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是否可以分别理赔?
香江小子18(香港保险财富经理,微信HKYOUTH)
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是否可以分别理赔?
- 投保人给自己买重疾险,在A公司和B公司分别投保,第一次发生理赔时:
1、投保人可以同时向A公司和B公司提出理赔:两家公司将分别理赔,互不影响。
2、投保人也可以只向其中一间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如果下次再患上重疾,可以再向另一家公司发出理赔。
此种情况下,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索赔有效期:一般为180日。即投保人必须在确诊日起计180日之内提出索赔。过了这个期限则不可在就此次疾病提出索赔。
2)身故赔偿:一般重疾险都包含身故赔偿。如果未能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重疾赔偿,而后受保人不幸离世,依然可以提出身故赔偿。
- 大多数评论都会认为:身患一次重疾,是否可以治愈都不得而知(可能一次重疾就直接导致身故),为何会有保留一份重疾险的想法呢?
根据实际经验,只有下面两种情况会出现此种选择:
1)保单已经过了缴费期:如果在缴费期内发生重疾理赔,一般剩余的保费都可以豁免。在此种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人不选择理赔。只有当保单已经过了缴费期,才存在重疾“确诊而不赔”的情况。
2)保单分红:只有对于分红保单来说,这么做才有意义。因为一次疾病未必会花费很多医疗费,此时保留一份具有分红能力的保单待下次赔付是可以且必要的。如果保单本身不带任何分红(例如定额保障,始终不变),那么任何时候,越早发起理赔,将保额变现都是更为实际和划算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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