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扬文字榜】第二十二期发布兼沙龙活动总结&盘点

暮血

来自:暮血 组长
2010-03-24 2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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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4 23:56:39

    最佳作品: 乱臣贼子 阳神 优秀作者: 习惯呕吐( 陌上行作者)赵子曰( 蚁贼作者) 缘分0(全能炼金师 作者)加州老狗( 北邙作者)十二龙骑( 神兵天子作者) 六月莫言( 剩人们,相亲吧 作者)小鱼联盟(最长的一梦作者)西贝猫( 魔幻异闻录作者)高路华(大明时代之死人香作者)

    最有爱作品:人道天堂 狩魔手记 人气王:阳神 人道天堂 狩魔手记 分类人气王:乱臣贼子、蚁贼、陌上行;灵山、九州牧云录、北邙;全能炼金师、魔幻异闻录、流浪仙人;世界那么大、京都的故事、最长的一梦;人道天堂、终极调教、一个人的世界;网游之近战法师、网游之神经过敏、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

    优秀评论: 【新年沙龙】闻香识女人,煮酒论江山——细读《乱臣贼子》(人物篇 上) (人物篇 下) (本次活动最佳评论)by №流云 【新年沙龙】评纵横网六月莫言的《结婚你敢吗》、《谁说我把男人戒了》 by 剑舞中原 【新年沙龙】评全能炼金师——小说本该如此(坑已填满,废话+长评) by maxdeath 【新年沙龙】吸引力在哪里——对“流浪仙人”的一点看法 by 读书之人 【新年沙龙】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有感(强力推荐) by 草昧 【新年沙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品《乱臣贼子》 by 风兮1 【新年沙龙】直指本心的顽石——《间客》有感 by 天授神权 【新年活动】 蚁贼——乱世中的金戈铁马 by 草昧 【新年沙龙】我是如此的爱着《世界那么大》 by 风兮1 【新年沙龙】从《亡灵执政》解读网文技巧性看点 by 阿冰冰儿 有爱评论&同人: 【新年沙龙】穿越用自行车配置分析报告(临高启明同人) by 湍流 【新年沙龙】《那些花儿Ⅰ》——评荆小语系列 by 真是举人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04:43

    历史&军事&架空:27本 (对应评论在27-38 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乱臣贼子,征服天国,1908远东狂人,1851之远东风云,大宋金手指,朱门风流,陆海巨宦,上品寒士,替天行道,黑旗,大宋帝国征服史,民国立志传,临高启明 纵横:陌上行,天下节度,蚁贼,大宋第一盗,回到战国之我是嫪毐,问鼎天下,大明时代之死人香 17K:大明1937,汉灵大帝 意大利不面 大清黑道第一佬 逐浪:特种兵痞,春光灿烂杨家将 龙空:异乡行

    玄幻&奇幻:27本(带传送,点击可进) (对应评论在39-47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万国之门,间客,流浪仙人,斗铠,圣灵创造,亡灵持政,魔人的世界,谋国,大恶魔,魔幻异闻录,十日黑暗将至纵横:神兵天子,异世之封印人生,假面圣徒,噬魂逆天 ,魔幻舞曲,剑霸三界

    逐浪:紫幻修神,傲世登峰,异界之三宫六院,中华龙将,混沌至尊,武神 17K:全能炼金师 异界海盗王

    腾龙:亡灵蛊

    搜狐:伊甸:水的神话 武侠&仙侠&修真:21本(带传送,点击可进) (对应评论在48-56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龙蛇演义,九州牧云录,阳神,灵山,天下道门,蜀山新剑侠,金莲别录,西游旧事 纵横:混世逍遥录,穿越之太乙仙隐,仙踪影,回到秦朝做剑仙,天路。妖猎天下 逐浪:皇图,绝世医书,修罗霸天,凡人修真传 17k:茅山风云录

    龙空:纵兵大掠 ,北邙 都市&言情&唯美&异能:65本(带传送,点击可进) (对应评论在57-75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本色警察,重回财富大时代,史上第一混乱,重生寡头1911, 随身带着俩亩地,作为一棵小草我压力很大,京都的故事,世界那么大,重生了,特工全球,好莱坞的秘密花园,最长的一梦,小地主,情与血,影城大亨,黑客无间道

    天涯: 是非人生——一个程序员的五年职场路 纵横: 剩人们,相亲吧 ,数字超人,喵喵爱上我,结婚,你敢吗,纸鸢坠,天演成神,一夕如环,步步为赢 ,浮爱,月下歌,点青眉,北宫青,流云天下,梦华往事书 逐浪:官途,官路,我的美女上司,全能老师,重生之叱咤风云,重生之强者,校园邪神传,浪迹香都,血染一生,流氓药师,都市龙组,来自魔界的警察,星戒,我的极品女友,都市天龙,救赎, 霸控,限量版男人,少年枭雄,天眼人生,傲世衍天 ,我的老婆是卧底,我的重生传奇,超级牛人,赵云重生玩转都市,痞子术士,失足,官蚀,随身携带异空间 17K: 大中医,我的老婆是只鬼,我是村长 跟我玩,阴死你 重生之无悔人生 竞技&同人&游戏:23本(带传送,点击可进)

    (对应评论在76-84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网游之修道歧路,屹立,网游之近战法师,网游之武林霸图,超级玩家2 ,起源——变形金刚超前传,腹黑少女三无日记,灌篮之我是赤木刚宪,网游之永生传奇,网游神界,倚天秃头记,皇帝骑士与公爵,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网游之一枪爆头

    晋江:不死,度假在霍格沃兹

    纵横:带着修女走天下

    17k:网游之塞隆战争 网游之亡灵小法师 网游之纵横天下

    逐浪:火影之伪鸣人 ,追寻巅峰 飞库:网游之神经过敏 科幻&灵异&悬疑&推理:20本(带传送,点击可进) (对应评论在85-91楼,顺序与以下顺序对应)

    起点:替死者说话,言咒师,人道天堂,致命武力,天命,白五星,谋杀现场3,战锤世界,位面交易法则,血弦,终极调教 纵横:村庙,魔都降临,灵异第五科,机械天才,猎杀 17K:狩魔手记,诡案组

    龙空: 一个人的世界 逐浪: 现代驱魔警察 注:这些作品的入选理由请参见原帖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06:16

    本次活动相关帖子的链接: 一、相关公告贴: 1.活动邀请函 2.正式活动贴 3.宣传收集贴 4.人气投票贴: (历史&军事&架空类) (玄幻&奇幻类) (武侠&仙侠&修真) (都市&言情&唯美&异能) (科幻&灵异&悬疑&推理)(竞技&同人&游戏类) 5.人气投票结果贴 二、专访系列贴: 沙龙—:习惯呕吐专访 沙龙二:十二龙骑专访 沙龙三:荆轲守 专访 三、精品评论贴: 1.【新年沙龙】从《亡灵执政》解读网文技巧性看点 2.【新年沙龙】读《圣灵创造》——乱弹书名点题。 3.【新年沙龙】理想化的凡人——也说《全能炼金师》 4.【新年沙龙】《那些花儿Ⅰ》——评荆小语系列 5.【新年沙龙】有些俗套而已——评《全能炼金师》 6.【新年沙龙】关于《北宫青》,一些想法…… 7.【新年沙龙】十日黑暗将至 8.【新年沙龙】《意大利不面》长评 9.【新年沙龙】《阳神》——YY如何? 10.【新年沙龙】白五星——没有强化的末世之争 11【新年沙龙】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有感(强力推荐) 12【新年沙龙】《回到战国之我是嫪毐》我的一点小评论
    13 【新年沙龙】09年读的那些书和一些废话,一些牢骚 14 【新年沙龙】长评《茅山风云录》。(不错的书。强烈推荐) 15.【新年沙龙】我所喜欢的只是平凡和童话——谈《间客》的主角许乐 16.【新年沙龙】穿越+黑道+小白=干粮爽文 17. 【新年沙龙】当美漫的主角走进日漫的世界——评《狩魔手记》 18. 【新年沙龙】我为什么如此喜欢《阳神》 19. 【新年沙龙】简评《情与血》——这是一段真实与荒诞交织的成长史。 20. 【新年沙龙】情与血,论蓝帝 21.【新年沙龙】我为什么如此喜欢《阳神》 22. 【新年沙龙】曾几何时,成长与升级,渴望与幻想,是我们最纯真的期待 --从机械天才说起 23.【新年沙龙】评纵横网六月莫言的《结婚你敢吗》、《谁说我把男人戒了》 24【新年沙龙】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简评《乱臣贼子》及作者奥丁虚 25.【新年沙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品《乱臣贼子》 26.【新年沙龙】《最长的一梦》从穿越说起的校园青涩爱情 27.【新年沙龙】说阳神 何为阳神---阳神90章读毕报告并捞分 28.【新年沙龙】我说《阳神》它其实不过就是本干粮------与黑过阳神的童鞋们共勉 29.【新年沙龙】闻香识女人,煮酒论江山——细读《乱臣贼子》(人物篇 上) 30【新年沙龙】闻香识女人,煮酒论江山——细读《乱臣贼子》(人物篇 下) 31【新年沙龙】有关《乱臣贼子》太监的可能性分析 32.【新年沙龙】我看陽神 33【新年沙龙】评全能炼金师——小说本该如此(坑已填满,废话+长评) 34 【新年沙龙】吸引力在哪里——对“流浪仙人”的一点看法 35【新年活动】 蚁贼——乱世中的金戈铁马 36【新年沙龙】我是如此的爱着《世界那么大》 37【新年沙龙】行来春色三分雨,不见巫山一片云——从魔幻舞曲到太乙仙隐 38.【新年沙龙】世界那么大,大小姐最大! 39.【新年沙龙】直指本心的顽石——《间客》有感 40.【新年沙龙】北邙是本好书 41.【新年沙龙】《家园》《情与血》《乱臣贼子》三本书的简单比较 42.【新年沙龙】《乱臣贼子》生活,就是一部电视剧。 43.【新年沙龙】洪易vs 洪玄机==无ZF主义vs中央集权主义, 及其失败必然性 44【新年沙龙】看来吐槽更适合俺——《网游之亡灵小法师》 45.【新年沙龙】往事如昨——很有爱的《史上第一混乱》

    四、相关同人贴: 1【新年沙龙】徐海VS陈木————《屹立》同人 2【新年沙龙】《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番外卷《鸡飞狗跳的彪悍人生》 3.【新年沙龙】穿越用自行车配置分析报告(临高启明同人) 五、写手互动贴: 1.【新年沙龙】我也来说一下小说为什么水 2.【新年沙龙】我写《最长的一梦》的一些感想 3. 【新年沙龙】给你一个身边的世界 4【新年沙龙】<皇帝骑士与公爵>求建议 5.【新年沙龙】魔都降临——全本完结候评~ 6.【新年沙龙】老板,给咱来一个景德镇花瓶——谈谈网文中的女主角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14:44

    我看网文2009之综述篇: 在2009年,网文圈的最重要的变化就是,起点的垄断优势更为明显 随着上半年血红、云天空的回归起点,17K进一步式微,而曾经的霸主幻剑早已陨落,纵横只是刚刚萌芽,逐浪也问题多多,放眼网文圈,现在已经没有一家网站能够抗衡起点。 起点的垄断趋势有多严重?不妨以点击榜的数据来看看,采样数据约为2009年1月31日9:00AM 在起点的月点击榜上,第一是武神,8822205点击,第十是禁血红莲,2138567点击 在纵横的点击榜上,第一是罗浮,1912689点击,第十是三国大骗子,404665点击 在17K的月点击榜上,第一是网游之纵横天下,1713955点击,第十是重生之无悔人生,377501点击 在逐浪的月点击榜上,第一是唐寅在异界,863619点击,第十是武神,161675点击 忽略各站在计算点击方式、打击刷点击力度上可能的差异,仅从这个数据上就可以看出,起点的优势是巨大的。 不过虽然起点的优势越来越明显,但就网文圈这个整体而言,并没有多少发展,各个站点的ALEX排名也是一路下滑。大牌作者们依然高调,但广大的中下层写手们的收入不见增多,占据了垄断地位的起点采取的种种措施使得中下层写手的生活越来越艰难。 作品方面,09年涌现出来了不少优秀作品,这个将在其后的各个分类部分作详细介绍。 在龙空方面,4月份正式将不运营已久的书库卖给了纵横,专心打造论坛,8月1日更是迎来了9周年站庆。 幻想小说版在12月底终于迎来了第一百万贴,激扬文字榜在09年全年也依然持续了下去,成为无数老白书荒时求书的明灯。

    起点篇:

    在盛大资金的强力支援下,起点的优势越来越明显。

    大量的广 告吸引来大量的读者,而更多的的读者的到来则意味着更多的收入、更多的作者,更多的作者又会吸引更多的读者,依此良性循环,而起点目前正走在这条路上。集中了网文圈中至少是半数以上的作者、读者资源的起点离垄断越来越近。

    既然离垄断越来越近,当然起点也要借此优势要获取更大的利润。7月份,起点出台的新政策将高V的价格由365元一下提升到3650元。这一举措几乎断绝了新用户升上高V之路,相当于变相的涨价。

    前不久新提出的提高全勤奖的标准、取消完本作品的 0.4分成奖励等新政,减少了中下层写手的收入,也是起点进一步榨取利润的表现。

    对于刷票,起点的管理也越来越严厉,用收藏等数据 “打脸”的帖子上半年还经常见到,下半年就很少见到了。抱怨因刷票被封号的票党、被扣点击等数据的作者倒是经常可见。

    看看起点的月票榜,去年总榜第一名仍然被老牌写手唐家三少拿到,虽然在LK,他的作品被斥之以“毒草”“小白文”,但在起点,他的作品仍然无比吃香。不过,月票榜上的作品也不单是“毒草”。比如梦入神机,虽然他的作品在LK争议很大,但就质量而言至少比一般的小白文高的多,而他进入了月票榜前三,除了他以外,在LK评价不错的更俗、猫腻、忘语也进入前十,这也许代表着起点整体作者的品味上升?也让我们拭目以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起点在反盗版举措上也是不断加码,与百度的官司闹得沸沸扬扬。此外,在图片版中特意将文字的位置改变也杜绝了orc(图片转文字)党的出现。

    其他网站篇:

    17K 随着血红和云天空的出走,曾一度号称与起点抗衡的17K也不复以往之势。不过,酒徒和烟雨江南仍然坚守,《开国功贼》和《狩魔手记》两本大作依然吸引了不少读者。除了两位的作品以外,17K还有一批不错的作品,比如《全能炼金师》《茅山风云录》等等都是不错的佳作。

    纵横

    纵横自08年建站,虽然时间不长,但在完美的强大资金资源下,似乎有从起点口下抢下一块肉的势头。他们通过对作品的买断与不少佳作签约,最近更是签下无罪的新书罗浮,这些显示出纵横要与起点争一下的决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架空历史这一块,纵横拥有许多不错的作品,诸如蚁贼,陌上行,乌纱,天下节度,康熙盛世等,都是在龙空口碑颇佳的作品,虽然在数量上不及起点,但纵横在架空历史这一块已经拥有一批达到起点最高质量的作品。

    逐浪

    虽然在LK的关注较少,但逐浪在都市官场文方面,一直有着自己的特色,六道的新书也被逐浪继续签下。

    去年年底,逐浪被空中网以约1500万RMB加部分股权的方式买下,不知新的资金注入能否为逐浪带来新的气息?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18:10

    历史&军事&架空篇:

    在2009年,历史类依然是一个热门的小说类别,以《圣徒》成名的奥丁般虚伪的新作《乱臣贼子》除了更新速度外没有让他的支持者失望,该作也成为本次沙龙的最佳作品之一,无数读者在坑下仰望,盼其有恢复更新的一天。 老牌写手圣者晨雷的新书《大宋金手指》也选择的是历史类,以种田攀科技树为主,打造一个堪称梦幻的王朝。 阿菩自《边戎》以后的又一作《陆海巨宦》部分摆脱了虐主的阴影,这本书读起来颇为顺畅,一气呵成。 《大宋帝国征服史》LK著名神农哥斯拉选择了北宋作为自己小说的背景,与上述两本都是多半在体制内发展不同,从海贼起家的主角建立了自己的王国。 《蚁贼》则是一直广泛受到好评的书,被戏称为“只当亲爹赵子曰”的作者的这本书狗血、合理性等要素都不缺 《陌上行》是习惯呕吐的新书,带着浓浓的乡土气味,文笔也很细腻 选择了残唐作为背景的《天下节度》也是架空佳作,,《黑旗》则是“后宫救国”的明辉的新作。 在年末新出的小说中《上品寒士》让人眼前一亮,这本书或多或少有点东晋风流的感觉。

    《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是一本看过的人都觉得“很燃”的作品 另外,以中世纪为背景的《征服天国》也是一部比较小众但大家交口称赞的作品

    玄幻&奇幻篇: 奇幻类一直是网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过比起历史类来说,09年涌现出的佳作不多。猫腻的间客算是其中之一。前一本《庆余年》算是在毁誉参半中完结了,这一本《间客》虽选择了玄幻分类,实际上更接近科幻些,却依然赢得了不少读者的青睐

    值得一提的是,凭借《紫川》感动了无数读者的老猪终于重出江湖了,真是令人泪流满面啊,这次的《斗铠》不知能否重续辉煌? 另外一位重出江湖的老作者则是以圣骑士武闻名的八爪章鱼,新书《魔人的世界》保持了他一贯的风格,语言上依然十分风趣,可惜号称“完本率50%”的他的这本书依然太监中 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风之岚歌的《圣灵创造》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品,设定上很有新意,可惜太监了,最近似乎断断续续地更新中? 相对而言,西贝猫同学的RP就好多了,虽然因西域的断网停更了一段时间,但离开西域的他重新开始了《魔幻异闻录》的更新,目前进程已过三分之二,是一部很有爱的作品。 港漫达人十二龙骑的《神兵天子》也是不错的作品,十二同学借助了自己港漫的深厚功底打造了一个港漫气息浓郁的世界。 《全能炼金师》是在09年尾引起热潮的作品,版面上关于此书的讨论一度占据小半个版面,这本书尤其是第一卷值得一看。 在09年 ,《亡灵持政》算是我个人最喜欢的奇幻作品,是来到现代的巫妖的故事,人物塑造、文笔、情节安排俱佳。 还值得一提的是《娶个姐姐当老婆》这本DND佳作重新出宫,老牌作者真髓的《灵吸怪备忘录》虽然更新慢(因在杂志上连载)、长度不长,但称之为仙草亦不为过。

    武侠&仙侠&修真:

    也许是因为大量武侠小说朱玉在前吧,网文中武侠一直比较少,本版连载中的《纵兵大掠》算是不错的武侠作品了,不过,仙侠修真类的倒是不少。 在这个分类,就不得不提梦入神机,兼顾小白与老白口味的他接连两部《龙蛇演义》和《阳神》都是既叫好又叫座的作品,他在09年年终月票榜上排名第二证明了他对小白的吸引力,而虽然阳神这本书在LK争议很大,但喜欢阳神的老白也是为数众多 徐公子的《灵山》则是他继鬼神人三部曲之后的作品,他的作品还是有自己一贯的特色的 《北邙》这本书亦是不错的仙侠作品,原在龙空连载,后来被腾龙买去,最近因为腾龙毁约又回龙空连载了。 管平潮的《九州牧云录》也保持了他一贯的清新脱俗的风格。 《凡人修仙录》也是叫好兼叫座的作品,虽然很水来着,但喜欢的人很多 除此之外,《茅山风云录》《金莲别录》《西游旧事》等作品也是有口皆碑的佳作

    都市&言情&唯美&异能篇:

    都市方面可以说是出现的优秀作品比较多的一个分类了 《史上第一混乱》,张小花凭借反穿这个创意以及幽默的语言赢得了不少支持,该作也是红极一时,近来还被改编成话剧上演 《世界那么大》是都市类后宫作品,对女性角色的刻画让无数网友交口称赞。 《最长的一梦》则是以青春校园的风格让不少网友赞不绝口。 《京都的故事》是安平公主的力作,据说这是一本更应放在em岛上的作品,咳咳 《好莱坞的神秘花园》选择了变身穿越,百合性向,虽然主角无休止的抄袭引起了不少争议,不过还算不错的作品 《随身带着俩亩地》开创了随身流这个流派,引来无数跟风者,作为这一流派的开创者当然也是非常优秀的作品。 《作为一棵小草我压力很大》则类似于校园轻喜剧,同时给人以淡淡的忧伤 《情与血》是兰帝魅晨的作品,当年凭借《高手寂寞》名噪一时的他这本书却连约都签不了,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他依然保持着自己的风格,努力写作中。 《剩人们,相亲吧》和《结婚,你敢吗》都是六月莫言的作品,她的语言很好,甚至被评论者认为更适合实体。 除此之外《小地主》等作品也是在龙空颇受好评的佳作

    竞技&同人&游戏篇:

    竞技类由于需要读者在相应的方面有一些了解,所以一直算不上特别热门的分类,值得一提的有林海听涛的《冠军教父》历经数年连载终于完本,篮球类的《屹立》也已完本,这两本书分别都是足球和篮球类竞技的佳作

    游戏类则是相对热门的一个分类,《网游之近战法师》和《网游之武林霸图》是两本以搞笑为主的作品,读后令人忍俊不禁,个人以为尤以前者为佳。

    《超级玩家2》则是黯然销魂在其他类型尝试不太成功的情况下重新回到网游类,为自己以前的《超级玩家》所作的续作。 《网游之修道歧途》坊间流传是《NB》作者所写,整体水平还不错,不过语言方式可能让有的读者不适应。 《网游之一枪爆头》虽然名字粗俗了点,但确为评价不错的科幻类网游作品 《网游神界》的设定颇有特点,简介上“成神,只是游戏的开始…”吸引了不少读者。 此外《网游之塞隆战争》《网游之神经过敏》也是评价不错的作品,不过都不在起点,前者在17K,后者则是签约的飞库(汗)。 同人类方面虽然由于类别所限,大部分作品只能靠作者的爱来写就,无法获得物质上的支持,但依然涌现了一批优秀作品。 《倚天秃头记》是金庸作品的同人,自从此文被某神农发现后,在龙空山好评如潮,虽然更新稍慢,但并未停更,是一本值得期待的同人佳作。 《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皇帝骑士与公爵》则是两部评价很不错的综漫同人。 除此之外,灌篮同人《灌篮之我是赤木刚宪》,战锤同人《带着修女走天下》,评价极佳的《起源——变形金刚超前传》都是不错的同人 说到同人,不得不提晋江,当然,由于那里耽美文很多,一向被不少人敬而远之,不过《不死》和《度假在霍格沃兹》的确是两本不错的同人,前者为猎人同人,已完本,后者是哈利波特同人,太监中,都是女主。

    科幻&灵异&悬疑&推理篇: 这个分类一向属于比较冷门的分类,受到的关注一向较少,所以优秀的作品就显得比较突出

    《狩魔手记》《人道天堂》这两本前者是《亵渎》作者烟雨江南所作,后者是《风起紫罗峡》作者荆柯守所作,都是名家大作了。前者是废土的世界,后者则涉及了多个位面,都是饱受好评的作品。 除开这两本外,《致命武力》被许多Lker称之为最好的无线类作品,强调配合,强调努力,削弱主角模板等写法让这本书赢来了不少支持。 《血弦》以其贴近真实的异能世界独树一帜,《言咒师》是推理向的灵异类作品。《替死者说话》则是比较纯正的侦探类佳作,《终极调教》设定上颇有新意,可惜近来越来越水。 短刀的《天命》《村庙》都是灵异类的佳作。 在龙空连载的《一个人的世界》也是不错的科幻佳作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0:46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二: 【新年沙龙】评纵横网六月莫言的《结婚你敢吗》、《谁说我把男人戒了》 1

    我是个忙人,一个一小时四五十块钱上下的大忙人。像我这样忙的一个人,怎么会去做接评这种没效率,吃力不讨好的蠢事呢?其实说来话长……

    长话短说吧,那天我在刷幻想版的时候,看到一篇《新年沙龙,评〈书名略〉》的评,点开一看,整篇评就一句评论加一句:我推荐。

    刚巧那阵子风兮妹妹正在激烈地追求我。认识她的人大概知道,当这女人开始执着于某件事情的时候,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情,能隔着网线把你烤晕过去。我就是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一时昏了头,才开始在QQ上和风兮讨价还价。

    “风兮啊风兮,新年沙龙活动写成那样就行了么?”我问。

    “行啊!”出乎我的意料,这女人回答得异常干脆,干脆到我一度以为我把链接给错了……再三检查发现链接没错后,我欣喜过望,然后小心翼翼地问她:

    “那我也这样写,没问题吧?”

    “没有。”她回答那两个字的时候,说真的,我当时差点松口说,好的我答应让你做我第七房姨太太了。

    “太好了,我接一篇。”我赶紧说。

    “好。反正到时你写得好,那算是华山的特邀嘉宾;写得不好,是你自己丢人。”风兮紧接着轻飘飘一句话扔过来,把我直接压死了……

    太毒了。我从来不认为“最毒妇人心”这句话是对的。但是那个时候,我是真的相信,这句古谚在某些特殊的案例里,真TMD精辟啊!

    总而言之,我打算把这个惨痛的经历写成教材,等有朝一日变老后,坐着摇椅慢慢讲给我的孙子重孙们听。让他们知道,长翅膀的不一定是鸟人,它有可能是黄蜂……

    2

    我选择了《结婚,你敢吗》。

    之所以选择这本书,一是因为作者也是写都市言情,相互之间或许可以有个参考,二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

    《结婚,你敢吗》,这名字很有《有了快感你就喊》的风韵——当你看这书名的时候,你马上就反应到,这又是一本光脱不干,或者说尺度很大,遮掩很好的书。

    网文里这样风格的书已经很少了。现在大多数的网文说实话尺度不大,只是并不怎么遮掩而已。举个例子,书里莫言在性生活的态度上要比流行网文里的男主人公更开放得多。最关键的是,她的形象不再纯情了,不像大多数《一个男人和一百零七个女人的故事》里的男主人公那样,同时专情纯情于一百零七个女人……

    把《结婚,你敢吗》比作开头《欲望都市》(当然六月莫言的书比《欲望都市》纯洁太多了),绝大多数网文就是《*****》。这两种风格,鉴于看书的人年龄和学历跨度太大,我不好说哪种更有阅读快感。很明显的,不遮掩的书比遮掩的书来得直接——而遮掩的书则更需要你去动用你的想象力,which,通常能产生与前者完全不同的效果。

    像我从前写的一些片断,有些人看过后绝得很“囧”,很多人却认为写得很平淡。因为在网络大神们的培养下,读者,或者说大多数网文读者,看书更侧重于“代入感”。而这种快速阅读的情况下,指望读者去琢磨行文里的潜台词就成为一种奢望。无论是《结婚,你敢吗》,还是《谁说我把男人戒了》,都很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细看台词,所以在网文中,我认为这两本书叫好很容易,叫座却很难。

    后来才知道,这两本书都已经实体出版了。

    3

    说起《结婚,你敢吗》和六月莫言之后写的《谁说我把男人戒了》这两本书,如果问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这两本书的行文方式。

    我也写都市言情。但打开《结婚,你敢吗》时,我完全被作者这种写作方法震惊了。我难以置信同样是第一人称都市言情,几乎相同的写作基调,居然有人可以写得和我如此不同。作者完全用一种,我之前根本无法想象的方式,把一个个故事完全地讲述出来。

    几乎完美的对话流。

    对话流写作向来是以行文冗长繁琐出名。即便是在龙空被人捧得很厉害,尊称为对话流第一的《世界那么大》,在我随机抽样调查下(没有系统看过,为了写这评,随机选了几章,稍微看了一下),发现仍然口水化相当严重。这种写法在以字数算钱的起点,固然并不算错误,但整本小说的水平便因此下降了不少。

    在我看来,六月莫言的对话流完美地克服了对话流注水的缺点——这种写作方式,在我看这两本书之前,我甚至还认为不拖沓的对话流在操作过程上是完全不可能的。

    作者用这两本书狠狠地打了我的脸。

    《结婚》和《谁说我把男人戒了》的对话流充满了生活气息。我问六月莫言,这是怎么写出来的。莫言说得很简单,你把自己代到主人公里去,想想那种场合你会说什么就行了。 我当然不会愚蠢到去真以为它那么简单。能把对话流写到简练幽默至此,六月莫言对于语言的控制力,我只能说一句佩服。

    可问题又回来了,纸上的文字就像硬盘上的数据,你越把它压缩,读取的时间就越慢。《结婚,你敢吗》这本书,说实话,我读起来很累。往往看了大半天,再抬头一看网页上面的标签,绝望地发现自己才看十章,然后再一翻目录,还有180章……

    4

    我很喜欢六月莫言笔下的女主人公。无论是《结婚,你敢吗》里的沈鱼,还是《谁说我把男人戒了》里的苏言。

    一个男作者,可以把女性角色写得令人仰慕,写人亲切,但很难写真实。而六月莫言笔下的沈鱼、苏言聂青……等等,她们就像活在我们现实生活里的姐妹们一样,让人看了很有熟悉的感觉。这是让我对六月莫言的书着迷的地方之一,因为我没办法像她那样把一个女人写得如此活灵活现。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我天生就带着Y染色体?而且话说回来,六月莫言笔下的男人又何尝没有戴着面具?最起码六月莫言笔下的几个男性,我喜欢的就不多。

    我必须承认,隔着性别这座大山,去写山另一面的风景的确很难。所以怎么去弥补“写不好”这个问题,比“怎么写好”更加现实。

    小说不是纪实文学,模式化并不是那么可怕,可怕的是写不出亮点的模式人物。我们喜欢《六人行》,不是说这六个人有多么真实,而是这六个人带给了我们快乐。《神雕侠侣》里小龙女这个形象写得好不好?好。像不像?我说她别说“女人”了,根本连“人”都不像……

    我在承认六月莫言女主人公写得出彩的同时,不得不指出,她笔下的男人们,出彩的并不是很多。

    5 说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说一点。事实上虽然六月莫言的确写得很好(出实体本身就是一个明证),我也十分佩服她写书的能力和方式,但我确实不认为对话流适合写小说。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当我写到这里,准备评论这两本书的剧情时,我发现我头脑里一片空白。

    六月莫言的小说足够简练,内容也很丰富,但是很抱歉的是,看完后,我除了对作者强大的文笔感到震惊和佩服,以及喜欢上作者笔下的女主人公后,对作者在这本 /两本书里到底讲了什么,我竟然没什么印象了!

    就像梦游一样。我做了一个梦,非常美好非常精彩,过一会儿我醒了,对这个梦留连不已,但被问起我到底做了什么梦时,我却哑口无言。我一直认为小说,是用来讲故事的。如果一本小说写得再好,我看完后却记不得里面到底讲了什么,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成功的小说。

    据我所知作者从前是写剧本的,所以对话写得非常精彩简练——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小说不是剧本。

    剧本是给演员看的。演员看完,首先需要根据剧本内容在头脑里进行再创作,然后才能演绎给观众看。

    “哎呦……顾大海!!开门!!!”我晃晃悠悠的回到家里,全身是臭汗。 “你搬家去了?”顾大海拉开门都傻了。 “别提了,让林楚差点弄死我……”我倒在沙发上面,任凭顾大海帮我换鞋,挂衣服。 “林楚怎么了?失恋让她开始虐人?”顾大海看着我笑。 “笑什么笑,她拿我们当小工使!”我看着顾大海。 “我们?还有谁啊?”顾大海帮我捶背。

    这是《结婚,你敢吗》中随机抽样抽出来的一段对话。和干巴巴的剧本相比,作者并没有进行太多的消化(除了“晃晃悠悠”、“开门傻了”和“任凭”外,其余几乎都是剧本内容)。

    这样的文章直接拿出来给读者看,第一,耗时。我之前也说过,我每看一章都感觉时间特别漫长,但事实上,《结婚,你敢吗》的章节平均字数只有3000,《谁说我把男人戒了》章节平均字数甚至只有1300。

    第二,费劲。如果是让孙红雷和闫妮照着剧本演给我们看,或许我们会留下比较温馨的印象。但光这几行字,就想留给读者太多印象,则必须要求读者有强大的脑内补完能力——一般读者哪有个心情?

    另外有一点是:六月莫言的书,没有场景。就算是流水帐我认为也该有高低起伏,而这两本书,没有,或少得我感觉不出来。一些本可能是高潮的地方,因为对话流和剧情太简单的原因,起不到让人“精神一振”的作用。不能时不时刺激读者的感观,就没办法在读者头脑里留下深刻的印象。留不下印象,就成做梦文了。

    我认为以六月莫言的笔力,如果想写场景,应该是不难的。

    六月莫言的书,让小白读者来看,压根就不会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最有可能是从第一章一路跳过直到最后一章,然后说“我看完了”。我的意思是,留给读者想象空间是必需的(或者就网文来说,并不必需),但它的底线是就算读者不去想象,照样能读出兴趣来——只不过是没那么有趣而已。

    当然这点很难,我也做不好。我就经常被读者告知说我的书“平淡无味”。所以我也只能说:与君共勉了。

    最后的总结性发言:莫言妹妹,网文有风险,还是去混安全的实体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1:31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三: 【新年沙龙】评全能炼金师——小说本该如此(坑已填满,废话+长评) 本评可能很长,其中也许会夹带大量啰里啰嗦的废话,请自行忽略,自行忽略不能者,请略过此评。 昨晚看完全能炼金师,酝酿了一夜,开始写评。 这是本好书,本人一贯的宗旨是好书不评,所以可能评里的废话还要多过书评,请再次见谅。 好了,下面正式开始:

    粮草与仙草 对于毒草,干粮,粮草,粮草+以及仙草的划分,本人是有非常明确的标准的。 在我心中,毒草是那种试读的时候都要捏着鼻子往下看,怕一口气松了就会忍不住吐出来的那种。 干粮是那种读了没营养,随时可以扔,扔了再也不会想的那种。 粮草是看了有一直看下去,甚至追下去的欲望的那种,甚至可能没有理由。 粮草+则是在粮草的基础上,可以说出几个亮点的。 但是。。。即便这样,依旧不是仙草。 仙草是那种几年才出一篇的,永远无法复制或者模仿的作品,这些作品有些并不是十全十美,有些部分甚至是天雷,但是他们之中必然会有那么一种东西,是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或者说可以引人共鸣,给人留下永远无法忘怀和复制的感受和记忆的。这种书在我看过的网文里,我能数的上来的只有寥寥几本:悟空传,风姿物语,紫川,亵渎。 说到个人非常推崇的圣徒,如果按照这种规则分类的话,它只是粮草以上,无限接近于仙草,但是不是。

    而同样,全能炼金师我也只给粮草+的评价,它有潜力变成仙草,但是依旧不是。 但是事实上,我对于粮草+的小说的喜爱更胜于仙草。 理由很简单,与那些可遇不可求的仙草比起来,期待一本粮草+的小说要容易得多也现实得多,想起来,制造一本粮草,或者粮草+的小说也并不算很难—— 认真的作者,好文笔,好故事,这就足够了。 甚至在我看来—— 小说本该如此。

    情节与桥段 经典小说三要素是人物,情节,环境,重要性递减。 个人认为的网文三要素是情节,人物,设定,同样是重要性递减。 而实际上,对于网文写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基本上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 一位平凡的主角,在突破重重困难之后,终于成为了大陆上的最强者之一的故事。 当然,用几个词更简洁地概括起来,就是——升级,拣宝,泡妞,装13,情节老套到如果我有visio,一定做一个流程图出来。 那作为网文三要素中最重要的那个,读者究竟在看什么? 其实,每本书都是有条主线情节的——例如复仇、称霸、爱情等等……可是网文的性质决定了一条主线情节无法完成一本小说,需要一些支线情节来丰满故事。(更多的时候是填充字数) 这些支线就是所谓桥段,而桥段重要的的特征之一就是“固定的”以及“可重复性”。 桥段本来并不是这么频繁地用于小说中的,或者说,曾经的小说只有故事,而没有桥段。 而慢慢地,有些故事由于重复太多而变成了桥段,作者们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的同时,也试图想新故事,编新桥段。 于是,桥段就这样慢慢丰富起来,甚至令人感慨是不是已经没有什么新桥段可以编了。 问题就从这里展开。 对于一些写手而言,他们尝试着编新桥段,在故事里加入不同的东西,避免和别人重复。 对于一些写手而言,他们能力不足,编不出新的桥段,即便编出来了也是换汤不换药。 但是对于更多的写手而言,借用桥段已经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情,而“小说就是无数经典桥段堆砌而成”也几乎成了一个“定律”。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种进步,或者是文学发展的必然,可是我却觉得有些可悲。 曾经,情节是为了塑造人物。 后来,人们只是为了写情节而写情节。 后来,情节变成了部分桥段和部分原创情节夹杂的产物。 后来,情节变成了桥段的堆砌,作者们只是略作修改。 现在,情节只是桥段的简单拼接,写手们干脆连修改都不做了。 当原创情节和照搬现成桥段赚同样多的钱时,写手会选择哪个? 当修改过的桥段不如习以为常地桥段让小白读者看着舒服时,写手会选择哪个? 当加入一个和故事,人物都全然无关的桥段可以增加收入时,写手会作何选择? 结果不言而喻。

    说回到全能炼金师。 主线情节是复仇,很老套。 每个桥段都似曾相识,亦没有什么真正能称得上是亮点的新桥段出现。 但是每个桥段却都是依存于主线剧情的,每个桥段都有它的目的所在,或是塑造人物性格,或是为后续情节发展做好铺垫,其中,每个桥段都能写出些许新意或者尝试写出些许新意。 一些读者可能高呼“节奏紧凑”之类的,我却只是感到欣慰—— 因为小说本该如此。

    人物与代入感 有这样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认为男主角应该是个普通人,没有显赫身世,没有过人天赋,没有极端性格,没有英俊相貌,没有坚强品质,甚至,最好不要一切直接描写,让他主角变成一个空白的影子,这样,才方便读者带入。 而女主应该瓜子脸,长头发,大眼睛,白皮肤,温柔如水,这样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审美,甚至,最好连相貌描写都不要有,留下一张空白的脸,让读者自行按照梦中情人的样子脑补。 无论如何,我是不能接受这种说法的。 曾经,小说的核心目的是塑造人物,虽然现在小说早就背离了这个目的,但我依旧不能容忍把小说变成将一切都填好单单把主角名字空出来的答案卷。 即便现在网络小说的人物重要性已经排在了情节之后,即便小说的情节不再为了塑造人物服务,我依旧不能容忍最后一条底线被跨越。 小说是作者的心血凝成的,读者只是读者而已。 我从不认为读者掏了钱,就有资格认为作者理所当然是为他们服务的,他们必须从书里面得到“爽”,否则就是收到了欺骗,就是作者的失责。 作为作者,永远都只有一种情况是失责的—— 那就是,本来他们可以把书写得更好,但是他们没有。 小说是女人,无论多么廉价,姿色多么平凡,但依旧是女人。钱是用来讨他们欢心的,是用来交换暂时的欢愉的,而不是用来占有她们的。她们不是充气娃娃,也不是需要配合润滑油使用的自慰器! 写好故事,塑造好人物,做好设定。 如果可能的话,锻炼自己的文笔,努力地精雕细琢出一部真正的好作品。 这些才是一个作者该做的事。 至于取悦读者,那是最末位的。 所以,对于人物而言。 作者没有任何义务去塑造一个“有代入感”的男主角;没有任何义务去塑造一个“萌”的女配角;更没有任何义务去把反派变的弱智,敌人变得恶贯满盈,以方便主角杀起来顺手。 作者只有义务把每个人物都塑造得有血有肉,然后,即便是读者不喜欢,也就让他们不喜欢去就是了。 对于我而言,在书评区看到“我只想看XX这个贱人最后是什么下场”以及“XX怎么可以人渣到这种地步”的时候,是和看到“XX这章实在太帅了”同样欣喜的。当最后“三个主角谁更人渣”的投票结果是各擅胜场的时候,我十分满意,因为我成功塑造了三个人渣。

    全能炼金师的众多人物中,没有一个是令我喜欢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依旧欣赏这书中的人物塑造。 至少,我看到的是一个个有性格的人物,而不是写着“【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NPC一只,三张之后领便当”或者“战士龙套一个,传授主角武功”的人物卡纸。 尽管,大多数人物仍旧属于我定义的“一次元性格”,但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至少,在男女主角的身上,我看到了成长和变化。 而在那个屈辱地领了便当龙套炼金师身上,我看到了作者对于人物性格重要性的认识。 但话说回来,这也没有什么好赞扬的,因为, 小说本该如此。

    设定与幻想 幻想小说最特别的一点,在于幻想,而幻想中最重要的部分,在于“想”。 幻想小说对比与传统小说的优势在于,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设定这个故事将要发生的世界。有的时候我无法理解那些写异世的作者,他们为什么甘愿套用那些所谓的 “学院”,“佣兵团”,“x大家族”的模板,而放弃了自己定义世界的大好机会。 也许是,定义世界也并不是随心所欲,合理性也同样重要。 我不是合理党,但是在合理党提出意见的时候,经常看到粉丝争辩:“你怎么不说穿越不合理?”。 设定是古代人讲现代白话,是穿越人士脑中附带百度百科,是异界一顿饭要用掉一千金币。 合理则是古代人能理解现代白话中的舶来语,是穿越人士能造出不符合年代工业规格的东西,是一下子扔出一千金币为什么不会闪了手腕? 作者自然有权力去设定自己的世界,设定得多荒诞多离奇都无所谓,设定圣骑士叫张大牛或者陆游的徒弟叫周瑜、贝多芬的女儿叫爱因斯坦或者三兄弟分别叫“帝林,斯特林,紫川秀”都无所谓。 但是你要是先说这个世界“强者为尊”,然后又让一群大魔法师大强者跟着皇帝或者某个不长眼小贵族后面唯唯诺诺,我就会立刻站出来说不合理。 这里面,前者是有可能出现的,后者也是有可能出现的,但是两者同时出现就是一对矛盾。 世界设定的不合理要么就是这种自相矛盾,要么就是有违常识。 “强者为尊”的世界不是不存在,也不是不可以写,但只不过从未存在在人类世界过,因此我认为很难写好。 但是,很难不代表不能。 只要有足够的积累,足够的历史、文化、科学方面的知识,足够的对于世界的思考,是完全可以架空出一个完全异于人类社会的世界的。(当然,对于“强者为尊” 的世界还要看过足够多的“动物世界”) 设定一个世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照搬“学院”,“任务”,“佣兵团”这种东西进入他们设定的世界,因为这种东西够简单,简单得甚至可以一直在某个森林里打转天天和“魔兽”打交道不再出来。 总之,设定一个世界需要“幻想”,但更多地需要“想”,想这个世界是从何而来,又将想何而去。想这个世界是借鉴了历史上哪一段文明的发展历程,而那一段文明有事如何产生,如何消亡。还有,例如,一个魔法与科学并存的社会会如何发展,它的社会体系依旧会像历史上同时期的人类社会一样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需要思考的。

    全能炼金师显然不是一本仅仅将眼界缩小在某一片森林,某一个学校的人,即便是一上来在炼狱岛,但是却令人明显地感觉到——主角是会离开的,而且会很快。 原因是,作者的眼界显然早就不局限于这个小小的岛了,而是—— 这片大陆,这个世界。 令我做出这种判断的是因为作者显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充分的思考,对于魔法,炼金术和斗气的解释,尽管不算新颖,但依旧是经过缜密的推敲过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作者依旧有些保守,选择了魔法只是少数人的游戏,这样这个大陆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和体系都不会与人类历史上的这个时期相差太远。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作为穿越者的主角,似乎又是命中注定会改变这一切的人。也许,随着故事的进行,整个魔法世界的格局也将被更改。这么说来,作者巧妙地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但无论如何, 小说本应如此,不是吗?

    罪与罚 “得到的东西,终要付出代价;犯过的错误,总会受到惩罚。” 这是我签名里的话,是我上本书的主题之一,也是我个人一直坚持的一种……所谓“信念”吧…… 相比于基督山伯爵,我更青睐理发师陶德的结局—— 双手沾满血腥的复仇者,最后却误杀了自己的妻子,死在了悔恨之中。 无论出发点为何,杀人就是一种罪,以暴制暴的复仇更是将复仇者推向罪恶的深渊。 而罪人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种惩罚可以来自社会,可以来自法律,可以来自人民,但也同样可以来自命运。 死亡并不是最恐怖的惩罚,许多时候或者要比死亡更痛苦。 我的上本书的最后,命运之手将整座“罪恶之城”毁于一旦,三个主角都活着,却分别生活在“无尽的悔恨”,“永远看不到希望的努力”和“爱人的谎言”之中,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局。 圣徒之所以在我心中无限接近仙草,而不是仙草的原因,是奥丁虚回避了这个问题。 他选择用“爱”这个虚无缥缈的概念化解了一切,这是一种回避问题的行为,事实上是答非所问。 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没错,爱在最后化解了仇恨也没错。 但是其间他犯下的罪恶呢? 奥丁没有交代就仓促结束了,也许是他希望留下一个“看起来”完美的结局罢…… 实际上,这个问题并不是无解的。 对于“赎罪”这个问题,给出最好解答的是《浪客剑心》。 剑心犯了罪,没有人宽恕他,甚至连自己都不宽恕他自己。 事实上,这正是这个问题的唯一解—— 无法得到死者的宽恕,那么就比恨他的人更恨自己,然后寻求自己的宽恕。 这看起来像是狡辩,但是浪客剑心这书就把这样一个看起来像是狡辩的答案回答得真诚无比,令人潸然泪下。 无论如何,那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对于本书而言,我只能接受修伊格莱尔最终走向两条路—— 他的左边,是通向毁灭的路。在路上,每个被他杀死的敌人都会说“你会下地狱的!”,而他只是笑着说:“那就请在那里等着我,我会再杀你一次。”最后,他在一阵狂笑之中和最终boss一起走向毁灭,那将是一个精彩万分的结局。但是,如果他因此未死,却失去了深爱的人,像《历史的尘埃》那样永远活在孤独之中,我对这书的评价会更高一层。 他的右边,是通向救赎的路。那条路会更加蜿蜒曲折,因为他首先要先心生愧疚,他要夜夜从噩梦中惊醒,要总是试图洗去双手间的血腥,要每每在享乐的时候,眼前浮起那些亡者的幻影。然后,他才能痛苦,才能悔悟,才能试图赎罪。这条路注定会艰险万分,但是他必须一直这样走下去,因为只有这条路上才有完满的结局。 或者……也不一定? 也许,还有那么一个我不能接受的结局——主角杀掉了所有他该杀的人,登上了大陆巅峰的王座,然后,和他心爱的女人们在一起,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也许,这是读者们更喜闻乐见的结局。 但是,对于我而言,我自然更希望这本书是我的仙草,而不仅仅是粮草+。 因为我希望这书有个主题,“罪与罚”不错,“罪与救赎”也许更胜一筹。 虽然网文中根本就没有“主题”这个概念,甚至传统小说三要素中都没有“主题”这个概念。 但我依旧偏执地认为, 小说本该如此!

    总结 《全能炼金术》是本不错的小说,仅此而已。 如果放在n年前的网文中,它大概不会是出类拔萃的几本之一。 但是,放在当下浮躁的网文圈子中,这是少有的,一本纯粹意义上的“小说”。

    by 华山实习评论员Max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2:46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四: 【新年沙龙】吸引力在哪里——对“流浪仙人”的一点看法 好吧,我承认我是很无聊的,或者说,错点了一下版面的广 告,才发现有这个活动的。 然后又很无聊的点开了链接,一篇一篇的看。按照个人的观点,任何网络小说,假如是高速更新类型的,开篇三千字没有吸引人,这篇文章就算完了。为什么呢,因为本来就是一天几千上万的字更新,没人指望文笔和描写,也不奢求情节的简练和合理,更别提什么人物刻画之类高档次工作了。 总之呢,我点进去了,看看介绍,略读几章。然后很自然的发现篇篇垃圾,章章无聊——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么,反正目前我是不爱这个调调的了。不管是往日写手的文章还是新人的新作,老实说,看了那些通篇借用中国历史朝代地名的幻想大作,以及满地鬼扯的历史新编,敬而远之。 流浪仙人是我点进去的第六或者第七篇,自己也有点不敢相信,我把免费的看完了。看完了回思一下,到底我为什么能够看完?严格意义上说,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我? 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说(参照物见马丁、乔丹、萨尔瓦多等大神),流浪仙人写的相当糟糕,高层次的毛病不提,低层次的主要有以下毛病1、大量无聊对仙术的介绍,赢把DND的法术和一堆莫名其妙的中式修仙词语联系起来。殊不知这些东西一般没人太在意(以骗稿费角度倒是可行之策)。2、一眼就看穿的骗版面的诗歌、床戏太多太多。3、情节拖沓。按照个人看法假如某天作者打算修改,在保持情节完整的前提下,起码可以删除60%的文字。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完了。

    很久以前,有人对我说过,小说的王道是人物。有了人物就有了一切。成功塑造了一个人物,不管你打算养肥了杀掉,或者英雄美女恩爱白头,小说就成功了。什么叫小说家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一个人物。什么叫大师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多个人物,什么叫大神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很多个人物。

    不过正如某篇讲拳击的漫画里讲的,“击倒对手是拳击的精华,但不是拳击的全部。“人物塑造是小说的王道,但不是全部。托尔金就证明了这一点。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人物情节,专心构造一个完整的世界,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人物世界,专心讲述精彩的故事,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其他一切,纯粹展现作者的文笔。

    用一句话来概括,吸引人读下去的,就是一部好小说。虽然这个”好“也分很多档次,但是只要人们愿意读,那就是好了。

    流浪仙人并不是塑造人物的小说。可以看到,尽管作者很努力的尝试塑造几个人物(最典型的就是那位人魔合体的绿帽法师),但是没有成功。这个人物的笔墨太少,不能体现人性的复杂。(个人看法,要塑造一个好的人物,必须多面描写,平淡的,激烈冲突的,内心挣扎的。让读者知道这个人平时是怎么样的,关键时刻是怎么抉择的,危机时候是怎么样的,内心会不会痛苦,彷徨,挣扎)。而主角,更是单薄的如同一张纸,一个淡泊名利,无欲无求的单纯修行者。施恩不求回报,危机不懂畏惧,力量强大却没有相匹配的欲望和野心。总之,可以认为人物塑造不是这篇文章的专长。

    还有情节,情节的关键在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八个字完全很涵盖了小说情节的精妙之处。可惜流浪仙人这一点做得并不太好。几乎没有情节(特别是关键时刻的转折)符合这个原则。整个情节顺理成章,虽然偶有波折,但是却远远不够。小说中几个关键的阴谋全部都是作者一手推动,没有留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精巧构思。

    吸引力到底在哪里?仔细回顾,突然发现作者塑造的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世界。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事实就是如此。魔法,在浩劫残阳里是毁灭世界的根源,在FR 里是力量的重要来源,在这里是成为人类唯一的依靠。为了和远比自己更为强大的种族竞争,在人类自身中产生了魔法师这种可怕的恶魔。魔法师们依靠魔法的绝对暴力控制着一切,残酷的压榨着其他的人类。而人类为了挣扎生存,为了抗衡其他诸多强大的种族,唯有投靠在奥术或者神术的暴力下,寻求庇护。

    在这里,和恶魔结盟理所当然,为了争夺霸权,尔虞我诈天经地义。人类非常的现实,谁对自己有利,就和谁同盟,谁能庇护自己,就支持谁。圣武士并不抗拒和恶魔交易,秩序的牧师并不介意混乱的破坏,杀戮与破坏,欺骗与被欺骗。这才是真实的世界,残忍而真实。

    也许正因为人物塑造得不好,小说费了大量笔墨描述这一切。假如真有奥术,那么这个世界就应该是这样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4:04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五:
    【新年沙龙】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有感(强力推荐)

    我看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时,作者已写到了黄田港撤退,刚开头便被吸引住了,如果简介上死人香之言只是一种悲愤之气,那么书的开头漫着一种峻拔的奇气。

    一气看完后,只能天天等着作者更新,实话说,我想推荐这本书,心里也有点惴惴不安,怕自己把大话说出去了,作者放手不写,那不是大笑话,最近作者保证要爆发,一定要支持。

    现代生活平淡无味,记得蚁贼中有诗,古人却从书中见,男子要为天下奇,古人中确实有不少思之让人心折的人物,但我惟能叹恨不见古人,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总是遇不到那样的人呢?也许是现在的我们太现实,或者那样的人物本来就是人中之龙凤,万中有一的人物,只怪自己接触的人物太少,太平凡。

    江阴之地,一寸山河一寸血,江阴之民,十万百姓十万兵

    当看一这句时,我差点流泪了,其实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但对那泛着奇气,就是那种激扬,悲壮,慷慨的文字,有莫名的偏好。

    小椴有言,且从绝处读侠气,且从绝处知血气,这种书写古代,但却有深重的现代气息,却股真性情,有一种抑郁不平之气。 给平淡的生活加点料,生活中总是些琐碎的悲欢,七零八落的利与怨,都快让人麻木了,这样的书很提神。 这是我喜欢的第一点。

    看一本小说,情节,细节,人物,文笔,气势,思想,只要大致不差,就能看下去。 这本小说,人物,文笔,气势,皆是我喜欢的。

    文笔,不多说,简炼,形象,文白分寸把握的非常好,很流畅,不显的艰涩,完全是按照出版的标准来写的。 情节,细节也可圈可点,其实单从作者的切入时间来说,本人就非常喜欢,很烦清朝,辫子,文字狱,岐视汉人,文化奴役,删改前人文章,再到后来的软弱无能,丧权辱国,可以说从头到脚都不喜欢。

    现在情节尚未展开,也没什么好说的,高旭只是在一味的应对,来不及谋划。

    最后说人物。

    高旭,外科医生穿越,呵,医术可是个大杀器,能收买人心,他就是这样做的,进而可以把战场救护引进军队,还可以搞个人神秘,医术高明的近于神仙,高大不屑这样了,再者,临床的外科医师,如果你还说他化学很菜,那可有点没道理了。 学西医的,化学再菜到古代也猛的不成样子吧。

    退守崇明,联合台湾,与吕宋诸岛贸易,大力发展海军,边种田边在大陆上与清军纠缠,把吴三桂那些大佬提前策反,然后诸候林立,再一统天下,看似绝望,其实并非全无用力之处。

    高旭最大的优点,冷静,可怕的冷静,这是外科医生的后天气质,而高旭最高明的地方,却是他的见识,一个受过现代教育,一个理性而满怀人文关怀的知识分子,他给那个时代带去的并不仅是驱除异族,复我河山,还有新思想。 一个冷静,果断,理性,对历史有清晰的认识,身怀现代知识,还有文人悲情善良的内心与情感,最重要的还有一身血气之勇,一个很完善的成年人,除了说喜欢,我还能说别的吗?

    孙芸,不少人不太喜欢,从个人情感上来说,个人也不喜欢她,但从小说角度来说,不得不赞下,这是个很有新意的角色,并且作者把她刻画的非常丰满。

    有显赫的家世,却流落风尘,身为女儿身,却怀平天下之志,有些才能却有自高之心,只可惜作者把她写的见识差了点,怕把主角的光芒盖住了吧。

    这个角色相对于节度天下中的两女主高明的不是一点两点,虽然那两个人戏份也不少,但根本不能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现代人看了,除了觉的她们美丽贤惠,别无他感。

    孙芸怎么处理高大好像说过要把她打入冷宫,个人很不赞同,本来,如果她没暴露的话,让她回到敌后做情报工作还是不错的,心机深且灵活机变,对满人有刻骨的仇恨,如果能处理好的话,绝对是一个经典形象,可惜作者说她还是处子之身,且早早把名声传扬开,似乎要把她收到高旭后宫中,那么,她现在这种自以为是的性子怕是要改了,无论现在,还是古代,这样的性子都让人受不了,看她样子,做个梁红玉一流的人物似乎也有机会,只是不知道高大怎么考虑。 还可以让她主事救护工作,反正喜欢抛头露面,借着这个机会提高妇女的地位。

    余下之人,出场较多, 徐玉扬,绝对一员悍将,豪爽,勇猛,真性情,不喜欢他的人怕不多。

    薛一刀死,老卒不见再有出色人物,不知道那个唐姓降卒有没机会。这是高旭的兽兵,为战而战,为求生而战,能领此一军的现在高旭的班底里似乎还没合适人选。

    季从孝,与徐相近,只是年轻不太沉稳,大将之才吧。

    徐鸿,如果我所料不差,此人帅才,年轻而沉稳,再者高大也说,他生性耿直而不失变通,敢杀敢拼,是个纯粹的军人,再者,他严于军纪,自律,(注重军容,尽责)如此说来随着高旭势力壮大,此人必可为帅

    何常,非常喜欢这个人,有种任侠之气,有勇而沉稳,高旭把他派到崇明岛,可谓知人善用,个人很看好他,小用,为大将之才,如果能学文识,大用,则又一帅才,可与士卒共甘苦,有功赏,有罚明,有财不收为巳用,有古名将之风,这是李广一流的人物。

    史战,很明显是个海军方面的大头目,是高老头的班底,跟高旭有点过节,不过,高旭很快会用人主之气度把他收服,之后,海军方面肯定是独当一面的大将。

    高老头,高大简介中说,他最喜欢巴尔扎克的书,呵,自己也写了个,看到高老过来,沈廷扬错开一步时,看到此处,不由一笑,呵,挺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这可是个封建时代的资本家啊。

    阎元应尚未出场,便以薛一刀死,近百劲卒无功而返来反衬出他的勇武多谋,这是本书出场的第一个大BOSS,虽然他如流星,华丽的出场后注定要陨落,但期待他与多铎的对决。

    再说下别的女性角色,阎小玉也是个非常高明的人物,也是因此,我说,高大的书,处处透着一种现代气息,虽然写的是古代,但是把现代人的气质也赋于作者所钟爱的角色身上,这也是我喜欢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毕竟看书的是现代人,你把背景放在古代就行,大不必所所有人也搞的像古代人一样迂腐无味。

    汤浪儿之娘则是个对照,与孙,阎两女对照,也是个很意思的角色。个人并不反对后宫,收的人多不怕,一个现代人到古代,没有三妻四妾的想法,根本是不可能的,但正如skyhigh评论所说,一个男人可能会见个上个,但不见的就会见个爱个,男主可以风流,但不见会极其博爱,如果把所有女角色写的千人一面,个个顺从的像奴子,在主角的弱智光环下,很贤良,我想不但女性读者有意见,我个男读者觉的很无味,这有点类似嫖女人,你上了再多有什么用,她为的不过是你的钱而矣,实在没什么好自豪的。

    高大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好,有新意而不单调,看孙阎二人都是有主见,有心胸的人,但一个张扬不知分寸,胆大敢为,一个沉稳言辞锋利,外和内刚,而且与她们的出身及生活经历很合拍。

    最后说下薛一刀,顺便说下一点不解, 薛一刀,百战之兵,知兵且有勇有谋,看他前文说话,并不是目不识丁之人,独当一面全然没有问题,也是个沉稳有见识的人,他早先在高旭昏迷时便很清晰的认识到江阴不足守,是死地,但是后来孙芸让他阎应元时,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原因,如果知道,他会不会去杀,应该不去,;因为他肯定不会赞同高旭进城,高旭进城,孙芸肯定也要进城,那么不是赴死地吗?如果不知道,身为副将,不听高旭将令倒也罢了,孙芸不给他一个借口,他便提兵把阎一家全杀,且之前高旭也曾与他提过阎是守城的最佳人选,他这么做是不是太愚忠了,然这点作者没有细说,个人感觉有点不太合理。

    最后说下,高大派盒饭也是干脆利落,那个汤浪儿我感觉立大功,费笔墨不少,也颇讨人喜欢,高旭与他母亲有点绯色传闻,汤浪儿又是刚强的孩子,可以做班低收了,谁知道作者一下把他给写死,薛酸菜书生也是如此, 后来作者又补了个陈二郎,大约解释说下笔没收住,就写死了,因为历史上有这样的一个小孩真的死了,看来作者心里把历史与小说都快混一起,这也太投入了吧。

    大约看过,一本佳作,只是看作者人品够不够过硬,书是被纵横买断了,应该能完本吧。如果能照着这种势头发展一下完本,我的藏书里又可以多一本了,在此也请诸位喜欢的多支持下。

    传送门http://book.zongheng.com/book/37118.html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4:49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六: 【新年沙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品《乱臣贼子》 还是个学生的时候,有那么一个愿望,当我们老了,闲了,借着一抹残阳,一轮圆月,榕树下,石桌旁,半壶老酒,一杯清茶,读一本闲书,品一段人生。其乐无穷也。有所谓读书和做爱有三个相同之处,多半在床上;夜晚最惬意;其中乐趣不易于外人道也。

    那时尚不知“闲”字多么难得。放眼一望,你我他都在忙。此番尚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如愿。夜半梦醒之时,偶尔念叨起昔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翁,自觉惭愧,明日却又继续为生活而奔波。此番亦不知何年何月方得解脱。

    忙里偷闲,于书海中四处寻觅,几多劳累,鲜有所得。当此时,犹记当年痴迷武侠时的乐趣。今日之书讲究直抒其意,杀伐果断。我辈所求千转百回柳暗花明之道已遭唾弃。想来亦当如此,今非昔比,生活节奏如此迅捷的今天,大家都没那个美国时间去千转去百回了。

    读此类书,爽则爽已,却失了七分“悠然”之乐,无法品之。可品的书当有其魂、其韵、其道。所谓“文字要有韵,情节要有爱,人物要有型”。于我而言,奥丁的《乱臣》当属此类精品。

    文字。

    好的文字,不仅恰当好处地表达字面意思,还应有其张力,使人遐想;有其韵味,让人咀嚼。 “你就说是我远房亲戚,打江东来,家乡又乱起了黄巾,来投奔我家男人的。”雉娘说 此处一个“乱”字,于细节处显示了奥丁娴熟的文字技巧。一种当时当地的风味跃然纸上。也只有这样恰当的文字,才能增强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他跟在她身后,一长一短两道影子,轻轻地抚过田埂旁绿油油的丛丛野草。 所谓日久生情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由这样一些细节逐渐构建起来的。清淡的文字背后,是纯朴的情愫。一个细节,此处为何刻意说明“绿油油”的野草哩?想来当有所指。这是悬念,也是冲突。

    “昨儿逮到只兔子,啧啧,这蠢畜生,想刨我种的豆角秧子,结果卡在篱笆缝里,把自个脖子扭断了。”李臣乐呵呵地回答,末了问,“您家来尝一口。”

    用一句对话,去说明李臣已经完全适应了穿越后的生活。远比几句旁白去讲述要好得多。这不会阻碍故事的进程,更不会分散读者注意力。之后再简单表述一番,故事的进程也就逐渐打开了。

    我们可以看得出,这个性子简朴的小媳妇儿心情不错,确实,对雉娘来说,最近的光景日月蛮顺利的。

    恰当的时候奥汀也会用这样的句子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一种亲切感扑面而来。

    “他定是和我一般,心乱不知如何是好,”雉娘哀苦地想,“也罢,见不着面,人也解脱了,心总会平静下来地,总能再坦然相对的。”

    “无论如何,我也得守住道义,当那偷人养汉的风骚婆娘,宁愿孤苦一辈子,女人,不就是这个命么。”她咬着唇,微露出晶莹白透的碎牙儿,暗暗发誓。 窗棂外,天穹上,阳头正烈,那么灿烂,那么火辣,仿佛能将人心中的阴霾烧烤得消失殆尽……

    旁白不宜过多,奥丁用简单地几句场景交代就足以使此时此刻的冲突展现得淋漓尽致,是为四两拨千斤。

    他只是轻轻地说:“嫂子,我回来了。” 这句是我手打的,已经很久了,这句话却从未有过忘却。 此其一。 奥丁的文字很暖人心。于我而言,一个作者在鄙视、揭露、讽刺、批判之余,其最深的当是关爱。在对底层人民的描写时,不是简单地表达同情、理解,而是真正用心的客观的善意的去描述他们的生活。 请看这两段:“我说崔家媳妇,”掌柜琢磨着问,“有小三年了吧,你家男人现在也没个音讯,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兵荒马乱的,谁家没个长短,遇点灾事?至少也立个牌位,敬点香烛,他在阴间也好有些钱财使唤鬼差,你也能……”

    “他还活着的。”雉娘打断了话,声音尖尖的,她抓着衣角站起来,又局促不安地说道,“院里猪叫得慌,该喂了,我去帮忙把猪草锄好,等下就走。” 抠狠了点,扯到了嫩肉,老掌柜吸了口冷气,眼睛仍盯着雉娘的背影。 倒不是他临老又活泛了心思,想寻个偏房,这年月都过得苦巴巴的,谁架得住屋里头多添口人? 只是他家小子再过年就满十六了,世道乱,早点成家取个媳妇,生出孙儿来继承香火,他忙活了大半辈子,也就圆满了。

    来宝酒家的掌柜姓丰,奔五十的人了,他正盘腿坐在后堂的条凳上,脱了鞋子抠脚底的老皮,解释似地说

    以及文中对崔启年、船娘一家以及李臣守门之时的同事甚至一条死去的家畜花豆,奥丁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笔下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充满了极强的人文主义关怀。

    难能可贵。

    情节

    阳头初初冒起的时候,泛黄的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升腾着,逐渐消散。似乎才湿润起来的土地,又恢复了半死不活的贫瘠模样,歪脖子杨树上刚冒出半黍嫩黄的叶片,微微点缀着这棵望起来病怏怏的老树。

    女人家的体力终究弱了些,崔雉娘才从沟子村行了十哩地,就觉得腿肚子抽筋,身上起了层黏黏的汗。

    故事以这样一个颇具乡村风味的场景开始,初期的乡村生活,在奥丁的笔下除了极暖人心外,颇有几分惊艳的感觉。很难想象在网文中能看见这样清晰自然的乡村描写。

    即便李臣是作为一个穿越者的身份来到这个乡村,也依然没有破坏这样的气氛。例如“啊!拍电影?”“啊!这是什么地方?”“难道老子穿越了?”“想不到老子也有穿越的时候”,然后就是一连串的当时当地旁白。这不叫讲故事!

    作为挖人墙角还是挖的兄长的,而且这兄长还是三国的大能刘备,这样的情节要能写得真实自然非常不容易。 从初见、带回家、远方亲戚、婆婆担心出事儿、然后刘备回归、于是结拜、共创业、婆婆依旧担心、李臣纳妾、两人继续纠结、婆婆病故、误会、私奔。一气呵成,却又跌宕起伏。

    一开始是陌路、然后生情,生活上互相照顾,念叨着对方,李臣开始考虑买个什么首饰,李臣开始觉得有亲人惦记的感觉真好、再到双方因为情愫和伦常而纠结、再到短别时的相思(嫂子我回来了)、李臣成家时的欣喜、担忧、悲凉、委屈,真是纠结呀。

    这故事真好!

    线索清晰、细节丰富、起伏有致。

    因此文中人物全都鲜灵活泼,跃然纸上。

    “这是自家吃的,不卖的。”雉娘细声回答,紧张不安,生怕对方犯横,可她还得赶好几哩路,去县里卖了种好的姜,好换点盐巴,回去也是十几哩路,就一张饼,是她整天的吃食。

    “给钱的,我有钱。”怪人似乎激动了起来,从裤兜里摸出几张粉红色挺漂亮,符纸般的事物,“这到底是哪里的郊区?怎么走了一天一夜都瞧不见公路?”他嚷着些莫名其妙的话,又渴求道,“您家行行好,我真饿坏了。” 崔雉娘看着这个男人越走越近,手舞足蹈地如患了疯症,心下怕极了,牙一咬从地上拾起块硬邦邦的泥巴疙瘩,狠狠砸了过去,临了又加上一脚,将怪人踹翻在地。 怪人真的饿得乏力了,直到小媳妇儿拖着腿跑出老远,回头时,他还捂着头趴在地上哼哼,有血顺着指缝淌落。 雉娘突然觉得有些不忍心,她壮着胆,蹑手蹑脚朝回走了一小段,犹豫了会,撇了一半稻饼,拔了把草铺好,将饼搁在草上。 “这半张饼,你先填填肚子吧。”她喊道。

    多么可亲的乡村小媳妇儿。

    “闺女嫁了人,就是泼出去的水,我堂哥没儿子,这崔家的田地岂不是跟着改了姓?”崔启年琢磨,“祖宗礼法,姑娘家哪能做主得家产的?我怎么着也是姓崔的,再不济也能分些,免得都肥了外人。”

    他心里这么一闹腾,就坐不住了,便一路骗一路赶的回到了阔别已久的钩子村。

    这个闹腾用得好,一种轻微的“厌恶”感在心底升起,崔启年这个货色的形象就有了。是为“抑”。

    后面通过一系列的小故事描述,此人越发可乐起来,尤其是拿获敌将头颅的情景。加之不时给予其些许心里描述,此角的认同感就有了。是为“扬。”

    一抑一扬,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故事才能借此继续开展,君不见糜家小丫头在李臣私奔后找的就是崔启年咩?

    不知何时多出个眼生的汉子,面色黑个子不高,三十来岁,瞅穿着气派是个富贵人。却也不嫌脏,和众人一般,盘膝坐在地上。屁股大腿处地精绢衣都是层尘土,让人在心底直骂败家,农人没闲钱多置备衣裳,稍干净点的布衣都是锁在柜子里,逢年过节才穿几回,哪能让他这么糟蹋?

    此为曹操。

    读到此处,拍掌叫好。

    除去此番三点,《乱臣》的另一妙处在于随时可以放掉,故事不会因此淡忘。随手翻开一张,细细读来,如村上夸《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从未让人失望过。”

    让人欲罢不能的书虽都是好书,却未必是能让人细细品味把玩的书。我看《升龙道》的时候恨不得一口气全部读完,却从未有过“悠然自得”的体会。

    悠然之时,常为飘荡于乱世中的小两口叹息。患难方见真情,也只有这样的情感漂流,才能深深让人揪心。奥丁却并未一味地宣泄命运无常的哀叹,而是不停的给予小两口子温馨动人的家。守一个人,就是守一个家,见一份情。

    没有多余的纷争,没有太多的为利益尔虞我诈,虽然未能真正采菊于东篱,也未见南山之美妙,其中意味却在读《乱臣》时时常得以体会,不能不说是一件幸事。

    以上,华山评论员风兮记于10.01.04晚。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26:10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七: 【新年沙龙】直指本心的顽石——《间客》有感
    在起点,让人爽的小说有不少,但能让人爽过之余,还能保持自己与众不同的特质,还能让人有点其他的感触的小说,并不多。而《间客》,在俺眼中,就是这样一部书。

    猫腻大大在给自己的新书《间客》分类时,既不是星际文明,也不是机甲格斗,而选择了东方玄幻。虽然书中的情节,和星际,和机甲紧密不可分,但似乎又没有什么很大的依赖性,就算把背景换为魔法大陆,机甲换为圣衣之类,大抵也不损此书的韵致,可能源于此,猫腻大大也不太好意思给书归类为星际机甲,而选择了东方玄幻。

    其实我个人私下猜度,间客这书之所以位列玄幻,似乎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本书纯属虚构,书中情节再现实社会中基本不太可能发生。这样说,间客是 YY小说无疑,不但YY,还YY到了极致。在起点,凡能有所成绩的书,没有不YY的。这并不是贬损,光只是从YY的角度来看,起点众多书和伟大的红楼梦显然是一致的。

    既然是YY小说,那么主角自然便少不了金手指,独门大杀器之类。红楼梦中宝玉来历不凡,乃是神石下凡,托生为贾家小祖宗,当真是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这也罢了,偏生生的俊俏不凡,聪慧过人,竟还是个痴情种子,真让我辈读者羡煞啊。 《间客》中,主角许乐,也有自己的大杀器,并不是外貌财富上的,这些都已经过时了,他的大杀器有二,一则是神奇古武功法,不仅杀伤力不凡,还可以用来操纵机甲,而教他此套功法的余封大叔背后,乃是联邦中神一般存在的费城李家。这算不算大杀器?如果还不算的话,那后面第二个大杀器就真的让人瞠目结舌了。

    许乐的第二个大杀器,乃是一双神眼——宪章局的老祖宗,联邦得以维系的基石,一台运行了无数年,无所不能的超级电脑——这台电脑,利用分布在茫茫星空之中的无数卫星和联邦公民体内的接收系统,监控着每一个公民的行动,似一张超级大网,网住所有人的命运。许乐是间客的世界中,唯一一个可以和这台超级电脑沟通的人,不但可以借其看穿他人的行踪,而且借助超级电脑的运算能力,以及海量知识,总之这大杀器似乎还有更大的发挥空间。

    说完了金手指大杀器这一项,我们再来看看许乐的人生轨迹。

    或许,在遇到余封大叔之前,许乐的人生和其他的东林孤儿没什么两样,总之就是一块被联邦遗弃在角落里、又臭又硬的东林顽石。然而遇到余封大叔,他的人生全然改变了。许乐从此走上了一条堪称‘逆天’的人生道路。

    一个社会底层的普通人,竟然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遇到联邦七大世家的‘贵人’——先是钟家的小可爱,再是无间道的官员施海清,再是七大世家之首的邰太子,还有利家第二顺位继承人,以至于费城李家,联邦军神李匹夫和李家小姑子简水儿。。。。遇到还不算,许乐还能凭借他们的‘势’上位(虽然不是主动的),这绝对不符合常理,绝对是一种YY,YY到了极致,所以才让人产生本书‘不愧为是玄幻小说’的感觉吧。。。

    然而以上这些,都只是一部YY小说所必备的特征,若猫腻止于此,那么间客也不过是一部普通的,可能会淹没在茫茫YY大海中的一部平凡之作而已,即使火了,也没有什么可以拿来说,来讨论,来回味的地方。

    间客之所以不同于其他YY小说的地方,就在于主角,许乐。

    许乐的很多特质,和普通人无二,比如初恋那一段,就和普通的年轻人一样。但是,他终究不同于其他人,是间客的世界中独一份的存在,因为那一份本心。

    文中,曾多次提到,许乐是一个典型的又臭又硬的‘东林顽石’东林人是什么性格?极倔强,难以被同化,总是保持顽石品性,能够逆来顺受的过下去,但这不是妥协,因为他们绝不会失去心中的某种坚持。一旦有人侵犯了这种坚持,东林人甚至可以拒绝各种诱惑、打破规则、甚至是抛弃自己的性命。由此看来,包括许乐在内的东林人,是完完全全自我性生物,他们之所信仰不在外界,而在于自己的内心,他们的一切行动,能够超越世俗,外界的压力,直指本心。他们因为本心,而敢于打破规则。

    他们的本心,不参杂人和的利弊得失,或者说价值的衡量,那是真正的本心,大部分情况下可以说是一种‘道德’,但是也不尽然。这种道德,来源于本心而不是来源于社会,所以不会有那种‘为了救大部分人,牺牲少数人’的世俗权衡,只要是本心所愿,即使救一人,而导致死了更多的人,他们也不会停止。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况下的本心实在很可怕吧......

    在简水儿演唱会,邰太子遇袭,杀麦德林这一系列故事中,让许乐的这种心理特质发挥出来。

    所以这样的人,在现实社会中,应当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即使存在,只怕也活不久,很快会被抹杀,泯灭。

    然而这就是让我感到动容的地方。

    猫腻,则给‘这样的人’许乐开了本书最大的金手指,就是让他活下去,而且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活的不赖。虽然笑过,哭过,遭过背叛,坐过牢,差点死过,但总算是如一块稳稳当当的泰山石,挺了过来。这绝对是本书最大的金手指。

    这就是我视本书为玄幻,或者说童话的主要原因(或许作者也有这方面的感觉?- -o)。这本书不是成人的童话,应该说是少年,是纯洁孩子的童话,是所有本心如一的人的童话,书中有一位名叫许乐的孤胆英雄,为了自己心中的一份坚持,打破世俗的规则,打破所谓的权衡利弊得失!这样的人,如何让人不动容?

    啰啰嗦嗦这一大堆,自己都不知道讲了什么...很多的想法,限于文笔,无法表达出来,只能够写下些微并不达意的话语,惭愧...或许苹果的味道,听别人讲是无法明白的,还是需要自己亲身品尝吧......所以在这里,非常推荐大家去看看《间客》这本书,如果能够细心、沉心的看下去,或许能品尝到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而不是一些朋友所说的‘四不像’,不是都市文,不是星际文,不是机甲文.....那些像与不像的地方,只是细枝末节,和本书的真实意图关系不大。

    以刻在许乐手镯中的某段话结尾吧——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间客的扉页,题着康德这段话。个人觉得,这句并不是突兀的,仅仅为了装文青而存在,而是揭示了本书的某种真实意愿,前面‘道德标准’一句,暗暗点出了主角许乐的‘本心’,后一句‘星空’,则点出了本书的主线,那一对拥有星空之图的手镯。(个人猜测,哈哈)

    为这种‘本心’鼓掌吧,看多了太多的权衡,看多了太多世俗的东西,这本书,给人一种特别的感受。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31:00

    【蚁贼的书评敏感词了。】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九: 【新年沙龙】我是如此的爱着《世界那么大》

    小时候,有那么一阵子迷上了陀螺。总觉得很有意思,非常神奇。那时候的课间,常站在教室门口,看同学们各自拿出自己的陀螺抽打着。相互炫耀也好,自得其乐也罢,总之没有我的份儿。

    我不会做。虽然看上去那么简单,一根手臂粗的木头,锯成几公分,削尖一头后钉上钉子。拿上一根小木棍,系上一条桑树皮、鞋带什么的,就可以开心的享受了。父母不在家,外公外婆年老了,又住在镇子上,没恰当的材料。 常拿一些小玩意儿,玻璃珠子什么的跟人同学们换取玩一会儿的机会。有那么一次,去乡下我舅那。去的路上我开心极了,念叨着一定要让舅给做一个。 舅却没在家。小孩的失落力量是如此的大,我几乎快哭了。我连“鞭子”都准备好了。一根圆溜溜的小木棍,上面系着我辛苦找来的刚剥下来的桑叶皮。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站在树林里,对着一棵树使劲的抽。慢慢的我也就真的感觉到我在玩一个非常美妙的陀螺,比所有伙伴手里的家伙都要漂亮。转得特匀,纹丝不动。我出了一身的汗。 当我终于有了陀螺以后,却再也没了曾经有的激情,记忆中那一次最酣畅淋漓的快乐始终都是在那小树林立发生的。由此可见,有时候喜欢一个东西,或许并非由于那个东西真那么好,而只是自己心中的一份执念而已。 《世界那么大》,我看了好多次,跟无数的人推荐过。或许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刘步阳什么都会,什么都强。世界首富,长相英俊,爱情得意,照理说我从不会对这样的故事有丝毫的兴趣。 当初喜欢看,仅仅因为韩大小姐完全吸引了我。不知不觉就那样看完了整本书。书完了,刘步阳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当关闭掉网页以后,一种巨大的失落让我对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迫不及待地就看起了第二次,从此真正爱上了这本书。 这一次,我再不管其书的创作手法和文字技巧了。要按这些来考量,我不太能找出一些证明此书优秀的地方。没有主线,没有冲突,轻重不分。但这已经不重要,当年那棵倒霉的树,跟陀螺可还差很远。 这些年四处漂泊,难以说清自己的生活究竟将走向何处。《世界那么大》这个名字其实已经引起了我的共鸣,当我第一次阅读刘步阳的故事时,我知道,很多情况,我的选择也会是那样。 很多东西没必要争,没必要计较。刘步阳做得很好。唱歌是种享受,没必要去获取虚荣。和人争斗没有任何意思不说,而且麻烦。真的麻烦,刘步阳厌恶麻烦,我也厌恶。当你拥有很多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只剩下让身边的人快乐。除此之外,别的都没意义。世界那么大,含义或许在此。 每一个女人过生日,刘步阳都费尽了心思。多好的男人!我愿做一个刘步阳,尽我所能,让女人幸福。我认同刘步阳的观念,爱是什么,爱是付出。能让接受者幸福,那么我也就满足。 女人,都是美丽的。廖珊她们四人,四种不同的美丽。我在看的时候,有时候是会当做同一人的不同表现来看的。会理事,会撒娇,爱玩乐等等等等。女人当如廖珊一样能理家,当如韩淑雯一样天真、美丽,当如曾车旭一样心甘情愿的付出,当如宋云雅般有主见。 小说中会有这样的角色,让你情不自禁地爱上她。而她们四个中任何一个,都有着自己独有的魂,每一个都是鲜活的。有女孩问我,如果我是刘步阳,我选谁? 我毫不犹豫,选了曾车旭。就我个人的观点,男女都一样,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愿意为你所爱的人付出,心甘情愿。只要对方能快乐。四人中只有曾车旭是完全这样做的。是,这或许是外物所致。和别的女人相比,她什么都是最弱的。她所能做的,也只有付出和等待,期盼。这难道不是很难能可贵么?即便是所谓的弱者,也是有人权的。而就刘步阳看来,他从未觉得曾车旭是弱者。我本人,同样如此。 也因如此,我更欣赏刘步阳。除了廖珊,每一个女人他都不是主动去追求得来的。他从没想过要去伤害廖珊这样一个好女人。可当别的女人闯进他的生活,他无法躲避的时候,他也不愿意伤害别的女人。女人,都是美丽的。那么他唯一的选择,是让她们都快乐。在小说中,他做到了。因为虚构的世界阻力会小很多。我们没必要结合现实去批判去评价去商讨,这只是在讲述有这样一群人,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对于我来说不可多得难以忘怀的好故事。 我从不认为那是花心。作者想讲述的也并不是一个花心男人如何抱得众美归的故事。他只是在讲述一份爱,一个为这份爱而努力的男人的故事。这个男人很努力,而且打动了我。我要是女人,就嫁刘步阳。 除了让她们快乐,刘步阳几乎什么都没做。而为了让这样一种情况发生,作者给了刘步阳很多。我认可这样一份构思。你活在世上为什么?活下去!怎么活下去?挣钱!挣多少钱?让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过得好!那么当你拥有了这些以后,别的都可以放掉,因为都不重要。世界有多大,关我什么事?对我来说,世界很小。就是我所爱的人。 那么我的存在为了什么?为了让她过得好!那么何苦再去与人争斗,与名争斗,与利争斗。何苦!麻烦! 这样一份理念深得我心,我无法不为之感动,于是一次又一次地向人推荐。闲时无聊,又再随意点开一张细细读之,很美的享受,真的。 然而,生活和现实毕竟无法抛开。那么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麻烦和困扰。因为我只是个俗人,我无法向我心中所想的那样看得开。我不愿与人争斗,但却没有那样一份胸襟。当我看见一些事情时我会受其影响,或开心,或愤怒。当我看见美丽的女人时,我会幻想与她邂逅等等等等。 也正因如此,越发觉得刘步阳他们的故事难能可贵。心里时常会泛起他们的影子,对自己说,在某一个地方,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快乐的生活着。 正如儿时的童话,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般永久地感动着我。 这帖子其实只是写给我自己,就不再去阐述和分析这样一本书究竟写了什么,是怎么写的,什么地方写得精妙了。而仅仅需要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是如此地爱着《世界那么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33:47

    【额!~十号违规了,待审核】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十一: 【新年沙龙】穿越用自行车配置分析报告(临高启明同人)

    摘要:对于有准备的群穿,交通工具是不可缺少的。考虑大多数穿越的环境,机动车辆的油料补给相当困难。本文旨在探讨自行车这一交通工具在穿越活动中的应用,并尝试拿出一个适合本次穿越使用的、合理的自行车配置。

    关键字:穿越 自行车 作者:湍流 单位:穿越众萝莉党支部、全球猫耳娘计划委员会执行部

    1.1 绪论 本文探讨的前提是有准备的群穿,根据穿越委员会提供的资料,目前穿越地点已经定为海南临高一带,时间定位于明末。当然,机动车辆和工程机械都是不可缺少的,但是在古代环境下油料补给困难,而且至少在穿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穿越者们将无法大批量制造出性能优秀的内燃机,也不可能建立完善的汽车工业,因此穿越车辆的摩托小时数也属于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当然,诸如21上将、六年工业化之类金手指开到爆的穿越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畜力是一个不错的补充,但是明末的海南缺乏马匹,而且即使有马,大多数穿越者也不具备骑马的技能。为了填补机动工具的空白,有必要准备一些简便高效、勤务性好的代用品,目前比较合适的选择是山地自行车。

    2、地形、道路与交通状况 海南省所属的岛屿,分为大陆岛和海洋岛。海南岛原来与广东省的雷州半岛相连,后因地壳运动下陷,海水上淹,形成琼州海峡,使其与大陆分离,成为大陆岛。南海诸岛则是由于海底火山喷发堆积、珊瑚繁殖和海底泥沙堆积综合作用布成的,属于海洋岛。

    海南岛为一穹形山体,中间高四周低,由山地(占25.4%)、丘陵(占13.3%)、台地(占32.6%)、平原(包括阶地占28.7% )等组成。整个地势从中部山体向外,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顺序逐级递降,构成层状垂直分布和环状水平分布带。由于深受地质构造和热带气候的影响,地貌发育具有多级层状地貌显著,火山地貌发育,沿海堆积平原广布,珊瑚礁和红树林海岸在我国最为典型等特征。在生产上形成了以山地丘陵为中心的热带林业带,以低丘台地为中心的橡胶热作带,以阶地平原为中心的热带粮油作物带的布局态势,反映出农业生产的空间组合,深受地貌特征的影响。

    山地以五指山为代表,它是海南岛的象征。因长期受侵蚀切割,五座山峰起伏成锯齿状,东西排列。从西面数起第二峰海拔1867.1米,为海南岛的最高峰。第一峰次之,然后是三、四、五峰,远望巍峨壮观形似五指,“五指山”由此得名。鹦哥岭海拔1811.6米,是海南岛的第二高峰,也是本岛三大水系的分水岭,还有著名的坝王岭、尖峰岭、吊罗山等。这些山地是我省热带原始森林的天然宝库,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在山地中,还散布着丘陵性的盆地。著名的盆地有通什盆地、营根盆地、东方盆地、乐东盆地,它们都是山区工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

    丘陵主要分布在山地周围的内陆和西北、西南等地区,相对高度50-400米不等,丘陵下部土质疏松、土层深厚、排水良好、湿润静风,适宜发展热带作物。

    台地与阶地分布在山区丘陵周围,一般海拔低于100米,相对高度在80米以下,包括熔岩台地、花岗岩台地、红岩台地、山麓洪积台地、变质岩台地和河流阶地、海成阶地等。熔岩台地常见的地貌是火山锥,多布在海南岛北部,海府地区的马鞍岭、雷虎岭、旧州岭;临高县的高山岭、多文岭;文昌市的青山岭;儋州市的那白岭、笔架岭;定安县的龙门岭等都是火山锥.它们的喷发历史最早者距今100万年左右,最晚一次距今亦3—5万年。海南岛的火山地貌发育,其中以马鞍岭火山口为最典型,火山溶洞极为壮观,今已开发为著名的旅游胜地。

    平原多分布在环岛的滨海地区。除南部个别地方山脉直逼海岸外,包括冲积平原、海积平原、冲积—海积平原、泻湖、沙地等,为本岛的主要农耕地区。环岛平原在地区分布上,琼北有文昌海积平原,琼西北有王五—加来海积阶地平原,琼南有琼海—万宁沿海平原和陵水—输林沿海平原,琼西南有南罗—九所滨海平原。 海南省的地貌相对复杂,对于明代的道路状况也不能抱过高的希望。穿越用山地自行车的主要通行环境,以穿越者自行修建的简易公路为参照目标。

    3、自行车车型的选择 海南复杂的地形和穿越者的要求,决定了我们所需要的车型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越野能力、较高的通过性、优良的维护性和使用寿命,一定的载货能力以及适当的价格。普通的民用自行车、公路赛车、BMX小轮车和攀爬车都不符合要求,只有山地越野车可以满足。

    常见的山地车可以细分为以下4类:XC、FR、DH、AM,以下分别讨论。

    Cross Country(XC):越野自行车。绕圈赛专用车用。因骑乘里程长 , 需耗损最多体力 , 故设计取向轻巧 ,越野赛中主要是赢在爬坡之上 ,而不是在下坡 ,为了追求更有效率的姿势,在骑乘时 ,把手比较低 。选择比较窄的 车胎 。为了取得更快的速度 ,轮胎中间的胎纹尽量的减少 ,只保 留位 于外 胎 边缘 的颗粒以增加转弯的抓地能力 。这样的山地车通常是使用80-100mm的减震前叉,大多数XC自行车没有后减震,以达到尽可能轻量的目的。XC自行车的重量通常是9公斤至14公斤。 XC骑行是最普遍的一种自行车骑行运动。典型的XC地形一般被认为是爬山多于下山,并且不包括任何的特技。

    Enduro(All Mountain,AM):全山地自行车。这样的车比XC自行车重很多,重量一般在14公斤到16公斤之间。它们拥有更长的减震,通常是使用150mm前后减震,中高端车辆还可以调节减震的行程。来自Freeride骑行运动所开发出来的减震器,使这种车辆可以和XC一样上山,下山。

    Freeride(FR):自由骑行山地车。此种车辆和Enduro(AM)有相似之处。但不强调轻量的需求,而是更加看重减震的效果。 算是 DH 和 XC 的 综合 版 。FR自行车趋向于更长更好的减震,8寸或者更长的后减震都是很正常的配置。它的零件设计以强度为标准,因此整车重量更高。FR自行车比其他自行车更加” 万能“。然而在爬山或者低速时,由于头管角度问题,整车的灵活性下降。FR车架的角度甚至大于DH自行车。这样提高了越过小障碍物的能力。FR自行车提供了越过自然地形障碍物所需要的角度。FR自行车的重量通常是14公斤到20公斤。FR爬山通常是为了到达某一地区,所以FR车型在爬山时还是有一点效率的。一辆坚固的FR价格昂贵,同时在爬山时也不为车手提供舒适的骑行感受。下山时,它为FR骑士提供了更好的操控性,但FR骑士却只能推着它上山。另 外当您 要 花 许多的时间?骑登山车的 时候,一个舒适的坐垫 就变得相当的重要 。 FR共分两种 :多用途登山车 Multi-Track Bike,旅游登山车Touring Bikes。

    Downhill(DH):坠山自行车,落山自行车,速降自行车。它的重量更加高,通常超过20公斤,拥有8寸>200mm或者更高的减震行程。虽然很重,然而DH比赛中的车辆却是尽可能的轻量。它们强壮异常,拥有大而高的齿轮,柔软的减震,只是为了下山而设计。减震常常调试得能吃进整个行程的 40%,在颠簸的弯道中提供足够的抓地力。车头部的角度通常在64度。DH山地车比赛是山地车科技创新最多的领域。许多制造商都有自己的赞助车手。DH骑行和它名字一样,就是下山或者坠山。由于时常是高速下山,许多DH车辆只有一个齿盘,一个护盘和导链。DH山地车比赛已经成为山地车中最为鲜明的一种竞赛类别。但是就算如此 ,很少有下坡赛的山地车能撑到赛季结束 ,大多数的dh到一半的时间就已经不能 使用了 !至于脚踏方 面 , 下 坡赛 的 选手 需 要 同时 考虑 到 自锁脚踏与 能随时移动的脚踏。以利需要时支撑保持平衡之用 。

    此外还有EFR、DS、DJ、4X、North Shore等车型,其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与本文主旨相去甚远,在此不作讨论。

    在这四种车型中,DH是下山专用,沉重昂贵骑行费力;FR和AM也属于软尾车型,结构相对复杂,会导致成本和重量的上升,重量的上升意味着骑行者体力会更快地消耗,而且软尾车型难以安装坚固的后货架。最符合我们要求的是硬尾XC。26寸轮径是最合适的,保持了足够的通过性。

    4、车辆具体配置探讨 现代运动自行车的市场和电脑市场极为相似,可以直接购买品牌整车(类似于品牌机),也可以购买零件自行组装或委托车行组装(类似于DIY兼容机)。纵观目前市场上的成品车,没有符合穿越需要的,自行组装势在必行。对于批量采零件及组装工作建议委托有实力的车行代为办理,高效,亦可以降低成本。但是为了保密起见,不可以透露我们的真实用途。因此车辆的具体配置必须由我们自行完成。

    一辆山地车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车架、前叉、轮组、传动和变速系统、刹车系统等。以下分别讨论。

    4.1 车架 车架之于自行车,好比主板之于电脑。常见的车架按材料分,有高碳钢架、铝合金架、铬钼钢架、钛合金架和碳纤维架等。 高碳钢架主要用于低端民用车,比较沉重,但成本较低。 铝合金是运动自行车常用的车架材料,重量较轻,但加工困难(主要是焊接困难),寿命较短。 钛合金和碳纤维主要应用于高端产品,成本高昂,不作考虑。 最符合穿越要求的,是铬钼钢架。铬钼钢具有良好的弹性和强度,不需减震器,其车架本身就有一定的吸震能力,比铝架更为舒适,而且强度更高,寿命更长(铝架标称寿命5年,而钢架是15年,实际上好的钢架只要不遇上摔车事故,用上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 车架的尺寸,通常是按照骑手的身高选择的,常见有16寸、17寸、18寸的车架。为了方便维护和修理,建议统一采购通用性最好的17寸车架。

    4.2前叉 常见前叉有三种:最低端的弹簧叉,中高端的油簧叉,高端的油气混合叉。 考虑到液压系统的维护性问题,后两者只能舍弃。简单、易修理维护的弹簧叉才是适合的选择。

    4.3轮组 轮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花鼓、辐条、车圈、车胎。

    4.3.1花鼓 花鼓主要有散珠型花鼓和培林型花鼓两大类。建议使用培林型,寿命更长,而且便于维修,磨损后直接更换深沟球轴承即可。 花鼓必须是快拆型,以便维护。 建议花鼓孔数不要低于32孔。

    4.3.2辐条与车圈 建议使用优质双层刀圈和不锈钢辐条。

    4.3.3车胎 常见的XC山地车车胎是1.9或者2.1英寸,宽胎越野性好但是骑行阻力也大,尤其在长途和平路状况下。建议使用1.75寸的车胎,能兼顾抓地力、压强与骑行阻力的平衡。

    4.4传动与变速系统 禧玛诺公司的变速组件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产品线涵盖了各个方面,型号丰富,产品成熟。对该公司常见的变速组件产品整理如下:

    27速的专业组件如XTR等,仅适合竞赛使用,不符合穿越要求。建议使用Alivio组件。Acera或者Altus也可以考虑。

    4.5刹车系统 常见的刹车系统有V刹、油压碟刹、机械碟刹、以及抱刹、吊刹等。

    油压碟刹性能最好,但是考虑维护和修理的需要,首先淘汰。 吊刹和抱刹常见于低端民用自行车,刹车力度较小,也不是合适的选择。 V刹制动力强,结构简单,重量轻易维护。唯一的缺点是雨天刹车力会下降,而且在有积水(雨天)的砂石路面上车圈容易附着细小的砂石,使得刹车片的磨损非常快。这个缺点正是线碟的优点。 机械碟刹(线碟)最大的优点是不受天气影响。线碟雨天制动力不会下降也不会加速磨损,比V刹耐用,来令片更换一次可以使用1500公里以上。重量略大于V 刹,价格也高一点。线碟的调整要复杂一点,另外一个弱点是刹车碟害怕磕碰变形。 事实上在车友中关于V刹和线碟哪个更适合长途骑行,一直有争论。V刹爱好者声称碟刹过于娇贵,而碟刹党对于V刹的手感和潮湿道路环境下的表现表示了极度的鄙视。就目前来看,碟刹已经相当成熟,也并没有那么容易坏。由论坛上得到的游记资料,每年进藏的骑行者中,V刹和线碟都为数不少,而且基本都能走完全程。 根据个人经验,V刹在潮湿环境和恶劣路面下磨损非常快(鄙人在一次使用V刹的骑行中,遇到潮湿路面和连续下坡,结果仅5公里左右一对刹皮就已报废)。建议使用成熟耐用的线碟型号,如HAYES的MX1等。

    4.6其他部分 把横、把立、坐杆、坐垫、货架等

    5、价格估算 初步估计的成车价格在2500~3000元左右,批量采购可以进一步降低价格,但准确的数字需要更详细的方案和进一步的研究。建议先装少量样品车进行测试,以确定最合适的配置。

    另外,还要携带一定数量的配件和易损件,具体数量要根据自行车总数调整。

    申请尽快完成样车组装和测试工作,并尽快确定穿越用自行车总数。

    参考资料: 1、禧玛诺公司2007年产品手册 2、《中国自行车之旅》,聂浩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ISBN:7561327234 3、chinabike及biketo论坛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35:07

    优秀评论&同人展,其十二: 【新年沙龙】《那些花儿Ⅰ》——评荆小语系列 目录

    (1)天孤地寂月华明

    北星子再不言辞,他凝视着夜空,这时,先前所见明灯,早已不复存在。只余月光如水,几点星辰在夜幕中闪烁,刚才的繁华,竟然不留半点痕迹。 要说的话,已经说了,所以一切的选择,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和自己再无半点关系,如不是师门的命令,他宁可沉默在那深邃的星夜中,沉默在那古老到超过了人类想象的力量和意志中,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张惠没有再问,她也沉默着望着天空。 又是这样的沉默,又是这样的感觉,一种沧桑到了极点,反而透明的感觉,仿佛他已经不存在,仿佛他已经和那古老的星辰已经结合为一体,那一种浩浩荡荡,从千万年前就奔流不息的伟大力量,如水一样荡漾在他的身上,包围着他,邀请着他一起跨越了千年万年。 与星辰的岁月相比,人类的历史真如沧海一粟。 也许在他的眼中,只有那亲密到了不分彼此的星辰才是他永恒的伙伴吧。

    (2)刹那凝停只自惊

    音乐再次改变,一生都若梦,充满了纯粹的欢乐,如此的无有忧愁,那里面有着纯白的告白,有着毫无保留的倚赖,有着无需求的信仰……就如一个衰老者,在人生最后时刻,将其数十年的人生沉淀,结出了洞察生死的水晶,要永远的保留那些浓烈的日子,以及不朽的感情,唯一的办法就是只将它锁进自己的音乐,只要音乐不绝,那心就永远不变……以此而歌唱,不再半点杂质,唯有一片最纯最爱的心意。 随着这个音乐,安尼恩也心中一片沉静,若有所感。 空中,无数似乎从时间中直接漂浮的昙花,或大或小,漂浮而下,它们带着优美的姿态,层层叠叠的花瓣,温柔的落到了众生与神明的身上,在短暂停留之后,又消散在空中——与神相比,所谓的爱,不过是区区一瞬间……但是不朽的感情,还是可以贯穿时空,就如昙花一样。 神也有过去,神也有爱恨,神也有失落,神也有追求,神的笑容背后,也有着无法弥补的伤害与遗憾,在此不朽的音乐面前,第一次听闻,就算是神,也必为之叹息。

    (3)相忘何须言放手

    自从圣战归来,现在的伊纱霓迪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但是却能够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的超然灵性。那是超越凡人的灵魂,它使得伊纱霓迪原本清洁的气质,变得更加沉静而高华,眸子宛如最深的星空,深邃之中,流转之中,不经意之间,却显示了圣性的灿烂。 炎黄使者八级,从圣战回来,受神的赏赐。立刻晋升到了炎黄七级。而这十七年来,伊纱霓迪不再理会一切杂务,专于修行。等闲时就看看诸地景色,竟然又给她晋升了一级。 慢慢的,就是天人之别。

    (4)双生河畔落花轻

    这歌声连绵而出,萧冰就感觉到无数思潮,从她心中浮现,忽尔之间,她想起了种种少年时的方信,青梅竹马,协手共戏,胸臆间却升起了无限温柔。 转眼之间,世事飞流,方信渐渐转变,纵有那许多温柔和满足,可是总觉得与心中所想要得到地那个他已经越来越远。 刹那间,十数年中,或喜或忧,全在胸臆,回忆而出,混杂一片,种种莫以名之的情绪,浮现心头,这究竟是怎么一番滋味,几是再世为人。 等这短短的一曲完毕,歌声悠然而止,萧冰这时,猛的抬起头来,眸中一片沉静,却已经摆脱了种种束缚,下了决心。 “阿信,我想与你共行,无论何地何时。”她如此说着,直望向方信的眸。 (1) 天孤地寂月华明

    引文: 等花灯飞到眼所不见的高度,张惠才问:“先生从来不为这样的美丽感动吗?” “这人世之间的繁华,不过如此,转眼之间就会消逝。”北星子淡淡的回答:“所以我们追求永恒不变的存在。” “先生,永恒不变的存在真的能获得吗?” 北星子再不言辞,他凝视着夜空,这时,先前所见明灯,早已不复存在。只余月光如水,几点星辰在夜幕中闪烁,刚才的繁华,竟然不留半点痕迹。 要说的话,已经说了,所以一切的选择,都是她自己的事情,和自己再无半点关系,如不是师门的命令,他宁可沉默在那深邃的星夜中,沉默在那古老到超过了人类想象的力量和意志中,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张惠没有再问,她也沉默着望着天空。 又是这样的沉默,又是这样的感觉,一种沧桑到了极点,反而透明的感觉,仿佛他已经不存在,仿佛他已经和那古老的星辰已经结合为一体,那一种浩浩荡荡,从千万年前就奔流不息的伟大力量,如水一样荡漾在他的身上,包围着他,邀请着他一起跨越了千年万年。 与星辰的岁月相比,人类的历史真如沧海一粟。 也许在他的眼中,只有那亲密到了不分彼此的星辰才是他永恒的伙伴吧。 他曾经问过:为什么当年十三岁的小姑娘会一下子相信他这个外表幼稚的少年呢,甚至无需表演法术。 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双沧桑到了透明,似乎看过了一切的沧海桑田眸子,那拥有时间和力量而产生的高贵而神秘的气息,是如何与众不同。 所以当他问:“你有一个特殊的灵魂,你愿意跟我学习吗?” 年十三的惠,冷静的回答:“我愿意!” 一切的缘分都是从那天开始,但是他从来不在意,是的,只要稍微注意一下,他怎么看不出她的心思——他根本不在意,他的世界,早就只有那浩瀚且古老的存在。 所以就算是她也可以看出,那浩瀚的力量,那透明的沧桑,代表了他取得了如何的成就,是如何的强大…… 他的师尊给他取名北星子,本是如星辰一样的存在。 一切繁花开谢,他早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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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生命? 也许,生就代表着生生不息,命就顾名思义地理解成命令、指令,生命就是生生不息的指令? 这样的理解未免太过简单粗暴,但是,很有意思。 最初始的生生不息的需求,或因必然,或因偶然,形成了群体。而群体一旦形成,便长永地驻留在每个个体的生命之中,再不退去。

    一条发源于甘肃的叫做渭水的河流,和一条发源于宁夏的叫做泾水的河流,在流经陕西高陵的地方相汇,上演了一幕叫做“泾渭分明”的传说。 但是个人和社会不是泾水和渭水,而是滴水和大海。 这滴水无论怎么折腾,怎么翻涌,终只是沧海之一粟而已。于是,滴水不得不遵守着大海的规则。那些较强的、有力量的,引导和改变着部分的规则,而那些较弱的、无力的,则老老实实地屈守于规则之下,不作它想。 人类社会就在这样地演绎着“成功”和“失败”的故事。

    然而,不论你是才绝当世,还是智深如海,不论你是权倾一方,还是富甲天下,终有一日,会被雨打风吹去。 这个世界上,将再也没有“你”的存在。 任红尘流转,世事千变,而一切将与你再无干系。 了解这些,许多时候所带来的并不是恐惧,而更多的是怅惘。所以一向以阔达著称的苏东坡也以这种怅惘的情怀在咏叹着:

    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引文的最后一句话说,“一切繁花开谢,他早就忘记了。” 真的忘记了吗? 也许。

    说也许,不是想说肯定,也不是想说否定。 而是,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一切又有什么关系呢? 昔日繁花似锦,今朝归于寂落。 早晨谈笑风生,晚上拨刀相向。 昔日生死于契,有朝形同陌路。 这天、这地、这人、这事、这感、这情,一切都在变幻着颜色。

    你以为只有你自己不变。 可是,那懵懂的你、那轻狂的你、那飞扬的你、那落寞的你、那大笑的你、那伤心的你…… 曾经的那么多的你,都到哪里去了呢? 它们都只存留在你隐约的记忆之中。 而等到有朝一日,连这记忆也如雪飘落,如花谢去,一切便再无痕迹,恍如梦幻。而最终,便连这梦幻也终将归于沉寂。

    朝如青丝,暮已成雪。 昔为沧海,今是桑田。

    引文里,张惠说,“先生,永恒不变的存在真的能获得吗?” 其实,能不能获得并不重要,重要的,只是选择。 譬如风闲,譬如北星子,譬如现实生命长河中那许许多多类似的生命。 从你看去,他们或许冷漠,或许绝情,或许淡然,或许飘逸,或许寂寞,或许悲怆。 然于他们而言,只是单纯地做出了选择而已。 选择之后,再不悔改。 (2) 刹那凝停只自惊

    引文: 神系的神廷所在地,就是第一宫,诸神的光辉都在宫殿上闪烁着,如此多的神力凝聚在宫殿之上,甚至使整个宫殿如同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样,在呼吸着,散发着无比的神威。 在广场前,上万个中阶四翼天使,跪伏着迎接主神的降临,看见安尼恩和莫雅普歌前来,神圣的圣歌就此响起——音乐悠长,空灵,不染一丝尘土,似乎从万物之中,直接发到人和神的心中一样,但是如果仔细听听,又如大海波澜一样,源源不断的滚滚而来。 “这是什么圣歌?如此的优美?”莫雅普歌不由自主的询问着。 “是歌颂真理的颂歌,赫迪爱璐的最受宠者,获得我破格批准,在祈并到神国后,一百年就晋升不朽圣灵的伟大音乐家,希塔尔,他曾经在凡人时,就创作了‘献给赫迪爱璐的爱’三部曲,成就的确惊人!”安尼恩回头说着,它说到这里,眸子中,是一片沉静与赞赏:“别说其它,就此一项,它就可以成就不朽,我是如此说,如此作。您以后可以请它为您创作作品。” “真的如此伟大?”莫雅普歌若有所思。 感觉到这个思考,安尼恩并没有停留,带着莫雅普歌走向宫殿,在宫殿之前,无尽的石阶上,跪着一批批天使,甚至还有圣灵。 而圣歌为之一变,缥缈的音乐幽远无际,与寂静之间,掠过一只轻盈的青雀,黑色而透明的长翼,似乎只是一倏忽,便会使无数过往消逝在时光的烟波浩淼之中,而来往于生死之间的交接,去到了另一个不朽的世间。 莫雅普歌停住了脚步,静静听着音乐。 音乐再次改变,一生都若梦,充满了纯粹的欢乐,如此的无有忧愁,那里面有着纯白的告白,有着毫无保留的倚赖,有着无需求的信仰……就如一个衰老者,在人生最后时刻,将其数十年的人生沉淀,结出了洞察生死的水晶,要永远的保留那些浓烈的日子,以及不朽的感情,唯一的办法就是只将它锁进自己的音乐,只要音乐不绝,那心就永远不变……以此而歌唱,不再半点杂质,唯有一片最纯最爱的心意。 随着这个音乐,安尼恩也心中一片沉静,若有所感。 空中,无数似乎从时间中直接漂浮的昙花,或大或小,漂浮而下,它们带着优美的姿态,层层叠叠的花瓣,温柔的落到了众生与神明的身上,在短暂停留之后,又消散在空中——与神相比,所谓的爱,不过是区区一瞬间……但是不朽的感情,还是可以贯穿时空,就如昙花一样。 神也有过去,神也有爱恨,神也有失落,神也有追求,神的笑容背后,也有着无法弥补的伤害与遗憾,在此不朽的音乐面前,第一次听闻,就算是神,也必为之叹息。 莫雅普歌驻足不前,回首望去。 处于最高点,在下面,群山耸入,远处是碧绿的海洋。无数的花之海洋遍于此山之上,多条小径蜿蜒而上,越过众多山丘,山脊,峡谷,和隘口。每座峡谷最终都通向下方,越过瀑布和小溪。 而无数众生生活在其中,它们的欢笑与忙碌,虽然很微弱,却也是依稀可见,依稀可停。 如此熟悉和陌生的景色,一转眼中,却已经过去了三千年。 沧海桑田,对神也复如此。 听到这里,看到这里,在无尽的石阶之上,走向辉煌的神宫之时,以前神无尽记忆中隐藏的感慨突然之间萌出芽来,使莫雅普歌不由落下泪来。

    --

    当涉过无尽沧海,看身后层层波涛,不过寻常; 当登上万仞之巅,看脚下重重起伏,惟余一笑。

    千山万水行遍,世上烟云已淡。 待走过生死,走过繁华,这世间,又有什么,观之不清,看之不透?剩有何物,还能惊心动魄,牵情扯绪?

    然而,生命并非生来通透。纵最终登顶临渊,也只是一步一步达成。而这中间,总会有一些不堪回首,无可言说。

    譬如那水中莲,照水只是盈盈,迎风只是轻轻。说不尽的淡雅写意,说不尽的宛转风流。 待寻根究底,方知,其根有节其心苦。 那节,是生命的伤痕;那苦,是泪水的沉淀。

    人生于世,一复如斯。生活决定了大部份的时间都且歌且行,只是在某些蓦然回首的瞬间,时光凝停,天地忽寂,而独有一心黯然。 这黯然无法诉之于天,无法诉之于地,无法诉之于人,而只能在一己心中,一遍又一遍地辗转,一遍又一遍地翻覆——

    季子平安否?便归来,平生万事,哪堪回首。行路悠悠谁慰藉?母老家贫子幼。记不起,从前杯酒。魑魅搏人应见惯,总输他,覆雨翻云手。冰与炭,周旋久!   泪痕莫滴牛衣透,数天涯,依然骨肉,几家能够?比似红颜多命薄,更不如今还有。只绝塞,苦寒难受。廿载包胥承一诺,盼乌头马脚终相救。置此札,君怀袖。

    这是感世。

    瞬息浮生,薄命如斯,低徊怎忘。记绣榻闲时,并吹红雨;雕阑曲处,同倚斜阳。梦好难留,诗残莫续,赢得更深哭一场。遗容在,只灵飙一转,未许端详。 重寻碧落茫茫。料短发、朝来定有霜。便人间天上,尘缘未断;春花秋叶,触绪还伤。欲结绸缪,翻惊摇落,减尽荀衣昨日香。真无奈,倩声声邻笛,谱出回肠。

    这是伤情。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这则既非感世,也非伤情,究其实,已纯是关于生命的一种低歌。

    人说太上忘情,其实并非忘情,而是当生命臻入某些次第,值得感怀、能够引起感怀的东西,已经不多。 但是不论生命臻入何等次第,总有一些感怀,会在生命之中,留连不去。 比如,关于生命本身。

    生命叠如花开谢。 那一开一谢之间,在心中留下的,是飞扬还是孤寂?而当开谢已觉寻常,是生命已趋通透,还是心中已全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伤?

    这是在网上看到的一首小诗:

    乘着时间的翅膀 从生命的起点开始飞扬 飞过坚硬的土地 和冰封的河流 在雪色之外的阳光 遍地挥洒着这样的时时刻刻 温暖而且明亮着 映照出雪一样清洁的灵魂 以泥土和更深的泥土 凝聚起来 力量逐渐贯彻了 传递到寒冷的日子 所有的日子都会停留着 等待着生命那一颗微弱的种子 二月的鲜花在风里 开放成热烈的微笑 举起来 和着歌声和灿烂的火焰 奔放开去,奔放地无限升腾 在那样瑰丽的瞬间 成为生生不息的信仰 成为亘古的图腾 成为时间本身 而时间只是流水 静静地流动着 将飞扬的生命驮在背上

    我喜欢生命是这样的一种模样,不论行到何时,不论行到何处,核心里都有一种彻始彻终的坚强。 在它的怀抱下,伤会回复,痛会消去,而生命最终,也必会以新如初生的姿态,驶入通达通透的地方。 (3) 相忘何须言放手

    引文: 这一切,连同领地上的二十二个庄园,都属于希塔卢来继承,而没有神之血脉的希塔卢,竟然也获得了国王的同意,使他的继承权不受怀疑,使许多贵族和骑士,不得不考虑他到底是谁的问题。 如今,希塔卢却没有半点欣喜,十七年来,她看上去还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而以前小小的孩子,却已经长大成人了,虽然说魔法师达到六级以上,也可以缓慢衰老,但是这种增加寿命的程度,远不能和龙脉觉醒者相比——法师除非到了传奇,不然区区一百多年,最多二百年的寿命,根本无法和龙脉觉醒者高达500年以上的寿命相比。 黑发黑眸。肌肤如雪,月光下宛然如女神一样,希塔卢心中只想把她拥入怀中,但是走前几步,却发觉自己竟然在迟疑。 自从圣战归来,现在的伊纱霓迪的身上,有一种说不出,但是却能够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的超然灵性。那是超越凡人的灵魂,它使得伊纱霓迪原本清洁的气质,变得更加沉静而高华,眸子宛如最深的星空,深邃之中,流转之中,不经意之间,却显示了圣性的灿烂。 炎黄使者八级,从圣战回来,受神的赏赐。立刻晋升到了炎黄七级。而这十七年来,伊纱霓迪不再理会一切杂务,专于修行。等闲时就看看诸地景色,竟然又给她晋升了一级。 慢慢的,就是天人之别。 直至伊纱霓迪欣赏完毕了秋景,转身准备离开时,希塔卢才反应过来。他突然之间不再忍耐,上前就抱住了她的腰:“伊纱霓迪,你为什么要去参与远征军呢?您并没有这个义务,还是跟我……跟我一起在这里幸福的生活吧!” 伊纱霓迪转过身来,凝视着这个一手由她抚养长大的年轻的男子,慢慢的露出了微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

    看了这段,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起了相濡以沫的故事。

    两个人,最好是夫妻,相互扶持,相互爱护,共同走过风霜雨雪,共同走过春夏秋冬。不论在何时,不论在何地,你永远都不用担心孤单,因为,你的心上身边,总会有你的至爱在陪伴着你。 哪怕世界崩坏,也有他(她)与你紧紧相拥。 这就是相濡以沫。

    在庄子原文里,却只是用了短短一句二十三个字来形容: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而在这里,真正要说的其实也并不是相濡以沫,而是它的后面几个字—— 不如相忘于江湖。

    然而在后世的流传中,世人却都不约而同地忽略了这句话原本的重心,而只是提出一个相濡以沫来。 是相濡以沫显得更珍贵,还是其它的一些什么? 这里面可能的原因太多了,于是干脆不提,大家只是记住一个温暖温馨的传说吧。

    如果伊纱霓迪没有参加圣战,更进一步,如果伊纱霓迪没有遇上她的神…… 那她大概会是与希塔卢相依相伴,共度终生的吧。甚至,他们之间的幸福爱情还可能成为世人新的传说。

    只是,世间又哪有“如果”呢? 于是桃梅分野,君卿有别,花开花谢两无言。尚未转身,已是此情可待成追忆了。

    在起点有本书叫做世界那么大,书不错,书名却起得更好。 是啊,世界那么大。 就如一个人在星空漫步,在那无尽的星海之中,又有什么可以成为永久的羁绊而让其不去举步呢? 不过,总会回头的吧。 在厌倦之后,想寻找一个宁静的港湾;在超脱之后,想寻求生命当初的起点;或者在圆满之后,发现原来哪里都一样。 只是,那会是多久之后的事呢? 而届时,当初的起点又安在呢?

    就如风闲所说:“人如野草,一生一死为一秋,等我经过一百万年,再回头看看人间,见那太阳之下,大地之上,可有新事?”

    再次回头,纵然情怀依旧,那天,已不是那天,那地,已不是那地,那世,已不是那世,那人,已不是那人了。 而漫步过千山万水,欣赏过日月轮回,那情怀,又怎么可能依旧呢? 是以,在初初举步的那一瞬间,便已注定,已经回不去了。 4) 双生河畔落花轻

    引文: 方信却见得萧冰有着迟疑之色,心中一动,实际上萧冰也已经到达了四阶。所缺地。就是通达无窒的道,就上前抱住她。 萧冰靠上了丈夫的胸。沉默不言,许久,一动不动的她,发出一声细微的叹息。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法则,在古代,纵然倾心相恋,也跨越不了当时地束缚,在现在,纵然倾心相恋,也束缚不了身边人的升华。 隐隐之间,她也略有所悟,自己的时代,就如破碎的蛋壳一样,听见不断的碎裂声,而在里面出来的,却是自由洒脱的新时代。 就如在地球上,曾经有过茜茜公主和施特劳斯,风中飘散着鲜奶油咖啡、李子蛋糕和匈牙利红焖牛肉香味,耳边萦绕着圆舞曲和波尔卡天籁的时代,但是这些美好的时代,还是一去不回,这就是人道地法则了。 感觉到她的心情,方信突然之间,想起了一首歌,这本是某个叫周杰伦的男子唱地《爱在西元前》,不过,方信却以为,原本的曲调和唱者,都根本无法表达出这诗中那种跨越千百年的沧桑感。 因此在此时,方信却以另外一种曲调唱出来,这有些清清的歌声,一下子充满了客厅之中,也许有些寂寞,或许有些沧桑,但是这歌一唱出,方信就几乎听到内心微微绽放的喜悦花朵,以及那略有进益的心灵。 他唱着----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摩拉比法典 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经三千七百多年 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 我却在旁静静欣赏那张我深爱的脸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地从前 喜欢在人潮中只属于我的那画面 经过苏美女神身边我以女神之名许愿 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漫延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 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我给的爱写在公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 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我给的爱写在公元前 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 这歌声连绵而出,萧冰就感觉到无数思潮,从她心中浮现,忽尔之间,她想起了种种少年时的方信,青梅竹马,协手共戏,胸臆间却升起了无限温柔。 转眼之间,世事飞流,方信渐渐转变,纵有那许多温柔和满足,可是总觉得与心中所想要得到地那个他已经越来越远。 刹那间,十数年中,或喜或忧,全在胸臆,回忆而出,混杂一片,种种莫以名之的情绪,浮现心头,这究竟是怎么一番滋味,几是再世为人。 等这短短的一曲完毕,歌声悠然而止,萧冰这时,猛的抬起头来,眸中一片沉静,却已经摆脱了种种束缚,下了决心。 “阿信,我想与你共行,无论何地何时。”她如此说着,直望向方信的眸。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 “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句话,张爱玲用来说“爱”。

    我们都是孤独的人,在漫无边际的时空中漫步。然后会遇上许许多多与自己一样孤独的人。 他们中,有的如高山一样,让你观之而生仰止之情。 他们中,有的如大海一样,让你油然而生浩瀚之感。 他们中,有的如蓝天一般,让你情不自禁敞开胸怀。 他们中,有的如苍蝇一般,让你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他们中,也有的只是寻常的山石草木,于是大多数时候,你也只是无视地走过。 如是等等,不一而足。

    不过,总会有些不一样的人吧?或是一见倾心,或是自幼就陪伴着你的成长,或是其它的一些因缘际会,让你们的人生较为紧密地纠缠在一起。于是你们之间上演着也许称不上传奇的故事。 这故事,也许可以顺顺利利地上演到终结;也许历经风雨,艰难却也顽强地上演到终结;也许戏未演完,人已退场;更也许尚未正式开演,便业已宣告结束……

    太多太多的也许。

    命运就如那十字交叉路口的霓虹,在不停地旋转出东西南北,南北东西。一切充满了不定,一切充满了未知。 你也许会想牢牢地抓住些什么。 比如人。 可以与你相依相伴,一同走到地老天荒的人。 或是用来在无助的时候,可以依靠;或是用来在高兴或者伤心的时候,可以诉说;或是用来迎接路途中未知的风雨;或是用来共同构建天空中更美的彩虹……

    看起来似乎很美。

    只是,谁才是你的惟一呢? 许多时候,你认定的惟一,究其实,也只不过是命运的安排。 如果生命可以重来,你们会相互恪守着彼此之前的选择,还是会选择默默地擦肩而过? 如果生命可以轮回,而下一世命运让你们难以聚首,那么谁又是你们彼此生命中那个新的“惟一”? 更设有再一次的轮回,那么新的生命中,你是选择旧的那个“惟一”,还是选择新的那个“惟一”,还是两个都不选,选择这一世更新的“惟一”?

    荒谬而可笑的推论。 细细想去,却让人心生悲凉。 所谓生死相契,不过如是。所谓海誓山盟,不过如是。 生命的长河中,谁能许下三生的诺言? 不过是彼此的互相欺骗。 又何况,沉浸在此时的美好中,说不定已是与另外一些不该错过的美好交相错肩。

    于是,不说过去,不说未来,只说现在。 “阿信,我想与你共行,无论何地何时。”而就在现在,萧冰如是说着。

    在生命的长河中,就这样许下彼此携手并进的诺言,共同谱写着现在可以掌握的诗篇。 更多的,就相互祝福,彼此随缘吧。 在遥远的未来,也许是再一次的执手,心有灵犀;也许是默默地相视一眼,无言错肩—— 谁知道呢?

    就让那首歌在璀璨的星空如同花儿一般轻轻地绽放——

    我在旁静静欣赏那张我深爱的脸 祭司神殿征战弓箭是谁地从前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36:05

    (注,从本楼起开始选载入围书目的评论) 乱臣贼子

    评论1:

    还是个学生的时候,有那么一个愿望,当我们老了,闲了,借着一抹残阳,一轮圆月,榕树下,石桌旁,半壶老酒,一杯清茶,读一本闲书,品一段人生。其乐无穷也。有所谓读书和做爱有三个相同之处,多半在床上;夜晚最惬意;其中乐趣不易于外人道也。

    那时尚不知“闲”字多么难得。放眼一望,你我他都在忙。此番尚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如愿。夜半梦醒之时,偶尔念叨起昔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陶翁,自觉惭愧,明日却又继续为生活而奔波。此番亦不知何年何月方得解脱。

    忙里偷闲,于书海中四处寻觅,几多劳累,鲜有所得。当此时,犹记当年痴迷武侠时的乐趣。今日之书讲究直抒其意,杀伐果断。我辈所求千转百回柳暗花明之道已遭唾弃。想来亦当如此,今非昔比,生活节奏如此迅捷的今天,大家都没那个美国时间去千转去百回了。

    读此类书,爽则爽已,却失了七分“悠然”之乐,无法品之。可品的书当有其魂、其韵、其道。所谓“文字要有韵,情节要有爱,人物要有型”。于我而言,奥丁的《乱臣》当属此类精品。

    文字。

    好的文字,不仅恰当好处地表达字面意思,还应有其张力,使人遐想;有其韵味,让人咀嚼。 “你就说是我远房亲戚,打江东来,家乡又乱起了黄巾,来投奔我家男人的。”雉娘说 此处一个“乱”字,于细节处显示了奥丁娴熟的文字技巧。一种当时当地的风味跃然纸上。也只有这样恰当的文字,才能增强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他跟在她身后,一长一短两道影子,轻轻地抚过田埂旁绿油油的丛丛野草。 所谓日久生情不是一句空话,而是由这样一些细节逐渐构建起来的。清淡的文字背后,是纯朴的情愫。一个细节,此处为何刻意说明“绿油油”的野草哩?想来当有所指。这是悬念,也是冲突。

    “昨儿逮到只兔子,啧啧,这蠢畜生,想刨我种的豆角秧子,结果卡在篱笆缝里,把自个脖子扭断了。”李臣乐呵呵地回答,末了问,“您家来尝一口。”

    用一句对话,去说明李臣已经完全适应了穿越后的生活。远比几句旁白去讲述要好得多。这不会阻碍故事的进程,更不会分散读者注意力。之后再简单表述一番,故事的进程也就逐渐打开了。

    我们可以看得出,这个性子简朴的小媳妇儿心情不错,确实,对雉娘来说,最近的光景日月蛮顺利的。

    恰当的时候奥汀也会用这样的句子拉近与读者的距离,一种亲切感扑面而来。

    “他定是和我一般,心乱不知如何是好,”雉娘哀苦地想,“也罢,见不着面,人也解脱了,心总会平静下来地,总能再坦然相对的。”

    “无论如何,我也得守住道义,当那偷人养汉的风骚婆娘,宁愿孤苦一辈子,女人,不就是这个命么。”她咬着唇,微露出晶莹白透的碎牙儿,暗暗发誓。 窗棂外,天穹上,阳头正烈,那么灿烂,那么火辣,仿佛能将人心中的阴霾烧烤得消失殆尽……

    旁白不宜过多,奥丁用简单地几句场景交代就足以使此时此刻的冲突展现得淋漓尽致,是为四两拨千斤。

    他只是轻轻地说:“嫂子,我回来了。” 这句是我手打的,已经很久了,这句话却从未有过忘却。 此其一。 奥丁的文字很暖人心。于我而言,一个作者在鄙视、揭露、讽刺、批判之余,其最深的当是关爱。在对底层人民的描写时,不是简单地表达同情、理解,而是真正用心的客观的善意的去描述他们的生活。 请看这两段:“我说崔家媳妇,”掌柜琢磨着问,“有小三年了吧,你家男人现在也没个音讯,说句不好听的话,这兵荒马乱的,谁家没个长短,遇点灾事?至少也立个牌位,敬点香烛,他在阴间也好有些钱财使唤鬼差,你也能……”

    “他还活着的。”雉娘打断了话,声音尖尖的,她抓着衣角站起来,又局促不安地说道,“院里猪叫得慌,该喂了,我去帮忙把猪草锄好,等下就走。” 抠狠了点,扯到了嫩肉,老掌柜吸了口冷气,眼睛仍盯着雉娘的背影。 倒不是他临老又活泛了心思,想寻个偏房,这年月都过得苦巴巴的,谁架得住屋里头多添口人? 只是他家小子再过年就满十六了,世道乱,早点成家取个媳妇,生出孙儿来继承香火,他忙活了大半辈子,也就圆满了。

    来宝酒家的掌柜姓丰,奔五十的人了,他正盘腿坐在后堂的条凳上,脱了鞋子抠脚底的老皮,解释似地说

    以及文中对崔启年、船娘一家以及李臣守门之时的同事甚至一条死去的家畜花豆,奥丁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笔下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充满了极强的人文主义关怀。

    难能可贵。

    情节

    阳头初初冒起的时候,泛黄的雾气在阳光的照耀下慢慢升腾着,逐渐消散。似乎才湿润起来的土地,又恢复了半死不活的贫瘠模样,歪脖子杨树上刚冒出半黍嫩黄的叶片,微微点缀着这棵望起来病怏怏的老树。

    女人家的体力终究弱了些,崔雉娘才从沟子村行了十哩地,就觉得腿肚子抽筋,身上起了层黏黏的汗。

    故事以这样一个颇具乡村风味的场景开始,初期的乡村生活,在奥丁的笔下除了极暖人心外,颇有几分惊艳的感觉。很难想象在网文中能看见这样清晰自然的乡村描写。

    即便李臣是作为一个穿越者的身份来到这个乡村,也依然没有破坏这样的气氛。例如“啊!拍电影?”“啊!这是什么地方?”“难道老子穿越了?”“想不到老子也有穿越的时候”,然后就是一连串的当时当地旁白。这不叫讲故事!

    作为挖人墙角还是挖的兄长的,而且这兄长还是三国的大能刘备,这样的情节要能写得真实自然非常不容易。 从初见、带回家、远方亲戚、婆婆担心出事儿、然后刘备回归、于是结拜、共创业、婆婆依旧担心、李臣纳妾、两人继续纠结、婆婆病故、误会、私奔。一气呵成,却又跌宕起伏。

    一开始是陌路、然后生情,生活上互相照顾,念叨着对方,李臣开始考虑买个什么首饰,李臣开始觉得有亲人惦记的感觉真好、再到双方因为情愫和伦常而纠结、再到短别时的相思(嫂子我回来了)、李臣成家时的欣喜、担忧、悲凉、委屈,真是纠结呀。

    这故事真好!

    线索清晰、细节丰富、起伏有致。

    因此文中人物全都鲜灵活泼,跃然纸上。

    “这是自家吃的,不卖的。”雉娘细声回答,紧张不安,生怕对方犯横,可她还得赶好几哩路,去县里卖了种好的姜,好换点盐巴,回去也是十几哩路,就一张饼,是她整天的吃食。

    “给钱的,我有钱。”怪人似乎激动了起来,从裤兜里摸出几张粉红色挺漂亮,符纸般的事物,“这到底是哪里的郊区?怎么走了一天一夜都瞧不见公路?”他嚷着些莫名其妙的话,又渴求道,“您家行行好,我真饿坏了。” 崔雉娘看着这个男人越走越近,手舞足蹈地如患了疯症,心下怕极了,牙一咬从地上拾起块硬邦邦的泥巴疙瘩,狠狠砸了过去,临了又加上一脚,将怪人踹翻在地。 怪人真的饿得乏力了,直到小媳妇儿拖着腿跑出老远,回头时,他还捂着头趴在地上哼哼,有血顺着指缝淌落。 雉娘突然觉得有些不忍心,她壮着胆,蹑手蹑脚朝回走了一小段,犹豫了会,撇了一半稻饼,拔了把草铺好,将饼搁在草上。 “这半张饼,你先填填肚子吧。”她喊道。

    多么可亲的乡村小媳妇儿。

    “闺女嫁了人,就是泼出去的水,我堂哥没儿子,这崔家的田地岂不是跟着改了姓?”崔启年琢磨,“祖宗礼法,姑娘家哪能做主得家产的?我怎么着也是姓崔的,再不济也能分些,免得都肥了外人。”

    他心里这么一闹腾,就坐不住了,便一路骗一路赶的回到了阔别已久的钩子村。

    这个闹腾用得好,一种轻微的“厌恶”感在心底升起,崔启年这个货色的形象就有了。是为“抑”。

    后面通过一系列的小故事描述,此人越发可乐起来,尤其是拿获敌将头颅的情景。加之不时给予其些许心里描述,此角的认同感就有了。是为“扬。”

    一抑一扬,人物就活了,人物活了,故事才能借此继续开展,君不见糜家小丫头在李臣私奔后找的就是崔启年咩?

    不知何时多出个眼生的汉子,面色黑个子不高,三十来岁,瞅穿着气派是个富贵人。却也不嫌脏,和众人一般,盘膝坐在地上。屁股大腿处地精绢衣都是层尘土,让人在心底直骂败家,农人没闲钱多置备衣裳,稍干净点的布衣都是锁在柜子里,逢年过节才穿几回,哪能让他这么糟蹋?

    此为曹操。

    读到此处,拍掌叫好。

    除去此番三点,《乱臣》的另一妙处在于随时可以放掉,故事不会因此淡忘。随手翻开一张,细细读来,如村上夸《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从未让人失望过。”

    让人欲罢不能的书虽都是好书,却未必是能让人细细品味把玩的书。我看《升龙道》的时候恨不得一口气全部读完,却从未有过“悠然自得”的体会。

    悠然之时,常为飘荡于乱世中的小两口叹息。患难方见真情,也只有这样的情感漂流,才能深深让人揪心。奥丁却并未一味地宣泄命运无常的哀叹,而是不停的给予小两口子温馨动人的家。守一个人,就是守一个家,见一份情。

    没有多余的纷争,没有太多的为利益尔虞我诈,虽然未能真正采菊于东篱,也未见南山之美妙,其中意味却在读《乱臣》时时常得以体会,不能不说是一件幸事。

    以上,华山评论员风兮记于10.01.04晚。

    评论2:

    启言: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国民法通则第125条

    在汹涌澎湃那大海般的网文写手中,有多少人踩着同伴的尸体脱颖而出问鼎巅峰,但红火不过几时又被一个浪头打了下去,无法再激起人们心中的涟漪;又有多少曾经叱咤风云的名字到了此刻已经销声匿迹莫不可闻。在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残酷人生舞台中能够给人们留下深深印象的屈指可数——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能够成功的写手都拥有着自己那特立独行的风格,才会给读者一个烙在心底般无法抹消的名字。

    就拿早期的几位大拿来说,蓝晶的魔幻,纯西式的写作手法炉火纯青无人能出其右;罗森的港式强者糅杂日漫kuso,至今仍被某些人津津乐道;今何在的宿命悲恸凄婉剧情引起了无数人的嘘唏;烟雨江南的唯美和华丽也营造了诸多粉丝拥趸的捧场。除此之外还有江南的燃、血红的痞、无罪的浪荡……他们独树一帜特点个性鲜明,并且难以被人效仿山寨。

    然而在此之中的奥丁虚并不像他们那般夸张的表现手法,他的特点可以说是没有特点——用最平凡的笔触去描绘最平凡的事物,给读者带来最不平凡的感受。

    这是我在看了《圣徒》和《乱臣贼子》后得到的结论。

    《圣徒》起初讲述的就是福兰与安玫两人安宁祥和的生活,相依相偎的小两口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在家庭横遭巨变后福兰的心境一下跌到谷底性情大变,面对自暴自弃的丈夫安玫毫无怨言的承担的一切重任直到丈夫幡然悔悟。这是最感动我的一段,平凡之处见真情——能够在普通人都经历的生活中发掘出闪光点并最大化利用,比用更激烈夸张的手法描述耸人听闻的剧情更能打动人心。这也是因为这些细节我对到最后安玫居然没有能和福兰在一起而耿耿不能释怀。

    再说《乱臣贼子》,这里又不得不谈起奥丁虚随机应变的文风——在西幻中他三言两语就能在读者的脑海中构架出名叫“费都”那精致绝伦的欧式小镇,而在三国文中他却运用了大量本土化的语言,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又是另一幅画卷:

    村里人老笑话她秀气,活像个大户人家还未出阁的小姐,谁家婆娘不是大大咧咧粗手粗脚的,指着鼻子敢啐你一脸口水,卷起袖子堵住门骂,“你个等死的吃货”,羞得自家汉子连连告饶。 “你个寻死的逛鬼。”崔雉娘学着小声嘀咕道,她骂的是自己男人,一个游手好闲,能三五年不归家的二流子,才成婚没多久就拍拍屁股不见踪影,只留下自己和婆婆相伴为生。

    开篇那寥寥几笔中勾勒出了满怀乡土气息的形象,一股亲切感扑面而来;这境界可不是那种照葫芦画瓢的写手能够学得来的。

    再说说奥丁虚的人物设定。

    作为游戏爱好者奥丁虚的笔下或多或少都有些ACG元素,这点在《圣徒》中就颇显端倪,而在《乱臣贼子》里也同样染上了这抹奇异的色彩。他颇为酷爱心狠手辣的黑化女性角色,《圣徒》如是,而《乱臣贼子》中甘梅亦有向那种方向发展的趋势——独辟蹊径的貂蝉居然是个潜意识上的精神M,这种设定也让人咋舌喷饭。 他的笔下鲜少有能让人恨起来的角色,除了几个特定的大头目外的敌方角色或多或少都有着可怜可爱之处,《圣徒》中的女圣骑、大小姐、废柴王子、锲而不舍的追踪者;《乱臣贼子》中的刘玄德、曹孟德,吕奉先……好吧,目前还没出现够格儿的反角,至少让我看起来没有丝毫的恨意。

    最后说说关于《乱臣贼子》的一个缺点:

    情节铺张的很慢

    这与奥丁虚繁琐的细节描写不无关系,由于过多的只言片语而让情节进度缓慢,紧凑性大打折扣,也会无形间增加作者的负担——三十多万字才刚把第一个饺子下到锅里(还没吃到),如此进度看来没有上百万字只怕端不起饺子锅,但按照奥丁虚的速度来看这不叫奢望,叫奇迹。

    综合来说,奥丁般虚伪的文笔可以说是没有特色,但没有特色却是他最大的特色——他可以把西欧魔幻描绘的栩栩如生,也可以用本土风味浓厚的俚语活灵活现的写出氛围十足的架空穿越文;用至朴的语言去体现平凡的生活,却带给人不同的感受。

    正所谓重剑无锋,就是说他没用什么过多的华丽夸张写作手法,却一样能够给人带来极为深刻的印象,这并不是刻板的铺叙,而是返璞归真的无华。

    新的一年希望奥丁虚在工作春风得意之余动笔填补下这个天字号陨石坑,以慰大家饱受摧残的心灵。

    评论3

    我喜欢给喜欢的电影写文字,给喜欢的音乐写文字,给喜欢的球星写文字。但我却不敢为自己喜欢的文字写文字,怕自己的拙劣破坏了原本的鲜活。乱臣是特别鲜活的,在我确定了自己的胡言乱语不会损坏他的本味的时候,我提笔写下了这篇文字。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对奥丁说“你个寻死的逛鬼”。 乱臣的第一章是神作。开篇就是一贯的景色描写,夹杂着几个不疼不痒修辞,却瞬间坑人无数。还记得小学老师教导的寄情于景,借景喻情,但真要靠描写让人进入角色所处的时代环境,却不是随随便便的文字能达到的。奥丁的第一章从06年发到07年,相信也是很自傲的。 但小说毕竟是小说,人物、情节、环境中,人物必然占最大的比重。情节与环境的描写终究是为了写人。奥丁很会写人,不是一般的会写。崔饺子敢用脚踢李四,那就敢用门挡刘大。甘瘰疬倒过有痰的汤,那她对待她爹的举动就不让人惊讶。小说的人物应该是真实的,是他们的性格决定了故事的走向,而不是为了圆你的故事,将角色弄得个四不像。奥丁敢写人物卡,说明他对角色的设定已经完全,对奥丁来说,角色设定完全,那么故事的发展就处于可控的状态,只要在头脑中排演一遍再用笔记录下来就行了。 那岂不是说这本书奥丁决计不会太监了? 恨就恨本书是本三国穿,三国大约是国人了解得最多的时代了,既然了解的人多了,那就脱不了一个约定俗成的范畴。刘备是不能早死的,虽然他如果死了,稚娘和李臣也许会在沟子村永远幸福美满。某些大战的结果也是不能轻易变更的,单是变更结束后天下大势的推演就不能像个人推演那样合理性和趣味性简单的共生,再加上读者中各种粉丝阵营的存在,奥丁在写作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更多了。如果按部就班的照历史写下去,以奥丁的笔力到不至于写出看不下去的书,但那样或许就少了些创新。奥丁应该是想写本经典的,乱臣的故事不会流于俗套,所以我能理解你花大把时间思考局势的走向,也能理解你的断断续续,断了不续。 我是被你坑了几年了,你写得再慢我也等,要是哪天你真的在合理与趣味上纠结得放弃了本书,请昭告天下。我会根据你的人物卡不顾合理性的自娱自乐一把。 当然,也许我上面说的这些全都是废话,你这衰人会突然跳出来说:“更新啥的,我就是这么慢啦。《圣徒》的世界可是我自己创造的,我更新不还是那么慢么。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40:02

    征服天国

    评论: 一、那就选择吧!——评《征服天国》

    作者是个新人吗?不是吗?

    有点难以相信实心熊是个新人,《征服天国》是他的处女作。

    诚然,文字不算好,可说是粗糙,某些地方还显得卖弄和不成熟。但实心熊对文字背后的东西有一种近乎本能的领悟力,他十分清楚自己想通过文字传达出来的形象、感受、道理以及其他一些什么。破除表相,直指神髓。他关心的不是文字本身,而是文字的作用。就组合那些再简单不过的字词与句,有时甚至不惜琐碎和重复,破坏文字表面的谐和美,他真正描画出了他用心描画的东西,至少是我以为他想要描画的。

    比如层层迷雾下的欧洲中世纪风情画。画中有地理风貌,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奴隶,底层民众,贵族,骑士,教士,海盗……

    比如他所理解的十字军东征:血,执念,阴谋,勇气……

    比如身为穿越者的挣扎,无奈,迷惘,及选择……

    诚然,情节的推动上欠了火候,张力太强,弛力不足,在刻意的压抑下,张力紧绷至临界点后又释放的不大痛快。但那种抖包袱的老辣,打结解结的冷静,渲染气氛和制造迷雾的技巧——很难想像一个新人拥有这样的笔调。或许,实心熊是种天生擅长讲故事的动物吧。

    以上是先抑后扬。

    以下是先扬后抑。

    书中的一大亮点是心理描写,细腻,真实,有血有肉。从一定程度上讲,心理描写几乎构成了情节发展的暗线。问题是有些地方过于细腻,进一步退两步,虽然反复是常情,但如实写出来已够考较读者的耐受力了,何况是加倍夸大了来写?

    书中的另一大亮点是主角视野,也即没有或很少有上帝视野的存在。可惜也嫌过了,看着实心熊借主角之眼一点点推测,求证,一点点撕开遮在他面前的黑布,一步步接近真相并一步步取得掌控力——老实说,几次让人烦躁的跳脚抓狂,恨不得痛殴作者一顿,你Y爽利点行不行啊!

    现在是不扬不抑。

    书中的最大亮点是人物塑造,这也是我最为看重的地方。分析人物的话若是蜻蜓点水不如不点,套话似的形容词也无需我说,就提几个名字吧:塔索,阿塞琳,托尔梅,奈里兹,施蒂芬娜伯爵夫人,汉弗雷……

    故事是从穿越开始的。

    开篇细致地交代了主人公丁超(伦格)穿越左近的前后事。这对进化到时下的穿越文来说原本是小忌,但实心熊较好地进行了处理,也许谈不上完善,却不致令人反感,并为伦格日后的发迹套上了第一个主角光环。

    之后,一连串的打击登场。伦格走出了安达契村,救人不成差点被杀,接着成了奴隶,遇到海盗,落海逃亡,又成了奴隶,再沙漠逃亡,限于阴谋的漩涡中,决斗,被暗算,才见面的便宜哥哥无意中代他而死——长达一卷半篇幅近三十万字的苦难之后,一次次濒临死亡边缘之后,无数回心理矛盾冲突之后,从一个旁观者艰难地代入成一个参与者之后,伦格终于爆发了,觉醒了,面对现实作出选择了,他发出了穿越后第一声属于自己的呐喊:

    “上帝赐我圣物,他人勿动!”

    “主赐予,只有主才可收回!”

    “那就选择!”

    读到这里虽觉心酸,更多的则是热血沸腾!漫长的铺垫只为了这一声呐喊!于是所有的铺垫都自有意义,这一声呐喊也因此摇撼心魂!既然避无可避,既然不论时间,不论地点,不论环境,不论遭遇,终须选择,那就选择吧!

    尽管不大痛快,却也值了!

    2009-3-20

    二、两个人,两段情——我读《征服天国》 之二

    第一要说的是阿赛琳,以及她与伦格的爱情。

    玄幻类文中,已多久没读到过让我怦然心动的爱情故事了?感觉上很遥远,遥远到我此刻能追忆起的唯有阿秀与宁、霜二女童话式的纠葛。关于守护,关于误会,关于一见钟情,关于伤人复伤己——《紫川》昔日的辉煌可说有一半是建立在这样一段极度老套却又极度波折动人的三角恋情之上。而今后,我想我会记上阿赛琳和伦格一笔。

    阿赛琳是个女海盗。

    阿赛琳是个混血美女。

    阿赛琳是个伯爵国主人的私生女。

    嗯,总而言之,阿赛琳是个国色天香的身世戏剧化的剑术高超的女海盗。她首先是海盗,其次再是其他的什么,比如说女人,比如说我们的主人公伦格的爱人。她与伦格的遭遇以一场海上抢劫开始,又以一场海上抢劫暂告结束。正所谓凶狠地我来了,凶狠地我走了。我挥一挥手,不只带走一船横财。

    是的,她还带走了伦格的心。

    两人并非一见钟情,好像也非日久生情。作者刻意压抑的叙事笔调让人难以准确把握两人间的第一次火花究竟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场景中擦出的。不妨略略回顾一下。初次相见即是生死相搏,伦格以拙劣的格斗技术表现出了懦弱之外的勇气;而后海上挣命,伦格救了阿赛琳,正儿八经的英雄救美,但女海盗并没有按传统的套路芳心暗许,以身相报;接着是伦格对撒拉森王裔与阿赛琳之间的关系流露出一种不平却无力的嫉妒,这大概是男人之常态,所以仍不能用爱情来解释;再接着是沙漠逃亡,伦格凭一己出色的智慧和冷静使这次逃亡得以成功,算是二度救了阿赛琳,无奈依旧看不出女海盗有丁点回归传统套路的迹象,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

    路逢施蒂芬娜伯爵夫人后是一段相对平静和缓的日子,两人该有心思眉来眼去了,也必然会眉来眼去。男的帅女的靓,年岁相仿,彼此一同经历了可谓惊心动魄的离奇遇合。如此剧烈的起伏生猛的跌宕偏偏又最能催生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爱情自不例外。更关键的,两人都是从骨子里崇尚自由的,对自由的追求和执着各走一端,本质却一。这一点令他们的气质天然相近,也最最能理解对方的作为和选择。因此,阿赛琳爱上了伦格,伦格爱上了阿赛琳,原本它便不是一个问题。

    在阿赛琳的心里眼中,自由即海与船。自上岸的那一刻起,她便无时无刻不在想怎么重返大海。大海即家。回家的渴望无比强烈,超越所有,压倒一切,以至于警觉聪慧如她在精心安排逃亡计划时却犯了那样一个低级致命的错误。所谓当局者迷,迷就迷在感情上。这世间,无论什么样的感情,浓到一定程度都是障目的渊薮。换一个角度看,掩耳盗铃之辈未必愚顽不可救药,反有可能是机巧之徒。

    再崎岖漫长的路也有尽头,阿赛琳终于要回家了。离别在即,美丽倔强的女子一口答应了伦格的求婚,耳鬓厮磨亦不在话下。我向来是极反感当众亲昵旁若无人的,却对阿赛琳和伦格几次三番的不得体缠绵生不出腻味厌烦之情绪。无他,一是水到渠成,一是有真感情在其中。一念自然,一念做作,作者的功底由之高下立判。

    女海盗一剑杀了狠心背叛自己的打小玩大的朋友兼下属,浴血重生,二度执掌厄勒冈号。她复活成了神话传说中的海上精灵,神秘,野性,颠倒终生,恰似一朵刺上染血的玫瑰。又似凤凰鸣归,睥睨来朝百鸟。她站在高高的桅杆上,平展双臂,衣袂在海风中鼓荡飞舞。脚下是苍茫大海,头上是苍茫天空。青灰色的海鸥急急振翅掠过,向着远方去了。阿赛琳的目光追随着它,投向远方苍茫之中。那里,有无穷尽的希望,无穷尽的自由。她甚至以驾船东向来诱惑伦格,这不也是有可能的么?

    不出意外的,伦格拒绝了她。伦格的自由不是海与船,不是作为前世故乡的东方,而是权力!阿赛琳比任何人都清楚,对由农兵而侍从,由侍从而子爵,上帝的宠儿,圣枪守护者,的黎波里的伦格来说,权力即自由,王座即故乡!只不过对她来说,何时,何时自由即伦格?伦格发誓要俘虏她,她,是不是更加迫切地期待被俘虏的那一刻呢?

    第二要说的是托尔梅,以及他与伦格的友情。

    说友情,其实是站在伦格的角度;就托尔梅,他对伦格的感情已远远超出了友情,还有师对徒之情,主对从之情,甚或兼而有几分父对子之情。在托尔梅的心里,伦格的身份与份量是不断变化的。一开始仅仅是陌路相逢的陌生的小罗马人,然后是侍从,传人,朋友,最后是一生理想与事业的托付对象与继承人。

    托尔梅是个骑士。

    托尔梅是个不被世人理解的堂吉诃德式的骑士。

    托尔梅是鲍德温一世的私生子的嫡系后人。

    嗯,总而言之,托尔梅是个不问代价不计付出向着梦想中的王座进军的武艺卓绝的孤独骑士。托尔梅首先是,其次还是,一直是骑士。不过他的信仰不是上帝,也不是空泛的骑士准则。以伦格为镜,托尔梅于弥留之际才正视自己的内心。他的信仰是权力,是耶路撒冷王国的王座,是鲍德温家族的永恒荣耀!

    几乎是一步一步互应着,伦格与托尔梅一层一层揭开了彼此戴在脸上的面具,最终发现,原来他们从一开始即为同道中人。他们有共同的信仰,他们都不乏勇气,不乏智慧,不乏圆通,他们知道自己想要紧紧握在手中的是什么,他们都不乏毅力,永不言放弃!

    这里,作者的权力观让我颇觉亲切,肉麻点说是顿起知己之感。也许来分别来一句“啊,唐兄!”“啊,祝兄!”,而后转过头去,偷偷呸一声,方能显出惺惺作态,不,是惺惺相惜之情。平日观察事件分析问题时总会不自觉采取权力斗争的视角,为此常被朋友讥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则不无得意地回敬一句,“世界树嘛,一棵已足!”

    呃,貌似扯远了。回谈托尔梅。

    托尔梅曾不止一次地对伦格说,你想象不出我将给予你的。多少,价值,所能带来的背后的东西,包括权力、财富及其余——这些,的确是无法衡量无法想象的巨大。他给了伦格自己的一切,一身所系,命运所依。他给了伦格主耶稣基督的枯骨,那个带给鲍德温一世一个王国的圣物,还有即将在耶路撒冷寻找到的。与这些相比,子爵的爵位倒显得不值一提了,尽管那是伦格继续前行必需的一个台阶。

    将这些放在伦格手心的时候,托尔梅在想些什么?不无嫉妒,他嫉妒伦格的健康和好运;不无祝福;不无轻松;不无希望,伦格是他的继承人,他未竟的梦想将由伦格来实现。在伦格身上,他彷佛看到了先祖鲍德温一世的影子。作古的人与活着的人,两者何其相似!事实上,之前他已给了伦格许多。他教伦格剑术,训练他从成为合格的侍从到成为合格的骑士,或者进一步说,是优秀。他给伦格以指点,扩展其求生的本领。如果不是他,伦格怕是连成为圣枪守护者的机遇都看不见摸不着。对伦格,他浇灌以全副的心血。

    上一刻病入膏肓,行将就木;下一刻生龙活虎,持剑纵横。托尔梅一而再再而三地跋涉在生死边缘,往返于阴阳两级。然而,该来的必来,该走的必走。当托尔梅坐在小山丘上,望着尘世天国耶路撒冷的时候,他又在想些什么?天昏地暗,阴雨如哭,咫尺却是天涯。此时此景,何必去想!放下该放下的,平静地蒙主感召。生归生,死归死。不甘也好,痛心也好,遗憾也好……哦,俱随风而逝吧!

    可托尔梅放不下,他在伦格耳边断断续续的,低声轻语。直至那命定的一刹,音消人亡!众人在向着耶路撒冷行进,长长的队列中,是否有残魂一缕?

    2009-5-16

    综合推荐指数:5星。

    写第一篇评时我的评价是粮草+,现在我的评价是仙草。

    发现本版开始热闹了,所以我也来凑凑。第一帖,这样应该可以吧?

    又上江北 即日

    最新口水: 1、权力斗争太多了吧?太儿戏了吧?女伯爵也好,女国王也好,似乎任人揉捏,也说不出个道道来。还有,一位国王发表一篇演说立即大权在握了,难道权力的基础在于演讲?难道那些拉帮结派的贵族都是热血青年? 2、人物的能力时大时小,今天是天才,明天就成白痴了。好郁闷。。 3、伦格的长处到底在哪啊。打仗不行,决断力不行,搞阴谋也不行。。。只会演说?而且随时面临被翻盘的局面!又将自己的手稿随意乱丢——好多禁忌之言,不怕被敌人发现?什么脑子。 4、拜托了,犹豫是常情,但别让伦格时时犹豫啊。现在连说一句话也开始犹豫了,无力。 5、我知道中世纪西欧贵族大都是文盲,素质不高,可也用不着将人家寒碜成那样吧?前一秒笑脸,后一秒冷脸——那叫低档次的世故。 6、老暗示即将到来的战争。要知道历史已经改变了,比如拔丝玛没死,那还整天宿命论干嘛?添堵。。。 7、很久没勃起了。。沉闷。。

    丢过两次了,再有一次我就彻底放弃了。 没兴趣专门写第三篇评论,这次我的评价是粮草。 可惜,仙草的底子啊。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45:38

    【大宋金手指违规,开来在豆瓣开备份是个错误】

    上品寒士: 评论1: 我觉的这书很清新自然,暂时是名士风流,还没有王朝争霸的影子。 希望以后也没有权谋斗争,刀光剑影,实在是被历史类的厚黑杀伐给腻味了 就想看点口味清淡的,不过想到这书在东晋,也不是个太平的年代,若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在门阀斗争中非身死族灭不可,五胡乱华之下,想悠哉悠哉的过日子实在有点难啊。 评论2:书是好书,文笔好,但是,格局太小了。 大丈夫不能五鼎食,就当五鼎烹,魏晋之际,有多少慷慨意气的事情可做? 偏偏想着去当什么名士,加入哪个要注定没落的腐朽没落的阶层,真是杯具了。 看魏晋时代的书,还是那本东风西浸好 替天行道: 评论1: 入vip了,隋朝末年的动荡局势刚刚拉开帷幕,越来越多的大人物出场,这几章情节挺精彩的,小寺院现在也逐渐崛起为一方不可小视的力量,很期待后续剧情的发展,希望作者发挥忽悠精神,把书越写越好…… 评论2:
    我可能是个网络最小白,接触网络有十来年,到目前为止是第一次在论发言^^。我也推荐一本在月前有可能达到字数要求的书:作为一本涉及到心理学的书,此书解说平实易懂,语言流畅明快:文笔当在良好,情节铺垫较为合理自然,承接顺畅,悬念颇有引人入胜之功,基本是每两章节都有一个小坑,看官读此书时请小心,望勿摔倒^^;唯一极小的遗憾是主角的塑造有点不贴切前世的心理专家(情绪的细节描写等)和目前佛尊的身份(淡定,慈悲等),当然此观点纯为个人之言,也有可能作者为了迎合众小白的需要,而要多一点爽快、浮躁、权谋、浅显……到目前为止,此书在逻辑上还没有大的硬伤。个人是极为期待作者可以加入诸如现代的自我意像、海灵格、格式塔、NLP等到,这些和禅宗较为接近,互相的碰撞激发,有可能闪现出灿烂的彩虹…… 黑旗: 评论1: 4月开始写,一百万字,以在穿越南地区的黑旗军,抗法为卖点。作者一贯高举后宫救国的旗帜,甚得淫民大众的喜爱…… 咳咳,说正经的,明辉历史水平过硬,不是一般人比的。刨去那些花样文章,他的作品可以当军普读物,当然,剩下的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军普读物…… 作者还有个优点,就是不太监。 至于黑旗的停更,有特殊原因,俺理解。 相信明辉的人品(嗯嗯,翻翻坑党、阉党的花名册,明辉还不在上面) 评论2: 看动作艺术片最愤怒的是三十分钟的片子二十几分钟前戏,让人看得打哈欠才放根牙签进去。黑旗写到现在150章了,还在越南当土豪,投靠黑旗军那种十个人拿一把枪的乞丐军队,打飞机都要轮着来。隔三岔五被空口白牙的敲掉几十杆枪,写了100多章才是三人委员会之一。到现在还在和法国人纠缠不清。

    清军派了百来个叫花子来观战【清一色鸟枪、抬枪的营头,装备差。号衣破烂,而且徐巡抚了话:“陈营当见机行事。”徐延旭似乎并不想把他们投入到这场战争中去】黑旗军激动地看到看到娘一样。猪脚【 “只要清军不要主动犯我,继续抗击法寇,不屈身事敌,纵有千番不是,我柳宇纵愿受些损失……” “也不愿落下千古骂名……”】

    照这样写,就算柳宇立马回中国,不和法国人玩泥巴了,也得写一百多章的和清军虚与委蛇。也就是最少也要到250章猪脚才会光着膀子造反,可猪脚会放弃辛苦创下的军工基业吗?不会,要打的法国佬不敢再玩泥巴了,估计还要打个50章。

    三百章的前戏啊,以猪脚那立牌坊的性子,造反前还不知要被清廷大佬们SM多少回才会扭捏着说:"是...是他们逼我的,人家也不像啊”

    写恶霸时看文就知道是地主恶霸军阀割据造反夺天下的故事,可前面一直在朝廷里混,当别人的打手到了237章才登高一呼,挺枪上马。不过恶霸的前戏很是 YD,有恶魔岛的水平,演员很敬业,一夜七次郎。看得我热血沸腾,前戏久点也没什么。可到后面猪脚自己都没激情,到383章就射了。可见前戏太长的害处,后继无力啊。

    可黑旗里猪脚和刘永福那个泥腿子恩怨缠绵,纠葛不清,就没意思了。谁喜欢看老男人的BL呢?腐女也只喜欢两个都美型啊。

    这本书以前的YD淫荡没继承多少,日本纯洁片里肉搏不行,前戏凑的毛病倒是学的炉火纯青,很失败啊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46:23

    大宋帝国征服史: 评论1: 作者是一个合理党,力求严谨,通过许多考据来力图打造一个接近真实的北宋末年的世界,文笔也堪称上佳。 人物方面打造出了一些有特色的人物,每个人物不一定都智商高,但都有着自己的特点。 下面重点说一说情节,在第一部中,作者给了主角比较大的打击,主角的许多计划破产,只得临时改成其他的计划,按作者的说法是这样的“正如文中所述,性格决定命运,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回到过去,个性如果还保持原样,照样没机会成为帝王将相。我之所以这几章一直压制主角,就是想给他一个自我反思和改正错误的机会。只有认清自我,才能走上成功之路”。 作者认为,并不是任何一个穿越者的性格都足以成为称霸世界的领袖,都像教主文中主角那样坚定自我,杀伐果决,由一个普通人成为领袖,需要性格的磨练过程;领袖的地位以穿越之前的普通人的个性是无法胜任的。这无疑给了我非常真实的感觉。虽然肯定有人会不喜,但我觉得这样还蛮好 评论2: 不错,好看 主角很有能力,而且也不矫情,故事架构也很好,可以一看,好书 从海贼而起,就是对大清官章渝太苛刻鸟,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官员呀 现在发展开始,不过目前却更新慢了,希望不要太监 评论3: 大宋帝国征服史是另外一种情况,赵瑜现在名义上是体制内的人,但是经常干体制外的事(海盗),还想借助体制内的力量(童贯)。不过最要命的是,他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所以到底什么时候从体制内破腹而出,他也拿不定主意,这才是现在最大问题。还有就是,人才储备不够,缺少独当一面的人,也缺少张良、陈平这样的高参。少了前者,你的格局就做不大,什么事都得亲力亲为,少了后者,你就把握不住战术时机和搞不清战术方向。了不起一个方国珍的局面。

    我觉得大宋帝国征服史在写作上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虐的不是时候。我明白,让主角有波折,通关不要太容易,穿越者不是万能,但是虐的时机掌握得不好。比如知秋的《历史的尘埃》《猛兽记》,人家也是一会虐、一回爽。虐的吐血,爽得潮吹。但是人家在同一件事上都是先虐再爽,象现在临风布意事件就是这样,几棍子打痛你,再给你甜枣吃。所以现在大家都对知秋的冰火九重天上瘾。你酷斯拉可倒好,先爽后虐,战昌国、夺船工很爽,然后就被章肥猫吊起来打,后面解决问题本来可以很爽的,几笔白描就过去了。第二卷,开始的时候海盗根据地搞得有声有色,结果马上主角就进退失措,然后被郑家偷袭,把郑家推了,收了福建海盗,却又拉赤字上身,这让读者怎么爽得起来吗? 民国立志传: 评论: 主角走的“三民主义”改良版的路线,这书没签约,不知是否因为这原因,主角主掌一省政权后行事越发无所顾忌,没有其他同类书的“悲天悯人”、“救世主”等心态(笑),化学战也用的出手的,国家一统后,主角站在孙中山后面耍腹黑,不记得是谁说的了,政治家在谋私利时必谋公利,而政客在谋公利时必谋私利,这书主角就是个政客。

    缺点:娶了校长的宋MM耍联姻处理的不是太合适,书挺干,要是再注50%的书就好了。

    PS:这书章节名和章节内容完全没关系,很多都是作者当时的心情,各位同学不要被误导了。

    临高启明: 评论1:还是明末,还是海南,还是群穿。不过这次有所不同,有一个可以来回穿越的虫洞, 穿越者们可以从中积累资本,然后做好准备再穿越。 因此,就目前看的绝大部分而言,还在准备阶段,先是主角三人组进行来回穿越货品交易从中渔利。然后积累了一定资金后召集人马进行群穿。 人物性格方面有所刻画,主角的心理描写,比如缺乏技术知识的主角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主动申请负责后勤工作的情节,感觉还不错,配角也不【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明朝的人的智商也不低。情节方面也比较有趣味,无论是积累资本还是准备工作都注意了情节的起伏 不过还是太“硬”了,技术方面的东西太多,不是很喜欢。 评论2:这或许是本世纪.......呃,也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大规模团伙跨区域犯罪案件。首先这是一个以文某、萧某、王某等人为核心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当中有历史学家、军人、白领、老板、游戏策划、农学家、........史无前例的行业精英汇聚!这是组织严谨、分工明确有预谋的团伙作案!以史上最强的穿越金手指——“虫洞”为武器,这伙人“偷渡”我大明皇朝海南启明县,开始伸出它罪恶的黑手!这伙人丧心病狂,其邪恶目的令人发指——他们居然妄图颠覆我大明皇朝! 以上为恶搞文字,呵呵。实际上这书还不错,我自己感觉比《迷失一六二九》好看。比较严谨,而其土著NPC智商高,居然还会绑架穿越者。抛出“虫洞”这个不可理论的玩意,其他的东西都写的比较真实。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47:08

    陌上行: 评论1:这是一个穿越文,哲学系研究生商成 穿越到一个类似中国古代生产生活的故事。 穿越过度的很平淡,没有雷电,没有车祸,没有古怪的石头和魔法阵,就这么穿越了,穿越需要理由吗? 一开始,因为在狼口下救助了柳老柱,在屹县有了落脚之地然后开始扎根,做短工,取媳妇。 呕吐作为一个女性写手,笔下的生活非常细腻,特别是小农生活,多从很细微的角度去塑造一股浓郁的生活情节,比如: “七十文。”商成说道。他把穿在荷包口沿的细麻绳又解开,重新系好,然后撩起褂子把一股麻绳从腰间粗糙的皮带上穿过去,再和另外一股麻绳绞一起挽了个活扣。这皮带是他在霍家堡花八文钱请皮匠做的,是真正的牛皮,既厚又结实;皮带的铁搭扣是他请铁匠做的,很粗糙的东西。铁匠当时没为这小玩意要他的钱,只是过了几天,商成就在霍家堡的几个大杂货店里看见有这种型制的皮带出售,价钱最低的都是四十文一根,当然卖相也很精致,最好的那几根皮带,搭扣上还烙着“福禄寿”的花纹。

    那人羡慕地咂咂嘴,咽口唾沫才说道:“我才四十五文钱。” 穿越文大多写的很快意,一些细微的生活情节便很少有人注意到,但是往往就是这些细小的东西,一股真实鲜活的生活有染然而生,人物情节立马真实生动起来。在我看过的网文中,除了呕吐,便只有月关的书有如此细腻. 商成作为一个穿越的壮劳力,在生活和劳动中自然便多了一些创新,但更多是还是任劳任怨,努力生活。打短工,收粮食,搬石头。初入异地的商成逐渐稳定下来,在柳老柱的主持下,装备为他取一房媳妇,但是一个外来人,一个穿越众,在这个地方原来要取个媳妇这么难...知根知底的霍士奇老婆因为他这个外来人的身份,将闺女许了一个老头(官)作续弦.阴差阳错取了有过一面之缘的莲儿,如此便在这个异世扎下了根. 没有玻璃,没有水泥,也没有酿酒,虽然有过这个想法,但是还是没有成行。穿越的生活很困难,衣食住行,小日子过的紧巴巴的,那有闲钱闲心搞发明?我始终觉得,穿越的好看不在于发明,不在于收了多少后宫,只在于以一个现代人的身份,通过自身在这个时代的努力,一步一步向上走的过程。这个时代的气息真实生动,这个时代的人物活灵活现,有他们的思想,有他们的观念. 商成从军很偶然,给军队送粮的时候正好碰上了突竭茨人的入侵,柳老柱被杀,商成也在溃军携裹下当了兵.几场乱战下来,积军工成了一个7品的校尉。 从军一步一步走出来,靠命博出来,脸破了像,一只眼睛见不得光. 军功,这个体系我看了LK很多人都在提,但是看了这么多书,这个体系第一次在陌上行里体现了出来.士兵战斗是为了什么?荣誉?金钱?地位?家人? 这里没有王八之气,没有为了荣誉而战,只有为了身后家园奋战的士兵,为了每天更好的士兵. 军功如何落到实处,我在此书第一次看见,如此重要也是如此重视. 商成在外族入侵中丢了家,老婆失踪。好不容易有了的家庭又没了.战争是如此的残酷,我想到了本书的简介:所有值得我们珍惜的东西,都需要保护! 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需要捍卫!

    商成当兵了,当了校尉,因为派系斗争,发配到了西直马当了一个边军头.由此开始了军旅生涯. 到得西直马,先做的不是收心腹,搞练兵,也不是古代兵种现代化.... 没有越野跑,体能训练.而是从小事开始,修寨子,补充军需,清匪患,为边民挖井修渠,饮水. 看军队怎么训练,如何厉害,这个很好,但是我觉得,军营生涯应该有更多写的,士兵的朴实生活,情感.我觉得现在很多古军文里很多是侧重如何练兵,怎么赏赐,怎么给荣誉。现在看了这些东西都太不切实际了。特别是现在花费很多笔墨书写怎么练兵,我觉得这个是我看军文所不能接受之毒. 装备了2年之久的战争并没有因为突竭茨人的入侵而更改,大军出征,商成所部并非如我之前猜想的作为参展部队去展现他的勇武谋略,他只负责运送后勤补给,切带兵并非主战兵种卫军,而是下辖的边军和民夫组成.呕吐一如前2本书一样,在我按照习惯性猜测的时候晃了一枪。比起其他书,看前面知后面的,没有悬念的,对我的吸引力强太多了.至少情节设置上,更合理,更出人意料,更耐人品. 商成送粮送到,因军情被征召。 按我原本猜想,这下总要在军阵中突出了吧,可我还是没猜到呕吐的布置. 燕山卫左军败了,出乎意料有合乎情理,出乎意料的是因为败了商成怎么也成为败军了,合乎情理的是呕吐似乎惯性写这样独身救世的故事,看她的书颇有点看超人救世主那样的情怀. 败军溃退,商成收拢民夫边军,结阵抗敌,度过了突竭茨人攻击的重点,然后挥师向北,意图寻找机会突围。甚至,直击突竭茨人王庭. 这本书慢热,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鸡血狗血鸭血了,这样的事历史上只看见过霍却病来过...... 好吧 关于杀到王庭这个想法,还仅仅只是个想法,目前还没有实际行动. 这个是我各人猜想....YY中 不过最是喜欢这样悬而未决的期待.... 然后,然后在乱军中救了“陈柱国”,就是柱国大将军,兵部侍郎,这厮最重要的头衔是长沙公主,皇帝的4女. 好吧 ,到此我方觉得商和尚的春天来了,陌上风流来了.... 公主和将军,一出英雄救美的故事,一个个流传千古的狗血就要出来了. 不过按我猜想,呕吐大婶是很认真,很讲究真实性的人,公主和将军,在我理解可能又要演出一幕东子和女记者的故事. 情节到此 已是最近更新,最近大婶人品爆发,基本能保证日更,所以 在观望的LKER们,你们倒是可以去看看. 评论2: 一次偶然读到《蚁贼》,才知道纵横中文网,于是经常进去看看,没想到,里面藏有精品,这本《陌上行》绝对不比《蚁贼》差。 作者其实也算小有名气:习惯呕吐,写过《求索》,文笔不错,文字功力绝对算得上水准之上。 《陌上行》,乡土气息很浓,既是阡陌上行,也是陌生的世上行走,故事现在基本格局已经展开,看得出很大气,主角刻画的很丰满,把一个“倒霉”的穿越者的心里刻画的淋漓尽致,其它的人物也是描写的十分到位,还有一点就是基本上看不到主角开金手指。 顺着主角在陌生的世界里慢慢的探索,故事渐渐展开,和草原人之间的战争是目前的主线,作者描写的战争场面很细腻。 总而言之,这本书对于喜欢历史题材的读者来说,绝对算得上佳作。

    天下节度: 评论1: 推荐理由:1.难得的以晚唐为背景的架空。直接忽略了主角肉身穿越后通过赘媳身份慢慢起家的过程,一出场主角就是率领着千人的义军进行打劫。通过配合杨行密拿下两州加入其麾下,正式进入残唐的历史舞台。 2.比较流畅,无明显硬伤,没有大的攀科技金手指。 3.对残唐的背景描写得不错 4.主配角的形象也刻画得比较鲜明 缺点:1.一开始的战争描写视角切换过于频繁,有点混乱,但后来好一些 2.有几次和主角关系不大的战争花费了过多笔墨描写。 评论2: 这本书不错,讲的是回到了唐末,然后争雄天下的故事 为什么说不错呢? 因为我一口气读完,整体感觉很流畅,作者混龙空,所以专门推荐 下面,不说好处,说坏处 穿越文章,大家看得是主角,无论是篡清还是窃明,或者是残唐再起 一开始主角的奋斗,要写好,因为这样一来,读者有带入感 小人物大时代,小人物读者带入,改变大时代的快感 然后写着写着就是群像等 但这本书,一开始就把主角弱化(看过了就知道为什么) 将主角放到了一大堆人物里面,然后是……当然面目模糊了。 还有,一开始那些人看到主角很能干,都是……眼睛里露出了杀意 实在让人囧,真的,都是杀意,好吗? 当然结构上还有一些问题等等,就不说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0:12

    大宋第一盗 评论1: 推荐理由:

    一,一般宋穿的书都集中在靖康,宋末,元祐年间的也比较多。宋初年间的少一些吧。 二,快40万字了,养肥了,可以杀了。 三,没有乱开金手指,合理性很好,大纲很完整,存稿也是多多的。

    希望大家都去看看,应该不会失望…… 评论2: 这是一个普通大学生穿越到杨家将时代,将自己的历史爱好作为金手指,从而改变历史,官运亨通的故事。 优点:主线清晰、YY得也不是很过分。 但是可能是作者第一次写作的原因,缺点也挺明显: 一部分叙述,尤其是对话比较尴尬,大量的口水话夹杂着古代用法,给人强烈的违和感。 由于不是架空,对当时社会的风味保持就显得尤其重要,不同身份的人说话做事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在作者的文中没有这方面的区分。

    题材老套,没有悬念,不推荐 评论3: 作者有潜质写搞笑文,有说书的味道。但此文有个很致命的问题,就是结构。小说的叙述采用平铺直叙,按照时间顺序叙述故事。现在看穿越小说的,有多少读者关心主角是怎么穿越的?他是被开枪打死的也好,是跳崖或撞车的也好,这和故事本身有多大的关系?如果说对塑造人物有帮助,那也请放到他该出现的位置去。凡事穿越小说,大多爱从穿越前开始叙述。现在穿越小说抓抓一大把,但这一问题还是普遍存在。 小说的结构就像是房子,需要有钢筋支撑,而不是一堆烂泥倒在那里就可以算是房子的。作者名为“雪山飞狐”,相比看过《雪山飞狐》原著吧,原著的结构就不是单一地从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叙述的。整个小说的时间几乎只是众人被围困在山顶上听故事的长度,而作者却通过这几天里把过去发生的事和目前的现状都抖落了出来。这就是完美的结构。 关于场景的描述和场面的把握还是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作者再接再厉吧。

    回到战国之我是嫪毐 评论: 不推荐阅读。 穿越成嫪毐,于大不韪中出奇制胜,未尝不可。 但情节进展是在过于缓慢,文字上更无出彩之处。 穿越成嫪毐之后,作者把其刻画成一个垃圾中的垃圾,有受虐狂或者残脑倾向那种。给人的感觉是为了合理,因为主角穿越之前就是个垃圾。 为了合理而去编排情节,严重影响了小说故事构架,也带来了阅读上极大的障碍。

    问鼎天下 评论:这本书在叙事上还是比较清晰流畅的,文字风格偏淡,但是也算干净利落,在情节的处理上偏向细腻,但是不罗嗦冗长,人物塑造方面文字简练,而且基本上都是通过情节代入和描写达到的人物塑造的目的,而不是陈述说明的方法。   只是如果这本书不是采用的迁移架空的方法的话,或许更出彩,也就是完全架空,不用中国古代的名字人物,或者就是架空中国古代而写,而不是采用现在这种用古代人物却抛开古代历史的方法,当然,这就是个人的意见了。   从基本面上来看,故事有可读性,文字也算简练,情节细腻而不繁冗。

    大明时代之死人香 评论1:说实话,我在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燃了,真的燃了。   故事的主角高旭从江阴的一个千总开始起事,在当时的那个时代,高旭的起事,就注定了这本书的写作难度。这不是在顺流的盛世时代,可以用现代的知识背景去顺应历史,也不是开出强大的科技金手指,利用现代的科技知识,让主角可以利用无敌的金手指去逆转历史,作者只是选择了一个现代人,选择了高旭这个人的基本的热血和智慧,而并未对当时的其他历史要素进行修改,原本在这样一个一边倒的时代,高旭选择的这条路,逆天指数就已经很高,而又选择了这种写实的符合一般大众逻辑的方式,来写这段逆天的历史,来写高旭这个人,以及陪伴高旭身边的那些配角,这就不仅仅是勇气可佳的问题了。   故事,人物,情节,文字,相对而言,都已经比较成熟。   所以,在审核之余,俺冒昧的对作者说,千万别拘泥到一些所谓的小问题上,沿着自己的故事架构,表达的心意,去表现自己的故事,表现自己心中的人物,是非功过,任人评说,最好。如果现在就开始过度关注那些小问题,无疑是给自己穿上裹脚布,束缚自己的手脚不说,甚至自己的故事架构都未必能写完。   一句话,以你之手写你心,是非功过,任人评说。

      审核意见:推荐。 评论2: 我看大明时代之死人香时,作者已写到了黄田港撤退,刚开头便被吸引住了,如果简介上死人香之言只是一种悲愤之气,那么书的开头漫着一种峻拔的奇气。

    一气看完后,只能天天等着作者更新,实话说,我想推荐这本书,心里也有点惴惴不安,怕自己把大话说出去了,作者放手不写,那不是大笑话,最近作者保证要爆发,一定要支持。

    现代生活平淡无味,记得蚁贼中有诗,古人却从书中见,男子要为天下奇,古人中确实有不少思之让人心折的人物,但我惟能叹恨不见古人,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总是遇不到那样的人呢?也许是现在的我们太现实,或者那样的人物本来就是人中之龙凤,万中有一的人物,只怪自己接触的人物太少,太平凡。

    江阴之地,一寸山河一寸血,江阴之民,十万百姓十万兵

    当看一这句时,我差点流泪了,其实我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

    但对那泛着奇气,就是那种激扬,悲壮,慷慨的文字,有莫名的偏好。

    小椴有言,且从绝处读侠气,且从绝处知血气,这种书写古代,但却有深重的现代气息,却股真性情,有一种抑郁不平之气。 给平淡的生活加点料,生活中总是些琐碎的悲欢,七零八落的利与怨,都快让人麻木了,这样的书很提神。 这是我喜欢的第一点。

    看一本小说,情节,细节,人物,文笔,气势,思想,只要大致不差,就能看下去。 这本小说,人物,文笔,气势,皆是我喜欢的。

    文笔,不多说,简炼,形象,文白分寸把握的非常好,很流畅,不显的艰涩,完全是按照出版的标准来写的。 情节,细节也可圈可点,其实单从作者的切入时间来说,本人就非常喜欢,很烦清朝,辫子,文字狱,岐视汉人,文化奴役,删改前人文章,再到后来的软弱无能,丧权辱国,可以说从头到脚都不喜欢。

    现在情节尚未展开,也没什么好说的,高旭只是在一味的应对,来不及谋划。

    最后说人物。

    高旭,外科医生穿越,呵,医术可是个大杀器,能收买人心,他就是这样做的,进而可以把战场救护引进军队,还可以搞个人神秘,医术高明的近于神仙,高大不屑这样了,再者,临床的外科医师,如果你还说他化学很菜,那可有点没道理了。 学西医的,化学再菜到古代也猛的不成样子吧。

    退守崇明,联合台湾,与吕宋诸岛贸易,大力发展海军,边种田边在大陆上与清军纠缠,把吴三桂那些大佬提前策反,然后诸候林立,再一统天下,看似绝望,其实并非全无用力之处。

    高旭最大的优点,冷静,可怕的冷静,这是外科医生的后天气质,而高旭最高明的地方,却是他的见识,一个受过现代教育,一个理性而满怀人文关怀的知识分子,他给那个时代带去的并不仅是驱除异族,复我河山,还有新思想。 一个冷静,果断,理性,对历史有清晰的认识,身怀现代知识,还有文人悲情善良的内心与情感,最重要的还有一身血气之勇,一个很完善的成年人,除了说喜欢,我还能说别的吗?

    孙芸,不少人不太喜欢,从个人情感上来说,个人也不喜欢她,但从小说角度来说,不得不赞下,这是个很有新意的角色,并且作者把她刻画的非常丰满。

    有显赫的家世,却流落风尘,身为女儿身,却怀平天下之志,有些才能却有自高之心,只可惜作者把她写的见识差了点,怕把主角的光芒盖住了吧。

    这个角色相对于节度天下中的两女主高明的不是一点两点,虽然那两个人戏份也不少,但根本不能给我留下什么印象,现代人看了,除了觉的她们美丽贤惠,别无他感。

    孙芸怎么处理高大好像说过要把她打入冷宫,个人很不赞同,本来,如果她没暴露的话,让她回到敌后做情报工作还是不错的,心机深且灵活机变,对满人有刻骨的仇恨,如果能处理好的话,绝对是一个经典形象,可惜作者说她还是处子之身,且早早把名声传扬开,似乎要把她收到高旭后宫中,那么,她现在这种自以为是的性子怕是要改了,无论现在,还是古代,这样的性子都让人受不了,看她样子,做个梁红玉一流的人物似乎也有机会,只是不知道高大怎么考虑。 还可以让她主事救护工作,反正喜欢抛头露面,借着这个机会提高妇女的地位。

    余下之人,出场较多, 徐玉扬,绝对一员悍将,豪爽,勇猛,真性情,不喜欢他的人怕不多。

    薛一刀死,老卒不见再有出色人物,不知道那个唐姓降卒有没机会。这是高旭的兽兵,为战而战,为求生而战,能领此一军的现在高旭的班底里似乎还没合适人选。

    季从孝,与徐相近,只是年轻不太沉稳,大将之才吧。

    徐鸿,如果我所料不差,此人帅才,年轻而沉稳,再者高大也说,他生性耿直而不失变通,敢杀敢拼,是个纯粹的军人,再者,他严于军纪,自律,(注重军容,尽责)如此说来随着高旭势力壮大,此人必可为帅

    何常,非常喜欢这个人,有种任侠之气,有勇而沉稳,高旭把他派到崇明岛,可谓知人善用,个人很看好他,小用,为大将之才,如果能学文识,大用,则又一帅才,可与士卒共甘苦,有功赏,有罚明,有财不收为巳用,有古名将之风,这是李广一流的人物。

    史战,很明显是个海军方面的大头目,是高老头的班底,跟高旭有点过节,不过,高旭很快会用人主之气度把他收服,之后,海军方面肯定是独当一面的大将。

    高老头,高大简介中说,他最喜欢巴尔扎克的书,呵,自己也写了个,看到高老过来,沈廷扬错开一步时,看到此处,不由一笑,呵,挺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这可是个封建时代的资本家啊。

    阎元应尚未出场,便以薛一刀死,近百劲卒无功而返来反衬出他的勇武多谋,这是本书出场的第一个大BOSS,虽然他如流星,华丽的出场后注定要陨落,但期待他与多铎的对决。

    再说下别的女性角色,阎小玉也是个非常高明的人物,也是因此,我说,高大的书,处处透着一种现代气息,虽然写的是古代,但是把现代人的气质也赋于作者所钟爱的角色身上,这也是我喜欢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毕竟看书的是现代人,你把背景放在古代就行,大不必所所有人也搞的像古代人一样迂腐无味。

    汤浪儿之娘则是个对照,与孙,阎两女对照,也是个很意思的角色。个人并不反对后宫,收的人多不怕,一个现代人到古代,没有三妻四妾的想法,根本是不可能的,但正如skyhigh评论所说,一个男人可能会见个上个,但不见的就会见个爱个,男主可以风流,但不见会极其博爱,如果把所有女角色写的千人一面,个个顺从的像奴子,在主角的弱智光环下,很贤良,我想不但女性读者有意见,我个男读者觉的很无味,这有点类似嫖女人,你上了再多有什么用,她为的不过是你的钱而矣,实在没什么好自豪的。

    高大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好,有新意而不单调,看孙阎二人都是有主见,有心胸的人,但一个张扬不知分寸,胆大敢为,一个沉稳言辞锋利,外和内刚,而且与她们的出身及生活经历很合拍。

    最后说下薛一刀,顺便说下一点不解, 薛一刀,百战之兵,知兵且有勇有谋,看他前文说话,并不是目不识丁之人,独当一面全然没有问题,也是个沉稳有见识的人,他早先在高旭昏迷时便很清晰的认识到江阴不足守,是死地,但是后来孙芸让他阎应元时,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原因,如果知道,他会不会去杀,应该不去,;因为他肯定不会赞同高旭进城,高旭进城,孙芸肯定也要进城,那么不是赴死地吗?如果不知道,身为副将,不听高旭将令倒也罢了,孙芸不给他一个借口,他便提兵把阎一家全杀,且之前高旭也曾与他提过阎是守城的最佳人选,他这么做是不是太愚忠了,然这点作者没有细说,个人感觉有点不太合理。

    最后说下,高大派盒饭也是干脆利落,那个汤浪儿我感觉立大功,费笔墨不少,也颇讨人喜欢,高旭与他母亲有点绯色传闻,汤浪儿又是刚强的孩子,可以做班低收了,谁知道作者一下把他给写死,薛酸菜书生也是如此, 后来作者又补了个陈二郎,大约解释说下笔没收住,就写死了,因为历史上有这样的一个小孩真的死了,看来作者心里把历史与小说都快混一起,这也太投入了吧。

    大约看过,一本佳作,只是看作者人品够不够过硬,书是被纵横买断了,应该能完本吧。如果能照着这种势头发展一下完本,我的藏书里又可以多一本了,在此也请诸位喜欢的多支持下。

    传送门http://book.zongheng.com/book/37118.html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2:26

    大清黑道第一佬: 评论: 不得不说主角装13装得及其不专业 书中各色人等都被施了弱智、NC光环 虽说很多时候主角无耻会比较好玩,但再无耻的人心中也是有坚守的,也有闪光点, 如果只剩下NC和无耻,没有一些底线,这样的人去混黑道,也会被鄙视的。

    特种兵痞 评论1: 主角是高干子弟,又是杀人如麻的痞子,搏斗能力强悍。十八岁被送到军队,第一天就嚣张的打伤一批特种兵。比较意淫的作品,喜欢爽文的可以试试,苛求合理性的可以退散了。毒性不太大。 评论2: 忍不住尝试了下,特种兵痞,刚看了第一章,俺就X了网页。 文字应该算是较为老道,比一般的逐浪作者强多了,主角一出场就很拉风,,说实话,对于这种拉风的主角,俺实在读不下去。

    春光灿烂杨家将 评论: 种马文。文字粗劣,传统武侠式与现代白话式的文字结合,以杨家将那段虚构历史为蓝本,基本上内容全部充斥的是种马情色之事,只不过把泡妞的重点放在了杨家女将之中,兼具那个时代的姑且称之为美色之上。多半充斥这主角的心理描写,幻想描写,YY甚重。   

    异乡行 评论1: 不错不错,以后有的跟了。难得写的这么自然的文章,以前竟然没发觉。 评论2: 看得出文笔很熟练了 思维也不错,但是用词方面还有欠缺

    还有排版太烂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3:37

    流浪仙人: 评论1: 主角原本是一个修仙者,后来流落到异界,现在在努力积攒关于这个世界的基础知识,把原来的修炼方法一步步输出为现在这个世界可以使用的法术,主角比较深藏不漏,没有“那种拼了……豁出去了………卯上了的笨蛋做法”,比较重视自己的小命,提前避险,也不像凡人那种害怕扯上什么关系,手下还是有几个追随者。

    个人觉得: 这是一本适合LK大众口味的小说 而且后续篇幅还很长,作者也没有丝毫TJ的迹象, 切记要养肥了再宰,现在我天天追看,感觉一天一章太少鸟。

    缺点吧,有人说写了太多法术理论方面的内容,我个人认为这样很充实,文章不注水,五星级的肉夹馍,一吃一个饱啊。 评论2:好吧,我承认我是很无聊的,或者说,错点了一下版面的广 告,才发现有这个活动的。 然后又很无聊的点开了链接,一篇一篇的看。按照个人的观点,任何网络小说,假如是高速更新类型的,开篇三千字没有吸引人,这篇文章就算完了。为什么呢,因为本来就是一天几千上万的字更新,没人指望文笔和描写,也不奢求情节的简练和合理,更别提什么人物刻画之类高档次工作了。 总之呢,我点进去了,看看介绍,略读几章。然后很自然的发现篇篇垃圾,章章无聊——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么,反正目前我是不爱这个调调的了。不管是往日写手的文章还是新人的新作,老实说,看了那些通篇借用中国历史朝代地名的幻想大作,以及满地鬼扯的历史新编,敬而远之。 流浪仙人是我点进去的第六或者第七篇,自己也有点不敢相信,我把免费的看完了。看完了回思一下,到底我为什么能够看完?严格意义上说,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我? 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说(参照物见马丁、乔丹、萨尔瓦多等大神),流浪仙人写的相当糟糕,高层次的毛病不提,低层次的主要有以下毛病1、大量无聊对仙术的介绍,赢把DND的法术和一堆莫名其妙的中式修仙词语联系起来。殊不知这些东西一般没人太在意(以骗稿费角度倒是可行之策)。2、一眼就看穿的骗版面的诗歌、床戏太多太多。3、情节拖沓。按照个人看法假如某天作者打算修改,在保持情节完整的前提下,起码可以删除60%的文字。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看完了。

    很久以前,有人对我说过,小说的王道是人物。有了人物就有了一切。成功塑造了一个人物,不管你打算养肥了杀掉,或者英雄美女恩爱白头,小说就成功了。什么叫小说家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一个人物。什么叫大师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多个人物,什么叫大神呢,那就是成功塑造了很多个人物。

    不过正如某篇讲拳击的漫画里讲的,“击倒对手是拳击的精华,但不是拳击的全部。“人物塑造是小说的王道,但不是全部。托尔金就证明了这一点。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人物情节,专心构造一个完整的世界,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人物世界,专心讲述精彩的故事,一部好小说可以无视其他一切,纯粹展现作者的文笔。

    用一句话来概括,吸引人读下去的,就是一部好小说。虽然这个”好“也分很多档次,但是只要人们愿意读,那就是好了。

    流浪仙人并不是塑造人物的小说。可以看到,尽管作者很努力的尝试塑造几个人物(最典型的就是那位人魔合体的绿帽法师),但是没有成功。这个人物的笔墨太少,不能体现人性的复杂。(个人看法,要塑造一个好的人物,必须多面描写,平淡的,激烈冲突的,内心挣扎的。让读者知道这个人平时是怎么样的,关键时刻是怎么抉择的,危机时候是怎么样的,内心会不会痛苦,彷徨,挣扎)。而主角,更是单薄的如同一张纸,一个淡泊名利,无欲无求的单纯修行者。施恩不求回报,危机不懂畏惧,力量强大却没有相匹配的欲望和野心。总之,可以认为人物塑造不是这篇文章的专长。

    还有情节,情节的关键在于: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八个字完全很涵盖了小说情节的精妙之处。可惜流浪仙人这一点做得并不太好。几乎没有情节(特别是关键时刻的转折)符合这个原则。整个情节顺理成章,虽然偶有波折,但是却远远不够。小说中几个关键的阴谋全部都是作者一手推动,没有留下”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精巧构思。

    吸引力到底在哪里?仔细回顾,突然发现作者塑造的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世界。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事实就是如此。魔法,在浩劫残阳里是毁灭世界的根源,在FR 里是力量的重要来源,在这里是成为人类唯一的依靠。为了和远比自己更为强大的种族竞争,在人类自身中产生了魔法师这种可怕的恶魔。魔法师们依靠魔法的绝对暴力控制着一切,残酷的压榨着其他的人类。而人类为了挣扎生存,为了抗衡其他诸多强大的种族,唯有投靠在奥术或者神术的暴力下,寻求庇护。

    在这里,和恶魔结盟理所当然,为了争夺霸权,尔虞我诈天经地义。人类非常的现实,谁对自己有利,就和谁同盟,谁能庇护自己,就支持谁。圣武士并不抗拒和恶魔交易,秩序的牧师并不介意混乱的破坏,杀戮与破坏,欺骗与被欺骗。这才是真实的世界,残忍而真实。

    也许正因为人物塑造得不好,小说费了大量笔墨描述这一切。假如真有奥术,那么这个世界就应该是这样吧。

    斗铠 评论1: 推荐理由: 1. 老猪的作品,苦等《紫川》结尾的读者可以继续受虐 2. 这书港漫风格严重,背景似乎是平行空间的五代十国,一开始留下不少伏笔,悬念众多。 3.文字还不错,只是不错,老猪文字并不是强项,不过情节设计很棒。 4.人物性格设计比较台式,轻松搞笑,对话也比较好玩。 评论2: 近几天才开始看斗铠,已经十来次笑得停下来。 公众还没有看完,就忍不住发帖来。 缺点:里面一些小转折的处理远远不如紫川圆顺;大量的对话流借以推动事件并刻画人物形象,这就不如紫川中事件发展侧面来刻画人物的境界。 还记得紫川中帝林第一次扫荡魔族,斯特林与紫川秀等在帝都分析,一翻指点议论千里外战局,一如后期紫川秀在远东判断帝都保卫战进程,通过白川的串联来对比紫川秀和帝林在军事上的造诣。 而斗铠,最大的遇紫川不同就是主角一出场就给了读者以期盼。当初紫川秀出场,无忧无虑中有内秀的坚持;而如今的孟聚,从他一出场就忍不住要猜测他的身份,这就自然会随时衡量他的言行举止,稍稍有偏差,就有种错位感。 比如对待秦家尸骨收敛一事,虽明知孟聚的感伤其来有自,可还是觉得与行文中的幽默有抵触。我想,如果能对孟聚已经有了个大概的定位就好了。 可老猪显然对孟聚的身份一直遮遮掩掩的,甚至在突然看到孟聚与灭绝王再次交手时的武功大进,有个突兀感。

    圣灵创造: 评论1:我读一本小说,最直观的印象便是从书名中获知。

    我认为,如果说简介相当于脸面,那书名便是体型,也就是书的框架。再加上相当于四肢(小说线索)的章节名和体现五官的文字,才能形成一个人。

    而要这个人活起来,那就少不了灵魂的注入。

    获取灵魂的方法就比较多了,比如:鲜明生动的人物、引人入胜的情节、流畅优美的文字……

    只要能让读者印象深刻,那就是成功了。

    当然,我更喜欢人物。

    看网文也有八年时间了,不说全部情节,当初无限恐怖异军突起,瞬间成就开山怪就可见一斑。

    情节的无限重复已经让我审美疲劳,所以,如果有人以情节为由向我推荐小说的话,我会嗤之以鼻,甚至在没看那小说时就对它留下恶劣印象。这可能是我的偏执,但我没打算去改变……

    而文字,在有很多人相信只要会打字就可以当写手的前提下,流畅优美早就被踏上了无数只脚,几乎没有翻身的希望……

    ……

    《圣灵创造》这本小说是在幻想版的新年沙龙中看到的,老实说,这个书名并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功效,即使有个‘圣’字……

    字面理解为一个牛人的创造,留白不少,至少能大致看到框架较大。

    再看简介,虽然也无出彩之处,倒是和书名相互契合。平淡,却实在。

    很多人都会忽略书名与小说内容之间的联系,觉得好看就行。

    个人认为,书名的重要性不下于文字的流畅度! 比如《与婠婠同居的日子》。这个书名流露出的小家子气显而易见,作者却能用流畅优美的文字将这种小家子气转为柔美,让我感觉就像是在看邻家小妹般的亲切。但是…… 该作者明显对邻家小妹无爱,更是用粗暴的方式将她拉扯起来,于是,反穿了。 这个时候的《婠》已经从小仓转为芙蓉,虽然脸还保持着小仓的模样。对于纯洁的我来说,MM的脸还是比身材有吸引力的。但是…… 作者还是不满足,于是,芙蓉身上开始涌现春哥的霸气……

    这便是我理解中的书名和内容之间的契合。 另一个例子:《篡清》。 篡,这个字体现的霸气(好吧,这个形容词很杯具)很自然的将全书的框架拉大,比起偷啊什么的要大方许多。 就像是在装修一座别墅,巧妙的布局和华丽的装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显然,《篡清》的装修工完全具备以上两种条件,而且极具感染力,以至于每当我看到这座别墅的时候,总会被不经意的感动,甚至热泪盈眶。 如果一定要用三个字形容的话,我一定会喊一句:“太狗血了!” …… 嗯,上面是随便扯的颜如玉和黄金屋。 …… 《圣灵创造》体型与脸面很普通,在起点这个充斥着帅哥和美女,野兽与恐龙的位面里,完全没有存在感。 他很安静。 但你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的五官组合起来是属于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这种类型适合慢慢看。 我先是从据说是凑字用的老版本开始看的。 不得不提一下,我最近才接触的文明 4这个游戏,而DND却是没有一点研究,好吧,这并不影响我以前看魔炼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类似无限的开头和设定、必需而适当的金手指、加上流畅优美的文字,以俯视众生的视角开始这个故事,一下子将我带进了英雄无敌5和文明4的世界中去了。 我很喜欢,这个框架已经超出了我初时的想象。 很可惜的是,这只是老版本。 字虽不多,我却记住了那个怯怯的狼女,她扑闪着双眼,有些敬畏的看着主角…… 大概是某种WS的小心思在作祟,但我至少能记住了。 …… …… 新版本和老版本的联系似乎只剩主角和乌鸦,这对我来说,倒没多大关系,但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前面四章里出现的竟然不是主角! 我甚至以为已经换成女主小说了! 我讨厌水,比起普通的雷和毒,我对水更加的仇视! 后来想起这本小说是以俯视的角度展开情节的,我才稍稍释怀。 …… …… 种田为主,冒险为铺的两线剧情相互独立,新奇的体系(好吧,DND体系对我来说,全是新奇的)让我真有种手握大预言术的快感。 每次看到凯妮丝这个傻妞坚定的为主角四处奔波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傻妞,来,爷给你笑一个。 好吧,其实我想的是:带着傻妞一起去看雷阵雨…… 显然,最前的四章虽然没有主角,却将傻妞具体化了,如果再加上一个特别,甚至猎奇的情节,我相信,傻妞会活起来的。 …… …… 较大的框架如果没有特别坚固的柱子支撑,倒塌是必然的。 支撑《圣灵创造》的柱子很多,但我想,最坚固的那根应该是‘上帝之手’——权力。 也在这时,圣灵创造才初显端倪——创世。 创世神的权力还用多说么? 比如:傻妞,今晚你侍寝……好吧,俺胸无大志,碎碎念…… …… …… 那啥,习惯性的烂尾了…… …… …… 最近思维比较乱,幸好已经将中西毒的怨念吐完,以上乱弹,纯属蛋疼……

    评论2:设定很有新意和看点,有上下物质界,神职与领域的设定。在下物质界中,主角应某被逼入绝境的少女的祈祷来到一个奇幻的、已经有完整但腐败的教会存在的世界,主角如何成为这个世界的主神?这是看点。 在有许多神灵的上物质界中,领域是能力、财富的来源,主角在上物质界的地位不高,也没有什么积蓄,甚至为了所需进行冒险,者也是看点。未来主角与其他神明之间的必然战争值得期待。 另外,人物的塑造不错,几个主要配角印象深刻 虽然不长,但整体架构依然清晰,故推荐 缺点:上下物质界有所割裂,但作者说以后会穿插描写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4:11

    亡灵持政 评论1: 忘了在什么地方的推荐上看到这本书的,相当不错啊,但以后再也没在任何榜上见过这本。

    文中内容目前为止跟题目差距蛮大的样子,可能有一定的误导,但文笔、情节、人设都是上乘。而且不是YY的路线。

    主要情节是一个半巫妖穿越位面附到了一个黑道家族的幼子身上,然后以各种方式寻找能让自己重获魔法力量的东西。但其实情节的重点并没有放在升级上,而是以巫妖的视角来旁观或者参与到一个个事件当中,两大黑道家族的战争、年老色衰女影星的重新焕发光芒、因为舞蹈而相爱的仇敌家族的男女……

    背景是南美,文中每一个细节都能带出浓郁的南美风情——热带丛林、桑巴、信仰奇怪神灵的小国……

    主角对穿越之前的种种回忆也是很符合DND规则的,各个细节都非常严谨。

    至少文笔算得上一流了,我对文笔的要求还是很苛刻的。 评论2:最近幻想版已经很少推书贴了,都在讨论人生哲学. 唯一涉及到<亡灵持政>的贴,还是在讽刺作者的一个英文语法错误.

    在我看来,那完全是鼓边角.没有涉及到作品真正的好坏.

    这是本好书,毫无疑问.

    好久没有第一次看八爪章鱼的<花花公子>的快乐感觉了,这本<亡灵持政>我认为非常接近那样真实际而不干巴的幽默风格. 作者非常懂得把握费伦巫妖和意大利黑帮成员的身份性格来制造笑料.顺带讽刺能讽刺的一切. 这书将来如何难说,好开头写垮的也有.但是就现在来看,"女神的心脏"这章就具备神作前途. 老套故事能写得妙趣横生,可以说明作者的语言组织水平不错.

    魔人的世界: 评论1: 1、作者的文笔幽默诙谐而又充满思辨 2、主角是来自以科技为背景的世界的高等种族,附在普通人身上,慢慢了解这个魔法世界的过程很有意思 3、人物很有趣,如一个老是爱拆亡灵法师墙的黑武士 作品缺点:主角的来历过高,发展太慢 评论2: 八爪章鱼的持续性吐槽能够让故事保持持续性的轻松,不难看出,最近推荐的不少作品,故事都是略微轻松的,而让故事的轻松感保持的,就是那无处不在的吐槽。 八爪章鱼这本书的吐槽不是很多,但是偶尔出现的时候就会很犀利,总体来说还是一本不错的作品

    谋国: 评论1:中世纪英格兰背景的小说,具体年代为狮心王参加十字军东征的时候。作者很聪明,把国家和人名稍稍改了一下,算是异世大陆,熟悉的人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但是要挑刺也无从下口了。 主角穿越为某男爵家庭的继承人,不得不说主角的家族也很有爱,大赞!作者文笔在起点算上佳,更可贵的是全文充满了中世界的风情,绝对不是起点一般的小白文可比。剧情上,主角目前还是一个骑士学徒,正在著名的长墙当守卫,估计以后会走上争霸的路线。对种田派来说,本书不恶搞,无明显错误,绝对值得期待。 唯一的缺点是剧情进度比较慢,不过更新速度还可以接受。 毫无疑问的仙草!

    评论2:很正的中世纪西方骑士类小说,有翻译体的味道,背景一看就是十字军东征时期,很适合种田的年代啊~ 主角的性格邪恶,但是又不让人讨厌,功利色彩较浓。出生于一个富有的贵族家庭,金手指开的稍嫌偏大,不过直接用收买的方式为其效命,比王霸之气好太多了。已出场的几个女性性格鲜明,尤其喜欢那个阿睇尼小姐。几次应对危机时处理的都不错,主角的心里活动也很精彩。 语言诙谐,细节处理老道,文笔优美,节奏流畅,不过情节推进太慢,推到速度太慢。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4:59

    大恶魔: 评论1: 推荐理由: 伪DND体系。深渊强化版的鲁宾逊,野外生存的描写很赞。主角智力正常偏上,拥有技能:武术、丹道。对丹道的描写有夸张,但目前为止升级的节奏把握称得上恰当。情节刚刚开始展开,对之后的发展有期待。

    本文缺点:更新慢。主角有全能模板。

    评论2: 看到遇见小兽人感觉咋哪么不地狱捏。。。老在个森林里和没脑子的动物战,给某的感觉好像在写老头滚动条4的单机指南捏。地狱的乐趣还是在狡猾对狡猾,邪恶对邪恶,丛林法则的终极体现之地呀。木有血战DND深渊就很逊色鸟,DND恶魔魔鬼设定很多都是围绕这个主题召开的,当然还有巴佬啦灵魂的腐化堕落也是很有趣的部分。现在这个带着温情的地狱不知道是哪位大能的意识投影,也许那天可以在某只跨赛魔的米田共里发现他?

    看到第七章进化终于点了叉,最后我才明白这是个异界丛林冒险的故事,和地狱没丁点关系我认为几十章还没写到这也实在过了点,地狱不是充满怪物而已哪么简单啊,它应该是一种体现或残酷或严厉或扭曲规则的世界。

    这方面本书和魔装体现出的地狱气氛实在有差距,当然作者也许是全新的设定和DND也和我们平时认为的地狱没关系,还有我认为~地狱~本来就是站在神的对立面的,神不只是一个力量级别并且也是一种与恶魔和魔鬼格格不入的思想体现。

    评论3: 已经在台湾出版实体书的作品,质量有保证, 文字很娴熟,构建了一个比较像原始森林的深渊恶魔丛林社会,各种魔物的特点描绘很精妙, 配角萝莉猫人、魅魔、小妖精,都比较讨人喜欢。

    作者加入修真的内容我觉得略有不爽,但不毒,和现实中恶魔的能力结合比较紧密。 情节推进也比较和缓,没有为了升级而升级。

    魔幻异闻录: 评论1:故事情节很温馨很有爱,过程的发展比较快,情节非常紧凑但又不缺乏细节描写。情节有跌宕起伏,很容易吸引住人。对情节的处理也很老道,有的情节主角知道但读者不知道,有的读者知道而主角不知道,这样可以使情节产生悬念,读者读起来也更有感觉。 另外,人物的设计也很有爱,主角由于以前的经历,杀伐果断,除了两主角外,众多配角也是形象鲜明,强大而贪睡的小LOLI更是有爱。
    作者还原创了一套魔法体系,是以歌咏作为基础,这也值得期待 缺点:双穿,基本上没有升级,不喜勿入

    评论2: 读这篇文的契机在于接连受到几次推荐,有Q群上的,好友给的,也有论坛上的。 昨天找来看了以后(看了通宵,总计八小时左右),虽然不能说是惊艳,称为好书是绰绰有余的。 当然,我没有追捧或者狂信的习惯,下面会梳理一下本书的优缺点。

    本书的人物性格有人说是失败的,但按我的感受,本书的人物性格才是最大的亮点。 无论任何小说,充满魅力的人物塑造永远是成功的重要一环,魔幻里虽然时常会有性格和行为上的契合硬伤,但起因是作者想要以多面描写角色——这点在起点相当难得,也不得不说,这种写法不适合起点,西贝猫酱的勇气可嘉。 以玛利安做例子,她刚出场和遇到刺杀那一段如果连起来看,性格变化是相当牵强的,作者在她出场时过于强调“傲,蛮”了,以至于在遇刺后表现出的深情让人感觉不自然,当然也有中途没有进行完善的过渡的原因。 但是我在读到遇刺时大小姐对以前挚友安葬的一段依然受到了震撼,那里可以说是本书最亮眼的桥段也不为过——没有谁规定几章一个小高潮,几十章一个大高潮,那高潮就一定要战斗,一定要杀人,有时候,一滴流不出的眼泪比廉价的血海更震撼人心。 另外就是女主,本书的性格魅力大部分集中在她身上,女主的塑造是成功的,当然也充分的让我们认识到了某只猫的洋装癖。。。。个人认为对女主使用心理描写是败笔,因为她的定位是一个“表面上的无口,实际上也很安静”的角色,对于这样的角色,行动比语言和心理活动的表现更加有力,或者说,一个不谨慎的心理描写,一句不谨慎的发言,都可能毁了她的人物协调性。 其他的性格问题主要集中在主角身上,主角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来推动剧情发展。 虽然只是我妄加猜测,这恐怕是西贝猫比较头疼的问题。 男主是一个除了对女主以外,绝对冷漠无情的人,无视道德,无视法律,也不受约定束缚,这样的人在社会上的确是有的,但他们要么是头孤狼,要么就很好的把自己伪装了起来。 如果是作为一个配角,他的行动模式很适合而容易安排,但作为主角,他不具备强大的作品推动力,没办法让剧情顺利发展,更难以展开与周围角色的互动。 并不是说这样的设定就没法写,作者可以让环境来压迫他,可以让压力来推动他,但遗憾的是目前文章里出现的最强武力就是男女主角两人,在绝对无情和绝对警戒的前提下,基本没有能威胁到他们的存在,也就没有压力可言。

    这是我最近阅读的网文里难得的好作品,但是最近几章已经开始朝正统网文化的方向迈进了。 这里有对作者的几个建议。 1,本书的受众是小白文无爱者,如果要特意满足小白的胃口,不如开新书,如果硬要转型,结果恐怕会两面不讨好,更会毁了自己的口碑。 2,男主那爹妈不认的性格得改一改,至少要有一个平衡绳捆在他身上,让他没办法那么洒脱,否则剧情会更难进展。 3,写文章就是抖包袱,西贝猫酱你准备好大大小小的包袱拿来抖了么? 4,人物性格通过行动来表现,一味的处于强势,一味的处于弱势,都没有办法把人物魅力完整的挖掘出来。 5,讲故事可以用插叙,但是最好别中断。 6,本文注定是小众文,注定在起点要扑或者半扑,我不会说要求作者坚持自己的风格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台词,不过如果不能看到这样的作品延续下去,很多人会失望,会遗憾。

    最后,多谢某猫给我们带来这部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

    十日黑暗将至:

    评论1:这本书完结了也有一段时间了,写一段评论总结一下已经有点模糊不清的人物,剧情以及当年阅读的感觉。因为时间比较久远了,可能评的不是很恰当,希望max和各位理解。

    首先,这是一本讲述一个为期十天的故事的小说。在这十天里,旧的秩序被推翻,混乱应运而生。三个主角在作者操纵之下为这次的事声称对此次事件负责。这本书设定相对局限的时间和空间中,配合着比较简单的人物背景能够引导出一个错综复杂的,令人印象深刻的的故事还是非常的难能可贵的。这本书的个人偏爱是前半本,与情节的发展无关,纯粹是因为审美疲劳以及作者的某些爱好。本书事实上是一本文笔和人物非常出彩的作品。尤其是里面的几个配角无论是所作所为还是寥寥数语的对话都让人眼前一亮。虽然出场并不如何频繁,但是某些配角给人留下的印象堪与主角媲美。这其中,性格乖张,心地善良的精灵女王,让人恨不起来的意图毁灭世界的反派boss,邪恶得有理有节,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裁判所所长,矢志为爱人复仇的流浪法师等等都是本文颇值得一看的看点。同时,在情节上,作者的悬念设置得足够多和巧妙,从一开始的追查杀人凶手到后来的帕拉迪亚之战乃至黑暗将如何发生,作者有足够的手段引发读者的好奇心并吸引他们。说到文笔,初看这本书的时候本人已经很久没有过这样文笔上佳的西方玄幻了,当时这本书给了我以前看圣徒和历史的尘埃的感觉。由此而引发的美好回忆导致我对此文越看越顺眼,终于落入了一再被作者利用的情节所虐的境地。

    说起这本书,很多读者都觉得虐。首先,在这故事发生的十日期间夹杂着各种主角的爱人被杀,被爱人利用,与爱人发生误会之类的可以算是虐的因素。其次,作者虐的不仅仅是主角,几个性格生动鲜明的配角被作者一一杀害曾经引起过读者极大的不适。而另一方面,就情节来说,悬念设置带来的是对解密的失望。好比问题问得很巧妙,答案答非所问。书中的黑暗女神诞生,影子的诞生,活死人部队的存在等事件就个人看来是在不能说是非常地合理,事实上这些悬念的答案在本人看来是比较粗陋的。非但没有给人一个原来一个原来如此的印象,反而让人觉得我期待了半天的谜题就这么个不靠谱的答案,真是扫兴。另一个让我比较不喜欢的,作者赋予了文中的人物永远不肯改变或者吸取教训的性格。比如说男主之一艾,我比较喜欢的正直勇敢同时优柔寡断喜爱推卸责任的性格在作者的努力下被塑造成了悲剧的开端,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悲剧,并且此人完全没有吃一堑长一智的能力,就一次次地随着作者的想法因此而悲剧掉。于此同时作者给所有的角色都赋予了一个特性,那就是凡是有爱情的都愿意为爱情牺牲一切,事实上,这一点也是让人感觉不爽的原因之一。小李飞刀里阿飞被林仙儿利用还能够幡然醒悟呢,堂堂花花公子,玉树临风,武功高强的主角之一菲比斯居然明知被坏女人利用还甘之如饴,这就不是很讨喜了。而最后个主角萨马埃尔,作者居然写他上了心里爱上的女人之后,在那个女人准备接受事实的时候如同一个强奸犯一样跑去外地躲了十年。这简直让人无话可说。于此同时本书主角的性格很大程度通过一些儿时的回忆来体现,这些回忆对丰满人物性格和读者理解人物思想有着很大的帮助,但是同时造成了结构比较散乱,连贯性不够导致阅读快感流失。

    综上所述,本文文笔华丽,人物丰满,情节较为吸引人,是一部看完爽书以后调剂口味以让你下一本爽书能看得更爽的好书。

    评论2:这是一本很好的故事,有相当的震撼力。 但故事是否讲好,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多主并不是最大的问题,max的场景切换是很自然的,并不影响阅读。 关键在于叙述手法和文字处理上,此书故事非常丰满,很多细节很到位,但也因此丧失了如决堤般的宣泄感。故事在叙述过程中,总是不够自然,作者插入了过多的东西导致了阅读不能很流畅的进行下去。一个故事所概括的东西显得臃肿了。 这也或许跟此文的文字有关。诚然,此文的文字是很好的,max的功底是很扎实的。只是没能进一步精炼成干净利落的文字,而也不具备娓娓道来的通畅感。 如此苛求只是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好,完全可以讲得感人肺腑的。 这让人不得不叹息,并对max产生极大的怨念! 就凭十日这个精彩的故事,此书通过审核。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5:41

    神兵天子: 评论1: 创意不错,前几十章看着很爽,后面的情节从逃脱追杀开始质量就开始下降,越来越向那种武侠类穿越小说看齐,除了招式武功是港漫,其他的情节也越来越狗血, 越看我是越郁闷,希望十二大叔看到以后用心点写

    评论2: 我觉得港漫的编剧实在杯具,编一个圆满流畅的故事就那么难咩,生硬造作,错漏百出,不得不让人吐槽一句:没文化真可怕。 12写的真是太好看了。话说,12你跟黄鼠狼熟不熟,有没有可能去做编剧? 嗯,顺便吐槽一下新章节,开头那段怎么看都不是味儿

    评论3: 今天在纵横一口气把所有章节看完,欲罢不能呀

    个人觉得写得很好,无论武功、场面以及人物,情节目前展开还不多,但也觉得环环相扣,期待中

    唱词那一段,嗯,是无数穿越小说都有的桥段,12这一段写得中规中矩,并不出彩,也不算毒。不知道以后还写这样的场面吗?希望少点,毕竟还是神功优先。插句题外话,穿越小说抄袭诗词最畅快淋漓的还是《庆余年》中小范大人酒醉作诗(抄诗)三百首那一场。

    再插句题外话,港漫我看得不多,也就是《天子传奇——姬发篇》、《天子传奇——刘邦篇》和《如来神掌》第一部,《神兵玄奇》还木有看过。个人觉得港漫的一个缺点是人物形象太单薄了,把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名目繁多的武功招式上去了,而人物塑造实在是太苍白了。

    希望《神兵天子》不要落了这个俗套,嗯,当然目前看来没有。

    异世之封印人生: 评论:点开简介: 穿越之后的吴哲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这里美丽富饶,国泰民安。因缘际会之下,吴哲服食了五千年份的封魔果实,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走上了斩魔者之路。 九幽妖界封印大开、黄泉魔界降临风澜大陆,谁能于千钧一发之际力挽狂澜? “其实我很低调……。”当吴哲的名言脱口而出之时,一段流传千古的传说就此展开。 看简介有点老套 字数7W 目前进度4章 酒馆赌博 无意中从师门下山男子赢得千年灵药(神秘物品 无法使用) 经鉴定非2世灵魂人不得食 穿越众吴哲服食 出现异能 成为斩魔者 人物智力正常 没啥弱智表现 情节还算流畅 主角遭遇妖兽 家破人亡 估计马上要奋发图强 要升级啦
    算是干草 可以养 虽然设定有点不怎么吸引人

    假面圣徒 评论1: 剧情简介: 1.男主角为XX大陆XX公爵的第三个儿子。由于男猪脚不能修炼魔法和斗气,所以通过父亲开后门成为了一名白衣教士。 2.某日,男主角在下班的时候走了一条平时不走的小路,路上无意中看到了一群小姐在浴室洗澡,然后众女发现有人偷窥,主角匆忙逃跑中遗留下一副手套。 3.逃跑中匆忙跑到一幢无人建筑物,看到女主角1,然后解救,接着一群教廷骑士出现要杀主角。说时迟,那时快,男主角和女主角签订了契约,得到能够命令别人的能力--言灵(此处应该是抄袭反叛的鲁鲁修)。男主角运用得到的能力,杀了众骑士。杀人完毕后,主角没有马上离开作案现场,先是和女主角说了一段废话,接着把骑士们的装备、物品放进女主角给他的空间戒指中,然后和变身为白猫的女主角离开作案现场,准备去参加皇家举办的晚宴。 4.晚宴刚开始,女主角2(财政大臣的女儿)约主角到某房间,以主角在浴室留下的手套威胁主角,帮助女主角2拿到晚宴最后给予的米拉克药剂(能改变不能修炼魔法和斗气的人体质)。男主角声明自己来宴会的目的也是为了此药剂,拒绝。女主角2发怒、动手,男主角运用了先前得到的能力控制了只有2级魔法师等级的女主角2身体,装出被逆推的状况,大声喊来众人(此情节明显抄袭某书)。 5.晚宴的压轴戏开始了,公主说明了得到米拉克药剂的代价。女主角2的大哥到来,声明要由自己付出代价,药剂转送男主角。男主角为了要把刚才被逆推得事情传扬出去,拒绝了的女主角2大哥的赠送。而是由自己付出代价,得到药剂。 6.翌日,男主角喝下药剂,通过女主角1教授的魔武双修的秘籍,在三个月内魔武同时达到第三级,然后准备去XX学园近一步深造。

    评论2: 开始还好,越往下越看不下去 一个存在真神的世界,根本不可能让这样的伪信者存在

    噬魂逆天 评论1: 不伦不类的背景设定,不伦不类的人名地名。 文字干涉,人物单薄。 不推荐。

    评论2:看了开头就败退。一个传承千年的大家族,作为大少爷因为没有修炼天赋,居然地位连下人都不如,住下人的房子,下人可以任意嘲笑。这就算了,后面居然又说其父为了照顾他的情绪云云。他老妈封印他的天赋,可没让他老爸虐待他吧。这bug也太大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6:25

    魔幻舞曲 评论:

    先论人物形象。看到LS诸位对其的评价不由得窃笑,作者的目的果然实现了。正如LS诸位所说,主人公面目模糊,心灵空虚,行为盲无目的,形象塑造失败,让人无法忍受,以至LS们都无法看下去。。。。。。。其实如果再忍下,就会发现,这恰恰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主人公由黑安妮丝(一种食人巫婆,非人类)抚养长大,尽管黑安妮丝是智慧生物,主角因此没有沦为狼孩之类的人兽,但是始终没有学会怎么去“做人”。黑安妮丝死后,他在人类社会里犹如孤魂,没有追求,没有牵挂,所以和小仙子签了契约后无法释放魔法,因为他没有心。然而一旦找到了目标,明了了方向,他又有勇气和毅力去走下去,这个人物很招我喜欢。而不管喜不喜欢,从LS们的反映来看,主角的形象其实是塑造得很成功。

    再论世界设定。世界设定也很有意思,各种小精灵,小仙女,宁芙水仙,这些西欧童话和神话里的形象在YY西幻中很少出现。我是第二次看到,第一次是酒徒的一本,名字忘记了。但那本充斥着铁血,出现这些带着强烈童真印记的形象始终令人觉得格格不入,而在这本始终带着温柔旖旎风味的小说中,就显得颇具浪漫色彩,无疑让看腻了矮人兽人狼人吸血鬼龙巫妖的读者眼前一亮。

    再说情节。这书的情节比较舒缓,比较纯真。没有那么多的气氛烘托,或者说没有那么压抑冷酷或无脑热血。很多小说,我现在看的以幽冥仙途为典范,极力描绘阴谋的森冷气息,整本书感觉就是一间结构精密、戒备森严、不见天日的监牢,这本书给人的感觉则是临水当风的小茅屋,问题不少,但是感觉令人很舒服,死人、阴谋、强奸都这么出现,这么过去,并没有什么特别令人压抑震惊的部分,从放松心情来说,不错,但是要对于取得高评价而言,不行。无法引起读者情绪波动的情节,不是好情节。

    最后论雷点。两大雷点,一变身,那一刹那我还以为这是像魔法学徒2,还好这段情节不长。二强奸,主角奸了敌人,然后那女的被背叛的手下再奸一次。这场描写得很没劲,但这么作践那女的,总觉得很雷。。。。。。

    评论2:

    昨天刚看过一卷多,主角暂时是一个没有生存目的,心灵空虚的浪荡子;当然,做为主角,自然有着无限的潜质;起始性格和蓝晶的恩莱科有些相像,都比较的逆来顺受;但魔幻的主角比起来,更没有追逐的目标!

    就目前展开的剧情而言,主角有几个转折点稍显突兀,比如和圣骑士苏丽的纠葛,作者一直都力图塑造主角的无心,但做为一个无心人,却为何经过短短相处,就对圣骑士青睐有加?难道仅仅是因为摸了几把?尤其是在德鲁伊营地,我不知道作者塑造拯救几个小孩的这个情节对与主角的纠葛到底有何影响!这可以丰满苏丽的人物形象,但对加深与主角的纠葛,表现的还稍显不足!当然,后来还有几处,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就这本书而言,情节比较舒缓,也就是曲折不够,或者说看起来不是很爽,对小白的吸引力不是很足!而如果积攒起来,你看过一些之后,就会发现阅读的比较累!

    说实话,作为网络快餐小说,目前这本书唯一的亮点就是绯色写的比较好,作者行文比较老练,让人期待未删节版!作为一本网络小说,埋得太深的伏笔,纠葛得太复杂的关系,以及扑朔迷离的剧情,这是一把双刃剑,把握不好,反而会影响读者的快感!就目前而言,作者把握的并不好!

    总之,这本书能看,但也就能看而已,估计也就一本叫好却不卖座的书,少数喜欢的能继续跟下去,但估计很多也就一段时间的热度,习惯了你文中的绯色描写之后,估计也就忘却,退散了!

    文字问题不大,但挑动读者激情,热血或者说狗血情节太少,不算一本很成功的网络小说!看了之后,有些昏昏欲睡。。。。。。。。。。

    剑霸三界

    评论:这本书作者对于人物的塑造可圈可点,难得的没有主角三章就非常强大天下第一的套路,奇遇与成长交错,作者能够做到用情节来表现人物,而不是堆砌陈述的说明人物,故事有一定的悬念和伏笔,能够吸引读者深入阅读的同时,情节的畅快感也没有降低,作者的文字渲染能力也有一定的水准。

    紫幻修神

    评论:1,小白文。很多没有生活阅历的作者写都市文,总让人想发笑。各种幼稚。真正有背景跋扈的人,怎么可能跟一个捡垃圾的小孩同班?随便一个什么人都可以看出你的王八之气?真正的瞧不起不是讽刺你,而是无视你。

    2,结构问题。在一开始,高一的主角从高空落下,奇遇,然后眨眼间成为世间几乎无人能敌的高手。不是说主角无敌不行,但总有个过程吧。我们享受的是主角一步步变强的过程,那个过程让读者可以代入,可以融入作品。这本书一来就是高潮,然后一直是高潮…… 3,性格问题。一个由乞丐养大的小孩能有那么好的风度么?当设定了主角的成长环境后,他的性格就定下来了,当他性格定下来之后,故事的发展就可以预测了。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在这本书中,我没有看出有着特定性格的主角本有的特定反应。性格模糊的主角是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

    傲世登峰

    评论: 太幼稚了! 太幼稚了! 太幼稚了! 我已无话可说 严重不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6:58

    异界之三宫六院 评论:看得出来,作者其实有不错的文字功底,对于一些对话上的细节也比较拿捏的准,这是优点。可惜过于小白的剧情和无责任的逻辑低下问题生生浪费了那一手文字。小说毕竟还是以故事性为主的,再好的文笔,遇上不好的创意也是白搭。本书剧情方面,几乎看不到亮点,除了YY还是YY,而且由于人物智商设计问题,和一些逻辑上的错误不断,搞得YY的快感也被削减了不少。

    中华龙将 评论: 开头两章很普通,一个被女友抛弃的孤儿,车祸后意外收获一笔三千元巨款,突然发疯到昆仑山死亡谷旅行。这个地方我请教了一下百度大婶,昆仑山确实是有个叫死亡谷的古怪去处。但剧情发展到第三章就十分的不靠谱了。先是出现一个老头子,自称神界玄天神尊,这名字听的人直反胃,神尊死乞白赖的祈求主角当他的弟子,说Y是“就阳之体”,然后就给主角一种叫什么晶体的东西。谁知道这晶体居然就是超级大钻石。于是主角用它换了一千万美金,还是拍卖前的预付款。稍微读过上点档次的YY小说的同志都知道钻石,特别是来历不明的钻石,在市场上是根本无法流通的。然后主角立马用钱买了别墅豪宅,然后是美女…… 即便是从纯粹YY的角度来说,主角这么容易就得到了金钱豪宅美女,那以后怎么办呢?统治宇宙,驾驭三界? 就目前YY小说的发展趋势来说,这种点子已经不吸引人了。 个人意见:不推荐

    混沌至尊 基本上很多章节都是依靠对话来完成的,可以称得上是对话流的典范。至于情节描述部分,以金手指修真背景描述居多,在就是主角与几个师姐师妹之间莫名其妙的感情,让整个故事看起来就想小孩玩家家酒,显然作者对情节的凝练程度不够,自身塑造人物的功底也薄弱。除去情节像流水一样流畅,洁白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优点。

      个人意见:不推荐。

    武神 1,标点符号的正确运用。通篇都是感叹号,一个个,戳得眼睛痛。在本来是平静描述的地方,重复运用感叹号,让读者的心高高悬起,可以预见,后面如果有情节上的高潮,我们也不会觉得爽。 2,情节设置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作者喜欢用这种竹筒倒豆子的方式交代主角背景?多大点事?不就是学历不高,工作找不好,朋友不仗义么,值得用几千字去大纲前几年主角的遭遇么?跟后面的情节有联系么? 3,不相关的描写和背景交代太多,冲淡主线。

    这通篇的感叹号实在是,不能忍了!

    不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8:13

    全能炼金师 评论1: 本评可能很长,其中也许会夹带大量啰里啰嗦的废话,请自行忽略,自行忽 略不能者,请略过此评。 昨晚看完全能炼金师,酝酿了一夜,开始写评。 这是本好书,本人一贯的宗旨是好书不评,所以可能评里的废话还要多过书 评,请再次见谅。 好了,下面正式开始: 粮草与仙草对于毒草,干粮,粮草,粮草+ 以及仙草的划分,本人是有非常 明确的标准的。 在我心中,毒草是那种试读的时候都要捏着鼻子往下看,怕一口气松了就会 忍不住吐出来的那种。 干粮是那种读了没营养,随时可以扔,扔了再也不会想的那种。 粮草是看了有一直看下去,甚至追下去的欲望的那种,甚至可能没有理由。 粮草+ 则是在粮草的基础上,可以说出几个亮点的。 但是……即便这样,依旧不是仙草。 仙草是那种几年才出一篇的,永远无法复制或者模仿的作品,这些作品有些 并不是十全十美,有些部分甚至是天雷,但是他们之中必然会有那么一种东西, 是引人深思,发人深省,或者说可以引人共鸣,给人留下永远无法忘怀和复制的 感受和记忆的。这种书在我看过的网文里,我能数的上来的只有寥寥几本:悟空 传,风姿物语,紫川,亵渎。 说到个人非常推崇的圣徒,如果按照这种规则分类的话,它只是粮草以上, 无限接近于仙草,但是不是。 而同样,全能炼金师我也只给粮草+ 的评价,它有潜力变成仙草,但是依旧 不是。 但是事实上,我对于粮草+ 的小说的喜爱更胜于仙草。 理由很简单,与那些可遇不可求的仙草比起来,期待一本粮草+ 的小说要容 易得多也现实得多,想起来,制造一本粮草,或者粮草+ 的小说也并不算很难— —认真的作者,好文笔,好故事,这就足够了。 甚至在我看来——小说本该如此。 情节与桥段经典小说三要素是人物,情节,环境,重要性递减。 个人认为的网文三要素是情节,人物,设定,同样是重要性递减。 而实际上,对于网文写的是什么样的故事,基本上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 一位平凡的主角,在突破重重困难之后,终于成为了大陆上的最强者之一的故事。 当然,用几个词更简洁地概括起来,就是——升级,拣宝,泡妞,装13,情 节老套到如果我有visio ,一定做一个流程图出来。 那作为网文三要素中最重要的那个,读者究竟在看什么? 其实,每本书都是有条主线情节的——例如复仇、称霸、爱情等等……可是 网文的性质决定了一条主线情节无法完成一本小说,需要一些支线情节来丰满故 事。(更多的时候是填充字数) 这些支线就是所谓桥段,而桥段重要的的特征之一就是“固定的”以及“可 重复性”。 桥段本来并不是这么频繁地用于小说中的,或者说,曾经的小说只有故事, 而没有桥段。 而慢慢地,有些故事由于重复太多而变成了桥段,作者们不可避免地使用它 们的同时,也试图想新故事,编新桥段。 于是,桥段就这样慢慢丰富起来,甚至令人感慨是不是已经没有什么新桥段 可以编了。 问题就从这里展开。 对于一些写手而言,他们尝试着编新桥段,在故事里加入不同的东西,避免 和别人重复。 对于一些写手而言,他们能力不足,编不出新的桥段,即便编出来了也是换 汤不换药。 但是对于更多的写手而言,借用桥段已经成了名正言顺的事情,而“小说就 是无数经典桥段堆砌而成”也几乎成了一个“定律”。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种进步,或者是文学发展的必然,可是我却觉得有些 可悲。 曾经,情节是为了塑造人物。 后来,人们只是为了写情节而写情节。 后来,情节变成了部分桥段和部分原创情节夹杂的产物。 后来,情节变成了桥段的堆砌,作者们只是略作修改。 现在,情节只是桥段的简单拼接,写手们干脆连修改都不做了。 当原创情节和照搬现成桥段赚同样多的钱时,写手会选择哪个? 当修改过的桥段不如习以为常地桥段让小白读者看着舒服时,写手会选择哪 个? 当加入一个和故事,人物都全然无关的桥段可以增加收入时,写手会作何选 择? 结果不言而喻。 说回到全能炼金师。 主线情节是复仇,很老套。 每个桥段都似曾相识,亦没有什么真正能称得上是亮点的新桥段出现。 但是每个桥段却都是依存于主线剧情的,每个桥段都有它的目的所在,或是 塑造人物性格,或是为后续情节发展做好铺垫,其中,每个桥段都能写出些许新 意或者尝试写出些许新意。 一些读者可能高呼“节奏紧凑”之类的,我却只是感到欣慰——因为小说本 该如此。 人物与代入感有这样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认为男主角应该是个普通人,没有 显赫身世,没有过人天赋,没有极端性格,没有英俊相貌,没有坚强品质,甚至, 最好不要一切直接描写,让他主角变成一个空白的影子,这样,才方便读者带入。 而女主应该瓜子脸,长头发,大眼睛,白皮肤,温柔如水,这样才符合大多 数人的审美,甚至,最好连相貌描写都不要有,留下一张空白的脸,让读者自行 按照梦中情人的样子脑补。 无论如何,我是不能接受这种说法的。 曾经,小说的核心目的是塑造人物,虽然现在小说早就背离了这个目的,但 我依旧不能容忍把小说变成将一切都填好单单把主角名字空出来的答案卷。 即便现在网络小说的人物重要性已经排在了情节之后,即便小说的情节不再 为了塑造人物服务,我依旧不能容忍最后一条底线被跨越。 小说是作者的心血凝成的,读者只是读者而已。 我从不认为读者掏了钱,就有资格认为作者理所当然是为他们服务的,他们 必须从书里面得到“爽”,否则就是收到了欺骗,就是作者的失责。 作为作者,永远都只有一种情况是失责的——那就是,本来他们可以把书写 得更好,但是他们没有。 小说是女人,无论多么廉价,姿色多么平凡,但依旧是女人。钱是用来讨他 们欢心的,是用来交换暂时的欢愉的,而不是用来占有她们的。她们不是充气娃 娃,也不是需要配合润滑油使用的自慰器! 写好故事,塑造好人物,做好设定。 如果可能的话,锻炼自己的文笔,努力地精雕细琢出一部真正的好作品。 这些才是一个作者该做的事。 至于取悦读者,那是最末位的。 所以,对于人物而言。 作者没有任何义务去塑造一个“有代入感”的男主角;没有任何义务去塑造 一个“萌”的女配角;更没有任何义务去把反派变的弱智,敌人变得恶贯满盈, 以方便主角杀起来顺手。 作者只有义务把每个人物都塑造得有血有肉,然后,即便是读者不喜欢,也 就让他们不喜欢去就是了。 对于我而言,在书评区看到“我只想看XX这个贱人最后是什么下场”以及 “XX怎么可以人渣到这种地步”的时候,是和看到“XX这章实在太帅了”同样欣 喜的。当最后“三个主角谁更人渣”的投票结果是各擅胜场的时候,我十分满意, 因为我成功塑造了三个人渣。 全能炼金师的众多人物中,没有一个是令我喜欢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依旧欣 赏这书中的人物塑造。 至少,我看到的是一个个有性格的人物,而不是写着“「我有罪,我不该人 身攻击」NPC 一只,三张之后领便当”或者“战士龙套一个,传授主角武功”的 人物卡纸。 尽管,大多数人物仍旧属于我定义的“一次元性格”,但这没有什么好奇怪 的。 至少,在男女主角的身上,我看到了成长和变化。 而在那个屈辱地领了便当龙套炼金师身上,我看到了作者对于人物性格重要 性的认识。 但话说回来,这也没有什么好赞扬的,因为,小说本该如此。 设定与幻想幻想小说最特别的一点,在于幻想,而幻想中最重要的部分,在 于“想”。 幻想小说对比与传统小说的优势在于,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设定这个故事将要 发生的世界。有的时候我无法理解那些写异世的作者,他们为什么甘愿套用那些 所谓的“学院”,“佣兵团”,“x 大家族”的模板,而放弃了自己定义世界的 大好机会。 也许是,定义世界也并不是随心所欲,合理性也同样重要。 我不是合理党,但是在合理党提出意见的时候,经常看到粉丝争辩:“你怎 么不说穿越不合理?”。 设定是古代人讲现代白话,是穿越人士脑中附带百度百科,是异界一顿饭要 用掉一千金币。 合理则是古代人能理解现代白话中的舶来语,是穿越人士能造出不符合年代 工业规格的东西,是一下子扔出一千金币为什么不会闪了手腕? 作者自然有权力去设定自己的世界,设定得多荒诞多离奇都无所谓,设定圣 骑士叫张大牛或者陆游的徒弟叫周瑜、贝多芬的女儿叫爱因斯坦或者三兄弟分别 叫“帝林,斯特林,紫川秀”都无所谓。 但是你要是先说这个世界“强者为尊”,然后又让一群大魔法师大强者跟着 皇帝或者某个不长眼小贵族后面唯唯诺诺,我就会立刻站出来说不合理。 这里面,前者是有可能出现的,后者也是有可能出现的,但是两者同时出现 就是一对矛盾。 世界设定的不合理要么就是这种自相矛盾,要么就是有违常识。 “强者为尊”的世界不是不存在,也不是不可以写,但只不过从未存在在人 类世界过,因此我认为很难写好。 但是,很难不代表不能。 只要有足够的积累,足够的历史、文化、科学方面的知识,足够的对于世界 的思考,是完全可以架空出一个完全异于人类社会的世界的。(当然,对于“强 者为尊”的世界还要看过足够多的“动物世界”) 设定一个世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照搬“学院”, “任务”,“佣兵团”这种东西进入他们设定的世界,因为这种东西够简单,简 单得甚至可以一直在某个森林里打转天天和“魔兽”打交道不再出来。 总之,设定一个世界需要“幻想”,但更多地需要“想”,想这个世界是从 何而来,又将想何而去。想这个世界是借鉴了历史上哪一段文明的发展历程,而 那一段文明有事如何产生,如何消亡。还有,例如,一个魔法与科学并存的社会 会如何发展,它的社会体系依旧会像历史上同时期的人类社会一样吗…… 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需要思考的。 全能炼金师显然不是一本仅仅将眼界缩小在某一片森林,某一个学校的人, 即便是一上来在炼狱岛,但是却令人明显地感觉到——主角是会离开的,而且会 很快。 原因是,作者的眼界显然早就不局限于这个小小的岛了,而是——这片大陆, 这个世界。 令我做出这种判断的是因为作者显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了充分的思考,对于 魔法,炼金术和斗气的解释,尽管不算新颖,但依旧是经过缜密的推敲过的。 从某种程度上说,作者依旧有些保守,选择了魔法只是少数人的游戏,这样 这个大陆的政治制度宗教制度和体系都不会与人类历史上的这个时期相差太远。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作为穿越者的主角,似乎又是命中注定会改变这一 切的人。也许,随着故事的进行,整个魔法世界的格局也将被更改。这么说来, 作者巧妙地选择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但无论如何,小说本应如此,不是吗? 罪与罚“得到的东西,终要付出代价;犯过的错误,总会受到惩罚。” 这是我签名里的话,是我上本书的主题之一,也是我个人一直坚持的一种… …所谓“信念”吧…… 相比于基督山伯爵,我更青睐理发师陶德的结局——双手沾满血腥的复仇者, 最后却误杀了自己的妻子,死在了悔恨之中。 无论出发点为何,杀人就是一种罪,以暴制暴的复仇更是将复仇者推向罪恶 的深渊。 而罪人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种惩罚可以来自社会,可以来自法律,可以来自人民,但也同样可以来自 命运。 死亡并不是最恐怖的惩罚,许多时候或者要比死亡更痛苦。 我的上本书的最后,命运之手将整座“罪恶之城”毁于一旦,三个主角都活 着,却分别生活在“无尽的悔恨”,“永远看不到希望的努力”和“爱人的谎言” 之中,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局。 圣徒之所以在我心中无限接近仙草,而不是仙草的原因,是奥丁虚回避了这 个问题。 他选择用“爱”这个虚无缥缈的概念化解了一切,这是一种回避问题的行为, 事实上是答非所问。 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没错,爱在最后化解了仇恨也没错。 但是其间他犯下的罪恶呢? 奥丁没有交代就仓促结束了,也许是他希望留下一个“看起来”完美的结局 罢…… 实际上,这个问题并不是无解的。 对于“赎罪”这个问题,给出最好解答的是《浪客剑心》。 剑心犯了罪,没有人宽恕他,甚至连自己都不宽恕他自己。 事实上,这正是这个问题的唯一解——无法得到死者的宽恕,那么就比恨他 的人更恨自己,然后寻求自己的宽恕。 这看起来像是狡辩,但是浪客剑心这书就把这样一个看起来像是狡辩的答案 回答得真诚无比,令人潸然泪下。 无论如何,那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对于本书而言,我只能接受修伊格莱尔最终走向两条路——他的左边,是通 向毁灭的路。在路上,每个被他杀死的敌人都会说“你会下地狱的!”,而他只 是笑着说:“那就请在那里等着我,我会再杀你一次。”最后,他在一阵狂笑之 中和最终boss一起走向毁灭,那将是一个精彩万分的结局。但是,如果他因此未 死,却失去了深爱的人,像《历史的尘埃》那样永远活在孤独之中,我对这书的 评价会更高一层。 他的右边,是通向救赎的路。那条路会更加蜿蜒曲折,因为他首先要先心生 愧疚,他要夜夜从噩梦中惊醒,要总是试图洗去双手间的血腥,要每每在享乐的 时候,眼前浮起那些亡者的幻影。然后,他才能痛苦,才能悔悟,才能试图赎罪。 这条路注定会艰险万分,但是他必须一直这样走下去,因为只有这条路上才有完 满的结局。 或者……也不一定? 也许,还有那么一个我不能接受的结局——主角杀掉了所有他该杀的人,登 上了大陆巅峰的王座,然后,和他心爱的女人们在一起,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生 活。 也许,这是读者们更喜闻乐见的结局。 但是,对于我而言,我自然更希望这本书是我的仙草,而不仅仅是粮草+.因 为我希望这书有个主题,“罪与罚”不错,“罪与救赎”也许更胜一筹。 虽然网文中根本就没有“主题”这个概念,甚至传统小说三要素中都没有 “主题”这个概念。 但我依旧偏执地认为,小说本该如此! 总结《全能炼金术》是本不错的小说,仅此而已。 如果放在n 年前的网文中,它大概不会是出类拔萃的几本之一。 但是,放在当下浮躁的网文圈子中,这是少有的,一本纯粹意义上的“小说”。 by华山实习评论员Max

    评论2: 因在论坛上看到争论,所以书荒之下去看了《全能炼金师》,看的时候可以 感觉到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感,但看完之后反思,必须承认首先想到一句形容主 角的话是“多智近乎妖”。我曾以为主角会是圣母,但近期章节看来,此人极端 腹黑,意志坚定,残忍得近乎冷酷。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在主角身上有着强烈的 圣母光环,他对魔兽魔植倒是比对人还好…… 仔细品品,《全能炼金师》的主角,具有强烈的理想化色彩。作者在这个人 物性格的塑造上没有严密地考虑合理性,而是将期待的种种品格直接强加了上去。 从故事发展来看,主角的性格没有什么改变的空间,那么,除非有什么大变故, 主角的性格不该和穿越初有多大差别。而穿越前主角是做什么的呢?故事的开始 有一小节交代:一个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某导师的得力助手。由此推断,主角之前 的年龄应该不超过三十五岁,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校园度过。当然,这属于脑补, 而且穿越小说多半不关心主角在穿越前是做什么的。但当主角的性格在穿越后没 有多少成长的余地时,他所作所为,应该是基于之前的性格影响。 他能在最快时间内发觉炼狱岛的不合理很正常,正如那句话所说:“他们相 信只是因为他们愿意相信。”主角不愿意相信,所以,发现了疑点,证实了,然 后,为了活下去而努力。开始主角想要报仇很正常,因为最初的时候,所有人都 相信灵种是无法移除的,那么,主角的想法何尝没有愤怒之下想要和人同归于尽 的打算在内呢?但当灵种被移除了,主角身上最大的隐患已经消失了,那么按照 正常情况来说,主角的想法应该是有所变化的。但是,作者没有描述。仿佛主角 身上从未存在过灵种这种东西,也从没有考虑过这东西可能要他的命似的。最近 看了一些新的评论,终于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形容主角行为的句子:他拥有上帝视 角。自打上炼狱岛之后,主角的行为目的性极端明确而精准,没有任何犹豫和彷 徨。他想做的事情一定能做到,他所想的一定都是对的,不会有任何波折或者意 外。就是偶然有些小挫折,也是无伤大雅的。 平心而论,固然主角的地位是他自己争取来的,但安德鲁和海因斯对他还是 不错的。人是感情生物,在对方对自己不错时,没有任何感觉,还能使劲对方的 不好,心心念地要将对方干掉,其实也是蛮不容易的。我认为到了后期,主角的 目的已经不是什么报仇或者伸张正义,而是很功利的目的。就从他最后把所有的 东西都拿走也可以看出,海因斯等人已经成为他发达的绊脚石,所以要干掉。只 是,太狠毒了。真的。尤其是主角一直标榜自己要解决炼狱岛的仆役,但拿到灵 种后没有研究任何解决的方法而是改良后给海因斯等人吃——看到他无视仆役的 救助还自以为慈悲的说:“我没有办法时”,“你们安息吧”之类话语时,真觉 得心里哇凉哇凉的。要经历过什么事情,才能冷酷到如此地步? 故而,目前对《全能炼金师》的评价只能做如此:主角的行为不是由故事在 推动,而是由作者在推动。作者想要主角做什么,他就会无往而不利的做什么。 当然,我还是认为这是一本粮草,只是希望作者的考虑能够再深入下,毕竟, 这年头这样好看的书不多了。

    评论3: 一个好故事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我个人的观点是:说得跟真的一样!我一向 赞同读书是件很私人的事情,所以这个问题也应该有很多答案,但我想,我的这 个标准,兴许也是很多人作为参考的条件之一。真实的往往更有力量。 一个真实的故事,并不一定得是现实的故事。托尔金向我们描绘了一个近乎 真实的世界,虽然她只存在于我们的脑海中——但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就要相 信这世界上或许真的存在霍比人,正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赤裸着小腿奔跑。这 就是真实的力量。 遗憾的是,现在的作者们,那些讲故事的人,似乎越来越为读者们的智商担 心不已。他们煞费苦心的将文章勾勒的越来越抽象,将人物塑造的越来越梦幻, 将情节设计的越来越……「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我想大声疾呼,我真的、 真的能分清魔幻与现实的区别,您不用每章节每段落每一行每个字都不遗余力的 向着我那行将崩溃的大脑拼命倾倒——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我当然知 道,一切,都素那浮云…… 扯了些题外话,回归正题。 这想法也是在看这书的过程中冒出来的,但幸运的是,这书在一定程度上是 作为正面教材而存在的,因此,让我们为作者鼓掌吧。至于所谓一定程度,当然 就是指书中更多的部分在我看来是作为反面教材而存在的。 书中所描述的世界,给我一种极为强烈的不真实感。我更喜欢谈不好的东西, 所以咱们重点说说这个。 真实感的存在,依托于两个方面。一是大环境,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完备的世 界背景;真实的历史进程;完善的地理、气候、物种乃至人文风俗设定。二是小 细节,其中也许包括人物的衣着服饰、言谈举止、衣食住行乃至思维方式,或者 还有打啵儿的技巧。 但实际上,这两个方面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大环境的展现很明显得依托于小 细节的描写,我们谁也不愿意通过翻看厚重的《大陆通史》来了解异界的一切。 也许一座宏伟却破败的教堂,一条斑驳而宁静的小巷就能告诉我们一段关于光明 神教的隐秘往事,附赠一个脍炙人口的伟大爱情故事。而小细节的描写,噢,当 然,作为一个合格的考据党兼细节党兼合理党的鄙人区区在下我,请您的描写能 尽量合理一些、真实一些、聪明一些、性感一些,我不希望看到所有的美女都是 花痴、所有的圣骑士都是白痴、所有的魔法师都是老不死。 (发现我偏题的功夫够厉害的……) 本文的真实感只体现在那个名为(写到这我去重新翻了下书,因此不得不跟 作者抱怨一下,您起的那些名字实在太拗口了)“芬克”的小孩身上,我觉得他 是个小孩。当然,其他一些人物的刻画也算中规中矩,而且很明显能看出,作者 在对话上下了一些功夫,也许略显僵硬的对白更能营造出异界氛围。 到目前进度为止,主角的活动范围仍仅限于一个类似绝地的海外荒岛上的极 小一部分,因此更为完整真实的世界还没有呈现在我们眼前,希望以后能看到。 鉴于本文实在太少(其实三万多的字数,已经尽够可以创作出一篇不错的小 说了,奈何现在的网文,动辄一个设定就要三万字),剧情人物什么的一概尚未 铺洒成型,笔者也只好吹毛求疵的在些不甚要紧的地方尽量挑刺了。 作者的行文颇为流畅,但也许是因为刻意掌控的笔法,从不少地方都能看出 雕琢的痕迹,也偶有给我僵硬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每句话都在分段吧,于句读来 讲这是极不合理的,可似乎现在的网文流行这样,据说是看起来不累。 此外,作者喜欢不时的为某件事或某种看法加上注解——例如“传说永远只 是传说,真实,却并不一定令人愉快。相反,或许是相当的残酷。”——事实上 这种叙事风格相当影响我的阅读快感。窃以为诸如此类的东西要么不着痕迹的埋 伏在文中隐蔽的向读者传达,要么干脆让读者自己随着故事的进展自己发掘,大 道理谁都是张口就来,但有些东西,亲身实践了才会记得深刻。 整个故事脉络到现在算是清晰,一个化学系的高材生因某次失败的实验,穿 越到异界某天资聪颖、漂亮可人的小正太身上,可惜小正太被无良姑妈卖给了人 肉贩子,于是来到某帝国(这个帝国以及国王的名字依旧无比拗口)孤悬海外的 炼金实验基地,作为底层仆役努力打拼挣扎求生的故事。从书名《全能炼金师》 来看,小正太必非池中之物,只看风云何时际会了。 书中目前塑造的人物形象,除主角外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有兰斯洛特(这名字 好记)——天空骑士。这还是因为此公篇幅够巨,耗费笔墨够多。这当然跟字数 尚少有关,但我的意思是,也许也跟作者的刻画方式有关。对话从来不是塑造一 个人形象的最佳手段,当然他有效,但不是最有效的。除了主角之外,我看到的 其他人物基本上只有对话,而且语言都很干涩——噢,也许炼狱岛就是让人如此 绝望。人物的塑造也可以从侧面下手,希望作者能再花点心思,给我们些鲜活灵 动的人物。 人物、故事、背景、行文。除此之外,我对作者书中提到的一些思想也颇感 兴趣。由书中所表,异界的人似乎根本没有生产创造的概念——更不会爱护环境 保护大自然,以至在先辈们大肆挥霍过不可再生的魔性动植物(炼金材料)后的 现在,炼金术日趋式微,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主角所在岛屿还算有些料,当然主 角也自觉的承担起培育养殖这些动植物的重任,以便重将炼金术发扬光大——目 前来看,有这个苗头。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异界的人管杀不管埋,甚至在明知此物如 此重要的情况下,仍然轻轻巧巧的任其绝种呢?书中不止一次提到,主角所看管 的植物,有不少已经是濒临绝种的最后一株了,缘何大管家还会让一个刚刚买回 来的雏儿看管,并且似乎不甚在意的样子。 嘛,想必异界人就是这般,些许细节,不必在意。 总的来说,这书还算吸引我,主角作为难得的聪敏好学奋发上进型的青年, 深得我心,希望能戒骄戒躁,踏踏实实的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顺祝作者写作顺 利,此书大卖! 有些累了。第一次写评,花了两个小时。好久没花这么长时间写过东西了, 缝隙我恨你!草草而就,但博诸君一笑,不足之处尚请斧正! PS:作者的大陆名称有些问题,第一章里是个极拗口的名字,后面又全都改 成了“凤鸣大陆”,或者是笔误,应当修改一下。 再PS:读完之后跟一个朋友说:“你去签了吧。”答曰:“早签了,作者是 大神。”始知吾之孤寡,向大神致歉!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8:58

    异界海盗王

    评论1: 17K 的作品。海盗类题材。 我一直认为“冒险,财宝,美女”是海盗类作品里三大永恒的主题,一个作 者如果能把这三者处理好,那他就能赢得读者的心。 本书开头就是主角的穿越,反正现在穿越是王道。主角肉身穿到异界以后, 不幸掉到海里,然后被海盗搭救,无奈之下只能成为一名海盗。这也是主角参与 到一系列波澜壮阔的冒险旅程的开端…… 整部书围绕着海盗王的宝藏展开,创意不能说新颖吧,毕竟有很多珠玉在前。 但是围绕着争夺宝藏而来的一系列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战斗与友情,忠诚与背 叛却写的十分精彩。 开篇的剧情写的很不错:在主角展现出惊人的潜力并在风暴中救了海盗船以 后,海盗们接纳了他,船长巴尔对主角尤其赏识,手把手的教他航海的诀窍和战 斗技巧,并且把他当儿子看待。在海上漂泊期间,主角也得到了船长女儿的爱情 和水手们的友情。可就在一团和气中,海盗的对手出现了,宝藏图暴露了。 在一系列战斗中,随船牧师的背叛,船长义子的因妒生恨,主角九死一生的 劫狱等等一桩桩事件不断锤炼着他也锤炼着海盗们,可就在主角最终战争海盗王 宝藏之前的时候,却发现那个真正的背叛者竟然是…… 在这里,人性的贪婪,战友的友情,男女主角的爱情都让作者刻画得入木三 分,而在第一阶段剧情最终谜底揭晓前那悬念始终让人记挂,最终的背板者既在 情理之中,也在意料之外。


    除了精彩的剧情以外,本书的战斗场景和各种阴毛诡计也十分出彩。这就像

    阴阳两面一样,前者充满热血,后者深沉智慧,两者相辅相成让情节更有张力。 战斗场景里既有激烈的炮战,也有激情的肉搏,特别是主角通过战斗不停的 进步那种小强般的毅力,不得不说这虽然老套但是看起来确实很爽!


    宝藏和冒险说过了,接下来就是美女了。一部小说,女性写的不好那只是个

    花瓶,如果写得好却能让小说上一个档次。 本书的女性不少:有坚强的海盗之女尼娅,娇憨的少女莉莉丝,傲娇的萝莉 兼熟女菲欧娜,美艳迷人的酒吧老板娘兼情报头子玛丽亚,绝色妖艳心机深沉的 伯爵夫人…… 不过作者并没有把她们摆弄成花瓶,相反的她们几乎各个有血有肉。作者高 明的地方就在于把这些美女分散在每一段剧情中,这部小说本身就是由一段段关 联但又独立的剧情组成的,。而每一段剧情又集中写一个到两个女性,并且由她 们带动事件发展。 相对于女性,本书的男性角色倒是不怎么出彩,就是开篇的巴尔船长还让人 印象深刻。


    当然,和大多数YY小说类似,本书也少不了装B ,但是如今这年月,主角不

    装B ,小说没人气啊。 此书有一个不太让人舒服的地方,也许作者自己也没注意到,那就是他总是 时不时的强调一下主角英明神武,男人气十足,特别是战斗过程以及女人注视主 角的时候,说不好听点就是有点那啥的气——虽然不太明显就是了,但是这样写 不但没突出主角,反而因为反复强调而削弱了主角的形象。 不管怎么说,此书也算一本佳作了——好吧,是我个人观点,现在也写了100W+, 看起来想必能过瘾了吧。 亡灵蛊 评论1: 阅读感受:   苍天啊,大地啊,这是哪位叔叔写的好书啊,真的实在是有爱啊。   无论是主角人物陈四海,还是那些活泼的配角人物,例如小弟,菠萝蜜,塔克黑等等。   文字跳脱,搞笑,但是却不恶搞,这更是难得。   至于情节,连贯,紧凑,丰富,更有趣味。   所以,人物有爱,情节有爱,文字有爱,对于这本书,就够了。   同时这本书还印证了一个道理:情节永远是不怕老的,怕的只是作者那疲劳的心。

      审核意见:严重推荐。 评论2: 比较轻松的基调,搭配一个相对阴森的故事。 作者似乎试图营造一种对比强烈的冷幽默,有一定效果,但是还不足以成为亮点。 作为网络上发表的文来说,要想在一开始就抓住读者,需要更强烈的悬念,比如开头那个莫名其妙的穿越和诡异的幽冥空间,以及作为故事核心的亡灵蛊,如果使用得当,完全可以成为读者阅读下去的动力。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一下《神墓》的手法。 情节和格调反差强烈的故事,需要悬念,一环扣一环的悬念,这一点上,有待加强。 文字方面,单独来讲,尚欠火候,但也有一定的水平,作为休闲读物的文笔来说够用了。 从故事的大主线设计方面,还是很不错的,相信作者能在后面的写作中把故事讲得更精彩。 本书通过。

    伊甸:水的神话 评论1: 这是一本实体方向的书,确切的说,就是实体书,只是采用了网络连载的方式。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人物,文字,以及手法,都已经非常成熟,已经超出了偶自己的能力范畴。   不做具体剧透,这就是一本好书。   所需要的,就是一个细心的耐心的读者,去探究其中的秘密。

      稍作提示:类似考古悬疑解密神话等等一系列写实手法,更有一些冒险考古电影的刺激感,唔,形容的不够确切,有兴趣的还是自己前去观看的好。      个人意见:强烈推荐。

    评论2:1,频繁而熟练的镜头切换,有种看电影的感觉。 2,人物言行比较诡异,主角与妹妹的暧昧互动,据说是为了暗示他们并没有血亲(没看完,听人说),但是我想什么样的教育和经历才能造就这样诡异的一对兄妹啊,这里的处理,让我觉得有点恶心。 3,大段大段的议论给人强烈的违和感,有些生硬,但看得出作者的思想和努力。

    为了作者的用心,推荐。

    评论3:很难评说的一部作品。可以看得出来的是,作者很用心地想要写出一个带有深刻内涵的故事。书中作者所作的一切都是冲着这个目的去的。包括大篇大篇的关于水的遐想,包括对于人物不遗余力地造型刻画,包括经常出现的长段说明,还包括人物语言对白动作等等细节,无一不在故意地追求那种“有内涵”的味道。 但是,不得不很遗憾地说一句,作品的内涵,不是这样来的。 不是靠着作者以上帝之手或者旁白的方式强加的议论抒情而来,也不是靠着状人物多媚而近妖,更不是靠着被强行塞进去的剥离了故事主线存在的那些说明解释。作者刻意甚至可以说是做作地追求那种感觉,到最后却是邯郸学步,反而失却了自己应该表现出来的水平。尤其是以作者的角度突然跳出来的抒情,那样只会让读者觉得煽情乃至滥情……抒情是要由书中的人物在达到了足够的氛围的情况下去表达的, 这不是作者的工作。 既然都说希望大家把这个故事当成一部电影来看,作者不妨思考一下经典影视作品的表达力彰显方式,貌似极少看见制作人或者剧本作者在演员之外跳出来打着旁白的幌子滔滔不绝地抒情吧?而剧中的人物更不会突然停下正在演绎的剧情,突然来上那么一段生硬的议论文稿,更不会为了一点芝麻绿豆大小的事物就费心解释上半天,唯恐观众看不懂一样。 那不是电影,那是科教节目。 给作者大大一个小小的建议,如果……大大真的希望能写出一部有深度有内涵的作品,请先尊重生活,体验生活。只有经过了足够的经历沉淀,才能厚积薄发。 老话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当您真正地有了丰富的阅历之后,再回头来进行创作,那么您的阅历和沉淀的那些厚重,会不知不觉地散发于文字之间。包括所塑造的人物,也会多了那么一份灵动。而丰满鲜活的人物、弥漫于字里行间的信念,才是一本书真正的内涵,真正的灵魂。 世事洞查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古人诚不我欺。

    但是,就目前表现出的水平来看,若是抛开那些影响阅读流畅感的抒情、说明、议论等等,本文仍然是一本好书。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0:59:57

    龙蛇演义 评论1: 似乎《龙蛇》在刚开始连载的时候是以真实性为卖点,而进展到现在,人物的能力显然已经超出了一般读者的理解范围。

    我觉得梦如神机的所谓“真实”并非是让有正常人类思维能力的读者信以为真的真实,而是一种创作风格上的真实。“真实”的基础是流传下来的国术资料,拳师回忆录之类的,而不是作者个人的诗意的想象,所以明显的区别于金庸古龙梁羽生和其他绝大多数武侠小说的作者,同时神机的作品只谈武和人,写得是武人却不是侠客,这也使得其故事内容更为独特,更贴近凡人的思维。用具有神秘感的现实国术替代金庸式的幻想武功招式搭出一个框架,通过一个和我们背景相似的人物把更传统的东西表现出来,带给我们一种新的阅读感受,在书中氛围的影响下,我们认为这种新鲜感叫做真实。因此,所谓的真实是一种感性的认识,和“爽”,“YY” 非常近似的一种阅读的感受。 或许因为网络的原因,我无法把梦入神机当成一名国术研究人员,对于其作品中表现的内容是否和现实中的武术一致我也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只是其所写的“看起来象真的”而已。最近我感觉龙蛇不尽人意之处在于梦如神机不可避免的重新踏入一般YY小说的升级模式,继续通过让主角不断升级来维持阅读热情。我认为书中的昏招在于对化劲之后的处理。和之前内容相比较,原本明劲,暗近,化劲的划分并不能决定人物的战斗力,比起练到了什么劲,打发是否高明更为重要,运气,场所也是颇为关键的影响因素。但是当化劲后进入丹劲,完全失去了可比性,即使最高明的化劲高手在报丹选手面前也不堪一击,而主角的功夫更是以一种不可察觉的方式晋升到丹劲的层次,或者说,在王超以丹劲击败泰拳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还有丹劲这种东西,我猜测有关化劲之后的设定很有可能是后来补上去的,这种设定明显不够严谨,似乎不再龙蛇演义初期的写作计划之中。从猴子到人的进化还属于进化论的范畴,而从人到仙则纯属幻想,丹劲以及之后的设定让人有一种和以前的厚重朴实的基调脱节的感觉,或者说前面是有据可查,后面则是作者杜撰。 虽然龙蛇在设定上让人产生怀疑,但就故事来说这种设定不足以破坏其“求实”的风格,作者仍然在开始时候的体系中玩耍,在坚持自己创作的初衷。但是“人能够掷象”这种与我们对世界的认识的冲突不是一点半点儿,而像“瞬间移动”这样近乎异能的功夫更是在不断的出现在我们眼前,虽然这些不是像“力大者自拔”一样存在可以被轻松证明的错误,一般的读者很难给出有力的反驳,但是“假”的感觉会极其明显。当然,龙蛇的假和内力不同,后者只是虚构的设定,是我们理解故事时候必须承认的前体,而龙蛇演义中的不真实性则根本是在扯淡,引经据典颇有道理,但是睁眼看看根本不对,更像是吹牛。 “掷象”和“瞬移”这些真的对于书中的内容有贡献吗?我觉得未必,其实按照书中前面的情节,到达化劲的高手的表现已经足以让我们觉得远远超越普通人,同时有似乎并非不可能,可谓恰到好处。化劲之上的能力,再使用“普通人”作为参照系已经完全没有要了,和其他次级的武者比较能够更好的刻画国术体系,并且延续其真实感。可惜,神机错误的继续选用普通人作为参照系,掷象,瞬移之类仍然是一种针对常人的表演,没有体现出在武功体系中的地位,反而让人觉得离谱。书中的特色本来是“拳大一级压死人”,似乎武功修为的绝对高低其实很小,但是在实际战斗中却可以清晰的判断胜负。然而,在普通人参照系中,成为了 境界的等级高一级,但是实力实际上高的没边儿了。根本没有体现出打发,体力上些微的差距决定了生死的感觉,而是和其他无敌流的YY小说近似。如果升级进入后化劲时代,能够摆脱常人坐标系,而是以其他武者作为参照,会有更好的办法来体现国术的精深和玄奥,而不被扯淡般的异能描写导入一种偏离基调的地步。 以上为个人的阅读体会,欢迎拍砖

    评论2: 其实原本从小说刚一开始作者就强调的他心目中所谓的“国术”就是“杀人术”这一点就定下了全书的基调,后面的只不过是在反复强调这一点罢了。。。

    中国武术讲究修身先修徳,武德为先,修身为重,但作者显然是不认同这一点的(甚至可以说作者非常憎恨和厌恶这一点),虽然以描写中国武术为主线,但其精神内核其实是向往泰拳一类的以伤人杀人为唯一目的的格斗术。

    龙蛇演义洋洋洒洒几百章,演绎出作者心中的“武术界”,在作者看来,所谓的“武术界”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言不合以死相拼,即是所谓的“大宗师”,为了几句无谓的口角,立刻就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王超在公园中和周炳林的遭遇战显然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刻意安排了一个我们传统的印象中的武林老者,言语谦让,武功高明,养身养神。。。但作者给了我们一个很惊讶的反传统结局,两个武术已达化境高手,仅仅为了所谓的名头,一残一伤!

    很显然这种描写引起了绝大多数读者的反感,但作者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并且在后续中,不断的强调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一方面作者在书中不断的感叹国术凋零,很多武术流派消亡,但另一方面,却大肆渲染高手动武非死既残,一言不合,以命相搏。

    于是中国“武术界”在作者笔下,摇身一变,变成了连街头小混混都不如的大乱斗,黑社会打架尚且知道“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习武之人却连这个基本常识都不知了。。。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杜撰的描写地下拳手的文章,文笔非常好,里面的拳手一上擂台,非死即伤,死亡率在99%以上,后来有人推算过,如果按照文章中的比例来算,仅北美的地下拳市,一年下来至少要死上两千人才行。

    而同理,龙蛇演义中“武术界”,以作者的观念来看,光是祖国内地,怕是一年下来不死上几千武术高手是不行的。。。

    这让人想起一个很有趣的笑话,有人写小说,写一个部族时常用“民风悍勇”之类的形容词,后人评论,这样的部族根本不需要外力入侵,光自己内耗就完蛋了,你骂我一句,我给你一刀,一点小纠纷,大家以命相拼。。。光内斗就自残了。。。

    作者动则以“国术”相称,但真正的武术界是这样吗?

    1953年在香港,吴氏太极宗师吴公仪迎战白鹤派拳师陈克夫,此战影响很大,甚至直接导致新派武侠小说的产生,梁羽生的“龙虎斗京华”就是为此而写。

    第一回合开始公仪用七星势,快步跳跃,陈克夫则采用白鹤拳对敌的双手向前架式,互相对峙。陈先攻,用游斗之法,一触即退,保持距离,不让吴近身施展太极的长处。吴于稍探陈虚实后,便采用以静制动,等对手一近,就击其前臂麻穴,双手轻如打棉花状态。战至不久,吴穿破陈的护手,击中陈面,陈立即使出白鹤拳的 “豹子连环手”密集进攻,猛攻十多招,拳拳打近吴面部,逼吴至绳边。吴闪身出绳间,瞬间以“翻身撇身追”挂击,陈鼻部中拳流血,吴连环追击,双方以中路架式对打。由于陈鼻流血不止,染满白衣,评判主任何贤急忙鸣钟。这个回合本来应是五分钟,只打了两分钟就停。休息时何贤见陈血染征袍,问他还继续否?陈表示流鼻血并不要紧。。。。。

    至于李小龙成名后,很多武馆师傅纷纷向其挑战,以求成名,李小龙一律谢绝,当然,李小龙的功夫在作者看来应该属于“花架子”,纯粹用来“表演”的,而非真正的“国术”。

    龙蛇演义把武术写成杀人术,把习武之人写成打黑拳的地痞流氓,把武术界写成一个恐怖,阴森,歹毒,险恶的圈子。。。这是令人反感之处。。。可惜了。。。 评论3: 从去年8月开始看龙蛇,到现在,也有9个月了。事实上,神机的每一部小说我都非常喜欢,《佛本是道》更是翻来覆去看了三四十遍(虽然是抱着盗版书看的)。 还记得去年夏天看龙蛇时淋漓尽致的畅快,一段又一段惊心动魄的打斗让我们内心充满了遐想与共鸣。 击杀日本天才少年叶玄,全场观众高唱《霍元甲》,其势如暴风狂澜! 为好友陈艾阳接下程山鸣的比斗,打出有若神助的一拳! 甚至是王超手持竹篙单挑二三十人,血战长街的描写,都是那么充实,扣人心弦。那种无畏无怖、刚烈果决的冲天豪气,令人总有浮一大白的冲动。一次又一次修为的提升,皆从生死搏杀间得来。弱冠少年,却有十荡十决的英风勇烈,每每令我辈心驰神往,不能自已。 且从绝处读侠气! 那时,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章节的标题:京城!百年前杨无敌!百年后王无敌! 从龙蛇前半部,我读出了四个字: 我武维扬! 是在什么时候,心里渐渐消失了那种激情与冲动的呢?大概是在王超“叛逃”国外之后吧。感觉完全失去了原来的灵魂,情节变得拖沓。王超看似摆脱了国内军方的控制,天高任鸟飞了,却又被作者机械地摆弄,渐渐失去了鲜明的个性。 从金丹大成到踏斗布罡,再到打破虚空,明心见神,王超迈入了古往今来只有寥寥数人曾经达到的境界。击杀大唐双龙、司徒家杀手之王、歧伯、赵光荣、伊买提、严元仪、释永色(打残)、巴尔马,出口云郎,击败巴立明、武运隆、刘沐白、GOD首领等人。王超的境界实力越来越玄,面对的敌手比以前何止强了百倍。强大的敌人被王超仿佛摧枯拉朽地灭掉,但给人的感觉却是那么空虚平淡,内心激不起半点波澜,令我无比怀念当初被二三十人围殴、血洒长街的少年身影。 这种空虚,在王超见神后达到了极至。六个化劲高手围攻加上梅花针偷袭,三个丹劲高手(武运隆是罡劲高手)合击,洪门总部高手尽出,日本五大老一辈武术家加美国终结者小队,都无法奈何王超,充其量给他造成一点小伤。实力被无限拔高神化,王超已经丧失了原来的锐气。当然,他心性的变化与他境界的提升有关,但也反映了神机对王超后期塑造的失败。 看看这些章节的标题吧: 第二百九十四章 谁是神仙,我是神仙 第三百三十九章 这人功夫练成仙了!第三百五十章 一群王者和神的战斗!第三百六十六章 神战,第三百八十章 王超练到了破空飞升的境界?第四百一十五章 我当然是神仙!第四百四十四章 如来!如来! 无限的神化,让王超已经变成了一尊神像,对他的评价只剩下两个字:无敌! 神机对王超的刻画,是比较矛盾的。周雨馨要收曹晶晶为徒,用使其呕吐的方式判断其人品,引得王超愤然出手教训周雨馨,可见王超是反感陈规陋俗的。而后来王超成为天下第一高手,架子越摆越足,说话也大剌剌的老气横秋,给人一种比当初的周炳林还欠扁的感觉。而一个个少年高手,骄傲一些的就被写成是狂妄,非得心悦诚服地坦诚不如王超才能算是有前途。神机在文中反复强调这是由于高手有高手的威严风范,但我并没有感觉出王超有什么气度风范可言,只觉得他越来越会装 B。王超由一个果决勇毅的少年,变成了一个他从前所反对的形象,精神全失,可悲可叹! 下面这一段,让我找回了几分当初热血沸腾的感觉,可惜啊,为什么写的是小日本呢?   “霍铃儿一翻译完,在场的气氛陡然又一变!比刚刚浓烈的十倍!一股悲愤的情绪充塞开来。王超提起了五大宗师被他杀死的事情,这在在场成千上万的人心里,不亚于火上浇了一把油。

      但是,这些人依旧没有做声,静静的坐着。现实出了一种坚毅的武道。

      “不要一心想着胜利,这样想着就输了,柔道的梦,深藏在心里。一生一次,一生一次,

      嘉纳治刚田出乎意料的,听见了王超的话,并没有悲愤,脸上显现出了一股淡然,觉悟,只是用先日语轻轻的述说着一首歌词。

      这首歌词开始淡淡的,似乎非常的平淡。但是,一经口里念出来,在场的所有的人都似乎被感染了。

      王超虽然不懂日语,但也听出了语句之中的感染力,似乎是日本武道歌曲之中的风靡歌词。

      嘉纳治刚田念着念着,全场的成千上万都跟着念了起来,声浪立刻一声高着一声!

      淡淡的,却又带着极强感染力的歌词响彻了整个道场!

      “柔!”

      霍铃儿听着这首歌,脸色苍白了一下,这首歌曲的名字叫做“柔”,是日本战后的一位传奇女歌手美空云雀专门为柔道所做的,是以柔道的精神来鼓励千千万万的日本国民,不要悲伤,不要因为失败而失去信心。

      这首歌在许多年以来,也一直激励了无数日本的青年,为柔道武术献出自己的必生的精力!

      她本想解释下这首歌词的来历,告诉王超。

      但是,现在整个道场之中,成千上万人的整齐的歌声,彻底的激荡着,歌声直入她的心灵,哪里还说得出半点话来。

      与此同时,谭文东,珞小萌,王洪吉都脸色巨变!

      在他们的心中,倚仗武功,坚毅的精神,也有横扫天下,屠美灭日的梦想,但是真正到了这个时候,才感觉到,一个民族的精神,真的不是那么容易被泯灭,当自己真正的站到了一个民族浩荡的精神面前,是那么的飘渺。 “既然是人,就要有人的希望…….爱的泪,爱的泪,咬紧牙关强忍着……..一心想着柔道,一心想着柔道,天已经亮了………”

      在成千上万人的歌声之中,嘉纳治刚田向前走了两步,他身边的四个人,气势也越来越盛!好像进入了一种莫名的状态,与整个民族武道精神融为一体的精神状态,再无所畏惧。

      “慷慨悲歌…………慷慨悲歌………….无论哪个民族,都有慷慨悲歌之士,只不过是立场不同罢了…………” 这段颇有些“龙吟大泽,其鸣也哀”的悲壮。当然,日本人并不能称之为龙,但也是凶悍的腾蛇!当看到日本人最后的骄傲,慷慨悲歌被王超粉碎践踏时,我不能感受到快意,日本人的表现喧宾夺主了,这恐怕是神机的文字违背了本意。 神机所承诺的大高潮一直没有来临,我的期待也越来越淡了。我真的有些怀疑,武道大会的来临,能像我们期待的那样,点燃我们已经不再的激情吗? 我真诚地希望,龙蛇的结尾,可以唤起我们内心久违的热情。不要让龙蛇在书友的失望中落幕。

    九州牧云录: 评论: 推荐理由:在精品推荐里古典仙侠的类书太少了,于是想了一下,决定向各位推荐下在这方面写的不错的一个作者管平潮的作品,清新,优雅,脱俗是他的作品一贯风格,看了太多打打杀杀为主流的仙侠作品的人不妨来这里看看也许可以让你换换口味,了解一下仙侠故事的另一种写法。 缺点:剧情慢热,猪脚变强的速度很慢,缺乏激情与热血。

    例行告诫:本书慢热想看爽文者慎入,小白自重。 个人评价:仙草灵药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2:07

    【阳神那篇还要审核】

    灵山: 评论1: 推荐理由:徐公子的书有着独特而有真实感的修道体系,语言有着古典韵味,以此来写架空,正是恰到好处。作者架构了一个神话传说中人物纷纷现身的唐朝,从目前写的来看,作者本书架构颇大,值得期待。这本书的主角也是那种有点小聪明的讨喜主角。另外,在大多数作者对每章的标题都是乱起的起点,作者能精心写每章标题,值得赞一个。 缺点:开始一段都市生活虽然必要,但未免过长。 综合推荐:粮草以上 评论2: 这本《灵山》只看到了公众版

    但由于对徐公子前两本书的印象很不好,所以就没打算订阅。

    说实话,我只看过《人欲》和《神游》,但从小处可以见大。徐公子的书,就像一盏饭后的清茶。油腻多了的时候,喝下去正是舒服。但是到最后就会发现,茶就是茶,不但不能当饭吃,喝多了还会伤胃。

    徐公子的书喜欢的套路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和背后站着的绝世高手。

    怎么说呢,其实自己看好多书的时候,也都会想象,如果我是书中的一个绝世高手/智者/上位者,在自己装13的同时,指导主角装13,那是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我相信,好多人都有过这种念头。

    好的书会给人以代入感,徐公子的书写的真不错,让我们对毛头小子感同身受。

    但是,徐公子的书,看到一半才发现,其实我们带入毛头小子的时候,作者带入的是那个绝世高手……那个纠结啊,就好像一个大美女对你青睐有加,结果最后你发现她想泡的其实是你老爸……

    对此我只能无语:下面到底是看呢还是不看呢,看是自己找不自在,不看又觉得可惜,我VIP都订了一半了……

    从此我决定,徐公子的书,只看公众版!! 评论3: 其实徐公子的书,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带入主角,说教偏多。 可以说徐公子书里的主角,是大多数人无法带入的“完美型”角色, LK那些号称带入不爽的,大多是不小心带入了某个配角,然后被轰杀感觉不爽而已。 徐公子的书也不多,一个个说吧 《鬼股》:这本似乎是非议最少的,不过是比较冷门的,风君子是主角没人有意见吧 《神游》:这本书的争议最大,徐公子自认为还是以风君子为主角,不过大多数读者的意见是风君子+石野双主,或者干脆以石野为主角。。问题是你确定你能代入石野么?石野可是徐公子塑造的一个完美型人物,LK还有不少人因为代入配角七叶,最后被轰炸感觉不爽呢。风君子在神游里虽然抢戏,但是没抢过石野的女人吧?表现的比石野专一吧?师父维护徒弟也出错了?还真的搞不懂那些人的怨念从那里来。 《人欲》:是一本比较小白的书,这本书感觉不如神游,虽然成绩比《神游》好,主角就叫小白,不过风君子在里面扮演了一个GM级角色,也抢了一些戏。 《灵山》:对唐朝时代神化故事的重新演绎,剧情进行中,不好评价,虽然徐公子想极力摆脱前3部的影响,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属于3部曲的前传,填了不少《神游》留下的坑。

    PS:按龙空的说法来说,徐公子属于传统合理党的,徐公子的主角没一个是正常人,正常人到不了那样的成就(所以一般人带入不的) 风君子:金仙下界 石野:世家后人,神兽守护 小白:百年精怪转世为人 梅西:千年轮转的穿越人士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2:55

    天下道门 评论: 集古字新书

    上本文物贩子在唐朝前期非常好。只是可惜后期写偏了。牵涉到宫廷斗争我就没有继续看。

    刚看到他这本新书。

    还是继承了他一贯的古韵古风。文笔是绝对不差的。

    应该是粮草以上!

    蜀山新剑侠 评论1: 穿越蜀山的很多,但是成功的却是极少数。在贯穿蜀山世界的“天道”下,作者往往大开金手指,却发现除非世上高人全是NC或者直接成为世上高人中的一员,否则还是要被轰杀至渣。 本书作者也在蜀山中插入了一个穿越人士,但主角却不显得突兀。他是如此的适应这个世界,以至于当书中的强人们在察觉到主角的不稳定因素后,想先下手为强都找不到借口。就这点来说,我认为称这本书是最好的蜀山同人也不为过。 纵观其他的蜀山同人小说,要么穿成一个反面角色,搅风搅雨大串联或者背后偷袭打闷棍反抗正道,要么一个穿成正面角色,顺应天道顺便搞点小动作然后后宫种马。对于这些,我只能说,其实把“蜀山同人”换成“异界”说不定书会更火。 但是本书却走出了一条中正平和的路子。没有仗着先知先觉到处搜刮法宝,没有虎躯一震美女左拥右抱,没有洪荒大巫圣人作主角后盾,有的只是作者展现给读者们的一个真正的世界。我觉得,这样就够了。

    作品缺点:一只猫……作者你要写人兽X吗? 评论2: 早就有很多人推荐了,个人认为此书就如同当年的窃明,看过后同侪可以休矣 此书一不装逼,二不弱智,主角性格内敛,配角智商普遍智商90以上,乃是难得的同人佳作。 贯穿到现在的主线是天数,是各人的算计。而且不像一般的蜀山类,什么飞剑法宝都是主角的,都等着主角去拿,哪有那便宜事。 虽然也开金手指,但是此书中主角每拿一件东西,都要和天数斗,和前辈斗,觉得这才是还珠楼主真正的蜀山世界。

    金莲别录 评论1:初一看书名,还以为和武大郎他老婆有啥关系,不过看下去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金莲别录》的世界取自于电影版倩女幽魂,故事从主角穿越到当年的兰若寺遇到宁采臣说起……

    不同于一般穿越流仙侠的上山学艺,下山除妖。主角吴尚道穿越时已经是一名全真龙门派(又见龙门派,最近常听到这个门派啊)弟子,境界也不低,因此在之后帮助宁采臣和聂小倩对抗姥姥和蜈蚣精的过程中出力不少。而书中的道法设定和别的仙侠有点不同,现代的丹道要比古代强!当然作者也给出了解释:现代的丹道因为一代代总结发展,更适合推广,理论也更具体容易掌握……这些姑且不说,至少让主角穿回去有了一些优势吧。

    故事的背景是倩女幽魂,时间是五代,宁采臣和聂小倩的故事目前看起来是一条支线,无论是姥姥还是蜈蚣精的情节花的篇幅都不多,主线还是主角云游访道,仗剑除妖。从结识狐狸一族,带着狐女如意走天下,到和狐狸失散得遇高人救命,斗邪教,拜乞丐为师一路行来情节紧凑不失精彩。

    从修真设定来看,《金莲别录》里的丹道境界描写还是很出彩的,这有点类似于徐公子的几本书,既不俗套又能自圆其说。整本书也很好的体现了电影版倩女幽魂那种飘渺而又阴气十足的氛围。

    但是也许作者是新人吧,故事情节过于紧凑,显得有点干巴巴,到目前为止的大约8W字,已经写了5-6个桥段,有点暴殓天物啊。这些情节要是多加润色,增加描写的话看上去会更流畅舒爽。

    总的来看,这是一本不错的仙侠,后面的情节也值得期待。

    评论2: 此书让我很为难,因为缺点明显,但优点同样明显,最重要的是,特点更明显。 缺点就简单地说说两点: 1.作为穿越文来说,主角的适应力未免太强悍了点。而且不光是主角,乃至整个故事都适应的太快了些,作为读者我有些时候甚至要边读边停下下琢磨,或者回头看看前边的段子,才能跟得上作者的蒙太奇式的思维。作者的笔下,仿佛这个主角,围绕这个主角的一切本来就属于这个穿越后的架空世界,进而似乎连读者都本来就应该了解这个架空世界一样,一切写的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只是即便是借鉴了倩女幽魂里的故事背景,至少俺是不太记得清楚倩女幽魂里的具体情节了……所以经常看的很痛苦,这无疑影响了我代入YY的爽快感。 2.情节方面其实作者有很用心地去设计,可是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达到一种基调,彰显出一种味道,而使得有些桥段乃至其中的角色的反应和语言,都给人一种荒谬虚幻的感觉。也不是说这样的感觉就一定不好,但是显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喜欢这样悬浮在半空中摸不到实物的失重感。这无疑会缩小本书的受众群体,对于一个网络小说作者来说,这样的做法是不推荐的。——至于是什么基调和味道,我后边会说到。 优点也简略一提: 作者的文字功底很扎实,看得出来下笔非常随性,虽然没有那种字斟句酌的严谨,却自有一股洒脱的风骨,这种味道是刻意地做作不出来的。颇有“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随性,我个人很是喜欢这样的风骨和文字。而无论是人物刻画还是情景描写,也大多是兴之所至,一挥而就的流畅,也许正如作者自己说的,并不靠这书吃饭,仅仅是为了爱好而码字。偏生正是这样的不求,反而得了仙侠闲云野鹤的个中三味。 最后是特点,也是解释开始的问题:我所说的那个基调和味道,也就是这位作者的文乃至他所塑造的主角所特有的一种气质,还是借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淡定。作者是这么说的,也真的这么写了,而且非常明确地表达出来了。至少我是从主角的身上看出了这种淡定的性子,也从作者的行文里看出了这种淡定的态度,这一点,极其难得。

    综上所述,光凭着这淡定二字,本书通过审核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3:46

    西游旧事 评论1: 笔者意见:推荐

    类别:相对欢乐的西游相关文(背景似乎涉及相对古老的网游·梦幻西游,不大影响阅读)……

    具体描述:待补

    PS1:该书转入“缓慢更新”状态(*1)的时间较长……

    以致笔者已遗忘大多数剧情,暂需重温……

    *1:“缓慢更新”状态:

    例:塞壬的港湾的所有坑,奥丁般虚伪的《乱臣贼子》现阶段的更新速度……

    评论2: 虽然由于时间关系,只看了第一章,可是已经压抑不住地想说点什么。 我也自诩是个老鸟了,看书十年,写书五年,按说已经少有文字能让我觉得惊艳。 这本书,这位尊敬的女作者,值得我用惊艳两个字来形容。 行云流水一般飘逸的仙侠味道,大气磅礴而又不失精致的布局架构,加上女性作者特有的那种精致到精美的文字雕琢,让我仅仅在第一章就深深地沉浸入作者所营造出的纤云黄钟的神怪世界当中。虽然暂时不能继续看下去,但是毫无疑问,本书引起了我强烈一读的欲望。尤其是一位女性作者,自从《随波逐流》以后,起点女频少有如此优美的文字。我毫不怀疑作者后边的故事随着情节的展开,会更加的精彩。 本书严重推荐,审核通过

    评论3: 看过不少小说,最爱的还是仙侠类别的。 最近码字又进入瓶颈期了,为了拓展思路,于是又找了一本仙侠类别的小说 看看,说不定还能开拓下思路,学点新东西。呵呵,关键还是学习学习别人的长 处……嗯,闲话暂且打住,却去看看书书。 嗯,本书名为西游旧事,不过书的简介写的实在是……呃,也许我落伍吧, 这种类型的简介通常是吸引不了我的吧……看过正文之缘起伤劫两篇,发现简介 的风格和文章的风格相差甚远。个人建议,简介作者还是花点心思好好写个吧。 进入主题,以现在看过的两篇算是楔子的开篇来看,女作者的文笔还是比大 多数男作者要细腻很多,细节描写上佳。读起来颇有些古香古韵,但是行文总体 上偏向华丽散文。作为网络小说来说,这样写有些不讨好…… 接着上回向下看:在生非错为朱颜血前编这三篇里面,大体讲了下故事发生 的背景——唐朝。 嗯,就看到这里吧。提几点个人的看法。 女作者的文笔是华丽,这大概和女性的细腻观察力有关。在这一点上,是很 多男作者拍马也赶不上的……但是,细腻华丽的文笔对于女作者而言,既是最大 的优点,同时也是最大的缺点。 而且,如果仅以楔子来说,故事和文笔算是结合得比较好。个人对女猪脚的 形象也快要想象完成,不过接下来几章里,女猪脚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了。嗯, 就像看电影一样,刚知道谁是主角了,刚知道发生了点什么,结果接下来摄影师 将摄像机乱晃,没有什么焦点。偶尔看到了女主出场,也和一个路人没什么区别 …… 哎,个人看书,极度不喜欢主角存在感不强的书。而且,对于小说而言,时 代的背景完全没有太大的必要长篇累牍的列出来,而且还弄一些比猪脚还抢戏的 配叫(比如说朱颜血前编三章里面,对猴子和尚道士的塑造,虽然很有爱,但是 却极度消弱了猪脚九娘的存在……) 小说吸引读者的地方到底是什么?不外乎是通过作者的挖坑,引发读者对这 个坑的强烈好奇心,从而让读者奋不顾身的跳进坑里寻找答案的过程么…… 但是以已读的部分来说,作者大大的做的不是很成功。 建议;游离于猪脚之外的东西,比如说环境刻画,比如说铺垫挖坑,如果没 有猪脚的参与的话,能简写的都简写……作者所有做的一切,便是让读者对自己 挖的坑产生兴趣。 嗯,至于小说优点,嗯,开篇九娘和小玉的描写很好,让我想起了两个大学 女生为爱人争风吃醋的情形。而到后面,我总觉得作者写的猴子是雌猴……而且, 后面写猴子道士和尚,让我觉得像是一群女人在聊天时的叽叽喳喳…… (⊙_ ⊙),基本上就是这些啦。 哎,仙侠小说不好写,想要写好也不容易啊……嗯,建议作者大大有空看看 烟男的尘缘吧,这也是一片唐朝仙侠文,我觉得烟男是文笔和剧情人物刻画都是 上佳的大神,嗯,仙草以上吧…… 个人之见,就是这些啦。 混世逍遥录 评论1: 很白很爽的武侠文,武侠文一直在网络上不被接受,当《凡人修仙传》出现 后,它的开头让大家觉得很新颖,很顺畅。没有看其他武侠小说一样需要去理清 人物关系之类的琐碎。有的就是爽透,很快的切入转折点,这本书《混世逍遥录 》也是如此。它的开头非常流畅,每当主角的命运遇到什么困阻的时候立刻切入 转折点,让故事在主角挫折和升级之间不断切换。另外,主角那种装逼和扮猪吃 老虎的形象非常深刻。

    评论2: 已经有人推过,简介就不写了。但是,前面有人说作品在发书以后并且有不 少读者喜欢的情况下,大修,然后成功的寥寥无几。。。。大修前我没看,目前 看来本书相当不错————一样是穿越,一样是开金手指(在穿到本书故事的主 世界前,先用一小章篇幅穿到天龙八部世界拿到顶阶修炼或修仙。。。现在看来 是修仙心法),在异世界成长,进阶。。。。文笔中上,好象平平无奇,但—— -在作者笔下,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出于自己的利益,有着明确的合理的原 因,让读者觉得十分自然。很多配角虽然只有寥寥数笔,却让人难以忘怀(本书 书评区的评价,很中肯)。 本小白认为:穿越,开金手指(主角开金手指就是主角一定会强,情节会爽 的标志,小说开金手指只有强弱的区别,真正不开金手指的书叫纪实文学或人物 传记),异世界,成长和进阶这四大要素已经抓住本小白的G 点,当然因看的书 太多,G 点被反复刺激下,胃口较高,没有较好的手法无法让本小白高潮。什么 是较好的手法呢?本人不是那些大神,只能从个人感受来谈:最关键的:要合逻 辑以本书为例,抓住本小白那几个G 点的书数不胜数,为何只有本书和其他几本 让本人高了呢?因为它们绝大部分情节合逻辑,比如:本书如何处理主角穿越后, 成年的思想落入孩童的身躯,而作者设计的情节又要求主角在成年前就获得只凭 孩童的智商,知识结构和手段无法获得的东西,还不能低调,或是无法低调的情 况呢?大部分毒草只用天才两个字加上对NPC 的弱智光环就行了——无论对多么 妖孽的孩童NPC 们一句天才就得,天晓得要是在现实中,那些妖孽般的孩童只会 被当成妖孽来处理。 本书处理同样的问题,用的手法就较为巧妙——能隐瞒低调的地方绝对隐瞒 低调(比如成人的思想及金手指般的心法),无法隐瞒低调的如:超强身体素质 和武力,就干脆高调处理,用各种手段(主要是打架)大加宣扬,但同时通过各 种理由幼稚可笑的冲突干仗,也把一个依靠身体素质才武力超强但智商较低行动 幼稚莽撞的孩童形象根植人心,成功的消除了其他人对其超强身体素质和武力的 怀疑,也减低了天敌(有了儿子的后母和她的儿子)的戒心,顺利拿到成长的机 会,且虽然只是小孩打架,但在铺垫足够的情况下(如打那个管家)本小白也看 得蛮爽。这一系列情节,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合逻辑的前提下解决问题,没有用主 角光环或弱智光环。 另:幼年时的主角就象评书中的李元霸——武力超强,智力超弱还莽撞呵呵, 要是历史上也有李元霸这个人,估计善终可能性很大,首先:武力超强加上家世 超好——被外人干掉可能性很低;其次最后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李渊或是李建成当 家,对李元霸都不会难为,因为:武力超强——对家族有用,智力超弱——无威 胁且易于控制。呵呵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4:28

    穿越之太乙仙隐 评论1: 很喜欢先飞的文,文笔很干净,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和堆砌的词藻,用最简单的文字刻画出素描一样朴素唯美的画面来,这是先飞的长处。 细细看来,不管是对话还是描写都很简单,却是能寥寥数笔间让人物跃然纸上。 唯一的问题在于,句断式的段落结构带有明显的西方风格,似乎更适合奇幻文的写作,对于有东方意味的仙侠故事来说,这样的结构影响了行文的流畅性,也使得读者在代入故事中的时候不时地因为段落问题被频繁打断,也影响了YY感和阅读的畅快。 本书审核通过。

    评论2: 文笔流畅,语言风趣,人物刻画得比较生动。 主角的性格很有趣,这才是宅男的典型丫~~

    最大的雷点是: 书中的神仙和凡人差不多,而且还是凡人中那种普通人。 几个天帝居然因为自己老妈的阻碍而对造反的兄弟视而不见, 让一个护犊的老太出来搅风搅雨,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即使对凡人的帝王而言,这也是不可能的事。 至于神仙之间幼稚的钩心斗角,尔虞我诈,那都算是可以自动忽略的雷点了。

    最大的亮点是: 主角的心态很好,书中的人物中我觉得主角倒最像神仙。 当神仙是为什么?当然是为了长生,为了逍遥(为了有无限的时间来宅?)。 如果当神仙还要争权夺利,钩心斗角,那如何能得逍遥? 当然,目前主角的级别太低,升级也不够快, 建议作者适当让主角爆发一下。

    另,书中的几个MM实在很赞, 无论萝莉控还是御姐控, 都能找到自己的最爱。

    评论3: 回到太乙仙隐,作者在女角塑造方面确实颇有长进:后宫团人员数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女角也开始让我能记住姓名了(当然,借用了历史上的薛红线聂隐娘等人物也是原因之一,这是个值得推荐的做法)。不过还是有些以前的毛病,比如龙格给我的感觉是又一个沙盗少女,比如男猪对女徒弟们的性骚扰……红线是跟你在湖里[哔——]了几百年,隐娘和灵凝的调教过程实在少了点啊……总之,不够好,但是作者的进步值得期待。

    仙踪影 评论1: 作者文风平淡,初看很水,细细读来却别有一番味道,在场景的切换和对话上都很自然,比较流畅,也很有趣味。 但却因为时常冒出来的对主角猪哥似的描写而打断了阅读,不知是否我个人不喜此类描写的原因。 评论2:仔细地看了看,虽然有明显的败笔存在,但是不乏亮点。总体来说,长处大于短处。 败笔的地方在于:刻意把主角刻画成一个缺爱的猪哥样,似乎有朝韦小宝靠拢的趋势,这和应该是古香古色的仙侠基调严重的不搭配,引人反感。对话方面的处理也欠缺妥当,对于人物形象的刻画没有起到辅助效果,反而是剥离了读者的代入感。 优点在于:作者很好地做到了一种新意,即将本来很飘渺,很严肃的修真题材里,成功地融入了一些市井的味道。本来单就文字来说,本书的文字可以说是很俗,全然没有仙侠文应该有的飘逸洒脱。可是作者能将俗味写出俗趣来,反而让人觉得,那些高高在上的修真神仙们,原来也和芸芸众生没有多大的区别,也要讲柴米油盐,也会有七情六欲。这就把人写活了,无形中增加了不少的临场感觉。 故而,总体来说,本书还是值得一读的

    回到秦朝做剑仙 评论1: 这本书很欢乐啊,满口脏话的猪脚,秦朝的剑仙们一个个也跟路边的大叔大婶似的,还有穿越过去玩“失意”,虽然知道是错字可是后面还一直没改,俺实在是看着很欢乐,想着因为穿越而“失意”的猪脚那一定是忧郁的眼神让人蛋疼吧,我觉得作者应该是故意降低文字水平来迎合广大小白读者的

    评论2: 作者大大给了一个宏大的背景架构:穿越到秦朝的历史时代架构加上中国道家体系的神仙架构。本来这样的大手笔,完全可以写出相当不错的书。可惜读了十章就确实难以下口了。 作者的文笔尚可,虽然喜欢搞分段党,但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作为一个穿越和仙侠背景的故事来说,明显含有西幻文章格式的句断型并不契合故事基调。 故事背景的设计也中规中矩,没有亮点,也没有明显的败笔。不过现在的仙侠类想要出新出亮点倒也实在不容易。 只是本书给我最大的不满就是那种明显刻意小白化的风格。主角满嘴脏话,王八之气漫天飞。我实在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从大结构的设定上看,作者不是小白。即使是想刻画一个粗鲁的主角,一口脏话也并不能体现出想要的效果,只能让读者厌烦。而故意追求的小白风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可惜了一个不错的故事骨架。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5:05

    天路

    评论1:这本书的文字代入感还不错,对于氛围的营造和人物的渲染还是有一定的功力的   情节在一定代入感的文字的牵引下,作为一本休闲小说,基本上算是流畅,不干扰阅读   算是典型的快餐文的一种。   只是当放下这本书,仔细考究其中的文字,情节,人物的时候,会发现很多的不合理突兀之处   这是在阅读过程中,因为沉迷在情节和人物之中,所不太容易感受的到的   虽然在人物塑造和情节流转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做为基本的快餐小说,也算合格了

      审核意见:推荐 评论2: 相当优秀的开头,成功地抓住了读者的好奇感。不得不说,作者的文笔在临场感方面做得非常好,切入故事的鞋子那一桥段,和路上遇到的女人之间那一段描写很容易让人代入。而在引导故事进入修真界的时候,作者玩了个小小的花招,既出了新意,又能让人会心一笑。 人物刻画方面,亮点同样不少。每个出场人物的形象都特色鲜明,即使是一些跑龙套的角色也能有相对丰满的塑造,作者在这方面的功底很扎实。 至此已经可以基本定论,本书绝对值得一看,也有足够让人看下去的吸引力。毫无疑问,审核通过。

    妖猎天下 评论1:俺很喜欢这本书的开头,惶惶然少年机缘巧合之下进入妖幻秘境,神奇美丽的妖精世界处处都透着灵气,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无忧无虑逗留其间,很久没有看到过这种感觉的书了。

    可惜后面逃出来以后进入世俗,这种灵气就消失了,而且随着情节的展开人物也有些生硬。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比起其他的网络小说来,少了一点浮躁,虽然俺不是太喜欢用误会或者相爱却不能相守这样的矛盾来推动整个故事的写法,不过这也是传统武侠或者仙侠的主流套路,我想喜欢这种题材的读者应该会喜欢这本书的。

    审核意见: 推荐 评论2: 淳朴干净的文字,虽然可以看得出作者的笔力尚有不足,对于简练文风的掌控还不到位,但是相信假以时日,文字沉淀的底蕴上来了,能做得更好。 情节方面开头颇有些俗趣的味道,灵气十足。只是后来仿佛又绕回了网文的老套路里去,没能坚持下去。 总体来说,文字方面给人的感官很好,情节的处理也比较得当。人物尚缺乏雕琢,笔墨的厚度和底蕴需要加强。 本书通过审核。

    皇图 评论: 重生异界加修真的情节。东方修真的炼器宗师渡劫失败,带着记忆重生于异界。不能修炼魔斗士和武斗士,利用自己的炼器手段,成为一个让外敌胆寒的角色。这本书里不缺母爱父爱泛滥的父母,小心眼亲戚遍地是,好在还有些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和威严的曾祖父,让主角的日子过的还是蛮滋润的。 人物描写到位,每个人物都很好的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只是小孩儿都太早熟。 阅读意见:推荐

    绝世医书 评论: 阅读进程17章

    扮猪吃虎,绝地奇遇,身死转生,异能露脸。一切都按着套路来的。

    金手指开的还算差强人意,起码不讨厌。

    阅读意见:简单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09:30

    修罗霸天

    评论: 这本书的情节还处在几年前的网络YY文的时代,所以就情节来说,基本上已经老套的不能在老套了,而且对于情节的推动的方式多半都是用的陈述式,人物之间的互动比较差。   如果在老套的情节之上,能够写出人物的的个性特点,成功的塑造一些典型的人物,也未尝不可,可是纵观全书虽然对主角和配角都有一定的交代,但是却大多数都失之于单薄,基本上都是为了主角的王者之气而存在的人物,更多的是主角单方面逞能的剧情。 凡人修真传 评论: 看了前面几章 1,情节设置不合理。为了让主角吃果子把忠犬和老爸都搞死了!作者也太狠心鸟~很多作者图省事,要么设定主角是孤儿,要么很轻易就把人给写死了,哎…… 2,没有常识。猎大熊的陷阱只用挖1.5米咩?金环蛇的毒是神经毒素,中毒后的反应不是那样的,后来猎人老爹的吸毒,如果口腔里面没有溃疡和龋齿,是没有事的。虽然这样有点考据党的嫌疑,但由此可见作者在下笔之前根本就没有做多少准备,比起呕吐的3G资料差远了,只有认真的作者,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啊啊啊,不要把作者当小白糊弄啊!! 3,人物的反应与职业不搭。都说是猎人了,但他们的行为处事与其他职业没有什么区别,猎人上山连蛇药和雄黄都不带的么?……

    不推荐

    茅山风云录
    评论1: 此书吸引我的地方首先就在取材上,采用不比昆仑用得陈滥的茅山大派抓住 了本人眼球。随着大片修仙题材逐渐的淡出,现在网文修真类多是采取昆仑派系。 本文开篇更不似古典仙侠文中大篇幅唠叨门派类别、或者抛出一堆仙风道气的人 名物名或事件之类,原意不是不好,而是接触同类作品多了后的一种视觉疲劳。 纯仙侠不同于普通异世,写不好直接就造成市场退化。现在有的情节落俗还爱堆 砌辞藻来掩饰空泛,再要么就是行文中随处“暗渡陈仓”的代入情思。樽大的《 茅山》无疑是一朵奇葩,文采是无可挑剔的,其中过人的特点便是慧质、简约。 文中每一章都较独立的设定同时整体剧情串联的十分紧凑。所以你必不用担心会 被一些比较繁琐无趣的介绍占据大量篇幅。 书一开始,呈现一种奇特的视角,通过一笔带过对人物细节的放大描写,使 得字里行间凡夫们的行为显现一种伪装出的高深,而真正的仙师,咱们的主角却 时时刻刻生动如同一个俗人(俺本来是想生动如脱兔来着…),这点上,樽大好 坏不坏刚好满足了我并不算贪的娱乐性心理同时,也处处浅析了一些颇具灵性的 至理。之后,老道士的阐述娓娓道出,先由道派上下千年的兴衰,引出紫玉戒指 的神异由来、寥寥千字左右便迅速引向几种符箓的神奇刻画。当然了,在樽大文 中,这些精彩似乎连开胃小菜都算不及,其后变故突来,无论那大阵中几百年来 发生了怎样的局促的秘变,总之同一时间内,仙宗陨落;千万里外的峨眉、昆仑、 海域、极地等处、皆因茅山中蕴藏了几百年的惊天变故而引起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不得不说,还是茅山牛逼吖… 这次变故可称是全文的一个转折,于是我们万众瞩目的简云枫简大帅哥又向 活脱脱的成熟型美男迈出了一大步,也变得更加人性化、通情,精彩绝伦的下山 之路自然而然的铺开了。因那一次茅山上的变故,便注定这一番旅程不单要行走 江湖,简云枫在艰险的历练中,更需要一步步探求的是:几百上千年来,那一连 惊天疑团的上下因由是什么? 上面说的是大体上的感觉再说说细的地方,开章用游客听到山间传来吟诗声 然后主角在山间的一翻自言自语一下把主角的个性许许如生的体显了出来,这一 点就是值得学习的地方,其他的作者在突出角色个性时往往想尽方法,而作者樽 大也许是无意也许是有意很轻松而且很简单的就把一个活生生的主角投入了我们 的脑海。而后的情节中更是把一个由如《笑傲江湖》中令胡冲那种感觉发挥了出 来,不过这本文可完完全全不和金老前辈的有情节相似之处,没有什么江湖争斗 而有的是神怪仙侠。 我的网文资历不是很深,但此刻推荐《茅山风云录》一书的原因无外乎两点, 其一,我喜欢看正统,而这本是读完后值得让我叫好的古典仙侠;第二,我的仙 侠梦从来没有做足过,而《茅山》刚好满足了这一部分向往… 欢迎也去品尝吧。貌似刚完本。不必等更了。看了些的也可过来交流交流 评论2: 很好玩的一个文。 我看文比较挑,书名和作者名,看对眼的,印象分一下就上去了。这文便是第一眼看上去就加分的类型。 看了前几章,很有意思,情节吸引人,人物刻画也很传神。机灵贪玩的小道童,严肃中带着宠溺的师傅,都很不错。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对于背景交代的处理,用师傅和徒弟的对话来引出,长短结合,避免了生硬感,比纯粹旁白介绍好很多。 如果时间足够,我会把这文看完。

    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0:23

    纵兵大掠 评论1: 简评:《纵兵大掠》是传统武侠型的,绝对的合理党,章节条理清晰,宛如一招一式,文字自然老到,或似小桥流水。

    从书名看,可能不少读者会误认这是一个争霸文,但行文至此,争霸的味道大概是没有了,更像是《风起陇西》一般的大事件中的小人物。

    乱世,卑微出身的主角从小挣扎于求活路,求生存,大抵是没有科幻的废土背景,险恶人心下成长起来的主角杀伐果断,无情,但却有道。道,是规则,是秩序,是心里的秤。有所为,有所不为,大抵可以算是一个侠了。

    全文的主线是,侦破一个阴谋,由此,可以被概括为古代探案传奇。这个阴谋或源自武林某高层人物特别、变态的性癖,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一个武林大派被灭门,诸多相关人士心中的阴影一直无法散去;到被灭门的大派余孽再度出现时,谜团再现。余孽势力中包括主角。最可以类比的一个案例是,《天龙八部》中游坦之的身世,仅仅是因为马夫人的变态,愤于萧峰没有察觉自己的貌美胜菊,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居然是聚贤庄被灭门。

    全书的总体评价应该在粮草以上。 评论2: 纵兵大掠,只看到第十五节。以合理党人,资深老白的眼光来看: 优点,开头不错,文笔流畅。 缺点: 开头以为军史文,第五节变武侠。结果既没有军史文的大气厚重,又没有武侠的天马行空不拘一格,有点四不象。 主角的身份背景与性格不合,一个吃掉自己父母,弟弟,妹妹的人,再怎么也不可能有清澈的眼神,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信用意识。这人可说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干得出来,为了几块老玉就去救人杀掉一个上级,没那么高尚吧。 情节进度有些快,华山派收徒很奇怪,除非这里面华山派的人另有考虑,不然也不合情理。 感觉破绽百出,不适合我这种合理党人阅读。要求不高的话,可以当粮草来杀时间。

    北邙 评论1: 佳作。

    作者明显是个专业人士,修道方面的知识很过硬。 看到了许多新鲜的东西。

    如什么小河车,五道修,鬼修中的东西。

    人物形象丰满。 言行切和身份,各有不同。 如郭夫子,许罗,空灵寺的老和尚,刘道人。 许明茂,修罗王, 性子言行,身份,都挺相配的。

    行文非常有逻辑,合理党应该可以通过。 情节也很吸引人,二十章一气看完,本人。

    最大优点,本书非常有创意,以鬼修为主角,还设置了两个大美女哦, 一个还是修道资质极高的无潺之体,天啊, 可以尽情的想象下了。 此书也非常有血性,初看开头,似乎看到了英雄志,再看感觉可以与蜀山并列。 此书也看作一部刺世之作, 开头的世事黑暗就不多说了,许平平白入狱横死,刘道人无心被杀,全家尽死,可知权势,亲情为祸之烈,修真体天道,远人情,至理也, 次后的妖界水族与李家之争,更是说的淋漓尽致。

    是非不过是权力的假象,真正如灵空和尚的好人,多半不会有好结果。

    最后再说,许罗这个主人公很讨人喜欢。

    有仁有智,有手段,你至少不会看了难受。

    如果说缺点,嗯, 文笔似乎古气重了点,不少句子有封神榜的味道,现在人看起来有些不习惯,主要是对白中,如许罗与钱真人的对阵中所言,感觉许多的不少话听起来,不顺。

    有些字句看的莫名其妙,不知道是别字,还是本人学识有限,如一句,郭夫子不侍王后,一时也他(许员外)没办法(无法为许罗伸冤)

    评论2:
    其实本来是有龙空的ID的,但是很久没登录了,这似乎是龙空改版后我第一 次有发言的欲望。 对了半天密码,没一个正确的,好不容易对了两个,才发现,原来不是我的 号,丫的,也不知道是哪只的MJ,算了,还是再注册两个好了,笑一下…… 哪知道注册之后才发现,按正常程序,估计得五天之后我才能发言了,天知 道到时候我还有没有发言的兴趣,算了,反正也是为了一本书来的,发哪儿都一 样。 和尚记得到时候帮我移一下好了,最好能移成跟贴,不能的话,你就复制重 发一下好了,辛苦了,当然,也很久没见你了,不知道你过得如何,笑,此乃题 外话,到此打住。 嗯,想说话是因为那本《北邙》,加州老狗的这篇东东的确不错,看得我有 滋有味。现如今能写出他这样文的人,不多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是用传统的中 国文写出来有味道。 当然,看到这里,如果你觉得我是在夸这本书的话,恭喜你,你对了一半, 我不是一个习惯于夸人的家伙,以前不是,现在不是,至于以后,我不知道…… 刚看《北邙》的时候,我以为是《西游记》式的东东,文风有那么点意思, 但没吴承恩来得细。不过故事不错,这个开头抓得相当精彩,近两年来,我也看 了不少网文,这篇的开头,算得上是我看过的精品之一。 本以为往下看能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可惜了,我想起了冯梦龙,不要告诉我 你不认识这个家伙,好吧,如果你不认识,百度去吧,正好重温一下知识。这是 很典型的中国传统短篇式语言,言简意赅,没什么废话,情节推动迅速,故事本 身相当吸引人。一般来说,当一位作者能够达到这种写作水平的时候,我们都很 高兴,因为这意味着,只要作者和宫里没啥太大联系,又一本仙草级的文字将浮 出水面。但《北邙》却不同,不是我想浇冷水,而是事实如此。从作者的文中, 我了解到,“加州老狗”同学是准备上起点的,这里,我先不做评价,如果可能, 我希望你能先看完我下面的说法,然后考虑一下。 先从文体开始说起吧,知道为什么我说《北邙》用的是短篇式语言吗?很简 单,那就是因为,这种文体只适合写短篇。你不要不服气,也不要觉得我是在挑 刺,直接告诉你,我看到第十章的时候,已经开始有点疲了,如果不是因为这种 文体很久没见了,我肯定直接闪了。笑,且不说我接触网文多久了,话说,五年 前,我就曾经试过用这种文体写长篇小说,结果可想而知,失败了。好吧,我再 来告诉你我失败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这种文体我不习惯,每次花费在文字本 身上的修改时间远甚于我对情节的布置时间;第二,这种文体太过于极端,单方 面强调情节推动,对于细节的烘托有着致命的缺陷,字数少的时候尚没什么大问 题,但一旦字多了,立刻就会让你陷入进退两难的进地。 我当时写了大约有六万字左右,然后我停下来了,推测了一下,写到十二到 十五万字左右的时候,我已经很难再继续找到什么吸引点了,为什么?因为不仅 我对这种文体不熟悉,读者也一样,这也是为什么冯老大的东西都是“珍珠项链”, 而没有形成“钢铁锁链”。另外,以故事为线进行推动的文,吸引点就一直是个 问题,吸引点太单一,你要知道,读者是有审美疲劳的。 上面这些,都只是我在接触文学评论之前的创作想法。下面,我再说一下, 从评论角度对你的文字本身的分析,或许算不上什么良言,但还是希望对你能有 所帮助。 小说之所以称之为是一门艺术,是因为其本身的包融性。换句话说,一篇优 秀的小说,一篇很多人喜欢的小说,是包融了许许多多足够引起人们兴奋的元素, 从而产生了综合效果。这就如同是中药,零零碎碎一大包,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哪 种成分产生了作用,但总之,它就是有作用。当然,这只是一个比方,并不一定 确切,就小说而言,尤其是网络小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文笔,不是故事, 也不是什么扯蛋的情感,而是“代入感”。冯式文体最大的缺陷在于,毫无代入 感,看这种文,如同看新闻。明白不?换句话说,你为什么会去看新闻?除了必 要的国家大事之外,你看新闻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新鲜! 之所以称之为新鲜,就是因为“少”,与平常的事物不同,所以才会吸引你 的眼球。你写的文也一样。首先,你选了一个很受“文青”喜欢的“文体”;其 次,你选了一个新颖独特的内容;再其次,你选了一个“文人”扎堆的“龙空” ;最后你遇上了一个“饥渴”的斑竹……以上的种种,造成了你在龙空似乎颇受 欢迎的表现,实际上呢?嗯,你可以调查一下,看看有多少人愿意花钱去看你的 VIP ,我是说如果你能入VIP 的话…… 我不知道你看没看过“雨果”那位老大的东东,大家都说那书好,为啥?你 可以自己去看看,我保证现在的你看不下去,这位老大最擅长的不是人物刻画, 而是场景描写。这么和你说吧,这位老大最强的地方在于,他能花上两万字仅仅 是为了让你明白主角所在的地方大致长的啥样,然后还能花上三万字告诉你这地 方的历史,最后大约有一万五千字告诉你,主角在这里都干了啥…… 我承认,西方人的思维和我们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为什么我看完《少年维特 之烦恼》后,便开始烦恼,MD,为啥我就是看不懂呢?难不成我太浅薄了? 笑,西方人的思维是硬的,东方人的思维是软的,区别就在这里,但这并不 意味着一成不变。有兴趣的话,你可以去接触一些西方现代流行的作品,随便什 么,只要你能看得下去的就成,当然,那些太艺术化的免了,所谓精神层次,就 在于,你可以不理解它,但你不可以不相信它。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女生喜欢BL 的原因所在,精神层次不同罢了,要分高低,免了吧,那离题就太远了,不是我 们现在该说的。 好吧,前面似乎离题了,其实不然,希望你能理解我的意思。换句话说,你 如果想让你的小说受到欢迎,气氛渲染是必不可少的。而这恰恰是你的小说最大 的弱点所在,嗯,和你本人的写作能力无关,而是你选的文体本身就是这样。冯 老大很聪明,所以他没有写长篇,只是搞了几本像《圣经》一样的警示文出来。 嗯……如果你不坚持的话,我建议你大修的时候直接换文体,参照物的话, 《幽冥仙途》看过没有?没的话,去看一下吧,那玩意儿以你的能力比《诛仙》 要好写一点,《诛仙》非酸人是写不出的。 当然,如果你坚持的话,我建议你在大修时加入相当分量的景物与心理描写 文字,对人物的神态这些细节也需要掌控,同时适当的历史背景也要交待清楚, 参照物……残念,难度高了点,不过你可以试试——《水浒》。要说四大名著里 哪本最可能在网上成功,施耐庵老大是当之无愧的,不过他的文字控制力很强, 那种写法,不小心的话,很容易“走火入魔”,也就是全文乱作一团,你试试看, 不行的话,干脆就自己试着加加看,成蛇成龙看你造化了。 唉,其实写文真的挺麻烦的,读者是很难伺候的,如果不是看你非常想上起 点的样子,这些话我就不说了,赞你几句我又不会少块肉,笑……我看到了你在 小说网发表的十九章,呵呵,不太明白你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就是传说中的 “新手”?呃,如果你真的很想让这文能有出头之日,这种题材的,丢给台湾那 些出版社更现实一些,信昌之流我没怎么打过交道,不过貌似也没那么恐怖之说, 你不用太紧张,这些我想和尚就能帮到你。 嗯,懒得再去想什么收尾之说,言尽于此,祝君好运吧……呵呵……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1:20

    本色警察

    评论1: 极乐都市传说,现在改名为《本色警察》,是前些天讨论比较热烈的一本书。 许多童鞋对这本书推崇的原因就是——真实。觉得写出了一个“真实的”“理性 的”“不【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的废柴大学生主角典型。另外,这本书的文字尚可,情节虽然还 看不出多么优秀,但是也能看出是精心设计的,不是那种没有大纲信笔游缰的类 型。 我们知道,起点的书,无论怎么写,其本质都是服务读者的yy书(实际上历 史上绝大多数小说都是如此)。这些书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爽”!但是爽并不 是简单的事情,随着读者水平的逐渐提高,早期yy小说那种直白的、粗线条的发 泄文已经渐渐没有了市场。无论是架空历史类还是异世玄幻类,作品的总体水准 都是提升的,早期经常出现的硬伤现在也减少了。一切的一切,都是指向一个方 向——合理性。即使是yy小说也要有合理性,这样才能yy的起来,爽是建立在一 定的合理性上面的。道理也不难明白,就算玩游戏都讲究个画面音效,买性爱娃 娃也要挑和真人长得像的,写yy小说的道理是一样的。在一个“看上去真实”的 背景下,那些“看起来象常人”的角色所展开的“看起来真实”yy情节,会给读 者带来极大的快感。 因此,一本好的yy小说必须非常好的平衡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带给读者真实 感,不能觉得太假;另一方面必须要在上一个前提下够yy,才能让读者就觉得爽。 另外还有一个要注意的地方就是,代入感。女性主角,多主角等小说注定失败的 原因就在于此。 极乐都市传说很好的做到了第一点和第三点,许多欣赏这本书的读者,也是 因为对作者的描写产生了共鸣,仿佛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另外,极乐都市传 说的写实手法(虽然美女如云这点有点不写实),也算是起点的一个异类。两方 面结合起来,产生的作用就是身临其境的代入感。可以说到了这里,作者已经成 功了一半! 可惜,剩下的一半他失败了。要知道,虽然读者会不自觉的喜欢一个和自己 有着相似背景、性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角色(心理学证明,人们通常会喜 欢和自己相似或者拥有自己理想中的性格的人),不过描写一个废柴主角是有代 价的,也是危险的。读者固然会因为同样的背景产生共鸣,这种共鸣也的确会让 他们对角色给予感情,但是请注意,这种感情是有条件的。读者可以容忍主角开 始的废柴,但是绝不会容忍他一直废柴。读者可以容忍主角开始被别人轻贱,但 是难以容忍他自轻自贱。请记住,人性有着本能的向上的一面,再绝望的人也渴 望希望,再轻贱的人也希望别人的尊重。作者描写主角开始被人鄙视是可以的, 但是一次次被人鄙视还凑上去,甚至自己鄙视自己,那么现代读者那点可怜的耐 心会马上被消磨掉。因此,要写一个废柴主角,要么让他觉有巨大的潜能,要么 开始不久就给予一次升级,要么给他强大的帮手、靠山,要么作者暗示未来的光 明前景。 从进来几章看,作者貌似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加快了节奏,也让主角学了点 本事。可惜他又犯下一个错误,反倒使得这个作品仅有的一点优点逐渐消失。这 个优点就是“真实感”。真实感不是真实,而是作者的笔力带给读者的感觉。一 件真实的事情可能让人觉得像是玄幻小说,一件虚假的事情也可能被描述的栩栩 如生,全在于叙事者的能力。从那个所谓的打杂办一出现,这本小说从开始就塑 造的那种感觉就开始崩塌了。也许有人会觉得奇怪,这本小说一开始就有严重的 悬疑灵异色彩,现在不过加了个比较搞怪的中年和一个军事基地,怎么就削弱真 实感了。因为,真实感来自于作者的文笔、细节描写和内在的自洽,而不是来自 于是否符合现实。即是这本小说里面跳出一个鬼,只要作者笔力够强,而且能够 圆满的解释(即使是用设定给出一个伪解释),而且不出现明显不合逻辑,那么 它就有足够的真实感。就好像那些鬼故事和恐怖电影,其中的优秀者肯定就是有 足够真实感的。现在跳出来的打杂办和军事基地,既没有前文的铺垫,也没有现 实的基础,和前面的现实主义的风格形成了严重的冲突。在我看来,完全是为了 给主角升级的(这里的升级也不太符合常理,难道训练升级这么容易,一个废柴 没过几天就能够长跑几十公里,射击四百米外的目标等等,纯粹扯蛋) 另外,最近的主角拿出一万块出来嫖妓的情节让人觉得这个自轻自贱的家伙 更加令人不喜欢。后面的一出杀手爱上警察的肥皂剧,进一步削弱了作品的真实 感。至于最近的两章就不说了,完全是无良的作者骗票的情节。 总之,在我看来,这本小说已经失败了。作为都市小说,它在感情戏方面非 常糟糕,或者说基本没用感情戏(已经有的那段显得比较虚假)。作为悬疑灵异 小说,它的线索又太散了,没有那种环环相扣的紧凑感和渲染环境的真实感。反 正我读到现在,对作者设置的悬念一点兴趣都没有——好像作者自己也不是很有 兴趣。作为一本yy小说,主角又太糟糕了,无能的主角可以被忍受,反正读者都 知道他早晚会升级的,但是一个自甘无能的主角没有希望。说起来这个主角其实 也不是很真实,现实中再怎么自甘平庸的人,我想年轻的时候肯定也是有过梦想 的,没超过30岁就对自己完全绝望的人应该没几个吧。 PS:我觉得,主角倒是蛮像日本人作品里面的那种。最近的章节也很有日漫 的味道,不知道作者是不是一个日漫控。 评论2: 这本书在架上有一点时间了吧,深夜把这本尚且幼苗的书看完。

    主角仿佛就是你身边的一个人,跟你讲着他自己的故事,虽然,这故事听起来不那么真实。但这种叙事方式会让人嗅到一股淡淡的文艺味儿,就像梁朝伟演的某些电影。。

    有时又会有些画面感,黑白影像,像《无间道》。这点上,我觉得有点成功。。不知这是不是段落中常见的内心剖白的关系,让书有些很台湾。。。

    我得说心境与环境的不同,书看起来很不一样。本来就是一本都市YY小说,被我看成这个味。抛开其他姑且不论,光这个味儿,就让我沉进去了。。这就是所谓的代入感吧!

    另推荐两部电影《楚门的世界》《神奇的遥控器》

    重回财富大时代 评论1: 写得不错,伪合理性也还行。只是全黑暗面写作。新书穿越1999中主角按圣人写法加入军事YY, 也还行。我是不喜欢看到主角在开了绝大的金手指后还要直面对平民,所以对新书中作者注意到这一点的写作比较满意。 中等向上。 评论2: 这也是某男穿越回去创业发财的故事,第一桶金很老套,很YY。不过本书看点不在猪脚发财泡妞上,他的女人都是拿成捆的美钞砸倒得。看点在改革开放几十年里官商侵吞国家财产,和资本大鳄吞噬财富中种种翻云覆雨的手段。此书文笔一般,情节没有什么跌宕起伏,但他对中国特色的官商和国际金融大鳄的刻画嘲讽可起官仙。可官仙写的还是太隐晦,层次也才到副处,怕被和谐。这点不如此书,另外这书完本了,不怕被和谐,掉坑里,大好。新书发家写得太简单,暴发户性子,比老书要差。不过猪脚换一个角度,更多描写超级富豪和国家层次的博弈,也不错。

    史上第一混乱 评论1: 这是一本时下题材流行到烂俗的穿越小说,这是一本恶搞无极限的小说,这 是一本缺点漏洞很明显的小说,可是这实在是一本很有爱的小说口牙! 主角萧强作为市井中一个有着流氓习气的小人物,在闲逛途中遇到了老神棍 刘老六,结果被忽悠了一通,成为“神仙预备役”,任务是接待从古代穿越到现 代的“客户们”…… 整个故事就此展开…… 开篇穿越而来的历史人物就是很有爱的“五人组”——抱着半导体收音机不 撒手、满口“小人理论”的“二傻”荆轲;贪吃、口头禅“挂皮”、遇事喜欢 “统一哈”、爱玩小霸王游戏机的嬴政;智慧与美貌并重、独立自主的李师师; 对金杯面包车有特殊感情、骄傲而又抑郁的项羽和审美观与众不同、崭露流氓本 质的刘邦。 面对神经大条却又待人热忱的女友,主角选择了欺瞒“客户们”的真实身份, 从此主角踏上了与众不同的成仙之路…… 作为一个闷骚的宅男,张小花在荤笑话的运用方面称得上是出神入化,读时 不觉粗鄙,反到会让人忍不住捧腹开怀,特引用一段如下:

    运动服男很明智地使了一个老汉推车,这一下就使趴在他身上的人 蜷曲了起来,道服男摇摇欲坠大厦将颓,索性把运动服男一起扳倒,迅速使一个 观音坐莲坐定在上面,运动服男使一个懒驴打滚甩他下来…… 这两人出招越来越匪夷所思,渐渐的我就叫不上名堂了,要知道我很久没买 日本碟了。反正到了最后这俩人都气喘吁吁的,以一个经典地“69”式僵持不动。 道服众和运动服众看得热血沸腾。纷纷喊好加油。 小花不但在恶搞方面堪称一流,狗血煽情起来也是毫不逊色:为了达成老张

    的愿望,生性惫懒的时迁不惜在擂台上与人拼命;金少炎还魂前念念不忘的不是 梦中情人李师师,而是他的“强哥”;荆轲走前没有与赵白脸话别,孤身替萧强 接下了致命的子弹…… 读《史上第一混乱》,经常会不经意间被勾起儿时的回忆:葫芦兄弟、黑猫 警长、没头脑和不高兴、魂斗罗调30人的秘诀和超级玛丽的游戏情节…… 这些动漫人物和游戏曾经伴我一同成长,而今却成为久已尘封的回忆,看着 书中的对此的描写,说有恍如隔世的感觉似嫌太过,但也有一番别样温馨留在心 头。 主角自始至终没有莫名其妙的爆发,没有大开金手指横行无忌,也没有建立 属于自己的后宫,以市井小民的形象示人,贴近生活,容易让人接受。 情节不落窠臼,读者永远猜不到下一步是什么,故事YY而又不过分,从而高 潮迭起,悬念丛生。试以武林大会团体赛半决赛为例:赛前决定佯败(一落); 见老张后改变主意,决心要赢(一起);匆忙赶回赛场,途中以高手形象示人的 主角享受到了偶像应有的待遇(再一起);抵达参赛地点后却被告知空手武力值 可以忽略不计的主角必须胜一局才能赢下比赛(一落);主角自知不敌,深望时 迁落败,继而光明正大输掉比赛,以避免自己被当成沙包(再一落);时迁爆发 赢下比赛,主角难免一战(一起);孰料对手竟是“心狠手辣”的著名高手段天 狼(再一起);故事在此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重头戏上演:主角VS段天狼 在万众瞩目的情况中,巅峰对决拉开序幕,而主角此时实在是有苦说不出,“因 千万人,吾往矣”,回天乏术的主角实实在在是一个人,这一刻他既没有被霍元 甲上身,也没有被李小龙附体,抱着小混混应有的心态,先发制人,给了段天狼 一拳,令人震惊的是,这一拳居然秒杀了段天狼(高潮结束)这是怎么回事,莫 非主角有王霸之气附体?读者不禁有此疑问,于是就此保留悬念,为后文埋下伏 笔…… 不足之处:故事主线不明,细节方面还是禁不起仔细推敲。后期穿越场面过 于宏大,小花的文笔出现严重的下滑,毕竟这不是他的长处。 事实上随着故事的发展,出场的历史人物逐步递增,为了不至于让读者感到 笔下的人物千篇一律,小花纵然竭尽全力赋予了每个人物以自己的鲜明的性格特 点,甚至到了后期,不惜逐步削弱“五人组”的戏份以达到平衡的目的,但是真 正让人过目不忘的穿越人物大概也只有“五人组”罢了,因为他们与主角生活在 一个屋檐下时的搞笑和温馨是其他人物所不曾经历过的。 写作手法:通常本书提炼出历史人物的某一个性格特点,并有意识地加以放 大,以类似于漫画的风格进行调侃,从日常生活中提取平凡而富有典型意义的情 节,紧紧抓住描写对象身上的这一性格特征,加以合乎逻辑的夸张,同时又不会 让读者感觉失真,最后达到令人拍案叫绝的恶搞效果。 看书时切忌饮水进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上班工作时请勿阅读,远离老板,饭碗至上。 总之,这是一本能给人平添许多欢乐的好书,心情不好时随手翻翻,多半会 多云转晴,回首往事,会心一笑! 谢谢小花写出这本很有爱的《史上第一混乱》! 评论2: 昨晚上看这本书,笑到脸抽筋,一口气追到凌晨五点,看在带来的欢乐份上, 怎么也得为此写点东西。 其实一开头就打算放弃的,好些历史名人穿越而来,生活在主角身边——如 果这是个YY的小白流文章的话,这无疑是剧毒的元素——尤其,还有我们著名的 李师师同学。 但《史上第一混乱》不是这么一篇小说。 它是一篇不折不扣表标准准的恶搞长篇。 满口陕西话的赢胖子,打麻将赌神刘邦,恋爱宅男项羽,二傻荆轲,还有自 立自强不断升华的李师师……光这几个人,就凑出了一堆笑料。然后,还有军纪 严明的岳家军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梁山好汉(这么大批的穿越玩大了……)。 搞笑的文章,最难写的是两点: 第一,笑料要自然——生凑的东西,只会让人不舒服。《混乱》为什么做得 好,是因为他赋予了出场角色鲜明的颠覆的个性,这是第一卷的精华所在。第一 卷选择的五个穿越人物,无一不是历史上知名的典型角色,他们的性格脸谱在大 众的严重都有定型的表现,而巧妙的颠覆则满足了大众的窥私欲,同时又让人对 人物原先的预期出现大幅偏离,所谓意料之外,才让人绷不住脸上的肌肉。 第二点就是持久性,搞笑这个东西,就像一道特别的佐料,味道浓而强烈, 刚一试用特别激赏,一旦时间久了,难免会出现麻木。在去年我记得有本《极品 土皇帝》,开头的时候把恶搞推到了极致——但极致之后,就没有回味的悠远, 更难以延续,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难免让人扼腕叹息。小花的笔法貌似 要高明一些,就前面五个人就层次分明,故事陆续展开,偶尔再有与外界的互动, 也形成了一道模模糊糊的主线,再加上笑料不断,新意思也够,直到现在,仍然 气势很盛的样子。 在语言上,作者运用纯熟,桥段构造上,虽然也难免有些现成好玩故事的影 子,但也比较自然,角色间的互动也够,让人完全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可谓鲜 活。 说两点担心:先来还是持续性的问题,恶搞文先天的弊端在此,当情节拉长 以后,一是笑料够不够填充,二是观众的娱乐欲望是不是能继续被激发,以我私 人的看法,这种模式,也许系列剧更好承载,大长篇的话,人物性格和情节发展 的一致性,会给作者带来相当大的挑战。 再是人物,在搞笑文中,人物脸谱化的问题是很难解决的,用现成的历史或 小说人物,好处在于,他们本身就有完整的性格模块,颠覆已经带来一个镜面的 参照,但在原创人物当中,这就难免凸显单薄,而从此书构思来看,原创人物的 涌现是必然的……目前出现的BOSS,就令我有些担心。 嗯,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本让人开怀大笑的书,推荐之。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2:29

    重生寡头1991 评论1: 推荐理由:作者描写了苏联解体时期那种混乱情况下崛起的一类人,他们贪婪,狡猾,为了钱不惜牺牲自己的亲人与良知,为了钱可以牺牲国家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主角于乱世中创立了一个巨大而令人颤抖的集团,他一手掌控这远东的一切,在主角心目中唯有亲人是最重要的。 评论2: 之前看过一点觉 的不是很对胃口,前天书荒翻出来看,入V前还看不是很好,到了第4部开始进入佳境.作者对于苏联和当时国际社会的经济政治大国间的博弈,了解可谓深刻.对于苏联的解体,人民的愚蠢,政客的无耻,寡头卑鄙,人性的阴暗描写的可谓淋漓尽致! 很喜欢主角的描写,一个资本家一切为了利益,就算是ZF也敢于叫板,没有什么可笑的被人洗脑的爱国主义.! 仙草!!!!!!!!!

    随身带着俩亩地 评论1: 很有爱的一本书,曾得到教主推荐。 平凡的失业青年偶然得到山村的几亩地,家传的玉佩给了他奇特的能力,从此种地种树逍遥山村。 现在还在追看中,很符合简介。家传玉佩里面竟然还有几亩地,而且种在里面的植物获得了某种程度的变异,生长迅速,产量和质量都上去了,那可是纯天然纯绿色的植物哦。除了要小心翼翼的掩饰异能,我们跟随着主角过着快乐的农家 生活,每天摘自己种的水果,炒自己种的农家菜,晒晒太阳,哼哼小曲儿,无忧无虑。 或许对于这本书来讲,故事没有主线,到现在还没有出现女主,都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只要静静的感受淳朴,清新的田园,那就够了。 个人评价 干粮以上 评论2: 简评: 这本是都市种田类,不看都市的我,一开始是采一目十行的方式来判断该不该看这本书,这样竟然也没点x,把它给看完了!!不得不说,对我而言故事的吸引力是足够的. 虽说我也没看过几本都市文,但是至少我还知道这本并非无脑小白都市文,相反的作者的文笔不错,在描景上是有功力的. 举例: &quot;  最后,艰难翻过一道山岭,两人眼前豁然开朗,一座宁静美丽甚至带着些江南水乡韵味的小村庄赫然出现在面前。   这小村四面环山,一条清澈迤逦的溪流从村中穿流而出,在村前不远的低洼处形成一面小湖,湖周围都是村子的良田。   村口三棵挺拔直立的大杨树,旁边一座古朴青石小桥,顺势往上看去,小村里的各户人家都是独门独院,房屋依山势而建,虽然零散分布,没有规则,但却错落有致,别有风格,不时传来的鸡鸣犬吠之声,衬托着这里俨然世外桃源一 般。&quot; 这段是第一章的内容,要是异界小白文的第一章不是放一堆的设定,而是放类似这样的内容,恐怕早就打死一堆作者了. 在来说说内容,这书的内容主要是主角获得了一个异能,这个异能就是在异空间开了二亩地并且还有小溪流过,而主角能随时开启和进入这个异空间,这是书名的由来. 这二亩地最大的功用就是不管种什么,都能长的非常好,甚至作物还会变异,类似于仙侠类的仙界一样,简单的解释就是灵气很充足,连这个异空间的水也像神仙水一样,拿到外面去浇土地,长出来的作物也有类似的效果(没异空间效果大). 这书的YY点就是环绕这个设定来YY的,主角的土地种出来的东西就是比别人好,甚至后来干脆开成绿色无污染的观光果园,在主角的土地种出来的东西,养生的效果也更好,这才叫新意,比YY种马有趣多了.而且作者在处理YY情节上的分寸拿捏 上也很到位,不会过于无脑.因此,此书值得一观. 结论: 对种田类有爱且对主角过平淡生活不打打杀杀此种情节不排斥的读者,此书可阅.

    评论3: 大毒草 是我最不喜的都市类的文章,不过既然是教主推荐,那就尝一口试试 看到第三章,异能开始有点苗头了,但也太慢了吧。 记得有人告诉偶穿越要快速,否则会扑。我想,既然以异能为主题,能力也要出得快才是 恩,第六章的时候,带地异能终于出现了,但我在前一章,他么鱼时就已经被雷的彻底了

    作为一棵小草我压力很大 评论1: 推荐理由: 这是一本程度非常轻的yy小说,都市,不是重生,没有异能。要说主角身上有亮点的话就是脾气好。说实话我觉得这本书的风格和起点完全不合,倒像是几年前在一些大论坛偶尔能见到的校园轻喜剧小说。不过它换了时间,换了地点出现,反而给人以惊喜。吃多了大鱼大肉,来口茶去去油腻让人浑身舒坦。看多了异能魔法盖世武功,看看废柴男主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让人重回冰冷的现实。不过和简介一样,书里也透着一股豁达和自我解嘲的幽默感。虽然我找不到工作,但是我有一个家财亿万的女朋友。虽然我笨嘴笨舌,但是我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红颜知己。并且,她们都是处哟。当然,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千金小姐out,青梅竹马被扶正。 最后,我要说一句,我十分喜欢戴佳

    评论2: 这是昨天从别人的推书帖爬过去找到的好书,今天再推一遍。

    真正高明的假话是九真带一假,真正好看的yy会让你觉得确有其事。

    小草的开头很象一本规规矩矩的校园小说,我指的是草样年华,理工大风流往事这类一翻开就能开到一个浑身透着机灵劲的作者站在面前,将一个个我们似曾相识的人,一件件仿佛就在自己或是身边的朋友身上发生过的事娓娓道来的小说,而不是xxx在校园这种东西。

    小说都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yy小说就更不用说了,所以男主小白的萝莉女朋友是亿万富翁的女儿,还有个从小一起长大一直默默暗恋他并且准备把这事当成一生的事业来抓的青梅竹马,她们俩都很漂亮,当然,也都是处女。 问题是这丝毫无助于小白摆脱生活的困境。女朋友开宝马,从没住过三星级以下的宾馆,最大的梦想是和小白一起去远方旅行,带着他们的狗。他却要转战于招聘会,只为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他有个青梅竹马的红颜知己,但是即使在被开除,发烧烧得神志不清的时候也不能软弱,还要努力编造着我很好的谎话。

    小白无疑是强大的,他没有天位力量,也没有结元婴,成金丹,但是任凭生活严苛世情如刀,始终坚持着自己的底线,他的强大在于他的善良。

    推荐像我一样的即将毕业,或是才毕业不久的人去翻翻这本书,你很有可能也会喜欢的。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3:25

    京都的故事 评论1: 推荐理由:LK上推荐的有很多了,我只说我的感受。 这不是一本好的YY小说。但这是一本好小说。 正文的标题是《表象的世界》,我很喜欢这个标题。 作者让一个本来应该发在恶魔岛上的故事写得为多数人所接受,我想这就已经足够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读到雪菜时,总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玛格丽特。希望作者能给她一个Happy Ending。

    作品缺点:受众过小。书中的有些独白和对话,要么让一些宅化不深的同学一头雾水,要么将如我这般对高中以上物理没什么概念的人轰杀至渣。另:这是一部好小说,但是作者千万不要对书中角色有爱啊。爱令人盲目。我真心希望作者能够站在上帝的位置上,将一切好的、坏的,都一一冷静地展现在我们眼前。

    总体评价:5星 建议从正文开始看

    评论2: 1、似乎是比较纯正的日味,说“似乎”是因为我不清楚啥是日味。不看动漫,不玩游戏,在仅仅读过夏目漱石、村上村树、原田康子外加田中芳树和日本战国史的基础上,我说公主的日味比较纯正。网络上给我这种感觉还有令狐和教主。当然,教主又有点怪异。

    2、公主讲故事的方式不太适合于网络。像他自己说的,《京都》是先画了个圈,再画了个圈,又画了个圈。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卷,每篇的质量都很高。

    3、公主是个爱好物理和哲学的文学青年。声明一下,这里的“文学青年”一词不带贬意。书中出现的那些如雷贯耳的名家倒也罢了,公主居然还提到了柏克莱,让我小小诧异了一番。

    4、书中有些话没看懂,不知是公主故弄玄虚还是瞎忽悠到神经错乱了,无论是哪种情况,我都要严正鄙视之。

    5、恩恩,的确很YD,不枉我用了“偷窥”这个高难度动作。

    6、公主自己比较得意的是哪部作品,或者大家普遍喜欢的是哪部?想去拜瞻一二。

    世界那么大 评论1: 小时候,有那么一阵子迷上了陀螺。总觉得很有意思,非常神奇。那时候的 课间,常站在教室门口,看同学们各自拿出自己的陀螺抽打着。相互炫耀也好, 自得其乐也罢,总之没有我的份儿。 我不会做。虽然看上去那么简单,一根手臂粗的木头,锯成几公分,削尖一 头后钉上钉子。拿上一根小木棍,系上一条桑树皮、鞋带什么的,就可以开心的 享受了。父母不在家,外公外婆年老了,又住在镇子上,没恰当的材料。 常拿一些小玩意儿,玻璃珠子什么的跟人同学们换取玩一会儿的机会。有那 么一次,去乡下我舅那。去的路上我开心极了,念叨着一定要让舅给做一个。 舅却没在家。小孩的失落力量是如此的大,我几乎快哭了。我连“鞭子”都 准备好了。一根圆溜溜的小木棍,上面系着我辛苦找来的刚剥下来的桑叶皮。 那天下午,我一个人站在树林里,对着一棵树使劲的抽。慢慢的我也就真的 感觉到我在玩一个非常美妙的陀螺,比所有伙伴手里的家伙都要漂亮。转得特匀, 纹丝不动。我出了一身的汗。 当我终于有了陀螺以后,却再也没了曾经有的激情,记忆中那一次最酣畅淋 漓的快乐始终都是在那小树林立发生的。由此可见,有时候喜欢一个东西,或许 并非由于那个东西真那么好,而只是自己心中的一份执念而已。 《世界那么大》,我看了好多次,跟无数的人推荐过。或许也是因为这样的 原因。刘步阳什么都会,什么都强。世界首富,长相英俊,爱情得意,照理说我 从不会对这样的故事有丝毫的兴趣。 当初喜欢看,仅仅因为韩大小姐完全吸引了我。不知不觉就那样看完了整本 书。书完了,刘步阳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当关闭掉网页以后,一种巨大的失落 让我对所有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迫不及待地就看起了第二次,从此真正爱上了 这本书。 这一次,我再不管其书的创作手法和文字技巧了。要按这些来考量,我不太 能找出一些证明此书优秀的地方。没有主线,没有冲突,轻重不分。但这已经不 重要,当年那棵倒霉的树,跟陀螺可还差很远。 这些年四处漂泊,难以说清自己的生活究竟将走向何处。《世界那么大》这 个名字其实已经引起了我的共鸣,当我第一次阅读刘步阳的故事时,我知道,很 多情况,我的选择也会是那样。 很多东西没必要争,没必要计较。刘步阳做得很好。唱歌是种享受,没必要 去获取虚荣。和人争斗没有任何意思不说,而且麻烦。真的麻烦,刘步阳厌恶麻 烦,我也厌恶。当你拥有很多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只剩下让身边的人快乐。除 此之外,别的都没意义。世界那么大,含义或许在此。 每一个女人过生日,刘步阳都费尽了心思。多好的男人!我愿做一个刘步阳, 尽我所能,让女人幸福。我认同刘步阳的观念,爱是什么,爱是付出。能让接受 者幸福,那么我也就满足。 女人,都是美丽的。廖珊她们四人,四种不同的美丽。我在看的时候,有时 候是会当做同一人的不同表现来看的。会理事,会撒娇,爱玩乐等等等等。女人 当如廖珊一样能理家,当如韩淑雯一样天真、美丽,当如曾车旭一样心甘情愿的 付出,当如宋云雅般有主见。 小说中会有这样的角色,让你情不自禁地爱上她。而她们四个中任何一个, 都有着自己独有的魂,每一个都是鲜活的。有女孩问我,如果我是刘步阳,我选 谁? 我毫不犹豫,选了曾车旭。就我个人的观点,男女都一样,什么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愿意为你所爱的人付出,心甘情愿。只要对方能快乐。四人中只 有曾车旭是完全这样做的。是,这或许是外物所致。和别的女人相比,她什么都 是最弱的。她所能做的,也只有付出和等待,期盼。这难道不是很难能可贵么? 即便是所谓的弱者,也是有人权的。而就刘步阳看来,他从未觉得曾车旭是弱者。 我本人,同样如此。 也因如此,我更欣赏刘步阳。除了廖珊,每一个女人他都不是主动去追求得 来的。他从没想过要去伤害廖珊这样一个好女人。可当别的女人闯进他的生活, 他无法躲避的时候,他也不愿意伤害别的女人。女人,都是美丽的。那么他唯一 的选择,是让她们都快乐。在小说中,他做到了。因为虚构的世界阻力会小很多。 我们没必要结合现实去批判去评价去商讨,这只是在讲述有这样一群人,有这样 一个故事。一个对于我来说不可多得难以忘怀的好故事。 我从不认为那是花心。作者想讲述的也并不是一个花心男人如何抱得众美归 的故事。他只是在讲述一份爱,一个为这份爱而努力的男人的故事。这个男人很 努力,而且打动了我。我要是女人,就嫁刘步阳。 除了让她们快乐,刘步阳几乎什么都没做。而为了让这样一种情况发生,作 者给了刘步阳很多。我认可这样一份构思。你活在世上为什么?活下去!怎么活 下去?挣钱!挣多少钱?让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过得好!那么当你拥有了这些以 后,别的都可以放掉,因为都不重要。世界有多大,关我什么事?对我来说,世 界很小。就是我所爱的人。 那么我的存在为了什么?为了让她过得好!那么何苦再去与人争斗,与名争 斗,与利争斗。何苦!麻烦! 这样一份理念深得我心,我无法不为之感动,于是一次又一次地向人推荐。 闲时无聊,又再随意点开一张细细读之,很美的享受,真的。 然而,生活和现实毕竟无法抛开。那么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麻烦和困扰。因 为我只是个俗人,我无法向我心中所想的那样看得开。我不愿与人争斗,但却没 有那样一份胸襟。当我看见一些事情时我会受其影响,或开心,或愤怒。当我看 见美丽的女人时,我会幻想与她邂逅等等等等。 也正因如此,越发觉得刘步阳他们的故事难能可贵。心里时常会泛起他们的 影子,对自己说,在某一个地方,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快乐的生活着。 正如儿时的童话,公主和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般永久地感动着我。 这帖子其实只是写给我自己,就不再去阐述和分析这样一本书究竟写了什么, 是怎么写的,什么地方写得精妙了。而仅仅需要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是如此地 爱着《世界那么大》。

    评论2:

    世界那么大,大小姐最大! 世界那么大在龙空一向毁誉参半,就是喜欢这本书的人常常也会表示出对男

    主角刘步阳的深深鄙视(或者嫉妒?),但提到韩淑雯基本都是众口一词的称赞, 这个大小姐的形象可谓深入人心。网络小说描写过的富婆款姐、公主千金千千万, 但是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一句:世界那么大,大小姐最大! 用我匮乏的文字很难把韩淑雯的特点综合起来,简言之是“萌”,具体点就 是美丽(无敌的)、单纯(过分的)、傲娇(天生的)、勇敢(极少的)、搞笑 (无意的)等等,这些特点单个拿出来放在人物身上甚至可能是缺点,但是综合 到大小姐身上却形成了她独特的魅力,构成独特的喜感。 说起大小姐无敌的美丽,基本上不用做什么描述,这里我借用郭德纲的形容 词“臆想之美”,就是说你闭上眼睛使劲想,你想韩淑雯有多么美,那么她就有 多么美~ 再借用大话三国flash 《小兵的故事》里曹操的台词:人见人爱、花见 花开、车见车载,大小姐当如是也! 说起大小姐过分的单纯,这不得不归功于她那超级富豪的爹妈。他们把韩淑 雯保护的太好,从小到大没让她接触过人心险恶与世间磨难,所以韩淑雯把一直 对她心怀嫉妒的玩伴当作好友,花四万块钱把在网游里欺负过自己的人反过来欺 负一遍后还带点歉意的说“是你先欺负的我”,也正是这份单纯,让韩淑雯能比 较顺利甚至以好玩的心情来接受另三个“同事”吧~ 说起大小姐天生的傲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韩淑雯,父亲财产数十亿;从 小为培养气质苦练琴技,小提琴在国际比赛中得过亚军;又稳居书中美貌第一, 这样的女性,不傲娇一点都对不起作者给她的设定不是~ 其实就是刘步阳这厮, 初见大小姐的时候也是完全被无视的……可惜小姑娘太单纯,刘步阳又太邪门, 一次俗的不能再俗的“英雄救美”后,建立河蟹后宫的滚滚车轮无法遏制的转动 了…… 说起大小姐极少的勇敢,就是指在被“英雄救美”后,韩淑雯对刘步阳相对 “艰苦”的倒追。顶着父母的压力和层出不穷的破坏手段,忍着刘步阳绝不分手 的誓言和忽冷忽热的态度,大小姐拿出少见的勇气和坚持,死缠烂打,穷追不舍, 终于打动了本就不是那么坚定的刘步阳,成为河蟹后宫的坚定一员。事实上我一 直认为,本来没有什么人生目标的刘步阳,就是在敞开心扉接受了韩淑雯之后, 才确立了人生目标:建立河蟹后宫,并为之奋斗终生……所以才会有后面的接受 曾车旭,穷追宋云雅,可以说大小姐的勇敢成就了自己的幸福,也间接改变了刘 步阳的人生。没有她,世界仍然那么大,但又是另一个样子了。 说起大小姐无意的搞笑,这是韩淑雯的专有技能,仅此一家,别无分号。我 水平有限,直接引几段颇有喜感的书中内容罢:

    “白颖忍不住火了:”你说什么!?刘步阳有女朋友……他是不是 给你说过什么?“ “说什么?” “说他要和女朋友分手啊!” 韩淑雯道:“他是说了——说他不会和女朋友分手。” “那你……”白颖简直想撞墙。“ 买菜的时候,三个女生都很有干劲。 “太肥了!”韩淑雯盯着廖姗选中的一盒猪肉叫嚷,可等廖姗放回去后,她 看了刘步阳一眼,又尖着手指再拿进购物车里,像自言自语道:“我不吃就行了。” 韩淑雯终于忍不住道:“那我和廖姗谁漂亮?”她不屑和廖姗比, 但希望得到刘步阳的肯定。 刘步阳道:“客观来说你漂亮,但就我个人主观判断,是一样的。” 韩淑雯立刻道:“我要听你的客观判断。” 更多有趣的地方大家不妨到书中去找,其实大小姐可爱的地方又何止这些?

    撒娇的时候、练琴的时候、带领同事们逛街美容的时候、讨好未来婆婆的时候、 带着小得意的时候……太多太多的时刻,韩淑雯就像一枚开心果,影响着周围, 影响着同事们,也影响着读者们~ 假如刘步阳向四位老婆肉麻的说:姗姗,雯雯,旭旭,雅雅,我爱你们!大 家的回应如何呢?廖姗应该是心里感动,但只会回以冷笑;曾车旭应该是心里感 动,但为了后宫河蟹只能回以微笑;宋云雅大概会感动,但表现的会不屑一顾; 只有韩淑雯,不但会感动的一塌糊涂,还会娇滴滴的说:萝卜,我们也爱你~ 韩淑雯是只属于二次元的童话,所以我们高喊“世界那么大,大小姐最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4:19

    重生了 评论1: 刚找到一本不错的重生文,写的是猪脚在嗡嗡嗡时代童年,作者用一种平淡、温馨的笔调描述了哪个时代苦与乐,写的很用心、详实,比如哪个年代妇女根本没有什么产假,猪脚的母亲产后不到2个月就下地参加劳动,为了给猪脚喂奶不断地奔波在农田与家中的路上,“每天早上醒来,父亲已经到队里上工去了,母亲也许是有小孩子要照顾,被允许迟到,侍候他拉屎撒尿,洗脸,给他喂奶,然后把他‘稳妥’安置在炕上,张言这些天已经了解了自己的处境,完全是那个时代的养婴儿办法,睡在康口袋上,一个软布做成的大口袋,里面灌满了谷糠,可能是婴儿撒尿没有规律,这个口袋尿湿了,尿被糠吸收,翻转过来,不湿的一面可以继续使用,湿的一面可以在热炕上炕干。”

    再有农村大多都在房梁上挂一个篮子,里面总是装些吃的,小时候去乡下亲戚玩,问大人都说是防老鼠和猫把东西叼的,看了这篇文才知道还有个理由大家没有说出来,是怕小孩子把大人的饭份给吃掉,而且哪个年代食物都是有定额的,平常也没什么油水,大家总是吃不饱,每个人的胃口都大得惊人,这点小时候曾经亲眼看过,一个车老板一顿吃了十个海碗大的饼子。 这篇文章从小处着眼,细微出见功夫,通过一点一滴的生活琐事真实的再现嗡嗡嗡时代的农村的人与事。 评论2: 一本开局很不错的书,淡淡的清香味,像一抹朝霞挂在天边,既不浓烈让人刺眼,也不平淡而无味。让人看了能回想起很多很多小时候的事情。

    所以,我收藏了,订阅了,月票也投了。

    “反正名字我听了好听才行,反正不许叫什么大蛋,二蛋,狗子,牛子,拴住,老凿,啥的,难听死了。”母亲说到这,自己忍不住笑了,“你不知道,我们娘家大队人少,没觉得什么,到了你们大队,光二蛋就有七个,狗子十多个,这还是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怕还有呢,还有王六一家的二小子,叫二坑,那你说他家老大咋不叫大坑呢,非叫啥儿子,你说说,还不如叫大坑呢,那以后谁见他都能喊儿子,头前,我刚来的时候,见面都不知道咋喊他。” 张言听了母亲的话心里也是一阵大笑,要不是行动不便,言语不通,此时他一定不断地点头,拍手叫好,“母亲大人果然英明,此时就有这样的见识。三十年后,有个曲艺界的大师级人物就总结,从前养个儿子叫狗子,三十年后养条小狗叫儿子。” 张言被母亲抱在怀里,看不见父亲拿的什么叔,听见母亲的话猜测着是太祖语录,是且只能是这本书,因为这可能是家里唯一的一本书,不,不是唯一一本,前世记得还有一本,不记得是什么名字,只记得很厚,十六开本的,母亲把做鞋积攒的鞋样以及绣花的丝线都夹在这本书里,不过这本书后来被幼时的自己撕得所剩无几,都拿去叠片子(两张纸,叠一起,四四方方,小朋友放地上互相打,谁打翻了就把对方的赢过去)了。 “哎!——”没听见翻书的声音,父亲就叫了一声,“叫小言怎么样?小名叫小言,大名就叫张言。你看本书‘土星共同体宣言’,你看啊,张共,张产,张党,张宣,张言,还就这个张言比较好听,比较顺口。你说呢?” 张言一阵恶寒,原来自己的名字是这么来的呀,前世上高中开始在乎一些形象上的事情,还庆幸自己名字还能被接受,父母没给自己起一个很嘎的名,原来就是随随便便排下来的呀。 几个月后张言有了独立行为能力后,第一件事就是终于拿到手里清楚的看到有决定自己两世为人却同一代号的书,一册红皮的土星共同体宣言,没有生产年份,书名横向,但要从右向左读,“产”字是繁体字,上面一个简体的“产”下面一个“生”,书名上方是作者,著:马克思,恩格斯,译:古博。封皮下边从右向左读,山东新华书店出版,上方半个幅面是老马和老恩的头部画像,眼睛望着远方,眼神坚定而专注。

    起名字很有个性吧。

    我听我家人说,我以前也不叫现在的名字。而是叫长龄 来源不是别的。而是89年代的一个著名电冰箱品牌

    长岭----阿里斯顿 汗啊~~~

    还好给长大改过来了。

    作者很细心,将七八十年代的事情记得很详细。一些早已忘记的情景都能再重现眼前。再体验到儿时的快乐。还有那一丝丝对小时顽劣的自责。

    谁小时候不干上几件让家人伤心的事情呢。

    只是最近作者将木囊当细想了(也引用自家乡话,作者在文中穿插了好多家乡话,有些看不懂,有些能猜出来是什么意思,有些也和我们这的家乡话差不多)意思就是把磨蹭当仔细用了。

    最近这几张结婚的内容很啰嗦。

    但明显能看出作者不是在注水。

    很有可能是笔力不够,或者明知道自己写的有些乱了却舍不得删掉(我也一样啊,经常写出一些明知道多余或者写烂的文字舍不得。)

    期待在将这几章内容结束后作者能再接再厉,好好的整理下思路。

    争取写出更好的文章来。

    特工全球 评论1: 好,好,好。 先赞3个好字,最近在起点看数是在是没劲,流毒千里。幸得朋友推荐此书,让我又有了追书的热烈. 看了作者介绍,以前看过他的 同人 徒手逍遥,同人里很不错的一本书,其构思独特,情节幽默.后来貌似换了以马甲又开了武林霸图和此书. 从情节上看,本书延续了徒手逍遥的幽默搞笑,却不生硬,情节自然流转,浑然天成.节奏轻快,各式笑料语言信手拈来。 从背景上看,本书铺的较大,目前已搞定索马里海盗,疑似搞定了利嘉女王,金手指稍嫌大了点,后期恐怕难驾驭。 一气看完,笑喷N次,网文爽之精华尽在其中,特推! 缺点:疑似书评区有人说这个更新较慢 评论2: 这本书我是在蝴蝶蓝的那个直通车点过去的,因为书评区说这本书很可乐。 然后一看之下,果然很有爱哈。 笑死我了 轻松愉快党一定要看哈。几个女性都塑造的不错。 不论是呆呆的暴力美女罗红,还是主角青梅竹马的智宗传人小倪。 就连那个日本纯情MM都不错。 还有那个女王,我也很喜欢。 还有好奇心杀死猫的路人大学生MM,这个也很可爱,把西蒙弄的郁闷死了。 最喜欢的是主角的三师兄跟三嫂。这对有点小别扭的情侣真的很有爱啊。 里面的女生没有花瓶的说。就算是花瓶都是很可爱的花瓶。 一开始很看好小倪跟主角这对啊,抠门,怕黑,的天才少女小倪一开始真的跟主角配合默契啊~~~从一开始的骗巧克力吃,就觉得很可爱哈。 这个作者的书我喜欢,女人写的很好!!!

    好莱坞的秘密花园 评论1: 本书有三条主线,两明一暗。

    第一条主线是励志!

    身残志坚的主角在失去了JJ之后仍然持之以恒地投身于伟大的泡妞事业中,并且取得了那些有JJ的人也只能在心中幻想的伟大成就!而且更加难能可贵的:虽说是拉拉,虽说是开放的美国,但也不是YY小说中可以肆意种马到处留情的地方,主角所进行着的泡妞事业,可是冒着哪天恼羞成怒的MM们将其按倒在床上,4、 5根按摩棒前后夹攻的巨大危险的哦~

    第二条主线是成长!

    讲的是主角如何从前世的一介平凡宅男,成长为伟大的剧作家,伟大的表演艺术家,伟大的歌唱家,伟大的词曲作家,伟大的演奏家,可能还有伟大的导演和伟大的制片人。

    大家不要小看主角,虽然她剽窃了不少东西,但在表演,歌唱还有演奏方面,可是凭着实打实的真功夫的。再说就算是剽窃,哪怕主角前世再怎么记忆超群,能够记得这些电影的大体剧情,几句经典台词,几个经典片断,这么些歌曲的歌词,大致旋律节奏,就已经相当相当了不起了,还有无数细节方面需要靠着主角的真功夫来完善,再不用说主角也靠着自己的认识理解,进行了不少修正改编呢!终有一日,主角是可以完全靠自己的真本事写出伟大的剧本和词曲的。

    第三条是暗线,主题是蜕变。

    话说人类对自己性别的自我认识,是来源于他的基因,雌雄激素,社会观感还有成长环境的。

    主角之所以有一个男性灵魂,是植根于他前世过着男人的生活,社会也认同他是个男人,身上的雄性激素还有XY染色体;而在穿越之后,这一切不但消失,还彻底颠倒了过来,主角的男性自我意识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在过去还好说,男童和女童的区别主要还在于上厕所方面的差异,但在将来,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主角的男性意识就要受到男女性征差异,雌性激素,女式内衣,还有一月一次的麻烦的洗礼。

    水滴可以石穿,绳锯可以木断,一只孤军在敌后遭受不断围剿,又得不到任何补充和支持,最后能坚持多久呢?

    那些过于敬业入戏过深的演员,还有长期做卧底的间谍特工,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主角已经当了十一年的小女孩了,虽然她用自我催眠和心理暗示把矛盾暂时掩盖了下来,但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日趋严重。因此这几章里面主角暴露出的狂乱还有惶恐,现在主角意识到的其实只不过是表面现象,其根源还是在于他被压抑了十一年的男性意识的最后大爆发!

    压迫日趋严重!毁灭终将来临!随着青春期的临近,大量的雌性荷尔蒙,女式内衣,大姨妈,还有身边男性的有色眼光,都会纷纷加入围剿大军!于是主角身上的男性意识选择了在绝望中爆发!

    爆发是疯狂的,抵抗也是绝望的,终有一日,主角会接受高跟鞋,会接受裙子,会坦然自若地穿着华丽的女装,在无数闪光灯的照耀下一次次走上奥斯卡还有格莱美的领奖台——虽然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不过,正如万恶的统治阶级在一次次镇压的劳苦大众的起义后往往会为了缓和阶级矛盾而进行种种改良改革,正如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公理,主角的男性意识在不断被剥离不断被同化的这一过程中,也会缓慢而不断逆转地影响着新产生的女性意识,其结果就是——百合!

    与其说百合是主角好色心下的产物,还不如说这是两种意识激烈冲突下的妥协产物。而主角也就会在从所有女人的男人,慢慢转化成所有女人的女人的这个过程中,完成她性格和自我意识的蜕变!几十年后,主角也就完全从一个拥有男性灵魂的女人,转变成只喜欢女人,讨厌男人的拉拉了!

    评论2: 作品简介:宅男心,萝莉身。一个重生的家伙玩和众多少女萝莉不得不说的故事。 推荐理由:LK上推荐的帖子很多。个人只说两点:1、作者文字的功力不错,至少能够达到表意清楚,描写生动的程度。2、对于一个变身宅男的心理,作者至少描写得很自然(且不说真实)。见过太多变身后直接由攻变受的本人,对此评价个人调高一星。

    作品缺点:主角金手指开得有些大,话说,作者你能不用百度写个剧本让我看看吗?另外,不停的偶遇某某萝莉也让人有虚假的感觉(老子怎么就没遇到过呢 )。再及:从目前来说,英国王室远亲,大财团继承人,还有疑似武林高手的奶奶……作者三少和番茄的书看多了吧?

    总体评价:3星

    评论3: 这本书于我最大的看点就是萝莉百合

    巧合太多,看多了审美疲劳

    其次就是主角弄的那些电影明显超出了主角的水平,后面兼差太多,这个小萝莉简直是娱乐圈的神人,影视歌三栖明星都不够形容了

    特别是发展到后期,如果再不走出反复抄电影的模式,恐怕读者是真的要审美疲劳了。

    在我看来,一切试图描写娱乐圈的小说都是费力不讨好,因为娱乐圈本身就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6:35

    情与血 评论1: 这两天翻阅了《情与血》,诚如一些读者的评价,真实与荒诞的交织。 书里面的一些段子,取材于生活中的片段,很是能震撼人心。但与此同时, 在安排情节变化和人物故事上,却多有荒诞不羁。 全文通读下去,诡变多端的风格,这是极深刻的印象。 情与血这部作品,讲的无非是一个少年的成长历史,出于真实和震撼考虑, 作者在开头采用了不少生活中的素材,让读者有深刻印象。少年的成长故事,这 是作品的主线。 但作者的想象力当然也有诡异变化的一面,于是把末日预言和邪教扩张,还 有外星人降临这些事情作为另一条线加了进来。虽然看起来很是荒诞惊奇,不过 在作者的操作下也弄出一个似模似样的故事来…… 全文读下来,只感觉主角就是大魔王降临,无非是没有觉醒而已。 因为作者的生活取材,不由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初中生活。初中的那个时候, 什么99年末日类似的流言,还是听了不少的。当然那时候没有亲自见到所谓的邪 教,但这些社会流言还是很流行过一阵。至于当年的初中时代,社会上的混混嚣 张以及一些与之牵缠不清的同学的可怜遭遇,这些事情也多少听过一些…… 在塑造代入感上,蓝帝作得实在不错,类似的情况当年全国各地都差不多, 有过类似经历回忆的很容易代入。 当然荒诞的一面也很是突出,比如什么外星人降临,结果被民间组织轰杀, 民间组织的执法力度和科技,搞得那么神乎其神什么的…… 这些地方就很容易挑出毛病来,虽然大家都知道。那些年到这些年,市县以 下黑社会势力是很嚣张,但并非是政府没有那个能力管,无非是基层地方政府被 收买或者根本是利益共同体,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建设而忽略社会治安而已。在原 始设定上,有些夸大民间组织的力度了,还不如干脆将这些组织设计为政府附属 机关…… 当然另一方面就是那颠倒颠倒的讲叙方式,用了不少电影蒙太奇的方式介绍, 看起来的时候感觉比较昏,绕了好大一个圈子。很难一口气读到底,比较影响畅 读…… 评论2: 刚看了剑舞的三江试读,别的评没看,只看了情与血,因为整晚没睡觉都在 看这本书。 请恕我直言,《情与血》评的很不负责任,只看了个序就来评,甚至可以说 是纯粹为打脸而打脸。 我喜欢这本书,所以觉得我有必要说说自己的看法,不是逆袭,我与作者没 有任何关系,虽然一直很佩服兰帝魅晨。 本书绝不是什么都市装B 流,相反,慢慢看下去,你会感觉很压抑,很现实。 在YY小说里说现实很搞笑,但我却不得不这么说,兰大的书有深度、有内涵, 高手寂寞很多人说好,说是神书,但我却没能坚持看完,但情与血不一样(虽然 没多少,但我想我会一直跟下去,除非他断更)。 YY小说里谈深度谈内涵,哈,很多人想必又会不屑了,我也不跟谁辩,虽说 文以载道更多的时候看起来很像一句笑谈,但我却不这样认为。我们不是圣人, 也不比谁高尚多少,但在书里更多的描写美好的事物,显然更有益于社会。不说 了,这方面仁者见仁,再怎么说也不能轻易改变持反对者的思想。 在情与血中,可以看到很多社会的阴暗面——女学生被小混混轮X 强X ,女 儿被父亲强X ,看的很压抑,但却能吸引我一直看下去,有以前看阿三瘦马的《 叛》的感觉。和作者的思想有部分的契合,这种看书的感觉很好,所以我乐意推 荐。 这是一段真实与荒诞交织的成长史。 也许你能看到会心的微笑,也许能看到渭然长叹的遗憾,也许能看到蓦然回 首的追忆,也许能看到难以置信的离奇……也许还有愤怒,也许还有温馨,也许 还有痛快淋漓的舒畅。 也许,你看到的只是麻木的冷漠。 兰大的简介很符合书中的内容,如果你想看爽书,那么别点开它,这本书只 有在静下心来,才能看的下去,才能细细体会书中的悲哀和无力。 这是本宣扬正义和美好的书,而书中的正义将通过“侠以武犯禁”来体现— —有些爱只能以血体现深度,有些情只能以血洗刷罪孽。 书里提倡正义,也讲究义气,当主角面对正义和义气不能兼得的时候,我很 期待兰大怎么处理,结果让我很满意——陈依当面对冰哥说:“我想让冰哥去做 几年牢”。直言不讳,敢作敢当。冰哥也是个我喜欢的角色,对女人的时候很MAN ,对兄弟也很MAN:“个个人都不喜欢被欺骗喜欢了解真相,但是能够认真接受和 对待的又有几个?但是我可以。” 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啊,以后,陈依和冰哥走在两条截然不同的人生路上, 彼此该怎样面对?哎! 总之,这不是一本爽书,更不是一本小白书。 在群里说,请试读的各位大大轻拍《情与血》,现在也不知道MAX 大大的吐 槽和蝶泪MM的试读现在怎样,所以只能自己先发一个短评了。 最后忍不住想要吐槽一句,书里的各种名词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不得 不选择性忽视…… 不多说了,看书去。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7:22

    影城大亨 评论: 不得不说,在材料方面,这本书作者还是很用心来写的,书中有很多影视迷们所不知道的事情,同时也有很多影视迷不了解的资料。   而整体的故事行文基本流畅,情节的节奏控制不温不火,只是从整体的故事发展来看,缺少一定大的高潮起伏,整个故事较平,对于某些情节的氛围营造力度不强,以至于总是代入感不够强烈。   当然,总的来说,对一般喜欢影视而对那段时间影视发展知道较少的读者,也算是一本适当的休闲读物。

    黑客无间道 评论: 这本书与其叫做《黑客无间道》,不如叫做《黑客生涯》或者《黑客人生》 来的更合适,之所以这样说,是这本书本身更像是一本主角萧云飞的个人传记, 相对来说,故事的进展比较慢。 其中的故事重心,也有待推敲。究竟是黑客无间-道,还是黑客-无间道, 也就是故事的重心落点,有待商榷,就我看的部分而言,两者都有涉猎,但是基 本上都不是这两点为重点,而是以萧云飞这个黑客的人物经历为故事的重心,所 以,我在上边说,这本书是从人物传记的角度来写的,故事的名字并不是太确切。 在讲述整个故事的过程中,作者将黑客的一些知识,以及一些编程的一些知 识融合到了整个故事之中,对于这部分知识,更类似于武侠小说,或者奇幻小说 中的那些魔法设定,只是对这些知识而言,可能对于很多读者都知道的不多,所 以这本书从最初的这种设定上,注定了本书的受众范围要小一些。 从另一个角度讲,故事的人物和情节没有问题,但是因为这种表现的手法, 让故事可能很难出头。如果作者最初的时候,前期的矛盾和危机的布局更加强烈 一些,或许能成为一本热书也说不定。因为传记本身如果不是角色特别的突出, 例如,是某些伟人的传记,很难引起太多人的关注,这个时候,想取巧的办法, 就是在故事的精彩度上,情节上下一些功夫,前期不能够形成激烈的冲突,导致 整个故事的气氛和人物都不够强烈,读者也就少了很多。 呃,貌似老毛病又犯了,说了这么多,不知所云。 最后,虽然这本不是非常红的作品,更偏向传统黑客人物传记技术流的轻度 YY小说,还是很不错的,情节,人物,文字相对来说,都算比较成熟,上边俺 所说的,只是个人的一些看法,不算能够列入其中的审核意见。 个人意见:推荐。

    是非人生——一个程序员的五年职场路 评论: 推荐理由:文笔幽默轻松,期间有很多IT八卦内幕,让我这个一直对程序员充满向往却一直下不了耐心决心从事IT行业的FC以解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想做程序员的同志很有必要读一读。 缺点:内容较小众,后期专业知识比较多。

    剩人们,相亲吧 评论: 推荐理由: 六月莫言写的小说有一股透出来是肆无忌惮张牙舞爪的气息,作者似乎是将男女主角当成沙包,肆意摔打不算还外带折磨鞭挞蹂躏,不遗余力地对他们投进烈火进行锤炼。 从苏言和程光亮的第一次见面安排在厕所就知道莫言不会让他们温情脉脉的将这条爱之路安和走完。而刘赫和盈盈这一对也定要相互折磨至精疲力竭才过瘾。幸而这些坚强的主角们无一例外的在作者*****的打击中一次次勃发的熊熊生机,力图缠绵到底对抗到底! 这才是故事真正的精源所在。 莫言的幽默是轻巧的,带着自嘲的高扬的姿态,有自己的独特的精神领域和规矩。正如苏言脑海中的的各种解释性文字和轮番上演各式“非纯洁”的戏码里我每每捧腹而不能遏制。 像苏言这样的女主角,其实只是生得一张伶牙俐齿的嘴,却不真带攻击性,内心柔软的人,对人善,宁愿自己受苦受伤。因为爱着所以很容易反刺伤自己,对程光亮的态度是一种让人心痛的宽容着,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非要生吞了他不可的姿态。只是一个寻爱的寻常女子而已啊,她不卑不亢,有熊熊生机,肆意生活,很有侠气。 苏言如此,聂青、左晓洁也是如此。这是让我最为感动的,她们坚强,从不悲戚。在茫茫的人海找一个有心人,一个个坚强勇猛如女战士,只是遇见的不是对手,更要遇上个容易耐不住的(如左晓洁的教授,在小左的魅惑里壮烈“牺牲”,让)只能从头再来。在如同战场的争夺战力,这些华丽的女性为自己的情感奋斗的姿态多么让人感动。 和《结婚》相比,虽然是相同的风格,依然清晰看见莫言文字的成长,更显从容大气。主角的个性也更为丰富饱满。对话更为精辟(那些对各种词汇的重新定义几乎可以单独收集成册)。至于面对各式男人的招数——恐怕有人要将其捧回家作为必须修炼的课程,以便在各种男人的突围中杀出血路,最终获胜。 值得期待的好故事。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8:07

    数字超人 评论1: 纵横的一本书,作者原来写过数字人生,根据我追看的情况是本不错的消遣小说。 推荐理由是这书文风很幽默,再加上这一题材的书比较少。 更新情况:每日更新。 缺点是作者的文笔有点毛躁。 评论2: 以前曾有看过。 还是走的作者以前的老路子,将现实化为游戏。 笑料不少,轻松、zhuangBluxian。 适合休闲。 评论3: 现实里游戏类的,设定比较合理,情节也挺搞笑。 骑自行车(主角本来会骑)因为“驯服术”太低失败N次(自行车散架)。 因为帮助朋友盗窃声望降低红名,被街上的猫狗(等级比主角高)追了一晚上,好不容易碰到1级的老鼠,结果钻出100只还排成阵型。 不过错别字太多了。

    喵喵爱上我 评论: 虽然这本书的口味还不算是很重,但是能吸引不少男性读者,并且在纵横获 得成功,已经可以看出香香的文字功底非常不俗,同样身为一个网络写手,而且 还是比香香混的更早的老油条,我先鄙视一下自己先!话说初见绵羊香香是2008 年的春天,那个时候的香香也只是一个混在各大群里的小白读者,一个没留神, 转眼绵羊已经变成了如今小有名气的网络作者,这不能不说是当初本人教导有方。 所以……这个……香香请俺吃顿饭,外带去大点的城市旅旅游也是应该的,你不 出声,我就当你同意了哈! 扯远了,话说香香的这本处女作,当初我可是第一个拜读的人。当初,香香 是一副诚惶诚恐的可怜样子让偶提点儿修改意见。我当初以一个资深作者的角度 (当然,只是相对于香香而言),提出了很多中肯而又有效的建议。很高兴香香 接受了,这才有了这本《喵喵爱上我》——纵横第一耽美文的成功。(请我吃顿 饭、旅旅游很应该吧?) 又扯远了!记得当初看过开头的几万字后,一个多钟头,我的嘴角一直是挂 着笑容,很难想象,一向矜持的香香居然能写出如此搞笑的故事,实在是让当时 的我刮目相看。本来,当时只是抱着鼓励后进童鞋的念头说了一些褒奖的话,却 没想到,就此见证了一个红遍纵横和龙空两站的神仙美眉诞生。(实在是没天理 啊!到底是哪位天使大姐出门忘记带眼镜了?) 哎……不甘、悲愤、惋惜、趴地上打滚……可这些现在都没用了,当初跟着 俺屁股后面可怜巴巴等着更新的小白,现在已经成为了让我仰望的偶像级作者, 这和谁说理去?几日前惊闻这丫头又要开新文了,而且在文中把我虐的要多惨有 多惨,满心憋屈之余,迫于某人淫威,不得不说几句赞美之词。绵羊大人,祝您 新书大卖,点击推荐收藏都过亿,钞票大大的有,世界人民都敬爱您!(鉴于我 的表现,这吃饭的地方是不是能再高档一点?偶不喜欢农家乐,偶是北方人,希 望能尝试一下下海鲜什么的。旅游的地点能不能换个大点城市?比如……夏威夷、 瑞士什么的,最差也应该是新马泰吧?)嘿嘿……不说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某 人就要扔菜刀了。 悄悄的再补充一句,绵羊大人,偶对你的敬仰之情犹如…… (后记:由于某人头脑发胀语无伦次胡说八道神经短路,被不明飞行物袭击, 于今晚十时四十分被120 急救车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结婚,你敢吗 评论1: 我不大喜欢看女人写的东西,因为女作者的东西总是纠结煽情还矫情,使我这类糙爷们儿望而却步

    其实这本书的情节也很纠结,女猪和男猪周围的一对对还没结婚和已经结婚的人都很……总之,难以形容的纠结。然而作者的功力不凡,文字幽默爽快,落落大方,读起来很顺畅,很有席绢全盛时期的冰激凌文字的感觉,或许犹有过之,我是一口气读完网上连载的部分的

    六月莫言的作品很好看,推荐 评论2: 这是一本很有现代感的书,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顺着故事的主角,也就是“我”的经历,我们能够有时候甚至能够看到现实社会中的我们自己,这点尤其难得。   而作者在全文的行文上,也简洁明了,采用的片段时,或者说是戏剧场景式的叙述方式,而这种方式并没有落入为了表现文笔,或者卖弄文字的俗套,情节转折的流畅,紧凑,张弛有度,让人越读越有味道。   而全文在最初的一段话中,几乎就构建了整个故事的框架,这点也相比其他一些流水账的文,而没有让结构变成流水,缺失。   虽然本书的文字极其简洁,但在人物塑造上,通过语言,情节,一些小的细节,每个人物都能塑造的丰满形象,这个充分表现了作者本身还是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审核意见:推荐。 评论3: 推荐 第一人称小说,优点是代入感通常比较强。但缺点也有不少,其中最怕就是碰到上帝视角和作者自恋。这文读来,倒很现实。每个场景都有矛盾冲突,通过对矛盾的处理来展现出人物的性格,同时通过这些场景引出人物的背景。语言流畅,且很简洁。 评论4: 类似于电影般的片段播放手法,被作者运用的相当到位。很强烈的临场感,透过简练的文字,好像在看一幕幕电影。语言通俗而不烂俗,即便有脏字的出现也处理得比较到位,没有引起读者反感,反而多了些市井的调侃幽默味道。人物塑造也到位,主次分明,形象鲜活,赞之。 场景和出场人物的切换略显的频繁,偶尔有些杂乱,如果能控制好频率和度,会更上一层。 此书通过审核。 评论5: 如果告诉我,这本书是作者写给远方发小的信件,我不会怀疑。 幽默流畅的语言,京味十足,画面感极强。往往读着读着便会心一笑。 但稍嫌有点长,人物也比较杂乱,整一兵荒马乱的场景-----这也是本文一大特色。

    这是一本来自朋友的,现实和回忆相互交织的吐槽全集。 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9:00

    纸鸢坠 评论1:  这是一本文字很清新干净的文,作者似乎并没有落入女主文种种酸腐怨念的俗套,开篇以一场选秀做切入点,也很自然,值得肯定的是行文的风格一直沉稳干净,阅读的时候,能够给人一种作者行文波澜不惊的感觉,但是在情节上,却能够环环相扣,情节紧凑,紧扣读者心弦。   而在人物塑造上,作者如果是新人就更加难得,基本上寥寥几笔,就能或通过一个情节,或通过一段描写,让一个人物形象丰满,自然而不拖沓。   因为这样的文字,以及成型的人物塑造,使这文虽然同样的为架空言情文,却有一种清新别样的阅读感受。

      初审意见:推荐。 评论2: 小女人的爱恨情仇。看得出作者很用心,从人物的安排、情节的设置,甚至一个npc的名字,都能看出作者的心思。 同意一世的用词:干净。 娓娓道来的故事,让人不知不觉便一直看下去了。

    这是一部能让你在字里行间闻出蔷薇花香的作品。

    缺点么:其实我还没看完,就不说了

    推荐。 评论3: 推荐哈哈,我也来冒充一把评委。 1.川的文文字清新自然,故事徐徐展开后娓娓道来,读起来很流畅很舒服。 2.我觉得川的这本书在人物感情上写得很细腻,情节曲折迂回,每个人的命 运都无法预料,但又纠缠不清。两个女主人公截然不同的性格和出身,在互换了 身份之后,一个继续保持着纯真善良的秉性,一个却永远不满足,想要得到一切。 川将小女人的嫉妒心、占有欲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点是很难能可贵的。我们私 底下常称川为川后妈,因为她很擅长写悲剧的情节,但在我看来这也是她的笔力 所在,能将一段段感情写得荡气回肠、柔肠寸断,那她便是个高手。 强烈推荐此文,相信评委们在评价这篇文的时候也会有同样的感触……

    天演成神 评论: 这本书的文字渲染能力很强,无论是在情节上渲染上,还是在人物塑造上,作者的文字都能有着一定的情绪渲染能力,文字在阅读之余,甚至能够感到一种跳动的韵律感在其中,能够让阅读者感到一种来自文字的美感。   而在人物的塑造上,丁忧这个人物,从最初的一无所有,到开始进化变异,在一定的程度上,还算丰满,只是在人物的行文立意上,作者的自我代入和丁忧的人物塑造有着一定的重合,所以,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还未能达到客观的描写一个人物的功力,还处在自我代入的这个层面。   本书的情节上,因为代入效应的加强,以及作者本身文字的渲染能力,可能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这样的情节在阅读之中,已经有一定的阅读快感,只是对于追求合理的读者来说,是一种毒药,这个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审核意见:推荐。 一夕如环 评论1: 严重推荐。

      怎么说呢,这是一本带着一些网络元素的,但是却偏向实体风格的文笔成熟的非纯正的都市青春感情故事。   呜呼,呵呵,用了那么一长串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故事,真是有些费力不讨好的感觉,其实我最想说的,就是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真的很有感觉,为其中的 “我”这个女子着迷,为故事中的那些男子着迷,也为整个故事的布局着迷,而对于一本书来说,能让一个读者着迷,它就已经非常成功了。   用官方的一点的话来说,这本书,故事很耐读,活泼跳跃的文字感染力很强,氛围营造的很有感觉,情节不但流畅而且节奏适当,而人物也值得玩味,在阅读的过程中,能够让人感受到来自人物的那份“真”,来自事件的那份“迷”,而成熟的文字,更有其一份读到的韵味。

      审核意见:推荐。

      咳咳,题外话,如果不是书这么多,可能会认真的把这本书看完,写一篇评,因为其实看书的时候,不仅仅是娱乐,有时候,也是一份心底的触动吧。 评论2: 如果我手里没有剑,我就不能保护你;如果我一直握着剑,我就无法抱紧你。 年少的李裔寒问:你喜欢前半句,还是后半句? 年少的林书忆答:我选后半句好了,就算你握着剑无法抱紧,我还可以抱紧你。

    简介里这一段话的时候,其实比本书更加的吸引我。以至于我顿时冒出了很多的想法。 首先,如果我是作者,如此地把这两句话放在简介中,等于是告诉读者,这两句话里包含的韵味,就是整个故事的灵魂,一种贯穿全书的哲理。 而这一点的体现,首看人物,最重点在于人物的塑造。 让我们不负责任地幻想一下。 显然,主角应该是一个总是处在犹豫和矛盾当中的人。一边是抛弃刀光剑影的温情脉脉,一边是挥剑斩情丝的铁血生涯。他在两个生活轨迹之间徘徊,犹如蝙蝠徘徊在白昼和黑夜之间。 然后,第一女主应该是一个对爱情非常纯粹的女孩子。那种纯粹,很让人心动。 对心爱的人不愿意加以任何的束缚,更不会有那种“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想法。她对他应该是温顺的,坚定支持的,也是默默在他身后陪伴的,像有体温的影子。 这样的人物形象,才符合简介里那几句话中所要表达出来的内涵,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诚然,故事还没有完全展开,或许作者要表达的东西,还没完全表达出来,好在已经有淡淡的影子,让人很欣慰。 以上,本书通过审核。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19:46

    步步为赢 评论1: 个人意见:不推荐 理由:太过于小众化,我的意思不是歧视小众化,而是因为太没竞争力度。开篇第一章就能把百分之八十以上读者给弄跑了,余下的那些还不是因为作者写的好而留下的,多半是因为和作者的共同爱好,剩下的一小撮才是真正的因为喜欢这个故事而留下来的。根本就没有竞争力度么。 再说作者的文笔和书的可读性,行文罗嗦拖沓,故事的可读性也不高,给人的感觉就是:在其位不谋其职。 作者的前一本书也是这样,不过比起这本书困仙缘开篇那章好的不要太多。 评论2: 意见:很明显地能看出来,作者在这本书的各方面处理上,明显强于困仙缘。虽然很多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是进行也很明显。 首先,使用第一人称的方式来写作,本身就是一个挑战。由于视角的限制,第一人称在某些方面的写作难度要远远大于第三人称。但是对于女作者来说,却更能发挥出细腻的笔力,和敏锐的观察力。这两点都能从作者的写作当中看出来,赞一个。 其次,回到了都市类小说比较经典的平叙的手法,平淡中见真知是不错的选择。手法和题材相得益彰,即便还有一些败笔和控制不好的地方,也算不错了。 然后,人物的塑造更丰满了,有了血肉灵魂的味儿,不够浓厚,但是有,这就是一种成功。要知道很多人写了无数的文字,却始终没办法把文字变成有血有灵的人物。

    当然,败笔和不足的地方仍然是存在的。 首先,叙事平淡中未见重点,情节高潮起伏不够。重要的事情没有给够笔墨去渲染,对主线没有帮助的情节却费了不少的功夫去一一讲述。须知情节最大的作用是推动主线的发展,没有达到这个效果的情节,都可以简略乃至删去。并不是事无巨细都要向读者介绍清楚的,有些东西,读者不会在乎,甚至在足够精彩的主线剧情的感染下,根本就不会去注意。 其次,为了幽默而幽默。文中不少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写出一些冷幽默的感觉,作者是在故意地将人物的心理活动往一些流行元素上靠。但很多时候却是生硬地贴上去,甚至根本就是在曲解人物当前的状态去硬插一些东西进来,让人看得完全摸不着头脑。例如一开头有一段桥段冒出来什么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里的情节,俺是反复看了那一段好几遍,始终搞不明白主角怎么就想到那上边去了……这么一来,别说代入感了,反感都会有的。其实都市文不一定非要加入冷幽默的元素,不要冷幽默仍然能写出优秀的都市小说,强加冷幽默却未必就是优秀的都市小说,这一点,请作者大大考量。 最后,还是要说说逻辑,貌似这是大多数都市文的通病。很多地方人物的智商、情商、反应都过于儿戏化了,或许作者大大认为这样能增加读者的YY快感。俺个人不太认同这样的做法,毕竟快感在于直面并战胜一个强大的对手,或者一个强大的挑战,若是对手是个三岁小儿,或者那挑战根本就是勾勾小指头就能解决的那么简单,快感何来?

    以上,整体说来,本书问题仍然不少。但是鉴于作者非常明显的写作功力进步,值得称赞,故此本书通过审核。 浮爱 评论: 先说一句,内容比简介写的好。整体立意,情节,文字,人物,相对来说,都比较到位,只是有些词句有些词不达意,或者句不达意的感觉。   例如,开篇第一章第一句,其实不太符合个人的感官,觉得有些别扭,这个意思就是可能第一句话形容的不够准确,或者表达的有些偏门。   当然,以上那是对开篇第一句话的怨念。   整个故事还是和简介中的立意相吻合的,只是就我读的部分而言,内容比简介的立意要丰富,也比简介更有感染力。   对于具体的内容不做过多的讨论,适合简介中的读者进行阅读,尤其是女性读者,只是记得,内容比简介要更好。

      个人意见:推荐。

    月下歌 评论1: 这本书的文字还是不能够自然流畅,期间可以看得出作者的描写还是有传统的书本倾向,只是诸多的文字叙述,显得啰嗦不够简练,多有卖弄文字的嫌疑,当然,作者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顺应自己的习惯用字,选词造句,但是客观上,还是给人文绉绉的生硬卖弄感。   而在情节的安排上,有些内容,并不是通过情节的代入,来进行表达,都是通过作者的陈述式的表达,强行加持在角色色身上,这样无论是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文字,都显得勉强,缺少了很多的灵动。   用情节来表现人物,塑造人物,用描写来表现人物,等等多种表现人物的方法,要能够做到综合运用,而不是传统的单一型的陈述说明式,或许会更好。

      审核意见:不推荐。

    评论2: “华丽而虚诞的梦”。。这到底是女主的梦,还是作者的梦。虽然我不得不承认小说都是作者在做梦,只不过有的梦能引起许多人共鸣,而有的梦的只能引起少数人共鸣。至于要做前者还是后者完全取决于作者自己,关键看你到底想要什么。 能造词不要紧,关键是你能否有深度。如果造的词不能有深度,那也只是作者自己在说梦话罢了。 马内阿的《黑信封》讲述的是精神病者的精神世界,同样可能受众小的小说,但是它有深度,而且真实感强。哎,同样是梦,也许是我不该把这文和马内阿的做比较,只不过顺便想到而已。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0:47

    点青眉 评论1: 故事很模糊,没有一条清晰的线路。 就我所阅读的章节来看,在严谨上还应下功夫。 文字有些偏白。 不推荐。 评论2: 故事性很差开始我以为会看到血火千里英雄美人亡命天涯的惊心动魄,但是 没有后来我以为会看到郎情妾意欲迎还拒的温婉爱情,但是也没有。 再后来我以为是一部武侠剧,但是,出现了xxoo前戏。 人物塑造力度也不够女主没有给人一个明确的形象,过于寡淡。不知道男人 们为什么对她留恋。 文笔,较干。缺乏感染力。 最后,本文最大的不妙之处在于太流于表面。 既然是历史背景,那么历史风物必须有所展现。既然要写感情,那就要深入 刻画女儿情态。 而本文在此过于吝惜笔力了。

    北宫青 评论1: 呃……咳咳……对于昨天在版内颇受关注的《北宫青》,难得的是作者大大 竟然也出现了。看了作者的留言,俺有点想法,愣是压不住,干脆跳出来说明几 点…… 首先,这本书受到关注的原因实在和名字无关,是因为各位评论员的意见不 同,所以为了能尽量把握好尺度,才会有这么多人都来谈对本书的看法。最后的 审核结果也是大家意见的统一。 其次,对于本书吸引力的问题,不得不说的是,开头确实欠缺足够的吸引力。 好吧我承认,我没有详细地读完第一卷……而是跳着章节往下看的,因为作者在 悬念的环环相扣方面显然还不够熟稔,因此影响了读者代入故事之后情节的延续 性。或许如果耐着性子看下去,当故事展开之后会渐入佳境,只是这个渐进的过 程实在太长。我在审核某书的时候也说了,现在网络文学属于极度饱和的状态, 读者越来越缺乏耐心,太长的过渡环节很难有效地抓住新读者。 第三,作者大大曾经做过的那个调查……我想说的是,这不能作为理由,也 不能说明什么。至少我自己就是个什么书都看的怪胎,言情小说也属于俺的加餐 范畴。不是男生就一定不会看言情小说,也不是男生就一定没耐心把言情小说看 下去,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作者对于文字的掌控力上。其实本书里主角的身份,和 她穿越后所处的危机环境是个非常好的楔子,运用得当的话很容易制造出一个悬 念迭起,引人入胜的开局。但遗憾的是,作者先是在穿越后偷袭王子,藏粪车出 宫的那一段,由于文风笔力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利用情节本身的紧张感,丧失了 部分扣人心弦的吸引力;其后又突然插入一段泡温泉走光啥的YY情节,顿时把本 来可以延续下去的悬念和紧张氛围给破坏的干干净净,这就很难责怪读者不能耐 心读下去了。 其四,关于人物的塑造。这个问题在原帖里已经说过,这里补充一下,人物 的塑造对于文字运用的准确性是要求极高的。就像那个“僧推月下门”与“僧敲 月下门”一样,好的文,一字之差就能让人物血肉丰满。而作者在这个方面的功 底显然有待加强,更多的时候是通过侧面去人为地强调主角的形象,而不是让读 者通过代入自己去感受,这在境界上就差了一筹。君不闻“随风潜入夜,润物细 无声”?一篇小说,只所以会有追的粉丝,那是因为他们能在故事里找到感触, 能在故事里找到某些自己想要的东西。而这个感触应该是在不知不觉中浸润而来, 并不是作者耳提面命地告诉读者,你代入的这个家伙是如何如何的一个人。 最后,关于人性逻辑的合理性,准确地说,就是书中的人物在特定的情节场 景所表现出来的特定反应的合理性方面,问题不小。个人一直很推崇一种人物塑 造的境界,就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后,人物是活的,他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世 界观和人生观,在特定的情节环境下,人物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和特征并不受作者 主观意识的干预。作者所要做的,是设定好恰当的场景、故事桥段、矛盾冲突, 至于人物的表征,其实从一开始你为他设定形象的时候就已经定型了。是什么样 的人物,在那种环境下就必定会做出那样的事情。不那么做,就会让人感觉很别 扭,甚至感觉此人性格紊乱。这颇有点佛家因果的味道,因为作者那样设定了角 色,所以角色必定那样做,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作者的控制。呵呵,越说越 玄了,就此打住,打住…… 当然,还是那句话,瑕不掩瑜。作为一个女性作者来说,大大很好地秉持了 女性特有的细腻笔触和委婉精致的文风,这是我等男儿想学都学不来的东西。对 于感情的描写也颇有独到之处,至少能让人心中有所感,这就相当不错了。至于 煽情的方面,若是以言情小说的范畴看来,似乎还稍显的不足,相信作者能更进 一步。 或者华山众对于本书的期望高了点,但希望作者能理解,那也是基于一个更 高的起点在做评判。若是起点本来就低……说不得要求也就变相的低了。若是那 样的话,恐怕对作者未必就是好事情。 以上,一些杂乱的想法,作者大大若是看到,麻烦笑纳 评论2: 1 、文字尚可,有着女作者特有的细腻和言情文独有的风味,但未见神韵。 2 、人物过于单薄。人物和情节相辅相成,此文线索单一,情节就难出彩, 那么自然的,人物形象就难以跃然纸上。 言情文线索单一并不是大问题,此文最大的缺陷在于故事结构上的处理欠妥。 穿越成北宫青,一个受压迫的苦命孩子,“穿越”给了其摆脱命运的枷锁以及复 仇的契机,并在此过程中邂逅爱情。 但首先,这个“压抑”的过程被作者几笔带过,没有足够的铺垫,那么此后 的情节就难以具备足够的感染力。 再有,北宫青逃脱的过程过于侥幸,未见其“穿越”而来的金手指,仅凭运 气或者说是“主角光环”而逃逸,所谓机缘巧合而得救。那么这个机缘巧合就不 是简单处理就能服众的。 第三,文中些许雷点,或者说是一些过于老化的套路很失败。唱歌,女人花, 囧。玩笑而已,倒不是说此点有多令人难受。难受的是剧透、洗澡被人看见、然 后打耳光等一系列元素综合起来,那么此文的可读性就被一再降低。 就细节再啰嗦几句,洗澡被人看见本身并不是毒素,毒的是作者的处理手法。 为什么要洗澡,又是如何被人看见的,看见了之后又该如何反应。这一系列的情 节该如何去推动不是几句话就解决的。如果不能写出趣味,那么尽量避免设计这 类吸引力被逐渐降低甚至快变成剧毒的桥段。 别的细节,作者基本忽略过去。穿越即便普遍到了今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状况,但穿越毕竟不是件常事儿,主角肯定得有些许关于穿越的不适应啊,疑惑、 迷茫等一系列的心理变化。等等。 以及别的一些生活上的细节和情节必有的铺垫,作者未及处理,故事也就单 薄如同流水了。 期待作者进一步的完善,此书不推荐。 评论3: 看得出作者很认真,很想要写好这部小说,可就是太想要做好而又全然没有 经验的缘故,导致这文……变成一锅大杂烩——就好像是一个从没下过厨的人, 要给自己的情人做道菜,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只好把菜市场能看见的菜全买了, 然后通通倒下锅去。 作者很认真,样样都描写得很细致,处处都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即便是母 亲对女儿的怀疑,都能用很长的一两句话来做解释说明。但读者不是白痴,我们 看电影看电视从来就不会喜欢有个旁白在边上做过多的解释,我们更喜欢更习惯 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心去体会。作者反复通过他人 的内心旁白来强调穿越后的北宫青的聪明机智,而读者是否感受到了呢?主角是 否聪明机智该是由读者评判的,不是吗?但文中多处,许多人物作者都给强加上 了自己的设定,而这样的设定却又是淡薄的,流于表面的。因为作者没有给出强 有力的事件、具体的事件或人的言行来说明这些问题。一个人内心有什么意愿动 机,有什么样的信念,最终决定这个人会做些什么、说些什么。 那么是否是说心理描写就不必要了呢?当然不是。心理描写该挑重点。同样 的,场景描写和说明也是如此。 我很想说推荐,很想说作者改过之后再来吧。但是同情是不可能给作者带来 成长的,就事论事,一锅扑满扑满的大杂烩,是没什么人有耐心动筷的。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1:38

    流云天下 评论1: 一个绝艳的花美男,在万千繁花中流荡。每一朵不说是绝品,也确实独一无二的。 作者的文笔是艳丽的,整个书卷如同秦淮河畔艳丽花朵。书中出现的人物,作者在寥寥几笔间就勾勒出了丰满的灵魂。一个游荡于花丛的浪荡公子,因为他的绝美,让人不讨厌。然而他的淡薄无情,总想让人去虐待啊! 很难相信一个女作者会写出这样一个淡情的男主,写出一幅秦淮河畔艳丽的画卷。 从文笔和人物来说,这篇文已经很成功了。情节,这里不多说,需要大家透过色彩艳丽的花朵去看到掩埋在地底的根。 阅读意见:推荐 评论2: 两个问题。 作者的文笔确实优雅,柔润而细腻,可是这样的文笔之下,我竟然看不到任何实际的东西。酷似阳光下美丽的肥皂泡,在我看完前四章的时候,脑子居然还是一片浆糊,完全不知道这个故事要说些什么,或者告诉我什么。优美文字的一个大敌就是过于飘渺,无根的浮萍,再美丽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当一个故事在近万字的内容里都不能顺利进入正题的话,我不得不怀疑这是作者在故意地卖弄文笔。人物形象虽然足够鲜活,却欠缺了那一份灵魂,像一个个没有目的四处游荡的幽灵一般,看不清真实的面容,这也让我很难受。这种种的难受使得云某始终无法灌注注意力到故事当中,无从代入,无从体味。 然后是一个入门级的毛病,“我”字的泛滥。第一人称写作有它特殊的优势,也有相当多的限制,首先一点就是不能频繁地“我”来“我”去。既然读者读了你的书,自然知道你是在用第一人称视角呈现这个故事。既然知道你是在用第一人称视角呈现整个故事,自然就会调整自己的切入点。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读者不需要作者一再地强调我如何如何,我怎样怎样,读者很清楚自己在扮演谁。

    梦华往事书 评论1: 心中有意,笔下无力,这是我断断续续,拿起来又放下,放下又拿起这本书,最后得出来的结论。   看了作者的简介,在看具体人物和情节内容,可以看出来作者心中有一定的表达欲望,也有写出这些欲望的意思,只是因为这些“欲望”太多,太散,没有一定的序列性,导致在叙述的过程中,付诸于流水。   也就是整个故事因为有太多的表达点,而造成笔力分散,以至于整个故事的感染力下降。或者说,因为作者自身经验的不足,而表达的又太多,在基本的故事层面上,变得散而无神。   冒昧的说两句,有时候,因为自身经验的问题,或者笔力的问题,可能想要驾驭的越多,反而失去的越多,莫如专注其中的一些点,集中自己的笔力,来表达其中的一点,让基本的故事面变得紧凑,文字感染力增强,起码的故事具有可读性的前提,在追求自己心中的意或许更好。

      呃,写着写着写跑了。。。汗个,作者加油的地方还很多,这本书写的有些散,而且风格有些偏向不定,粗看有时像是偏历史架空写历史,有时偏向武侠写恩怨情仇,有时有是言情儿女情长,总之有些杂乱,有些欲速则不达的感觉,叙事的技巧上变化不多,很多情节都是依靠对话来完成,在叙述技巧上还有待提高,文字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叙事技巧上,还是有待加强。

      呃,汗,越写越跑,不能在写了。。。 评论2: 多线程并进的方式并不适合新人,或者说,写好多线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千头万绪,让人无从下手,头晕。 作者的文字看得出经过细心雕琢,但是有时候这样的文字并不利于读者接受,对我来说,这些文字让我不能很好地明白作者的意思。 很多作者喜欢出来一个人就一股脑把背景介绍清楚,我并不赞同这样的方式。参考美剧,一点一点地展开,一章一节就着重讲一件事,把背景的叙述融入到故事中去,让人物的形象逐渐丰满起来。比如:你写那个使月华剑的师傅时,她的来历,月华剑的背景,她的感情纠葛,与目前情节没有任何相关,写那么多,冲淡了本节的故事性。 矛盾集中,一环套一环,解决一个再出来一个,笔力不够的话,还是不要尝试遍地开花的方式。

    呃,虽然自己看不下去这文,但是看得出作者很认真,推荐。 评论3: 前面给主角的铺垫实在太多了 如果我看了十几张没有看错的话,第一卷应该是寒月的线,但是等到之雪真正进入剧情已经第五章了。前面视角换来换去,让人茫然地毫无阅读快感。我觉得开始寒星那部分完全可以放到寒星出场后以回忆的方式进行。开始的流放,托女,失散可以写得稍微简单一点,进入剧情稍微快点应该会让人感觉不那么散。写文,故事的连贯性和流畅性还是很重要的呀。 文字比较漂亮,情节有些牵强。人物性格还算鲜明,就是感觉武力方面升级有些快,不过想来此文的侧重也不是在这方面。想必后面有很大一部分是男女感情就各种事件纠缠不清,以作者的文笔应该能完成缠绵悱恻吧。 以上可能会有偏差,因为看得实在不算多。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2:21

    官途 评论:文字干净,生活气息很浓的作品。正如作者所说,认真的考量了真实性,让人读来有生活的现实味道。虽然在文笔和情节的张弛控制方面仍有不足,但不失为一部消遣的都市作品。

    官路 评论: 文字较为朴素,虽不优雅,胜在脚踏实地,让人看得明白、安稳。标点上同样有问题,不过看得出来是作者失误,并非有意为之。对于人物的拿捏也比较到位,至少能看到人物某些方面的特质。情节的展开稍微显得儿戏,只是YY小说,似乎也不必要求甚高。不过,若是作者能深入地了解所谓的官场厚黑学,相信在情节的扣人心弦方面,能更进一层。

    我的美女上司 评论:最初是纯粹的都市YY文,作者并没有给主角大开金手指,也没有走无敌冷酷,组建黑帮之类的套路,而是从纯都市的人物角度出发,逐渐展开整个故事。虽然后边主角的身份逐渐升级,但是整体的故事情节看起来,流畅很多,其中主角金飞与各路美女,势力也都塑造的有模有样,尽管不免后边出现家族争斗等桥段,但是因为作者这种纯都市的处理,显然要比同类的作品要好的多。

    全能老师 评论:首先人物性格鲜明,主角十分有个性。在我看来,所谓的个性就是矛盾,性格很矛盾,比如一个好好的黑道大哥不当,却要去当老师。本来有好几万的保护费收,却要费力的敲诈几百块钱。 其次某些对话和桥段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比如: 寒哥!你不会又被炒鱿鱼了吧!”小黑跟在后面好奇的问起来。

      “不是我被炒了,是我炒了老板,打算给自己放个长假。”

      “放多久?”小黑一边喝着灌装啤酒一边问我。

      “八十年吧!” 第三,虽然有伟大的《麻辣教师》珠玉在前,可这种类似题材的小说还是有一定挖掘潜力的,前提是能逃离《GTO》的怪圈。尽管小说有一定的注水嫌疑,但那种匪气张扬的感觉已经隐约流露了出来。

    重生之叱咤风云 评论: 1,文字干净清爽。 2,前几章看来线索还是比较清晰的。 3,哎呦喂,现在的作者真是敢写呐,在动笔之前,请做足功课好不好?不让黑客得到资料,有必要将一台台的电脑全部给砸掉么??想起某一年科幻世界上的一篇文:病毒与杀毒软件斗智斗勇,躲避的时候躲在某个二极管后面,orz……硬伤硬伤啊……

    勉强推荐吧,文字至少不让人反感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3:11

    重生之强者&amp; 校园邪神传 因为这几本书的风格都比较相似,主角的身上有着一些共同的或者相似的特点,所以就放到一起来说了。   从基本的文字方面来说,这两本书虽然在选词造句方面有一定的瑕疵,但是基本上不干扰读者阅读,情节的节奏控制也可以,可能这两本书的定位基本上都是年轻的学生一族,能够吸引这部分读者的代入,而基本上主角的形象,都带有嚣张,叛逆,狂妄,痞气等等一些青春少年的印记,作者都融合了现在比较常见的网文元素,暧昧,修真,异能等等,而在情节的进展中,这些元素都一一展现,对于追求娱乐快餐阅读的读者来说,忽略掉逻辑性或者直接代入情节阅读,基本的故事还是可读的。 浪迹香都 评论: 这本书算是轻松有趣的都市异能文吧。虽然作者也是给主角开了一个金手指——一条宠物龙,但好在这条宠物龙并没有让主角的身体变得无比强大,只是相当于主角多了一些泡MM的特殊异能,情节始终游走的主角与几个美女的暧昧之间,其中主角的那种小人物YY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如果不是很多经典的都市异能文挡在前边,这本书也算得上非常不错。

    血染一生

    评论: 这是一本最初的期待点比较高的书。最初的期待来自对作者渲染的这个人物,原本以为可以在故事的进展中看到主角的人生蜕变的过程。在未入V的情节中,隐隐约约的也能感觉到作者也有一定的意识想塑造出主角的这种人生的蜕变的过程,但可能是过往写作的惯性,虽然写了很长的一段剧情,人物的蜕变过程还是显得粗陋了很多,以至于看完了前边的剧情,主角的形象依然不够清晰。   而故事的剧情也因为作者夹杂着写实的叙事,显得有些拖沓,虽然有激动人心的枪战暧昧等紧凑情节,但是依然让人产生对整个人物情节的疏离感。

    流氓药师

    评论: 这本书的情节和设定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一定的借鉴成分,当然,这只是个人的观感。 只是相比之下,人物塑造只是流于表面,部分人物对话比较失真,而在情节上作者的处理又比较拖戏,也就是显得罗嗦,一个情节渲染很长一段,导致在阅读的过程中快感下降。   虽然在开端时候的拖戏,让人感到厌烦,但随着情节的推进,整个故事的节奏也有所加快,适合现在一般的小白读者的口味。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3:56

    都市龙组 评论1: 第一章写出的男主似乎有点单纯有点呆,和一般的都市男主不一样。可惜几章之后男主也走上了强大彪悍加美女后宫的老套路。 主角的师父世尊个个强大,所以主角看似普通的背后有着强大的背景。出道后马上被国家认可,还可以光明正大的敲诈国家。之后开始了震撼世界和收罗美女的旅程。 情节很有都市的风格,不过情节拖沓,没有很强的代入感。 人物模式化,小帅王八之气的主角,美丽无双的女主门,在加上一套配角众。就像在看木偶戏似的。 评论2: 1.主角不是单纯或者呆,应该说我所看到的,是作者一边在强调他“呆呆的”,一边又不断用高山、流水之类的语言来表达主角的高深莫测,而另一边又在美女面前着力地刻画主角的猪哥形象。让读者如同在看一出变脸戏码,变来变去根本无从琢磨主角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如何代入? 2.确实是小白书,但小白书也有小白的讲究,能让人读的爽快的小白书一样是好书。可惜由于第一点原因造成的直接后果,读者无从代入主角,那么主角不管多么牛叉多么的王八之气,跟读者都没有半点关系。只不过是冷眼旁观而已——即便是旁观,都因为善变的主角和低IQ的配角让人觉得荒谬不解,无法看懂。 3.重点,读者需要看重点,而不是菜单一样的流水账。作者的文笔虽然还不足,但是叙事是比较流畅的,这是优点。但是流畅是流畅了,却一直就那么流畅下去,平铺直叙,少有足够的沟壑起伏,一些该着重墨的地方不见力度,该以春秋笔法带过的地方絮絮叨叨,看不出应有的轻重缓急。

    来自魔界的警察 评论: 1,情节平铺直叙,没有悬念,让人没有读下去的动力。反正知道以主角那么牛掰的身手,肯定是遇佛杀佛,遇鬼杀鬼,所不同的就是那些npc的名字了吧。 2,人物严重脸谱化、同质化、小百化、弱智化。与其他同类异能都市文比较,我看不出新意。把主角的名字一换就几乎无差别了。 3,来自魔界,作者设定中的魔界是什么??只是把一锅大杂烩称为魔界么?一条狗叫刻耳波洛斯,老妈叫丁心怡,学的武功是魔皇气,空间戒指里是降龙十八掌。太混乱了。写异能文,设定很重要,一篇好的,或者说是流行的异能文,基本上都有属于自己的设定。像本文这样东拼西凑不能自洽的……哎……很难看

    星戒 评论: 1,设定很有意思。戒指里的世界就是一个个的副本,主角可以随意进出,而且还有天龙八部那样文学虚构的世界,这让我想起《苏菲的世界》,到最后,星戒里收藏的世界会不会觉醒呢?会不会向主人宣战呢?呃,本文的作者估计不会这样写…… 2,主角升级的节奏掌握得不错。即没有瞬间无敌,也没有过长的压抑,加上校园背景,让代入感增强。 3,没有悬念。这样的小说,看完第一章,就知道接下来要讲什么了,收小弟,遇美女,顺便升升级,打打怪。漫游在成神的道路上。

    综上,不推荐,因为没有足够的吸引让我读下去

    我的极品女友

    评论: 1,书名和内容不符。看书名,以为是都市爱情文,但看了正文之后,却不能这样归类了,如果书名不能代表作品,为何不改一个名字? 2,很乱。我看了16章(比看5章的多点),出场人物很乱,情节展开也很慢,16章了,还没看出个所以然,只是主角在回忆,矛盾的设置和解决都太刻意,仿佛就是纯粹为了拉近主角和女警察的距离,不喜。 3,私货太多。讲故事就讲故事吧,还夹杂那么多的时政评论。大量的人物背景介绍和吐槽冲淡了阅读的快感。

    都市天龙 评论: 这本书或许对于没有网文阅历的人来读,可能会是一本爽快的快餐文。 可是就目前的情节来看,虽然爽快有余,但是在人物上,却是浅薄,情节虽然爽快,却不够丰满,同时对于金手指的创意也不新鲜,和很多都市异能文相比较,比较一般。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4:42

    救赎 评论1: 这本书的文字算是简练,同时作者选择的比较写实的手法,只是前后情节看起来不是十分紧凑,部分推动情节的方式比较单一,有对话流的嫌疑。   只是作者在安排章节的时候,每一章的字数都很少,以至于整个故事看起来不够连贯,甚至有些割裂的感觉,造成整体的阅读连续性较差,也就是不够流畅,也因为这个原因,造成看过几卷下来,却始终不能留下一定的印象。   建议作者把自己的章节合并一下,另外冒昧的提个意见,就是按照写实的风格往下写,而不是顺应网络小白的口味,或者逐浪本身的主流风格,或许可以往实体方向去写,当然,这仅仅是建议。 评论2:作者的文笔有相当水准,能用比较朴实的语言勾勒出剧情和人物,也能在需要的时候,以华丽的词藻去渲染背景。整书给人的感觉和一世评论员的意见基本相符,只是有一点不得不向作者指出,希望作者考虑。 这一点就是故事的逻辑性。前边一世所提到的问题也是存在的,但是还好,并不特别的影响阅读,但是在书中一些明显的逻辑性错误,却大大降低了故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严重影响了个人的代入感。 例如开篇主角出现的时候,曾经提到有红色跑车和警车交错而过,先是渲染红色跑车如何如何飞奔,继而由配角的口中提出路不好,警车开不快。需知法拉利一类的高级轿跑底盘高度大多在10公分上下,少数只有5-8公分,若是警车那样的15-18公分的底盘都要说烂的路,跑车类是根本无法行驶的。 又比如主角到达湖边凶杀现场时,对于死者尸体的描述。作者本意应该是给读者造就一个清晰的现场感,可惜逻辑出现失误,反而得不偿失。“这是一具被水浸泡得发胀的躯体,已经没有了鼻息,嘴角处还有水往外流,看来死亡时间不久。从年龄上判断,大约二十岁,腿上有一处很深的刀痕,皮往外翻,伤口处的血凝成了紫黑色的团块。” 云某不才,曾经在网易做过一段时间侦探推理版的版猪……所以对这类的描写非常注意。这段不长的描写中出现了数点逻辑错误,貌似作者并没有深入研究过法医学或者现场侦探学。 1.尸体要被水泡胀,需要很长的时间,至少应该在12-24小时,而根据前文的描述,死者落水的时间估计只有几分钟或者十几分钟。 2.如果死者真是泡胀了的溺水尸体,则腿上的刀痕伤口附近不可能出现凝固的紫黑色血团。应该是伤口皮肉由于水浸泡的缘故外翻发白才对。这就和前一句说的完全不符。 3。关于后文提出的凶案第一现场的问题。由于死者是大腿被砍伤,后自行跳入水中。可见他其实是会游泳的,那为什么溺死呢?只能推断要么是伤口太严重无力游泳出现痉挛,要么是大腿动脉被砍中,失血性休克致死。而这两种可能都会造成一个事实——现场必定有大量的喷溅血液。经验丰富的刑警无需法医前来就可以认定,凶杀第一现场应该就是在那艘小船里。

    后文还有不少这种逻辑上的硬伤,这和文笔的不足不同,会严重影响读者的阅读。很遗憾,按照作者的文笔,本来不应该犯如此多的逻辑错误。因此,本书不能通过审核。

    霸控 评论: 书如其名,霸道,控制一切。从一开始就已经定下了这个论调,不知道作者出于如何的考量。只是如此的YY,开头是爽快了,可惜高潮始终不必细水长流,爽快过后,就什么也没剩下……不管是情节、悬念、人物还是文笔…… 结论:本书未能通过审核。

    限量版男人 评论:《限量版男人》,看了三章,实在看不下去了…… 首先对作者随手拈来的奢侈品信息拜服,您是奢侈品杂志的编辑么? 1,情节安排不合理。第一章完全是大纲体,交代了主角之前的生活轨迹,这样详尽的安排让读者对作者没有了期待,没意思。 2,人物性格不合理。受过良好教育的“限量版男人”,怎么可能说出那么粗俗卑劣的话语,整一小混混。只是包装靓丽一点的痞子罢了,没性格。 3,名牌的名字太多,削弱了故事性。通篇的各种名牌,让我想起多年以前天涯上关于有钱人穿什么用什么的著名战帖,据说真正有钱的人的衣服用品都是定制了,哈哈。 还有,师太曾说过: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裳,买过什么珠宝,因她没有自卑感。 ----这话,搁在男人身上也一样吧。

    不推荐

    少年枭雄 评论:《少年枭雄》 阅读进程10章。 青春小说可以说是个大项,无论实体还是网络。后面的内容没读,就现在看的十章,说点什么好呢?想了半天。 见过得瑟的,没见过这么得瑟的,瞎得瑟。 什么是流氓,打过去说,吃不上饭、没职业叫流氓。打现在说,吃的上饭,以没职业为职业叫流氓。 叫混子叫痞子叫地赖子叫帮派叫社团叫黑涩会。 牛二那个叫个“赖”字,韩信钻那个城门也是,抽裤衩带猴皮筋打你们家玻璃,更是。小人物小角色小闹腾,砸你们家玻璃,吓唬你们家男孩,掀你们家女孩裙子,是小,低头不见抬头见,谁惹得起? 水浅王八多,都想混成大个的。 杜鸭梨、乔四爷那叫个“黑”字。大社团,有组织,有名号,有保护伞。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街上立个棍。他是奔钱去了,谁惹没钱的事啊,有病么不是。是大,报纸上兴许也常见,大得过无产阶级专政么?也大不过没名没号的小生瓜蛋子,就指望着剁你扬名呢。 郭冬临讲话,这好像是个圈啊 。 小地赖子想混成老炮,只要名利不要命。老炮想自己还是个小混混,只要利不要名。 有名利双收的么?有!还没漏。 偷个懒,以上抄自己的歪理邪说。 再说说该文,主角我就不说了,整个就是一显而易见的主角。说说该文的“有流氓性质的学生”,这些配角,配配角,怎么那么傻啊?是有得瑟的,是有无缘无故、鸡毛蒜皮惹事的。不能各个都这德行啊,什么层次啊?就这鸟样还“几百人跟着混饭”?唉!一声叹息。还有校方,管理员、老师,各色人等。就不说什么委托责任了,这是个小白书。可是,即便是责任可以推诿,牵扯自身利益的事情,比如学生动刀,会置若罔闻?起码做做样子吧。唉!一声叹息。 看书,为的什么?为了这样的小白作者侮辱读者智商?想骂人。

    天眼人生 评论: 这本书开篇的文字很有写实的味道,但是情节上却给主角开了一个很玄幻的金手指——天眼,紧接着主角开始上学,发飙,认祖归宗,开始步入官场等情节,基本上所有的情节的安排,都是为了表现主角如何如何强大而安排,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主角的这种强大而产生YY的快感,但是这无形中,使得故事的其他配角,都成了主角的表现的道具,除去主角一个人的人物性格表现明显外,其他的配角人物更像是网游故事里的NPC角色,可以说配角的塑造失败。   作者的主要集中的焦点是主角的这种强大,整体的情节完全成了为表现强大而安排的情节,因为这种极端的目的,造成所有的情节看起来都像主角的闯关游戏,机械的衔接在一起,等待主角的闯关,所有整个故事的情节呈现一面倒的趋势,基本上主角没有任何挫折,这也就造成了情节的失真感。   作者的文字基本够用,只是故事情节的编排和配角人物塑造不够成功,提升空间还很大,总体上来说,有可取之处,故事基本上还是畅快,属于带有玄幻性质的写实YY文。

      个人意见:适度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5:26

    傲世衍天 评论:这是一本前期开了修真金手指混在现代社会的黑道文,后期开了黑道的奇幻修真文。前期情节编排生涩,人物塑造的有些生硬,整体情节上还算流畅,只是因为这种情节的故事还是停留在几年前的水平上。从地球上修真卷入黑社会,冲突地球,冲向修真界,冲向神界……对于角色,基本上就是为了爽而爽存在的,对于习惯了泡菜的追求品质的读者而言,实在是毒药。

    我的老婆是卧底 评论: 1,开头结构较好。开篇就有戏肉,用伪H和悬念抓住读者,奇遇,揭露身世……作者开始一个一个抖包袱,比较好地留住了读者。 2,文字浅显易懂。哎……怎么说呢,这样的文字不会造成理解障碍,但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文学性,不能让人深思,跟记流水账似的。 3,注水严重。本来一两百字就可以交代完毕的东西,硬生生弄成好几章。 4,忍不住质疑情节合理性。如果一个男人醉到神智不清,怎么可能硬起来?就算可以,一个没有经验的人,能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找对地方么?

    哎哎,要求严格一点吧 不推荐

    我的重生传奇 评论: 印象中,以主角被外星人拯救为桥段的YY小说里,还是《复活之战斗在第三帝国》写的详细。而重生题材以此做借口的还是第一次见到。至于为什么不用灵魂的直接无厘头穿越,恐怕就是因为主角不但要利用已有的知识,还要发展未来科技。可见这个*****的功能之强悍。 我们很期待主角如何利用这利器大杀四方,没想到过了两三章,我们的视线还集中在一个高中班里。而且千金大小姐,白痴情敌这种千篇一律的东西都出现了。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第一人称的视角下,还是不可避免的出现的上帝的眼睛。人家《随波逐流之一代军师》用此法不假,可人家炒作的好。《江山如此多娇》用此法不假,可人家是开山鼻祖。咱们哥几个就不要去凑这个热闹啦。 终于等到第十章节,主角利用神器了。可惜不过是上黑板做道题。虽然很明显的将诸公镇住,可惜没镇住读者。既然已经掌握的未来的先进科技,就这么白瞎也实在是让人心寒呐。终于历尽千辛万苦,主角参加了计算机大赛,没想到,计算机配置太低,而他们出的题也实在是不能显示出神器的强大,主角在第二项中画了一幅水墨山水图。这个,我水平有限,不清楚画水墨的难度,但我想在现实中已经有达人用图画板将蒙娜丽莎画出来了,那个构图,那个层次,怎么也比水墨强吧。

    超级牛人 评论:1, 又见字母省字母市。可见作者已经懒到实在不想起名字的地步了。 2, 又见孤儿院。这个设定最适合那些没心没肺的作者使用了。完全不必考虑父母亲的感受,一句话已经挂掉了。不但能显示主角身世的悲惨,还省下一大堆其他的铺陈。 3, 又见括号。这个括号用的最频繁最有个性的是在《无限恐怖》中,人物的内心独白都用括号圈起来。(可是如果那两个半圆里面圈的全是废话和无聊的感慨的话,那还不如不加)。 4, 作为种马小说,主角推倒的速度也实在是够快的。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看A片,而不良信息市场却也一向红火呢?那就是说前戏一定要到位。作为饱经沧桑的淫民来说,见面没两句话就推倒也实在是太没想象力了。

    赵云重生玩转都市 评论: 这本书在情节上,借着赵云这个身份,再次展开了黑帮之旅,练功,升级,战黑帮,发展黑势力,这样的情节已经看的不能在看了。   而本书的人物也非常单薄,故事情节看上去更像一部RPG游戏,只是动作有余,剧情和人物都不够丰满,叙事虽然文字简练,但是因为立意和人物塑造的失败,导致整个故事的可读性大大降低。   基本上看完全不的章节名字,就能看到全部的剧情内容,创意没有新意,人物塑造也不够丰满,基本上除了文字还算简练之外,其他要提高的地方很多。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6:12

    痞子术士 评论: 痞子术士,关于风水术的文,是都市风水师续集,不过可以独立阅读。主角因为利用风水术做了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被天谴,无奈之下散去功力,只剩风水术。关于风水方面,作者涉猎很深,阳宅、阴宅都有可取之处。斗法也精彩激烈。美中不足的是,后期美女和主角的情感纠葛描写,有些白。值得一看

    失足 评论1: 文笔不够通顺,生造词很多,而且在两行中竟然发现五六个错别字,估计是因为输入法是拼音的原因。由此可见作者在写完之后根本就没有返回去阅读过! 心理活动描写过多,纠结、挣扎、煎熬的大量描写冲淡了故事性。这不是一个小说,这应该是个长篇散文,充满着青春期的颓败忧伤。

    评论2: 看了几章吧,随便说说。 先说文字,文字本身就足够别扭了,总让我想起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第一人称视角,在情节间加入对这个世界的大量吐槽,其实这个结构本来我下本书也想用的。 总体来说,以上这两点,让这本书彻底地远离了主流网文阅读人群,也许走出版路线还好些。 但是,事实上,有很多方面决定着这本书连实体路线都走不了,首先一点就是作者的水平。

    我不知道这本书作者您年龄多大了,大约初中?高中?但是我要说您不是米兰·昆德拉,您既没有他的名气,也没有他的思想。 在字里行间对于社会和教育的吐槽根本就是浮于表面的抱怨,这种抱怨和“狂言”甚至在愤青论坛上都见不到了,我想了想,大概上次听到还是我在高中的时候。 然后这个语言并不适合这样的题材。 为什么说“语言不适合这种题材”而不是“题材不适合这种语言”呢?因为您故作深沉的语言放在任何地方都是不受待见的。而这个题材,无论是足球也好,校园也好,都是不需要这样的语言,即便是换个题材,换成青春校园,换成亲情故事,也没有人会待见这样的语言。 我说的重一点,您也许想写一个令人深思的现实的故事,但是首先,上网看文的人没有人想深思,也没有人想看现实的故事;其次,您的思想远远达不到能让人深思的境界,完全是浮于表面的牢骚,说白了就是幼稚;再次,您的文字模仿的痕迹过重,虽然有些地方仿得不差,但是有些地方就原形毕露,如果您不放下您那高高在上的思想家的架子,您写出的每一个字都是在赶读者。 唯一的一种办法,对于这个题材而言,就是放弃掉那种时不时无病呻吟式的抱怨,或者换个人称把这些部分都省去,想一想怎么讲好故事;另一种就是把浓浓地说教色彩全部扔掉,换成风格诙谐幽默的吐槽。 但我怀疑,两者作者大人您大概都不会甘心吧。 总之,这不是一本好看的书,或者说,这是一本很别扭,很难看的书。 最后,对于那些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我摘抄本书某处的几首作者写的很认真的诗来作为本评的注脚:   入门的暖百舒体,阁窗看雪雪如卷。

      可恨卷中有污垢,无耻之士其源头。

      已制画卷变厕纸,教育当局还吹牛。

      我们这群小蚂蚁,背暖安坐心却瘼。

    师以骗为贵,待以受为贵。(待:指学生。)

      官以贪为贵,民以送为贵。

      一道小河,平平荡荡的将流下去。

      中经平沙万里——郁闷的;寂寞的,它没有快乐的声音。

      一道小河,曲曲折折的将流下去。

      中经达高山深谷——险阻的;曲折的,它没有快乐的声音。

      您听到了吗?

      渠道中的小花们都在无病呻吟——什么时候才能告别应试?

      什么时候才能告别填鸭?

      什么时候才能告别轨道?

      您什么时候才能解答小花们着久闷的问题。 官蚀 评论: 只说两点。作者大大似乎没有仔细地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标点在文中的使用及其混乱,严重影响阅读。行文也有些干涩枯燥,缺乏应有的流畅性。不管故事如何,这样的行文和标点都很难让人静下心来感受故事情节。

    随身携带异空间 评论1: 随时携带异空间 进度三十章,原谅我,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标题上是随身流,其实就是都市文,看到30章,才勉强看到异空间出现 此文缺少了随身文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农夫山泉有点甜的恬静。只见美女、黑社会等等………… 以起点来看,应该是好3年前的一般都市文水准。 原料我只看了30章,但是实在太水了,水的我不忍心翻下去。 主角个性看不出来,内容主线看不出来,情节埋伏莫名其妙,情节老套突兀,点不起一点个人看书快感。 搞同居,没有暧昧,写美女没有特点,有冲突没见波浪…… 就是目前看到的。 或许后面写的好,但不得不说这开头30章,实在是惨不忍睹…… 评论2: 随身携带异空间,作者一开始是写都市情缘类,中间才改成随身流,因此显得入戏太慢。语句流畅,情节、人物描写不属于我喜欢的类型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6:55

    大中医

    评论1:很难得的推崇国术的书,作者专业知识很过硬。关于医术的描写甩了同类型书籍很多条街。细读也不会有啼笑皆非的感觉。

    评论2:专业的人写专业的作品,颇值得一读。 语言方面冲淡平和,虽然尚还不够圆润,但并不影响阅读的顺畅感。只是如果文笔上能更进一步的话,读起来会更有味道。人物刻画比较到位,有些地方的形象稍有不合理的嫌疑,貌似是作者为了剧情而不得不悖逆人物性格,这一点须得注意。 以上,此书审核通过

    我的老婆是只鬼 评论: 设定有点混乱,文笔较流畅,情节俗套,合理性不高,人物性格较鲜明,npc智商偏低。 厄,就推荐吧。。。。

    我是村长

    评论: 文字清晰流畅 故事比较有意思,与现实结合紧密,情色描写也颇为不俗 不过对情节安排有些异议,只一个王芙蓉出场就用了n+1章,有些小道秘辛还是在故事发展中娓娓道来比较好。

    总的来说,值得一看。推荐

    跟我玩,阴死你 评论1: 太悲剧了,老子看完了,郁闷的很,绿帽无数,初恋女友被别人破处,后来自己又送双手奉上给人搞;一个女大学生被搞到手之后,又发给他兄弟了,而且恨上了他;老婆娶到手之前不是原装的,而且原来是前面说到的那个兄弟的女朋友,给他生了儿子又跟别人跑了;通过XX认的干姐姐是别人情妇,跟干姐姐搞的时候被捉奸,为了活命,忍气吞声,而后干姐姐一直被其他人搞;有个3线小明星发给了一个二流子; 事业上起起伏伏,好不容易混到某大型国企副总经理,马上升总经理的节骨眼上被阴,落魄街头,现在给人打工 我感觉,书名取错了,应该是“我是怎么被人阴的”。。。。 我真佩服我自己,能把他看完!作者真是不被阴不舒服斯基!赶紧找本爽书,去去郁闷

    重生之无悔人生(评论暂缺)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7:55

    网游之修道歧路 评论1: 前面还可以,文风有些韵味,有点意思在里面 但是逐渐逐渐就不对头了 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在里面,有些地方刻意为之,反而觉得不美 特别最近剧情很是拖沓,没有一环接一环,引人入胜的感觉了 而男女感情方面,至少我是觉得很倒胃口的。。。 现实这么写,我倒觉得无可厚非,但是一会儿遇见一个女的,还装纯情,就有些吐 如果不擅长写感情戏,不如跳过,这类网游,其实完全可以不必掺乎感情戏的,和几个女的,也是若即若离、心照不宣会比较好哇,或者直接推倒也不错,就像NB 里面一样,哈哈 最后,NB的设定,这本书还没完全跳出来,虽然目前我在看,但是最近的更新都比较失望 评论2: 这书听说是&lt;NB&gt;的作者开的 还是NB有一样的毛病 我看他老是忘了自己写的是网游而不是仙侠 明明是个游戏,里面的人却又不是游戏里的样子,装B太甚 明明是现代人在玩游戏,里面的人却都满口别扭的文言文 除了这两点雷人外,不失为一本可看之书

    屹立 评论1: 推荐理由:我看过的最优秀的篮球类竞技类文章,给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作者通常喜欢在人的名和姓之间加入一些介绍,这可以让对篮球不熟悉的筒子们起码对人物有一点基本的认识。此外,主角是从一个普通人进入一个NBA,这个设定很有代入感,难得的是主角的成长过程也写得很真实。作者对篮球场面的描写也把握得相当不错。 缺点:说实话,我觉得主角太强大了一点,即使作者为了减轻这种感觉把主角设定为控球后卫使得得分没有很BUG,但还是太强了。 评论2: 人生真是充满奇妙的际遇,就像阿甘盒里的巧克力,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一周前我在我的推书帖http://forum.dragonsky.com/viewthread.php ?tid=246248 里以一句糟糕的猪脚设定否定了《屹立》,而如今在重新看过屹立后,我不得不 回来,向疯狂的青青牧草道歉以及致敬。 当初我看屹立时,正赶上青青牧草因读者压力要暗杀某女主加上无厘头的论 坛和训练,我轻率的点了X ,那是个美丽的误会,这是本好书。如果说无我上文 推荐的《复活之防守悍将》是有上品潜力的下品粮草的话,这本书已经是中品粮 草了,而我这等以眼光自矜的饥民傻傻错过了。套上流行的模板论:复活是现在 的Greg Oden 最佳模板是:拉塞尔最差前景:木桶伯而屹立却是已经打出来的O.J.MAYO. 开头:起点泛滥式偷渡黑工设定极其失败,特别对于我这种刚从光荣过来的读者, 从纸醉金迷的小狗的世界来到木讷的陈木的世界,从风华正茂的有少年维特烦恼 的小狗到呆板暮气沉重的陈木,我觉的当时不点X 就对不起光荣,对不起才人, 对不起千千万万同看的淫人们。好了,不扯了,其实这个开头问题不大,为了弥 补缺少的基础,为了搭上NEWYORK ,为了钱(好吧,我承认这是胡扯,从后来看 作者根本没考虑过这些设定问题)这个开头起码做好了铺垫工作。 高潮:熬过无厘头的训练时代,来自hoop的阵阵流言拉开了疯狂的作者的疯 狂的陈木时代,一直自认是合理党,因此无法形容作者的疯狂程度,从不敢想象 我会喜欢一个新秀赛季就是逆天MVP 级的书,作者做到了,一切循序渐进之类的 竞技写作规律在作者面前退散,作者不停的撒热血,不停的让陈木开始逆天的表 现(那些起点——- 乔丹算什么——YY竞技文里将KOBE,LBJ 踩一万遍啊一万遍 的逆天猪脚们和作者们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是垃圾而陈木将成为经典, (没有细节以及水准线上的篮球理解,任何YY只能是垃圾))。我上贴的竞技小 说评价标准在这完全失效了,除开作者凑的点HOOP流言以及赌球,热血,美国的 背景描写一无是处,或者说根本没有;比赛描写也是以热血弥补细节的漏洞,刚 在在水准线上;至于我看重的作品相关更差。可作者就像画龙后都不敢点睛的画 师,我的那个标准却是让他重画个吓人的大虫出来,有这个必要么?糟糕的作品 总是一样,而好的作品总是有各有各的特色,而本书特色就是疯狂,疯狂的牧草 战胜了所有标准。 PS:作者对票的残念只能怪自己的开头和类似小白的设定,但看在他(我) 写了这么多的份上,希望大家去看看吧(不要烂尾啊,牧草虽然号称既不太监也 不烂尾可明显有开始不按大纲瞎写的苗头了) 牧草,继续加油。OVER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8:57

    网游之近战法师 评论1: 推荐理由:蝴蝶蓝是那种只凭文字就可以愉悦读者的作者,既往的作品往往在设定上偏弱。这一次选择网游题材,正是扬长避短,至少我没发现什么明显不合理的地方。而蝴蝶蓝的幽默是那种似乎是自然流露的,而不是刻意的搞笑,相信拍成情景喜剧也会很好看。因为主角的目的是在游戏中使用,锻炼,推广功夫,所以不同与大多数网游的打怪升级,建帮会,攻城,而是以任务,事件为主。作者对人物的塑造也很出彩,哪怕只有几句台词的配角也有自己的个性。另外,作者的更新很有保证,基本不会断更。 评论2: 推荐理由 1、作者的文笔不错 2、全敏加点的法师+现实中的武林高手=? 3、众多出彩的出场人物 作品缺点:目前来说有注水嫌疑。主角有无敌模板。

    网游之武林霸图 评论1: 推荐理由 1、新意和创意。一个时刻能给予读者惊奇的作者,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好作者。 2、人物很有爱。 青梅煮茶——我的搜狗输入法里都有这个名字了…… 3、时代背景为千年以后,很少有人全盘了解“古代”武侠小说的内容。 4、作者的文笔幽默诙谐流畅。

    作品缺点:缺少主线。感觉是由一个一个片段拼成的书。网游类小说的通病。开头的叙述有一点混乱。

    评论2: 近期很少看网络小说,更别说网游类了。不过昨晚在书架里面翻出来这本充饥,发现很不错。 简单的说一下缺点吧,这是一本武侠网游,大概融合了金古小说、《武林霸图》和《天龙八部》游戏等乱七八糟的东西,作者写的有些粗糙,设定也乱。升级......俺也没看出来到底是不是太快。NPC不是太强,说起来基本上和玩家是一个级别,不过是一个需要从初练起,一个出来就是那个级别。至于打斗描写......有这东西么? 看得出来,这书作者应该是一个新人,既无大纲也没条理,基本上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这书最大的优点是搞笑,俺的肚子都笑疼了,为可怜的NPC默哀。 说了这么多缺点,俺到底是推书还是喷书? 不管了,相信甲马又喜欢轻松网游的可以去看看。请带着轻松的心情看这本书,拒绝数据党、设定党。鞠躬

    超级玩家2 评论1: 首先,文章的背景依然是延续了超级玩家1 的背景,比较成功地把诸多武侠 电影整合在了一起,这样化用一些电影中的桥段,可以使得看过的人找到熟悉的 感觉,没看过的人也会喜欢这电影本就很不错的桥段,作者将这么多电影整合在 了一起,难得的是背景设定还比较合理,除了背景外,游戏中的其他一些设定也 远比目前的一些网游小说合理、有味道,看过超级玩家1 的人也可以很快就找到 感觉。 其次,关于主角。主角的设定是一个老师,其余未知。这可以为主角玩游戏 的充裕时间找到理由,也很期待作者如何安排暑假结束后的剧情。主角对于游戏 的态度我觉得也不错。主角是真正来玩游戏的,“许溪刻意忽略了系统的提示音, 有时候,一次相遇,一个故事,比起奖励要重要。”而不是为了游戏赚钱抑或是 其他的一些在我看来不喜欢的理由。主角的变强进度也很让我满意,虽然得到了 强大的秘籍,但也付出了很多;不像某些主角模板乱开的网游小说。 最后,关于配角。配角目前出来的不多,但已经出现的如七宗罪,画心等还 算塑造得不错。另外,值得赞赏的是,里面的NPC 一点都不【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试举一例:纳 兰元述让主角去天地会卧底,天地会让主角去当太监,主角不愿意所以就直言相 告劝天地会快走,主角回到纳兰处欲直言相告以获取信任为由忽悠纳兰,结果纳 兰直接杀了主角说要这样感激他,让他更能获得天地会的信任…… 要换了小白网游纳兰保证就给主角无比丰厚的奖励了。 综上,这本书还是很不错的,粮草以上

    评论2: 超级玩家2 不如超级玩家1 ,但是真的能够这样类比吗? 黯然销魂说,2 不是1 ,不能和1 比,他要避开的东西太多了,但凡1 代出 现过的任务,大部分是不能够再一次使用的,1 出现过的场景,也不能用,而1 用掉了多少经典呢?绝大多数武侠经典………… 作为2 的主角,他在做的并不是若干个大型任务,不过是一个超大任务中的 若干个环境罢了…… 联通任务,这个名字还不够令人猜测会出现如何的盛况吗? 不要拿1 和2 类比,这没意义,也不公平单纯的看故事本身,相信还是能够 找到看点的。 干粮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29:48

    起源——变形金刚超前传 评论1: 开头写的很不错,结尾就逊色不少,总体还是不错的文呐。多线索叙述很有历史大戏的磅礴。 古怪老和五面怪都是昆图沙星人,这个是动漫中基本统一的设定,至于两者间的关系,应当米公论,合体一说应当构思来自阿西莫夫的经典大作——神们自己吧?偶也曾有过类似的想法; 天尊与大帝是兄弟,同一系列造物应当是动漫中的公认设定了。 其他就说法不一甚至相互矛盾乃至自相矛盾了。文中大部分设定是来自变形金刚动漫各个系列中的作品。噬星魔似乎是原创。

    圣约组织与司晨太师个人觉得基本就是编剧大神西蒙自己不负责任的乱扯——居然连十二圣斗士都出来了%赛博坦的星空能跟地球一样么?就算相似难道还能有一样的星座神话?我靠!星矢看多了吧?! 好好一个科幻剧生生给越编越奇幻了……

    评论2: 仙草,这本是绝对的仙草..............

    我对变形金刚的官方设定不熟,不知道本书中有多少是官方设定的东西,多少是作者自己的东西,但就我看来,这本书中只要有70%的东西是作者原创,那就完全可以去角逐一把银河奖~~~~

    腹黑三无少女日记 评论1: 推荐理由实在找不出现成的模版来套这本书,所以归为“其他”,貌似上个 世纪网络初入草根时这种皮里阳秋的小文比较多,目下的网文大多走模版捞钱糊 口,最好的道路不过是“双赢”。所谓“宅男”自述和作者低开高走的文风笔调 都很和谐很有爱,玩具枪和少年教养、少女养成话题很宅很强,用轻小说加世情 小说的笔法来写本供中国宅男欣赏的作品,很赞,人物塑造鲜明,可惜深度不足。 作品缺点:第一卷完结后作者大概是憋不住自己的怨念,开始对国际政治和 国内基尼系数过高提出自己的看法,有点偏激,暴力主调过剩,把草根和精英的 对立尖锐化,主角变得伪草根真精英…… 建议只看第一卷,第二卷请无视作者功力尚不足,对于想批判的阴暗面没有 深入的了解和描写(大坏蛋的头脑和行为其实很值得观察),只能对不公正表示 极大不满和讽刺 总体评价:4 星下一截(我实在是很害怕本文被“热心人”和谐掉) 书大概比较可能有点那个小众,救国后宫拉风爽文要素皆无,要不是政委的 传送门我还真是找不到,一向懒得发主贴,这次就当是拜谢政委分享不健康书籍 和那篇没写完的奶牛猫小文…… 以后在下如果有了小孩子,首先好好的培养他(她)英文能力,身体锻炼和 生存意识……其实作者没有把军武宅的因素写好

    评论2: 我们已经到了被不同于自己平常的生活所吸引的精神空虚的时代了。

    但是同时也是脆弱的时代不是吗?因为轻松而放纵,悲剧是为了收获令人愉悦的悲伤。

    但是《EVA》的震撼始终保留着呢!那种对于人类整体的绝望,真是符合日本人奇特的审美观。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笛卡尔说人在成长的某一阶段总有一个把自己以前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全面反思的过程,他在反思的时候只是坚定地相信“我思故我在”这么一个真理。

    腐败只有在最开始的时候不能容忍。

    所以一开始激烈的理想主义者死掉之后,剩下的都是犬儒主义者。

    建立在虚构的妄想,人类自己制造的迷惑自己的表象基础上的言行思维的基础,真的能够坚定地发挥作用吗?

    那些有爱的表述,珍爱标准的追求,萌、燃,故作特立独行或者仅仅出于慰藉自己不愿意被日常和常识扭曲。

    妄想者就站在人类自己迷惑自己的动漫表象上对整个社会进行着不自量力的批判和反抗。

    被认为是常识和不用怀疑的东西经历了敲打和质疑,物质的华丽和内心世界的空虚其实是当下世界的主题呢!

    在狂涌的庸俗的潮流里面摆出一副独特的形象来,展现出一种可笑、扭曲但是偏偏认真的反抗。

    庸俗的价值观被舍弃,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人类自身虚构培养出来用以自娱的态度,然后把这种态度原则化、神圣化。

    雾岛真名,从一开始主题上就是人类在精神上的自我救赎的主题吗?笼罩在表现力构思的表象下的是类似《EVA》这样沉重的主题呢!

    PS:没弄明白真名是怎么变成两个的!不过这种写法虽然混乱我倒是不反对,很符合第二部分阴郁的本质。

    看这本书我总是想起EVA来,不仅仅是因为背景的缘故,而且是因为这本书里面的人物之间都因为自我的原因和其他种种彼此伤害。充分体现出他者即是地狱的哲学主题来。

    庵野秀明的精神分析的创作手法已经被很多人所接受,明白一个人精神的成长和状态,欲望种种真是一件残酷的事情呢!

    人性,赤裸裸的人性。

    这就是一本小众书!

    灌篮之我是赤木刚宪 评论1: 书是本人今天书荒中无意淘到的。老实说,看这本书真的找到了当初看漫画时的感觉,只是主角换成了赤木,里面的世界采用的就是灌篮里的世界架构,虽然作者的简介短了点,但是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本竞技小说来看。只是毕竟是同人小说,书中不少采用了灌篮里的情节,少了点搞笑,但是总的来说,在书荒的时候还是有看的价值。

    本来想写一个很好的推荐的,但是不能控制地写成自言自语了,这其实是一本很好的书,第一部分的有趣好笑,第二部分的阴郁都让人很有感觉。

    那个《格林童话》的真实版的故事应该是日本人的恶搞吧,拿来作为某种证据实在是太囧了……

    评论2: 粮草,起点的灌篮同人只发现这一本可以一看。 剧情之前绝对的粮草,剧情开展后只能算干草,全国大赛渐入佳境的时候作者TJ了。。。哎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0:35

    网游之永生传奇 评论1: 推荐理由:我们不玩阴谋,因为可以算出来,我们只玩阳谋。看惯洪荒书的我对一出场就是圣人的书感到恶心,现在终于出了本不断奋斗,从草根中崛起的圣人,嗯,有点意思。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洪荒书(没有之一,JJ的书开头太差)。

    作品缺点:出场竟然是穿越,现实部分很雷人 评论2: 很有特点的书,前阵子在幻想版记得有两个推这书和砸这书的帖子,在里面发了很多评论了,懒得再说许多 1.网游背景我觉得不错 2.功德因果解释的可以,但是用的太多,又没有说特别清楚 3.成圣前可以,每个量劫最后一战都写的不错 相当长... 评论3: 表面上网游,本质上是洪荒类。前面有些小雷,后面越写越好 戏引我的,一是主角心性,二是算计,简直神了…很佩服 现在主角三尸合道,灵教教主,马上要成圣,然后圣人大战,夺老子玲珑塔。 每天数十遍刷新等待更新中

    网游神界 评论1: 不可否认,这本书还算是一本不错的书,至少能让我跟到现在

    但缺点同样很多

    首先我认为不应该写到胜大这个网游公司,尤其写这款虚拟游戏是胜大独立研发,为了强调主角的NB数次添加胜大公司的情节更是让人难受

    第二,我认为不应该写魔法女神爱上主角与主角发展太过强力系统主神会进行限制这些情节(为了把主角写得太BUG,而添加这种败笔,实为不智)

    第三,网游中采取了副本这种概念,想想一款虚拟现实的游戏还采用副本这种概念,哎。。。。无语,这还算比较好。打怪时,怪离开原处较远会自动返回原处并恢复满血状态,这就有些搞了,这分明是现在的WOW嘛

    第四,对于魔法女神的情意装B装白、痴,这真的很恶,很恶,既然这样描写了为什么还要这样做作,太掉挡次了

    PS:暂时只发现这些缺点,个人在看此书时,除了特定的一些情节忍着跳过去,基本上看得还是满爽。在这里发泄对某些网文的强烈愤慨,手Y强身,YY强国给老子滚远点,最TMD的讨厌写文还在牵扯到现在的政府与政治,显得你很懂政治很N啊

    评论2: 显然,这本书简介那句话来自“50级只是游戏的开始”。一开始我很难想象成神了还写什么,上来主角就成神怎么写,继续看下去觉得还是不错的。 一开始主角天上砸的馅饼有解释,可以接受 真要是完全靠忽悠信徒,其实没什么意思,主角弄了些信徒之后还是在玩游戏,基本就是一个超强法师,情节有吸引人之处。 到了最近的情节,屠龙写的不错,驯龙也有点意思

    总之,我认为在粮草以上。

    评论3: 追了一段时间的DND小说后,个人认为这本书在dnd及伪DND小说中算是相当不错的,而且应该是仅有的以神战为主的网游小说。 以下几个优点可以作为追读的理由: 1.开头获得神格封神以及相应的奖励算是个不小的金手指,但是作者把金手指的效果控制的很好,也很合理,使得主角获得的buff主要体现为潜力,而不是立刻变得nb哄哄。主角在封神后的规划也比较合理,同时对主角的往昔游戏经历的介绍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主角成功的合理性。作者在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方面控制的相当不错。 2.配角方面,有几个配角的形象都还算饱满,当然,也少不了那些愚蠢的龙套。在npc描写方面,大赞。好些npc的描写都是栩栩如生,相当有趣,典型的就是主角的坐骑,据说是以《猫和老鼠》里面的Tom为原型。另外4个loli的形象也很讨人喜欢,可惜出场时间不多,略显单薄。 3.网游里面的玩家名字是一大特点,这方面也做的不错,时不时蹦出的有趣龙套名字能让人会心一笑。 4.战斗描写方面,中规中矩,虽然把dnd中的法术和招式按网游的需要做了调整,但整体上设置还是比较合理的,通过cd和施法材料对一些绝招做了限制,而且在战斗中也适当的穿插了对各种法术的介绍,多少有利于不熟悉dnd的读者能够对dnd的法术有初步的认识。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书中不是一味的战斗来解决问题,特定场景的特定方式和合理的利用技能达到特殊效果,这方面做的不错。 5.紧贴时事,不少的网络热点都能在小说中露个头,例如辰音奈奈、网游pk下地狱说等等。 6.最最最关键一点的就是:更新稳定且量足。在dnd和伪dnd小说普遍TJ的情况下,这一点尤为可贵。 不足之处:1.虽然小说是以费伦为主要背景的,但目前涉及到的场景和神祗还是比较少,很多都是一笔带过,深渊和炼狱方面也停留在背景介绍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dnd的成色。这一点可能是网游小说的通病吧,但既然是以费伦为背景,那么就该充分利用好这一背景,把丰富的背景、设定、传说带入小说,构造一个尽可能真实的网游 2.有些情节显得过于狗血了。 3.在主角实力达到一定程度后,感觉作者开始畏首畏脚,主角的境遇有越来越顺风顺水的倾向,缺乏强大的敌人。不过这可能是因为这是作者的第一本书,缺少足够的读者群支持,以致显得保守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2:36

    网游之一枪爆头 评论1: 从《网游之一枪爆头》再说网游小说 最早得知这本书,还是在龙空幻想版,一部网游小说罕见地受到多人推崇。 找作者要来全文,一气通读下来,对网游小说又有了一些新的想法,与诸君商榷。 进不得的新手村 时下电视里的儿童营养品广 告,常说这样一句话:“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拳拳之心溢于言表。这里我想拳拳之心溢于言表地奉劝网游小说作者一句:“别 让主角赢在起跑线上。”在我来看,网游小说的新手村阶段其实是一个陷阱,甚 至于现在的我一见到网游小说从新手村起家,就先行就这个作者也归到“新手村” 去了。这话偏颇么?我认为不。 从游戏本身来讲,网络游戏,作为一个多人在线互动平台,最重要的就是它 的平衡性、公平性。现实中,人和人自打生下来可能就是不一样的,但放到一个 虚拟游戏里,谁愿意天生就是绿叶呢?再从小说行文布局来讲,网络游戏中,种 田流也许还能从头享受“万丈高楼平地起”的乐趣,但对于角色扮演类的游戏来 讲,新手村不过是一个让新人熟悉游戏的过度场景,包括主角在内的众多玩家充 其量也不过是杀鸡屠狗的布衣之辈。这时候新手村的描写就面临一个尴尬:在这 个阶段过于强调主角相对于其他玩家的特异性,显然会从根本上触动网游的平衡 性,比如说在新手村就结识XX大宗师的、获得不知名神器的、不小心创立XX身法 技能的,等等;而照顾到网游平衡性,规规矩矩地在新手村把主角与其他玩家同 化的,又面临那些千篇一律的俗套,从编故事的角度来讲实在乏善可陈。 如果说新手村只是一个不那么明显的陷阱的话,那新手村之前的账号设立则 实实在在是一个连瞎子都不能无视的悬崖了。去翻翻之前的那些网游小说吧,从 设立账号开始写起的,有几个不是为了得到特殊账号加点奖励的?甚至还有些把 什么现实中的修真、武功、身体数据带入游戏的,这些可怜的网络游戏,平衡性 在一上来就被一锤子砸了个稀里哗啦,作者却还恍然不知地在那里一边叫嚣着游 戏公平一边独自high翻天! 《网游之一枪爆头》在这方面的处理比较成熟,给了主角(游戏中的角色) 一个恰到好处的起点,角色发展已经基本定型──一个初期职业发展落后于其他 职业的火枪手。这里作者用了一点先抑后扬的手法,给主角以后的提升留出了较 大空间。同时,火枪手初期较弱,35级后出现独特技能“破甲一击”后,这个职 业开始变得强势,这样一方面照顾到游戏中各职业的平衡性,另一方面也为日后 主角的崛起埋下合理伏笔。而小说中主角的第一次亮相,也恰恰是他初次发现火 枪手的不可替代性,可谓主角由弱转强、逐渐发家的一个契机,精彩故事正由此 展开。 综上,一部小说不必非从主角的襁褓阶段开始说起,尤其是网游小说,甚至 连游戏中角色的父母身世都没有,何不就让故事从精彩的地方开始呢? 网游中的乐趣 在我理解,网络游戏中的刺激点不外乎装备、升级、技能这些东西。相对于 大多数网游小说,《网游之一枪爆头》有两个方面处理得非常好。 一是避免装备、技能的纯数字化。曾在一些网游小说里见到,作者每隔几章 就来个统计表,告诉读者现在主角多少多少级了,攻多少防多少,武器带多少加 成,裤头带多少防御……一大篇数据洋洋洒洒,占了足足半章有余。问题是,有 人会对这些数据感兴趣么?读者是在看小说,而不是审核一个网络游戏的数据库。 其实很多东西完全可以通过更形象的方式在故事中表达出来,比如你5 级时被哥 布林逆推了,等你10级的时候就只有你SM他的份儿,这就是等级提高的体现;普 通装备打怪破防都难,传奇装备得小火慢炖,换史诗装备可能一枪爆头,这种装 备升级带来的快感来得直接,能马上让读者酣畅不已,不比罗列一堆枯燥的数据 强么? 另一个是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先别忙着笑这句官话被用在这里,其实这对于 网游小说是个实实在在的大问题。在《网游之一枪爆头》中,主角作为一个火枪 手,装备有主武器──狙击枪,还有近战武器──手枪和匕首,然后是作战服、 手套、项链、戒指、背包等。从故事的开始到故事的结尾,应该说每一样都更换 过至少一套了,而每次更换都会或多或少地给读者带来兴奋和对主角更强势的期 待。然而相比之下,很多网游小说中对装备的处理显得过于随意了。 首先是分级的随意,什么白的、蓝的、绿的、紫的、银的、金的、仙器、灵 器、神器、圣器……标签搞得比中药铺子还要复杂,读者记都记不住你的分级, 试问当你拿到更高一级装备时怎么让读者在鉴定出来的第一时间就产生巨大的愉 悦感和满足感?所以,装备分级一定要去繁就简,不是必须存在的级别就尽量简 化。以《网游之一枪爆头》为例,装备分为六个等级:普通级(无任何附加属性)、 精英级(附加1-5 项低级属性)、传奇级(附加2-7 项中级属性)、传说级(附 加4-10项高级属性)、史诗级(属性特征不详)、神话级(属性特征不详)。其 实结合故事情节来看,六个等级完全可以压缩为四个等级,比如把普通级和精英 级合并,把传奇级和传说级合并,因为在我阅读故事时,就并没有注意到这几种 等级之间的两两差异。而且,根据作者设定,每个等级之内,又划分了标准、优 秀和完美三个更细的等级,这样就更可以把装备等级简化了。简化了装备等级划 分,带来的必然是等级之间差距的拉大,这样在主角获得更高一级装备的时候, 那种刺激感和成就感才会在第一时间来得最为强烈。 再有就是装备的可持续性。很多网游小说作者在涉及到装备描写时,就像狗 熊掰苞谷,掰一个丢一个,哪怕上一个苞谷还压根儿没有在怀里捂热。随着故事 的进行,等级的提升,装备也必然是要更新换代的。问题是,装备作为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甚至是故事情节的重要线索,在承载了某种感情之后,被轻易地彻底 替换掉是否太过可惜了呢?装备的升级也是一个不丢弃的好方法。所谓敝帚自珍, 一件装备用得久了,想必读者和主角一样都会产生感情,而装备的升级恰好可以 即满足更新换代需要又维系到旧的感情,可谓一举两得。小说里,因故事发展需 要,主角通过一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将手中本已强悍的史诗级装备 “无尽之雷鸣”进一步升级为神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还有就是装备获得的过程,以前我在说及这部分时,曾经用过两句话来形容, “放长线钓大鱼”,“吃着嘴里、占着碗里、惦着锅里”,而《网游之一枪爆头 》就很好地注意了这一点。首先很好地利用了套装的设定,让一个装备分成几份, 一份一份的来,增强那种收集的乐趣,延长那份获得的期待,无疑都会使最后获 取那一刻的快感成倍放大。在小说中,对次要装备的描写还可以常规处理,但对 于主武器狙击枪“无尽之雷鸣”以及对主角有重要影响的“命运套装”,可以说 每一个组件的获得过程都是一个故事,一波三折、好事多磨,以集齐套装为主线, 将一个个故事串起来,清晰而自然。很多小说里获得装备的过程太短,难度太低, 殊不知子曾经曰过:“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到难才更珍惜, 虽然最后不能真的“偷不着”,因为那种挫败感难免会让读者大爷们不爽,不过 中间玩些小小的曲折情调总比猴急猴急的要来得强些。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谨防装备通货膨胀。经常见到一些网游小说中,作者一边 强调游戏爆率如何如何低,一边让主角轻易赚个盆饱钵满,好像那装备都是给他 一个人准备的。尤其是一件装备动辄多少多少万,神器仙器满天飞,很容易使装 备这一块儿本该承载巨大游戏乐趣和串起游戏情节的部分,过早成为单纯的数字 游戏,让人失去跟读的兴趣。 别忘了它是网游 网络游戏,不同于单机游戏的一点,就是它是一个多人互动平台,里面不仅 有NPC ,还有很多很多和主角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主角与其他玩家的互动,主角 与NPC 的互动无疑也是最考量网游小说作者情商的一项。 《网游之一枪爆头》中对玩家互动这一块儿处理是比较合理的。所谓没有没 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而且除了爱和恨以外还有许多其它人与 人之间的情感。这部小说里几乎没有常见的女人过敏症或小弟软骨病,玩家互动 也较为合理,PK、退让、欺诈、背叛、抢装备、抢怪……缺了这些那还是网游么? 而且游戏中的诸多冲突矛盾,也恰恰由此而来。 小说中对游戏里动辄几百、几千、几万人的大型场景描写也一定程度考虑到 了网络游戏的特殊性,毕竟只是一个虚拟的游戏,很难想象一个大的团体能够完 全实现军事化统一管理而最小化玩家的个人存在。《网游之一枪爆头》较好地协 调了网游中团体与个人的特殊关系,哪怕在涉及团体时,也合理地用现实中的公 司或退役军人团体来加以束缚,增强了可信度。 游戏中总是有大量NPC 存在的,这些NPC 应该是面对所有玩家的,而不是只 针对主角一人。我一直在考虑,NPC 的AI过高、过度拟人化,是否会导致游戏任 务的单一性?是否会影响游戏的公正性?最后玩家之间互动的平衡完全被主角与 NPC 之间的互动打破。在《网游之一枪爆头》中就存在某些NPC 过度拟人化,比 如地下城的考拉夫人,还有出现人工智慧,比如戴茨,这些都可以看作为主角而 开的金手指,都一定程度地损伤了游戏的平衡性。 总之,既然故事是放在一个以平衡性为第一要素的多人互动平台上,希望主 角能在一个相对公平的比赛规则下,通过自己的智商和努力出人头地,而不去过 份依赖金手指。 网游和现实 看到有读者把《网游之一枪爆头》中的现实部分称为“现实毒”,呼吁完全 去掉现实部分,这恰恰又勾起了我脑子里一直在想的一个问题:网游小说中究竟 应不应该涉及现实?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追溯到为什么要选择网游题材。网游小说,是一个很好的 套子,你可以在里面引入各种题材,比如仙侠、玄幻、武侠、历史,甚至都市、 竞技等等,之所以披了网游这层皮,无疑是要借用网游的某些特性,比如等级提 升的明确化和数据化,比如虚拟世界里人性宣泄的那份肆无忌惮,更重要的是人 死可以复生,这使得很多本来不可能发生的情节成为可能。如果从这个角度讲, 仅仅借一个网游的皮,让一切故事情节都在这个虚拟的世界发生,也未尝不可。 但也有些时候,游戏中的角色毕竟只是一个由人来扮演的虚拟角色,读者难 免会对游戏角色后面的那个本体产生兴趣。或者说游戏中的成功终究是虚幻的, 有时候往深了一想难免沮丧,游戏中如此呼风唤雨的人物,现实中可能永远是一 个面色苍白、眼圈黝黑、终日蓬头垢面泡在网吧中的毛头小子。如何将这种虚拟 的成就感转为现实的成就感,对现实部分的考虑也就必须摆上案头了。问题是, 网游和现实的互动是否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呢? 《网游之一枪爆头》中对现实部分的处理仍然差强人意。现实中的人物关系 并没有很好地折射到游戏中去,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萧顶、老兵等现实中的团体同 样以束缚性极强的团体形式出现在游戏中,将现实中一帮人的生存需要和特殊关 系融合到了游戏里,显得较为合理。而包括方初晴等一种美女,还有冷莹莹、朱 尔东等现实中着墨甚多的角色,却几乎和游戏完全脱离开来(从故事情节来看, 冷莹莹的制药也并非不可替代)。在故事的最后,女主角方初晴完全淡去,可能 也是作者意识到了两条线齐头并进的困难。 反过来看,从游戏到现实,仅仅只有一个单一的体现,就是主角在游戏中的 成功换成了现实中的收益,票子有了,房子有了,马子有了,仅此而已。整本小 说,游戏与现实的结合,个人认为最大的亮点是关于“左手死神”那条线,线上 线下达到了一个完好的交叉互动。“独自跳舞”那条线本也可以出彩,奈何作者 最后仅仅通过老兵的嘴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实在可惜了! 一直围绕线上线下交叉互动并且处理较好的,到目前还只能数出《猛兽记》 这一本来,这也许正是《猛兽记》里的情节让人觉得真实有趣的原因之一吧。其 实《猛兽记》现实和网游结合得好,也有它的特殊性:1 、游戏没有铺那么大个 摊子。那些什么动不动就全球连服的,几亿、几十亿玩家你现实世界上哪圪塔捞 人去?2 、现实中主角也就交往那么几个跟游戏相关的小圈子,现实中的关系很 容易融入游戏中去并且发生线上线下的互动。3 、很多网游小说都在为网游主角 倾力打造一个成功人士的形象,未免脱离真实境况太远,怎么看都觉着假。而《 猛兽记》中玩家线下的生存状态可能是最贴近实际的,这也是为什么看这本书觉 着真实而亲近的缘故了。可惜的是,知秋写《猛兽记》目前完全不在状态,这本 书目前已经有向猪肉片儿汤发展的趋势了。 说完以上,最后还要提一笔的是网游小说的结尾。看了不少网游小说,少有 善始善终的。要么到后面发展严重失衡,要么高潮过早出现,后面无以为继,最 后不是烂尾就是太监。《网游之一枪爆头》里最后让主角拿上了神器,在公会战 和怪物攻城战中大显神威,过足了神器的瘾。但神器毕竟已是游戏中装备的顶峰 了,顶峰过后必然是下坡路,所以在最高潮处戛然而止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做法。 稍有些画蛇添足的是最后大结局那章,因为不得不对之前加进去的许多现实中的 人物给与交代,反而削弱了上一章那个干净利落的结尾。 以上是基于《网游之一枪爆头》这本很不错的网游小说谈下个人对网游小说 的看法,一切基于小说,本人从不玩网络游戏,所以技术层面的探讨就恕不奉陪 了。 评论2: 一流的游戏描写加三流的现实描写。这种书的通病是:出现女人就变LJ。 不可否认的是,这本书的开篇真的很抓人,很有技术流的味道,第二章后期开始变味。 我祈祷,让所有会出现的女主角死绝吧,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个人意见:不推荐。 理由是已经烂大街了。 评论3: 很难得看到了一本追求相对合理平衡的网游类的作品。与同类的作品相比,作者并没有把太多的情节放在金手指的渲染上,整个故事看起来相对合理性比较高,且比较平衡,这也许也正是作者所追求的。而作者的文字相对也比较成熟,虽然不是十分的精准,但是却也在基本水平线之上。至于作品的人物也绘声绘色,特别在人物与游戏的互动上,人物之间的互动上,做的比较出色。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3:38

    不死 评论: 第一人称女主,主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但具备不死的王道能力。有一点虐 主倾向,一开始主角被团长抓去试招式,死+复活了无数遍,之后又欠下无数债 务,被迫参加猎人考试还债,梦想中的平凡人生离她越来越远……最近,主角的 不死能力有所降低,剧情会怎么发展呢?还是很值得期待的。 作者的写作风格也十分可喜,比较幽默,读起来轻松搞笑;经常出现的来自 主角的对自己是配角的吐槽也看起来十分好玩。 缺点:女主,不喜勿入;没看过猎人的可能有些看不懂 综合推荐:粮草 度假在霍格沃兹

    评论: 推荐理由:这个吗,看到精品推荐里严肃的作品不少,欢乐的比较少,于是打算在这个炎炎夏日里向各位推荐一本港湾在晋江写的(HP)同人 港湾用清新幽默的笔调描写了卡萨斯那家伙胡来将耐瑟帝国彻底毁灭之后穿越到了(HP)的世界里变成女生在霍格沃兹魔法学院所发生的故事,大部分看小说的人都知道晋江对于一个心智正常的男性来说代表什么,这本书以及另一本是我极少光顾这里的原因,这本书可以说得上是港湾写的包着同人外衣的原创作品,她以在原作品当中戏份不多的雷文克劳的视点切入整个故事,以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式讲述了(HP)的故事,作为休闲打发时间,换心情是再好不过了,算了。。。。。。混乱了! 你自己去看看就是了! 惯例PS:对港湾作品无爱者,对港湾速度不满者,讨厌(HP同人)者,想看爽文者,对晋江极度恐惧着,退散!

    带着修女走天下 评论: 书不错 恩,是不错 但是也太虐主了点吧 你说叫他发展叫他适应,让他从一个宅男变成转变成一个战士 一个坚强的人 好吧,我也认为这个是正常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你不必从头虐到现在吧 刚刚显示一点气概必定的会让你恶心一下 让我最抑郁的是 偷袭兽人营地那一段 我看的也是很热血沸腾,修女们一个个的倒下 虽然有点不忍心但是总觉的主角会因此坚强起来 谁知道是个预见。。。。。。 当时半天没缓过气来 差点憋死 然后就丢下了,到现在还没看 在沙龙里看到这部书 忍不住过来吐槽一下 五十多万字啊 虐了整整五十多万字 悲剧啊 我也觉得剧情写的很合理啊。。。。。怎么看着那么憋屈啊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4:34

    网游之塞隆战争 评论1:喜欢网游小说的爱好者值得一看,这本小说没有王八之气,没有种马,里面的主角和配角的描写的很到位,这是近 几天淘的最值得一看的小说,这书肯定 绝对的说是没有毒的。

    17K是太冷清了,看到作者说书写到几十章100收藏都不到,很感觉到惋惜, 很多小说,尤其是网游小说,在设定和情节上硬伤太多,让自己看的时候有吃 苍蝇的感觉,这部小说没有太大的硬伤,情节的合理性方面处理的很不错。 比17K上面10大网游小说好多了,在起点近期也没有那本网游小说可以媲美! 无爱好者可以无视~

    评论2: 为这本书注册个号,终于能发声音了,先自己感动一分钟。

    由于没有走长篇大论设定路线,一切都随着情节慢慢显露,所以刚开头会看的有点闷。但后面绝对越来越好,起码到现在八十多章非常精彩。个人尤其喜欢近二十章,这些任务太有爱了。看得出作者也是个DND迷和剑湾崇拜者,有趣。

    给了个好评,这是本人最近几个月都没看到的好小说,当然限于网游类型。认真写网游的人已经不多了,写成这样,的确是用心加努力加上水准,缺一不可。推荐没看几万字就放弃的、看看最近二十多章,一定会有新的看法。

    最后,说点不好听的:句子的确有些长,有时候看完一句都要喝水歇歇气才行。希望能改正。再有:看得出作者很不DJ巫师,非常那个喜欢战士职业,很可能会引起某些书友的不快,不知后面有没有改观。

    网游之亡灵小法师 评论:

    说实话,越雷越毒的文才有吐槽的必要。但前提是试毒者得有能力顶住!

    所以,选择吐槽也是一项很有技术含量的活。

    亡灵小法师,好吧,俺完全想不到Y点所在。亡灵法师的最初印象来自大波罗,那个身后跟着一大票排骨小弟而且精通各类负面法术的施法者。

    那么,这个亡灵小法师会是什么样的呢?难道是因为小弟太小的缘故?

    开篇介绍了时代背景,并用了第一人称交代了自己孤儿的身份和姓名的由来,然后留下了一条项链的伏笔。

    好了,接下来开始排雷……

    蓝色纯复制。

    不过说起来也很奇怪,平时沉默寡言的我学起功课来却是异常的简单。

    俺也很奇怪,这有啥好奇怪的,而且还要加上沉默寡言的定语?

    骗字数?

    好吧,俺应该早就看出来的,到半章了都没有进入游戏,甚至连游戏都没提到!

    跳过一些无关的小雷,直到,

    “说实话,在你小的时候,我曾经偷偷的吧项链拿出去鉴定过,坚定的结果的确吧我吓了一跳,你还是低估你项链的价值,光是项链本身的价值就超过千万了。”看着我吃惊的表情,老刘还是小小的得意了一下。

    俺当时就惊呆了,显然主角的神经比俺要粗壮很多。

    俺很羞愧,才千万而已。但一想到对方是主角,俺便释然了……

    这种主角是当大哥的材料,俺肯定!

    接下来,主角大哥带上千万的项链去上传说中的贵族大学了。

    刚被 一座座高入云耸的摩天大楼震撼,就有不开眼的NPC出来取笑哥的衣着土。

    土?

    哥这是低调,低调懂不?哥脖子上那铁链般粗的项链值千万呢!拿出来怕你们自卑!

    再接受了迎新学姐怪怪的眼神后,哥踏上了开往学校的飞车。

    哥的寂寞,她们不懂……

    飞车上,因为哥寂寞的气质,成功的吸引了一个刚出温室、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心思单纯、感情懵懂的小公主的注意。哥很不屑这种一看就是花痴的女人,但这个花痴太讨厌了,总是问这问那的,八字还没一撇呢,就要和哥握手,没办法,为了保持气质,哥不得不随意敷衍一下。嗯,很滑很嫩,手感还行。

    花痴女得偿所愿,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抛了几个媚眼暗示哥找个空去找她交流交流。

    哥是随便的人么?

    进了学校以后,因为哥寂寞的气质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没办法,拉风的男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像是黑夜中的莹火虫一样鲜明。

    要成为拉风的男人其实并不难,只要你能在拥挤的地方,比如地铁里,拿出很多年前的那种随身听,然后熟练的打开,放卡,大声播放——《死了都要爱》……

    得到迎新学姐的指引,哥终于到了以后要生活很长一段时间的宿舍。

    很快的,舍友到了。一个身高同样有180cm左右,同样白皙的皮肤,虽然人长的很帅气,但翘起的嘴角总是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

    猥琐已经将他深深的出卖,小弟的命运无可改变……

    来,哥先给你笑一个。

    也在这时,网游才初露头角。

    ……

    再跳过一些常规雷。

    ……

    为了庆祝买到游戏仓,猥琐小弟特意请哥去高级酒店吃一顿,虽然哥是第一次来,但这个高级酒店简直就是为哥设计的,哥稍微随意的扒了几口,旁边的NPC就受不了哥的霸气而纷纷退避,小弟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让哥都有些飘起来了。

    第五章,终于要进游戏了。

    哥这么拉风的男人,起得ID当然也得拉风才行——小骨头。

    哪里像那些什么龙战天、阳顶天,一看就俗!

    自然,因为新人太多打不到小怪,哥只能选择去找任务……

    别忘了,哥是拉风的男人!

    得到回血烙饼两张,哥因为要做任务,不得不把这其中一张烙饼换任务材料。要知道,这两个饼都是很宝贵的!

    当然,因为是哥要换东西,其他NPC还不是都得放下手中的活前来让哥好好挑选?

    因为其中一个NPC很顺眼,哥就把S(双)饼都换给了他,让他看上去更顺眼一些。哥知道,这个S饼一定会在以后大放异彩……

    ……

    哥下线了,因为寂寞。

    想起还有个花痴女留的号码,哥虽然很不屑,但哥的光辉形像可不能毁在花痴女身上,必需和她来个了结才行。

    都说丑女多做怪。

    哥深有同感。花痴女一听到哥寂寞的声音,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难道这样就能引起哥的注意?

    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时,欧阳若兰的门开了,一位美女走了进来,如墨般的长发直到腰际,一双眼睛如同浩瀚的星空一样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欧阳若兰这个等级的美女就很少见了,没想到在这样一个小小的房间竟然会同时出现两个顶级的美女。   “兰兰。怎么发这么大脾气,谁又惹你了,哎呀!你的脸怎么了,这么红,难道是生病了?快过来让姐姐看看!”看着美女眼中隐藏的笑意,欧阳若兰知道自己被捉弄了。   “我不管嘛!连凤姐姐你来欺负我。”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撒起娇来。   “好了,不闹了,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很好奇,什么人能让我们的欧阳若兰大小姐吃瘪呢!?我纳兰凤还真想见识见识!”看到纳兰凤似乎开始对那个人产生了兴趣,欧阳若兰不知道为什么在内心深处产生了危机感,或许是怕自己心爱的“玩具”被别人抢走吧,欧阳若兰认为是自己小孩子气在作怪,也就没再深思。但事实真的是像她自己想的那样吗?也许只有时间才能给她真正的答案。   “算了吧,就凭你们家族的情报能力,还有你们不知道的东西吗?就是在来华大路上认识的一个叫凌云的穷小子,这个人只是挺有意思的,没什么特别的,真的!”欧阳若兰越是这样,纳兰凤就越是对这个凌云感兴趣,只是她不会表现出来,但是她一定会留意这个凌云的。

    ………………

    呼。

    哥不是寂寞,因为寂寞陪着哥……

    网游之纵横天下

    评论:

    失落叶的作品,在17K 排行不错,但是给我的感觉和他之前的《盗版神话》

    很雷同,总的来说,没什么新意。简单的翻了一翻,可能有些地方说的不对,先 说抱歉了。

    首先是综合评价:干粮至粮草未满,适合对网游感兴趣的书荒众。 文字比较网络化,但有些小幽默,算是本书唯一出彩的地方。 剧情比较俗套,乏善可陈,基本上是想要睡觉的时候就来枕头,无坑可言。 人设方面,主角光环强大,配角比较花瓶,敌人智商更是一律不及格 作为一本典型的升级流爽书,主角从一个异常倒霉、菜粥都喝不起的穷小伙,

    在意外邂逅富家千金姐妹后,便开始在游戏里一路鸿运当头,一发不可收……金 钱、名声、美女,通吃,恩,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套路,当中穿插的语言对白, 都还算风趣,虽然有的时候恶搞过头了点,但这也算是失落叶的特点,或者说亮 点。

    可是无论人物性格的塑造,还是剧情的铺垫,都很白,给人感觉非常的虚幻,

    至少,在我看来,过于滑头的性格就是没有性格,心理变化过于苍白和唐突。明 明一个人一夜间从极其落拓变得对未来充满希望,应该是个重大转折,可是作者 略带诙谐的、轻描淡写的就过去了。

    那么主角玩游戏是为了什么呢?放松?发泄?泡妞?习惯爱好?还是赚钱?

    没有,主角在这一点完全没有自我,只是号称是为了“工作”,这显然是不够的, 不是么?

    接下来,完全没有提及主角的技术,和如何获得这样一个在虚拟游戏空间中

    成就高玩的技术,貌似只是单凭无限的幸运,四处打怪,打装备,PK等等。

    更过分的时候,这书的剧情,几乎完全是靠练级推动的,现实层面的情情爱

    爱,更是不值一提,不具备足够的配角智商和故事逻辑。非常让人遗憾,至少在 我看来,这样一个游戏,是缺少他的游戏文化背景的。

    暗黑、魔兽、英雄无敌,或是DND 背景,都能够很好的成为西幻类游戏小说

    的故事背景元素,这样的小说,才能拥有剧情任务,角色任务,主线和支线,对 抗任务。这样的游戏小说,才能称为一个言之有味的故事。(而不只是收集20个 蝙蝠牙,收集多少份毒液之类的……)

    当然,也可能在后面几卷或是VIP 章节里有叙述,只是我没看到。总之,在

    剧情背景方面,我觉得这本小说做的很不够,单纯的练级打宝PK,会严重造成读 者的审美疲劳。而敌人们又只是卑鄙却没有相应的智商和实力,这实在是会严重 影响读者继续阅读的胃口的。

    以上 另:不欢迎逆袭……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7:26

    火影之伪鸣人 评论1: 本书的文字本身没有太多的问题,基本上能够做到干净流畅,不拖泥带水,在情节上既能保持一定的火影漫画或者动漫的味道,又能有所改变,出人意料,作者对于人物的把握也基本到位。   如果按照上面的这些来判断,这本书基本上是通过的,但是本文的作者在排版方面,实在是让人发指痛恨,几乎每一章都有超级长的段落存在,不知道是新人作者的原因,还是有意的这样做,总之就是这个原因,坚决不予通过。   审核意见:不推荐。 评论2: 《火影》是一部很热血的漫画,它的精彩不仅在于主角鸣人的热血天真执着, 在于鸣人和佐助之间的纠葛。里面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特点,有着自己的悲 伤。但是这些悲伤的人在努力的活着。 木叶的这一代,是光辉的一代。为什么鸣人会成为主角,不是因为他身体里 的九尾,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么的厉害,或者是因为他很傻很天真的性格。而是因 为他对周围人的感染。因为他的感染力事情没有发生的更糟糕了。 在《火影之伪鸣人》里我看不到鸣人的感染力,我看不到周围那些个性的配 角众,看不见神秘的BOSS. 在作者的笔下,忍者这个火热的世界变的有点冷淡了。 当然这些不是“不推荐”的理由我否定这部作品的唯一理由是,作者在书里 写到了按着原著的发展……这类的句子。同人是一部完整的作品,这样的句子让 情节出现断层,这是很严重的缺陷。所以不推荐。 阅读意见:不推荐

    追寻巅峰 评论1: 个人意见:推荐 实际上我踌躇了很久,是的,我非常犹豫是否推荐您。 全篇充斥着比较多的类似语句,这本书装13装的比较成功,就我看的那些来说。 这是本很有逐浪特色的书,败在了对原著魔法世界细节上的疏忽,以及剧情的编排。 胜在了,好的,主角是去颠覆魔法世界的。关于斯莱特林的性格刻画的很成功,这是出彩的地方。 开篇却太过罗嗦,很毒瘤,但是也有发光发亮的地方(切入正题后开始有了小出彩的地方)。 关键的推荐点在于:他不是空降,而是从头颠覆到尾;蝴蝶效应的存在,让此文的升值空间大大存在,意思也就是,作者给了自己一个怎么掰都合理的借口,并且容易被他的读者接受。 评论2: 做为同人作品,这本书基本上颠覆了原作的世界,甚至可以可以说是这本书已经不是同人之作。作者只是在开端的时候借助了原著的世界和人物,以及任务,但是却基本上改变了原作的剧情,换种说法,就是用原作的世界故事,写自己的异界大陆作品,如果抛开原作的背景故事,和一般的三流作品设定没有太大的区别,而这种颠覆,完全可以看做作者自己创设的单方面单机游戏,剧情在铺设上显得难以自洽。      个人意见:不推荐。

    网游之神经过敏 评论1: 小说是用来放松和愉悦心情的,网游小说更是其中典型 既然难以描述深邃的人生哲理和内涵,又无法将游戏作为一种人生追求来鞭策 那么不如抛却这所有的鸡肋 将所有的笔墨,将千言万语都汇聚到一个点上——“爽” 玩游戏不就是图个开心图个爽么,看网游小说带入主角不就是为了图个爽么 OK,没问题,成全你 强大、无耻、特立独行、心黑手狠!那些看不顺眼的,给我通通一边去;那些不知所谓的,我要全部轰杀成渣!

    爽有千万种,爽书更一把抓 但要做到激起读者内心深处爽的共鸣,却是一个极为深奥的学问 我想,它首先需要建立在一个伪合理的基础上 就本书具体来说:装备数据合理,配角龙套智商正常,金手指不让人反感 其次,它需要赋予主角一种魅力,姑且称之为人格魅力 嘴贱,心黑,让人恨得牙痒痒,他却像没事人一样,嬉皮笑脸的一会儿装深沉,一会儿扮无辜,偏偏你又奈何不得,不禁仰天长叹,内牛满面 最后,它是一种无与伦比的爆发力 将不断积累的情绪与铺垫,在一瞬间化为狂泻不止的高潮。他杀的不是人,而是一种艺术,一种品位。不同角度入刀,形成不同的杀伤效果,他要的就是这种置身杀戮的血雨中,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滴血珠的震撼,他要的就是在战斗中非同凡响的控制力。 以绝强的手法,以雷霆的手段,屠尽一切!何等的恣意,何等的张狂,不禁让人神往……(这个变态) 开心的时候,数百人颈部一道血痕;郁闷的时候,一堆人被斩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无聊的时候,他挥挥手,众人就置身在一幅凝固的画卷中,然后如摔碎的瓷器般一片片碎成细屑。

    主角也并不总是化身阿修罗,四处屠戮。 更多的时候,他就像一个邻家大哥哥一般,乐呵呵的,没一点架子,做起事则是大事沉着,小事糊涂。 明明谈吐很风趣,但偏偏就管不住自己的贱嘴,一张嘴,就像开火车,思维跳跃不说,还楞是没个正经。 明明是个大高手,但就是一点没有高手的风范,没品的事情做起来,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大家只能装作不认识。 他喜欢喝酒,却一没酒量,二没酒品,发起酒疯,偏还实力高强,拦挡不住,不是造成重大社会伤害事故,就是被当成神经病丢在角落,一个人不知道嘟嘟囔囔的趴在地上啰嗦些什么…… 他守信,却更有一个倔脾气,外力压迫越强,他越拗,撞破南墙,也不回头。别人财大势大帮派大,不如他福大命大脾气大!一旦惹毛了他,管你虾精还是海怪,管你是以大欺小,还是以寡敌众,必叫你血溅五步。从来没有什么点到为止的装B,更不会有什么迁就和妥协,大不了敌进我退,明天继续来!追,你追不上;砍,你砍不过,一直闹腾的你两眼发黑,低到道歉,他还要问你收这几天的精神抚慰金。

    虽然看上去有些矛盾,但是读起来,却没有一丝不和谐。

    这就是高飞扬 古灵精怪的高飞扬 特立独行的高飞扬 瑕疵必报的高飞扬

    特意推荐给各位看官,撇去开头几张的糟粕,全书呈现出一种渐入佳境的状态!特别最近几章,真是看的俺欲罢不能,欲仙欲死啊! 虽然文笔只是中上,但是诙谐幽默的笔触,妙趣横生的情节,都会让你忍不住道一声,高飞扬真是个妙人! 诚以为这是一本网游中的上佳作品,一片让你心情舒畅的爽文,4星推荐!

    评论2: 网游之神经过敏的名字上我觉得还略有新意,既不过于白俗,也不玩深沉, 看过内容后还能发现,名字可以很好的扣住主题。对此书的名字我打80分。 一个神经过敏家伙的游戏之路。 把人生当游戏的可以说是潇洒,把游戏当人生的可以说是执着。 你选择潇洒还是执着? 内容简介呢,只能算是平平,只有第一句算是点明主旨,剩下几句乍看上去 有些意味,仔细琢磨却发现都是废话,没能鲜明的突出此书的亮点,勉强算是能 及格的简介。我打60分。 本书既然讲了一个网游,却在开篇中有五章是在大幅介绍时代背景等各方面 与游戏关联不是非常密切的内容,虽然其中加以几段故事来配合场景的说明,其 实对读者而言,迟迟不进入正题,消耗尽了他们的耐心。开篇冗长而沉闷,关于 各种设定虽然写的很尽力,却由于笔力等问题,并不能给人以很深的印象。不过, 其中设定到虚拟世界可以吸取人类散发的精神力转化为能源,算是本书的基石, 有一定的新意,不过明显借鉴了很多网游名作糅合而成。 过了第六章,猪脚终于开始了他的游戏历程。凭借着超群的天赋,猪脚一路 顺利出了新手村。并用开了金手指的超群天赋取得了很大的游戏优势。开始了几 乎是一帆风顺的游戏历程…… 作为一款以蜀山为背景的游戏,猪脚过于强悍的天赋使得他必须成为一个独 行侠,于是此书的其他人物就完全没了位置,都只成了为了衬托猪脚神武的NPC. 故事中可以看的出对NB的种种借鉴,但粗陋的文笔不可避免的使本书沦为千篇一 律的近乎单机的伪网游。故事情节也散漫无序,众多出场人物干瘪,更新到第三 卷时,才出现一个貌似暧昧的以前的女朋友的姐姐。而其他几个女性几乎没有和 猪脚的任何暧昧因素,让本书显得份外的沉闷。没有古意盎然的遣词造句,没有 想象力飞扬的各种技能法宝,没有飘然出尘的仙侠意境,让本书彻底沦为作者的 发泄工具。 若说本书还有亮点的话,就是故意的对一些以往网游固有BUG 的回避,有两 章的人物互动也有那么点新意。但也仅只如此罢了~ 为了爽,作者不得不大开那 个天赋金手指,就如同武侠网游中猪脚的超强武功一样,这是个没办法解决的死 扣!想要合理,就要不YY,想要YY,合理就必须得最大程度的让步~~~~平平淡淡 总是真是历尽繁华后的觉悟,是在人生境界上的返璞归真。而作者显然没有这样 的功力,他只是把一个略显混乱的故事讲成为水了吧唧的淡酒~~~ 平淡是肯定的 了,真却不见,不免无聊,不免无味…… 好吧,此书虽然有种种问题,但在我眼中仍可一读。所以发帖推荐,所以~~~ 其实还有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但我不想说~~~~~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39:06

    替死者说话 评论1: 这本书排查破案的元素居多,是一部不错的侦探小说。作者MS对刑侦方面的一些知识了解得非常丰富,经常在文中结合情节不突兀地穿插介绍,令我的知识面有所拓宽(虽不知行家看来如何,但至少骗骗我这样的外行够了)。另外就案件本身而言也构思得颇为精巧,探案本身的过程也比较真实,读起来可信,吸引力也不缺。 但不是我喜欢的本格派推理啊。我还是更喜欢阿加莎的那种推理小说。。。。 评论2: 从激扬榜上淘来的好书,刑侦类小说在起点里算是冷门,之前看过纳妾记虽 然专业知识不错但故事性上并不强,《替死者说话》则在专业知识和故事性上都 结合得相当不错,既有刺激离奇的案情也有淡淡的人生感悟,值得推荐。

    言咒师 评论1: 这本书独特的设定是所谓的言咒,是由几个家族代代相传的使用用类似咒语 的东西的能力,如“坚”可以使施用者身体坚硬子弹难入,但我比较欣赏的一点 是这个金手指开得有限度,主角施用言咒需要耗费阳寿作为代价,如上述的“坚” 需耗费一年阳寿,所以主角尽管以阳寿作为报酬为人完成任务,但在任务过程中 尽量用正常人能够做到的方法,用语言而不是言咒作为武器来完成任务(这也是 设定中最吸引我的一点)。 这本书的分类是灵异类下的侦探推理子类,虽然是作者出于使子分类排名更 高的考量,但从我的角度看,也不无其道理。言咒师是由一件件事件或者可以说 是案件组成的,每个案件并不是像某些类似作品一样一线到底,以pk作为重点, 每个案件都有隐藏在表面下的真相,在案件的最后各种伏笔集中爆发,由主角的 口揭露真相,这又是很吸引我的一点。 另外,关于主角,有一点偏黑暗,不惮以最坏的可能来想事情,这也许和主 角的过去有关,作者正通过一部部案件来揭露主角的过去。关于文笔,虽然不像 一些作者那样华丽,但已经足够非常流畅地讲述故事,这已经足够。 当然,这本书也有缺陷,如主角有时候解决问题的方式显得过于简单,但瑕 不掩瑜,这本书总的来讲还是很不错的,已经有了30w 字,第三个案件即将结束, 正渐入佳境,更新也令人满意。 总的来说,我的评价是粮草,向大家推荐。 评论2: 都市灵异类. 有种种灵异元素.力量体系很杂,战斗场面中流稍偏上. 亮点是斗智和感情戏. 斗智的水准,大概是一流的凡人智慧,虽然没有网状发展的天才式思维,但悬念曲折还是称得上的. 感情戏并不是常见的狗血剧本.真实自然,而且有时候很现实,会令有过感情经历的人觉得戳到痛处. 整体风格而言,有点象早期的王晶,即使是拍不良信息,也很认真的塑造角色,安排剧情,调度场面,甚至探讨点社会现实问题.

    人道天堂 评论1: 一如既往地继承了教主的书的特点,主角杀伐果断,按自己的想法坚定地走下去;情节中包含作者的理念与想法,夹杂私货无数。 比较起作者的以前的书来,本书的主角似乎多了一些温情。虽然依然是无比坚定,杀伐果断,但还是有一些感情,不像以往的主角一样几乎完全无情,对女主角还有点感情,还能养养罗莉。 本书的特点是借用了一些无限流的元素,主角可以从主位面穿越到其他的位面去,其他的位面是各种不同的世界,主角在每个世界,都有实践自己理念的机会,同时自身也不断坚定,不断进步。这样写的好处是读者可以看到不同设定下的世界,在不同的世界下主角又是如何用不同的手段来实践自己的想法,作者也能夹杂更多的私货

    缺点:多个子位面导致本应作为主轴的主位面的情节不够紧密

    评论2: 知道教主的大名已经好多年,也听过传闻中的事迹,比如欲创立宗教,与公子辩论等等。 教主的书倒没看过几本,只有战神和风起。 战神对我的感触还不是很大,因为是看到全本才看的,所以一气呵成,中间没有多少思考的时间,只觉得,这个体系和别的dnd不一样,这本书写的很畅快。 现在追看人道,才对教主这个称号有了更深切的认识。 书就不评价了,推荐和评论的没有50也有30贴。 就说教主的思想,那叫一个直,从头到尾,主线明确,思路清晰,就是一个人道,通本看下来,讲的就是一个体系,从小到大。 话说,再写下去,教主又创了一个体系吧。底层架构到上层建筑,全体统揽,我虽然没找到教主欲创立宗教的帖子或者证据之类的,但是我深信,这种念头教主一直有。 偏执狂真可怕(非贬义)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40:40

    致命武力 评论1: 推荐理由:在所有的无限流小说中,这本书算是比较特别的一本了,无论是主角,配角抑或是敌人,作者都仔细地思考过其作出的选择,而不像大多数同类小说中敌对玩家就智商超低,这本书可以说是配角,敌人智商最高的无限流。另外,作者非常注意团队配合,不像绝大多数同类小说只是伪团队配合本质上确实主角独搞。同时,主角从一个甚至可以说有点【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的形象在无限世界的压力下慢慢蜕变,成长的过程也很吸引人。 缺点:一开始的主角确实很难吸引人,作者的文笔也有待磨练 综合推荐:粮草以上 评论2: 先说《致命武力》的优点:喜欢这本书,写出了各种各样人在不同境遇下的 比较真实可信的反应。 书中体现出来的补丁修正很有针对性。 人物尤其是黄毛(我把他当成第一主角)的成长历程很合理。一个街头混混, 能够逐步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并在成长过程中遭遇到的打击和那种一直不曾舍弃 的坚持,很吸引人。 书中有很多耐人寻味的语句,也有很多引人会心一笑的小插曲。读后很有余 韵。 打斗场面很赞。东西方,科幻未来,各种战斗技能混淆,却没有大杂烩的别 扭感。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这么几个剧情桥段:黄毛在日本寺庙、签约谈判、背 景的逆袭、黄毛反省自己终于决定去找拳击老板。 缺点也很明显:视角转换尤其是剧情衔接时很多地方太随意了,跳动性太大。 没有让读者的视角一直跟随。争夺血王心脏那一段结尾处理不清不楚。书中几次 提到无限恐怖,有点弄巧成拙。还有其他一些,就不多说了。 对了,作者标点符号尤其是冒号使用太少,开头给我很大的困扰,这是小毛 病了。

    天命 评论1: 感想:破四旧年代前后的见鬼、斗鬼史。猪脚命格很悲剧,但这悲剧命格却成就了猪脚面对“脏东西”时性格的坚毅与犀利!这让我想起血夜中方羽送方榕的一句话:“福祸由来互依伏,还如影响相随遂。若能转此生杀机,反掌之间灾变福!” PS:文字中倒没有刻意去描写压抑的气氛,看来作者还是知道在QD该写什么文~(笑) 评论2: 作者是短刃,看名字和纵横中文网《村庙》的短刀应该是一个人,那书还行,完本了。 连接:http://www.qidian.com/Book/1356774.aspx 目前三江榜上,题材是灵异奇谈,和一般的灵异类不同,这书给我的感觉很诡异,作者的路子很怪~~~ 这本书故事还算紧凑,如果作者能坚持挺得住完本的话,算是好书了,就怕如今这种题材这种写法,吃不开会扑街扑到死!

    白五星 评论1: 白五星,一个发生在末世美国的故事,时间蹂躏了人性,光阴泯灭了文明。 高科技和愚昧并存,飞在天上的没有天使,只有恶魔! 末世不是寂静无声的大地,是如同腐肉上的苍蝇般吵闹喧嚣。 没有什么离奇的变异和强化,只有钢铁的交错爆出火焰与雷鸣。 当不吃人肉变成仅存的良知,当背叛者的枪火成为理性的争鸣,人类已经死 亡,留下的只剩禽兽的嘶鸣。 一盘旧磁带,记录了无用的挣扎。过去的时光,被转瞬抛在脑后。这就是真 实,无用的只能被遗忘。 一杆散弹枪,真的比主人都幸运么?这样的世界,没有人是胜利者,没有人 有改变着一切的力量。 快去找个棺椁,把赤裸的身躯埋藏在冰冷的铁壳,锁住等待救赎的奢望。 在这样的世界里,能为一个组织效力,是值得感恩的。你要懂得并不多,找 到一杆枪然后扣下扳机不是么? 我是如此的幸福,每天起床,杀戮,然后能得到清水与面包。 我是如此幸福,在床上睡下还能看到明日血色的朝阳。 一本很沉重的书,一点都不符合YY的主流,小白们的剧毒,是把压抑的生活 装在瓶子里的故事。 其实主角在进入基地以后就已经死去,留下的不过是一丝执念。 因为机器不会放一个人离开。这地狱的苦海你不得过,这滚烫的油锅中你还 得活。 这是多么残酷的惩罚。 这是一个放大了的扭曲了的现实世界,这是一个老兵挣扎的故事。 你还觉得生活不如意么? 评论2: 干粮。

      不同与其他废土文的超能主角,普通士兵的主角,一直被死亡笼罩,脆弱的生命,无力感很真实很强烈。

      各种威胁:子弹,变异人,机器人,被困基地;主角都是在挣扎求生。

      特别是为躲避特大变异人在珠宝房的战斗情节,死中求活;还有在清洁通道向上爬,磨破手,体力耗尽,绝地中的生命的不甘,很震撼。

      不足的是:1.军队的状态很奇怪,看不到军纪的存在。作为老兵的主角居然私放袭击他们的游民,就算她是女的,也不能犯这种感性错误吧,她回过头打黑枪怎么办?军官竟然也默认了,这位可以毫无心理包袱的虐杀男游民,当然明写是拷问,好吧,士兵军官也是人,也有人性。

      2.对游民的处理方式和手段上,很低级。不是放掉不管,就是直接杀掉,比如,在危险基地,面对机器人和陷阱,有肉盾和探路的游民不用,直接杀掉,自大过头了吧,后面果然死的只剩下主角,有动力装甲的军官都被激光切成块,讽刺的是后面两个女游民知道通道,你们早干嘛去了?

      3.NC情节,女游民在主角残忍杀死其同伴后,居然傻傻的跟主角合作,出去后被灭口,跟前面的表现相比堪称白痴。新任务是跟游民谈判要他们的镇子,汗,直接藐视智商吗?作者给出环境恶劣导致游民变蠢就合理了吗?后面,基地里的生活惬意,男的当兵,女的后勤种植,条件太好了,废土感有所下降。

      4……屠戮和虐杀。在危险基地里,主角用匕首切割女的脊柱,这不是拷问,这是虐杀和残忍,细致的描写,让我寒战。在沙漠里,靠着铁皮罐,随意的屠杀土匪,在表现他们吃人无人性的同时,主角哪里有文明人的人性了?

    废土中,环境恶劣,罪恶和吃人,没有办法,一切都是为了生存;但衣食不缺的主角在毫无必要下的屠戮和虐杀,让冷血的我也深深的厌恶,比游民还人渣。

    评论3: 天闲着无聊的时候把前几天下的《白五星》看了一下,发觉想写好一篇小说 还真是件高难度的事情。 这篇小说的背景设置类似《辐射》,发生核战后的美洲大陆的废土背景,就 开头以及大部分的环境描写而言都可以说是“优秀”的,让人仿佛能够置身与一 个真实的核战后的世界,然而小说的优点也就到此为止了。 从人物来看,主角的性格让我迷惑不解,如果说前半段还像一个生存主义的 信徒的话,后面在沙城里面就感觉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我不清楚他是出于什么 目的解救那些奴隶的,如果是这样,又何必要杀那些游民呢?而配角也模糊不清, 没有办法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而从情节来看,小说的起伏始终不够畅快,虽然奥斯卡的狗血不是什么人都 可以做到,但是起承转合应该是基本功吧?尤其是在战斗时,大多数战斗都没有 战斗应有的紧张气氛,只有开始阶段与“巨型变异人”战斗那一段才让人感觉有 点点“刺激”,至于其他的战斗则如同温吞水一般缓慢而又平淡的渡过了,让人 叹气不已。 以上就是读完目前手头的部分的大致感觉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42:50

    谋杀现场3 评论1: 俺之前很少看推理小说,像什么柯南金田一啥的也都没看过,正八经儿看完的可能只有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看了这本以后感觉文字还是不错的,剥茧抽丝,层层往下推动故事和悬念都做得还不错,有着女作者特有的细腻感觉。缺点嘛,就是叙事有些絮叨,有时候故事太细致会产生不够紧张,矛盾冲突不强烈的感觉。对于我个人来说,还是喜欢更紧张刺激的推理小说。 另外哈,因为是女作者,故事开始的时候俺就觉得这罪魁祸首应该和小三有关系了,呵呵。

    审核意见:因为是女主,文中的人物性格男性读者可能会有些排斥,推荐给习惯看女频的和喜欢看推理小说的读者。

    评论2: 很好看,文笔很细腻,搞笑的情节让人捧腹,煽情的地方也令人心酸,是起点少数让我能看下去的女频小说。 这书的推理元素其实很淡,可以看做是《重案六组》类型的破案小说。强烈推荐下第3部的《妇科病房谋杀案》,把人情世故描写的很赞。第2部的《瞎子阿根》也很有意思,一家人搞个大乌龙,说实话家长里短写的好真的很好看啊~

    战锤世界 评论1: 写战锤世界的书本来就很少,写得好的就更少。 我这个人虽然口味不挑剔,很多书都能看,但是喜欢的就很少了,因为对于 喜欢的书我的要求还是挺高的——对于起点的yy小说来说算是比较高的一个主角 理智不脑。残,情节基本合理的要求,基本上就能秒杀90% 以上的书了。 但是这本战锤世界看上去还不错,起码看了30多章,依然很有趣,主角的性 格也很好。虽然不是我最钟爱的极端理智冷静类型,但是比较起大多数宅男、废 柴、懦夫、脑。残的主角来,那是好多了。有自知之明,知道思考和反思,遇事 冷静善于分析,不滥好人,不花痴,你还能要求更多吗? 难得的是,这本书中间夹杂了许多其他的笑料,都是冷笑话类型的。作者可 能是混龙空的,里面夹杂了一些龙空的典故,而且化用的比较巧妙,不懂的人也 不会觉得莫名其妙,懂得人看了就会会心一笑。 摘录一段如下

    何田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劫持人质这种狗血的事情竟然都让自己遇到了。 虽然现在是上班时间,但是这栋楼里面应该至少也有十多人吧,再加上街道上的 人,也大约有几十人了。 看着何田有些犹豫的样子,那人得意地笑了起来,他抓着鸽子说道:“这就 对了,我也不会提出过分的条件,只是想要离开而已。等我走了以后,你就可以 ……” “等等。”何田打断了他的话,似笑非笑地说道:“你这是在胁迫我吗?你 是在用跟我没有一点关系的一群人来胁迫我? 那人愤怒地说道:“那些人虽然你不一定认识,但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现在就因为你的固执,不肯作出一点点的让步,然后他们就要死去了。你就不感 觉到残忍吗?你的良心何在?” 听着如此义愤填膺的指责,何田大笑道:“看起来我没有猜错,你果然就是 个意淫小说看多了的死宅男啊。虽然你获得了力量,但是你的本质也不过如此而 已。你思考问题的方式,还是如此天真。” 听到何田这样说,那人并没有马上反驳,而是冷笑着说道:“你想要让我认 为,你不在乎这些人的生命吗?你不要忘记了,我的毒气是可以根据我的意愿变 化的,而我现在已经决定好了,不会让他们那么痛快地死掉。” “哦?”何田不屑一顾地挥了挥手,像是懒得听他说话,但是却没有出声阻 止,这更是让那个人肯定了自己的判断。 他变本加厉地说道:“想一想,那些可爱的孩子们,漂亮的女人们,就要这 样死去了。他们甚至还没有尝试过这个世界的快乐,就要在极度的痛苦中死去了。 他们会哀嚎着祈求自己的生命马上结束,因为到了那个时候,死亡才是最好的解 脱。他们会感受到自己身体上,从骨髓里面透出来的疼痛。他们会看到自己皮肤 腐烂,然后同样腐烂的内脏,就从烂穿了的胸腹掉出来。你就忍心看着这一切发 生?即使现在你可以硬着心肠,但是在今后,你会永远活在自责中!” “你就没有一点点怜悯之心吗?”那人义正词严地指责着,然后又诱惑道, “这些将要死去的人中间,也许还有些极品的美女。那柔顺的长发,滑腻的肌肤, 本来都是那么让人赏心悦目的,你就愿意看着这些都变成腐肉吗?你本来是有资 格得到这些的,为什么一定要毁掉呢?我只是想要离开而已。” “你这是在逼我作选择吗?”何田突然温和地问道,“在一群我根本不认识 的,其中甚至也许包括了各种各样我最讨厌的人,和像我这样的,身体强壮、意 志坚强,前途一片光明的高尚的人之间作选择?” 那人不敢置信地问道:“你在说什么啊?那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命,你怎么能 够如此冷血?并且你只是需要暂时离开而已,我要求的只是这一次能够脱身。其 实你什么都没有损失,但是却救了这么多人的命,难道不好吗?” “下一次呢?”何田冷笑着问道,“这一次,你挟持了一群我根本不认识的 人,然后就可以安然无恙地离开。那么下一次呢,你绑架了我的同事,是不是我 就要砍断自己的一只手了?然后还有其他的……”

    评论2: 从一个现实世界的小人物开始起笔,在情节推进的同时,小人物的人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对于何田这个人物的心理变化,成长变化,相对都比较写实,合理。并没有走当前流行的各种种马,后宫路线,开了金手指就天下无敌等等的套路,相对来说,主角的智商比较贴金现实的生活,而配角们也基本上贴近现实,并没有太多的为了主角的存在而存在的感觉。至于情节的推进,开始的时候不缓不慢,整体的故事走势逐渐增强,情景氛围营造也到位,流畅而不拖沓,在水准线之上,甚至文字细读之下,更多的是写实的味道。

      个人意见:推荐。

    位面交易法则 评论: 这本书的创意和切入点都相当不错,尤其是开头的代入感也很有现代气息,只是在主角进入主线过程中的铺垫过程,虽然也很有趣,但是总是冲击力不足,具体来说,就是互动的方式比较单一,例如,只是单一的视频交易方式,微妙交易升级方式,等等,如果这里加入一些类似科幻电影里的争斗模式,或者竞争模式,可能会更好,比如,出现终结者,也在寻找这个基础位面交易系统,这样就能弥补因为最初介绍位面交易系统的枯燥,和情节互动冲击力的不足。   虽然有着一定的缺陷,但是情节比较流畅,几个出场的人物也比较鲜活,尽管他们的戏份都不是很多,而主角与配角的互动也算有趣,对于自身的设定能够自圆其说,新意不断,文字干净流畅。

    血弦 评论1: 很真实的异能描写,不像一些作品闪电满天飞;同时,对现实的一些描写也比较真实合理,比如某些外国的状况,某些机构的情况。作者的文笔也不错,有些感觉。情节安排方面也不错,看似平淡却又能勾住人继续往下读。主角的金手指也开得比较合理,一开始只是比平常人强一点,能够再生,后来能力才慢慢提高,但敌人的实力也很强大。 缺点:开始情节有些过于平淡,可能有人不喜。结尾有一点烂尾的嫌疑 评论2: 继《蹉跎》之后,这次是关于都市异能、变异人类的故事,不过变异人类的异能基本是符合物理学解释和能量守恒原理的,不会很夸张,主角加入了类似A组的国家特别部门,专门负责处理特别事件。写的还不错,1-2章节一段小故事,看的不累。

    帮随风飘摇推荐一下,看过《蹉跎》的应该知道作者文笔,不多说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45:31

    终极调教 评论1: 在被无数小白以及yy文所占据的版面中,看到清晨同学的终极调教不禁眼前 一亮,流畅的文笔,幽默的风格,起伏的情节,所有的一切都在水准之上,每次 打开都期待着又一次的惊喜。不知道是否名字比较高深还是曲高和寡,推荐和追 看的人并不是很多,(从作者的哀号中发现的),鼓励清晨同学,坚持自己的风 格,不必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而放弃自己的特色,比如说经过修改的名字就了无新 意,出国后的情节也比较拖沓,不过还是十分支持。本文可以达到仙草的级别, 不是番茄、三少、野狐之流的伪仙草可以比拟的 评论2: 之前因为河马同学的那篇有关《终极调教》的读后感的关系,去看了这本书。

    我记忆里作者曾在更早之前在LK放出过这本书的开头几章,当时只是草草掠过几眼,没留下什么特别的印象。而后,被推荐吸引,在之后的一星期里分三次读完了第一卷。

    在这个阅读过程中,一开始我觉得很想有关作品说什么,不过待到读完第一卷的十来万字后,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在个人喜好上,我是极其喜欢那种拥有各种琐碎真实乃至繁杂细节的作品的,因此《终极》在一开始非常对我的胃口。除了偶尔露面的追捕者的飞船和星条国的杂志社外,剧情的舞台始终放在市井小民的生活场景上,作者不厌其烦地描述这些人物和猪脚的互动,有时是通过同为草根的猪脚,有时是通过猪脚身体里的外星生物的视角,看着身边的这群“地球猴子”们日复一日的营营苟且地为生计奔波。猪脚一方面因为外星人的关系脱离了这种生活,但又因为不暴露身份的关系而又必须和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这些人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反派和大人物,而是和没变异前的猪脚一样的普通人,他们根据自己的小算盘给猪脚制造种种麻烦,或者提供有限的帮助,这让人相信在故事外,在猪脚视线所未触及的地方,这些人的确在过自己的生活。比如说:

    “像往常一样,早晨的小巷吹着风,各种菜叶子的气味,卤味的气味,肉的气味混杂一起,四处响着讨价还价的嘈杂声音。

      占到小便宜却假装吃亏,板起了脸,却从眼中透出欢喜。中午不知道该买什么菜,在小巷中已来回好几趟,皱着眉头把菜看了一遍又一遍的苦恼。一大早辛苦伺弄出来的蔬菜无人问津,趁着没人注意,飞快从菜篓子底下摸出水壶在菜叶上洒几滴,亲手制造新鲜的小狡诈。

      吴小雨望着张屠夫忙忙碌碌,初春的早晨,他嘿嘿吐着气,额头上满是汗水,大开大阂地砍碎肉块,却小心翼翼地避开放在一旁的包子和稀饭。他望着身着廉价工作服,从早点店随便买点包子馒头然后匆忙走开的脚步,望着人群,望着这一切,他心中的惊惧似乎正慢慢平静下来,他贪婪地看着这一切,感受着这一切,这就是生活的气息。”

    没有相当生活经历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

    作品整体的风格颇为冷峻,但时不时会有类似以上段落的闪光点,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始终不动声色,并没有对此作无谓的感叹和议论,而随处可见的冷笑话也适当地缓解了有时剧情带来的压抑感。

    尽管本书目前为止不过十余万字,但却显得相当耐读,其中每一句话都有自己的作用,因此每章虽然不过三千字,但信息量却很大,很难像平常网文一样可以一眼扫下去,对有的人来说,可能会存在艰涩感。

    现在来说说问题——其实很难称之为问题,因为要说的大多和时下网文的特点有关,无法单纯地归结到作者个人身上,这也是我踌躇好久迟迟不动笔的原因。

    首先是有些桥段意义不明的问题,比如说烧烤店老板回家和老婆温存的段落,又比如说向老朋友借钱的段落,再比如说银行小职员*****主角的段落。如果把它们单独拿出来看,自然有其价值,诸如前者描述了一对贫乏夫妇的相濡以沫,但从全文来看,至少目前为止,我看不出这些桥段有什么作用。在某篇军文里,如果我看到作者忽然描写起之前从未提及的某位小兵,写他怎样一点点地把军饷攒起来,写他打算战后回家买块地,写他暗恋着救护组里的那位小花,我就知道,这位同学马上要挂掉了,是作者在烘托气氛,表现大时代里小人物的命运。但作者花了半个章节集中写烧烤店老板的内心波动,和妻子温存,以个人阅读习惯判断,似乎是要在他身上发生某种巨变,或者说,将要有某个以他为主的剧情发生——但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似乎作者忘记了一样。网文的快节奏决定了每一个桥段都要服务于推动剧情发展,有时候作者布线布得不够明显尚且被鄙视,更何况这种不相干的闲笔。

    此外,我在LK不止一次看到有人说这本书看着太累,大量细节造成每段文字内都包含着密集的信息量,意味着读者必须长时间集中注意力阅读,有时会给无法一下子进入状态的读者以艰涩感。

    平实琐碎的细节带来了切身的真实感的同时,也会让读者记起现实生活中作为普通人经历过的不快体验,这也会赶跑许多只是希望在网上纾解压力,找部不用大脑就可以一路爽下去的轻松网文的读者。

    整部作品的氛围颇嫌压抑,作者描述的内容,很多又是繁琐的日常生活场景,整体的行文节奏又不快,目前为止尚没有出现所谓的高潮,猪脚一直处于被外星生物非人的折磨中,而作者有时,更是会沉迷于细节和不怎么要紧的桥段,再加上频繁的视角的变换不容易培养读者的代入感,这些都会影响第一时间接触作品的读者的感观。

    当然以上问题都是仅仅对于有志于进行商业化写作的作者而言。如果单以作品本身来说,至少在我个人,是相当喜欢的。

    最后谈下有关细节的问题,细节带来真实感,能够让读者听到到书中角色的呼吸声,但对如今已经被娇宠到一定程度的读者来说,真实感似乎已经不怎么重要了,许多人所希求的,也不过是能暂时脱离现实生活,纾解压力而已。这对许多认真的作者而言,有时颇为无奈。不过有时细节还是很能反映一些东西的。比如说,或许作者自己也没意识到,在《终极调教》中,有关女性身体部位的描写,大约出现了四到五处,但是全部集中在臀部,因此,大约可以初步肯定,作者是美臀控。

    评论3:有趣的设定,一个超强的星际通缉犯因为种种巧合来到了地球,寄生在了主角身上,而且只能通过控制主角达到自己离开地球、重攒实力的目的。有点像魔法学徒的设定,但寄生者能做的事情比魔法学徒中更多,主角也更惨。 这本书的情节吸引力不错,有两条线值得期待:一是外星人如何从科技落后的地球得到所需,教给地球人多少,又如何不引起注意,这都是问题;二是主角在压迫下是否反抗,如何反抗。 另外。作者的文笔,对人物的刻画也都不错,主角目前所表现的也符合其身份,期待主角心态上的变化。

    缺点:情节发展太慢

    评论4: 这本书,也追了半个多月了。今天又重新看了一遍,有一点想法。

    首先,说说对于情节的感受。 如果阅读的节奏是每天一篇三千字的日常更新,那么每隔几天,作者就会放出一个情节上的爽点。这点YY,就好像驴子前面的那根胡萝卜,一直吊着读者的胃口。我每天都会点开书架,就为了看一眼有没有更新。 但是,如果像我一样重新整本阅读一次的话,就会发现,这本书情节发展的节奏并不完美。至少对于我来说,有两个情节打断了我的阅读流畅感。其一是车站抢劫,其二是让朋友担保贷款。 第一个情节,用了三章篇幅,使用了大量的代指称谓,描写了大量的无趣场景,可以说,这是三个让我直接点击“下一章”的章节。其中对于吴小雨心理反应活动的描写——被人抢劫,然后渴望力量——从全文的角度讲,引出了对于力量的定义和对于力量的渴望。但是不得不说,这样的彷佛为了引出而引出,充满了斧凿的痕迹。 第二个情节,或者是作者倾注了大量的感情,或者是作者根本没有这样的经验——我更倾向于前者——作者写的十分残缺。要知道,用感情写文章,与把文章写出感情是不一样的。关于这一点,龙一空幻想小说版里有一篇《克制你的感动》,鞭辟入里,所以我就不献丑啦。作者有兴趣的话可以借鉴一下。 然后,说说整本书的基调。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在网文与传统科幻之间摇摆不定。比如下面这段: “他在大约五十平方米的范围的‘天文地理’区内转了四圈,找到了十五本清单上标着的书名。 吴小雨将找到的书籍码在台阶上,开始第五次寻找。” 这一句当初给我比较深刻的印象,因此就拿它举例子吧。恩,错句先不管……只看这种文字上的雕琢——“转了四圈”和“第五次”,以及那个用作动词的“码” ——我要说,单单这两个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作者对于对于日常生活的仔细观察,和对于文字细微之处的把握。 如果让我来写这一段,大概会这样写: “书店里的‘天文地理’区很大,范围大约有五十平方米。他拿着清单在里面转了几圈,找到了十五本。 吴小雨把找到的书籍都放在台阶上,重新开始寻找。” 如果以网文来评价的话,上面这段绝对标准——没有不常见的字词,没有复杂的句式,没有难解的行文逻辑,换句话说,不用费脑子。这样的文字正适合一般以消遣为目的的网文读者。 而作者,我不知道是无心至此,还是有意为之——这样的遣词造句,让我想起《科幻世界》里的中篇,虽然我已经好久没买了——用这种近乎于冷硬和圆熟交融的文字,营造出的氛围,如果要我形容的话,就好像州长大人饰演的T800一样,强健的肌肉下,潜藏的是冰冷的钢铁骨架。 自然,这样的文章不能讨好普通读者。因为普通读者们需要的是爽;如果在爽的基础上有流畅的阅读感,那么就可以卖钱;如果再能够加上一点点所谓的思想,那么就可以卖大钱。无关褒贬,大家上网看书,不就图的一个爽字。 而对于科幻书迷来说,这样的文章说一句挂羊头卖狗肉应该不为过,比如我。如果以挑剔的眼光来看这本书,我觉得其中一多半的流水账文字都可以砍掉。 所以,行文至此,给我的感觉是,作者两边不靠——既不讨好普通读者,也不讨好科幻书迷。而这样的文章,作者写得肯定也不会很轻松。流水账一样的东西,只要做好大纲,何止一天三千?相反。需要作者仔细斟酌的,那更新速度,简直就是……但是,如果要说这书是纯粹的科幻,我想我会站出来反对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了这个问题,我又重新读了一遍。当我无意中扫过作品简介时,才灵机一动。 我觉得看这本书最大的期待,就是高等智慧生命和低等智慧生命之间如何共处。或者说,一个拥有上帝视角的外星人,和一个卑微的普通地球人,两者共同成为了这本书的主角。而这也造成了主角视角的切换。 在我看来,当主角视角落在吴小雨身上时,这本书就是一本起点常见的YY小说——一个普通宅男,无意中得到一股神秘的力量,借此翻云覆雨的故事——烂大街的俗套。 而当主角视角落在1A身上时,这本书就成为了一本正宗的科幻小说——一个真正高级的智慧生命如何与碳基生物打交道的故事——就像以前《科幻世界》上登过的几篇一样。 同时,写着写着,有的时候让我有“作者你是不是把两个主角调换了”的感觉。这样的交错感,会让人觉得无所适从。就好像本来打算去吃牛扒,但是厨子只给了你一碗糖水,然后当你喝到一半的时候,再上了一盘子炒辣椒和着吃一样…… 主角视角的切换,导致了文章风格的极度不协调。这就是我对于《终极调教》二十万字的感受。 以上纯属个人想法,欢迎拍砖^_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47:08

    村庙 评论1: 灵异小说 现在20多万字 讲述的是一个村子里面的事 一群无聊青年偷吃供品引发的一连串灵异鬼怪事件 有点鬼吹灯的感觉 纵横的 评论2: 客观地说,这书不仅仅是灵异小说。

    一般而言,灵异小说很容易写成恐怖流和奇幻流。然而此书的立意较新,重点放在主角及其朋友(农村的闲汉们)和这些所谓的“邪物”之间的斗争上。文笔不错,对气氛的渲染也比较到位,各种角色的表演也很符合常理,非常丰满,看来作者对乡村生活很了解。

    另外一个很不错的创意就是,至少我对这书中的“邪物”并没有什么太多的恶感。比如那条黑蛇,也没有作什么恶,虽然受了些所谓的信仰力,但也做了不少好事;而那些黄鼠狼,本来更是无辜,完全是受人的贪念所害。也许,这些“邪物”代表了一种过去的生活状态,而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被打碎了。这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也可能是非正义的。

    如果说缺点,就是作者还是给了这些“邪物”一个解释,这样故事是好懂了,但本来就不浓的恐怖气氛就没了。所谓灵异,关键在于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如果知道是妖怪干的,大家都不怕了,改请道士了。不过不知道作者是否有自己的想法。

    整体评价:粮草。 评论3: 灵异类的书,背景是当代农村,灵异程度没有那么高,只有一些“邪物”,或者可以说是低魔世界?

    故事一开始,就讲述了一个与剧情有点关系的颇有意思小故事,让读者眼前一亮,之后转入正题,描写包括主角在内的一群农村少年与一些由信仰滋生出的“邪物”斗争的故事。

    作者的文笔很好,看得出来对乡村生活也有所了解,写出来的感觉很好,读起来很顺畅很舒服。

    对人物的刻画也比较合理,故事讲述很清晰。

    综上,粮草推荐

    魔都降临 评论1: 楼主你名字起得太霸气了…… 粗看了下语言运用的还不错 评论2: 话说人物的对话部分显得很嫩-我也没看到最后 就觉得前面的对话不像成年人说出来似地- 评论3: 纵横末世里写的不错的。

    灵异第五科 评论: 很好的灵异小说,第一人称用在这里也很合适,增加了临场感和悬疑的气氛, 一共9 个故事,背景有西藏活佛,蒙古萨满,通灵,轮回等等元素交织在一起, 俺虽然还没有把9 个都看完,就单个故事来说格局也不算小,诡异场景的气氛烘 托也比较到位,灵异故事的本身又夹杂着剧情人物的爱恨,应该说作者的水平还 是很不错的,要说缺点的话就是有些背景介绍太多了,并没有完全紧扣剧情,有 些影响阅读节奏,我在阅读的时候都是跳过的。总的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小 说。 审核意见:推荐,喜欢灵异小说的强烈推荐

    机械天才 评论1: 曾几何时,成长与升级,渴望与幻想,是我们最纯真的期待——从《机械天 才》说起 这是在读纵横的这本《机械天才》的时候,让偶想起的一句话。 很多的读者,都厌恶起点现在的白文,升级流不读,猥琐流不读,种马流不 读,等等,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和阅读口味,让很多读者都变得很挑剔,当然, 偶也是这些挑剔的读者中的一个。 其实在看到这本《机械天才》的时候,偶感觉自己需要的真的不多,仅仅是 一种年少的成长,自我的升级,对未来的渴望,对美好的幻想,仅仅是这样而已。 记得以前也在这里出现的一个姐姐——梓渊,她曾引用了某女王的一段评论, 具体的文字,俺没有默记下来,但是大体的意思是,让偶们去超越那些难以逾越 的高山,让偶们去探索那难以到达的深海,让偶们不断的超越自我,让偶们把一 切不可能变为可能。大概的意思或许有所偏差,大家意会即可。 而正是这样一段的评论,让偶那个时候,开始迷迷糊糊的感觉到小白文,其 实在某种程度上,也和传统的文学写作,有着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触摸读者 的心灵。只是传统文学,往往只是打上严肃文学,正统文学的标签,而网络小说 基本上,大多数的作者都是野路子,或者说是都被卷入了玄幻升级流的河沟里。 而导致现在很多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让自己本末倒置,跌入如何设计刻 苦钻研完善升级练功的体系的怪圈里,熟不知那些所谓的体系,概念,有其能够 增加亮点,而没有却也能够让小说非常动人。 这个根本的倒置的地方,就是小说的出发点,或者说故事的出发点,小说和 故事的基本出发点,都是写人说事,也就是能够触动人心的基本出发点之一,就 是人性。体系设定,也是一种代入的方式之一,但是也要立于写人说事的基础之 上。 一部作品的灵魂,往往是这部作品的人物和故事,不排除有的作品以新概念 而取胜,但是新概念之下,也有一层基本的内衣内裤——人性。这样的典型的例 子,就是像《飘渺之路》《师士传说》这样的作品。 但是这些曾经引领潮流的作品的基础,都离不开人物和事件这一基本的范畴, 例如,飘渺里的李强,师士里的某主角(汗一个,把主角的名字忘记了,只记得 那个机甲的名字叫穆殇。),如果没有了这些生动的人物,以及这些人物之间的 互动纠葛,那在看一遍飘渺之旅,或者师士传说,估计大家也会反胃,或者让现 在的很多新人作者拿着飘渺之旅或者师士传说的设定来写,恐怕也也不能成为一 代大神,因为出发点上的分歧,恐怕制造出毒草也说不定。 所以,现在对很多的作者来说,并不缺乏新奇的设定体系,而是基本的写人 说事的本领,还有一些驾驭文字的基本功夫等等。 而对于现在偶们这些大部分的读者而言,要求也真的不高,偶们只是想让作 者,来满足一下偶们基本的好奇心,或者那些能够激发偶们心中那一些细小的感 动。 而放眼现在的大众小白文中,能够做到满足偶们心理这种渴望的书,却是寥 寥无几,这里就不得不提几个人,番茄,唐家三少,以及他们的小白升级流,其 实,都是源自我们这些小白内心的一种共鸣,而这种共鸣基本上有这样一种就是 ——成长与升级,渴望与幻想。 这本《机械天才》,名字很通俗,甚至简介对我来说,还有些许的别扭感, 唯独俺开始阅读正文的时候,在作者娴熟的充满代入感的笔下,一点点的进入到 主角付禹的世界,代入到少年主角付禹的经历成长的世界之中。 这让偶想起了最初看《师士传说》时候的感觉,吸引我的不仅仅只是主角以 及那具神奇的光甲,其中的基础的无形的内衣或者说内裤的东西,还是主角的成 长,以及主角的自我升级与超越等等,这些基本的写人写事的元素。 而与《师士传说》不同的,俺觉得这本书,在开端的时候,人物与情节,既 能有那种伪科幻的感觉的同时,也能有那种小人物艰辛生活以及渴求成长的欲望, 而这些对偶这只小白兔来说,杀伤力确实大大的有效。 好了,就写到这里吧,发现自己写的这篇东西,从最初的想写书评,开始转 向写作,随后又开始转向读书,最后还是给这篇东西定义成杂谈,或者说瞎谈吧。

    评论2: 就个人看过的前十章来说 设定:网游+机甲,有垃圾星,学院等古典元素 人物:装13流的主角,配角智力不高。 情节:为配合主角装13需要和变强需要而设计的情节,连贯性一般。 文笔:行文较流畅。 个人不推荐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49:29

    猎杀 评论1:对于现在所处的位置,少昊在电脑中并没有找到答案。看屏幕累了,不由往外瞅了瞅,少昊忽然发现窗户对面有一个高大的电线杆,上面挂着一个牌子,鸡笼山鸡笼市欢迎你。少昊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还在鸡笼山,没被人丢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鸡笼山四面环海,海岸线总长达1600公里,面积3.6万平方公里,共划7市16县。位于大陆东南沿海的大陆架上,东临太平洋,东北邻琉球群岛,相隔约 600公里,南界巴士海峡,与菲律宾相隔约300公里,西隔鸡笼山海峡与福建相望,最窄处为130公里。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是太平洋地区各国海上联系的重要交通枢纽。

    岛内多山,高山和丘陵面积占全部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有五大山脉、四大平原、三大盆地。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和火山带上,地壳不稳,是一个多震的地区。

    以上内容,完全一模一样地出现在第一章和第五章,我想说作者的态度不是很认真。

    就看过的五章发表评论 设定是一个武功高手+军事器械高手被冰冻以后带着剩下的7天的生命来到了一个机器人反叛人类的末世。不怎么特别。 人物性格基本没有。 文笔不是很流畅,用词有问题,战斗过程不是很合理,有些细节完全不合理。 个人不推荐 评论2: 一本写得很用心而且苛求写出新意的小说。作者在努力使其笔下的文字具有神韵,情节上也不追随大流,更努力使其文中的人物具备灵魂。赞! 效果如何不提,单就这一份追求,可赞! 个人意见:推荐。 评论3: 看的出来,作者很用心地想向我们表达一些东西。很荣幸地,我感受到了那些东西,虽然还不够清晰。 正如作者在简介里说的:“一个只能活七天的生命,在现代都市苏醒,却发现机器人统治这个世界,面对无穷无尽的追杀,面对崩溃的世界,各种负面情绪萦绕在少昊心头,悲观!绝望!恐惧!还有一丝丝想要活下去的意志。” 透过作者稍显得不够成熟的文笔,作为读者的我,确实感受到了那种身临其境的生存压力和求生意识,在这一点上,作者做的很好,当然,还能做的更好。 诚然,问题还是存在的,作为一个快节奏高压迫感的故事来说,人物性格确实比较难以刻画。因为紧凑的情节和跌宕起伏的事件会占据大量篇幅,变相地压缩了可以刻画人物的篇幅。但是难不代表不能做到,这个方面,作者做的不好,因此人物形象显得平面化,甚至还不足以称为脸谱化。充其量是一个NPC人物,被玩家操纵着不断杀怪闯关而已。 不过优点也相当明显,氛围出来了,临场感也有了。虽然前边的章节看的出作者还没有很好地控制住故事,显得有些杂乱,或者过于刻意,但是越往后走越是流畅,并且成功地在故事中融入了作者对于这个故事背景的一些感想和理念。这是非常不错的亮点。 综上所述,结合故事种类的写作难度已经优劣点的对比来看,本书值得阅读,审核通过。

    狩魔手记 评论1: 美漫,日漫,其实是两个我不甚熟悉的概念。   我的感觉中,美漫是粗糙的,颗粒的,残酷的,写实的,狂暴的,硬核朋克的。   而日漫,则是细腻的,线条的,唯美的,华丽的,夸张的,“萌”的。   在看到这书之前,凭借我对《亵渎》的印象,我知道这书里肯定会有后者。其实烟男的笔调是一点不“轻”的,和大量的日系轻小说想去很远,但是却并没有少了以上的那些日漫中的元素中的任何一个(其实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港漫风格,因为更不熟)。但是看到烟男的书,自然会想到《亵渎》里那种华丽的,充斥着阴谋与欲望的世界,那些黑暗的权利与力量的勾心斗角压得人喘不过气,就像一张被织的密密麻麻的网,而总令人觉得主角不过是里面一只挣扎着的飞虫。   我怀着这样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于是,感觉只有两个字——惊艳。   没错,我们看到了一个美漫的主角,一个荒凉的废土世界,一个肮脏的,混乱的,漫天风沙和辐射的需要挣扎求生的世界,那感觉,就像是一只沾满尘土沙砾的肮脏大头皮靴一脚踏进了一尘不染的圣洁教堂的大理石地板。   追逐,杀戮,一切都像是一个梦境一样,不得不佩服烟男的文笔,我仿佛问到了硝烟的味道,仿佛身处于废墟的梦境之间,仿佛一觉醒来,一睁开眼就会看到一望无垠的荒原,而我的头发已经被汗水和血水粘成一绺一绺,被沙土染成土黄色。   废土的魅力在于什么——个人认为,是一种nobody的感觉。   一个小人物,在其他的世界中,都只是一个小人物而已,可以允许平凡的生活存在。   而在废土,一个小人物就是一个死人,一具尸体,任何生物甚至是同类的食物。   每个人都要试图变成somebody,让自己的存在有价值,否则就是死,没有第二条路。   而我们的主角,似乎,从一上来就是somebody,他不是个小人物,而是个大人物。   然后,正如我想象的一样,梦境破碎了。   就像那两辆冲进xx基地的车一样,碾碎了一个荒凉残酷的世界。   正如同《亵渎》一样,毫无征兆地,像黄金狮子和奥菲莉亚的死将罗格的世界打得四分五裂一样,烟男从来不给我们幻想的机会,他不能忍受卑微的挣扎,他要挣扎都变得华丽,就像他不能容忍没有名字没有特点的死亡,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具没有人知道的尸体不符合他的美学。他要华丽,他要人死的痛苦,他要先从身心两个方面折磨得这个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直到这个人已经被榨干了一切价值之后,再让他消失在书里的文字之中。   这就是烟男!   从此我们得出结论——烟男是个m,控女王。   血红的书也很残酷,血红也喜欢折磨人,血红在杀起女人来也毫不留情。但是,血红的主角再弱小,在自己的世界中也总是强大的,而烟男的主角再强大,在自己的世界中却总是弱小的。   从此得出结论,血红是个s.以上跑题了,回到之前的话题,丽开的两辆战车碾进了废土的世界之后(其实暗黑龙骑的出现才真正的碾碎了这个世界,但是丽的出现就已经代表了烟男的那种思想入侵了我的梦),梦境破碎了。这正是他一贯的风格,不允许主角过上安逸的生活,在成功的度过一个危机之后立刻的将他带进下一个危机,哦不,不是下一个危机,而是下一个世界,一个他只能仰望的世界。用程度来比喻的话,烟男的m已经超越了sm的境界,他不是把自己当成sm里的 m,他是把自己当成冰恋里的m,当成秀色里的肉畜。   他一点希望都不舍得给主角,为了成就他的黑暗。   可是,我又在责备什么呢?   以上的一切,不是也正好符合我的美学吗?   进入贵族的世界,不再为什么风沙辐射和基本的食物水源烦恼,来一杯上好的旧时代的葡萄酒和五星级的鱼子酱吧!看着穿着笔挺精致的制服上衣和紧身皮裤冷艳美女yy吧!在身披重甲手持等人高巨剑的暴力loli的眼神下颤抖吧!在巨乳女王的皮鞭和三无恶魔女医生的针管下呻吟吧!   我又在抱怨什么呢?   这明明都是我爱的啊!   这等华丽的世界,又没有了日系轻小说的那种轻浮,正是像当年《亵渎》一样让我着迷的文字和故事啊!   我又有什么可以不满的呢?   也许是那不识时务的主角吧!   为什么你就不肯收敛你身上那狂野而不羁的气息呢?   为什么你就不改变你那单纯而直爽的性格呢?   为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从废土荒原吹来的尸体和残酷的风呢?   为什么那女人一样的容颜上要加一个眼罩呢?   为什么那日漫式流畅的线条到了你这里却变成粗犷的色彩颗粒了呢?   为什么,每每看到你,我都会想起烟雨江南曾经带给我的那个梦——那只濒死的,在废土荒原上悲号的腐狼。 评论2: 简评: 本书为末日类,主要是描述人类战争后因为幅射的影响造成人体变异以及人为的进化,所以产生了很多新能力,这是个充满了混乱,危险的年代. 故事背景并不希奇,类似的题材早被人写烂了.可是,大神之所以为大神,就是不管写什么都会有不一样的韵味. 以此书来说,书开头关于末日情景的描写就写的很不错.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描写也很到位.看来大神的宝刀还是未老的. 评论3: 废土流,描述的是被毁灭后的世界,各种变异的生物以及变异的人类。 如果撇开文笔不谈,这本书其实没有什么创意,类似网游的设定、开始时游离于各个组织之外的主角等等,即使是人物的塑造,也似乎难觅新意。但不能不说烟男的文笔让这一切看似俗套的东西活了起来,很吸引人。 综上,粮草以上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5 01:53:11

    诡案组
    评论1: “快冲出树林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让毛骨悚然的尖叫,接着我手臂就被一只沾满鲜血的鬼爪抓住了。女鬼的手指虽然很修长,但却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手臂,锋利得像刀片的指甲深深地陷入皮肉之中,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衣袖。我几乎被吓得晕倒了,与一只女鬼近距离接触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到现在我还是清楚记得当时那幅可怕的画面——零乱的头发遮掩了她大半张脸,像血一样鲜红的左眼若隐若现,一则嘴角翘得很高,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笑容。洁白的衣服上沾有一滩鲜艳的血迹,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妖艳。” 上面这段文字的文笔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但是视角很有问题,这是一个受了惊吓的学生口述的回忆,而且是当着警察的面口述,不可能会有如此文绉绉的遣词造句。 文笔还算不错,比较有吸引力,只是细节方面有一些不合逻辑的描述,人物行为与人物的职责有一些细节方面的不匹配。情节的真实性还有进一步加强的空间。 不过瑕不掩瑜,人物塑造得比较鲜明,从故事情节而言,值得一读。 审核意见:推荐 评论2: 档案的类型作品,许多希奇古怪,灵异恐怖的案件背后,不是真有神鬼,而全是人为的邪念在作祟。情节挺曲折离奇的,写的不错,可以当一部休闲破案小说来看,作者可能在实体出版,所以更新比较慢,不过绝对值得一看,且每章节都是一个独立的案子,案情独立,而主角情节却承上启下,你完全可以等他更新完一大张当做一个新的故事阶段来看。。。。。。

    一个人的世界 评论: 开头看到名字首先一愣,恍然发现自己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原来一直都在用常用的几千字,终于杯具了。 顾侑,杯具的是“侑”字不认识,于是个人心里猜想大概就是“有”吧,后来一查竟然对了,心中窃喜。 于是此书让我记住了一个字,甚至我记住了这个字的相关意思。 然后后面的就大概翻看了一下,直到很迅速的翻到最后,女主死了。 如此,小说完结。 不知道什么感觉,总之,忽然发现看了这么多年的书,原来对这种已经无爱。 人生中有太多的杯具,所以总是想看一些洗具点的东西。

    现代驱魔警察 评论: 现代驱魔警察,值得一看的文章。 写一个具有异能,可以和鬼魂接触的特殊警察,对手也是同样的人。人物形象不错,情节发展流畅自然。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6 10:51:25

    优秀评论&amp;同人展,其八:【新年活动】 蚁贼——乱世中的金戈铁马 追看蚁贼有段时间了,很喜欢,但只看过一遍,只看一遍就评论,非常草率。

    不过只是业余的,就姑且妄言之吧。

    只说点个人感触比较深的

    仔细想下蚁贼给我的感觉,大约是写实吧,也许便是别的书友常说的演义。

    作者手中有两条线,一个是以邓舍为代表的海东势力,是作者作凭空虚化出来的。

    一个是以史料为依据还原出来的元末社会背景(这点不太确定哦,我也元史很菜,只是感觉,作者,书友也说过以史为据的话。)这是海东势力表演的舞台。

    两条相互影响,海东势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是读者的关注点,也是读者意淫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并不是作者大开金手指来推动的,而是作者尽量依着历史的可能给他们找出一条壮大之路。海东的发展,受社会背景约束,同时赋予了小说一个宏大,真实,细微的背景,这样以来,主角的对手智商多在八十以上,没有弱智光环,也没有王八之气,敌我各有长短,各呈机智,有千钧一发之时,也有峰回路转之喜。同样,海东壮大后,自然要消解以史实为据的社会背景,而此时作者也要考虑到事态的变化,不能一味的参照历史。作者在这方面做的不错。

    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意淫与理性的双重快感,此点大善。

    小说中最喜欢的是战争。感觉作者写的很好。

    一直觉的小说中战争最难写,这有点左手与右手下棋的味道,作者想不偏心很难,多少总要偏向主角,蚁贼中看邓舍下永平,舍义州,取双城后,再取定州,因警惕性不足,被南韩轻松调兵,借暗夜风雨之时,围定州,取山口,据路立营,把双城定州分作孤军,意图各个击破,局势对双城不利。

    接下来,作者在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把敌我优劣一一说明,如我方上下一心,目标一致,主帅冷静多智,将勇兵强。敌方,将帅不和,主帅才能有限,虽有天时地利,作为不大,士兵战斗力不强。

    边说明情况,边虚虚实实的大放烟雾,双城方面可以说全面动员,连平时不用的黄驴哥也领着老弱到城外虚张声势,再者左车儿等几个次佯攻,赵过借退入林,文国华连夜取山口,河光秀取海港,一时间,几路分进,虚虚实实,很有点意思。 最后以空城记惑敌,再据城死守,到危险之极的境地时,洪继勋借兵归来,情节曲折,而叙述详尽,引人入胜。(大约是因为对地形不熟,对南韩的那个一字长势阵我一直没想明白,我总想成品字阵,如果有图,请知道的大能发下。)

    益都之战也极其精彩,不少书友作过精彩点评,有兴趣的可以到作品相关中看下。

    作者写战争,我是相当佩服的。

    再说人物,不少书友也说,小说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形象丰满,有些人物甚至有自己的粉儿。感觉这个评论也是比较中肯的,在这里小小唱个反调。

    虽然这样的人物很多,但我非常喜欢的却没有。

    只有对张歹儿,高延世感觉还好。

    张歹儿,冷静沉稳,有勇有谋,沙场上攻取战胜,罕有敌手,退为良将,进为帅才,下马后,即可保境安民,恩威并施,使百姓亲附(熟女真),很有点传奇色彩,可惜后来他的戏份越来越少,期待以后他有更精彩的表现。

    高延世,心思单纯的一员常遇春式的猛将,长于战场的纵横切割,特别是最后升官后,在刘果离城事,还特意追到城外,射冠缨,下军旗,虽然有点过份,但有仇必报,看起来还蛮可爱的。

    仔细想下,还要归到作者的写实,作者力图展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因而君臣大义的帽子一压,很多人都显的古色古香,一身古气,反而不是那么可爱了。

    我不喜欢的古人很多,而有不少人恰在我不喜欢的类别中。

    如赵过的沉稳避嫌,文国华的装傻自污,郭从龙的感恩图报,姬从周的观望,不思进取,吴鹤年的圆滑,逢迎,笑里藏刀,洪继勋的清高自傲也许正是他保身的护符,事实上他存心与军中将领结交,个人不看好这个细节,(作者曾做过长篇大维的解释,大约是说洪把邓舍当作知己,事实让如果他真的能尊从士为知己死这句话,他就根本不用拉帮结派,一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从这个细节恰好说明了洪继勋的不知人,如果他能看清楚邓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能清楚自己在邓舍心中是什么位置,他就不应该结纳军中将领,对比下,留候张良就知道,他的水平至少比不上张良。

    邓舍是个古之名君,他好好把自己定位在帝师的位置上就行了,如果不自信的话,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让贤。

    最后不能不提下邓舍的帝王心术,这个很让人纠结啊,呵,我知道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上那些人的举动都是合情合理的,但这毕竟是小说,看的是现代人,古气浓点也行,但不必宣扬了,邓舍的帝王心术,很不喜欢。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邓舍作为现代人穿过去的,用一个蚁贼群的书友评价,只有颜射时像个现代人(这个看过全本金瓶梅才能判断这话对不对吧)此言心有戚戚,也许时代的同化作用太强大,邓舍很自觉的转变身份,适应了那个时代,浪费了一个穿越的名额,或许作者打算让他后文再发挥现代人的强大能量,毕竟现在时局不靖,整天忙着打仗。

    再说下女性角色,萝莉,熟女,淑女,女奴,闺秀,人妻,应有尽有,赵大还打几个擦边球,(色狼可以流下口水了)但都是花瓶式的角色,对主角没有太大影响,也没有推动情节发展,最初阿水夫人有点自私,但颇有豪气,很有培养价值,可惜后来燕王光芒一到,立即伏地作贤良状,也没了发展的余地,现在来看,暂时没有什么出彩的女性角色,这是本纯爷们看的书,不过如果能像陌上行那样讨巧,男女通吃,似乎也是个不错的事情。

    文笔,小说开头文笔流畅,简炼,形象,但到燕王图益都时,大约是因为出现的文人太多,属下又多了不少文人,三天两头的同文人打交道,就文白兼用,稍显艰涩,不过个人很喜欢,语言随着不同人物,情景不停的转变风格,不少话说的很有气势,喜欢。

    蚁贼写了两百万字,已是佳作,不过情节才到中场,此后杀察罕,擒孛罗,会是一个小高潮,当到与朱元璋南北对峙时,那才是本书的真正高潮,也是最考验作者的时候,架空历史进宫的很多,猜想多是因为到后面局势扩张开来,主角对历史走向改变太大,大场面太难把握吧。

    如果作者能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个方面同朱元璋来个堂皇的对决,那真是读者之幸,作品更上一层楼也是必然。

    满怀激情,拭目以待。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6 10:51:48

    优秀评论&amp;同人展,其十: 【新年沙龙】从《亡灵执政》解读网文技巧性看点

    淘书是件很恼人的事情,于是咱家就搞了个小白养成教育,把某看种马后宫文起家的同事,硬生生熏陶出和俺接近的口味。虽然过程颇费精力,但毕竟还是高投入有高产出,于是咱家从此便有了个人肉网文过滤器可用。《亡》就是该过滤器的阶段性成果。

    咱家早年间年纪小不懂事,当过一小段文学青年,而今虽然成熟了,但仍难免有些冬烘气,对奇幻类网文的普遍水准有点怒其不争,出去都不敢对人说自己是看网文小说的。咱家觉得网文这东西(尤其是奇幻题材,现实题材属传统文学范畴)想要真正站起来得到普遍认可,一方面要摆脱低智化倾向,另一方面也得突出自身特色 ——网文发展的尽端决不应是被传统文学同化。恰好正在看《亡》,乃顺手抓来作为样本,分析下高端一点的网文有何种技巧性看点。

    [故事性篇]

    《亡》的故事,其实是一堆同人拼起来的,教父同人、M.J.同人、英伦玫瑰同人等等。看了不禁就想到GS美神里有个段子,轻小说作家把老文豪气得升天,口中大呼文学死了。传统的故事,虽来自于生活,却要改头换面才能拿得出手,而毫不掩饰素材来源的同人,则是属于新人类的专利。相比传统的遮遮掩掩皮里阳秋,直截了当的同人化故事,不仅在背景铺陈上省力气,还能更大程度的激发共鸣感。《亡》的作者大略和俺差不多年纪,对MJ戴安娜等人咱家也曾是感慨良深,于是 看起书来,感觉如同在跟一个哥们喝酒吹牛B,彼此虽然看法不完全一致,但话题都是一样的感兴趣。

    同人这东西,上纲上线一点的定义,是对同一结构的不同发展可能性之观点表述,其中最要害的是观点,有了观点才有发展可能性的不同可言。譬如历史架空就可以当作历史的同人看待,酒徒的观点是名猪脂油,无语中的观点是全盘西化,之后才有了精彩的矛盾冲突可以拿出来讲;如果没有观点,穿成皇帝仍旧像皇帝一样使人磕头朝拜,穿成古人仍旧像古人一样妻妾成群,则就变成了纯粹追求感官刺激的YY文。

    会讲故事是种才能,能把曲折变化的故事写得合情合理,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编不好情节的没必要硬编,就像《亡》里给MJ翻案一样,找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话题性故事,依照自己的看法观点演绎一下即可。同人是网文区别传统文学的独有手段,实在应该发扬光大一番。

    一千个人有一千多个哈姆雷特,保不准哪个就能变得很醒目。

    [人物性篇]

    时常看到龙空毒蛇吐槽网文里反派弱痔,咱家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弱不弱痔,而在反派形象太过单薄扁平。如果用龙空牛角合理党的手段来过堂,经典文学作品里绝大多数反派都很弱痔,但因为其人物刻画丰满,读者自然会想办法为其非理智选择作人性方面的开脱。

    只会写主角(当然也有很多连主角都不会写)是网文普遍性的瘸腿儿,这大略是因为作者多是宅男,对配角的理解来自电子游戏里的过场NPC罢。其实纵使写不精彩,在配角方面多花些笔墨和心思,也能让故事的品质提升许多。

    《亡》在人物塑造方面非常有趣,主角的刻画毫无深度可言,单薄得如同照片儿,反倒是几个配角写得颇为出彩。明星老太不爱黑胡桃木的那段独白、老教父直面死亡的从容蛋腚、腹黑女王的下午茶论坛、傲娇圣女心理活动的描写,都是能让人留下印象的精彩桥段。

    一般网文都是走直接视角的路数,主角身上架着摄影机,跟主角关系越近接触越多,人物形象也越丰满。开玩笑的公式总结就是:炮友最佳,小弟次之,反派最弱。《亡》里面的配角刻画之精,某种意义上是以主角的疏离感为代价实现的。《亡》的作者大约和俺类似,属于半宅男,虽对人的性情有所了解,但却多是以围观群众的立场。而非体验者的过来人身份。

    时下网文界的大神小神,或如教主JJ善写主角,或如那谁谁(没看过不便具名)善写炮友,唯少数文学青年属性的如某猫(改日专开贴谈此僚)之流,才有去塑造如老猴子小叶子等角色的意识。虽然写好配角并不一定就是好文,但写不好的总是难掩宅男创作主体的根基不实。

    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这话很神,一主角一本书这写法很神经。

    [结构性篇]

    读者呼唤更新的怨念,如同信仰之力,使网文世界里最强大的力量。凡在商业上想要有所作为的,都得做到单位时间里放出足够的字数,因此纵使对故事大纲有一定之规,也难免常常注水进去以飨催更的小白众。如果对网文作品们挥舞起奥卡姆剃刀,则剃出的骨架里最完善的往往是YY作品。因为YY的故事结构非常简单,不外乎出场、遇美、变强、推到、暴富/后宫/称霸/封神而已,结构越简单稳定性越强,几乎不会受大段注水的影响。而想要设置些稍微精妙些的结构的,则往往会被无关的注水所影响左右,失去对最初结构设定的把握,出现种种紊乱违和的发展脉络。同时,由于网文连载的特性,使得冲突必须要频繁暴发,高潮需常常出现才不会被下架,这也让需要一定铺陈的精巧结构难以实现。

    《亡》的作者在这一点上耍了个巧妙的手腕,用了系列剧的结构形式:不同的短篇故事,同一个主角团队。系列剧在满足读者主角视角代入需要的同时,短篇故事写起来也更宜把握,同时还可以一路搞配角养成,养出人气形象丰满度等方面数值高的武将,便可纳入主角团队,于是慢慢就有了搞大场面的人员准备和读者接受度铺垫。

    组队下副本是奇幻网文的基本手段,而队友脸谱化是奇幻网文的基本缺陷。奇幻背景一定要有憨直MT充当小弟,黑白精灵弓贼充当炮友;时代背景的则必须退役丘八充小弟,豪门千金充炮友。小弟和炮友引发的际遇诸如报仇求婚等,本来是构建冲突推进剧情的手段,却往往因为写得急,使队友脸谱化,导致剧情推进难以令人信服,进而也使主角显得很脑惨。

    所以网文写手倘无出众的控制力,或是足以激发读者耐心的号召力,则一根肠子的顺叙结构往往会导向毒草漫生天雷滚滚的不归路。《亡》的结构形式虽也难称精妙,但在大批写手前赴后继奔向不归路的当下,也还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文字性篇]

    以前没有人肉过滤器的时候,只能从龙空推书帖里找嚼裹。找得多了也慢慢有了经验,凡是看见鼓吹”文笔好“的,咱家是一概不会去碰的。推书众们对文笔的概念,和俺认同的相去甚远,往往更接近中学语文老师说的那个文笔。

    文笔这个东西大略分为两类,有个性的和一般性的,前者可参阅以短促句式构建冲突张力的古龙,以及喜欢在定语状语里塞进海量内容的田中。而对于一般性的文笔,好与坏的评价标准不外乎两条:第一,能否用同样的字数表达更多的干货;第二,句子结构是否四平八稳。

    关于第一条:推书帖里号称”文笔好“的咱家也有去看过几个,端的是一个花团锦簇,可惜里面干货太少。如果再次挥舞起奥卡姆剃刀(这真是把好刀啊),把与主旨无关的玩意都剃掉的话,则留下的骨架苍白得可怜,剃下去的东西更是完美的诠释了堆砌词藻的定义。语言这东西是表达意思的,不时拿来炫耀自己作文水平或词汇量的。对真正好的网文,很少能看见关于文笔的美誉,因为好的写手能让读者专注于内容,内容空泛的文字才会让人把注意力集中在文字本身。

    关于第二条:偶尔会看到模仿诸如田中大婶等名家笔法的文字,无一例外的都太过刻意和用力,其间的瘪屈纠结之气简直让人不忍卒读。好的句式一定是主谓宾定补状平衡的句子,如果别有需要交代的,用从句就好了。田中氏那种肥大的定语状语,更多是出自于日文固有的繁复别扭的文法,刻意模仿这东西,则古代人有个精彩的词儿来总结:效颦。

    咱家看书,第一眼下去,就会在心里暗自挥动奥卡姆(剃刀君威武),则作者的基本水准就能有个大概的估测。天朝的语文教育脑惨得很,所以句子写得好的,必然都是基于相当的阅读量,这样的作者,不会坐湿起码也会淫湿。《亡》的文字,咱家看来是能够经得起奥卡姆(剃刀君真是辛苦了)洗礼的,具体范例不说,大家自己去看罢——出于厚道角度,拿人家来当分析范例,总要顺道推荐一下的。

    [结语]

    《亡》这本书,就好比是武宫正树,虽不是超级高手,却颇有精彩之处,倘网文的一般水准都能到这本书的程度,咱家就不会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了。

    最后要说的是,上面的诸多废话,都是基于”叫座“视角的论调,属小众读者的态度,想要成大神挣大钱的写手们,请千万不要受其影响,否则定会死得很难看—— 或许逐条反其道行之,反而是封神之径呢。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6 11:04:32

    蚁贼: 评论1: 追看蚁贼有段时间了,很喜欢,但只看过一遍,只看一遍就评论,非常草率。

    不过只是业余的,就姑且妄言之吧。

    只说点个人感触比较深的

    仔细想下蚁贼给我的感觉,大约是写实吧,也许便是别的书友常说的演义。

    作者手中有两条线,一个是以邓舍为代表的海东势力,是作者作凭空虚化出来的。

    一个是以史料为依据还原出来的元末社会背景(这点不太确定哦,我也元史很菜,只是感觉,作者,书友也说过以史为据的话。)这是海东势力表演的舞台。

    两条相互影响,海东势力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是读者的关注点,也是读者意淫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并不是作者大开金手指来推动的,而是作者尽量依着历史的可能给他们找出一条壮大之路。海东的发展,受社会背景约束,同时赋予了小说一个宏大,真实,细微的背景,这样以来,主角的对手智商多在八十以上,没有弱智光环,也没有王八之气,敌我各有长短,各呈机智,有千钧一发之时,也有峰回路转之喜。同样,海东壮大后,自然要消解以史实为据的社会背景,而此时作者也要考虑到事态的变化,不能一味的参照历史。作者在这方面做的不错。

    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意淫与理性的双重快感,此点大善。

    小说中最喜欢的是战争。感觉作者写的很好。

    一直觉的小说中战争最难写,这有点左手与右手下棋的味道,作者想不偏心很难,多少总要偏向主角,蚁贼中看邓舍下永平,舍义州,取双城后,再取定州,因警惕性不足,被南韩轻松调兵,借暗夜风雨之时,围定州,取山口,据路立营,把双城定州分作孤军,意图各个击破,局势对双城不利。

    接下来,作者在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把敌我优劣一一说明,如我方上下一心,目标一致,主帅冷静多智,将勇兵强。敌方,将帅不和,主帅才能有限,虽有天时地利,作为不大,士兵战斗力不强。

    边说明情况,边虚虚实实的大放烟雾,双城方面可以说全面动员,连平时不用的黄驴哥也领着老弱到城外虚张声势,再者左车儿等几个次佯攻,赵过借退入林,文国华连夜取山口,河光秀取海港,一时间,几路分进,虚虚实实,很有点意思。 最后以空城记惑敌,再据城死守,到危险之极的境地时,洪继勋借兵归来,情节曲折,而叙述详尽,引人入胜。(大约是因为对地形不熟,对南韩的那个一字长势阵我一直没想明白,我总想成品字阵,如果有图,请知道的大能发下。)

    益都之战也极其精彩,不少书友作过精彩点评,有兴趣的可以到作品相关中看下。

    作者写战争,我是相当佩服的。

    再说人物,不少书友也说,小说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形象丰满,有些人物甚至有自己的粉儿。感觉这个评论也是比较中肯的,在这里小小唱个反调。

    虽然这样的人物很多,但我非常喜欢的却没有。

    只有对张歹儿,高延世感觉还好。

    张歹儿,冷静沉稳,有勇有谋,沙场上攻取战胜,罕有敌手,退为良将,进为帅才,下马后,即可保境安民,恩威并施,使百姓亲附(熟女真),很有点传奇色彩,可惜后来他的戏份越来越少,期待以后他有更精彩的表现。

    高延世,心思单纯的一员常遇春式的猛将,长于战场的纵横切割,特别是最后升官后,在刘果离城事,还特意追到城外,射冠缨,下军旗,虽然有点过份,但有仇必报,看起来还蛮可爱的。

    仔细想下,还要归到作者的写实,作者力图展现出那个时代的风貌,因而君臣大义的帽子一压,很多人都显的古色古香,一身古气,反而不是那么可爱了。

    我不喜欢的古人很多,而有不少人恰在我不喜欢的类别中。

    如赵过的沉稳避嫌,文国华的装傻自污,郭从龙的感恩图报,姬从周的观望,不思进取,吴鹤年的圆滑,逢迎,笑里藏刀,洪继勋的清高自傲也许正是他保身的护符,事实上他存心与军中将领结交,个人不看好这个细节,(作者曾做过长篇大维的解释,大约是说洪把邓舍当作知己,事实让如果他真的能尊从士为知己死这句话,他就根本不用拉帮结派,一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从这个细节恰好说明了洪继勋的不知人,如果他能看清楚邓舍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能清楚自己在邓舍心中是什么位置,他就不应该结纳军中将领,对比下,留候张良就知道,他的水平至少比不上张良。

    邓舍是个古之名君,他好好把自己定位在帝师的位置上就行了,如果不自信的话,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让贤。

    最后不能不提下邓舍的帝王心术,这个很让人纠结啊,呵,我知道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上那些人的举动都是合情合理的,但这毕竟是小说,看的是现代人,古气浓点也行,但不必宣扬了,邓舍的帝王心术,很不喜欢。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邓舍作为现代人穿过去的,用一个蚁贼群的书友评价,只有颜射时像个现代人(这个看过全本金瓶梅才能判断这话对不对吧)此言心有戚戚,也许时代的同化作用太强大,邓舍很自觉的转变身份,适应了那个时代,浪费了一个穿越的名额,或许作者打算让他后文再发挥现代人的强大能量,毕竟现在时局不靖,整天忙着打仗。

    再说下女性角色,萝莉,熟女,淑女,女奴,闺秀,人妻,应有尽有,赵大还打几个擦边球,(色狼可以流下口水了)但都是花瓶式的角色,对主角没有太大影响,也没有推动情节发展,最初阿水夫人有点自私,但颇有豪气,很有培养价值,可惜后来燕王光芒一到,立即伏地作贤良状,也没了发展的余地,现在来看,暂时没有什么出彩的女性角色,这是本纯爷们看的书,不过如果能像陌上行那样讨巧,男女通吃,似乎也是个不错的事情。

    文笔,小说开头文笔流畅,简炼,形象,但到燕王图益都时,大约是因为出现的文人太多,属下又多了不少文人,三天两头的同文人打交道,就文白兼用,稍显艰涩,不过个人很喜欢,语言随着不同人物,情景不停的转变风格,不少话说的很有气势,喜欢。

    蚁贼写了两百万字,已是佳作,不过情节才到中场,此后杀察罕,擒孛罗,会是一个小高潮,当到与朱元璋南北对峙时,那才是本书的真正高潮,也是最考验作者的时候,架空历史进宫的很多,猜想多是因为到后面局势扩张开来,主角对历史走向改变太大,大场面太难把握吧。

    如果作者能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个方面同朱元璋来个堂皇的对决,那真是读者之幸,作品更上一层楼也是必然。

    满怀激情,拭目以待。 评论2: 了别人的推荐去读《蚁贼》的,还不是专门推荐,只是一个回帖,所以没报太大的期望。然而读后颇觉惊艳,虽不至于目眩神迷,忘了此身何在,却也结结实实地享受了一番。尤其是在书荒期,这份感受分外强烈,再加上所得远远高过期望的反差,足以使懒人如我辈愿意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专门评一评此书,并郑重向龙空毒蛇众推荐之。

    先谈文字。作者赵子曰估计是古文读多了,以致行文略显滞涩,但风韵别致,古味扑面,算得上是极具个人才情的文字。尤为出彩得是战争场面,惨烈而不琐碎,大处着眼,不失细节。子曰的文字可能不会让你第一眼就叫好,却能让你一品再品,有点类似教主在《战国》和《战神》中的文字。并非说他们文风相似,而是说两人的文字都浸润了强烈的个人色彩。在此预祝子曰的文笔能在淬练中走向成熟,不要学教主,如今的教主已连基本的句子都写不完整了,恍论文风。

    次谈情节。主角邓舍是穿越者,但穿越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小邓没有大炼钢铁制造兵器,没有造玻璃挣钱,没有抄袭后人诗文假充大头文人,他所做的,只不过随着当马贼头子的干爹学一身马贼本事,为得仅仅是在乱世中挣扎着活下去,并在求活的过程中一点点积累关于用兵、权谋和隐忍之道,为得则是更好地求存。终于在干爹死后,前路一片灰茫时出现一点转机。携八百众下永平,聚兵入高丽,占双城,经过一连串扣人心弦的战争和谋攻之后,初定西南朝鲜,也至此才让人稍稍松了一口气,无论是小邓还是读者。

    再谈人物。邓舍无疑是个鲜活的人物,面临抉择时会有内心冲突,却不优柔迂腐,临机决断,当进则进,当退则退……呃,一言以蔽之,是个能成大事的人。只有在十几年的颠沛和厮杀中才能浇漓出这样的人物,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在乱世“合理”地活下去。就像凤凰,浴火重生,小邓便是在人命如蚁的乱世战火中将前世今生糅合为一。还有赵夫人,河光秀,洪继勋,吴鹤年,还有关铎及其他——不得不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功力,他不是用枯燥的形容词去写人,而是用语言,用动作,用心理去写人,落笔不多,然一系列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作者大概是不屑于用形容词去简单界定一个人,我也雅不愿多此一举,尽管可以,不欲为也。或许作者的功力不止于此,随着情节的进一步铺展开,书中人物的形象会愈加丰满吧。

    最后谈谈世情。其实世情的描画离不开作者的文字功底,所以与文字分开来谈,是因为好文字并不必然意味着能成功营造出某一特定年代或某一特定场景下的氛围。对于元末明初,我很陌生,相信许多人与我一样。元朝是一个容易让人忽略的朝代,或是下意识,或是刻意为之。赵子曰用他的独特文字和深厚的史学修养描绘出了一个让我信服的元末世情,从人物谈吐到当时背景下的人物心理,一些细微处竟考据于史料。态度决定一切,诚不我欺。

    恩恩,说了是浅评,就评到这里收笔吧。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6 11:06:01

    阳神 评论1: 我觉得考究小说的定义对很多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从文字衍生出来的东西, 只要是一个识字的人,都可以从任何角度,以任何的着重点去为一部小说写一篇 评论。因为今天的小说并非只能有其文学价值这么单纯的。总不成"是一面镜子, 夸越时间和空间,透过万物和心灵,展现人生百态,重叠交错的生命。在里面人 性被分割。"(张芬龄,我节简)这样的才算好的小说吧?我相信以通俗文学兴 起的今天,有这种心态的人应该不会很多吧? 为了看起来客观些,我试试从下面几点来说说阳神:一,主题二,人物三, 语言四,情节五,场景首先从主题方面说起,主题就像地基,又像一条线,贯穿 全文。通常某些小说被人说散乱,大多就是因为没有紧扣主题。假如文青点,主 题应该传达出人生思想,生命意义等甚么的。现在我不说这个,仅仅把主题看做 一条线,简单明瞭. 那么阳神的主题是甚么呢? "能不能为死去的母亲正名分,就看开春的恩科和秋天的会考了。先靠中举 人,再中进士,金榜题名,加封三代…朝廷会下旨册封我母亲为夫人。母亲的坟 就能牵进洪家的祖坟,灵位也能在祠堂中供奉着。“ 我觉得这便是阳神的主题了,"为母亲的身后名而努力。"展现主题通常不 是把主题融入情节故事中,就是透过人物的言行和塑造而显示。阳神正取其后者。 开章明义点出了主题。 那么阳神能做到紧扣主题吗?我觉得算做到了。比如从开头的为了帮母亲正 名而读书,到后来为了帮母亲取得公道而斗父,再为了母亲身后名誉而甘心被皇 帝利用去打击世家。唯一我不满的是,主角寻求力量的诱因不是这个。虽然后来 有修正,但总有瑕疵。 对小说来说,阳神做到了紧扣主题,并展现主题,能透过主题串连和发展情 节。虽然主题不伟大,但正面。 其次就是人物,很多人疚病阳神的人物描写。老舍先生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 的第一项任务。可见人物对小说的重要性,一个人物算不算塑造好了,大概也就 言语,行为,心理三方面,其实阳神的主角已经颇丰满的了,开篇透过主题,把 主角在情节出来之前的轮廓交待,一个读书养气的书生,庶子,为了母亲而努力, 涉猎甚广。后面遇到狐狸的情节,主角的行为是可以预见,符合前文描写的。侧 面描写也有了,而且循情节而深入。小到狐狸,大到洪玄机。到后面成就鬼仙的 心态转变,也不突兀。而且主角的性格与言行基本如一。颇生动。小说常说的塑 造典型,阳神也是有的,比如理学典型的父亲,主角模板典型的冠军候。只要言 行如一,那么便足够了。人物与场景的契合度问题下文再说。 或许可以说神机的风格没变化,短篇幅写活人物的能力没能体现出来,但阳 神的人物我个人感觉是可以接受的了。说主角脸谱的可能是神机或者其他的小说 看多了的缘故。 之后到语言,也就是常听到的文笔之类。不过我觉得语言的范围和描述更精 确一些。其实很多人都说过了,神机的语言风格是很清晰的,打斗场面准确,精 炼,生动而富於形象。我很认同,不过阳神的打斗可能不算精炼了,解说太多。 然而我觉得与打斗相比,神机的叙事语言我的确认为是有改进空间的。比如准确 精炼这方面。 阳神中人物的语言,个人认为颇切和人物特性的,而且神机也颇会适当的运 用网络方言,比如冠军候的后宫,颇生动传神的。 这个可能有人会很看重这方面,不过我对这类看得很淡,只要能好好的说个 故事就足够了。 然后是情节,直白点就是讲故事。一般来说,情节都会深化主题,不过可惜 的是,神机的情节大多都了来深化场景。虽然后面有作出补救,比如说逐步查明 母亲的死亡真相和母亲的身世来历。然而比重上我认为有点失衡了。这个讲故事 的能力是我最看重的,因为不少读者看故事可能并不看重其他,而是要能吸引人 读下去,这方面阳神做得挺不错的,开章草堂笔记的描述,与后面未来经的研习 是有一个呼应的作用,这样会显得故事娓娓道来而不突兀。而悬念也设得多,採 用逐步解构的方法引人入胜。这个就是我说阳神情节失衡的原因,因为悬念大多 都是为场景服务的。其中有几个情节也颇有独具匠心的表现,比如百圣齐鸣和刺 客书等。 总体来说,阳神的情节做得很不错了,对我来说如是。有惊喜。 最后就是场景方面,也就是背景空间等等,本来这个我是写得最详细的,可 很悲剧的我不小心没有储存,於是这个本来最重点只能粗写了。场景就是包括了 故事的时空环境,历史背景,社会文化等。我很惊叹阳神塑造场景的能力,整个 场景可以说是宏伟和可以自圆其说的。比如读书人养气,不惧鬼神,国有圣人在 庙堂而神鬼不侵,有奸佞满朝而妖孽丛生。还有大千世界,中千世界,小千世界, 以及武道和神道之间的比对等等,就不说太多了,我个人认为这个场景比佛本的 都来得宏伟和合理。 要说一点的是,冠军候这个人物和场景的契合度问题,我不认为冠军侯这种 特性可以以这种姿态出现在场景上。本来写了很多的,没有了就不想重写了。 说些题外话,针对所谓的阳神黑,为了找错而去看书我个人认为是最不化算 的。论坛辨论几乎都是没有胜利者的。最少我们为了合心意而去看书获得了愉悦。 假如说你们从中能找到乐趣的话,我也只能摊手表示不解了。

    评论2:什么是小说?或者说小说的定义是什么?

    这东西其实挺难下个界定的。 就这一词汇的起源,中国的是发于《庄子》,法国是来源于罗曼语写就的通俗小故事,鸦片国更是细分为level和roman两种。 就历史而言,这东西本来挺下里巴人的。它现在的崇高地位其实是20世纪以来西方的舶来品。 而其实在西方,殊途同归,小说它也上不了台面的,早先的时候。就从roman这个词来看,最早指的是罗曼语,也就是说从通俗拉丁语演化来的平民的粗俗的语言“艺术”,与它对应的,是古典拉丁语写就的诗篇,戏剧和编年史。 真正使他大富大贵的是一帮19世纪的文科生,爱写擦边球人体艺术美其名曰自然主义的左拉啦,被判伤风败俗以道德败坏吸引读者号曰现实主义的司汤达啦,本职是反政府外加写诗副业是编编浪漫主义小说的雨果啦,写作小狂人一篇文章删改几十遍的福楼拜啦之类的。 所以,在这里我借用一个法国人的小说定义估计大家也不会反对,毕竟饮水思源嘛。 小说,是一篇用prose写成的narration fictionnelle。 prose吗,非诗歌的语言; narration fictionnelle吗,创造出来的故事。 具体来说怎样做呢?人物塑造,故事情节,环境描写,三者揉搓在一起水和面。 套个词,就是 1 小说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或者 2 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

    也就是说,没有足够的文笔,写不出生动的对话、心理、动作、外貌,也就创造不出生动的人物。 没有生动的人物,故事情节推动只能靠作者来而不是人物依照自己的性格当时的处境自己去行动,于是硬伤出来了,节奏变乱了。 环境描写,靠的是把环境融入情节之中,润物细无声。大段大段的介绍,那叫背景简介或者提纲。

    具体到阳神,他的缺点有二:人物僵硬,情节俗套。 看看他的文笔就知道,主角沙发过短,脸谱化严重;配角着墨不多而梦入神机本来就不擅长人物刻画,自然面貌模糊,让人没什么印象。 至于说情节,有谁看不出么,这一套不过是起点yy小说的套路。 具体例证见http://forum.dragonsky.com/viewthread.php?tid=303055&amp;amp;extra=page%3D1《说阳神 何为阳神---阳神90章读毕报告并捞分》后半段。

    或者有人会提冠军侯来做个驳斥的例子,穿越的yy小说量身打造的主角般的反面角色。不过说实话,这本来也就是用烂掉的。远的不说,西贝猫sama的异世之炼魔术士主角虐起穿越角色来那是相当痛快的。 (作为一个喜爱寒蝉高于海猫的动漫迷,再次高呼拥护西贝猫的头像,乃是梨花酱转世到海猫世界的吧)

    至于说优点,应该是他的设定,一个融合了东方武术和玄理自创出的古代世界。 但欠佳的文笔导致他的真实性大大了折扣。 每每读到文中牛叉人物做着脑筋欠奉的事情的时候,我真是感觉不到这个本来很有趣而又庞大的设定的吸引力。

    归其一点,文笔。小说最先是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东西。当对文字的把握都失当的时候,还能指望写出什么?

    当然了,就阳神的优点来看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 所以说我感觉他就是本干粮,并不值得如此津津乐道。

    ps 看不忿这个结论的同学尽管来喷吧,不过希望言之有物,有理有据,看在我打了这许多字的份上。 当然,萝卜青菜,可有所爱,你也可以说这就不是我的菜。这也对,不过我看了几章,至少有发帖子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 看的不爽的同学自然也有权利反驳,但请具体指出我的错误,谢谢。

    评论3: 看了一位朋友的为什么喜欢阳神,顿时有感而发。真是看书各有各个的G点啊,猴子这个人说实话我到不是很讨厌。也就是我不是很厌恶带着各种光环的小白。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奈,只有在无敌的小白文中代入从而得到高潮。也是说既然在现实生活只能活在社会的最低层,那么相比情商不是太高,也就只能在各种光环的小白人生得到安慰。毕竟,合理性这个东西费脑子。

    扯题不好意思,还是说说我为什么喜欢《阳神》 吧。说实话,看JJ的书包括除了黑山都没能看完。其余都很喜欢,《阳神》 一出来第二章就不由自主的喜欢上它了。

    小人如鬼,可以说小时候就对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很是害怕,长大后杂书看得多了。什么灵魂是一股特殊平频率的电波,生人就像一个个收音机,当你的接受频率和电波对上了就会遇到奇奇怪怪的事情,又或者有人用自己的理解去解释阴间地府的传说,等等这些我都喜欢。 所以说小人如鬼这一简简单单的一章抓住了我的眼球一直到现在愿意打着1.2百字来推荐一下。JJ的切入点很好,很能抓人,不过最近几章总觉得升级太快了。

    PS 草堂本记 一书作为一开始讲故事的线,穿得不错,可以说JJ讲故事的能力还是很强的,至于文笔,文笔在网络小说中算什么呢??网文要成为王文,要的就是讲故事的能力和量啊,就和当年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一样,一拍案板,且听下回分说,那么你明天自然会乖乖的去的。

    所以乱78遭的说这么多。还是要大声疾呼推荐《阳神》

    好书,值得一看@!

    评论4: 阳神写至今日也是不短,在书中却是不快,从离家到科举不过刹那。 红衣从区区小卒到如今4 劫鬼仙“传说中的人物”,进境如此不可谓不快。 为何?心念所致不杀不快,人影到处,血流成河。正是睚眦必杀人,有龙蛇 遗风。 释放了心中的愤懑,却不但半分歉疚,还自以为得了功德。 正如反了BOSS虐了同事,抢了别人的饭碗,阿弥陀佛这是做了好事! 随心随性,正合网络小说之要点。残杀有理,得YY之真谛。 猴子发王八之气,小弟纳头便拜;红衣却是暴力所向,顺昌逆亡。其本质皆 是一样。 王八之气,有理有利。手持上古圣皇剑,谓之“勇气,智慧,仁爱”。 从者皆以为猴子有此品质,却不知此乃沐猴而冠。随之得利可乎?不可! 因为其本心乃是掠夺一切,工资奖金美女同事皆入其手。吾辈谓之经理者也。 小民比之不得,所以有怒有怨。YY曰:砍汝之头颅,可敢不随于我?众同事 接从。 小辈可畏,后生又能。方圆小儿,不过八岁就有鬼仙职称,随口定法从者甚 众。有不 世之才,众人俯仰,惊动天子。闻之名者,夸之。见其面者,叹之。眼见又 要升职, 妄图抢我上进之阶,气煞我也!但,我笔下百圣齐名,退休的老同志赞赏有 加,你又 如何与我斗。不自量力! 文采不胜,不得巧舌。“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猴子能背唐 诗,此乃 大才。红衣看遍天下YY之书,只得易经之首句无可奈何?非也非也,我会者 一句,有 大意不能小看。我非无才只是不说,如今道出人仙吐血,众人惊天,拜服之。 我之行止,皆有人阻,我之亲戚,皆有所怨,但有翻天覆地力,杀!杀!杀!

    评论5: 说实话,JJ的书,从《黑山老妖》开始,我都不是很有兴趣,霸道狠厉有些过分,稍微超出了我的接受范围。只是文笔一直不错,加上打戏一直比较精彩,设定也都严密有创意,所以一般都是追看但不会热捧。

    阳神这本书的开始也是如此,主角的身份之类的桥段比较老套,而性格上和前两位王姓男子也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嘴上还多了一份仁义道德,显得有些虚伪。到此为止,我还并没有觉得《阳神》这本书比起《黑山》和《龙蛇》有多少区别。但当冠军侯这一角色出现之后,顿时激发了我对《阳神》后续情节和对原来讨厌的主角洪易的无比的爱和期待。

    冠军侯作为穿越者,在出现之后的情节中分别展现了王霸之气、弱智光环、魅惑之力、科技经济双外挂、以及顶级NPC好感度无限大等等主角模板,活脱脱就是一个NC流大毒草yy小说的主角,这种人物在小白作者们的笔下在各个位面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折腾得一众NPC和boss苦不堪言,也连带着我这样的读者遭遇了无数天雷。在这种人身上,寄托着无比的怨念。

    偏偏《阳神》里告诉我,这样一个让我咬牙切齿了无数回的人物竟然不是主角,还是个反派!如何不令人欣喜若狂!!

    当我知道了冠军侯是未来必定要被蹂躏的角色之后,《阳神》的一切在我眼里都变了——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期待着JJ的风格越霸道越好,越狠辣越好,一想到以前死在王钟、王超和之前的红衣手上的反派的惨状,我就觉得无比畅快。洪易在我眼里也变得可爱起来——他实在太符合我心目中的反派大boss形象了:满口仁义道德,手段杀伐狠厉,最妙的是,还有一个打架时喜欢JJYY的好习惯。

    我只要一想起来,冠军侯被这么一个典型的小白文中的反派BOSS狠狠蹂躏,说不定还要发挥小强属性,一次不死下次再被蹂躏,全身每个毛孔都透着痛快!

    啊……这就是你,不,是你们这类人的报应啊!!!终于让我等到这一天了

  • 暮血

    暮血 组长 楼主 2010-03-26 11:06:09

    最长的一梦 评论1: 这书是在一片关于上帝视角的帖子里发现的,当时lz把这书里的人IQ说的很低,昨天很无聊突然想起这个名字有点朴素的书 读完后有点点感慨 像是一个对社会有些认识和感触但是又不那么深刻的年轻人青涩的校园故事! 诚然这本书是像散文、故事集多于一本小说,里面的情节是一个个相对孤立的小故事 竞赛,考试,球赛,田径运动会,三三俩俩的同学会,偷偷摸摸的校园约会,同桌的女孩,隔壁班那个很漂亮的姑娘,还有那个楼下球场耍酷的帅男孩, 家长,同学,老师,姑姑,舅舅那孩子们和家长们 这些人物故事被江之寒、倪裳、王萧这些可爱的生动的人物把这些故事像珠子一样串起来了。 这是一本相册记录了过去逝去的青春,哭过笑过,有苦有甜,还有点涩涩的味道在里面,翻看着成长的一幕幕是那么的值得回忆和留恋啊

    伍思宜问:“还有时间么?”   江之寒说:“有。”   伍思宜说:“我们去看看夜景吧,好久没到这边来了。”   江之寒点点头,和伍思宜并肩往山腰的一个观景点走去,那里可以遥望俯视大江和中州市区的夜景。   江之寒走在伍思宜的身边,眼睛不由自主的落在了她穿着裙子,高高鼓起的胸脯上。江之寒苦笑着想,不是故意的,实在是这个东西太突出了。在他心里,伍思宜向来是一个凡事很能自主的,性格飞扬洒脱的,有时候也会有淑女或者哀愁的一面,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自信独立,与众不同的女子。   身边这个沉默着的,温柔如水的伍思宜,让江之寒有些不习惯,也有一点点不知道怎么去应对。   两人走了三五分钟,来到山腰的观景点,远远看去,沿江一带,华灯亮起,仿佛两条亮丽的纽带,在黑夜中熠熠闪光。   江之寒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这美丽的夜景,侧过头,轻轻的说:“思宜”   伍思宜问:“怎么?”   江之寒说:“我其实是想说。。。。。。”想想伍思宜并没有明说过喜欢自己,总不能自作多情的说,我们应该保持好朋友的距离吧。   伍思宜仿佛没听到他的话,站在那里,喃喃的说:“夜景好美哦。”

    你看这就是高中羞涩的暗恋

    江之寒笑道:“去我们教学楼下面的篮球场,大喊100声聂勤勤是用牛奶洗澡的,聂勤勤是用牛奶洗澡的,聂勤勤是用牛奶洗澡的。”   王萧“操”了一声,大笑起来,慢慢的眼角却有些湿润。   江之寒问:“有酒吗?”   王萧站起身来,一会儿回来,手里多了一瓶红葡萄酒,“有人送了我爸几瓶,他估计没有仔细数过,我们今天偷他一瓶来喝。”打开瓶盖,拿来两个杯子,给自己和江之寒各倒了一杯。   江之寒举起杯子,“这一杯为了什么而干?”   王萧说:“为了那个去操场上喊100声的傻子而干?” 王萧怒道:“操,要花钱就别来找我。”说着把两本集邮册塞回抽屉里去,塞的急了,从里面带出两三张纸来,被风一吹,飘到了地上。   江之寒弯腰拾起来一看,却是闻名已久的王萧为聂勤勤画的铅笔素描。这顶上这一页,是聂勤勤的侧面,勾画的笔法很简略,但五官呼之欲出,神态跃然纸上。聂勤勤半垂着眼睛,紧抿着嘴唇,应该是在课堂上思考的样子。画的左下侧,有两行漂亮的行书,   沉思中的聂勤勤   于十一月九日晨   江之寒呆呆的看了半晌这画,不由羡慕起王萧的书法和画技,顺带的甚至羡慕起聂勤勤来。他看了一眼王萧,“你把她画的太漂亮了,光是看画的话,我也会爱上她的。”   翻开手上的第二页,也是一个女子的侧面,这一张着重勾画的是她耳鬓的秀发,一只小巧的耳朵,有漂亮的耳廓,还有一只半睁的眼睛,眼神迷茫,右下角的地方写着:   午睡初醒的聂勤勤   于十一月十二日午间

    故事很零碎但是很精致,这个故事与其说是重生,不如说这是个懵懂的少年成长必经历程 里面引用了一些社会桥段,但是里面出了校园生活非常出彩,我觉得关于印刷厂工人和食堂写的是不错的,不是无谓的情节,但是碰瓷这个桥段(其实在更新时间上比官路商途和官道要早)写的有点多于了。

    当然这本书我开头差点放弃,因为糟糕的开局,前三章我一直以为这是一本刚毕业的大学生踏入社会的青春励志剧本,但是一个莫名其妙的车祸突然把意识回归到了高中时代 很奇怪的穿越,为了开金手指么?主角表现的少年老成也许有那么一点点吧,但是不穿越同样也可以啊,比如官商里面变态强大自制力的林泉。为了过去与未来的纠结,还不如重生之官路商途,我一直认为都市类各式各类重生桥段,最出彩的就是更俗的重生之官路商途(墨武的武林高手穿越时空的爱恋我没看完就不算在内了)。过去和未来用一章楔子就仅仅联系在一起。 回到本文,我一度以为作者穿越的效果是重塑一段光明的历程,这个桥段很老也很土,模仿和跟风之作很多,好在我多看了几章,我发现这本书的重生“种田”或者说创造史也没什么新意(但是至少比弄潮、重生之官商和财色之类写的合理很多),但是里面一个个校园故事和人物吸引了我,他们自然鲜活。没有矫揉造作。江子寒和他的朋友们之间青涩恋情和热血或者纯真的友谊,还有“恶少”高干子弟们和平民兄弟之间若即若离的友情,呵呵,少不了父母们老师们部门之间的各式各样的关系。 我想这些就是我喜欢的吧!

    好吧这个似是而非让我判断不了故事走向的开局我觉得不爽,但是小鱼你写的很不错,不过商场可能不太合适你,呵呵一家之言,其实商场很多书都写的不好但是还是很火。 PS:这本书的成绩不好,喜欢青春校园风的不能错过,不过目前一天一更量确实很少,但是六十万字没有封面真的很影响书的第一感官 PS:有点对话流的感觉。

    评论2: 常在此版看帖,却一直因积分不能发言,挂了许久今日忽然发现可以发帖了, 先高兴一下。 前两天看到有人推荐的最长的一梦,昨天一口气杀完,感慨良多。 特来絮叨几句。 此书非常合我口味,对我来讲,仙草以上。 看过各式重生现代都市文,从最初的重生纯商场,到近年来大红的重生纯官 场,以及重生官商都占经过时代的变化,经过社会万象的洗礼,基本上所有的重 生都市作者都意识到,重生到当今天朝,想有个前途发展,不和官沾边,那是不 可能的。 可如何写,分寸如何掌握,官和商如何偏重是个问题。 张洛做生意,陈主任混情商,其实映射出的是作者的水准和人生阅历。 在我看来,最长一梦的作者,显然也找对了自己的所长。细腻的感情,真实 的人生体验。 我一口气杀完此书,发现130 来章,居然已65W 字,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掌 控力的体现。 小白作者,65万字基本该杀上神界了,当然,亦有强行按住主角,制造「我 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的支线来拖延发展过快带来硬伤的作者,这样的更让人 难以接受。 掌控力,就是给你寥寥几个词,一处场景,一副画卷,能够洋洋洒洒写出一 部文章,却又不显得拖拉突兀的能力。 当然陈主任和张洛现在变的水起来……估计也是1000多章了,很难再洋洋洒 洒的缘故,起初的确是展现了强大的掌控力,但凡好文,发展会让你觉得很舒心, 不会坐火箭,也不会「我有罪,我不该人身攻击」。 此前看过一本弄潮,前期和最长一梦很像,也是做了一个梦醒来的主角,也 学了武功,能打几下,而且剑走偏锋,从警察系统起家发展。布局阶段很赞,可 一到发展,就让人很无言,最终放弃此书。简单概括,这就是作者掌控力的问题。 很早前,龙空原评版有个滚滚汤圆即兴创作活动,给你一句话,15分钟内写 出一篇文,在这活动中,我见识了很多高人,他们的文字情节掌控力,强大无比。 扯远了…… 还看了一本叫做重头再来的,也和一梦有立意相像的地方,其中大量描写了 校园期间的感情,也在抓感情的过程中搞商业。可惜无论是谈感情还是搞商业, 痕迹太重,私货太多,相比之下,失分太多。也放弃。 我看书的时候常常会想,什么才能给我最好的代入感。 最后我总结为:让我纠结了,就是真的让我代入了。 此书目前为止,作者写了一段完美感情的破灭,这种无奈感,这期间的理念 冲撞,人心世情,让人纠结的蛋疼,我他妈深刻的体会到了作者想表达的这些真 实的或者虚构的曾经的怨念。这就是一种最好的代入感。 胡言乱语了许多,不多说了,强烈推荐此书。作者65万字仍未签约,我真心 的希望他快点入V ,来点收入,莫要丧失了激情给太监了,那就可大茶几了啊。

    小地主 评论: 田园牧歌式的《小地主》 一个胖子看光碟中掉出了月光宝盒,咬着牙穿越了还殃及池鱼捎带上一个无 辜萝莉。结果在1980年东北的一个偏僻山村降临了两个大眼瞪小眼的人。后来依 仗穿越得来的异能,胖子玩转村子玩县城,还和县委书记的闺女眉来眼去,小罗 莉玩转村子玩大山,山里的野物在她面前全部俯首贴耳。 听我这么介绍,你是不是感到恶寒哪?呕吐中颤抖着鼠标准备点击红叉叉? 千万别点,点击了红叉叉你就会与一个乡土小说失之交臂。 话说《小地主》不是一部从山村起步,潇洒省城,纵横全国的发迹大戏。它 的题目本身就透着一股怡然自得的味道,守着自家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 这才是小地主的境界。胖子的理想是带领靠山屯的乡亲发家致富。 乡土,才是《小地主》的重点。 多少年没看到乡土小说了?想起来中学课本上孙犁的《荷花淀》,嗯,这人 太远了,近的有解放后的刘绍棠。写京郊大运河出名的刘绍棠。只是这个刘绍棠 也不算太近,嗡嗡嗡前成名,97年逝世。其文风被称为“新中国的田园牧歌”。 在他之后,中华大地物欲横流,乡土小说式微了。 之所以啰里啰唆地提孙犁、刘绍棠,就在于《小地主》很有一点“田园牧歌” 的风韵。80年的乡下苦不苦?肯定苦。而且穷山恶水出刁民,环境恶劣了,民风 自然不可能纯朴。但是这些负面因素掩盖在田园牧歌式的描写之下,即使有几分 不和谐,也被轻描淡写化解掉了。其实这是从孙犁、刘绍棠以来乡土派一直为人 诟病之处:坏的东西被和谐转化,好的东西被放大美化。 但这其实也是人性的微妙之处。史上最著名的间谍片是007 系列,银幕上邦 德风光无限美女成群,但真要把他放到现实中早不知死过几回了。还有吴宇森的 “暴力美学”,银幕上教堂、白鸽、风衣、枪雨,如夏花般灿烂的血迹。但真要 把观众带到枪战现场,恐怕很多人会吓尿裤子。但是观众归根结底是坐在电影院 里的,所以007 风靡全球,暴力美学受到青睐。 人嘛,或多或少总有一些喜欢看不切实际的、美好东西的倾向。这就是我明 知道不真实也喜欢看田园牧歌式乡土小说的原因。 小地主真的很乡土,至少作为一个地道东北人在语言细节上挑不出大毛病。 虽然在语言功力上,《小地主》的作者没办法跟孙犁、刘绍棠相提并论,但是在 起点而言,已经很出彩了。 虽然作为乡土小说被分在都市言情有点尴尬,但是这样一个土得掉渣的故事 居然在起点文学原创大赛的都市言情分类排名85,不太明白,看着好像比较靠前, 不过也有可能靠后,或许都市言情参赛的不超过100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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