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孟子、荀子之“礼”论(三),儒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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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孟子、荀子之“礼”论(三),儒家文化 发布: 2009-11-27 12:05 | 作者: admin | 查看: 561次 三、荀子“隆礼重法”之礼论 荀子是战国时期赵国的一位儒家“巨子”。他游历过齐、燕、秦等国,在齐国的稷下学宫,曾三任祭酒。荀子礼法俱重,在儒家派别中自成一派。 1.继承孔子之礼,视“礼”为“人道之极” 荀子在政治上主要继承了孔子的礼治思想并将其发扬光大。荀子将“礼”视为“人道之极”(《荀子礼论》) ,《劝学篇》中有“学恶乎始,恶乎终”的疑问,“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意思是说,学习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呢? 回答是:从读《尚书》开始,到读《礼经》结束。《劝学篇》又道:“《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所以, “荀子的思想中最突出的是‘礼’。”[2]574 2.“礼”与礼治 在《荀子》一书中,礼字出现的次数比《论语》中礼字出现的次数还多。 其一,荀子探讨了“礼”的起源。荀子认为,礼是由圣人(先王)而制并用来止乱的。荀子得出这一结论是基于对人性恶的认识。首先,人性恶表现在感官欲望上,“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荀子性恶》)这种欲望实际上是人的自然本能。其次,人性恶表现在人的权势欲望上。“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王霸》)人们欲望的不断膨胀,导致对世间财物的尽情占有和掠夺,正如《荀子富国》篇所言“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争夺造成天下大乱,正常的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必须有一种人们所遵循的规矩来约束这种失范的局面,故荀子在《礼论》篇中说明了他对礼的起源的看法:“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其二,荀子阐述了礼的全方位作用。 (1)礼是为政的大节,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其主要观点如下: “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大略》)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 “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荀子议兵》) “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荀子强国》) “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正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 (2)礼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为了维持这样的等级秩序,荀子延续了儒家 “上行下效”的思路,主张君主及统治集团成员应该首先“隆礼义”。他认为:“大国之主也,不隆本行,不敬旧法,而好诈故,若是,则夫朝廷群臣亦从而成俗不隆礼义,而好倾覆也。朝廷群臣之俗若是,则夫众庶百姓亦从而成俗于不隆礼义,而好贪利矣。”(《荀子王霸》 (3)礼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荀子认为礼是用来端正身心的,正所谓“礼者,所以正身也”(《荀子修身》) ,“故学也者,礼法也”(《荀子修身》) 。所以,学习就是学习礼乐法度。掌握了礼义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还应该付诸实践,即符合礼义的道德行为,“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苟察,名不贵苟传,唯其当之为贵。”(《荀子不苟》)也就是说,君子行事不因事情难办为贵,言论不因明白清晰为贵,名声不因广泛流传为贵,只有它们符合礼义时才是可贵的。 (4)礼是人与动物区别的主要标志。荀子从多个方面阐述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人有礼仪,而动物则没有。《荀子非相》中说道:“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其中的“辨”就是“别”,“别”是礼的重要标志。 其三,荀子主张礼法并用,但他认为礼是治国之本。在强调“礼”的同时,荀子也重视法。“孔孟以‘仁义’释‘礼’,不重‘刑政’,荀子则大讲‘刑政’,并称‘礼’、‘法’,成为荀学区别于孔孟的基本特色。”[5] 荀子的法有两种含义:一是先王之道,如“王者之法”、“三王之法”等;二是政策、法律、法令。但他认为,法与礼并不是同等重要的。“《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荀子劝学》)也就是说,礼是治国的根本。《强国》篇重申了礼的根本性:“彼国者,亦强国之剖刑已。然而不教诲,不调一,则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教诲之,调一之,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彼国者,亦有砥厉,礼义节奏是也。故,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人君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亡。” 由上可知,荀子的礼治思想其实就是主张礼法并用。“在荀子看来,推行礼治,实施王道,固然是儒家思想的治道。但是,如果纯粹的王道无法在现实中推行,那么退一步实行以法治强国的霸术也是可以的。”“王道与霸术二者之间不是绝对对立的,就像礼与法不是根本对立的一样。”[6]这在以单纯的道德说教已经不能完全起作用的战国时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荀子还设计了理想中的“王制”社会。他在《王制》篇中是这样设计的: 王者之人,饰动以礼义,听断以类。明振毫末,举措应变而不穷,夫是之谓有原,是王者之人也。 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贰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贰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是王者之制也。 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是王者之论也。 王者之(法) ,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是王者之法也。荀子希望治国者能够以“礼义”修饰自己,遵循先王之法,选拔贤能,论功行赏,制定有益于民生的财政经济政策。而在这其中,以礼治来统领全局则是他思想的精髓。 孔子、孟子、荀子礼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礼”关乎国家存亡,都主张用“礼”来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但是,由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和各自的思维路径不同,孟子在礼论中摆设了“仁政”的前提,而荀子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荀子的思想也许更实用,孟子的思想则富于理想化,但不论怎样,实用的思想自然不会被抛弃,而理想化的思想也没有因为在当时无法实现而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对当时社会乃至后世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所以,太史公说,儒家“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参考文献】: [1]李振纲.智者的叮咛———先秦诸子的生存智慧[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引言2. [2]侯外庐,赵纪彬,杜国庠.中国思想通史: 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葛兆光.七世纪前中国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中国思想史(第一卷) [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93. [4]赵明.先秦儒家政治哲学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3. [5]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99. [6]李振纲.中国古代哲学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97. (胥仕元) 上一条:孔子、孟子、荀子之“礼”论(二) 下一条:儒家文化的深层结构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影响(一) 该信息发表于:2009年9月29日 浏览次数: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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