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期待下一季出《龙岭迷窟》还是《南海归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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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1:28:49
只能拍《龙岭迷窟》好吧 我们都是看过小说,熟悉人物情节无问题,但是没有看过小说的观众,对于这个系列的人物,情节,互有关联都是不清楚的,跳着看是想害观众还是害腾讯?肯定给骂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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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1:40:17
对呀,而且《龙岭迷窟》不是还带出了另外两个符吗,一个给了胖子一个给了老胡的。原来他们的那个是假的。 还有,很多人是不是忘记了《龙岭迷窟》还带出来一位重要人物?那位人物可是大结局篇,第八本的boss呀
考虑腾讯还要拍完系列的所有,不拍《龙岭迷窟》,确定结局篇大家知道这boss哪里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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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4:38:12
他有剧本了吗?你在哪里看到听到的新闻? 不管他是否初级阶段,鉴于他接手的在前,所以只能等他拍了再说。 理由我说过了 不按照顺序拍,你确定没有看过的小说的看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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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4:53:23
太好笑了。我早就知道这些事了。而且你也说反了 张黎接了3本,管虎反而接了4本。小说早就看过了 别科普了,我知道的不会比你少,正经书迷一个,为了这个系列剧,从第一部开始就掏钱充年费会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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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4:55:27
你知道我说什么意思吗? 有趣了。龙岭迷窟,云南虫谷,昆仑神宫,南海归墟,巫峡棺山 这几本主角都是3人组,是必须按照顺序拍的,因为事情都是互有关联的。现在管虎拍了2本,都是老胡年轻的时候,还有上一辈的事,所以可以抽出来拍,后面那些还没有拍的就必须按照顺序了 要不然你确定没有看过书的能看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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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5:02:14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你看过这本小说吗?本来是后续的故事,本来还继续写摸金校尉之拘尸法王,作者曾经说过要把其他几个门派都写一下,但是腾讯说不能用那些人名和世界观。 官司怎么样,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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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5:09:09
以下为联合声明全文:
《鬼吹灯》系列作品(作者:天下霸唱)是发布于阅文集团旗下起点中文网的网络文学作品。阅文集团拥有该作品全部著作权财产权,并已将《鬼吹灯》作品改编权中的移动端游戏改编权独占性授予盛大游戏,且盛大游戏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进行研发和运营等经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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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5:09:37
作者天下霸唱已独家将《鬼吹灯》系列包括其可能撰写的续集、前传、后传、外传等全部作品独家转让予阅文集团(旗下有起点网),阅文集团拥有该系列作品全部的著作权财产权利。目前市面上真正拥有《鬼吹灯》网络剧改编权的,仅有企鹅影业一家。”
此外,声明中还提到了阅文集团对《鬼吹灯》版权方面做出的解释:“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或者借用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明叔等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角色名字来拍摄电影、网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否则,要么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用‘鬼吹灯’这三个字的宣传效应吸引眼球,但是实质上与《鬼吹灯》系列小说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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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5:12:29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03606359/
这是腾讯开大会的发布会,够正式吗 《龙岭迷窟》是张黎的,这还是在腾讯视频能找到当日大会的视频,你还需要什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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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5:14:00
官司是阅文赢了,作者都不能继续用那些名字创造小说就是最好的证据了。 除非不用人名,再创造另外一个世界。你以为腾讯和你开玩笑?拘尸法王,作者都说了因为版权问题,不能再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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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36:24
不可以用。已经说得清楚明白了。 阅文集团对《鬼吹灯》版权方面做出的解释:“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或者借用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明叔等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角色名字来拍摄电影、网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否则,要么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用‘鬼吹灯’这三个字的宣传效应吸引眼球,但是实质上与《鬼吹灯》系列小说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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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37:49
既然你看原著,你应该知道前几年作者是出了一部小说,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你看过这本小说吗?本来是后续的故事,本来还继续写摸金校尉之拘尸法王,作者曾经说过要把其他几个门派都写一下,但是腾讯说不能用那些人名和世界观。所以后面的都不能出版了。之前作者说要出8本,写几个门派的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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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40:28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只是新系列的第一本,如果你看过,不要说不是作者的作品,他自己亲自宣传过,不是他写的还是谁写的?本来第二本是拘尸法王,第二年就出版的。但是因为腾讯说不能用原著的人物和架构,所以就没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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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48:29
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671008/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
《摸金校尉之拘尸法王》
《摸金校尉之阴阳端公》
《摸金校尉之搬山道人》
《摸金校尉之发丘天官》
《摸金校尉之卸岭群盗》
《摸金校尉之掘藏上人》
《摸金校尉之观山太保》
这是一个系列,但是霸唱只出版了第一本,之后都没有了。原因就是因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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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52:24
一、对作者而言,合约到底是不是霸王条款?
目前来看,《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张牧野)屡屡喊冤,声称自己签了霸王条款。所谓的霸王条款,应该指版权方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作者痛恨,是因为版权方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条款强加给作者,损害作者利益。那么我们来看看,《鬼吹灯》系列合约,是否是霸王条款呢?
首先,《鬼吹灯》系列签订了数个合约,但所有协议均明确约定了对作品的独家授权乃至著作权转让。这就非常明确地通过书面协议确定了《鬼吹灯》系列作品由独家授权许可到转让的法律事实。值得注意的是,书面协议中对应的作品著作权转让价金亦有明显增加,充分说明作者是经过议价后深思熟虑的情况下签订合约。绝非“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由此可见,《鬼吹灯》的版权条约,明明是双方合意达成,符合《著作权》独占许可和转让协议条款的平等有偿合约,作者本人当时也获得了满意的商业报酬,却在IP大热之后,转身成了“霸王条款”。可以想见,2006年天下霸唱在签订《鬼吹灯》版权条约的时候,并没有预见到这部小说在今日能达到的成就,但这并不代表天下霸唱就能随时撕毁契约,出尔反尔,因为,《鬼吹灯》的成功,除了作者本人的实力外,阅文所投入的整体包装、整合营销、推广宣传都是不可以数字来衡量的付出。天下霸唱不过是以自我抄袭不算抄袭为噱头,绑架了《鬼吹灯》十年积淀的千万粉丝,骨子里仍流淌着觊觎名利的血液。他不仅缺少当代成熟作家应有的知法维法常识,更加缺少有教养的知名作家必备的社会道德观念。这让我们不得不深思,是否关注作者利益的同时,也应该重视版权方的利益?
否则,每个作者都像天下霸唱一般,将自己作品独家转让给版权方,由版权方耗费资源、精力深度运作,重点培育,使之成为优质IP后,再以“霸王条款”为名,随意毁约侵权?那版权方又如何敢深度开发IP?
二、阅文是否干涉天下霸唱的创作自由?
目前来看,关于阅文集团干涉作者创作自由,主要由天下霸唱发声,集中在两点:天下霸唱认为阅文强权,不许他用自己笔名创作;其次,阅文干涉他写《鬼吹灯》的续集的自由,他自己“写了一本书,又写了一本书,我以前写的书所有的词、包括人物这本书都不能用,这算不算侵犯人身权?你不能说我这是抄袭?我抄袭我自己?”
这种说法乍一看,似乎是版权方“无情无义无理取闹” 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一看要义愤填膺了,合约又不是卖身契,作者签了,连用回自己笔名的自由都没有?这点阅文集团做了澄清,表示阅文从未限制张牧野以“天下霸唱”的笔名继续创作,只是要求其根据签订合约规定不能再进行《鬼吹灯》系列的创作,因为天下霸唱已经把《鬼吹灯》系列的作品独占许可给了阅文集团。
对于《鬼吹灯》的续集,天下霸唱有没有资格写,写了算不算“抄袭”,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天下霸唱已经签署了独占许可合同,并获得合理的商业对价(相信霸唱当年签订合约时,一定是获得了当时足够满意的报酬)。所谓独占许可,是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于合同约定的某部作品的特定著作财产权项,只有被许可人取得了唯一的、独占的权利,作者此时与普通的第三人法律地位无异,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将约定的作品另行进行商业性的演绎、改编,不但构成合同违约,也构成著作权侵权(侵犯了被许可人的独占的特定的某项著作财产权)。
天下霸唱在签署独占许可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他再度利用《鬼吹灯》系列,会发生极大的限制,比如利用人物设定,“胡八一”人物原色等元素进行再创作,撰写续集等,或者授权其他公司进行再开发,就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当然,如果小说作者签署的相关合同是排他许可,则作者本人仍然有自由使用该作品的权利)。无疑,天下霸唱所谓“抄袭自己”,本质上还是无视法律,这就是侵犯版权的一种行为。
三、其他公司有没有资格改编《鬼吹灯》?
目前,《鬼吹灯》的版权开发真是“乱花欲迷人眼“,《摸金符》、《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等等系列网剧都打着“正宗鬼吹灯”之名,让观众们“李逵”“李鬼”傻傻分不清。
针对乱象,阅文集团曾公开做过如下解释说明:“阅文集团授权给了万达和梦想者影业,万达和梦想者影业与企鹅影业合作网络剧,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公司套用《鬼吹灯》的世界观架构,或者借用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明叔等这些读者耳熟能详的角色名字来拍摄电影、网剧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如果有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公司宣称授权或者改编《鬼吹灯》的电影或网剧,可以断定,这要么是侵权行为,要么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借用‘鬼吹灯’这三个字的宣传效应吸引眼球,但是实质上与《鬼吹灯》系列小说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除阅文授权外,其他公司有没有资格改编《鬼吹灯》?答案是没有。这涉及到的是同题材后续作品的再创作问题。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同题材后续作品一般可以创作,但必须是“以不侵犯既有作品之著作权”为前提。《鬼吹灯》系列作品,不但转让了著作权,还将同题材后续作品的再创作权一并转让给了受转让方,这种转让是有效的,应受到保护。
并且理论上看,如果给付了相应的对价,作者某个特定周期的全部创作权(其中的著作财产权)亦可以打包转让。所以,不但作为著作财产权的某个具体创作题材可以转让,作为著作财产权的后续创作权也可以转让。如果合同约定了这种转让,并支付了价金,即应受到保护。
所以,哪怕转让公司抱着——我拍的不是《鬼吹灯》网剧,而是《鬼吹灯》前传、续集,这也是不合法的侵权行为。因为版权方已经取得了作品的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了后继的创作权。任何人,包括原作者,已无权擅自演绎受转让方享有权利的作品,除非受转让方同意。
实际上,《鬼吹灯》IP的“泛娱乐”开发,一般都是看重IP的增值价值,这本身也属于著作财产权的范围。阅文集团澄清,除了企鹅影业确实取得授权外,剩下的“鬼吹灯”均属非法侵权行为。而为了维护IP的有序开发,阅文集团已针对《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出品方爱奇艺以及向上影业发起诉讼,该案近期将组织开庭。
四、抵制恶性竞争、利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
对于屡禁不止的《鬼吹灯》侵权行为,映射出的问题在于,版权方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把一个IP开发成热门系列,而侵权、违约行为得不到制止的话,将严重影响版权方的开发热情。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壮大,优质IP的开发,除了本身内容的优势外,还是建立在版权方全方位的定位和运营上,这需要大量的市场投入。
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对版权方劳动付出的无视,将造成市场上IP内容的粗糙烂制,谁都想“捞一笔快钱就跑”,唯有版权方高举法律武器,让所有侵权的、违约的无处可逃,让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条约更完善,才能洁净市场。
五、建设契约社会,任重道远
阅文集团与天下霸唱关于《鬼吹灯》的版权纠纷还在进行。而纠纷解决之外,在社会公信和行业责任层面,《鬼吹灯》著作权纠纷还触碰了一个比违法更严重的问题:失信。如果任何一个作者、公司都能赤裸裸撕毁合约,无视版权方在开发IP上的心血,对其培育成熟的IP伸手的话,那么谁又愿意来开拓IP,开拓市场,行业又如何能够百花齐放呢?
希望通过这次的著作权之争,能引发整个行业对版权生态环境的关注与深思:作者、版权方的合法权益都该被尊重,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让行业里有人能愿意沉下心来,好好经营一个像《星球大战》那样,可以将生命力保持70年以上的优质IP,这是行业的未来,也是《鬼吹灯》之争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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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原著党 2019-01-22 1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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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6:57:20
当时天下霸唱和起点的合同是怎么写的呢? 看这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得使用其本名、笔名或其中任何一个以与本作品名相同或相似的创作作品或作为作品中主要章节的标题。”
总而言之,看上去,起点就是把「鬼吹灯」三个字买断了,连自己本名和笔名都不让用了。
当年的合同条款之一。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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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7:02:38
2016年底,起点中文以“天下霸唱不能用胡八一、王胖子、shirely杨的名义再进行创作”的理由起诉其侵权,但该案被法院驳回。“这是属于著作权问题,财产权可以转让,但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只要天下霸唱不抄袭自己的文字,把相同主人公的故事再继续写下去是没问题的。”王律师表示,“这个案子具有标杆作用”。
这个案子吧?但是这个案子不是连律师都说了,不能把相同主人公的故事继续写下去吗?换句话说,三人组就是相同的主人公,故事不能写了,所以前面和你说的那个系列不能出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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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7:05:10
我一直关注这个系列是否有后续,因为看了第一本,但是作者再也没有提起过后面的了。本来一个系列好好的,怎么不写了?除了版权的纷争,想不到其他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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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原著党 2019-01-22 17:10:08
2016年底,起点中文以“天下霸唱不能用胡八一、王胖子、shirely杨的名义再进行创作”的理由起诉 2016年底,起点中文以“天下霸唱不能用胡八一、王胖子、shirely杨的名义再进行创作”的理由起诉其侵权,但该案被法院驳回。“这是属于著作权问题,财产权可以转让,但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只要天下霸唱不抄袭自己的文字,把相同主人公的故事再继续写下去是没问题的。”王律师表示,“这个案子具有标杆作用”。 这个案子吧?但是这个案子不是连律师都说了,不能把相同主人公的故事继续写下去吗?换句话说,三人组就是相同的主人公,故事不能写了,所以前面和你说的那个系列不能出版了。 ... florabenbenben大哥,注意语句关系,后半句“把相同主人公的故事再继续写下去是没问题的”,这才是律师想表达的,不抄袭自己的文字是指不抄袭之前鬼吹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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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7:18:14
2015年12月,阅文集团旗下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鬼吹灯》原著作者天下霸唱及《摸金校尉》的出版公司等五名被告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称《摸金校尉》一书使用同人要素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以及五名被告对该书的推广构成虚假宣传。 2017年6月,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天下霸唱作为原著的作者,有权使用其在原著小说中的这些要素创作新作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通过综合考虑《鬼吹灯》系列小说知名度、给原告图书销售造成重大影响、被控侵权图书销量,主观过错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金额,判决先锋文化公司、先锋出版科技公司、群言出版社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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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原著党 2019-01-22 17:24:06
2015年12月,阅文集团旗下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鬼吹灯》原著作者天下霸唱 2015年12月,阅文集团旗下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鬼吹灯》原著作者天下霸唱及《摸金校尉》的出版公司等五名被告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称《摸金校尉》一书使用同人要素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以及五名被告对该书的推广构成虚假宣传。 2017年6月,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天下霸唱作为原著的作者,有权使用其在原著小说中的这些要素创作新作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通过综合考虑《鬼吹灯》系列小说知名度、给原告图书销售造成重大影响、被控侵权图书销量,主观过错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金额,判决先锋文化公司、先锋出版科技公司、群言出版社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 ... florabenbenben所以不构成侵权,判的是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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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原著党 2019-01-22 17:26:15
基本可以确定不写了。这个系列。不信你等着瞧瞧是否还会再出版第二本?第一本是15年出的。 基本可以确定不写了。这个系列。不信你等着瞧瞧是否还会再出版第二本?第一本是15年出的。 florabenbenben怎么说呢,这个要看市场了,如果摸金校尉电影拍的好,有票房,有可能会再出续集,如果扑了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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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2 17:26:36
如果再出版第二本,阅文肯定继续告,因为他们当年签是应该是独占许可权,作者没有否认这一点。 阅文的意思很清楚,只要继续用这些人名和架构继续创作,要不就把版权给他,要不就不要创作了。要不就法庭见。继续打官司。腾讯后面大把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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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benbenben 2019-01-23 09:47:33
有这本小说的,前几年就出版了,是新系列的第一本,然后腾讯来了,说不能用三人组还有架构,所以本来一个系列8本的。只有第一本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
《摸金校尉之拘尸法王》
《摸金校尉之阴阳端公》
《摸金校尉之搬山道人》
《摸金校尉之发丘天官》
《摸金校尉之卸岭群盗》
《摸金校尉之掘藏上人》
《摸金校尉之观山太保》
本来作者自己说要出这个系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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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2180 2019-01-24 05:25:37
太好笑了。我早就知道这些事了。而且你也说反了 张黎接了3本,管虎反而接了4本。小说早就看过了 太好笑了。我早就知道这些事了。而且你也说反了 张黎接了3本,管虎反而接了4本。小说早就看过了 别科普了,我知道的不会比你少,正经书迷一个,为了这个系列剧,从第一部开始就掏钱充年费会员呢。 ... florabenbenben你的信息滞后了,企鹅影业16年的年会是说过上部后3本给张黎拍,但最新的情况是去年武动乾坤播出后媒体采访张黎时问了鬼吹灯的事,他说当初企鹅跟他有过接洽但并没有最终拍板,考虑过后他没接。现在的情况可能比较糟糕,上部后3本的网剧极有可能被企鹅交给欢瑞了,因为去年年底曾经有名为云南虫谷剧组的微博在招募网剧演员和工作人员,微博里的制作方和出品方就是欢瑞,众所周知8本网剧版权都在企鹅手里,欢瑞能拍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张黎决定不拍后企鹅把那3本交给了欢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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