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超越 ——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λογοs(豈有文章覺天下 忍將功業誤蒼生)
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超越 ——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思想解读 [ 录入者:mlb | 时间:2009-05-27 06:25:13 | 作者:付文忠 | 来源: | 浏览:294次 ] 【关键词】 后马克思主义 政治自由主义 社群主义 政治哲学 【摘 要】 墨菲是后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后期她介入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争论,拓展了《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中关于“政治先于社会”的命题,强调冲突与对抗是现代政治的本质特征。后马克思主义认为多元主义激进民主,既是晚期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策略,又是超越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政治纲领。 墨菲在后期的著作中,发展了与拉克劳合作的《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一书中尚未展开的思想,她详细考察与思考了:“如激进民主、自由主义、公民身份、多元主义、自由主义民主以及共同体等” 政治问题。[1](P262)她采用“反本质主义”的视角,对政治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及其二者的争论进行批判性反思,力图揭示后现代政治的重要转型、以及权力与对抗在现代政治中不可根除的本质特征,提出了超越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争的后马克思主义政治方案。 一、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三个命题 激进民主是后马克思主义在晚期资本主义的政治规划,它既是一种“社会主义革命策略” 又是一种后现代的政治学说,试图建构一种超越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政治哲学,其中提出的重要命题有: (一)对抗与冲突是当代政治最重要的本质。 在对当代政治理论的反思中,墨菲提出,政治不能被局限为一种制度,也不能被设想成仅仅是构成了特定的社会领域或社会阶层。政治内在于所有人,是决定人们存在条件的一个维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抗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政治建构作用,也就是对敌人与朋友的政治界线进行描绘。墨菲强调对抗与冲突是政治的最重要的本质,认为那种无需对抗和彻底消除对抗的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它会导致民主政治的灾难性后果。要抛弃那种对当代政治理论的错误理解,必须放弃普遍主义、理性主义、个人主义的理论基础,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对抗在政治中的建构作用,“并且不可能存在一个没有对抗的世界,那么需要正视的就是在这些条件下如何可能创立或维持一种多元民主秩序。” [2](p 5) 如何建设这样一种多元民主秩序?墨菲提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必须对敌人(enemy)和对手(adversary)作出区分,用对手的范畴置换敌人的预设,这是建立多元民主秩序的基础。缺失这样的区分就会把对手看成是敌人,这是当代资本主义政治实践中致命的错误。“在政治共同体的语境中,它要求不能把反对者视为有待消灭的敌人,而应作为一个对手,其存在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必须被容忍。我们将攻击他的观念,但我们却不能质疑其自我辩护的权利。‘敌人’这个范畴并没有消失,而是被置换了;它还是可以贴切地用在那些不接受民主的‘游戏规则’并因此将自己逐出政治共同体的那些人身上。” [3](p 40)在冷战结束后,旧的对抗、旧的“敌人”已经消失,新的对抗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当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却无力描绘新的敌人与朋友的界线,当旧的对抗以新的形式出现时,无力把握我们与他们的界线,使西方民主政治陷入危机。墨菲认为,只有从多元主义出发才能对差异给予确认,对“他者”给予确定。通过界定一个“他们”才能创造一个“我们”,这是理解诸多对抗是如何出现的条件和关键,也是拉克劳与墨菲在《霸权与社会主义策略》一书中提出的“外在构成性”原则。什么是外在构成性原则呢?当“他者”“开始被理解为是对我们身份的否定,是使我们自己的存在成为问题的人时,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发生。从这个时刻以后,任何一种我们/他们关系类型,无论是宗教的、种族的、民族国家的、经济的或者是其他的,都成了政治对抗的场所。 (二)政治竞争的对手不是有待消灭的政治敌人。 墨菲这一思想体现了对西方自由主义政治观的批判,从当代政治哲学角度看应该给予肯定,因为它包涵着对当代发达资本主义政治观的理论基础的新批判,特别是对美国霸权性的自由民主价值观的批判。美国以自由民主的代表者自居,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强力推行自由民主理念,在国际政治实践中恰恰是对自由主义本质的破坏和颠覆。墨菲认为,它以一种本质主义、普遍主义、单一的价值观,否定多元性、差异性,恰恰违反了自由民主的平等自由原则。它力图消除对抗,反对文明与文化的多样性,把一种价值观强加于多元性的价值观之上,强行取消差异,不能平等地对待多样性的文化传统和文明形态,这是对民主平等原则的致命破坏。墨菲认为民主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提出了制度和惯例,如果能恰当地加以理解的话,它们就会将敌对因素的潜在破坏消解于无形。” 当代资本主义,特别是美国在国际政治中,并没有采用多元民主理念进行政治身份界定,而是用“另类的界定方式(关涉种族,民族国家、宗教的本质)其反对者也以同样的另类方式被界定。”如“恐怖分子”、 “ 邪恶国家”“反恐阵线”就是当今另类界定政治身份的另类方法。墨菲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反对者就不能被认为是一位竞争对手,而只能被当作一个有待消灭的敌人。”这种错误的政治观念和民主传统背道而驰,它不是把潜在的敌人转换成竞争对手,而是把竞争对手转换成有待消灭的敌人。他们把自由民主等同于“实际存在的资本主义”,把他们的实践限制在对多样性,差异性的否定上。被他们排斥、压抑的文明和文化、民族和制度,就会以宗教的、民族国家的、种族的身份认同进行政治建构。 目前,当代世界这种群体认同身份的政治现象正在增长。美国进行的伊拉克战争进一步树立了持久的敌人,把民族认同作为界定敌我的界线,。不同的文明不是被看作一种多元共存的平等关系,而是一种你死我活、相互消灭的敌对关系。把当代世界置于动荡不安,到处充满敌意的政治关系之中。因此,墨菲下面的结论值的我们重视:“一个健康的民主程序需要诸多政治力量的震荡冲突和众多利益的开放型的矛盾斗争,一旦缺少了这些,它就会轻易地被不可谈判的道德价值与本质主义的身份认同之间的敌对状况所取代。” (三)现代民主的整个问题都同多元主义有关。 当代世界处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希望与危机并存,如何避免危机的发生?墨菲认为必须坚持真正激进和多元的民主立场。只有这个理念才能充分引出‘价值多元主义’的含义,才能直面承认冲突与对抗所产生的后果。不能把冲突和对抗看成是无法剔除的不辛骚乱,而应把他看成是民主规划的必要领域,是政治建构的空间。在价值多元主义的基础上,把敌人置换成对手,而不是把对手置换成敌人。 朗格兰姆(Atrracta Lngram)指出“多元主义并不是一个新出现的现象,也不是把当代西方社会和其它社会、把过去和现在分离开来的东西。真正新的现象是多元主义在观念领域的传播和发展。” [8](p 1)多元主义主要是导致了一种新世界观:它认为,对一个特定问题的回答与解释存在着不只一个“正确”的、真正的答案。对于什么是知识的组成,什么是道德的问题,多元主义的世界图景使人们认识到,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不相容的概念和道德框架,许多信仰体系和价值观念;而且,不存在建立于它们之上的、决定那个是“真理”的标准。(同上)多元主义为后马克思主义批判本质主义和普遍主义提供了有力的工具,因此,墨菲说:“现代民主的整个问题都同多元主义有关。”墨菲以多元主义的视角,考察了当代政治哲学主流理论,特别是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对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进行了批判性的解读。 二、激进民主与政治自由主义 罗尔斯对现代民主理论的贡献,墨菲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罗尔斯的伟大功绩就在于,他强调指出,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不再存在一种惟一的实质性共同善,多元主义是这个社会的核心,而正义的政治观念不可能源自于关于幸福生活的一种特别的宗教的、道德或哲学的观念。”[9](p 62)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突出贡献是对多元主义的承认,并把多元主义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作为建构政治理论的参考系。下面我们分析墨菲对罗尔斯的解读。 首先,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者,把政治自由主义束缚在经济自由主义的理念之中。罗尔斯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政治自由主义从经济自由主义中分离出来,墨菲说,这是对政治自由主义的一种辩护,这种政治自由主义从经济自由主义之中建立了自律。经济和政治分离,二者都按照自己的原则建构,没有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罗尔斯这一思想同拉克劳与墨菲关于经济和政治都是自我建构的观点相近,自然得到了墨菲的肯定。 其次,罗尔斯在正义理论中力图摆脱普遍主义,使他的政治自由主义带有“情境论”的特征,也就说,他的理论是历史性的,而不是历史的普遍有效的理论。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详细说明了他的目的,并不是要精心制作一个不顾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适用于所有社会类型的正义观念,而只是“要解决在现代条件下的民主社会中的众多社会制度的正义形式的一个基本争论”。[10](p47) 最后,墨菲肯定了罗尔斯是对多元主义的辩护。罗尔斯突出了以下事实:(1)多元主义存在的事实,(2)多元主义长久性存在的事实,(3)只有用国家的压制性权力才能击败多元主义的事实。 “重叠共识”的理念正是罗尔斯为多元主义辩护的产物。[11](p 245)罗尔斯认为,社会统一性应由关于正义的一种合理的政治观念的某种重叠共识来保证。关于正义的政治观念,是一个道德概念,制作出来是为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服务的,而不应该被理解成适用于那种有关一般的和完备性的道德观念的政治秩序。 因此,罗尔斯反复强调,一种正义的政治观念,必须独立于相互冲突的哲学和宗教学说,而且没有什么普遍的道德概念能够为现代民主社会中的正义观念提供一个被共公认可的基础。 在肯定罗尔斯多元主义的同时,墨菲又指出了罗尔斯政治正义观和重叠共识理念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多元主义理解并不彻底。墨菲说:罗尔斯认为多元主义只是在私人领域起作用的善的观念的多样性,与共公领域是完全分开的,在共公领域中,人们在受自身利益支配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是一种完美的自由主义乌托邦。因为,罗尔斯把多元主义囚禁于私人领域以使其不干涉共公领域,但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界限并不是固定的,“一旦给定,永远不变的”,私人与共公的边界是建构性,并且永远处于变动中,私人事务随时可能出现对抗,。如“堕胎”是私人事务,围绕着堕胎的权力展开的对抗则是政治化的。 (二)、用道德话语混充政治话语。原因是罗尔斯理论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个人,这妨碍了他的政治理论建构,他的道德话语使他回避了作为政治的核心概念,如权力、冲突、分层、对抗以及统治权等。政治主体正是在冲突、对抗中建构的。政治认同与共识的形成也是在“我们”身份的建构与界定中被确定的。墨菲说,罗尔斯的观念却正好排除了对政治哲学的这样一种理解:在其中没有政治共同善的地位,也没有给出对公民身份进行政治定义的空间,他只能把公民设想为投身于公平的社会合作的、自由与平等的道德人。 (三)、正义理论不是普遍认可的观点。罗尔斯认为他的正义理论,找到了“被普遍认可的观点,由此,所有公民都可以没有分歧地检验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制度是不是正义的。”墨菲对罗尔斯这种“宏大的”理论取向持否定态度,从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看,社会是多元话语的竞争,任何一种优势性话语都是暂时性的连接,而且,防止一种话语控制社会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首先特征。在政治斗争中,不同的话语在相互竞争中总是企图控制社会领域,去创造霸权实践连接的关节点,但是,任何一种话语都不可能被“普遍的认可”,他们只能在暂时性的固定意义上获得成功。 从后马克思主义的多元主义视角看,“在现代民主制度下,正义问题注定是一个永运无法解决的问题”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只不过是对自由平等的政治原则的诸多解释中的一种”。 三、超越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政治方案 自20世纪70年代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复活了西方的政治哲学,并引来了大量批评和争论,其中在批判政治自由主义理论思潮中,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被理论界称为“社群主义”。他们拒斥个人主义,强调政治共同体的建设,寻求社会关系连接的纽带,清除导致共公生活解体的危险,建构社会共享的道德理想,约束极端个人主义对公民道德的侵蚀。社群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麦金太尔、泰勒、沃尔策和桑德尔等。墨菲从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介入了社群主义与政治自由主义的争论,并且提出了超越政治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争的多元主义激进民主方案。 (一)墨菲对社群主义批评罗尔斯的解读。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主要集中于对罗尔斯的批评。社群主义者选择罗尔斯作为他们的主要对手,这并不奇怪。因为罗尔斯的“权利优先于善”的立场是对社群主义立场的否定。体现在罗尔斯政治原则中权利优先于善的立场可概括为:“自由优先于平等,正义优先于效率,这是新自由主义的两个信条。” [13](p38) 社群主义为了拒斥个人主义,他们诉诸市民共和主义传统来对抗自由主义,他们求助于亚里斯多德和黑格尔的传统。泰勒批评了罗尔斯的原子论主体观,认为原子论的个人主义主体观会导致公共生活的解体。个人的权利的确定并不能独立于共同体,理性之所以能发展,人之所以能成为一个道德主体,正是因为他参与到了一个语言共同体之中,参与到了公正和不公正、善与恶的交互性对话中,因此,并没有权利对于善的优先性。泰勒认为,具有权利的现代人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而且只有在某种特定类型的社会中,这种有能力选择自己目标的自由个体的存在才是可能的。 麦金尔太认为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没有为“德性”概念留下余地,应该对当代社会的道德危机负责。他认为“那种正缓慢瓦解我们社会的虚无主义就是根源于自由主义对所有‘共同善’的理念的放弃。” [14](p124)罗尔斯把社会看成是由原子式的个人集合而成,个人的利益先于并且独立于任何道德观念式社会联系,泰勒认为这是造成道德危机的根源。麦金太尔强调,德性概念只存在于某种共同体之中,共享理解是把共同体联结起来的纽带。共享理解把人之善和共同体之善统一起来,而不是对立起来,个人在共同体之中以这种善为基础,才有可能识别其基本利益。 桑德尔对罗尔斯的批评最为系统和猛烈,他主要攻击权利优先于善这一命题,以及由此命题所暗含的主体观念。桑德尔指出,由于罗尔斯的正义观念不预设关于善的任何观念,那么正义观念作为一种框架,在其中任何关于善的观念都是可能的。要使权利的存在优先于善,就必须使主体的存在独立于他们的目的和意图。因此,这种观念需要这样一种主体,他能先于其所选定的价值和目的来定义身份。这就是说,罗尔斯主体观的矛盾在于:是主体的选择能力,而不是主体所作的选择界定了主体的地位。因此,桑德尔指出,罗尔斯的主体永远也不可能具有那些建构其身份的目标,这也决定了罗尔斯的主体绝不可能参与到一个共同体中去,这意味着罗尔斯的主体观排斥了对一个共同体的建构。 (二)墨菲对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的争论的分析。墨菲认为,双方对激进多元民主既有贡献,又存在盲视,需要批判地吸收二者的合理之处,扬弃其理论的不足。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是对多元主义的尊重,“他的理论对于改进民主制度还是有极大的价值的。”也就是说,罗尔斯为解决民主与多元主义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解决方案,尽管这一方案存在着许多争议和批评,但罗尔斯尽全力围绕着多元主义的民主原则建立一种广泛共识的努力是正确的。罗尔斯探索的重点是“多元主义民主原则”“怎么可能会长时间地存在这样一个稳定和正义的社会,在其中,公民是自由而平等的,但人们却因同样合理却无法相互兼容的宗教、哲学和道德学说而深刻分离?” [15](p157)墨菲指出:罗尔斯的功绩就在于,他强调多元主义是这个社会的核心,而正义的政治观念不可能源自幸福生活的一种特别的宗教、道德和哲学观念。 罗尔斯的理论缺陷在于对政治共同体的排除,这正是社群主义攻击的主要目标,把个人独立于共同体之上,使政治空间趋于消失,回避了政治领域中的权力斗争、矛盾和冲突、对抗与统治问题。因此,墨菲指出,罗尔斯的理论是一种道德哲学而不是政治哲学,把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混为一谈,所以无法辨识政治的本质,把政治领域化简为在道德约束下对私人利益的一种理性协商过程。 (三)墨菲对社群主义否定多元主义的批评。 墨菲说,在现代民主社会中,一种单一的理性的共同善的缺失以及道德与政治学领域的分离,对于政治学的影响是非常具有破坏性的。因为,所有结构性的问题都被划归于社会领域,取消了政治问题的空间,排除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可能性。社群主义倡导对社会利益的关注,重视社会公共道德价值观的建设,都是有价值的。但是,社群主义的不足也是非常严重的,最主要的是对多元主义的排斥和否定。社群主义认为,政治共同体和多元主义是不相容的,墨菲认为这会导致普遍主义和本质主义,同时也会损害多元民主原则的价值。在分析了政治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争论的焦点问题的基础上,墨菲认对“公民身份”和“共同体”问题提出了后马克思主义的回答,“当我们的目标是激进和多元的民主时,我们应当怎样理解公民身份?这一课题需要在民主斗争中创造一系列的等值性。” [16](p67) 公民身份和政治共同体属于政治认同,墨菲提出了多元激进民主的政治认同理论应面对的问题,“我们发现我们自己面临着一个真正的挑战:我们如何才能在既最大可能为多元主义作辩护的同时,又不放弃构成现代民主本质的那些东西。” [17](p152)墨菲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就必须协调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要把民主理解为应对多元性的一套程序,如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就是为应对多元主义问题而提出的一个详细程序;另一方面,社群主义的主张也不能忽视,也就是说,要把民主理解为对那种预示着一种特别的共存模式的价值观的固守。这两个方面必须兼顾,赋予其中任何一方以优先地位的做法都是危险的。但是,政治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恰恰是在相反的基础上赋予其中一个方面的优先性地位,这正是激进民主所要纠正的严重问题。[18](p153) 四、激进民主与认同政治 (一)政治共同体 关于政治共同体,墨菲认为:“政治学是关于政治共同体建构的学说,它不是在政治共同体内部所发生的东西。” [19](p36)政治共同体是一个构造“我们”的话语层面,“我们”政治共同体的构造需要一个“共同善”的观念。这种观念认识到,定义任何一个“我们”也就意味着指定了一个“他们”,划定了一个“边界”。于是,关于一个‘我们’的定义总是产生于一种多样性与冲突性的语境中。这样一种关于“我们”的政治共同体,既不能像自由主义那样抽空共同体的内涵,也不像社群主义那样使之实体化。一种激进民主观念是把共同善作为一个“正在逝去的点”(vanishing point),一个“意义的视域”(horizon of meaning),“一个我们不断追寻却永远无获得的东西。” [20](p36)后马克思主义激进民主维系政治共同体的“共同善”有两个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的作用是“社会想象”,(social imaginary)“这也就是说,它象征着这样一种状况:正是因为达到完全实现是不可能的,所以使任何一种再现它所划定的范畴内成为可能的条件性视域才会有其功用。” 共同善第二个方面的作用是:“行为语法”(grammar of conduct),,“这种语法体现了对现代民主的构造性伦理——政治原则(所有的人自由和平等)的遵从。”。墨菲强调指出,民主政治原则是向着许多竞争性的解放方案开放的,对这些原则的理解是多元的,“那么我们就必须认识到:一种包罗万象的政治共同体是永远也不能实现的。” [21](p36) (二)公民身份 在激进民主政治共同体的视角下,公民身份的理念是什么样的呢?墨菲认为,公民身份是一种政治身份,一种身份鉴别形式,而不仅仅是指一种法律地位。它是这样一种形式的政治身份:这种身份由对现代多元民主的政治原则的一种认同构成,即肯定所有人的自由和平等。对自由和平等民主原则的认同,构成了人们的共同的政治身份。虽然人们可能会献身于许多不同的理解,但他们普遍认同于自由平等的民主价值体系,并受其制约。激进民主的“公民身份并不像自由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并列于其他身份中的一种;它也不像市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凌驾于所有其他身份之上的那种支配性的身份。相反,它是关于社会行动者的不同主体地位的一种连接原则,而同时,它又承认各种特殊义务的多元性并保留了对个体自由的尊重。[22](p90)简言而论,后马克思主义的公民身份观认为,对公民身份的鉴别不是不同群体的对善的不同理解,而是不同群体对自由平等的民主政治原则的认同,这种认同建构了政治共同体,公民身份在这一政治共同体中得到界定。 (三)激进民主与新社会运动 拉克劳和墨菲认为,他们的激进民主多元主义主要目的是为新社会运动提供理论说明,使阶级斗争向民主斗争的政治转型能得到很好的理解。 那么什么是“新社会运动”呢?拉克劳和墨菲说:“‘新社会运动’一词是一个不能令人满意的术语,它把一系列极端不同的斗争汇集在一起,这些斗争包括都市的、生态主义的、反权力主义的、女权主义的、反种族歧视的、少数民族权力的、地区的或性少数的斗争,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它们与被当作‘阶级’斗争的工人斗争有所区别。” [23](p178)新社会运动目标各异,但共同体特征是不带有阶级斗争特征,与工人运动相区别。这些新的反抗形式是在阶级斗争之外出现的,是在生产关系领域之外向资本主义展开斗争的,是新的话语,是新的权力要求,是新的身份认同的形式。这种多样化的社会冲突对扩展民主话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对于新社会运动感兴趣,不是它把各种斗争归属为与阶级观念相对的一个范畴,而是它在把迅速消融的社会冲突解释为越来越多的关系方面所起的新作用。” [24] (p178)新社会运动的不同群体,通过使民主话语得到扩展和激进化达到某种共同的政治认同,构造一种新的霸权形式。 后马克思主义在对当代政治理论的多元主义批判中,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值得我们重视,他们所探讨的当代政治哲学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但是,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尽管力图对当代政治的变化作出理论思考,然而,他们在政治先进于经济和社会的理论换位思考中走错了方向,在逻辑上充满了矛盾,在理论上有诸多争议,不可能成为实际的政治行动纲领,根本原因是他们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与批判精神,导致激进民主最终成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保守民主。 参考文献: [1]Jacob Torfing,New Theories of Discourse:Laclau,Mouffe and Zizek [M],Oxford:Blackwell,1999. [2] [5] [7] [9] [10] [12] [15] [16] [17] [18] [22] 查特尔·墨菲,《政治的回归》[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Chantal Mouffe,“Democratic Politics and the Question of Identity”, in Question of Identity[M],London:Routledge,1992 [4] [23] [24] Ernesto Laclau and Chantal Moufee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Toward a Radical Democratic Politics[M],Second Edition,London:Verso,2001. [6] [19] [20] [21] Chantal Mouffe,“Democratic Politics and the Question of Identity”, in Question of Identity[M],London:Routledge,1992 [8] Pluralism: the Philosophy and Diversity, edted.by,Maria Baghramiau and Atrracta Lngram,London:Routledge,2000. [11] 陈家刚选编:《协商民主》[C],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 [13] 姚大志:《现代之后》[M],东方出版社,1999年。 [14] Anna Smith ,Laclau and Mouffe:The radcal democratic imaginary [M], London:Routledge,1998. ---------------------------------- Beyond the debates between the Political Liberalism and Communitarianism ——Reading Mouffe‘s political philosophical views of post-Marxism Fu Wen-zho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Yantai Normal University,Yantai,Shandong 264025, China) [Key Words] Post-Marxism; Political Liberalism; Communitarianism; Political Philosophy [Abstract] Moufe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writers of Post-Marxism,she has taken part in the debates of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in the West between the political Liberalism and Communitarianism in her late works. She extended the assertion of “the primacy of political over the social”in 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 emphasizing the conflict and antagonism are essential character of contemporary politics.Post-Marxism held that the pluralist radical democracy is not only the socialist strategy in late capitalism ,bur also the political project which beyond the debates between the political liberalism and communitarianism. ---------------------------------- 【作者简介】付文忠(1958—),男,山西大同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毕业,从事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研究。 (E-mail :wzfu@ruc.edu.cn ,Tel.5688705) 注释 拉克劳与墨菲说:“对抗不是内在的,而是外在于社会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们构造了对社会的限制,以及社会完全构造自身的不可能性。”(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p125.)。社会的不可能性和社会的多元对抗性是拉克劳与墨菲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 但是,我国学术界把Hegemony解读为领导权而不是霸权,这是对葛兰西与拉克劳和墨菲的误读。在葛兰西那里,霸权(Hegemony)和领导权(leadership)是有区别的,霸权是维护或获得领导权的基础和条件。在拉克劳与墨菲那里,“霸权是政治学的别名,它强调的是认同的建构,同时把信仰与价值看作是认同的组成部分。”( Jacob Torfing, New Theories of Discourse:Laclau,Mouffe and Zizek [M] ,Oxford:Blackwell,1999.p82)在拉克劳与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哲学中,霸权既是一种新的革命策略,又是一种取代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政治阐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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