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希平对张祥龙海德格尔研究的一个质疑
楚山修竹如云
(靳希平《海德格尔研究在中国》节选)转自中国现象学网 http://www.cnphenomenology.com/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349/c74. 评海德格尔对《道德经》的阐释 在一些中国学者看来,例如我的朋友、中国著名的海德格尔专家张祥龙,海德格尔援引道家的事实表明,中国的道、希腊的逻各斯和海德格尔的Ereignis都意味着源初性(Urspruenglichkeit)和生存的有限性(Endlichkeit)[32]。在老子的道(即“Weg”)这个词里面,可能隐藏着被海德格尔称之为思想着的言说(das denkende Sagen)的真正的秘密。张祥龙认为,海德格尔关于存在和人的思考确实与“道”和道家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有可比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后者的影响。[33] 张祥龙的这种说法是准确吗?就《道德经》而言,海德格尔的阐释与中国人的观念是一个什么样关系呢?让我们通过海德格尔对《道德经》第十一章的理解这个事例来说明事情的具体情况。 在《海德格尔全集》第75卷《不莱梅和弗莱堡讲演》的第43页,我们可以找到海德格尔对《道德经》的一大段引用。海德格尔说:“单纯物之不显著的单纯内容就已经使我们靠近那些我们依据古老的习惯称之为Sein的内容,以便与实存(Seienden)相区别。这里说的就是老子《道德经》第11章中这种区别中的那个Sein。” [34] 海德格尔在这里所强调的是存在(Being/Sein)和实存(beings/Seiendes)之间的差别,即他著名的存在论差异。存在论差异这个表述来自于西方哲学古老的思维习惯。令海德格尔着迷的是,他在《道德经》中发现了同样的思想表述。在他看来,老子向我们表明,在如车轮、房屋或者黏土罐这类简单、单纯的东西中,就彰显着同样的存在(Sein)与实存(Seinde)之间的差别。 海德格尔读到的老子德译本中转达出来的老子观念确实与海德格尔思想非常接近: “Dreissig Speichen treffen die Nabe, (三十条轮辐会于一根轴) Aber das Leere zwischen ihnen gewaehrt das Sein des Rades” (然而它们之间的空维系着轮的存在(Sein)。) “Aus dem Ton ent-stehen die Gefaesse, (从黏土中出来了器皿) Aber das Leere in ihnen gewarhrt das Sein des Gefasses.” (然而它们之中的空维系着器皿的存在(Sein)) 就房屋而言,“Mauern und Fenster und Tueren Stellen das Haus dar, (墙壁门窗成就着房屋) Aber das Leere zwischen ihnen gewaehrt das Sein des Hauses.” (它们之间的空维系着房屋的存在(Sein))[35] 老子在结尾处总结道: “Das Seiende ergibt die Brauchbarkeit. Das Nicht-Seiende gewaehrt das Sein.” 实存给出有用性,非-实存维系着存在(Sein)。”[36] 正是基于这个翻译,海德格尔才能在引用老子之前这样说:“这里说的就是老子《道德经》第11章中这种区别中的那个Sein。”(“Genannt ist das Sein in diesem Unterschied bei Lao-Tze im elften Spruch seines Tao-Te-King”) 对“这种”的强调出自海德格尔本人。他所指的就是存在论差异。海德格尔援引老子,是为了支持他对存在论差异的理解,而且他试图向我们表明,在呈现背后有某种更深的东西,这个东西,即玄在(Seyn),使我们有可能对于这个差异的有所理解,玄在(Seyn)引领着我们与这个差异相遇。 但是,如果同《道德经》的中文原文对照一下,我们就发现,老子根本没有谈论实存和存在之间的这个差异(diesem Unterschied): “三十辅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也。埏埴为器,当其无,有埴器之用也。凿户牖,当其无,有室之用也。” 在海德格尔用的德文翻译中出现的“存在(das Sein)”的那个词,在汉语原文中是“用” ,相当于英文的function或者usage。这里的问题是:在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中,“存在”这个概念真的意味着构成器具的元素的用处(usage)或者功能(function)吗? 老子的结论是: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37] 在这里,海德格尔津津乐道的存在和实存(das Sein und das Seiende)消失了,在原文中根本没有出现这样的概念。海德格尔在他的阐释中强调的实存和存在的“这个差异”,在原文中原来是是“利与用”的差异,这个差异从字面上可以解释为“材料中对器具的功能和用处‘有利的东西 [利]’”,同“这个器具的功能、用处或者目的(telos)本身[用]”之间的差异。这段行文告诉我们:材料有利于器具的效用(usefulness)(功能),而不是器具的效用(功能)本身。这一差异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在器具的材料、质料因(hule)和目的因之间所作的区分。如果我们仔细体会十一章这一段文字,车、器皿和房屋三个例子能够说明的仅仅是,无(Nothingness)是器具发挥功能的必要条件。老子在结尾处“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讲的是:物之有,是利于其发挥功能的要素,但只有无或空(emptiness)才是功能或效用本身直接施展的场所。” 其实较起真儿来,老子的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器具的功能是否真的主要通过空或者无来施展,而相应的材料只是器具总体性(totality) 中的辅助因素?文中的所举的例子并没有向我们证明,无或者空的确是器具的用处和功能本身。它们所证明的只是,无空是器具之功能得以施展的必要条件,但并不 充分。房屋可以使人免受寒冷、风暴、雨雪、风霜的侵袭,逃脱被冻死的噩运。这个功能本身并非仅仅依靠房屋的空。空无本身----脱离材料(由砖和木材组成的四壁、屋顶和窗户)的空,或者材料之间的空本身----单靠自己不能保护人免于冻死。保护我们不死地的是抵御着风寒的、由砖瓦泥土和木材组成的四壁、屋顶。正如400年前第一批英国移民到达北美时情形一样:当他们踏上新大陆的时候,他们有太多的空和无,而只有很少的“有(实物)”和一点点在这种自然之空无中生存下去的技艺(know-how)。 一些人在空无中发现了实物,加以利用;这些人就存活下来了。另一些人则没有学习实物之用,结果是他们不见了——他们或者被杀死、或者饿死、或者被冻死;也 许他们被持有实物的印第安人纳入他们的兽皮之下,靠着兽皮的保护活下来,融入印第安人之中。无,即空,即其中没有砖和木头或者其他材料的空位(place)本身,不能保护我们。在兽皮包之外的野地里,有多得多的无与空,它们为什么不能保护我们呢?没有实物材料的功能,无就与使用性(serviceability)无关。把人工材料堆积在一起,无本身依然不能作为使用性发挥功能,而只能作为器具施展功能的基础(background),作为房屋之使用性的必要前提。老子混淆了一件事物之功能的前提和它的功能本身。所以,还是不较真儿的理解更合理,也就是李零说的,“无”才是“用”本身,无非是说,无有无的用处。 接下来的问题是:材料的功能与器具的功能之间的关系,同存在和实存之间的关系是否一致?具体事物之无的意义,即原始文本中的材料的乌有(naught)所指的内容,真的是海德格尔用德文“非实存(das Nicht-Seiende)”,亦即“玄在(Seyn)”所意指的内容吗? 其实,在汉语中,尤其是在古代汉语中,没有“是(being)”和“不是(non-being)”意义上的系词。有一个词“有”表示具有(having)、拥有(possension)存在(there is)。这个词能够表达器具之材料和器具之功能之间的关系,就象我们在上述《道德经》十一章中所见到的那样。但是,我们鲜用这个词表达“等同于(be equal to)”和“某某作为特征(charckter)偶尔或者本质性地属于X”,或者“某某作为X的部分而属于X”这些意思。因此,我们的祖先碰不到一个词——即“存在”或者系词“是”——的各种不同意义之间的统一性问题,而这恰恰是西方哲学本体论和形而上学面对的主要论域和任务。 另 外,如果我们谈及空间和空,它们并不是中文“无”所要表达的核心观念。“虚”和“空”是相对概念。无既是否定,同时又是褫夺。材料的否定和褫夺是这个词在 其上下文中的核心含义,正是在此否定和褫夺的基础之上,中国人才能把这个否定解释成为派生意义上的空间。因此,至少在《道德经》的这个段落中,不能把无解 释成遮蔽在材料背后的某种东西。这个无不是带有神秘色彩的无,因而它也不能提供和传达出海德格尔所关注的存在乃至“玄在(Seyn)”的所指内容。《道德经》十一章就此类观念未置一辞。这个无作为构成房屋或者其他器具的材料的乌有(naught)并不是能够呵护(gewaehrt)存在的非实存(das Nicht-Seiende)之“玄在(Seyn)” 内容。而且在中国传统思想中,当人们观看、观察或者理解一个东西时,鲜有将其视为某种客观东西,鲜有试图寻找一个东西本身是什么,一个东西本身由什么元素 所组成的。鲜有让任何东西脱离与人的利害关系和实践关联,使其自身无牵挂地、赤裸裸地呈现。而这恰恰是实存的含义。存在以及“玄在(Seyn)”正是在同实存的区别中获得自己的核心含义的。正如海德格尔反复指出的那样,笛卡尔传统遗忘了存在。如果套用这个说法的话,而中国传统遗忘的恰恰是实存。在我看来,两种遗忘都使理解存在或者“玄在(Seyn)”的意义变成不可能之事。 让我们回到海德格尔的阐释:中文《道德经》十一章中,老子根本没有提及存在之事,因此,对于汉语中的《道德经》十一章所表达的老子思想本身而言,认为老子的这段话同样表达了(命名或者召唤)与实存相有别的那种存在(das Sein)的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是汉语缺乏文本根据的。我们可以大胆的推论一下,由于汉语言的特征所致,老子恐怕根本没有办法想到海德格尔所强调的这个差别。老子所关注的乃是组成器具的材料的功能与这个器具本身的功能之间的差异,不过,在他的表述中,老子把功能同作为使用性与效用之前提的空混为一谈,并且把空等于无,较起真儿来,是不准确的。 在《道德经》十一章德译文中,无被解释为非实存(das Nicht-Seiende),因此,使用性或效用的前提同使用性和效用本身的混淆得到了纠正。 由此,一种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与目的之差异变成了海德格尔的存在与实存的存在论差异。毫无疑问,翻译老子的德语,用西方语法中的思维格式,用存在和实 存的差异,重建了《道德经》十一章的观念。对德国文化而言,老子道亦有道的思想是一种新的思想:它来自中国的有与无、失与得、阴与阳、受动与主动的“分分 和合”的思想;德语翻译将她的文学化的隐喻溶入到希腊-德国哲学的逻辑的(概念与范畴的)思想之 中。海德格尔后期思想正是在这种混合土壤中滋生出来的。至于它是否忠实于《道德经》的本意,与海德格尔后期思想的形成本身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真正重要的 是,海德格尔确实找到了一种不同的、陌生的思维方式,使他得以向西方人指出,在主体性经验背后遮蔽着某种东西,这个东西是主体性的背景和前提。海德格尔希 望这一方式的陌生性能够把西方人唤醒,重新重视自然的玄妙和优先性。但是,如果为了重新激活老子,或者把它作为证据表明,老子的原初观念在哲学上与西方传 统思想具有相同的格式,因而译介海德格尔的老子阐释,那是找错了对象。因为在海德格尔的行文中,他所面对的老子、他所钦佩的老子,乃是被重构过和德国化了 的老子。在中国,如果我们要重新激活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我们必须如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传统所做的那样,对它们加以批判性的审视。对中国遗产的认真的彻底 的审视,乃是重新激活中国传统的必要前提。 总而言之,我必须向我的朋友张祥龙提出异议。没还记得,对于海德格尔是否受到道家影响的问题,他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我们的分析表明,起码在《道德经》十一章吸引海德格尔的东西、被当成与他自己的观念相关联的东西,其实只是十一章德译本中的印欧语-日耳曼语元素。海德格尔以为在水中看到的是中国的老子灵魂,其实他看到的仍然是他自己影子:他自己思想中所继承的古希腊祖先的遗产。 (作者工作单位: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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