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就莫泊桑作品的译文谈谈

飞翔2003

飞翔2003
2010-08-24 16: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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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24 22:07:32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78新一版——李青崖 译∕P268 我转过身来望着那个妇人。末后我高声说∶ “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她似乎是难乎为情的和伤心的。她用一道断断续续的声音来说明了∶

    ——按我的理解,句中的句号如果改为逗号,它表示的是两个行为在时间的衔接上是相对紧凑的。用句号,则意味着第一个行为的延长,并且可能省略掉了一些细节未加以表述,这种含蓄的手法具有文学性,并能很好地体现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情景。比如∶“我”转过身来望着那个妇人,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我不用质问她也会感到难堪,需要向“我”解释,于是“我”盯着她,用无言的方式等待着。然而她感到无言以对,不知说什么好,她保持沉默,于是,“我”不得不高声说∶“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这就是用句号能起到的引导读者形成的主观联想,并且已成为一种成定势的文学表现和文学感受的方式。李青崖为了使读者更容易理解这一意图,还用了“末后”这个词加以强化。如果用的是逗号,则表示面对出现的情况,“我”转过身来望着那个妇人,并很快高声地质问她,“我”就显得很生气,很急躁;其实看到衣橱里的孩子,当时的“我”还很吃惊,想知道有什么隐情在里面,而从结尾也可以看出,“我”还是富有同情心的。这两种表达体现出来的情态大不一样。第二个句号也是如此,它表达的是她经过挺长时间的难堪和伤心的状态,后来才断断续续说了一些话。而用逗号,则是她感到难堪和伤心的同时,很快就断断续续说了这番话。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24 22:40:59

    对《散步》这个短篇再多说几句。我挺喜欢这个作品,早在两年前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就留下挥之不去的印象,主要是它体现出来的悲凉感染了我。不过那时我总觉得莫泊桑的作品浅白了些,情节了些,所以看了不久就放弃了,要不是因为李青崖的缘故,近期我是不会重逢莫泊桑的。不过这次再与莫泊桑聚首,还是相当佩服他的,他也不愧和契诃夫一起并列世界短篇小说之王。情节构思的能力他非常强,而且营造得相当合理。他的题材涉及面也很广。

    《散步》的开篇我也很欣赏∶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78新一版——李青崖 译∕P156 勒腊老爹,拉菩时公司司帐员从店里出来的时候,他的眼睛被夕阳的光辉照昏了好一会儿。原来他是整天在煤气灯的黄色火光下面工作的,地方正是店房后面顶头的部分,刚好对着一个又深又窄像是一口水井样的天井。那间小屋子正是他四十年以来一直度过白昼的地方,里面非常晦暗,即令在盛夏也只有十一点到三点之间不必点灯。

    Guy de Maupassant∕Albert M. C. McMaster, A. E. Henderson, Mme. Quesada and others When Old Man Leras, bookkeeper for Messieurs Labuze and Company, left the store, he stood for a minute bewildered at the glory of the setting sun. He had worked all day in the yellow light of a small jet of gas, far in the back of the store, on a narrow court, as deep as a well. The little room where he had been spending his days for forty years was so dark that even in the middle of summer one could hardly see without gaslight from eleven until three.

    细加体会的话很见作者的功力。

    这个短篇我看得不太明白的是他自杀前在草地上那一段∶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78新一版——李青崖 译∕P156 他听见了他的周遭,他的头上,四面八方,有一种模糊的,无限际的,继续不断的声浪,一种由好些数目很多种类很杂的噪响构成的声浪,一种微弱而远近皆有的声浪,一种不确定的和巨大的生命活动∶那正是巴黎的鼻息,呼吸得像是一个巨灵。

    Guy de Maupassant∕Albert M. C. McMaster, A. E. Henderson, Mme. Quesada and others About him, above him, everywhere, he heard a continuous, tremendous, confused rumble, composed of countless and different noises, a vague and throbbing pulsation of life: the life breath of Paris, breathing like a giant.

    莫泊桑为什么要描写声音呢?当然,那个地方可想而知是黑眯妈的,甚至伸手不见五指,所能感受到的外界因素往往就是声音了。可是这样描写声音有没有什么更深的含义,我还很模糊。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25 17:10:39

    这两篇的中译文和英译文我在前面都给了链接的,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来看。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26 21:59:50

    呵呵,楼上这说法,我觉得有点过了。

    老勒腊的死,基本上扯不上万恶的资本主义,也扯不上社会的阴暗面。一定要怪的话,只能怪他自己个性孤僻。其实他的收入并不低,结婚生子都是可以办到的,一些不过分的人生享受也是可以达成的,只是,他生性孤僻、节俭,性情又偏清淡。但即便这样,从人的角度,作者还是给予深切的同情。其实,莫泊桑也是个孤僻的人。

    这样的作品,从我们相当长一个时期,甚至现在,都是不容易被文学界、主流社会和大众所接受的,只是因为它是外国小说,它是名家的作品,才得到了宽容。如果这么一篇对现实生活无积极指导意义的作品是出自国人之手,多半要被贴上颓废、消极的标签,并被认为是不宜发表的。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29 20:56:12

    谈一谈我目前对老勒腊自杀前这段的看法∶

    按文学的方式,这段省去也是成立的。当然不能说这一段是赘笔,只是基于不同作家或者不同构思的侧重点而已。

    这一段在文学上,对我而言,值得注意的是它完全只从声音去叙述。假若由我来写,在看到莫泊桑这样处理之前,我恐怕会对身处这个环境下的感受起最大作用的黑暗有所提及,甚至会提到在这黑树林里所能仅见的明亮而遥远的星星,这两种成分都能与老勒腊当时的心境形成贴切的配合。然而我都能很快想到的,可见是一种平常而平庸的表现手法了。文学按常规表现,往往就失去了新颖的表现力。

    我觉得,莫泊桑在这一段,用只涉及声音来间接体现当时身处的黑暗,文字表达的内容本身虽然也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但其主要的目的,其文字背后的构思,在于用文学的方式营造一种氛围、一种感受——那就是身处在黑暗之中。概括地说∶写的是耳朵听到的声音,体现的是眼睛上的主体感受——黑暗。

    而这个黑暗本身,并不是社会性的、哲理的,而是个人的、即时感受的。

    就我的阅读体验,就我对莫泊桑作品的整体了解,我觉得对这段深挖思想上的深刻内涵,意义不大。它的价值在于一种不易直接体验到的文学表现方式。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30 10:09:46

    接着就《衣橱》谈谈几个片段∶

    “我”在冬天的某个晚上由于精神或肉体或兼而有之的寂寞,冒着夜雨去娱乐场所,找了个小姐并打算和她一起过夜(全篇的电子版包括英译版前面已给出)。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78新一版——李青崖 译∕P268 于是我跟着她走了。她住在殉教街一所大房子里。楼梯上的煤气灯已经熄了。我慢慢地爬上去,不断地划燃一枝蜡烛火柴,我的脚撞着梯级几乎快要失足,因此心里不大痛快,她走在头里,我听见她的衣裙的摩擦声音。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81版——赵少侯 译∕P552 我就跟着她走了。她住在殉道者街上一座很大很大的楼里。楼梯上的煤气灯已经灭了。我时不时地要点燃一根蜡绳,脚绊在踏步上,踉踉跄跄,心里很不舒服,跟在我听见的窸窸窣窣响的裙子后面,慢慢走上楼去。

    《怪胎之母》上海译文08版——王振孙 译∕P222 于是我跟着她走了。她住在殉道者街上一座很大很大的楼房里。楼梯上的煤气灯已经熄了,我慢慢地爬上去,不断划燃一根蜡绳,脚绊在梯级上,几乎跌倒,心里很不痛快,跟在她窸窸窣窣响的裙子后面上楼去。

    《THE WARDROBE》∕Albert M. C. McMaster, A. E. Henderson, Mme. Quesada and others And I followed her. She lived in a great big house in the Rue des Martyrs. The gas was already extinguished on the stairway. I ascended the steps slowly, lighting a candle match every few seconds, stubbing my foot against the steps, stumbling and angry as I followed the rustle of the skirt ahead of me.

    这个选段挺平淡,截取的用意是想谈两个方面∶句号的应用;自然段内的层次表达。

    我们习以为常的书面表达,句号的使用较频繁,我在前一个帖提及我写的一个片段时说过,〖当初在这里加句号,纯粹是出于习惯,觉得逗号到一定程度就该句号了〗。与此同时,按习惯我们也极少会几句话连用句号。在句逗号的使用上汉语不容易有一个相对清晰的逻辑依据在里面。复句的划分也是如此。

    在这个选段中,唯有王译把其中一个句号改为逗号。我的理解是,他可能认为煤气灯和“我”一起,是在楼梯间内,因此从空间上考虑把这二句合为一句。原句用句号的原因,我觉得是一种已成定式的文学细节手段∶在人还没进入楼梯间之前,人的视觉就已经看到这个楼梯间是黑眯妈的了。这里用句号,就在文字叙述中体现出过程和细节,这与我在《又一个梦:漫游》中谈到的〖我在一个类似于地下室的封闭空间里。很暗,地板是由大块方石砌筑的,墙壁也是,没有门,没有窗,没有任何物品〗,是类似的。

    在语句的层次表达上,英文有其语种上的优势,把英译和这几个中译相对比,就太显明了,甚至这种鲜明的层次区分,我觉得具有一种美感,让人欣赏和赞叹。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长时间学过英语,在这么简单的一段话面前感慨多少显得大惊小怪,但对我而言,能从习见中体验新奇并有所启发,并不觉得丢脸。

    汉语能不能在这种层次表现中有所改良呢?从根本上说很难,除非汉语施行大的变动,不过小打小闹的,还是有改进的余地。我尝试改写这一段译文∶

    于是我跟着她走了。她住在殉教街的一所大房子里。楼梯上的煤气灯已经熄了。我慢慢地爬上去——不断划燃一枝蜡烛火柴,脚在梯级上磕磕碰碰,心里挺不痛快地跟在窸窣作响的裙子后面。

    就为了区分出这点层次有意义吗?我以为积少成多,特别在对思考和思维起重大作用的书写中,这种基础的和经常性的细节,会有重大影响。文字表达上的差异会不会导致思维方式的差距,我觉得是必定的。

  • 飞翔2003

    飞翔2003 楼主 2010-08-30 22:18:24

    “我”和妓女进屋,很快捷地办完正事以后,就躺在床上闲聊起来,突然——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集》上海译文78新一版——李青崖 译∕P268 但是忽然一道大的声音使我突然一下从床上跳起来,那声音是卧房里出来的,是一个人跌到地上又爬起来,其中还夹杂着双手在墙上摸索的声息。

    《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选》人民文学81版——赵少侯 译∕P552 这时忽然在屋子里发出一下很响的声音,吓得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那是一个人的身子摔倒在地上然后扶墙摸壁爬起来的声音。

    《怪胎之母》上海译文08版——王振孙 译∕P222 这时忽然有一个很大的声音,吓得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那声音就在这个卧室里发出的,是一个人摔倒又摸着墙壁爬起来的声音。

    《THE WARDROBE》∕Albert M. C. McMaster, A. E. Henderson, Mme. Quesada and others But a loud noise just then coming from the room itself made me start up with a bound. It sounded like some one falling and picking themselves up again by feeling along the wall with their hands.

    李青崖的第一句译文中虽然并用了“忽然”和“突然”,显得有些笨拙(不过这一译本出版了多次,我觉得不像是笔误,有可能是一种有意味的表达。后面将会谈到),不过从整段来看,我觉得他译得最好,甚至比英译都好。在这里几个译文之间并无明显相抵触的地方,因此我谈的不是谁译得更准确,而是谁的译文更有文学色彩,并且我有几分把握∶谁的译文更有文学色彩,谁就越接近于莫泊桑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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