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 - 朱婧
来自:玄·素(时间一枪打在了我身上)
幼儿园所有的老师都承认天宝是个趣致的小孩子,有特别开朗豪爽的性格,不似一般小女孩子的爱羞与扭捏,真正大气。小胳膊小腿结结实实,耐摔耐跌,摔落一个跟头,擦破点皮,不见皱一个眉头,闪电般的工夫就爬起来,继续戏耍。 八点半上学,天宝每天由她的妈妈送来上学,风雨无阻。天宝的妈妈是个美人,最挑剔的人可能也难在她的容貌上说出多少瑕疵,她身材略为高一些,总有一些似有若无的笑在嘴角,眼神尤其清澈,清澈中又有些楚楚,少女的羞怯犹在,对这世界,似乎有一种不能确信的不自信,而这不自信在这么美的人身上尤其能引来一些怜惜和同情,让人由衷感叹。 看多了几次,有老师想起来,谈论起来,说天宝的妈妈不就是电视台的以前那个气象播报嘛。说起以前,也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社会新闻中穿插的天气预报本来都是一成不变的面目模糊的几个男女播报,后来换了个年轻女孩子,不过天气预报一向也少有被留意,大家只记得,有意无意地抬头看了两眼电视的印象里,是个好看的女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倒说不起来,看到天宝的妈妈,却能依稀回想起来。这个女孩子,播报了半年,就消失了,也没有在电视台别的节目看到她;现在想起来,当年那个女孩子,就是天宝的妈妈。 再后来,他们谈论起来,她就是那个有名的电器连锁商人曹辛源的妻子,虽然很低调,虽然是第三任,不过确实是妻子,明媒正娶。 列新哲很清楚地记得沈云舒。他这一辈子也无法忘记沈云舒,时间空闲下来思绪的飘荡里,夜半醒来的落寞心悸里,飞行在万里高空,或者船行在遥远的大洋,身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心驰在这无涯时空的任何地点,他总不能躲开那个名字,那一张楚楚动人的脸。 俞雅言很清楚地记得沈云舒。当时她是那档黄金时段的社会新闻的主播。有一天录节目的时候,导播领进来一个女孩子说中间的天气预报换人播了,她拿下耳麦,很无意地看了那女孩子一眼。心中狠狠地一震,而后若无其事地继续播报。几年之后,她有一天难得有空送小孩子去上学,看到从一辆白色车上带着孩子下车的少妇,她立刻认出来她,即使是侧影,她也能认出她。她已经认识她有十年了。 俞雅言的母亲沈天晴有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妹妹,也就是说俞雅言有一个姨母。而这个姨母,只是说起来存在的姨母,俞雅言打小就没有见过她。这源于俞雅言的外公外婆的一时念头,他们在沈天晴十多岁的时候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抱回来的时候是一个白皙可爱的胖丫头,他们也曾有再历一次为人父母的欢欣;过了些年,他们的女儿沈天晴出嫁了,生了俞雅言,生活很安稳平静;而这个养女完全没能按他们的想法去成长,他们希望她读完高中,进到一个大些的厂里工作,好好嫁一个人,但她初中就开始交不三不四的朋友,高中没读完肚子就大了,没青没白地回来,也不哭,像一根木桩戳在客厅,任凭她的养母怎么说也不肯去拿掉那个小孩。当时,他们又羞又恼,就把老城南的旧房子给了这个养女住,老两口搬走和女儿女婿住去了。 沈天心当时还要有半年才满十八岁,她也找不到那个让她怀孕的混蛋小子了,她当时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每次胎动的时候,她懵懂地能感觉到一个生命在自己的身体里孕育,她脑子里唯一想的只是,她终于能有自己的亲人了。她已经不记得父母的样子,她十八年的生命里,也未有一个与她血缘相连的亲人,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是她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亲人。在周围四邻的接济下,沈天心糊里糊涂地足了月,生下了沈云舒。沈云舒这个名字,还是附近的中学老师给起的。 沈云舒在老城南的那套房子里度过了自己清苦但也愉快的童年岁月,沈天心为了养大她换了很多工作,她当过售货员,卖过菜也卖过花,后来自己做服装生意,四处打游击摆地摊。沈天心知道自己不难看,高挑的身材,微微斜睨的眼睛,男人或多或少愿意帮她的忙,只是,没有人肯娶她罢了。经年的操劳逐渐沧桑了她年轻时的容貌,她身体和脾性都不太好,但只是对自己的女儿一腔温存,她知道这个世界,她只有她,而她也只有她。 俞雅言第一次见到沈云舒是在沈云舒十五岁的时候,那时,俞雅言刚刚大学毕业,在电视台做实习记者。她有天回家,一开家门,家里黑压压一群人,她妈妈冲她使了个眼色就直接把她拖到房间里去了。 “什么事啊?”她问。 “你别管,今天没做晚饭,等等带你出去吃。”说完,沈天晴转身,关上门出去了。 俞雅言靠在门口多少听出点所以然。原来她妈妈想把那套老房子收回来,就让她外公外婆找来她的姨母沈天心谈。因为她外公外婆和沈天心本来也没有办正式的领养关系,说起来沈天心和是和他们家毫无关系的人,何况沈天心从来没有尽过赡养义务,以后也不需要她来尽,所以拿回房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她只听到门外沈天心声声凄厉,说:“拿走了房子,你们让我们娘儿俩住哪儿?”沈天晴轻描淡写地说:“你们住哪里我们外人管不着。何况你这么年轻,嫁人好了。” 然后,俞雅言听到了那个声音,一个女孩的声音,她边哭边喊:“外公外婆,姨妈,求求你们,给我妈跟我住的地方吧。求求你们。” 她微微打开门,从门缝里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跪在地上,泪流满面,让她震动的,一方面,是那个女孩子凄苦的表情,另一方面,是她那还未长开的脸上蕴藏的绝伦的美。俞雅言那个年纪正是对容貌最在意的年纪,她也一直自认算是个美人,这个小女孩的样貌却让她暗暗吃惊。 或许是对着孩子有点难以开口恶言,全场忽然很沉默。沈天晴悻悻地推开沈云舒拉着她衣角的手。 后来,沈天心母女俩走了,后来,沈天晴到俞雅言的房间里,对她说:“你别觉得妈妈狠心,妈妈都是为了你。你也不小了,很快也要结婚,要是单位派不到房子,我和你爸想着,把这套房间给你结婚,我们搬回城南去。” 俞雅言知道她妈妈的意思,当时她交了个男朋友,除了满身才华,却是一穷二白。她父母一向宠她,自然不至于为难她,但是,她自己何尝不在为难自己的父母? “别烦了。”她淡淡地说,“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啊,我还不想在这房子里结婚呢,住了二十多年,住腻了。” 而同一刻,十五岁的沈云舒,缩在自己的小床的被子里,眼泪却打湿了枕头。她心里,生生害怕的是,这一个小小的蜗居,下一刻就不再属于自己。 城市的傍晚,昏鸦低飞,每个人都有着回家的路,属于自己的一扇灯火闪亮的窗口;沈云舒,只是那么想有自己的家。 俞雅言不知道自己后来与列新哲的分手是不是与这件事情有关,但这件事情确实给她触动,没有生活的基本条件,谈什么高雅的艺术和人生的追求。不能够生活,美亦要被摧残,她无由地想起来那个女孩子美好的脸,沈云舒,她低低读了这名字一遍,这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妹妹。 列新哲当时在美术学院读研,本来打算毕业后去一家研究所工作,经过这一次分手,后来去倒卖字画了,后来出了国,再回国以后,开了一个在本市相当有名的画行,专门把本市青年画家的画加以艺术概念的包装,拿到国外去拿奖,再卖出很好的价钱。在这一领域,他已经是非常熟练的商人和操盘手。一些他人无法知晓的沧桑,让他已经有些衰老,细微的法令纹在他的脸上形成奇妙的分割和些微凌然的感觉,笑起来比之年轻时候的明媚俊朗另有一种迷人。 几年后,俞雅言和列新哲再次相见,俞雅言已经是电视台的主播,列新哲亦是颇有名气的画家经纪人和画廊主持。没有俗套的“我为了你,所以你成就了我,我成功了,我再来找你”的约定。他们再见面,俞雅言深刻地感觉到了列新哲的变化,他对她,已没有青春期的迷恋和深沉的爱情,他看她的目光,不比看一件艺术品深情,她几乎能感觉到他在评判、挑剔,估量着对方的价值,这种审视里面,没有私人的感情。这让俞雅言破灭了最后一点幻想,道完再见后几乎真可以形同陌路。 此时的俞雅言,仍然是单身,有几个不错的追求者,在经济上都十分能让她满意,但是,经历过列新哲的俞雅言,总觉得他们的面目不免俗厌。 天宝喜欢跳小熊舞,天宝最喜欢吃双色土豆球和薯饼,天宝喜欢穿全是点点的好像七星瓢虫的衣服,曹辛源看着天宝撅着胖胖的小屁股在沙发上爬来爬去,或者像炮弹一样冲向他的怀里,心里由衷地欢喜。他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十四岁,最小的是天宝。这五个孩子,四个是他亲生的,一个不是。这五个孩子,他最喜欢的是天宝,天宝不是他亲生的小孩。 他结了三次婚,前两次婚姻各给他留下两个小孩,后来他遇到了沈云舒,那时候,沈云舒刚生下天宝一年不到,他娶了沈云舒,给了她和天宝一个家,天宝从会说话就喊他爸爸,他听天宝喊爸爸,一喊好几年。尤其在两次失败的婚姻后,以前的小孩跟着母亲,被培养出一种对他的敌意,阳奉阴违的脾性,真切的天伦之乐对他来讲遥远也可贵,这一些只有天宝能弥补给他。 所谓的日久生情大概如此,用在小孩子身上也一样。早年他为生意奔波,几个小孩打小就被他们的母亲和保姆照料,他至多每年在家的休息日子逗弄逗弄他们,抱都没有抱过几回,手脚不知道往哪里放。总觉得陌生,一年见不到几次,小孩猛然就长大了,跟在你后面乖乖地非常有礼貌地叫爸爸。不是不好,只觉得不该是这样,当然,他有时也明了,是自己不好。 天宝是好运的。他和沈云舒结婚的时候,正是他的事业发展地最稳健的时候,强大的商业网络已经布下,他也有一帮很得力的助手。加之当时对沈云舒的迷恋,他几乎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而那时候天宝正小,所以,生活的重心,倒在照顾天宝身上。沈云舒是个好母亲,事事亲历亲为,保姆除了洗洗小孩大人的衣服,做做饭,基本上不需要抱小孩的。沈云舒和天宝之间,似乎存在着一个神秘的摇铃,天宝一醒,摇铃就响了,云舒起来喂奶,给她换尿布,抱着手里浅吟低唱着哄她睡觉。云舒好像一个超人,不会累,不会疲惫,不会埋怨。是不是那个时候,积累起对她愈加深厚的爱,曹辛源也无从说起,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女人做母亲的时候,会那么美。因为沈云舒觉得尿不湿对小孩不好,坚持用古老的棉布尿布,他不记得给天宝换过多少次尿布,晒过多少次尿布,还有天宝在他膝上尿湿过多少次。他还记得天宝每次解大便,他学着像一个真正的父亲一样,观察大便的颜色和质地,看小孩子够不够健康;他还记得天宝因为小儿肠胃炎住院的时候,他怎样整夜整夜地陪在天宝身边;他还记得天宝的肺炎被误诊成哮喘的时候,他怎么难过,后来又怎么向着医生咆哮。他看着这个柔弱的小生命,一点点地长大,强壮起来,这其中的感动凝结在天宝喊的第一声“爸爸”上。 她那天自顾自地咿咿呀呀着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语言,在小爬垫上玩儿,突然,回转头,看看他,喊“爸爸”。他惊讶地跑到天宝面前,说:“天宝,再喊一声,再喊一声。”天宝却不理他了,又开始自己玩,他逗弄天宝的小脚丫,天宝笑得咯咯响,他亲天宝胖乎乎的小脸,用胡茬轻轻地扎她,一声声央她:“再喊声爸爸。”她却始终不喊。云舒从厨房里出来,他告诉她天宝喊过“爸爸”了,云舒也跟着逗她再喊,可她那晚始终没有再开口,云舒笑他是幻觉。天宝的第二声“爸爸”是一个礼拜以后才喊的,后来就喊得很经常和流畅了。曹辛源始终觉得,天宝的第一声“爸爸”,好像是他们父女俩之间的一个秘密似的。 曹辛源的电器生意,在和沈云舒结婚后,发展得越来越好。本来只是在本省内连锁网络颇广,后来,逐渐发展至全国,铺盖及县级地区。他也同时涉足了房地产和酒店业,正赶上房地产的一轮高潮,很是赚到了一笔。他去请了高人算命,说是有子福助他,他与云舒结婚后,并没有生育小孩,这五年,他添的小孩只有天宝。所以,他觉得天宝旺他,对天宝更添了喜爱。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种心理暗示,明明知道天宝不是自己的亲生小孩,他却总觉得天宝长得像自己。天宝不漂亮,没有继承她母亲一丝半毫的美貌,一张脸长得粗拙,肉肉的小鼻子像揪了个小面团按上去的。粗眉毛,细细眼,倒是一口牙齿整齐雪白,不知道换牙后会怎样。 只是这样一张丑丑的脸,笑起来却十分生动,有发自肺腑的欢乐,相当感染人。做生意的朋友不知情的,都会说,你家女儿长得真像你,肉鼻子,能发财的。他都呵呵地应着。 俞雅言不是不喜欢曹辛源,她挺喜欢他的地位,也喜欢他的钱,只是这一切还没能压倒对他长相的厌恶。一张粗拙的脸,肉肉的鼻子像揪了个小面团按上去的,粗眉细眼,只一口雪白牙齿略为可喜。对他的邀约,她偶尔参加偶尔推托,对他的身家,她反复考量,当然,若她知道他后来能如此发达大概就不会这般犹豫,对他的殷勤,她只是敷衍。 曹辛源当时很喜欢俞雅言,说是一种倾慕更合适,就像小学时代,总有鼻涕邋遢的男生喜欢小树苗般挺拔而骄傲的班长一样。她茸茸的头发可喜,她别着两条杠的胳膊走路很耀眼。曹辛源很符合财富跳一跳、妻子的资质跟着跳一跳的那种典型暴发户的思路,刚开始,他是抛了在某小企业当会计的发妻,娶了一个漂亮女护士,缘分来自于他的一次结石住院;后来,他和护士也离婚了,因为他发现清秀的小护士跟着他的几年时间,除了生小孩、买衣服,没有其他想法。说他花心也好,说他贪婪也好,他总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就像当年从供销社的稳当行业跳出来自己做采购,从私下倒卖电器到做成产业愈做愈好,对女人,他也有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总希望,有那么一个女人,从容貌到智慧,都让他景仰,让他死心塌地,她出现的那一刻,他的人生就找到真正的归宿,而不必折腾了。 当时,他以为俞雅言就是那个女人了,他喜欢她俏皮的短发、幽默的谈吐、在电视上伶俐聪慧的形象。他定点看她的节目,尽管内容家长里短,十分无聊。他适时地约她吃饭,送上可心的礼物。一切按惯路发展,他以为自己可以收获这个女人,可是她始终若即若离。这一来一去,有了两年多的时间,俞雅言是有着很好的定性和自信的,却有些忽略了男人的倦怠感。就在曹辛源的注意力已经有些浮动的时候,导播将沈云舒领进了俞雅言的演播室。俞雅言认得沈云舒,她少女时代隐藏而天成的美已经舒展,她真正地眉目如画,秀美出众。初和沈云舒重逢的那段时间,俞雅言莫名的喜欢照镜子,隔一段时间,不由自主地照一照,似乎,镜子里的那个存在才能鼓励自己,自己依然是美人,不必惭愧的美人。 这份工作,对于沈云舒来说。来之不易,且意义重大。当时,天宝刚三个月,沈天心胰脏炎住院,她需要一份稳定且有空闲时间照顾老人小孩的,且报酬丰厚的工作,而这对于连大学也没有读过的沈云舒来说,近乎梦想。 那段时间,她在沈天心熟人的儿子开的广告公司里面打杂,那个男人是从电视台跳槽出来做的,和电视台业务往来很多。那天,电视台的一个主任顺道去他们公司拿样片,一眼看到了在茶水间的沈云舒。他自问在这一行当,见到好看的小姑娘太多了,像花儿开了又谢,又一茬生长起来,早已没有了怜香惜玉的情绪,但那天,看着辛苦换水的沈云舒,刚生育完的她有一种虚浮着的胖,反而有一种似乎婴儿肥的少女气,简单衣衫的她,微微蓬乱的发简单扎着,还跑出来几缕在耳畔。她的耳朵精致得像是玉做的雕刻,且白皙且小巧且透明。她的目光像小鹿一般飘忽躲闪,似乎扫过他,又似乎没有。 他找来她的电话,过了几天,打给了她。他约她出来,很直接地问她,需要不需要一份工作。她的情况,他大概已经从别人那里打听到了。他对她说:“我是很愿意帮助朋友的,你现在的情况也需要帮助。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吧。” 沈云舒很清楚这“朋友”的意思,在她不大的年纪、不长的人生里,已经听过许多次这样的提议。她拒绝过很多次,她原本有清明的心,可这次不一样,她有了天宝,她要为她而活着。 在酒店的莲蓬头下,水洁净而温暖,她站在下面很久很久。她没有落一滴眼泪,她觉得这次交换很值得,她不是交换来钱,而是交换了一个未来,一个她和天宝的未来。 于是,那一天,导播把沈云舒领进了演播室,那一年,许多观众依稀有印象看到过一个即使在粗糙浓艳的电视妆后面依然美丽的女孩子。那一晚,一个女孩子的面孔,击中了曹辛源的心。 曹辛源照例打开电视,看俞雅言的节目,那天他看的是夜晚的重播,他已经有点困了,疲倦地打了两个哈欠。插播的天气预报时间,他起身去冰箱拿了一罐啤酒,等他再回到电视面前,画面里那个女孩让他忘记了一切,冰凉的啤酒上凝结的水珠一滴滴从他的手掌滑下,滴落到地板上,像有一阵风过,一曲清新的弦乐轻轻拨动着他的心。 说美人要美成什么样的,她就是写照吧。连手指都根根长得好看无可挑剔,阳光下她的皮肤白皙近乎透明,纵容是没有灵魂,便是回头恍惚一笑,也能让最狠心的老年人动容。 为她流泪吧,哪怕这一辈子的眼泪也落完。 为她歌唱吧,就像夜莺在月色里呕心沥血。 为她祈祷吧,哪怕把人生所有的幸运都赠与她。 为她疯狂吧,总有一天你会了解这些都是值得付出的代价。 为她爱吧 ,就像你真正年轻过,真正爱过一个人一样。 几天后,当曹辛源在电视台的门口第一次见到沈云舒,他开始了他的恋爱,似乎是初恋的来临,人生第一次不知所措地慌乱,他面对她不知道该做什么,该说什么,手和脚都无处安放,思想浮在云端,脚步踩在柔软的梦境里。他已经打破了以前的一切想法,在她面前,没有原则,没有要求,她已经有如此美貌,又要智慧做什么,又要贤良做什么?她静止是画,动是一幕剧,不发声是默片,发声是咏叹调。 她不骄矜,似乎对自己的美貌缺乏认识;她有些羞怯,他对她的好总让她受宠若惊;她亦坦白,在相识了几个月,他对她谈起结婚的提议后,她说起自己有一个不足周岁的孩子,而且非婚生。奇怪的是,他当时,没有一秒钟的退缩和犹豫,他说,没关系,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他那么迫切地希望她属于自己,他觉得这是对他人生的赞美,是他莫大的辉煌和荣誉,他第一次觉得美丽的女人原来是最高的勋章远胜过获得财富的喜悦。即使许多年以后,美貌凋谢,也有不朽的时光,值得被收藏。 俞雅言在电视台楼上的落地窗旁,一日日看着曹辛源的车载走沈云舒,后来,有一天录播,她没有看到沈云舒,后来,她听说她辞职了,后来,她听说他们结婚了。 隔年冬天,俞雅言飞快地把自己嫁了,嫁了一个大学老师,十分体面。只结婚的那天她不喜欢,那天冰雨交加,天色阴蒙,穿着婚纱迎接宾客的她觉得冷到骨子里,更兼以看到自己瘦到青筋暴露的手莫名有一种嫌恶,衰老如魔鬼,不期而至,无法逃避。巧合的是,她结婚的那家酒店,也隶属于曹辛源。 天宝,天宝。每每哄着她睡觉,摸着她的小手和小脚,听着她匀净的呼吸。沈云舒偶尔会想起天宝的父亲。这是不能说的秘密,她从没有说起过。妈妈心疼她,没有问过,曹辛源体贴她,也没有问过。 人人都爱她,人人都想照顾她,她爱过谁?想起来,她一生唯一的爱,在她年纪还小的时候。人人都爱她,只有他不爱她;人人都想照顾她,只有他负了她。 那时候,沈天心在夜市摆衣服摊子。因为有两家夜市生意都好,她摆了两个摊子,一个摊子自己看,一个摊子给女儿看。沈云舒看的那个夜市摊子在一所大学的旁边。云舒每天都摆摊子,她的生意比别人都要好。那些学生们喜欢买她的衣服。沈云舒的摊子旁边是一个卖羊肉串的老头,跟着生意也不错。有个俏皮的男生,每隔两天,都来买羊肉串吃,边吃会边打趣沈云舒一两句。 “你生意好吧?” “还好。” “你知道你生意为什么好么?” “不知道。”她黑乌乌的眼睛看着他。 “你发现没有,你穿在身上的衣服总卖得特别好,她们老要买你穿的那种,对不?” “是啊。” “因为你穿得好看啊,以后你把所有衣服都穿身上,她们就都买了。” 她害羞地笑。笑容好看得让他突然有点呆了,他一向认为自己的女朋友是最好看的,只没有想到,也不得不承认,好看之外还有更好看的。 他看过很多画册,了解艺术如何去表现一种超于真实的美,可是,他看到她,就只觉得,真正的美,还是存在于真实的世界,存在于那种各种艺术手段无法完全捕捉的神韵,当时被感染的气氛,那些呼吸和气息。 这样一去几年时间,许多个夜晚,春风沉醉,或秋叶萧索,他们倒成了熟人。她看着他,从略有些顽劣的少年样,变得愈加沉稳。她书读得不太好,上大学是一定没有希望,她却知道,他读的是比大学更高的东西,所以,心里非常地仰慕他。看着他每天手臂里夹着不一样的大画册,有时还是看不懂文字的印刷,越觉得他的世界离她好高远。 俞雅言终于和列新哲说起分手,她说:“我已经二十六岁了,我耗不起,你不给自己机会没有关系,我也要给我自己机会。” “看来你有很多机会,只欠缺一个名正言顺接受机会的身份了。”列新哲戏谑地说。 “列新哲,这不是我的错。你对我也有责任,而你并不想负起这责任。你的不努力,不为这个世界进取,不是对你不负责,是对我不负责。” “责任,这个世界我最怕的东西就是责任。”列新哲冷冷地说,“说到底,没有学会从这个世界获取财富的方法,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列新哲先前因为兴趣从一个老教授那里学了一些识画的方法,毕业后,干脆就搬去住在老教授家帮他整理书稿,顺带学习鉴画,一学就学了一年。期间,自己也做了几笔倒卖画的生意,没想到,收入十分可观。 教授告诉他:“我知道你到我这里,不是为了学道,或者说不是为了学画的道,而是为了学另一种道,我不怪你。现在能这样做的人也不多了。比起那些不懂画的人去操作市场,还不如你这样的人。不过你想把这生意做大,还是走出去看看吧。” 列新哲办好一切手续,预备出国前一个月,鬼使神差地回了很久没有回去的学校。那个夏天晚上,宁静安详,月朗星稀。他走到了学校的后街,又看到那个女孩子。她依旧好看,可能更加好看,年岁的增长让她日臻完美,她已经像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他猛然发现。 她看到他,隔着马路向她招了招手。她的心快要跳出来。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差不多有一年那么久。他还是那么俊秀,修长的身材,手插在裤兜里,斯文而讨喜,眼睛闪闪发亮,像有着魔法的光芒。 她急忙收了摊子,兴冲冲地奔向他。他替她拿着衣服袋子,两人在学校里漫无边际地走着。这说起来,是他们第一次的单独相处。 “我要走了。” “去哪里?” “去国外。” “去多久?” “不知道。” 她看他,他未留意。她侧过脸悄悄看他好多次,心里是不情愿,还有自觉乖巧地收敛。多想说,请不要离开。可是,并没有身份,并没有资本,说任何一些话。 他突然转头看她,看到她盈盈的眼泪,心却软了,说:“不要哭,你哭做什么,不要哭。”他轻轻地抚摸她的后背,像抚摸一只小动物。 “你喜欢我么?” “我喜欢你。” “喜欢我哪里?” “什么都喜欢。” “我又不好,我不能赚钱。” “你什么都是好的。” 优柔寡断我喜欢,毫无斗志我也喜欢,一个人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我还是喜欢,感觉迟钝我喜欢,你的笑脸我最喜欢。若你真爱过一个人,你应当了解,那是一种多么无知而放任的情绪,而且因为其烈度和对人生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你大抵一生只能享用一次就够了。 一个盛情的吻和最初的孩子胚胎是相似的,并不高深的交汇点处密布着枯涩的结果,恐怕谁都难以逃脱。这一晚有了天宝。月与云的欲语还休的温存里,许多个天宝像天使一样飞舞在人间,其中一个钻进了沈云舒的怀抱。 天宝,天宝,你知道么,其实你的爸爸,是个画家呢。 这许多年,列新哲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他很想见到一个人,又那么不愿意见到。他不愿意走到人生的某一个点重新再走一次,从那里留下的蛛丝马迹里追忆时光。追溯一个人的模样。她对于他来说,像他曾追求的艺术的梦想,遥不可及,他曾经幸运而真切地拥有,他又最决然地早已选择放弃,即使他已经把她镌刻在灵魂里。 曹辛源不知道可以如何更疼爱天宝。他喜欢她懒洋洋地靠在他身上,他喜欢她走路小手拉起他的大手,他喜欢她在他打牌的时候跑过来,帮他抓牌,他喜欢她总是小心地把她认为好吃的藏起来,等他回家悄悄拿给他。 他喜欢陪她写作业,帮她默写,监督她描红,教她念英文,他喜欢给她洗小脸小脚丫,他喜欢看着她长大,他喜欢挽着她走进教堂,送她出嫁的那个人会是自己。 沈云舒觉得天宝长大后一定会过得比自己幸福。而对她来说,即使春夏秋冬未再遇或共度,即使没有能在地球的尽头拥吻,即使在这星球刹那光华地相遇再消失,至少她还拥有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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