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游荡在圈子边缘的精神果儿的自白
来自:黄灯笼(哈?)
前言:我一直想当果,一直没当成
正文:
王菲有首歌叫《闷》:
“谁说爱人就该爱他的灵魂
否则听起来让人觉得不诚恳
是不是不管爱上什么人
也要天长地久求一个安稳
我不要安稳
我不怕沉沦”
王菲不算果儿,但是 “我不要安稳,我不怕沉沦” 大概可以作为完美的骨肉皮宣言了。
按照世俗的标准,果儿等同于放荡 + 傻子,聪明姑娘们趁着妙龄绑定一辈子的饭票的时候,果儿们在忙着倒贴青春,精力和金钱。从这个角度说,果们比乐手们更有奉献精神。
好多“圈外人”不能理解为什么有女孩愿意做果儿。有一部分是被对方的脸和 “范儿” 所吸引。看过现场的人都明白,乐手在台上表演的时候是闪闪发光的。一滴汗珠子的魅力都能被放大乘以2。据说偏爱吉他手的骨肉皮比其他人的性欲更强,因为弹吉他时候的姿势是一种性挑逗。我强烈怀疑写出这种理论的人是男的,不过我知道的果儿的确喜欢吉他手的居多。
每个人容易被撩拨起的神经节不一样。就好像有的女生喜欢小鲜肉,看到那张漂亮的脸就欲罢不能。有的女生就是喜欢学霸,geeky范儿能让她们五迷三道。总有那么些姑娘,被音乐感动得热泪盈眶之时,就想了解一下那下蛋的母鸡,或者——上了那下蛋的母鸡。
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迷恋过录影带里的窦唯。我漫不经心地陪朋友看红磡演唱会录像的时候,没有想到会被舞台上拿着手摇铃眼睛细细的少年击中。那时的窦唯短发,黑西装上衣,看起来很乖,一点儿也不“摇滚”。可是他一开口,那种妖气和仙气,轻盈又有力,震得人脑子里嗡嗡作响,连绵不绝,真真不像来自人间。那时候你就得承认,人和人的资质有天壤之别。我毫无新意地仰慕天赋,真的只是因为无力拒绝这种我缺乏的,造物的杰作。
据说欣赏一个人的才华不会产生欲望,让人产生欲望的,是才华之下他与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音乐也好,文字也好,电影,美术,都是艺术家对自我认知中的世界的表达,这种认知往往能折射灵魂。对,就是被用滥俗了的这个词,灵魂,它真实存在。每个人被打动的灵魂形态不同,有的是孤独姿态,高山雪松;有的是冰面下的火焰,跳动的生命力;有的是紧张,生涩,孩童一样的天真;有的是很低很低的翅膀,褪去所有铅华之后的朴素沉静。
我喜欢过的一个他,弹琴的时候你看他的眼睛,觉得他早就不在台上,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绝望之下的希望最动人,冷漠之下的温度最让人想触碰啊。
你说这跟音乐无关,没有这样的灵魂,做不出这样的音乐。
我绝对是一个精神上的果儿,并曾经以为我有朝一日会付诸行动。我想亲吻那些打动过我的音乐人,想知道他们在床上的样子,但我无法做一个狂热无畏的粉丝。我做不到挤在第一排像个合格的迷妹一样显示自己的存在感,喊不出“我要给你生猴子”这样的豪言壮语。我看着姑娘们上去跟主唱合影,要鼓手的联系方式,如同看另一个更为喧闹的世界发生的事情。我成不了你们,我始终不懂得怎样在一种不对等的关系中,表现得热情。
这不是清高,这更近似于一种障碍。就如同我常年怀疑那些舞台上的天才,不适于拉入凡尘,变成朋友或是男朋友,甚至于仅仅是床伴。就像白雪公主里的红苹果,看起来很诱人,但是似乎有毒。我骨子里怯懦又逃避,舍不得走开,也不愿意更接近。
我从不觉得身体分类为女,就是一种需要严防死守的资源,却不敢轻易同谁上床。做爱的时候赤身裸体,真是把最隐私的东西,最脆弱的一面交给了对方。如果不能有哪怕逢场作戏的温柔体贴,我不知道如何掩盖那些初次上床体液交换的不适和尴尬。
我所理解的睡乐手的意义,在于性爱是一种接近灵魂的方式。你喜欢那样的音乐,那样的人,你想亲近他,同他做爱。做爱是一个过程,不是成就。如果只是机械运动,居高临下的服务与被服务,那至少要有机械的高潮。
一个酒色掏空的第一次上床的人,能不能给我机械的高潮,我十分怀疑。
我曾经游荡在圈子边缘,却终于没法成为一个真正的果儿。我唯一撕心裂肺喜欢过的一个圈内人,不是乐手,我也不是他的果,我是以一个普通的、喜欢他的女孩子的真心追到他的。
后来者都记住,动心的人没有好结局。
后记:
我始终作为一个观察者在距离之外看着,更多地跟我自身的障碍和局限性有关,这不妨碍我一直被摇滚乐和与此有关的一切深深吸引。我看音乐,看乐手们,看姑娘们,都是激赏的眼光,当然,得是牛逼的。这个圈子鱼龙混杂,混饭吃混姑娘泡的,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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