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建议
来自:快哦特
垃圾分类是经过各国证明的解决垃圾围城、防止垃圾污染的有效手段,对实现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因为人口众多、人口密度大,垃圾问题更显严峻。早在2004年,我国就成为全世界垃圾产量最大的国家。据2016年的数字,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当年产生3.3亿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8亿吨,这些垃圾主要埋在城市周边,日积月累,导致全国1/3以上城市处于垃圾围城状态。

垃圾分类迫在眉睫,当下的紧要任务是确定一种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操作模式,带动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本文作者是大连市一名社区干部,长期关注并在自己所在社区实践垃圾分类,具有较丰富的垃圾分类理论和实践经验。这些建议主要针对如何在大连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模式。
一、我们的思路
垃圾分类是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但其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环节是源头分类,即居民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源头分类为什么重要?因为它是其它如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前提和基础。源头分类为什么困难?因为其它环节可以靠行政手段或市场机制实现,即强制或利益驱动,但居民家庭分类却主要靠自觉和引导才能实现。为什么强制和完全的利益驱动无法适用居民源头分类,因为没有群众基础的强制会导致法不责众,完全靠利益驱动又难以持续。所以,这个垃圾分类模式,一定要能够引导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那么,居民为什么不愿意进行垃圾分类呢?实际上,根据相关调查,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并不低,但现实中不愿采取行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分类标准不清或太难,导致居民不知怎样分或懒的分。第二,先分后混情况的存在,导致居民认为自己分了也没用。所以,设计的垃圾分类模式必须能够解决这两大问题。

二、我们的模式
自2015年4月份起,我们在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街道八一社区开始实践垃圾分类,迄今已持续三年多。我们的垃圾分类覆盖约500户居民,既有带物业的小区,也有不带物业的楼院。约有一半以上的住户参与过垃圾分类活动,约20%的住户养成了垃圾分类习惯。我们设计的垃圾分类模式如下:
1、源头分类。居民家庭以“干垃圾”和“湿垃圾”作为分类标准。干垃圾是指干净、干燥的垃圾;湿垃圾是指湿漉漉、脏的垃圾。居民在家中将干湿垃圾分别存放。
理由:此标准简单易懂、容易操作,便于居民尽快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2、分别投放。居民定时定点投放,专人接收。具体来说,干垃圾居民一周投放一次,在固定的时间段,送到固定的地点,交给专人接收;湿垃圾每天投放到专门的收集桶中。
理由:此方式能有效杜绝造成先分后混的根源,即你因为他不分而不建,他因为你不建而不分。
3、分类运输。干垃圾每周收集一次,湿垃圾每天收集一次,由专车即时分别送往下一处理环节。
理由:即时收运,做到与下一环节无缝对接。
4、二次分拣。建立二次分拣中心,包括干垃圾的二次分拣中心和湿垃圾的二次分拣中心。在干垃圾二次分拣中心,由专业工人再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不燃垃圾和可燃垃圾;在湿垃圾二次分拣中心,由专业工人再分为厨余垃圾和可燃垃圾。
理由:居民粗分,专业机构细分,各司其职。
5、分类处理。二次分类后,不同垃圾对应不同终端处理机构分门别类处理,其中,可回收物送去资源再利用;有害垃圾送去无害化处理;不燃垃圾送去卫生填埋;可燃垃圾送去焚烧发电;厨余垃圾送去制作有机肥。
理由:化有害为无害,化废物为资源。
模式图解:

我们只是一个民间志愿者团体,这个模式的很多环节我们没有资源和能力实现,并且,因为资金有限,我们也没有对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奖励,但仍然有很多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进来,可见,只要方法正确,居民的垃圾分类热情是完全可以调动起来的。
三、我们的建议
1、垃圾分类标准在初始阶段易粗不易细,建议现阶段以“干垃圾”和“湿垃圾”作为居民家庭的分类标准。
垃圾分类标准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各有不同,应该结合本地的垃圾特点、处理方式和居民接受程度因地制宜、因时增减。比如,日本的垃圾分类虽然让人羡慕,但其繁复的垃圾分类标准显然还不适合刚起步的我国。
垃圾分类对居民来说是一种习惯,习惯的养成需要坚持,在初始阶段,标准制定的简单、明确才有助于更多居民采取行动、养成习惯。因此,在制定垃圾分类标准时,首先,应该考虑简单明确。干垃圾和湿垃圾因为只分两种,并且从字面上就容易理解其含义,所以最符合此要求。其次,分类标准要符合本地的垃圾特点。我国生活垃圾含水分大,把湿的和干的垃圾分开后,后续处理就相对容易得多。最后,分类标准应对应着现有的处理设施。大连市现有垃圾填埋、垃圾焚烧、资源再利用、无害化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等处理设施,干湿分类后,通过二次分拣可以分为可填埋、可燃、可回收、有害和厨余垃圾,从而一一对应现有的处理设施。
我们没用 “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作为分类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分析:
1、“可回收物”的内涵非常丰富,普通人只了解其中的一部分,会对其在分类中造成困扰。事实上,可回收物还在不断变化,现在不能回收的,将来或许就能回收,现在能回收的,将来可能会失去回收价值。因此,我们认为,“可回收物”这个标准虽然对宣传垃圾分类有好处,能让居民认识到垃圾的循环再利用价值,但不适合作为现阶段居民的垃圾分类标准,而应该由专业机构来细分。
2、“其它垃圾”这个概念缺乏长远打算,因为垃圾分类的标准应对应着后续处理的方式,“其它垃圾”的处理方式无外乎填埋或焚烧,但若将不适合焚烧的焚烧,不适合填埋的填埋,岂不违背垃圾分类的初衷?
因此,在现阶段我们建议我市的垃圾分类标准应定为干垃圾和湿垃圾,这种分类方式不仅让居民容易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而且也符合我市的垃圾产生特点并为后续处理奠定基础。

2、居民垃圾分类后的投放方式应有助于解决先分后混的问题,建议以居民定时、定点投放,专人负责接收作为分类后的投放方式。
要想解决先分后混的问题,首先要了解先分后混的原因。分类运输本身并不难,之所以迟迟难以实现,恰恰是因为大部分居民不分类。若匆忙建立起分类运输体系,却没有东西可以运,会造成巨大的浪费,也难以持续。这种情况导致我们的垃圾分类处于一个无解的僵局,你因为他不分而不建,他因为你不建而不分,互相指责、互相推诿。所以,必须打破这个僵局。
借助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并且经过我们的实践验证,我们认为居民定时、定点投放是可行的方案。有人认为让居民垃圾分类已经很困难了,再加上定时定点投放岂不更难以施行?我们认为难度确实增加了,但效果却是立竿见影的。
定时定点投放,就可以设专人进行接收。我们现在常见的现象是大部分居民对分类垃圾桶视而不见、随意乱投,导致别人分好类的垃圾也被污染;居民扔出任何有价值的可回收物,马上就会被捡拾垃圾的居民和流动废品回收人员捡走。实行专人接收,结果是不分类的居民就不能乱投,有捡拾垃圾习惯的居民和流动废品回收人员就不能将已经投放好的可回收物挑走。
定时定点投放的另一个结果是,即使只有一个人投放分好类的垃圾,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会被专人收走得到适当处理,让他看到分类的效果,鼓舞他继续分类的决心。更重要的是,有专人接收就可以进行精确的统计和记录,进而对垃圾分类意识比较高的居民和楼院进行物质和精神的激励,让他们起到示范作用,进而带动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垃圾分类。
3、居民的垃圾分类习惯需要培养和引导,建议前期对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奖励,后期对不分类的居民进行惩罚。
显然,定时定点投放实行后,开始阶段只会有很少一部分居民参与,但这部分居民却是垃圾分类意识最高的群体,巩固这部分人的垃圾分类成果,是引导更多居民垃圾分类的基础。
如前所述,让他们看到垃圾分类的效果才能鼓舞他们继续垃圾分类的决心,所以,专人接收的垃圾必须按照前述流程得到适当处理。另外,为了让他们起到示范作用,应该对他们进行某种形式的奖励。奖励的内容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奖励的资金可以来自财政拨款也可以来自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赞助。总之,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和带动居民开始垃圾分类行动,逐渐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一旦大部分人养成了习惯,奖励就可以逐步取消,代之以对少数不分类的居民进行惩罚。
我们建议以赠送垃圾袋作为基础奖励方式,这种方式不仅是一种奖励,也为今后以按袋收费的方式对不分类的居民进行经济惩罚打下基础。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制作特殊设计的印有“湿垃圾”字样的垃圾袋,定时定点投放干垃圾的居民以户为单位获赠这种湿垃圾袋,他们的湿垃圾会用这种特制的垃圾袋盛装并投放。这样,不仅他们投放的干垃圾有专人接收,环卫工人还可以通过袋子上的字样把他们的湿垃圾从其他未分类居民投放的垃圾中区分开来,从而直接运往湿垃圾二次分拣中心。当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达到一定规模后,政府就可以强制所有居民,在投放湿垃圾时,必须使用前述指定的湿垃圾袋投放,而这种湿垃圾袋如果得不到赠送就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这样,因为湿垃圾袋有限,一方面鼓励居民严格分类,增加干垃圾的量;另一方面用这种经济惩罚措施督促不分类的居民进行分类。
4、居民干湿垃圾分类后只是为后续环节奠定了基础,建议设立二次分拣中心进行细分类。
干垃圾和湿垃圾需要经过二次分类才能送到末端进行不同的处理,建立二次分拣中心是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环。干垃圾的二次分拣中心可以依托各个环卫公司设立,湿垃圾的二次分拣中心可以设在餐厨垃圾处理厂。
干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完后,集中送到本公司设立的二次分拣中心,由人工或机器进行细分,分出的可回收物由政府招标的再生资源公司统一收购,收入的一部分应纳入参与定时定点收集干垃圾的环卫工人的补贴。除了分出可回收物外,还要再分出有害垃圾、可燃垃圾和不燃垃圾,其中有害垃圾送去做无害化处理,可燃垃圾送去焚烧发电,不燃垃圾送去卫生填埋。
湿垃圾由环卫公司用专车送到餐厨处理机构,在那里由工人或机器再分为餐厨垃圾和非餐厨垃圾,其中餐厨垃圾用来制作有机肥或进行厌氧发酵,非餐厨垃圾送去焚烧发电。
5、垃圾分类是对传统垃圾处理方式的变革,建议处理好因此受到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垃圾分类体系完善后,原先处理可回收物的企业只可能保留几家有实力的,那些大量以个体工商户形式存在的小作坊式的废品回收站必然被淘汰;完整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建成后,那些走街串巷的流动废品回收人员将会消失,进而,那些以卖废品为习惯或营生的居民也会受到很大影响。这些企业和个人因其利益受到影响,会成为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的阻力,应该提前引导他们找到转型的出路,减轻他们的损失。
对于小型废品回收企业,可以适用市场机制,与大型回收企业进行合并或退出市场;对于流动废品回收人员,可以吸收为二次分拣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以卖废品为营生的居民,在取缔废品换钱的同时,增加一些高价值废品的兑换渠道,例如在超市设置易拉罐投掷箱,换取超市的购物券等。
6、垃圾分类的推广需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建议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试点推进。
垃圾分类模式确定后,重点在于逐渐完善细节。细节是决定此项工作进展快慢,甚至是成败的关键。这些细节包括:投放点选在什么地方?使用什么样的收集工具?如何记录和统计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设计什么样的奖励模式?等等。这除了要求依据现有的经验和总体构想外,还需要在试点实验中不断摸索。
我们是以街道和社区为依托开展垃圾分类,街道是一级政府,社区是与居民最密切的自治组织,因此在开展垃圾分类过程中有很多便利条件。同时,我们在开展垃圾分类中与环卫工人密切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比如,志愿者亲和力较强,善于与居民沟通;环卫工人专业较强,能高效率的对垃圾进行处理。因此,我们建议以街道和社区为单位进行试点,以片区的环卫公司和环卫工人为主力,以社区干部和社会志愿者为协助,探索并完善操作细节,最终将成熟的操作模式向全市推广。
以上是我们对大连市垃圾分类的建议。我们在垃圾分类实践中,为居民的垃圾分类热情而感动,同时,也为垃圾分类不能尽快推广而焦急。垃圾分类不仅仅是个环境保护问题,它从深层次上说是一个城市文明素养的体现。希望以垃圾分类的推进为契机,让大连的天更蓝,人更美!
作者:王亮 社会工作师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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