银行逐渐掌握花旗银行的大部分股权,民国16年两行正式合并,英文名称为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中文名称仍沿用花旗银行(在香港亦称万国宝通银行)。
在华花旗银行的业务拓展相当迅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的民国8年,在华各分行吸收的存款合计为4170万美元,占花旗总行和在其他国家分行存款总额9100万美元的45.8%。上海分行成立时,即被美国政府委派为驻华的国库代理机构,美国政府将中国赔款的经理权授予它。上海分行是花旗在华各分行的管辖行,负责全体资金的调剂与调度。它在华分行发行的钞票,1911年已达434万美元,民国11年为453万美元,亦以上海分行为重点。
当英、美、法、德、日、俄六国银行团在民国元年成立时,花旗银行是美国银行团的代表。民国2年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后,美国银行可不受国际银行团的约束,在民国5~9年间单独对北洋政府及其下属系统贷款8次。花旗银行是美国最先在国外设立系列分行的银行,它对美国商人对华贸易的金融周转业务自能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在它的主要往来户中,外资企业为151户,华资企业为27户,在外资企业中,美资企业为94户,其中绝大多数是经营中美贸易的进出口业。民国25年时它吸收的存款余额为4335万美元,占全体在华外商银行存款总额的12.2%,仅次于汇丰的占43.4%,麦加利的占16.7%,居第三位。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分行被日军接管停业。战后于民国34年复业,这时由于美国在华势力的扩张,花旗、大通等银行有着办理美援物资的输入和美国商品的倾销等金融业务的优势。上海解放后,1949年6月17日花旗与汇丰等9家首批被核准为经营外汇业务的指定银行。1950年12月23日停业。
(七). 意、比、荷资银行
1、意大利-义丰银行
义丰银行(Societa Coloniale Italian)是意(意大利)商发起组织,总行设于米兰,分行在中国者只有上海和广州两处。上海分行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前已成立,但民国元年(1912年)时已不存在。
2、比利时-华比银行
华比银行(Banque Belge Pour L’Etranger)成立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总行设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同年12月在上海设分行。后来陆续在天津、北京、汉口、香港等地设立分支机构。资本为100万法郎,分为100股,全部由27人承购。
华比银行的业务除经营存款、放款、汇兑等一般银行业务以支持比利时在华企业外,还着重在中国投资铁路,专营承揽铁路借款。中国历次所借比利时建筑铁路的贷款,均由该行经理。该行派有总代表常驻中国北京,管理各地分行,并代表比国铁路公司与中国政府和铁路企业等方面联系。国民政府成立后,驻北京的总代表撤回,另在上海成立总经理处。民国25年该行在华资产约值300万美元,占其资产总值的38%。该行曾在上海发行过钞票,但由于在中国流通的范围有明显的地域性,只限于通商大埠,内地无兑现机构,因此在华的钞票难于推广。
太平洋战争爆发,该行在华沿海的各分支机构,均为日军接收。上海华比银行由横滨正金银行接管清理。二次大战结束,民国34年12月26日上海分行复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被批准为经营外汇的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并代理国外汇兑业务。后因各外商企业纷纷收歇,该行业务清淡,1956年秋申请停业清理,1976年2月27日正式停业。
3、法、比-义品放款银行
义品放款银行(Credit Foncier d’Extreme-Orient)是法、比两国商人所组织,总行设在布鲁塞尔。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天津设分行,民国元年(1912年)在上海设分行,其业务以经营房地产押款为主。总行开设之初,营运的资本来源靠募集公司债,以法郎为单位。而在中国的上海、天津等地的房地产押款,大多数以银两为单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郎汇价暴跌,陆续收回银两押款,购进法郎以支付公司债的本息,并从中获利。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义品银行在沪的房地产及其经租业务,完全由日军军管,并由日商恒产地产公司继续经理。二次大战结束,义品即收回房地产及全部经租业务,后因受法币及金圆券贬值之害而停业。
4、荷兰-荷兰银行
荷兰银行的英文名叫Netherlands Trading Society,是属于荷兰贸易会所组织,创设于清道光四年(1824年),为荷兰政府特许设立的银行。总行设于阿姆斯特丹,自光绪六年(1880年)开始从事金融业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有分支机构近百处之多,是荷兰最大的银行。除本国外,着重原荷属东印度、英属印度及南洋群岛等地的业务经营,在当时的巴达维亚(雅加达)设有东方总行。上海分行成立于光绪二十九年2月11日。上海分行与南洋各地的交易频繁,业务种类有存款、放款、有价证券、汇兑及其他银行业务。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军队攻入荷、比之后,上海与荷兰之间的汇兑虽较以往减少,但尚未断绝。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分行由日本台湾银行接管。民国34年大战结束,上海分行复业。1949年上海解放,曾被批准为外汇指定银行,代理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和代办国外汇兑业务。后由于业务清淡,1952年提出停业申请,1953年正式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