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俗趣闻
来自:LemonTree
苗族婚俗非常有趣,不同地区的苗人又有不同有趣的习俗。 迎亲的大粑粑 结婚的前一天,新郎送给新娘家的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苗语叫“佳”)。它的直径通常为二尺五寸到三尺一寸,厚二至四寸,远处看去,活象一只大簸箕。它是新郎的舅舅或姐夫在婚期前夕用二十五到三十五斤糯米面做成的,表示祝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丰衣足食。没有舅舅和姐夫的,就自己家做一个。 这糯米粑粑送到新娘家后,是全体客人和主人的宵夜食品。当晚,姑娘家将连同粑粑一起送去的四只鸡宰杀后,放进大锅里炖,再撒上几把干辣子面,熬成鸡肉辣子汤。睡觉前,主人给每个客人送去一碗鸡肉辣子汤,客人们多数会吃得满头大汗,嘴里不断发出“嘘嘘”的声音,这时,主人客人都笑逐颜开,心里乐滋滋的。苗族同胞称这叫“喜事喜办”。 画“把曲”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新郎家派出一位与新郎同辈份的年轻人,挑着酒和肉,到新娘家去迎亲。这人,苗话叫“把曲”。这天晚上,新娘家的父兄叔伯陪“把曲”喝酒吃饭。饭后,新娘的姊妹好友来与新娘话别。大家围坐在火塘边,有说有笑,“把曲”也和大家坐在一起。突然,一只涂上锅烟灰的黑手朝“把曲”脸上抹来,留下黑黝黝的五道手指印。瞧着“把曲”的大花脸,众人一阵欢笑,笑声未了,几只黑手又劈头盖脑朝“把曲”袭来。“把曲”只能招架,不能逃走,更不能生气。苗家风俗认为,画“把曲”是件吉利事。“把曲”画得越黑越好,这样,新娘过门后,喂猪喂狗,养鸡养鸭,才会肥肥壮壮。 月圆时节结良缘 居住在昭通、彝良、永善等县的苗族同胞,要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里才喜结良缘。 苗族同胞的这个习俗,据传开始于清朝末年。那时,土匪常趁黑抢劫办婚事的人家。居住在高山上的苗族同胞,为避免土匪加害,多在月亮最圆最亮的一天晚上,为儿女举行婚礼。苗族老人说,农历十三到十六那几天晚上,月亮整夜都高挂天空,又圆又亮,地上亮晃晃的,土匪不大出动,即便来抢,也容易被发现和受堵截。后来,就逐渐形成了苗家婚期的传统日子。解放后,苗家的这种习俗仍旧沿袭下来。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苗族同胞生活的改善,今天,苗族同胞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举行婚礼,其含意已经变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过日子的象征了。 约会结婚 四川、云南一带苗乡,青年男女通过山歌私约婚期后,男女双方回家告诉父母及知己好友,对其他人则守口如瓶。因为,山歌定情,无凭无据,万一情况有变,届时姑娘没有赴约结婚,这个男青年就会被人瞧不起,因此,直到结婚那天,小伙子还像没事人一样,月亮出来时,新郎才与几个好友打扮一新,带上柴刀溜出山寨,前往约定地点迎接新娘。 新娘在伴娘陪伴下前来赴约,新郎的好友用柴刀砍来柴草,点燃篝火,伴郎与伴娘边歌边舞,祝福一对新人幸福结合,篝火将尽,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回到男家村寨。新娘进门,男家燃放鞭炮,只有到这时,全寨人才知道这个男青年结婚的喜讯,全寨人涌到男家,饮酒歌舞,通宵达旦。 “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 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指、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 正大光明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 游方的地点各地除每个村寨设有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後,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 “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後,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後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後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芦笙为媒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慕,结为伉俪。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一听自明。因此,芦笙在苗族人民心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最近收到了关于伯格理的书籍和老苗文的书,有懂得可以交流交流吗 (豆友YdUr9GG0X8)
- 那些传统的东西是否终将会失去? (LemonTree)
- 昭通博物馆打卡苗族文化 (紫苏 id-v)
- 苗绣——流年岁月长,华服锦绣里藏着旧时光 (冰糖小桔子)
- 苗语翻译 (懒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