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衬衫
大鲸
有的人失眠,有的人酣睡,世界就是这样循环轮转。 ──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岁月无情,知道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搁在十几年前,说什么我也不相信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四十岁不到,我的鬓角就白了,头发也稀了,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肚子还没大。过去的熟人和朋友见到我后也都说我变了,变得认不出来了。有时候我一个人站在镜子面前看看,也觉得自己和以前的样子相差很远。我是变了。可如果仅仅是这些也就算了,我老婆说,我的变化远不止这些,她说,这些年来,从里到外,再从外到里,我是让她感到越来越陌生了。但我对她就没这种感觉。其实她也在变,年轻时,她就从不这么罗里罗嗦。
门口那株光秃秃的玉兰树正在开花。这种古怪的白花现在成了上海的市花,在很多条马路边都种了它,人们也早已习惯了它那像碗一样大的花朵,可在过去,走遍上海,也见不到几棵。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实在是变化太快了。像五角场,那时候还是一个偏僻的小地方,周围的房子破破烂烂,几个石棉瓦顶的小商店局促简陋,冷冷清清,和外地的一个小镇差不多,可今天它车水马龙,繁华喧嚷,倒是比原来的一些老市区还要热闹。一切都在变。别的不用多说了,光是警察的制服我都看着变了好几回,八十年代初期,我和他们打交道时,他们穿的是白衣服蓝裤子,衣领上还缀着红领章,现在的警察谁还带领章?都换成肩章了。
所以说,不知道我也是正常的。当你坐在五角场邯郸路口的这家不起眼的小吃店里,看见一个谢了顶的中年男人系着脏兮兮的白布围腰在你面前忙忙碌碌,招呼应酬,你又怎会想到若干年前他曾是五角场的一个响当当的人物?那些在街头巷尾游荡的人哪个不佩服他?可现在就是知道也没用了,世事如烟,不堪回首。过去的那段经历我早已忘得差不多了。我这么讲并不是说我过去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相反,我为人处事一向光明磊落,当年接触过我的人,不管是朋友还是和我有过过节的人,我敢说,没有一个指责过我的人品。
就像我们现在看不惯那些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一身发光的黑紧身衣,耳朵上戴个耳环的小青年一样,那时的人也看不惯我们。年轻人总是这样,喜欢抛头露面,引人注目,他们老想把自己弄得与众不同,好让别人时刻注意到自己。我们当然也不例外。大家留长发和鬓角,戴蛤蟆形的墨镜,穿花格子衬衫、喇叭裤,有的尽管连耶稣是谁都不知道,可为了赶时髦,也在脖子上挂一条镀锌的闪闪发光的十字架项链。我们提着一台走私进来的卡式三洋录音机,像个流动广播电台一样,一边放着台湾歌星邓丽君的靡靡之音,一边三五成群在大街小巷晃来晃去。那些年国家还没有改革开放,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很少,很多人都无所事事。年轻人中学毕业后考不上大学就在家里待业,这等于失业,但找不到工作着急的不是我们,是我们的父母,我们反而乐得自由自在。
那真是无忧无虑的时代。我们几个没事干的朋友每天都聚在一起,吹牛,逛街,弹琴,呵,我的吉它就是那时练出来的。我是自学成才,但不是无师自通。那时电视台每星期天下午专门有档节目教人怎样弹吉它,从第一次听到吉它的声音起,我就喜欢上了这种乐器。每当节目播出时,我都会拿着琴坐在电视机前边看边学,教琴的是一个音乐学院的小伙子,他总是穿着一件白衬衫,表情肃然,不苟言笑,讲解一会弹琴的要领便做一下示范,就这样一直到结束,一句话也不肯多说。我觉得他的风度相当迷人。我开始摹仿他,平时像他一样,只穿白衬衫,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则尽量少说话,当然,要想真的变成他,是不可能的,但我可以把琴弹得比身边的所有的人都要好。这点我很快就做到了。渐渐地,我在朋友们中间成了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我老婆也是被我的琴声吸引过来的,那时候她还是个高中生,住在我家隔壁,我每次弹琴时,她都过来听,一来二往的,就谈起了恋爱。
可这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和我的名声没多大关系,我的名声来自于另一部分生活,这就是那些年头流行的街头斗殴。我们往往会为了一件不足挂齿的小事和另外一些同样年轻的人大动干戈。有时十分可笑,也许是一个不屑的眼神,也许是在街头的人群中互相碰撞了一下,甚至只是别人传过来的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就会引起一场冲突。敏感的神经,无聊,过剩的精力,以及对某种英雄气概的向往和崇拜,使我们热衷于这些活动。我自然也在其中一显身手,我的少言寡语,还有与人动手时的干脆果断,不久就让我声誉雀起,先是那些和我交过手的人给我取了个“衬衫”的外号,后来我的朋友们也当面叫了起来。对这个外号,我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我私下里想过,他们这么喊我,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总是穿一件衬衫,一部分原因也可能是他们觉得我这个人有点狠,下手从不留情,就像一件不带什么感情的衬衫一样。
这段邯郸路原来一个商店也没有,路边除了围墙就是一些高大的香樟树。一天黄昏,就在这里,我们和几个到五角场来看电影的大学生打了起来,现在我已经想不清楚是为什么动手的,只记得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先骂了我们几句脏话,但没等他们骂完,我就对一个咋呼得最厉害的人下了手,我走到他面前,一言不发,一个耳光甩到了他的嘴巴上,接着我抽出腰里的牛皮皮带,朝这几个学生劈头盖脸抡了过去,其他人也一拥而上,一阵拳打脚踢,把这些学生打了个落花流水。他们吃亏就吃亏在嘴硬,手上却不硬,而我们出来晃荡的时候,不是带着牛皮皮带就是带着工厂里用的半米长的不锈钢大钢尺。有个学生急红了眼,在地上乱摸,想找块砖头,我追上去时,他又跑到一棵和他的大腿差不多一样粗的树边,抓住树干想把它从地里拔出来,他真是昏了头,我冲过去就是一皮带,他这才捂着头跑了。
好勇斗狠的人不只是我们,我们也曾被别人打得头破血流。但我并不抱怨,我以为这就是生活。还有弹琴,和朋友们聊天,逛街,这也是生活。两者加起来,就是我所有的生活。除了感到这么大了还在家里吃闲饭有点不好意思,我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我觉得我和大家,和那些每天都要上班上学的人一样,也在过着一种充实的可以把握的生活。身边的人都很尊敬我。尽管我老婆早就知道我的外号,她也只是告诫我在外面不要和别人发生矛盾。当时也有很多人把我们这种人看成流氓,可那是他们不理解我们,我们自己并不这样看。我们不偷不抢,不赌不嫖,最多就是跟在一些漂亮的姑娘后面套套近乎,唱两句港台的流行歌曲,再就是打打架,直到现在,我也看不出这些事情有什么大不了的。就拿我来说,无论是对朋友还是对街坊都很客气,邻居们也并不知道我在外面会是那样一个人,因为我长得比较瘦弱,话又不多,他们都把我当成是个腼腆的人。但即使在外面我也从不主动惹是生非。在家里闲着没事时,我就在镜子前弹吉它,边弹边矫正自己的手型和指法,我还托人办了一个上海图书馆的借书证,去借了好几本和声方面的书,细心学习钻研。我是真的迷上了这门艺术。当时我曾试着给我老婆写了一支曲子,她听了感动得眼泪都流了下来。
想想后来,我真对不起她。她对我实在太好了。还有我父母,他们也很可怜,他们每天忙着上班养家糊口,竟然对我的情况一点也不清楚。有一天吃过晚饭后,他们在一起闲聊,说着说着就又谈起了我的工作和前途,但除了唉声叹气他们也想不出更多的办法。我父亲是个小学老师,他善于想象,加上那天多喝了两杯黄酒,很快就由青年失业问题想到社会治安问题,他举例子说五角场的社会治安就不太好,经常有很多待业在家的年轻人穷极无聊聚众斗殴,他还问我,知不知道有个名叫衬衫的人,听说这个人很厉害,在五角场那拨人里是个头目,和人打架都是用斧头乱劈乱砍,是个亡命之徒。我猜他讲的这个人可能是我,但我对他说我不知道。我怎么也无法把他所描述的那个可怕的人和我联系起来,我认为,那个人显然不是我。
上海的冬天是寒冷的,处于郊区的空旷的五角场更是一到十一月份就凉风嗖嗖,还有时断时续的阴郁的小雨,冰冷,清寒,让人觉得难以忍受。而1983年的冬天在那些年里好像特别冷。为了不打扰家人和邻居的休息,晚上,我常常在他们睡觉后,带着吉它到外面弹琴,有几个朋友也来一起练。我们站在路边的屋檐下,躲在路灯或月光照不到的阴影中,边聊天边随意拨弦,可每当一些下夜班的人从公交车上走下来或是骑车经过,我们就会像演员登上了舞台,突然齐声弹唱,响亮的琴声和尖锐的歌声在深夜里听起来分外清晰,常常让他们吃上一惊。看见他们侧目而视的样子和匆匆走过的身影,我们都会忍不住发出一阵大笑,但这种表演是不自觉的,也是不公开的,就像是在自娱自乐。
这年年底,上海举办了第一届吉它演奏大奖赛,朋友们都劝我参加,我老婆也鼓励我去试一试,她还陪着我一起到市区报了名,并帮我交了报名费。她这时候也已经从中学毕业,顺利地进了一家机械厂上班,但她并未因我还没有工作而和我疏远。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她说,这说不定是个机会,抓住了,我的生活也许会改变。我没想那么多,我觉得我的生活不需要改变,我早已适应了我的生活。可我还是参加了这次大奖赛。比赛分弹唱和古典两组,我选的是弹唱,我的运气很好,没费多大力气就通过了预赛和复赛。决赛定于元旦那天举行,中间有半个月的间隔期,在这十几天里,我每天都在家里练琴,准备。参加最后阶段比赛的几个人我在初赛和复赛中大都见过了,他们的水平没我估计的那么高。我想,我也许能笑到最后。
什么事情都是头一回给人留下的印象深,这一次吉它大奖赛也是。大家都知道后来获得弹唱组第一名的那个人一举成名,一家唱片公司没过多长时间就给他灌了一盘磁带,由他翻唱的港台流行歌曲迅速风靡全国,他成了一个红歌星,一夜之间便声振大江南北。但我在复赛的赛场里见到他时,他还是一个像我一样的待业青年。 我表演完从舞台上走下来后,他主动走过来向我打了个招呼,他夸奖我的琴弹得不错,并说他想和我交个朋友。我没有拒绝,还和他聊了几句。出于礼貌,我也夸了他一下。为了以后联系起来方便,我们互留了家庭地址,我至今还没忘记,他好像是住在普陀区的曹杨新村。我说这些,不是说他不该获得这个大奖,或者说我的吉它水平比他高,更不是说我应该获得这个大奖,我没有资格说这个话,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参加决赛,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参加了决赛,又获了奖,我也可能会变得和他一样。
这些当然都是假设,也是不可能成立的。元旦的前一天,也就是1983年的12月31号中午,我的一个名叫小不点的朋友戴着一副墨镜来找我,当然,小不点这个绰号并不准确,小不点一点也不小,他只不过个子矮了一点,人长得倒是又粗又壮。他坐下来后摘下了眼镜,我看见他的一只眼睛充血,眼眶发青,他艰难地朝上抬了抬手,告诉我他的胳膊和身上也都这样青一块紫一块的。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前天在徐家汇乐山新村附近被一拨人打了一顿,他对他们发誓说,他今天下午一定要去找他们讨个公道,那几个人很嚣张,毫不示弱,当即就和他约定了时间和地点。他已经找了一些人,问我愿不愿意帮他这个忙,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虽然第二天就得参加吉它大奖赛的决赛,但我不想因为这件小事拒绝朋友,何况去一趟也耽误不了什么。吃过午饭,到五角场公共汽车站碰头的时候,我见到了十几个熟人,他们的衣服里鼓鼓囊囊的,都带了东西。我和过去一样,怀里揣着我那条有个大铁扣的牛皮皮带,别的什么也没带。上车时,我看了看售票员手上的手表,刚好一点钟,我算了算时间,路上来回要花将近三个多小时,找到那些人修理一下,再加上一个小时,大约六点钟就能回来。
中午,车上的人不多,路上也不怎么堵,我们坐在一辆长长的略显空阔的公交车上,就像一队出去春游的学生。车窗外面,是一幢幢低矮的楼房和一棵又一棵丫叉的树木,它们从细长的四平路边一直延伸到了外滩。在公交车一站接一站的行驶声中,阴了一上午的天也慢慢开始放晴,到外白渡桥时,太阳已经完全出来了。我们在徐家汇下了车,步行到了乐山新村在广元西路的门口。小不点走在前面,很远就发现了有一个人站在用钢筋焊成的铁栅栏门前东张西望地抽烟,他告诉大家,这个人那天也对他动了手。我们点了点头,在离大门不远的地方,突然拿出东西朝那个人冲了过去,他反应也很快,烟头一扔,转身就往里面跑去。我们没有多想,也追在他后面,跨进了乐山新村的大铁门。
这不是一扇普通的铁门,我一脚跨进去后马上就知道我们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我们虽是有备而来,但却忘了对方也是早有准备,而且准备得比我们更好。那个人跑了几步后竟然停了下来,从楼房两侧一下子冒出来十几个手拿棍棒和钢尺的人,有一个人还握着一把铁锹。我们身后的那扇铁门已经被人哐里哐当地关上,两个人推着一辆从天而降的平板车向我们冲了过来。到了这种时候,谁也来不及多想了。我抡着皮带,去挡那个拿着铁锹的人,周围的朋友也动起手来。
等穿着蓝制服的警察闻讯赶来时,这场后来在上海滩名声大噪的斗殴还在激烈地进行。地上躺倒了好几个人,从他们身上流出的血在阳光下已凝结成块,那个被我夺过铁锹的人捂着头蹲在一边正在痛苦地呻吟。我挥舞着一把不知从谁手里夺过的三棱刮刀,向逼近我的一个高个子用力捅了一下,他一弯腰就倒了下去,而他手里的一把用钢锯条磨成的匕首却砍中了我的胳膊。当警察喝令停止斗殴的枪声响起时,我眼前一黑,也一头栽到了地上。我感到自己的手发软,胸口和背上都火辣辣地疼。
作为参加这次令人难忘的街头斗殴的代价,我被判了十五年徒刑。在这次短暂的打斗中,有几个人当场毙命,四个人因伤重致残。我当然难逃其咎,只是出于侥幸,我没有被判处死刑。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并没有哪个人直接死在我手里,才让我免于一死。小不点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他那天很可怜,由于身上有伤,还没怎么动手,他就被打得趴到了地上,从此他就再也没有爬起来。那几个死去的人里就有他一个。这让他得以免除牢狱之灾。
我至今也没问过我的父母知道我被判刑后他们有什么感觉,我早已不想再让他们伤心。我也没有问过我老婆是如何熬过这些年的,她的等待已说明了一切。那时她还是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就为了我,她居然不断地把她父母给她介绍的对象一个一个都回绝掉,她对那些人横挑鼻子竖挑眼,似乎怎么也找不到一个满意的男朋友,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就是她父母也不好意思再在她面前谈论她的终身大事了。而当人们都以为她这一辈子将要成为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时,她却和刚刚刑满释放的我结了婚。这个小吃店,就是我们结婚后她拿出钱来开的。像是在躲避着什么,她也没问我是怎样度过那些漫长的时光的。这也许是她怕刺伤我的自尊心,但我并不介意。我告诉她,里面的生活并不像外面的人想象的那样糟糕,除了有点单调和刻板,每天也是吃喝拉撒睡五个字,而且还不用自己操心。
可我越这样说,她越不想听。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她觉得我在监狱里一定受了很多苦,否则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是的,和过去相比,我是变了很多。我不仅仅是脸上有了皱纹,头上有了白发,我在其他方面也变了。要是没有客人来店里,我会一整天不说一句话,我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旁边,看着路上驶过的各种各样的车辆,来来往往的行人,一看就是大半天。五角场真是越来越热闹了,汽车行驶的声音,旁边小商店的录音机里放出的流行歌曲和音乐,卖盗版光盘和劣质时装的叫喊声,还有别的嘈杂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像哗哗的水一样流动着,可我就像是在一个露天的电影院里看电影,这些喧嚣着的沸腾着的东西都在门外那块巨大的银幕上闪烁着,不管怎样,和我总有一段距离,我感到自己只能靠近它,却再也无法与它们融为一体,并重新回到这一切中去。过去的那个冷冷清清的五角场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它只存在于我的回忆和梦里,正如十多年前的那个年轻的我,只能保存在那些模糊黯淡的黑白照片里一样。
我老婆在我出狱后不久,就送给我一把崭新的吉它,还送了我一叠厚厚的曲谱。她以为我会很高兴,但我只是平静地接了过来。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弹过琴了。我调了调弦,试着拨了几下,但却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响声,它和我记忆中的琴声相差太远了。可当我一页页翻开那些曲谱时,随着五线谱上音符的上下跳动,在我的耳边又响起了优美的琴声,那是记忆中的我曾经亲手弹奏出的乐章,在冗长寂寞的岁月里,我曾一遍遍地成千上万次地想象过它那动人的旋律。但我已不能在现实中用手里的吉它再将它演绎一次,我实在无法忍受在服刑期间曾给我带来那么多美好享受的曲子在今天被我如此糟蹋,我悄悄把吉它放到了一边。我老婆没对我多说什么。在这家小店开张的时候,她也没和我商量,就把这把琴挂在了墙壁上。现在,挂这把吉它的那个钉子还在墙上,可琴已经不在了。
过去的那些大香樟树也没有了,路两边的白玉兰以一种我不熟悉的样子成长和开放着,它们是上海的象征,也是上海的标志,但它们使我感到陌生,我怎么也欣赏不了它那长在细小的枝节上的硕大的花朵,每当它在初春的寒风里绽放时,都会显得相当突兀、不协调和令人费解。我老婆说,这就是五角场,因为它和市区不一样;这也是上海,因为它又和外地不一样。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不一样的地方,一个和过去不一样的地方。但在这样的地方开个小吃店是正确的,五角场终日川流不息的人潮很快就让我们生意兴隆。我们既卖馄饨面条,也卖米饭炒菜。小吃店虽然小,可光顾这里的人却不少,顾客中什么人都有,上下班的人,来五角场玩的人,清洁工,附近大学里的学生,巡警,当然,也还有另外一批人,一批像我当年一样在五角场晃来晃去的人。
他们就是我说过的那种喜欢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黄色的人,他们比我们当年高大,可似乎个个都有点发育不良,人人瘦胳膊瘦腿不说,还爱穿深色的衣服,样子很像动物园里黑色的鸬鹚鸟。我这么说,没有别的意思,我知道,他们属于这个时代,也属于现在的五角场,要是我生活在今天,也一定会像他们一样把自己打扮成一只鸬鹚鸟。他们没有一个人认识我,也不知道我曾有过一个衬衫的外号,更不用说了解我的过去了。在他们眼里,我只是这家不起眼的小吃店的老板,大名叫老王。我一点也不奇怪他们会这样喊我,我很清楚,这就是我现在的真实的身份,我现在确实只是一个小吃店的老板,其他的,什么吉它啊,衬衫啊,都和我没什么关系了,它们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流失了。
在这些人中,经常来小吃店吃饭的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他用细细的声音告诉我,他就是在五角场大名鼎鼎的林妹妹。他身材瘦削,肤色白皙,涂着红指甲油,留着一头披肩长发,身上散发出一股香水的味道,还时不时咳嗽两声,再掏出一张餐巾纸擦擦嘴唇,看样子真的和那个《红楼梦》里病歪歪的林黛玉差不多。他一般在夜幕降临时来小吃店,每次来他都浓妆艳抹,把自己化妆成一个漂亮的姑娘,吃完饭后,他就到附近的一家夜总会去鬼混。一次,我在扫地时他曾向我吹嘘说,他是那家夜总会里收入最高的坐台小姐之一。像对待别的人一样,我听了以后沉默不语,依然拿着扫帚扫着地,对他的话也不置可否。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可时代在变化,我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把我所厌恶的人都从我眼前一扫而光。见我对他的话没有反应,他可能有点生气了,离开的时候,他故意从我身边经过,还放肆地用手拍了拍我的后脑勺,我抬起身来,看了他一眼,他笑了,问我,你是不是不相信,老王?我说,不,我相信。 我老婆看到了这一切,她在里面把盘子和碗弄得叮当乱响。我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她是希望我刚才对林妹妹的举动作出一个像样的回应,她不希望我表现得这么软弱。但我假装没有听见,我觉得没有必要为这样一件小事大动肝火。而且,我认为这种认真是没有意义的,何况我们也已过了为这种事认真的年龄。我没有吭声,老婆看我不想搭理她,只好自己一个人生了一顿闷气。看着我老婆那张紧绷着的脸,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事很快就会过去的,别看她现在这么生气,以后说不准她还会为自己这天的生气感到可笑和滑稽。
在这之后,有一个星期林妹妹都没再来。一天深夜,在我们要关门的时候,他带着两个人又来到了小吃店。他说,他前些天到广州去玩了,所以没能来这里。他刚从火车站下车就乘出租车到五角场来了,还没有吃晚饭。他让我给他炒几个菜,要喝点冰镇啤酒。这时正是七月份,天气很热,到晚上了,人还不停地流汗。我一个菜还没炒好,林妹妹他们就喝了四瓶啤酒。
我老婆因为上次的事情,不愿意在外面招呼,就让我到外面应酬,由她在厨房炒菜。林妹妹他们一瓶接一瓶地喝冰镇啤酒,很快三个人就喝得有些醉醺醺的。林妹妹点上一支香烟,站起来抬起手指指墙壁,大声地对我说,老王,我早就想问问你了,你在墙上挂着这个东西干什么?我以为他说的是墙上挂的一幅老上海的月份牌广告,就告诉他,这是装饰画,是挂着玩的。他听了连连摇头,走到墙角,伸手就要把那个吉它从钉子上拉下来,但他把吉它举在手里晃了好几下也没能把吉它取下来,我想去拦他,他却一使劲把钉子也扯了下来。
我从地上捡起钉子,站到一个板凳上,把它重又插回了原来的地方。林妹妹拿起吉它用手胡乱拨了一下琴弦,问我会不会弹琴。我说不会。他说,那你在这里挂把吉它干什么?他对那两个还在坐着喝酒的人说,我来给你们弹个曲子听听。这把琴保养得很好,几乎每过两天,我老婆都会把它从墙上摘下来,用布好好擦拭一下,有时,还逼着我给它调调音,所以,它在墙上挂了一年多了,还像新的一样,琴的音质和共鸣也都很好。但林妹妹拿起它却像握着一个拨浪鼓,只知道用手上下扫弦,还模仿电视里的一些摇滚歌星的动作,一会把吉它举到头顶,一会又把它放到地上,再摇摇晃晃爬到桌子上来个反弹琵琶。他大声唱歌,声嘶力竭的样子就像一只好多天没有喝水的鸭子在叫。我老婆听到外面吵闹的声音,也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简易的折叠桌子砰砰响着,我怀疑它会突然倾斜,倒塌。林妹妹在上面手舞足蹈,还像个女人一样地大呼小叫,他说他很害怕。我说,既然这样,你就赶紧下来。桌子的确晃动得更厉害了。林妹妹终于从桌子上跳了下来,落地的时候他身子一歪,差点摔倒,我忙伸手扶了他一下,他才站稳了脚步。但他手里的吉它还是碰到了桌子。我叫他站好,顺手拿过了吉它。林妹妹却又把吉它拿了过去。他问我,是不是我以为他喝醉了,会摔坏这把烂吉它。我说不是。可我真的闻到了他的一身浓烈的酒气。他说,那就好。说完他突然用手握住吉它咣地砸到了桌子上。我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他,一个人一把就将吉它从他手里夺了过去。吉它发出了嗡嗡嗡的声音。林妹妹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他张着嘴,眨了好几次眼睛也没能说出一句话。我老婆把吉它抱在怀里,激动得脸都变了颜色,我看见她的脸上湿漉漉的,到处是汗水。
我对我老婆使了个眼色,拉了她一把,让她站到一边。林妹妹还在喘气,跟着他来的那两个人也站了起来,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叫他和朋友们都坐下来休息一下。我给他们每人递了一支烟,又叫我老婆去泡一杯茶。我也年轻过,这种场合我见过不知有多少次了。虽然今天天气很热,可它并不比昨天热多少,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屋里的空调在不断地送出凉风,我相信它会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清醒过来。已经两点了,新的一天也已经开始,甚至,日光灯的灯光看起来都有些暗了。我不想把事情搞大,一切都会过去,就像我的过去不能挽回一样,我们不得不面对明天的到来。
林妹妹也可能觉得闹得有点过火了,他坐在桌子旁边,看着我,一言不发,好像在犹豫,等待着什么。我这才发现我老婆居然还站在我身后,连脚都没挪一下。我转过身,想要她去泡茶,可话还没说出口,她却一下子歇斯底里起来,她双手抡起吉它,拼命往我身上砸过来,我赶紧躲开,吉它轰地砸了下去,她嚎叫着,像发了疯一样,把碎裂的吉它摔到了地上。她哭了,扑到我身边用力撕扯我的衬衫,她对林妹妹他们叫嚷着,让他们看我以前在斗殴中身上留下的伤疤。你们知道他是谁,她问,但没等面面相觑的林妹妹他们回答我是老王,她便高声说,他就是衬衫。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抓过我老婆的手,叫她冷静一点。他们都知道我是老王,你不要这样,我对她说。她的手忽冷忽热,在不停地发抖。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她瞪大眼睛看着我,她眼角的皱纹似乎突然变多了,变深了。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原来的那个你到哪里去了?你还是你吗?林妹妹已经回过了神,他笑着打趣说,你们夫妻吵架可不管我们的事,我们喝完这瓶酒就走。我一边冲他点头,一边用力把我老婆往里面拉。你怎么会变成这样?她不再看我,抽泣着,就像在自言自语。我把她扶到里面,把电风扇对准她,又给她拿了一块湿毛巾,叫她坐下来擦擦脸,平静平静。
一定是刚才林妹妹从墙上拿下吉它后乱玩让她生了气。她是很喜欢那把送给我的吉它,而我没有及时劝阻也一定使她伤了心。我把衬衫整理好从里面出来时,林妹妹他们那瓶酒也已经喝得差不多了。看到我没什么事,林妹妹又快活起来,他说他还真没想到,我原来是一个怕老婆的人。他主动要求结账,还说他愿意赔偿我那把摔坏的吉它,我说算了,那把吉它值不了几个钱,再说,也不是他摔坏的。林妹妹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拿出皮夹子,要掏钱给我,我坚持不要,在手上来回推了几下。我并没有用多大的劲,可林妹妹却忽然一个趔趄,往后退了几步,嗵地一只腿跪到了地上。
不知什么时候,我老婆竟悄悄地站在了他的身后,她手中提着一把厚重的剔骨刀,一下又一下地往惊慌失措的林妹妹头上砍去,她的样子就像在剁一块生猪的大排,刀子砍在林妹妹的头上、手上和肩膀上时,发出了梆啊梆的声音。她一边砍,一边嘴里还唠叨,不是我杀了你,是衬衫杀了你,我没有杀你,杀你的是衬衫。
林妹妹的两个朋友吓得站起来就往门外跑去,我听见他们在门外大声喊叫,杀人啦,救命呀。一遍,接着又是一遍。我没有理会他们。我向我老婆走过去,让她把菜刀放下,她见我朝她越走越近,手中的那把剔骨刀也砍得更快了。林妹妹已经倒在地上,血把他的全身都染红了。我对我老婆说,他已经死了,我叫她住手,让她看一看倒在地上的林妹妹,然后趁她看的时候一把抱住了她。
在街上执勤的两个巡警跑了进来,我冲他们打了个招呼。我认识他们,他们也是我们这个小吃店的顾客。我老婆也认识他们,每次他们吃大排面时,都会给他们挑块大点的。她见到他们,一下子又哭了,她对他们说,这个人不是我杀的,是我丈夫杀的,他的名字叫衬衫。
我老婆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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