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插桃花。短篇集。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长得不美想得美。)
2010-11-20 2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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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0 22:28:10

    逆插桃花这篇已经有人发了 那我就跳过了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0 22:31:00

    八十七神仙壁                     北宋年间,洛阳城北邙山一座破旧的古庙前,来了一批官府中人。   此庙在前朝,香火曾经鼎盛。经过岁月,墙壁坍颓,神像的全身已告剥落,壁上的画,面目模糊。                     不过庙外几株苍老的松树可以见证,这冷落萧瑟的寺庙,一度客来客往,为了欣赏壁上那五圣千官八十八神仙的行列。相传是吴道子的真迹。                     就连杜甫,也题诗称颂"森罗移地轴,妙觉动宫墙。五圣联龙衮,千宫列雁行。冕旖俱秀发,旌旗尽飞扬。"                     时间是无情的。                     多麽恒赫的作品,颜色退去,建筑崩塌,难以好好留存。                     至於是谁的遗迹,也无从稽考了。一般老百姓,不问情由,还是希望出自高人手笔。                     他们好事地围睹。                     官差赶人:                     "站开些!站开些!此庙三日内封闭,因官府决意重修。壁画重绘,此旧墙将拆掉……"                     "哎,好可惜呀!都砸烂。"                     "难道拎回去保存?谁会买下一道墙壁?"                     老百姓都在营营耳语。                     "即便富商巨贾,也只不过选取较完整一角作个记念吧。"                     "东壁那麽大,西壁也那麽大!"                     "——有什麽会得比填饱肚子重要呢!"                     结论总是这样。                     眼看文物快将不保,变成颓垣,惋惜也无用。                     忽地人丛中钻出一个素色长袍,面相清奇的老人,年约六十,白发红颜。身伴随同一少年,未及弱冠,似是弟子。                     老人相当陌生,不是本地人,不知来自何处。他排众而出,道:                     "各位大人,我愿倾尽所有,以三百千得之,尚祈成全。他日当重绘此画,不收分文。"                     买卖当然成交。                     一夜之间,老人和少年,许是请了帮手,或不知用了什麽方法,把那两面残破的墙壁,主要是壁上的画,都搬走了。                     浅紫色的曙光和淡淡的晨雾交融,疏笔点染了山水,明星已坠。                     "阿元!阿元!"                     老人唤醒了少年:                     "我们开始吧!"                     这是在深山幽谷之中的一座竹篱茅舍,老人隐居於此,久已逍遥不问世事。——也许是等待一个机缘。                     他把阿元收为弟子也是机缘。                     阿元是孤ㄦ,只在市集帮闲维生。有时在就鞠的园子外,给踢气球竞技或比赛的富人喝采打气,讨赏。                     他天性爱绘画,没钱时以烧焦了的枝子在泥土地上画铁线画。存点小钱,买几张纸临摹。某日老人偶遇他在画驴,便拈须一笑:                     "小伙子有天分,但欠点神,让我添你几笔吧。"                     老人自篮子中取出色笔,添动几下,果然那驴栩栩如生,似在呼呼喷气。老人忽地飞快以朱砂一点右眼,阿元来不及一看,那头毛驴,竟破纸而出,逃得无影无踪。                     阿元楞住,抬头见老人,知非凡。只觉於他亲,也不问底细,慌忙恭然下跪:                     "以後请师父教我!"                     老人无姓,他只道他忘了。隐士俱无前尘。阿元只晨昏尽弟子礼,潜心习艺。                     今天他起晚了,主要是昨宵把一块一块的无故出现在门外的破壁砌好,搬抬得浑身酸疼。睡不到两个时辰,师父已经精神奕奕地准备动工了。                     阿元也兴奋地爬起来,听从师父嘱咐。                     "我先把壁画摹成纸稿送你,待得寺庙重修,便让之重现。"                     ——这看来是一项艰巨的工程。                     画中共八十八为神仙。                     乃道教的帝君(东华和南极帝君,头上有圆光)前往朝诘天上最高统治着之队仗行列。他们居中,领着真人,仙伯,金童,玉女及部从,神将……,全体人物作节奏前进。虽是前朝故作,但衣纹稠密重叠,旌幡衣带当风飘扬,看上去总有在空中徐徐而行之错觉。群仙头饰裙裾,手中所持仪杖,仪态身姿,丰满华丽。帝君庄严,神将威武……                     阿元见老人非常熟练地打好草稿,技艺之高,他目瞪口呆。在旁边只有侍候的份ㄦ。                     但阿元天性聪颍,而且苦心孤诣,因此很快便掌握到铁线描的要诀。                     神仙都工笔细描。潜心绘画,何时方可完成?                     老人从容而道:                     "观画,少言。"                     阿元日夜对者神仙画卷,於画中人同游共息。                     真美!                     看上千遍都不厌。咦,有一个最美……                     从老人口中,他又知道更多吴道子的故事。他是画圣,爱画者都尊崇这天人。在前朝日子,他画"地狱变相","送子天王"……他在桥旁土屋壁上画了一百匹骏马,破壁日去。他画佛像顶上圆光,以肘为支,挥臂一画,浑然天成。他把三百里嘉陵江山水尽收肚内,一日之间为玄宗宫中大同殿上重现风光。皇上爱才,下令"非有诏不得画"。他夜画"钟馗捉鬼"。他跃入山水大画中,邀游洞府不思归,人皆以为仙去……                     阿元整个人浸淫於此,不知年日。                     画稿亦已完成。                     他心中一直有一个疑团,忍不住:                     "师父,你是谁?"                     老人不答,只提前事。                     "一日我曾告你,要画活,可用朱砂点其右眼。记得吗?"                     阿元一想,便问:                     "若要进画中一游,又该如何?""这个……"老人沉吟一下,欲言又止。终於他闭目养神,像是听不真切,任从阿元侍立,不得要领。阿元知孟浪。                     山野开始暗下来,孤星在眨着眼,顽皮而寂寞。是夜无月,老人拍拍阿元得肩头:                     "阿元,你已学吴生笔,尽得其闲丽之态,我把重绘壁画的重任交托於你,望你花尽心力,使之流传。我明日将作别人间,载壁乘舟,沉之洛河。"                     次日,老人於破壁,悉数矢却踪影。                     阿元面对迤逦之神仙画卷,不胜欷嘘。                     他着实後悔。                     为什麽忍不住追问师父是谁?让这疑团永置心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是是非非,何须知得太清楚?                     阿元一定要完成重任,方对得住执手相教传艺的老人。                     寺庙修好,墙壁一片空白。阿元终日不发一言,把前朝瑰宝重现人前。                     每完成一个,就认着他们:                     "威武神王。天丁力士。妙行真人。西灵玉童。太清仙伯。太丹玉女。开明童子。梵气弭罗玉女。斩魔神慧金童。紫华扶神玉女。太极丹华金童。夜灵玄妙玉女……。金童……。玉女……。金童……。玉女。"                     他呕心沥血,花上三年。                     青葱的日子,便於他们度过。                     不是他们,是她!                     她,浓黑的秀发盘了望仙髻,脸庞秀润,天真妩媚。站在东华天帝君的附近,回过头来,顾盼生姿,向人间散着五色鲜花。                     阿元爱上了其中一个神仙了。                     他画她时特别仔细,特别庄重。——她不是他创造的,但他令她重生。                     她的衣带仿佛拂到他身上心上来。                     阿元沉思了一夜。                     他五内有种渴求,也有种惶惑……                     当风飘扬的衣带……                     为什麽是这个?为什麽不是那个?                     八十八个之中,为什麽是这个?                     浅薄无知的人,只能被机缘牵引,生世都没能力知悉真相。                     天亮了。                     阿元不辞而别。                     官府中人来检视大功告成的壁画。远近的画工和文人雅士也来了,啧啧称奇,太美了!——奇怪,他们数……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只得八十七位神仙?再数一遍:                     八十五。                     八十六。                     八十七。                     是八十七!                     流传至今,是一点神秘的矢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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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0 22:33:44

    眼睛   纪晓岚写的故事(清乾隆时名臣。编《四库全书》。着《阅微草堂笔记》。)   献县有个捕役叫樊长。一回与拍档一起捕捉强盗,结果强盗跳窗逃亡了。妻子走避不及,被捆起,关在拷问的地方。拍档见强盗妻子姿色不错,将她拥入怀中,正要宽衣解带。妇人害怕捱打,不敢吭声,只低头饮泣。   樊长看见了,怒骂:「谁家没有妇女?谁能保证妇女不会遭难,落入歹人之手?你若敢这样,我现在就报官整治你!」拍档震慑了,就停止了这勾当。   此刻是雍正四年七月十七日戌时。樊长的女儿嫁作农家妇,那夜也被盗贼劫持,已经被脱去衣服,反手捆绑了。正当要被污辱之际,也有一个强盗大声喝止他们,才得以保全。时维子时,与戌时只相隔一个亥时而已。   第二天,樊长听到此事,仰而望天,──天若有眼。张口结舌。

    我写的故事   (白天黑夜做些奇怪的梦。然後设法把梦变成字,卖出去。)   她拿起羽绒枕压下去。他挣扎了一阵便窒息了。最後一次缠绵之後,他如同那个羽绒枕,柔顺、舒服、无力、温暖、湿濡……。然後死去。   「最後一次。我想同你过最後一个生日。」似乎在哀求。声音却是冷冷的。 他的眼睛闪过不忍。   二人都清楚发生甚麽事。但爱情没有对错,只有选择。他同另一个女人先吃生日晚饭,再来找她。她笑:「我不饿。」   你来吧。好好地开心一次,便分手吧。她再把大半个身子都力压在羽绒枕上……。这家台式珍珠奶茶店是三个人合夥的。一女两男。中学同学。她跟他是一对。   中五到中七,她都是戏剧组的女主角,校花身上总是溜过很多心仪的眼睛。谁知毕业後,她考不上大学,出来工作三年。他每赶一次paper,每考一回试,过一关,二人距离又远了一点。渐渐没有共同话题。   从前,他最爱下课後赶到奶茶店,静静欣赏她忙碌的样子。她觉得有人「监视」,日子很充实。她喜欢在他睡觉时,轻吻他的眼睑,如果抖呀抖呀,那便是装睡。他曾说,你身上有珍珠奶茶的味道。像婴儿。   那天,他非常艰涩地开了口:「我把股份全送给你。──只要能力做得到,都不亏待你。」   她想不到自己将是2/3的老板。却不是他的1/2。你明明是我的,为甚麽?为甚麽?   把羽绒枕挪开,肯定他已毫无气息。便拎出一根吸管。近日也卖沙冰,入了一批特粗有趣的吸管,平常的直径有一角钱大,这个有五角钱大。她试着把他死鱼般不带一丝柔情的眼睛掀翻开,微凸,吸管盖准,用力一吸──一阵香腥的味道,眼珠子飕地顺势被吸进嘴里,如珍珠粉圆又滑又腻。舌头打个转,它在口腔中滚动。咬下去,「卜」的一声,裂涌出一泡甜水,极度甘美。骨碌吞下。夹杂了泪,独特的咸和酸,可作佐料。然後再干掉另一只。真痛快!   你看不见其他人了……。   她坐在窗台前,秋雨仍是一阵一阵的下着。夜里雨也是黑色的。天亮了,姿势没变过。   他在床上悠悠醒来。打了个寒噤。他的本分尽了,而缘份,也尽了。他静静地去梳洗,最後吻她後颈。避了嘴唇,竟然像嫖客。   她没有回头。   遥望惨灰的天空,有眼无珠,乾涩而空洞,血管冻结,深得像井,试试把手指探进去?几乎贴近後脑勺。   她甚麽也看不见。

    东史郎写的故事(一个在六十年後向中国忏悔谢罪的老兵)   东史郎在廿五岁那年应召入伍,叁与侵华战役和南京大屠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四日,天泛白,他们扫荡了村子,抓来五男一女绑在树上。那个女的,本来有机会逃生,可是她紧紧抱住一个廿六七岁皮肤白净的男人不肯走。她看上去廿二三,可能是这个男人的爱人,因而表达炽烈的爱,不忍离去。有人拼命拉开她,她抱得更用力,不放手。   男人家里搜出两台无线电发报机,必死无疑。五个男人被刺死,被砍死、击毙。日军对这对男女很感兴趣,故意留到最後。在女人旁「嗨」一声用刺刀扎进胸膛。女人发疯地抱着他,嚎啕大哭像要吐出血来。然後,她抬起眼睛,怒目而视,眼中充斥着爱,和刻骨仇恨。她用手指着胸膛:「刺吧!」   一个普通女人俨然将军一样以巨大的威严命令着:「刺吧!」   ……她的鲜血终在爱人身上流淌着。他们议论纷纷:   「支那也有了不起的女人!原来爱的力量比死更强大。」   一个说:「今天真冷啊!」   「那要不要烧一幢房子暖和暖和?」   东史郎他们在村子里放了火。接着向另一村子进发。 岸田今日子写的故事(《砂丘之女》女主角。故事撮自她的掌上小说《白色丝线》)   女人从小便喜欢女红。很有心得。父母接连着病殁,只得被温泉旅馆的远亲给收养了去,修补浴衣,替老板娘缝制漂亮的便服,因此很受大家器重。   有个男的,三十左右,不知干甚麽工作。月里二、三次呼朋引伴来洗温泉、打麻将、玩纸牌。长得说不上出众,可是女人们老爱兴奋地尖着嗓子谈论他:   「那双眼睛,不知惹过多少女人哭呢。」   都抢着要为他送料理去。   浅黑的脸上,眼睛四周像罩上一层烟雾。冷冷地彷佛笑着,残酷又叫人感到亲切。不予理睬的话,胸口儿要整个溶塌了。第一次相遇时,甚麽时候将变成他的人吧,这麽恍惚地想着,不知觉间便真的属於他。跟着男人离开旅馆栖住城市一隅。   男人似乎早有妻儿,且一出门,三个月半年不回来。   女人独住窄巷暗室,早晚与母亲遗留下来的针线为伴,在等。有过一个小女孩,男人趁她出去买东西,带到无儿女的大富人家去。怀第二胎,难得回来的男人又因细故踢倒而流产。   每回酒醒,都伏在枕边认错,说妒忌她整天抱个娃儿,又帮她用冰毛巾敷伤。望着那双眼睛,任何女人,即使是地狱深渊,也会尾随而去的。   此後她再也不能生育。男人依旧很久不回来。已经有了岁数,如烟的眼睛仍令人着魔,全身都没了力气。   过年时,一直没音讯的男人在二月初回来,但带着重病,折腾了一夜,肺炎恶化,僵死了。   她无亲无故无主意。守夜之後,她打开母亲的针线盒,迟疑了一会,选了一根白色的丝线,穿了针。   第二天,仵工发现了某些异样的地方,惊悸地盯着男人的脸庞。遗体闭着眼睛的上、下眼睑,被白色丝线紧而细密地缝合着。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0 22:35:42

    荔枝债                     木门敞开了。   郑敏先见到一张美丽的脸。三十多岁,肤色细白,嘴唇丰厚,微微地嘟隆起,很性感。好似在电影中见过的桃井熏,珠圆玉润,她第一次发觉,日本女人,原来胖的也好看。   女人忽地一怔。   她狐疑地问:“阿蛮?”   郑敏一笑。一定是认错人。   “我刚打过电话来。”   “唉。”女人定过神来。又不甘心:“有人这样叫过你吗?”   “没有呀。”她把行李箱子拎进去:“我叫郑敏。”   环视一下,是左右两进的木房子。右边是主人的居停,中间是个小小的庭院,同样分两层。地下的一层,大概是她的房间了。   “请过来。”女人引着路。   郑敏在京都驿站下了车,买了本观光及宿泊介绍的小册了,顽皮地想:“翻到哪页就住到哪家。”   先决定住在民宿。东山区,在六波罗蜜寺附近。她拨通了电话:“摩斯摩斯——”   一谈之下,原来对方懂一点汉语。议好价钱,四千日元一个晚上,比住酒店便宜三分之一。郑敏觉得非常满意。   房间小小的,四叠半,也够用。女人送来一壶开水。碟子上还体贴地有个茗茶茶包,和一块米饼。郑敏马上对她具了好感。   宫本丽子说的汉语其实并不流利,像荒疏已久,记不起来。又像两种文法绞在一处,一时之间费神分辩,所以说时慢慢的,有点怯,是日本女人惯常的那种谦抑娇俏,生怕自己做得不好,未语先笑。   郑敏人比较爽直,干不来这套,只旁观欣赏。她在大学读比较文学,也修了两年日文,毕业后不想找工作,申请了一个奖学金,挑了到京都大学研究院读中国文学,为期两年。   六月初,先来面见系主任藤原信三。九月正式开学。   此行是部署。包括在百万遍附近找个落脚的地方。京大里的中国文学,有两个香港人,一个上海人,代她物色。暂时便住在民宿,就是无意中指点到的这家。   “噢,百万遍,”宫本丽子道:“坐巴士,就直到了。”   她又关心地问:“在哪里坐?知道吗?走出东大路通。”遇上大量的句子,她还得说日语:“在百多年前,那处有大瘟疫,知恩寺的和尚们日夜诵经祈福,有百万遍呢。直到人们都好了,瘟疫跑了。”   “谢谢。”郑敏道:“你说日语我可以听懂。”   “不!”她只亲切地说:“中国话,很久没说。想多说。”   郑敏先到附近一带巡视。是颇为古旧的一区,店子卖藤具、神器、木祭品、茶叶、念珠、京果子,有间书报杂志商店。六波罗蜜寺,是京都八百庙中一间,这里大街小巷五步十步之遥,已有一座庙。   和尚敲着晚钟。郑敏也饿了,便在市场旁边吃过心爱的荞麦面和寿司。   已是初夏,但晚上仍有丝丝凉意。   丽子在浴室,放好一大缸的热水,让客人先用。   郑敏跳进那个小游泳池般的浴缸洗好了,便信手把塞子拨去,热水咕嘟地流去。半天也没放尽——郑敏突然省悟:她坏事了。   按日本人的习惯,那缸热水不是洗澡用,而是让人在水龙头下洗好澡,冲干净了,再坐下去浸泡用的。一家大小都用它。客人先享,却也不能这样胡来。她尴尬地望着一缸溜走中的热水。   惟有到右进去道个歉。   “丽子——”   她叩门。   丽子没应,她正忙着。郑敏自半敞的门看见她,吃着一罐糖水荔枝。那是国产。荔枝剥壳,泡在糖水中,太甜太腻,她不喜欢吃。   但丽子,她可吃得美滋滋的,丰厚性感的口唇张开,荔枝淌着甜汁,被啜弄着。已干掉大半,原来桌上已另有两个空罐子,不知如何,郑敏就觉得她像吸血僵尸见到一条蹦跳着的粗大的血管一样馋。   丽子整个人醉得白里透红。   看上去也就是颗荔枝了。   她抬头见到郑敏,有点慌张失态,连忙停住,不好意思:“你吃吗?”   郑敏摇头:“新鲜的才好吃。”   忽想起有唐诗曰:“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在中国,它唤作‘妃子笑’呢。”   “我知道。”丽子胸有成竹地:“皇上命驿马专程自四川运到长安嘛。为讨她欢心,要整棵树砍下来,不能把果子摘下,因为荔枝一离树,红色的壳便容易变黑,失去鲜艳的吸引力。”   郑敏才知这典故。便道:“咦,多像女人的命运。”   丽子默然,低下头。   夜幕轻盈垂落,郑敏钻进铺在席子上香香软软的被窝。不知是否错觉,总是听见一阵一阵的歌声,如怨如慕。也分不清是中国曲子,抑或日本小调。   第二天丽子端上米粥,有几碟小菜和烧鱼。郑敏先夹一块小梅。   “你下回来,可以帮我带些新鲜的荔枝吗?”   “好吧,你真馋呢。”   “这里买不到。罐头极贵,也不多。”丽子说:“物离乡贵,人离乡贱。”   郑敏发觉宫本丽子身边没有男人。   她也没问。   夜晚那幽怨的歌声,或者是她所哼。   丽子很喜欢找她聊天。一个寂寞的女主人。她掀着她的中文书本,努力地看,很多字看不懂。郑敏问:“你的中国话哪儿学来的?”   “在中国。但久了,都忘了。”   “你到过中国?哪里?北京?上海?”   “长安。”   郑敏纠正她:“你是说西安吧?”   “长安。”她固执地。   算了,日本人眼中的长安抑或西安,都一样,只有中国人把地名换来换去,例如北京抑或北平。   丽子中日语夹杂说:“京都太像长安了。都棋盘似的分区,中间一条大道,也叫朱雀门大街,同长安一样,遣唐使都学上了。京都可是缩小的长安。——不过,到底也不一样。”   末了她有点黯然。   “我没到过西安,不,长安。”郑敏告诉她:“以后去吧,那儿有兵马俑、半坡村,还有华清池。我看到图片,池子像足球场大呢,我不想念杨贵妃光天化日下洗澡。”   “皇上赐浴华清池内浴池。”她忙解释:“他们传言不负责任!”   郑敏奇怪她那么好管闲事。   六月十四日那天,宫本丽子神秘的邀约她:“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她上了粉红色的脸粉,仔细化好妆。松松的挽个髻,穿着素淡日式宽袍,无钮,只打个结。看上去怪怪的,郑敏想,怎么一个人只一张脸有颜色,遗容一样。她问:“是——参加些什么聚会吧?”   一路上,有点忐忑,又有点好奇,随她左右,丽子气定神闲的走着,很肃穆的样子。   计程车停在斜路下。   有个木牌子:“御赐泉涌寺。”   又是一座庙!   不上呢。循此斜路上去,都是什么即成院、法音院、戒光寺、悲田院、善光寺……。树影蔽日,不时撒落一些红色的小果子,有灰紫鸽来啄食。   不久来至目的地。   丽子一言不发,径到一间小小的观音堂。原来她今日来拜神。   郑敏一进去,见观音像,颇为惊诧。   这是一座杨贵妃观音!   杨贵妃什么时候成为日本人参禅的观音?   细看那佛像,是个美女,垂目微笑,头戴雕塑透明的宝冠,手持极乐之花,端然安坐,雍容华贵。   因为它栩栩如生,郑敏看得呆住。   “你,以前见过她吗?”   “没有。”   “她是杨贵妃。”丽子提醒。   “这有说明。是贵妃在马嵬坡被缢死,唐玄宗为纪念爱妃,以香的白檀木雕塑坐像,由高僧湛海从中国请来泉涌寺供奉。”   郑敏撇撇嘴:“身为皇帝,把儿媳妇据为妻,末了连保护一个弱女子也做不到,再长情又如何?无补于事!”   丽子竟听得泫然:“只恨安禄山作乱,六军不发无奈何啊。”   “历史是这样说的,但我总觉得杨贵妃笨,这样窝囊的男人怎值得为他而死?”   “她没死!”   丽子望着那观音像:“她在马嵬坡下的佛堂被内侍缢至气绝,但未毙命。玄宗与六军走后,复苏,随从及宫女隐瞒了,让她偷偷上了遣唐使的船,自日本山口县登岸……”   真是匪夷所思。   郑敏目瞪口呆,丽子低回:“走吧。说了,你也不明白。”   “怎么会?”   “——所以,这是传说。”   在以后的十天内,丽子的话显然少了。她只淡淡跟郑敏道:“人家的感情,我们不必多话。”   郑敏只觉丽子远着她了。   到回港时,结了帐,在木门外道别:“要我帮你买新鲜的荔枝吗?”   她道:“随缘吧。”   郑敏有句话在口边,吞下去。终又按捺不住:“——你是谁?”   她眯缝着一双媚眼,微笑:“宫本丽子。”   九月。   新学期开始了。   藤原信三先生是有名的汉学家,他出版过十多本书,主要是唐诗、宋词、金瓶梅和新旧唐书的论文。他还打算退休后,把水浒传译成日文。他懂呢,强调,是一百二十回那版本。   今年开的课程,也包括了白乐天的研究。藤原先生是白居易的诗迷。   他精研《长恨歌》因为日本人锲而不舍的精神,在郑敏及其他十三位同学的面前,展现了一个中国爱情故事的谜底:“天旋地转回龙驭,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他在马嵬坡下,只见紫褥,不见尸体,而香囊仍在。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天堂和地府都找不着,她当然仍在人间。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海上仙山是蓬莱,蓬莱即东瀛,她来了日本。   ……   藤原先生还道:“位于山口县,向津县半岛的久津,有一座‘杨贵妃之墓’的五轮塔。”郑敏当日下课后,即乘车到东山区去。   如果杨贵妃没死在中国,她便生生世世,都漂泊在异乡吗?   重回这民宿,重见这木门。   木门敞开了。   那不是宫本丽子。她搬走了。房子卖给一位丸风先生,同样作宿泊的经营。但她搬走了。——不知她落脚何处?   人海茫茫。   也许只是巧合。   也许她神经过敏——她应该改名,唤郑过敏。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   黄昏,天开始下着初雪,以为是雨,但细碎有声。原来又近耶诞。   郑敏在河原町附近的新京极买冬衣。回程车子走四条通,过祗园。她见到她!   宫本丽子丰腴的身子裹在一件茸茸的毛裘中,雪容花貌参差是,一如复苏的牡丹。   她挽着一个男人,娇娇地说着话,仰面睨着他,待说我不依……。   那男人,并不年轻,看来五十岁多了吧,鬓发有点花白,笑眯眯的,非常从容。   两人走过,比翼鸟连理枝,委婉承欢,全无历史包袱。什么叫“三千宠爱在一身”呢?大概是这样子。在兴旺繁盛的祗园。   郑敏想,那男人的魅力,必然因为他的权势、金钱、江山,添他气度。要是一切都没有了,也不过是年逾半百,低首下心,护花无力的糟老头子而已。——就如“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千年后的杨玉环,如何与李隆基遇上了?天长地久有时尽,她还要他?   难怪她搬走,跟定他。   但她仍在京都徜徉。即使回不到故国,再没任何一个地方比京都更像魂牵梦萦的长安了。——连中国的西安也不像长安。   若是一双闹市的男女,即使爱情命运多么曲折迂回,相信不会致命,没有六军大喊,催逼落难的皇上绞杀贵妃方肯听令。   作为局外人,旁观者,人家的感情,我们不必多话。   不管她是谁。   但我是谁?郑敏通宵失眠。   ——她在唐史上找到一个似曾听过的名字。   “谢阿蛮,四品女官,宫中舞姬,与贵妃合,交情莫逆。曾赠以金粟装臂环。……”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3 21:41:40

    明天正式做女人                     明天。   明天对我来说是一个梦寐以求的大日子,他们会将把我那“东西”切掉,使我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女人。   老实说,那东西随身携带了廿五年,一直都很累赘,又不美观。真好了,终於可以摆脱它了。                     心理医生给我最後的忠告:“祖儿,千万别一时冲动。你明白吗?手术之後,一切都无法挽回,你是否坚决?有没有心理准备,接受外界的批评……如果你有一点悔意,那麽我们可以再等一段日子。”   我望着这个苦口婆心的医生,哎,真是,这是我自己的东西嘛,随我如何处置。世上有很多人,总是毫无抱怨,逆来顺受,温纯如海面上漂浮的一个废胶袋,连关心自己也无能为力。这种人绝对不是我。                     这事件对整个香港整个世界都没影响,即使大家当作笑话,我反嘲笑我们的懦弱。   小小的手术而已,我完全掌握一切准确的资料,需时不过一小时,把所有的东西切除。   哗,连根拔起,头也不回。然後再为我装上人工阴道,便大功告成了啦。我也不介意他们把手术过程录影,作为日後的参考,因为我要令广大的“姐妹”们明白:忍受小小的痛楚,便可过快乐的一生。这小小的痛楚,那个女人没经历过?给我验身和曾作为时半年观察的江医生,也很认真地对我说:“变性之後,你是没有子宫,没有卵巢,女人的器官并不齐全,阴道也是人造的。你可以造爱,但无法受孕。”   当然,这便是我的遗憾。我甚至无法得享月经来潮时几天慵懒的日子,名正言顺地得到体贴。而约瑟夫也不会骚扰我。                     我在六楼C座外科“矫形科”深切治疗部的病床上,便思念起他来了。我咬者他今天下午四时给我带来的苹果。探病时间还没到,他已在门外伫候,还带来我最喜欢吃的苹果——夏娃最爱吃的也是苹果。   在他进来的当儿,因为病房并非隔离,便见两名类似记者的物体尾随而入,正欲举相机拍照。这两个贱人!我才不肯让他们拍呢,所以掩着面大发娇嗔,叫护士长给我赶出去。   谁知他们锲而不舍,还道“XX,我不信我们找不到料,我们有线”岂有此理,一定有人收黑钱,把我的身世揭露了。我不依,若大的一间医院,怎麽可以随便把病人的资料泄漏出去的。说起来,连我爸那贱人也不知道我躺在这儿呢。我告诉他们我请了七日假期,到日本九州畅游,嘿嘿,当我自“九州”回港时,他们才得悉真相,一想之下,忍不住噗嗤一笑。   哼,这老而不修,自我叁个姐姐都嫁人後,一天到晚便催我结婚,早日生个孙子,后继香灯。还说我是独子,成罗神主牌要倚靠我了,我气不过,读至中叁便自动弃权,出来工作。                     最近的一份工,十分惬意,是在菲菲发型屋中洗头。他看不起我,不过也肯津贴我去拍拖。   我也试过拍拖。叮当是深水步的一间私校的F3女生,她热情如火,每次去看午夜场都动手扯开我裤链非礼我。   美娟是电子厂女工,拿手扮斯文,叁拳打不出一个闷屁来。   爱媚最漂亮,她是葵涌一间百货公司的化妆品小姐。有次我收工後出其不意上她的公司,忽然见她拉住一名顾客,把不知名的化妆品用力地抹在她脸上,动作非常粗鲁。那人不买,她便大弹她的皮肤又粗又糠,还用叁字经骂她。顾客受辱,眼红红地逃走了,爱媚竟洋洋自得。   自此,我不再喜欢这个贱人了。老而不见我一再甩拖,怒火中烧:“叫他去死吧,他根本不是男人”!                     日子过得很苦闷——直至我爱上了月瑟夫。   当我初到菲菲发型物当洗头仔时,甚麽都不会。有时听他们说,“昨天狄波拉《坛草》整得不错”。   原来《发型》叫做《坛草》。还有,洗头之前,须要“浆草”。剪短头发,叫做“剪草”,叫“扎草”。剃头叫“赶蚁”。麻烦的女客叫“华莫”;男客叫“华山”……等等。全靠约瑟夫指点和关注,我不但明白一切暗语,工作得上轨道,且很多熟客,也是他弹给我的。   七时收工後,我给他洗头按摩,他为我修面。我真感动。因为他是最红的。很多打扮得妖娆娇媚的客,宁愿等两叁小时,也一定要他。我看得好不妒忌。我就是吃亏在“有柄”。                     心事重重,也不知向何人倾诉。妈死得早,我的继母又不喜欢我。自从她生了珠珠後,更加不放我在眼内,爸老来得女,也只顾给他买漂亮的衣裙。她幼稚园入学那天,还得到一个粉红色的大书包,和一整套哈罗吉蒂的文具,美艳不可方物,媚眼如丝地上学去。   他们偏心,把一个“外来者”看得如珠如宝。全部都是贱人。   不过我是不愁寂寞的。我有一个契仔,他是二楼牛师奶的儿子,今年四岁,他出世时,我刚出粮,送了一张粉蓝色的薄毯给他。牛师奶一时兴起,便让我契了他,我叫他牛仔。   牛仔虽名牛仔,可一点不牛精,他的粉脸白透红,双眼黑如点漆——我从未见过那麽黑的眼珠的,毫无机心,善良纯真,令我不必防备,全力钟爱。一有空,便抱了牛仔进我房,给他好好打扮来欣赏。   我买了一套化妆品,有面膜膏、护肤乳霜、唇彩、眼影、止汗水、古龙水,还有绯红的胭脂。买一套,可获赠一个粉红色的手挽袋,比珠珠那个还漂亮。当我又给牛仔添描容,教他斜泛眼波时,蓦地,门被粗暴地踢开了,“你这衰仔,搅什麽鬼”原来是牛师奶向我爸爸告状,揭发我的勾当。   她一把抱走牛仔,不停地咒骂,“死人妖,病人妖,害人害物心理变态……”   爸怒不可遏,疯狂地随手拿起甚麽,就把甚麽砸在我身上背上,一狠狠地骂“真是前世唔修,你去死吧,免得眼冤,当我没生过你这衰仔”   最後,他还哭了起来,且哭得十分难听,好像一头发风的狗。我也哭起来。   ——他不明白我。他不明白我。   他老泪纵横,突地跳起,拎一张椅狂砸在我手上,一阵麻木、剧痛,几乎晕过去。   泪痕未乾,我独个儿去看医生……                     虽说痊愈了,但月内每逢下雨天,也隐隐作痛,时常覆诊,与医生相熟起来。他年约四十,沉默寡言。当他知悉我是被爸打伤时,对我也很同情。我如获至亲,全盘信任。   在一个下着微雨的早晨,我是第一个病人,见他闲着,而空气中的凉薄又叫我莫名伤感,我幽幽告诉他“我想做女人”   他见惯世面,不露半点惊讶,还和我聊天。聆听我内心的秘密。   後来,我央求他给我注射女性荷尔蒙,他不肯,我在他诊所泪流满面。哀求他“医生,救我”他拗不过,终於便成全我了。最初每叁个月注射一次,收费在一百元左右。   後来不成了,差不多每月便光顾他。   我还在旺角的小药房买避孕丸和胎盘素。一天一天的,我“发育”了。我发育得很好,胸部最令人满意,渐渐膨胀,充满弹力。日间上班还是穿男装,夜里兴致勃勃地换上一SET的肉色通花胸围和小小叁角裤,有说不出的舒服和快乐,由於使用健之美健胸膏来按摩,又服食美乳素,後来索性不戴胸围,只穿T恤,挺身而出,跌宕有致。   吸引男人注目,不知有多得意。二十五年来从没那麽高兴过。渐渐地,附近的居民都开始留意我了。                     相信是牛师奶那贱人散布出去,而我爸那贱人肆无忌惮地骂街,加上继母那贱人在任前人後又不让我接近珠珠,所以大家都知道了。常来偷看我。既已豁出去,便也不介意了。   身材太好,纤腰只有二十四寸,令我引以为傲,看看那批女人的士啤呔,侧面有如史诺比,我便掩嘴窃笑。   有时,我也爱涂脂抹粉了,匀上一抹腮红,娇俏可人。避免体毛有碍观瞻,还使用市面新兴的脱毛纸,贴在腋下或小腿,扫匀之後用力一撕,毛便随纸脱落了。乾净、迅速,一点也不疼,比膏或热蜡好得多了。打扮停当,上到街时,街口士多的崩仔强便会对我眼睛色迷迷,我爱问他“今天好看吗,”他把握上下打量,说一句“普通啦。”我便生气了,马上回去,重新更衣。还细意用摩士把头发蜡起,拈几根刘海,轻轻作不经意状垂在额前,喷上水,再亮相去。   直至他忍不住也夸我漂亮时,才扬长而去,哼,烦死这贱人也好。上个月爸煞有介事地告诉我,“你姑姐由纽约回来探亲,我们去吃填鸭,你那天要出席,知道吗?”他已有好一段日子不根我交谈了,这样叮咛嘱咐,无非是不想姑姐得悉我们之间的不快。我懒懒地答“好吧”。   他再也不作声,转身而去,但又马上回头,严厉地吩咐“穿得正常些,别不叁不四的去。家丑不出外传。你记得穿回男装”我不高兴他这腔调,好像我十恶不赦似的。我又没犯法,也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甚麽“家丑”真是伤透了自尊心。我别过脸去“我爱穿什麽便什麽”。   他又气得发抖了。他每次与我面面相觑时,都气得像个烟囱,冒出乌烟,抖个不停。   没一次好脸色。令我情绪不安,神经紧张。必要紧握拳头,强行镇静。一紧握拳头,我那曾受伤的手,会隐隐作痛了?这是甚麽父子关系呢?好不心酸!他几乎直指我眼睛“那你不想去,我告诉姑姐你走了,不回来了。白养了廿五年,没眼屎乾净盲”。   我跌坐床上。                     犹幸约瑟夫对我始终那末好,他爱我如同爱妻。我把一切悲欢得失都托付给他了。   每次他要我之前,我都会煮一顿好菜给他吃,还煲牛腩汤,好使他威猛些。   但,谁知会不会地久天长呢?   只怕见异思迁。只怕色衰爱弛。那麽多贱女人,总是向他放电,自动粘贴。万一他不要我,我还有什麽指望?   我已众叛亲离,无地立足。每次瞥到他俊郎的俏脸,一定内心挣扎一番。啊秋扇见捐,我会成为一柄秋後扇吗?晚晚思潮起伏,不喝酒是睡不着的。   我还试探他情之真假。走到发型屋对面,拨电找他,尖着嗓子撒娇“约色夫,你不知我是谁,我很喜欢你,天天在街角等你收工,好看你一眼才回家,我连做功课也没做。   ……谁,你不必理会,你肯见我吗?我甚麽都答应你……。“——他竟没有严词拒绝,竟没有!可见还是不够坚贞。我十分痛心,忐忑不安地胡乱搁上听筒。   夜里放着唱片,听一首张国荣的歌,叫做“不GUY的风”,真是如泣如诉,如怨如慕呀。就在这一刻,我下定了决心回政府医院申请变性。不能失去他,不能失去我的身份,失去我的自尊。空虚的身子,饱满的爱情,是的,我渴望着“新生”。   我不唤祖儿了,虽然这也是个男女通用的名字。我会改名“爱媚”,我将比世间一切的爱媚更懂得爱,更爱得媚。明天。啊,我已急不及待。                     明天,一定得问他“我像不像女人”。   一滴清泪缓缓地轻柔地悬挂在腮边。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4 22:11:39

    不要让他收到信                     今年,施展远的生活起了两个重大的变化:——他找到工作。他的第一份工是在一家出版社当装帧设计,为书本做包装。   此外,近日楼价已止跌回升中,在湾仔开设服装公司,专门接校服定单生意的爸爸。终于以楼换楼,买下这间比以前大上三百尺的单位。他们刚刚搬了家。   这些都是好开始。   爸爸虽说是校服大王,与好些学校长期合作超过二三十年,校长转换了几次,校服仍在他公司定做。但近年经济萎缩,校服的颜色及款式没以前讲究,多是灰、白、蓝这些,有些家长为了省钱,已改买成衣。有些原买两套替换的,改买一套,情愿洗得勤些。   幸好施展远也自理工毕业了。家中负担减轻。   这几天他在赶三本《会考天书》,希望可在特价双周推出,所以下班很晚。同事都回家了,他还在电脑上苦干。   大概九时多,他在外面吃过饭,拖着疲累的身躯步上四楼。这是一幢六层高的唐楼。爸妈看中它楼底高,环境也不复杂。旺中带静。   施展远上楼时,后面还有个女孩急着上来。速度比他快一点。但总是跟在后面。他稍放慢脚步,她仍在身后。——好象要问他一些什么。   他以为她是住客。   “你收到信吗?”但女孩在身后问:“不要碰那封信。不要看。”   他最初还不知是问自己。   回头,向女孩道:“什么信?”   “哦——”那个穿校服的女孩才看清楚,迟缓地失望:“我认错人了。你住四楼吗?”   又喃喃:“你背后看来像他!”   他好奇:“什么信?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你也住四楼?”   “我们一家搬来不到一个月。”他说:“是不是上手住客的信?抑或你的信?”   “是我给他的信。”她一想:“这样吧,如果你见到‘黄志辉’的信,就留着,千万不要给他!记住了,你把它还给我!”   “好!我会留意。放心吧。”   施展远见太晚了,便叫女孩回家做功课去。看来她一放学便来等,连校服也没有换。   “我住附近的。”   “咦?”他笑:“住附近也寄信?可以通电话或面谈呀?”   “——不,有些事情,写出来,容易些。”这个看来十六七岁的女孩低下头来。   “写了又后悔?”   她苦笑。缓缓地渴睡地步下楼梯。还挨着墙,没精打采忽地回过头来,在黑暗中叮嘱:“不要让他收到信!”   一个星期过去,施展远在信箱中没见着“黄志辉”的信。——这中间其实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但一个人忙起来,便没工夫察觉。   星期三早上,他赶着上班时,忽见那晚穿着校服的女孩,又在街上闲荡——不是闲荡,是在邮筒附近徘徊。她见到他,涩然一笑:“我等邮差。”   那个新式的邮筒,是绿和紫色的。上面写上信箱编号,也有中英对照的“收信时间表”。星期一至五,收信时间是12:30和18:30.——还没到邮差来取信回邮局处理分派的时间。   施展远奇怪地问:“等邮差干嘛?”   “我要取回我的信。我不想寄出。”她坚决:“我等他来开邮筒。”   “不用上课吗?”他问:“你读哪间学校?”   “不告诉你!”她卖关子。   他留意到格子裙校服,圆领白上衣。还有蝴蝶结……。   “你快上班吧,迟到了。”“你要等上三个小时,不闷吗?”   “我习惯等。”呆滞地:“但不习惯这难看的颜色。以前的红邮筒多漂亮,又有型。”   施展远见小巴来了,匆匆跳上车道别。——这中间也有点“时间”上的荒谬,不过他担心迟到,又担心赶不了货,便忘了此事。   这个星期天,他的旧同学要他做东请吃火锅,因为五个人中他最快找到工作。后来他负责送周宝儿和李绮雯回家。他比较喜欢宝儿,打算在她生日时把小礼物和贺卡寄给她。——想起,对了,有些事情,写出来,反而容易些。经过邮递,有惊喜。   蓦地见到寂静的角落,明媚的灯光下,女孩划了一根火柴,颤抖地企图抛进邮筒中。火柴在“嚓——”一声后闪了一朵红花,照见她一脸泪水。   她想放火烧邮筒?   施展远马上跑过去,把火柴夺走踩熄。   “你不可以这样的!”他斥责:“你会把所有的信全烧掉,这是犯法的!”   她垂泪,无限凄凉。令人心软。   “你的信重要。”他把声音放软:“但人家也许有同样重要的信等着寄出。”   也许是情书,也许是报平安的家书、道歉信、支票、律师信、文件、单据、活命钱……。太自私了!   ——如果自己的卡片寄出了,无辜地被人烧掉,不能到达对方手中,而自己却一无所知,天天期待回音,是否太冤枉了?   几乎成为受苦人了。他劝她:“你要找信,为什么不到邮局去查问?或者黄志辉已经收到信呢?”   “不!”她脸色大变,歇斯底里:“不!我不会让他收到信!我憎恨邮差!”   然后转身,昏昏沉沉,漂泊前行,不知到何处去。在一家七十一便利店门前,消失了影踪。   他想:这种无心向学的学生,他的《会考天书》出版后,送给她也无用。只顾“天天”来找信……。又喝得醉醺醺似的。   不对,施展远忽地疑惑:——“天天”?究竟那封给黄志辉的信,是已寄出了?抑或未派送?在寄出与派送之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一下子他好象掉进谜圈中……。   祥叔是这区的邮差。他很敬业乐业,因为即使是数码时代,通讯工具日新月异,近年的信件多是帐单、宣传单张、公函……。,但,还是有人写信的。   又,虽然很多行业已经由机械操作,但,逐家逐户派信,给每个信箱“喂”进讯息的工作,还得经邮差人手。   施展远傻傻地在大闸内,一排信箱前,等邮差。   他问:“四楼上手住客是不是黄志辉?”   “我……不清楚。”祥叔回避。   “三楼邓太太说你在这区派信二十几年,她叫我问你。”他缠住不放:“她说你最熟了,哪一家住哪些人,你怎会不清楚?”   又央他:“祥叔,请告诉我,我求求你!”稍顿:“有一个女孩——”   “哦,是她。”   祥叔眼神有点变化。敦厚的邮差不擅长瞒骗。他记得谁同谁,他和她,上手下手,前因后果。   应该有二十年了吧,——但怎么同这个焦灼好奇的年青人说呢?   二十年前,念中五的林秀菊,与同班的黄志辉因是街坊,相爱起来。那时社会风气还没今天开放,林秀菊当医生的爸爸见女儿偷偷摸摸沉迷恋爱,成绩一落千丈,不准二人交往。逼她转校又逼他俩分手。   “后来我才知道,她寄了一封绝交信给他。”   手持信,投进邮筒,但仍紧捏不放。取出来,又硬着心肠寄出去……。   某一夜,黄志辉割腕放血自杀了。   他绝望地,把伤口割得很深,血冒涌而出,他一点也不知道疼,在同一处,又再狠狠割下去。血如浪,把那封绝交信浸得湿透,整张纸也沐浴在红潮中,几乎软烂,手一拈,马上溶散。——虽是铁案如山,男孩心中它已化成恨海。   这封信,又怎能退呢?   两天后,林秀菊知道了,偷了爸爸医务所的安眠药,两瓶,全吞进肚子中。   她一定非常非常非常后悔,寄出那封绝交信……。她一厢情愿地要用尽一切努力,把它毁灭,——只要他收不到,历史就改写了?   安眠药吃多了,她变成一只迷惘、迟钝、天真而不甘心的鬼。   当然,“校服大王”爸爸一听颜色和款式,便可以告诉他,这间光明书院,十多年前已经关闭了。市面上,再没有人,穿这种校服了。   只是,施展远间中还见到这个心愿未了的模糊身影,在邮筒旁边,默默徘徊……。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1-25 22:30:44

    算帐                     迷糊地张开倦眼,头脑浑沌一片,尽是灰色、黑色、白色的星云。他不但头痛、骨痛、全身都痛。——心更痛。                     我是谁?                     我在哪儿?                     只见周遭都是白衣人。木着一张脸,匆匆走过。                     他嗅到一阵药水的味道,是消毒药水。消毒药水比毒药还刺鼻。                     他扶着墙,慢慢摸索前行。                     难道这是阴间?                     是一道长长的走廊。白色墙,白色门。走廊一端的灯没有亮。这头比较光,他沿着灯光上了一层楼梯。                     就在三楼转角处,碰到一位老婆婆。她步履蹒跚,也是扶墙缓走,不知身在何方。                     他问:“阿婆,这是什么地方?”                     婆婆也有六十多了。穿一套对胸的唐装,破为陈旧。全身乏力地,只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忽地再看他一眼。他开始疑惑,用力回忆,难道这是阴间?                     走了几步,抬头一看:                     “深切治疗部”                     是一家医院。——他为什么被送进医院了?闭上眼睛,再苦苦细想。这时痛楚又来侵袭,骨头仿佛都移位。                     有两个护士推着有轮的小车子走过,看来是给病人药吃。                     “醒来没有?”                     “晚上李医生巡房时还没醒来。”                     “女的没有来过?”                     “不肯来。听他妈妈哭,根本不在乎。还说:谁叫他真的去死?不关自己事。”                     “现在的女孩也好狠心。”                     “是男的纯情看不开,怪不得人家。”                     “要真的一生当了植物人,也有点冤枉。都要毕业了。”                     “为情糊涂,成绩再好也没有用。”                     他正想把木门推开,一看究竟。                     那个老婆婆又走近了。——她竟把身子一拦,不让他进去。婆婆佝偻瘦弱,象是长年受重担,背有点驼,脚有点弯,看来似只有四尺多高。身子软软的,又怎能把他拦住?他烦了:                     “阿婆,你这是干嘛?医院又不是私家地方,你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呀!呀!”                     唉!是个哑巴。算了,他闪身内进,见到一个人。                     那是一个青年男子,半身捆紧了绷带,也插满管子。他睡得很安祥,虽然憔悴、苍白,但呼吸匀顺,不问世事。病人的名牌写着:“苏志安。”                     他低喊。原来这个人是他“自己”。                     他再仔细察看躺在病床上的人,一条左臂用戒刀刻下了:                     “唯独你是不可取替。”                     那串红字,霸占了他的手臂,也霸占了他的生命。                     他终于想起了……                     自从去年YOYO辍学之后,他的成绩低落了。每天,她那长发,和香草护发素的味道,总是成为他与功课之间的一只魔爪。而他的手,却有难忘的颤动。难以自抑。                     安仔家境中等,考试平均分是全级第六。他选理科,还替两个初中生教习英数。但YOYO,她念不上,辍学后,有人说她在卡拉OK当伴唱,是“金鱼”不是“木鱼”,——但,亦有人说,她已出去跑私钟了,在尖沙咀接四、五、六十岁的日本客,“校服诱惑”。                     YOYO之所以要“踏足”另一世界,因为她自某日,参加了地下RAVE PARTY,开始吸“冰”。                     她不是不知道同校比她高班的安仔喜欢她。——给他最大的奖赏是让他隔着胸围和内裤,抚摸了全身,她喜欢听到他急促而自制的混浊呼吸,终于……。他的裤子湿了。                     后来,安仔到尖沙咀找她。在她的客人跟前求她。客人嫌烦发火,改叫别的女孩。YOYO因他坏了衣食,又得向伟哥交待,也火了,便斩钉截铁地,在繁华兴旺的闹市中,人潮之中,大嚷:                     “我不认识你!人情还人情,账目算分明,谁给我一千五,我同谁做。”末了又抛下一句:“不要再找我了!你去死吧!”                     YOYO知道,自己“一日跑钟,一世跑钟”。虽说马夫安排接的是日本游客,但他们又老,又肥,又秃头,还有虐待狂,甚至有隐疾。YOYO“学生妹”形象,大概只可用两三年。一到二十,就残得再也没有人相信。她青春的只是“年纪”,而不是“身体”。——每次洗澡,她都发觉自己是一块腐烂变形的肉。                     只有安仔那么笨,还肯隔了一层去摸。“决绝”也许是更大的奖赏了。                     他太笨了,痛苦的思念和歌声折磨了一天。                     “唯独你是不可取替。”?                     他从十八楼跳下来……幸好,他没有死,重伤,脑震荡,魄散魂离。                     如今,他找到“自己”了,他“觉悟”了。一个人要开心,不能依赖不爱你的,或不可靠的人施舍。不能勉强。                     安仔一步一步向病床走去,他要重新做人!                     忽地,有人猛地扯住他的衣衫,还死命缠住双腿,无论如何,不让他过去。一看,又是那老婆婆。不知哪来的蛮力。他忍不住质问:                     “阿婆你真不讲理,我同你互不相识,又无怨无仇,为什么你三番四次来阻我?”                     “呀!呀!”她恶狠狠地盯着他。那凄厉的眼神,令安仔不安。吃惊又诧异。                     “呀!呀!”                     老婆婆用奇怪的叫声来“骂”他,“控诉”似地,还竖起十只指头挥动。马上又扯住他不放,生怕他有一线生机。                     他嗅到她身上有股怪味,是垃圾的味道,动物大小便的味道,又脏又臭。                     “阿婆,你好放手了,如果不是你年老,我就动粗了!”                     “呀!呀!”                     她仍固执地,不忿地,非要与他纠缠下去。——在一个植物人的旁边,僵持着……                     “深切治疗部”门外,正好有个警察来签簿,和取报告。                     他问护士:“醒来了?”                     “没有,刚才动了一动,以为可以醒,但仍昏迷。”                     “那个拾荒的老婆婆,”他道:“救不活。”                     “哦,真无辜。”                     “她俯身捡几个铁罐,冷不防有人跳楼,还是个小伙子,把她击中,压在身下。那么瘦弱,当然受不了,一地是血,我们见到也知凶多吉少。”                     “幸好她垫一垫,跳楼那个反而死不了。”                     “老婆婆原来是个猫痴,家中养了九只流浪猫。等她不回,都饿得惨叫。”                     “谁替她照顾小猫?”                     “谁可代替她?大概得人道毁灭了。”                     但在病房内,——想死的安仔,懵然不知欠了不想死的十条命。他总是不明白,老婆婆似有戴天之仇,极不甘心,拚尽全身仅余的力气,要同他算帐。                     情海中浮沉,人世间意外,很多时,是无帐可算的吧?……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2-01 10:08:52

    水袖                     五个女孩来到了西贡一间村屋的二楼,打开门,兴奋得尖叫。——这是她们假期的开始,也是独立的享受。                     因为,往后四天,她们可以自由地煮食、玩耍、谈心事。                     陈媛芳和吴玉珍是表姐妹,徐霞、杨蓁蓁、赵娣,都是陈的同学。她们念中五。                     陈媛芳的姑姑是粤剧发烧友,最初只是贪玩,参加粤曲班,上深圳找乐师现场伴奏操曲,后来还上台表演。                     “我妈上了妆,粉厚三寸,好似面具。扮花旦,娇娇俏俏的,变了另一个。”                     徐霞的姑姑也是这个师奶剧团的成员,她们唤“艺苑”,演出《春花笑六郎》、《花田八喜》、《再世红梅记》、《宝莲灯》……。虽然场地不过是牛池湾、西湾河、上环的文娱中心,但发烧友至HIGH境界,是站在台上唱做一番,过足戏瘾,自娱多过娱人。她们的票多是送出去的。                     陈媛芳趁妈妈忙于排练,要求让她们几个女孩借琼姨的别墅度假。——何况,琼姨因早前纹眉纹眼线,细菌入侵进医院“维修”,村屋久不久得清洁,有人出入,人气也旺些。                     赵娣是五个女孩中唯一念理科的,胆子最大,她比其他四人小一岁,却是点子多好玩好笑的领导人。                     女孩走在一起,总爱谈心事,即是讨论她们朦朦胧胧的爱情观。                     赵娣说:“以前的人玩塔罗牌,但最近兴占卜术,是查字典。”                     “哎呀,度假不要提功课了好吗?”杨蓁蓁大喊救命。                     “不,这是十分灵验的,”赵娣拎出一本成语手册来:“我们闭上眼睛,随手一掀,手指一点,看点到什么,便是新一年的爱情际遇了。”                     “好呀好呀,让我先遇上白马王子,最好像6A的木村城武!”                     “金城武是姓‘金城’的,”吴玉珍抢白媛芳:“一点常识也没有。”                     陈媛芳不理,一翻查,睁眼睛,竟是“魂牵梦萦”。马上脸红。                     吴玉珍乘机拍掌:“太灵了太灵了!”忙写在纸上。轮到她,点到“藏头露尾”。                     “一定是暗恋失败,让人家掩住半边嘴笑!”                     可怜的徐霞,是“水尽鹅飞”。“这是什么鬼成语?都没听过!”                     “总之是水静河飞的意思啦!”陈媛芳洋洋自得:“不要紧,明年再点另一个成语,便水落石出了。”                     杨蓁蓁忙祈祷,喃喃自语了一阵,才肯占算。她叮嘱:“兆头不好不准写,我要重点的。”                     谁知她的命运是“袖手旁观”。                     赵娣掀了四五次,手指漫游好一阵,才点中“间不容发”。                     “奇怪,”她说:“又不是拍惊怵片,怎会那么危险?”                     “我们玩别些吧。”失望之余,徐霞早想改变话题。她把那张纸扔在一角,问:“听我妈说,琼姨杂物房中有宝贝!”                     琼姨六十了,她是剧团中的大家姐。——她早年是名伶楚雪卿的衣箱,因为侍候过花旦王,大家对她很敬重。                     不知是不是近朱者赤,琼姨也很贪靓,否则不会年已花甲还去纹眉纹眼线,赶尾班车出事。                     陈媛芳抢着道:“那宝贝衣箱是楚雪卿的。在台神功戏之后,她失踪了。有人说她怀了当年一位超级富豪的孩子,在身形有变之前,被送到一处秘密的地方生产。”                     “后来呢?”                     “从此退出江湖了。也有人说‘要仔不要姆’。”                     “是多久的事了?”                     “大概三十年前吧。”                     “哗!”赵娣怪叫:“几乎是我们年龄的一倍!”                     “来,我们一起去寻宝!”                     五个女孩走进杂物房,看到墙角放着一个大衣箱,还保养得很干净硬朗。——琼姨是尽忠职守的,衣箱一直好好保管,等待主人来领回。可是,楚雪卿是一夜之间,便退出了。                     “咦!”陈媛芳一掂量:“怎么没锁的?”                     “不会吧,上次来琼姨还不准我们乱动,说对卿姐不敬。”徐霞疑惑:“明明是上锁的。”                     赵娣说:“我们新一代,哪有这样老土?不如一开眼界吧!”                     “好呀好呀!”又是一马当先的陈媛芳。                     吴玉珍力气较大,把箱子打开。先有一阵樟脑味,还有一阵火药味。原来是一串爆竹。——古老习惯,戏衣要保存得好,爆竹的火药味可以驱虫蚁,又防潮。                     顽皮的女孩把戏衣一一拿出来细看,由比较“家学渊源”的两位辨认,有:海青、坎肩、帔、褶子、飘带、银地粉红袄裙、密片女蟒…………戏衣以刺绣为主,不惜工本。                     色彩十分鲜妍:粉红、翠绿,月白、湖蓝、葡萄紫、黑、金、明黄……。                     “咦,这件白衣是什么?”赵娣问:“没有绣花的?”                     “是内衣吧?”杨蓁蓁拈起,往身上一比。                     陈媛芳当起教师来:“是‘水衣’。穿在里面,贴身,吸汗,就不会弄污贵重的戏衣了。”                     说着,赵娣已穿了。又整理水袖、上衣、褶裙……大家忙着帮她装身。好玩。                     水袖,袖端是一段长方形白色纺绸。赵娣把它一甩,象水波似地,向各人直扫,如手的延长,变化多端。往上挥,往下扬,左右摆动,前后挥舞……。                     赵娣越舞越起劲似的。她不停地动,身子急转,乐此不疲。                     舞动好一阵子了。大家象玩闪避球,嘻哈大笑逃躲,不让它挥中自己。                     但赵娣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她在屋子中急走着台步,甩着水袖。她的脸色变了,眼神恐怖。身子款摆,双手晃动,——但,她总是无法停下来……。                     “好了好了。”吴玉珍最先往沙发上一倒:“累死了,不玩啦。”                     其他三人,一个一个,也意兴澜珊。                     赵娣却无半点疲倦,兴致勃勃,重温旧梦。她台步又快又急,如足不点地。                     大家惊诧地看着她,汗珠大滴大滴流下,身子也湿透了。——她的汗也沾染在水衣上。而水衣,是吸收了前度主人的汗形成一片黄渍不退。                     “赵娣!”陈媛芳颤抖地向她叫道:“你停下来吧!”                     “我……我停不了……。”                     杨蓁蓁吓得哭起来,尖叫:“不要!不要!”                     女孩们眼看赵娣身不由己,水袖翻飞,都手足冰冷地紧紧相拥,她在舞台中心表演着,筋疲力尽……                     角落有一张纸,是她们的爱情占卜结果,它神秘地宣示:                     “魂牵梦萦                     藏头露尾                     水尽鹅飞                     袖手旁观                     间不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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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2-01 10:09:32

    自恋                     突发记者王国泰接到紧急通知,屯门公路发生车祸时,他刚好驾电车在附近“逡巡”。知道消息,马上赶到现场。                     很幸运,他是最早到达的记者,警方尚未赶至。                     现今传媒竞争十分激烈,全场最早的独家猛料,得马上发掘。如一头灵敏的猎犬,在这恐怖的现场用力嗅吸。                     说恐怖,以王国泰的工作经验而言,这回也真够呛的了。虽然他碰过很多严重交通意外,也见尽那些粘附在烂车废铁上的血肉,但这回——他什么也见不到。                     硕大无朋的二十吨密斗货车,整辆翻侧。如一座山,把一部红色的跑车正正压着。跑车已经砸扁了,似乎一切物件,嵌插在司机和他旁边的乘客身上。——而这是他根据现场惨况和两个身影想像得出的画面。                     王国泰无法看得见车中情况。                     他马上举机拍照。一边拍照,一边围绕着被大车压着的小车,不断大声呼喊:                     “有人吗?生还者应我一声,听到吗?应一应我!”                     黑夜中,一切死寂。                     现在是凌晨三时三十四分。                     也有车子停下来。好奇的人聚近。但这个时分,全城的人几乎都在梦乡,这几位孔武有力的男士,有些袖手旁观,有些面对大货车也束手无策。                     王国泰此时才见到一个年青强壮的男子,坐在路旁一块石上,向他们求助:                     “你们帮帮忙搬车救人吧!”                     男子虽穿黑色T恤,但益显脸色苍白。他仍未喘定,有点受惊过度的样子。                     “我没力气了……”                     “你是目击者吗?”                     “是。我报的警。”他道:“我尾随着他们。好象是有私家车切线,密斗车突然扭胎闪避失控,把‘飞鹰’他们撞至抛起,再翻侧压扁。——大概是这样。”                     王国泰问:“车上是他女朋友吗?”                     “怎会?”他不屑地:“那个女孩只是崇拜他。”                     只见他迷惘地回顾:“我现在在哪儿?”                     “屯门公路。”                     男子左右张望。忽地自那块石头上站起,他看真点:                     “咦?是石碑。”                     ——一块竖在公路上的“喃无阿弥陀佛”石碑。在车祸频仍的交通黑点,死难者家属或有心人,会把这样的“泰山石敢当”安放好,叫人见了,默念阿弥,也提高警觉。王国泰拍了一照,喃喃:                     “连石碑也撞倒,看来挡不了煞。”                     男子又说:                     “‘飞鹰’好贪威,又注重仪表有型,是公主道飞车英雄。这回不知什么环境——”                     才四分钟,又有两家报馆的记者来了,二话不说,马上拍照。基于男性本能,试图与旁观者尽力抢救。但亦基于职业本能,都想抢到精彩图片好交差,赢对手一仗。此时,交通警察到了。                     大家只能从一些缝隙和颜色,窥看内情。                     “没救的了!”一个资深的警察摇摇头,瞧着地面变成小河的血。                     王国泰嗅到强烈的腥味。                     还有屎尿的臭味,应该是罹难时失禁的。                     车祸暴毙的死者,在最痛苦、最突然、最没有准备、最不可置信的情况下丧失生命,也许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人间呢。                     但王国泰记住了“飞鹰”这名字,待会马上去追查他的身世。在行家发现前,他还逮住那男子,拉到一角继续套问。男子忽地自碎的倒后镜,以手拢发,七分脸:“——人来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人声鼎沸。                     王国泰只拥有“独家”的六分钟。                     然后是各出奇谋各有各做。                     拯救人员动用了一辆百吨重的吊臂车,四下亮了大光灯,集中焦点,把密斗货车给吊起来——                     在场所有人都看到了:那被砸扁的红色跑车,当然TOTAL LOST.货车一吊起,消防员马上合力把跑车顶剪开,花了近一小时,才抬出一具血淋淋的、软垂的女尸。                     另外那个是司机,胸前被金属插得牢牢的,好似叉烧猪扒。玻璃碎片是全身的装饰。                     头颅削去半边,湿濡濡的脑浆、血液、汗液、大小便……一车都是。手脚折断,白骨破肤而出,不规则,呈刺状。                     身体皮肉翻卷起,混作模糊一堆。                     车头的一只黑鹰标志,折翼染血。还挂了几绺猩红头发和头皮。                     司机一只眼睛已因头颅被削,顺便爆跳出了眼眶。另一只,无法合上……。                     “哇!”忽地传来一声嚎叫:“死得好难看呀!”                     是那个男子,他见状恸哭起来: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他飞身扑前,但场面太混乱了。工作人员得排开众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要拍照!”他失控地挡住镜头:“不准拍照!妈的!拍什么——”                     挡得了左边,挡不了右边。                     但他坚决地,不让记者拍摄尸体惨状。                     镁光强悍地闪个不停……。                     从前,王国泰再拚命,有时也忌讳拍摄死者正面最恶心恐怖丑恶的死状,但现在家家都把这些放在头版,他们不煽情便是“落后形势”。                     他的镜头宁滥毋缺地对准尸体。                     ——忽然,那只无法合上的眼睛,眼珠子朝他狠狠一瞪。                     王国泰吓得一怔。连忙特写细看。                     是一种怨愤、怒目而视,两只眼睛合而为一的抗议。令人不寒而栗。                     那眼神,似曾相识。                     是——见——过。                     他猛回头,找寻那向他提供独家线索的男子。                     不知为何,他脱口而出,唤:                     “是‘飞鹰’——你——”                     “飞鹰”的身影后退,渐冉,脸容十分悲戚。——半生英雄,怎肯如此见报?不能死在竞技场,却因不相干者冒失的意外,让全城的人,拈着他不能瞑目不似人形的血照端详?品评?说三道四?他不忿!                     “飞鹰”此刻才恍然,他再强,生命消逝却那么脆弱。他失去身体、他的型格和往绩,从此有谁崇拜倾慕一个短命英雄?——连摄影记者们的闪灯,他也不敌!                     本来是一头鹰,才一分钟,他沦落了,化作一个小飞虫。                     小虫在闹嚷嚷的人群中和血海中飞过,认回他新死的故身,尚有微温。却非所属。                     “这是我吗?”                     小虫恋旧,不肯离去。                     从头脸崩裂的那个眼眶缺口飞入,从牙齿全撞脱的破唇飞出,从已扁塌的鼻孔飞入,从重击撕扯成洞的胸腹飞出,从任何一个伤口飞入,从任何一个伤口飞出。……                     眷恋不去。                     这晚,所有港闻版突发记者,包括王国泰,都因“失职”被老总责骂。不知如何,拍得的现场车祸照片,但凡死者的,不管自什么角度,都有一片小小的朦胧的白影,令他的惨状,永不公开。                     这是他对自己尊严最后的维护了。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2-09 20:51:20

    地狱护照                     在得到一本黑色的“旅券”本子以前,小林悦子从未没动过杀机。                     她是一位非常普通的住东京惠比寿的少女。虽然悦子觉得,同高校的同学们相比,她是忠诚、固执,而忧郁的。                     因为,她已明白,爱一个人,正确而言,暗恋一个人的苦味。——除了苦,还有痛。一摊开功课,满纸都是他的影子,无法把精神集中。累得不得了,最后伏在桌面上,任性地,什么也不能做。只是思念。                     “为什么你不知道?”她想:“为什么你不知道?”                     陪伴悦子的是一个玻璃瓶,瓶中养了一只蓝色珍珠水母。                     悦子的同学们虽已是中五学生了,虽已十七岁了,但仍爱做贼。                     “中央竞马会”在地铁展出木村拓哉宣传海报那天,他们已经全用三十多口钉钉着,还派了巡逻队去看守,但幸子和芳梨她们,竟然可以偷了一张回来,还在学校的洗手间招展。                     后来,这些少女又为超人气的串烧三兄弟疯狂。追捧CD、MTV、T恤、手提电话绳,还天天到西武百货店大吃串烧圆子。腰围全增了一寸。                     最近,又每人缠了一条纹身图案的臂环或项链。                     她们追求新鲜,喜爱一窝蜂地沉迷流行玩意。——但又不断变心。                     悦子认为这是不成熟的表现。                     她的珍珠水母,已经养了四个月了。——她没有变心。                     最初,因为潮流,大家不甘后人都挑拣了一只。在涉谷的水族店,一个个大水缸,浮沉着千百只透明得象寒天的水母,——Jellyfish是无脊椎动物,身体有95%是水,其余5%是蛋白质、脂肪和盐,又叫做“海月”。                     飘游中的水母,小伞帽一放一收,触须晃动。好美丽,又可爱。                     “我要做一条水母项链!”芳梨嚷嚷。                     她买了一个窄身极小玻璃瓶,放进两只小水母,一只紫一只白。但养了五天便死了。她很伤心。                     悦子选了一只蓝色的布满小白点的珍珠水母。因为平川隆子穿过一件蓝色的运动衣。她记得是他毕业之前的一年,运动日,他跑一百公尺、四百公尺,和接力赛。她是啦啦队,她挥着彩色的绳团,大喊:                     “隆一隆一!                     永远第一!“                     悦子把水母当作人一样的爱护。                     水温维持在摄氏28度,盐度在1.023.每隔两天换水一次。隔日滴入三滴Micro-Vert,这些葵粮营养液不能太多又不能太少,否则水母会饱死或饿死。                     “水母真不容易养,”幸子说:“忘记给它加增氧片便奄奄一息。”                     悦子每天都给水缸打气。又防止花花去骚扰。花花最爱玩金鱼。但水母比金鱼脆弱啊。花花有点妒忌地抗议:                     “喵——”                     悦子眼中只蓝色。                     “它不快乐,我也不快乐。”                     因为有爱,悦子的蓝珍珠水母一直活泼、健康、生命力很强。气足,如同长跑将军隆一。在打转……。                     平川隆一与小林悦子是同住一幢大厦的。学长的他帮悦子补习过数学。但渐渐她不是十五岁,已经十七岁了。                     隆一考进早稻田大学政经学部。                     悦子知道他练气、跑步,是想加入“鬼太鼓座”,当一个击鼓好手。                     “这个组织不容易加入,”隆一说:“他们认为长跑与击鼓是不能分割的,因为击鼓时只动上半身,下半身纹风不动,对腰、腿的耐力要求很高,艰苦的磨炼不是每个团员都受得了。”                     眉毛长得很浓的他又强调:                     “我要当一个击鼓高手兼经济学家!”                     悦子渴望能陪他长跑。元旦过去了,情人节过去了……,春天也过去了。他心中没有她。                     隆一已有女朋友。                     她见过他俩在原宿街头买手镯,一人一条,一模一样的。                     有一回,悦子还尾随二人走了三条街,想侦知二人的亲密程度。非常可耻。                     她的水母也寂寞地浮浮沉沉。                     不久,少女已将水母抛诸脑后了。最新的玩意是:——“天国护照”。                     她们打开这本粉红色的“旅券”本子,先贴上照片,然后许愿。内页用来记载善行,每做了一件好事,便贴上一个邮票大的贴纸。——当“天国护照”贴满一百个贴纸后,愿望便会实现了。                     幸子写:                     “我希望更加漂亮!”                     芳梨写:                     “好想谈恋爱!”                     班上的同学,为了实现愿望,一个个都主动去捡垃圾、举手答老师(尤其是最讨厌的历史老师)问题、在地铁让座、扶老婆婆过马路、给妈妈按摩、星期天做饭糊……。                     “天国护照”风行一时,已售出十万册。悦子也是花了九百五十元的一份子。但她觉得其他人的人生愿望都是空泛的,没有明确目标的。她写下了:                     “我要隆一爱我!”                     ——但想到要做一百件好事……,多么渺茫。她希望在立夏日,夏季最炎热的日子,同隆一吃一顿二人世界的鳗鱼餐。                     锁锁碎碎的好事?一百件?护照真有法力叫人愿望成真吗?“天国护照”的发明人也不敢保证呢。                     做人真难啊。                     “我要隆一爱我!”                     ——是要他爱我,我去接受呢。                     悦子放学后,买了一瓶新的葵粮营养液,正要回家。                     还没到义犬“八公”铜像,涉谷站人潮之中,走来一个黑衣裤的象宗教使者的男人,他面目祥和但冷淡,神情肃穆。他问:                     “小姐,你有心愿吗?”                     悦子一怔。她答:                     “没有。”                     “没有?”黑衣使者道:“最简单的心愿,——最简单的:找到一个你爱的人,刚好他也爱自己。就是这样。”                     悦子不语。她迷惘了。                     她想:                     “怎样你三句话就说完了呢?最简单的,其实不也是最复杂的吗?”                     他似乎洞悉心事,掏出一本黑色的“旅券”本子来:                     “这是‘地狱护照’——”                     “同‘天国护照’很相象啊。”                     “当然不!”他强调:“要实现愿望,你只需做一件事,不必一百件。”                     “一件?”                     “对,你只要杀一条生命——”                     悦子大吃一惊:                     “我怎可以做这样的事?”                     “又不是教你杀人,只不过杀死一个生物。你想,才一下手势,你便得到心爱的人了……”                     “鳗鱼可以吗?”悦子马上想起:“吃鳗鱼饭都是活杀的。”                     “不,你得亲手做。”黑衣使者微笑:“爱情,必须勇敢。”                     勇敢!                     悦子呆呆地与写愿望的“地狱护照”面面相觑。她不相信这种圆梦法。就算她相信了,杀死什么好呢?……当她这样反复思量时,已经相信了。                     为什么不?                     只不过是一条生命。                     她对蓝珍珠水母说:                     “对不起。”                     她不给它饲料,不投入增氧片,也不为水缸换水打气。才一天,还没到晚上九时,在灯光下,水母虚弱得如一堆透明的粘液,触须不见了,萎缩进了小伞帽中,呕吐出白色的液体,延成蛛丝。                     蓝色暗哑了,身上的珍珠也转成灰色尸斑。水母沉在水底,冒出小泡。良久,才微动一下,象个无用的子宫。生命正一几米一几米的溜走。                     悦子头一回“蓄意谋杀”,有点慌张。她心酸,眼眶红了。但为了一个心愿,咬着牙到洗手间,把水母倒进马桶去,——只消把手掣一扳,它便冲入大海,永不回头。                     朝夕相对了四个月的水母也许用微弱乏力的声音求她:                     “悦子,悦子,不要杀死我!我怕!”                     哗啦——                     水声响亮地掩盖了一切。                     马桶中泛起一个大大的漩涡,一下子,水母“呼”的,永别了。                     杀!就是这样痛快。她的心“卜通、卜通”地跳。                     第二天早上,悦子如常上学去。                     在下楼的电梯中,她遇到隆一。                     悦子仍穿高校的校服,但隆一已是大一生了。他穿运动衣,依旧蓝得令人目眩。                     隆一随意说:                     “‘鳗鱼日’来了,我要在立夏补充体力呀。”                     “可以到筑地去吃。”                     “好的,”隆一笑:“我请你吃饭。我上了大学后忙得没跟你和伯母问好。你的数学成绩追上了吧?”                     悦子的心象一条最鲜活的鳗鱼,在水中窜动,没有方向,只是不能停。很快乐,窜至东,窜到西。                     她在房中,用双手捂住脸,做梦似的不愿放开手。                     ——那么容易!                     他同她开始了?太易了,不过是杀死一条生命吧。                     她以为自己不忍做的,举手之劳,她走了这一步。同学们真笨,要做足足一百件好事?浪费时间。                     悦子向着镜子中,漂亮而计谋得逞的自己,邪异地一笑,再换个更好的角度,一笑。                     她特地换上一袭浅蓝色的裙子,跟隆一约会。等待了好久的一顿鳗鱼饭。之后,他们还去了魔鬼餐厅喝咖啡。二人一道回家,走同一条路。他吻了她才道别。如同轰然一下,时间停顿,失去呼吸……。                     悦子在日记中写下了这一天所有细节。                     三天后,也在涉谷站,她去买水果时,正掏钱,一抬头,便见那位黑衣使者了。                     他问:                     “事情成功了吗?”                     悦子不好意思:                     “成功了一半或者三分之一吧。”                     “那么,”他说:“你要努力,加油啊!”                     他又送她一本“地狱护照”。                     悦子犹豫一下,接过了。                     只要她接过,他便放心了。说:                     “再加强你的愿望吧。”                     那天上完运动课,幸子和芳梨一个劲的揪住悦子问:                     “你为什么那样高兴?打球输了也笑?擦伤了膝盖也不痛?你有精神病吗?”                     ——她怎会有病?她的病都已经有药了。                     悦子瞅着这两个幼稚的小朋友:                     “你们的‘天国护照’贴纸满了吧?”                     “才不,只贴了二十七个。”幸子道。                     “我已经做了好多好事了,不过,还欠一半呢,”芳梨叹:“我真的好想谈恋爱。——但,我还没认识到男孩子。”                     悦子发觉她跟她俩简直有“代沟”。                     晚上,她拎住笔已经三十分钟了,或许已经半晚了。终于她豁出去。写上:                     “我要隆一当我的‘相手’。”                     只要自己愿意,女孩都将第一次交给心爱的男友,——她迟早都要失去,在隆一手上,不是最幸福吗?                     悦子在十五岁那年已经愿意了。                     她把“地狱护照”合上。天一下黑了。                     花花懒洋洋地在灯下,伸腰张嘴,眯着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还没来得及“喵——”的打招呼,悦子陡地上前,二话不说,揪起花花,自五楼扔下街道中心。                     猫本能地在半空张牙舞爪奋力挣扎,还打了个前空翻,但毕竟是小猫,不够老练,江湖求生经验不足,一着地,还踉跄一下,被一辆汽车辗过。                     “叽吱——”                     花花的头被辗碎,接着身体也被车子后轮压得扁平。                     悦子自窗前望下去,听不见任何反应,只看到一幅斑斓的小地毯。此刻还凹凸不平,但车子一辆一辆驶过,黑夜中,没有人留意到小猫的尸体。                     不到天亮,这条生命便会融合在马路上,只余几片颜色了,血肉也干了。                     原来杀死一头猫,也不怎么困难。                     她完成任务之后——                     电话铃蓦地响了。她吃惊。是平川隆一!                     他用近乎低呤的声调告诉悦子:                     “我很挂念你。我很挂念你的时候就象我的咽喉、心和肺都生了癌。”                     “那可不关我的事啊。”                     “我知道你是小妖精。——如果你帮我电疗的时候会连我的好细胞也消灭掉。”                     她知道隆一动情了,莫名其妙地。悦子故意道:                     “我下个星期要考试呢——”                     “我现在就想见你!”                     隆一的父母去了宴会,家中只是个空局。                     她不知是隆一把她骗来,抑或是她骗隆一来找她。                     隆一着魔似地,非常饥渴地在她身上搜索,好象亚当要在夏娃身上寻回自己的肋骨。——悦子忽然很奇怪她想起的竟是“天国”的比喻,而不是“地狱”。                     两件年轻的身体在年轻的床上……。                     他俩做了三次。                     悦子觉得是她十七年来最充实的一个晚上,并且因为这是自己铺排的关系,特别满意、开心。可以与“V”告别了。                     她跟她的小朋友同学们完全不同了。谁耐烦一百个贴纸?                     她连早上刷牙时,牙刷都沾了一点血。                     有了一个最亲密的爱人!——他将是击鼓手、经济学家!多值得骄傲。                     考试时,也是笑眯眯的。                     走路的姿势不同了。大腿也结实了。                     长大了。                     隆一是她的“相手”。                     隆一最近天天跑步,他在这个月的二十日,参加“鬼太鼓座”成员募集面试,要做击鼓演出,让资深的团员评分。他们只招收两名新人,但投考的有八十几人。                     悦子悄悄到来时,隆一正穿着背心短裤随着音乐节拍演出一段。他看来已练习了很长时间,所以节奏感强,挥动鼓棍,每一下,力都自他贲张的肌肉冲出去,击在鼓上,也击在充满倾慕的悦子心上……。                     演出一完结,大伙给他鼓掌。                     头上缠着白毛巾的隆一向评判们鞠躬致意。                     他一身一脸的汗珠在大太阳下闪烁着,眉毛更浓了。                     悦子还没上前。一个女孩已在他身旁,为他擦汗。隆一把头巾一扯,汗飞溅到她身上,她甜甜地笑。仿佛汗是甜的。                     他仍同她好?                     ——他仍同她好?                     悦子也冒出一身冷汗。为什么?他明明是我的!为什么他不同女朋友分手?                     她集中所有力气去许一个心愿,但,原来是不长久的。比生命消逝得还要快。                     悦子忽地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省悟了。她需要一些助力。去除眼中钉!                     她马上赶到涉谷站,朝义犬“八公”铜像飞奔。                     左看,右看,心焦如焚。人呢?                     太慌乱了,——不知那人似乎已经在等她……。                     她一见,插翅般飞过去。他微笑,扬扬手中另一本“地狱护照”,什么话也不必说。                     “日行一善”的“天国护照”只是短暂的游戏,很快便不流行了。——但“地狱护照”是长存的。                     只要世上有人爱,便有人恨。                     只要有这种矛盾,“地狱护照”便千秋万代地流传。供不应求。每个渴求的人都变得勇敢,泥足深陷,不能自拨。                     他知道,她血液中,嗜杀的因子已经成长了。她渐渐习惯了以一条又一条的生命来换取世上最简单但最复杂的东西。                     她一次比一次冷静、狠辣。除掉的生命也一次比一次贵重。无法回头。悦子跑过去。                     ——为了爱情,为人爱人,为了要他做我“唯一”的爱人。

     

  • 懒懒懒懒懒懒。

    懒懒懒懒懒懒。 (长得不美想得美。) 楼主 2010-12-09 20:52:35

    潮州巷——吃卤水鹅的女人                     电视台的美食节目要来访问,揭开我家那一大桶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   我家的卤水鹅,十分有名。人人都说我们拥有全港最鲜美但高龄的陈卤。   那是一大桶半人高,浸淫过数十万只鹅,乌黑泛亮香浓无比的卤汁。面层铺着一块薄薄的油布似的,保护那四十七年的岁月。它天天不断吸收鹅肉精髓,循环再生,天天比昨日更鲜更浓更香,煮了又煮,卤了又卤,熬了又熬,从未更换改变。这是一大桶「心血」。   卤汁是祖父传给我爸,然后现在归我妈所有。   美食节目主持人在正式拍摄前先来对讲稿,同我妈妈彩排一下。   「陈柳卿女士,谢谢你接受我们的访问——」   「不。」妈妈说:「还是称我谢太吧。」   「但你不是说已与先生分开,才独立当家的?」主持人道:「其实我们也重点介绍你是地道美食「潮州巷」中唯一的女当家呀。」   「还是称谢太吧,」她说:「我们还没有正式离婚。」   「哦没所谓。」主持人很圆滑:「卤汁之谜同婚姻问题没有什么关连,我们可以集中在秘方上。」   「「秘方」倒是谈不上,不过每家店号一定有他们的特色,说破了砸饭碗了。」她笑:「能说的都说了,客人觉得好吃,我们最开心。」   我们用的全是家乡材料,有肉桂皮、川椒、八角、小茴香、丁香、豆蔻、沙姜、老酱油、鱼露、冰糖、蒜头、五花楠肉汁、调味料……,再加大量高梁酒,薪火不绝。每次卤鹅,鹅吸收了卤汁之余,又不断渗出自身的精华来交换,或许付出更多,成全了陈卤。   妈妈透露:「卤水材料一定要重,还要舍得。三天就捞起扔掉,更新一次。——材料倒是不可以久留。」   是的,永恒的,只是液体。越陈旧越珍贵。再多的钱也买不到。   妈妈接受采访时,其实我们已经离开了「潮州巷」。因为九七年五月底,土地发展局正式收回该小巷重建。   从此,美食天堂小巷风情:乱窜的火舌、霸道的香味、粗俗的吃相、痛快的享受,都因此清拆,化作一堆泥尘。——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   我们后来在上环找到了理想的地点,开了一间地铺,继续做卤水鹅的生意。   这盘生意,由妈妈一手一脚支撑大局,自我七岁那年起……。                                       七岁那年发生什么大事呢?   ——我爸爸离家,一去不回。   他遗弃了我们母女,也舍一大桶卤汁不顾。整条「潮州巷」都知道他在大陆包二奶。保守的街坊同业,虽同行如敌国,但同情我们居多。   他走后,妈妈很沉默,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都不见不理,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虽只是大排档小店子,但千头万绪,自己得拿主意。   而爸爸好狠心,从此音讯不通。   我是很崇拜爸爸的。——如同我妈妈一般崇拜他。   在我印象中(七岁已经很懂事了),爸爸虽是粗人,不算高大,但身材健硕,长得英挺,他胸前还纹了黑鹰。   他不是我同学的爸爸那样,拿公事包上班一族。他的工资时间不定,即是硕,二十四小时都很忙。   我们的卤水鹅人人吃着都赞不绝口。每逢过年过节,非得预定。平日挤在巷子的客人,坐满店内外,桌子椅子乱碰,人人一身油烟热汗,做到午夜也不能收炉。   最初,爸爸每天清晨到街市挑拣两个月大七八斤重的肥鹅,大概四十至五十只。……后来,他间中会上大陆入货,说是更便宜,鹅也肥实滑嫩些。……   他上去次数多了。据说他在汕头那边,另外有了女人。——别人说他「包二奶」,凭良心说,我爸爸那么有男人味,女人都自动投诚。附近好些街坊妇女就特别爱看他操刀斩鹅。还嗲他:「阿养,多给我一袋卤汁。」   「好」,他笑:「长卖长有!」   爸爸的名字不好听,是典型的泥土气息。他唤「谢养」,取「天生天养」。但也真是天意,他无病痛,胸膛宽大。斩鹅时又快又准,连黑鹰纹身也油汪汪地展翅预飞。   孔武有力的大男人生就一张孩儿笑脸。女人不免发挥母性。对于同姓来向自己男人搭讪,我妈再不高兴,也没多话,反而我很讨厌那些丑八怪。想捉一只蟑螂放进去吓唬他们。   妈妈其实也长得漂亮。她从前时大丸百货公司的售货员,追求的人很多。但她骄傲、执着、有主见。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只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才遇上我爸爸的。   当她还是一个少女,某次她去游泳,没到中途忽然抽经,几乎溺毙。同行的女同事气力不足,幸得杀出个强壮的男人把她托上岸去。不但救了她,还同她按摩小腿,近半个小时。   他手势熟练,依循肌理,轻重有度。看不出粗莽的大男人可以如此节制,完全时长期处理肉类的心得。   「怎么也想不到他时卖卤水鹅的。」妈妈回忆到:「大家都不相识,你毕竟非礼我老半天!」   他笑:「我时你的救命恩人,你不过时我手上一只鹅。」   她大了他十几下。也许有三十下。自己的手疼了,他也没发应。   她说:「谁都不嫁。只爱谢养。」   外婆像天下所有的慈母一样,看得远,想得多。她不很赞成。只是没有办法,米已成炊。   大概时怀了我以后,便跟了他。   跟他,时她的主。失去他,自力更生,也是她的主意。——由此可见,我妈妈是个不平凡的女人。   如果她不是遇上命中克星,泥足深陷,无力自拔,她的故事当不止于此。   只是她吃过他的卤水鹅一次,以后,一生,都得吃她的卤水鹅了。我也是。                                       爸爸是潮州人,大男人主义,他结交什么人,同谁来往,都不跟女人商议。但夫妻恩爱。后来,我知他练功夫,习神打——据说是一种请了神灵附身,便可护体,刀枪不入的武术。……还有些什么呢?我却不知道了。   我们住在店子附近的旧楼,三楼连天台。这种老房子是木楼梯的,灯很暗,但胜在地方大,楼底高。又方便下楼做生意。房子是祖上传下来的。   天台是爸爸的秘密。   因为他的练功房便是天台搭建的小房间。练功夫很吵,常吆喝,所以有隔音设备。每当他举重,或做大动作,便出来天台;如果习神打,便关上门拜神念咒。——他的层次有多高,有多神,我们女人一点都补清楚。   只知他有一次为了保持功力,甚至增强,每十天半个月,都「请师公上身」练刀。   有一次,我听见他骂妈妈,语气从未如此愤怒:「我叫了你不要随便进去!」   「练功房好脏,又有汗臭味,我同你清洁洗地吧。」妈反驳。   「我自己会打理。女人不要胡来!」   他暴喝:「你听着,没问准我不能乱动,尤其是师公神坛,——万一你身体不干净,月经来时,就坏事了。」   又道:「还毒过黑狗血!」听来煞气多大,多诡秘。   而且,原来阳刚的爸爸,也有忌讳。   从此妈妈不再过问他的“嗜好”。   我们店子请了两个人。但妈妈也得亲力亲为,她也清洁、洗刷、搬桌椅、下厨、招呼……,总之老板娘是打杂。什么都来,都摸熟门径,连巨大的鹅都得斩得头头是道,肢解十分成功。到了最后,爸爸是少不了她的助力,这也是女人的“心计”吧。不知道谁吃定谁了。   不过工人都在月底支薪水,他们付出劳力,换取工资,这是合情合理的。只有我妈:「我有什么好处?——我的薪水只是一个男人。」   她又白他一眼?   「晚上还得伴睡。」   我妈以为她终生便是活在“潮州巷”,当上群鹅之首。                                       爸爸忽地有了一个女婴,没有“经验”,十分新鲜,把我当洋娃娃。或另一个小妈妈。   他用粗壮的手抱我,亲我,用胡子来刺我。洗澡时又爱搔我痒,水溅得一屋都是。——到我稍大,三岁时,妈妈不准它帮我洗澡。   他涎着脸:「怕什么?女儿根本时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只是“自摸”。」   妈妈用洗澡水泼他。我加入战圈。   有时他喝了酒,有酒气,用一张臭嘴来烘我。长大后,我也能喝一点,不易醉,一定是儿时他的熏陶。想不到三岁稚童的记忆那么深沉。   妈妈也会扯开他。   他当天发誓来讨好:「别小器,吃女儿的醋!——我谢养,不会对陈柳卿变心!」   「万一变心了呢?」   「——万一变心,你最好自动走路!」   又是啪啪啪一阵乱打。妈妈的手总是在他的“那个部位”。   也许是我最早记得男女间的事,便是在一个晚上,天气闷热,我被枕上的汗潮醒。但还没完全醒过来。迷糊中……   爸爸和妈妈没有穿衣服,而薄被子溜下床边。床也发汗了。   爸爸在她身上起伏耸动。像一个屠夫。妈妈极不情愿,闭目皱眉,低吟:「好疼!怎么还要来——」   又求他:「你轻点。……好像是有了孩子!」   爸爸呼吸沉浊。狞笑:「女人的事我怎么知道?哪按捺得住?刚才没有看真,我——就当提早去探——」   还没说完,妈疼极惨然喊道:「不好了不好了,你出来出来——」   发生什么事?   后来,阿哦偶尔听见妈妈不知同谁讲电话,压低声线,状至憔悴。多半是外婆:「血崩似的,保不住——」   又说:「我拿他没办法——」   又说:「以后还想生啊……」   又说:「他倒掌掴了自己几下,但又怎么样呢。没有同他说,不说了——」   有点发愁,很快,抖擞精神到店里去。   虽然有了我,我知道爸爸还是想要一个儿子。潮州人家重男轻女。不过他待我,算是“爱屋及乌”吧。   他俩都要做生意,便托邻居一个念六年级的姐姐周静仪每天随便带我上学放学。回家后我会自动做好功课才到店子去。   我明白念书好。   如果我一直读上去,我跳出大油大酱烘炉猛火的巷子机会就大些了。——即使我崇拜爸爸,可我不愿做另一个妈妈。尤其是见过外面知识和科技的世界。今天我回想自己的宏愿,没有后悔。   因为,爸爸亦非一个好丈夫。   每当妈妈念到他之狂妄、变心,把心思力气花在另一个女人身上时,她恼之入骨,必须饱餐一顿,狠狠地啃肉吮髓,以消心头之恨。“吃”,才是最好的治疗。另一方面,她一意栽培我成才,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念书的成绩中上。   我是在没有爸爸,而妈妈又豁出去展开本事把孩子带大的情况下,考上了大学,修工商管理系。   在大学时我住宿舍,毕业后在外头租住一个房间,方便上下班。渐渐,我已经不能适应旧楼的生涯,——还有那长期丢空发出怪味的无声无息的天台练功房,我已有很多年没上过天台去。   爸爸没跑掉之前,我也不敢上去,后来,当然更没意思。   不过,我仍在每个星期六或日回家吃饭。有时同妈妈在家吃,有时在新开的店里。我们仍然享受美味的,令人齿颊留香的卤水鹅。——吃一生也不会厌!   而客人也赞赏我们的产品。   以前在邻档的九叔,曾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阿养的老婆好本事,奇怪,做得比以前还好吃呢。味道一流。阿养竟然拣个大陆妹,是他不识宝!」   妈妈当时正手持一根大胶喉,用水冲洗油腻的桌椅和地面。她浅笑一下:「九叔你不要笑我了。人跑了追不回来。幸好他丢下一个摊子,否则我们母女不知要不要喝西北风。月明也没钱上大学啦!」   她又冷冷地说:「他的东西我一直都没动过,看他是否真的永远不回来!」   九叔他们也是夫妻档。九婶更站在女人一边了:「这种男人不回来就算了。你生意做得好,千万不要白白给他,以免那狐狸精得益!」   「我也是这样想。」妈强调:「他不回来找我,我就不离婚,一天都是谢太。——他若要离,一定要找我的。其实我也不希望他回来,日子一样的过。」   她的表情很矛盾。——她究竟要不要再见谢养?不过,一切看来还是“被动”的。   问题不是她要不要他,而是他不要她。   大家见妇道人家那么坚毅,基于一点江湖意气,也很同情,没有什么人来欺负,——间中打点一些茶钱,请人家饱餐一顿,拧几只鹅走,也是有的。   妈妈越来越有“男子”气概。我佩服她能吃苦能忍耐。她的脖子也越来越长,像一条历尽沧桑百味入侵的鹅头。   她是会家子,最爱啃鹅头,因为它最入味,且外柔内刚,虽那么幼嫩,却支撑了厚实的肉体。当鹅一只只挂在架子上时,也靠它令它们姿态美妙。这片新店,真是毕生心血。   「妈,我走了,明天得上班。」   她把我送出门,目光随着我一直至老远。我回头还看得见她。   她会老土地叮咛:「小心车子。早起早睡,有空回家。」   她在我身上寻找爸爸的影子。   但他是不回家的人。                                       我转了新工。   这份新工是当女秘书。   这同我念的科目风马牛不相及。——也是我最不想干的工作。   近半年来经济低迷,市道不好,很多应届的大学也找不到工作。我有两三年工作经验,成绩也不错,情况不致糟到“饥不择食”。   我是在见过老板,唐卓旋律师之后,才决定推掉另一份的。我知道自己是在干什么。   ——唐卓旋“本来”是我老板。   后来不是了。   当我上班不到一个星期,一个女人打电话来办公室。   我问:「小姐贵姓?」   「杨。」   「杨小姐是哪间公司的?有什么事找唐先生?可否留电话待他开会喉覆你?」   我礼貌地尽本分,可她却被惹恼了:「你不知我是谁吗?」   又不耐烦:「你说是杨小姐他马上来听!」   她一定觉得女秘书是世上最可恶的中间人。比她更了解男朋友的档期、行踪、有空没空、见谁不见谁……甚至有眼不识泰山!女秘书还掌握电话能否直驳他房间的大权。一句“开会”,她便得挂线。   她才不把我放在眼内。   唐律师得悉,忙不迭接了电话,赔尽不是。他还吩咐我:「以后毋需对杨小姐公事公办了。」   杨小姐不但向男人发了一顿脾气,还用很冷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我是谁了,以后不用太罗嗦。」   「是。」   我忍下来。记住了。   我认得她的声音。知道她的性格。也开始了解她有什么缺点男人受不了。   唐律师着我代定晚饭餐桌餐单,都是些高贵但又清淡的菜式,例如当造的白露荀。   杨莹是吃素的。   她喜欢简单的食物,受不了油腻。她认为人要保持敏锐、警觉、冷静,便不能把“毒素”带到身上去。她的原则性很强。   唐卓旋说:「她认定今时今日的动物都活得不开心,还担惊受怕,被屠宰前又又因惶恐而产生毒素,血肉变质。人们吃得香,其实里头是“死气”。」   因为相信吃肉对人没有益处,反而令身体受罪,容易疲倦,消化时又耗尽能量,重油多糖味浓,不是饮食之道。云云。   「你呢?」我问唐卓旋:「你爱吃肉吗?」   「我无所谓,较常吃白肉,不过素菜若新鲜又真的很可口。也许我习惯了女朋友的口味。」   唐律师笑:「上庭前保持敏锐清醒时很重要的。」   我说:「我知道了。」                                       有一天,他忽地嘱咐我用他的名义代送花上杨莹家。我照做了。他强调要白色的百合。   没发应。也没电话来。他打去只是录音。手机又没开启。我“乐不可支”。   第二天,第三天……。再送花。   送到第七天,他说:「明天不再送了。」   我说:「我知道了。」   又过了几天,他问我?   「星期日约了一些同学出海,不想改期,你有空一起去吗?」   我预先研究了一下他们的航行路线。   若是往西贡的东北面,大鹏湾一带,赤洲、弓洲、塔门洲,都面临太平洋,可以钓鱼。我还知道该处有石斑、黄脚饔、赤鱼饔……等渔产。建议大家钓鱼。——而且杨莹又不去,她在,大家避免杀生,没加这节目。   同行虽如敌国,但出海便放宽了心。   我们准备了钓竿鱼丝,还有鲜虾和青虫做饵。还加上“诱饵粉”,味道更加吸引。   只要肯来,便有机会上钩。   游艇出海那天,一行八人。清晨七时半集合,本是天朗气清,谁知到了下午,忽现阴云,还风高浪急。   船身抛来抛去,起伏不定,钓鱼的铺排和兴致也没有了。   「本来还好有野心,钓到的鱼太小,马上放生,留个机会给后人。」   在西贡钓鱼,通常把较大的鱼拧上岸,交给成行成市的酒楼代为烹调上桌。但今天没有什么好东西,无法享受自己的成果。   我连忙负荆请罪:「各位如不嫌远,我请客,请来我家小店尝尝天下第一美食。」   一听是“上环”!有人已情愿在西贡码头赤海鲜算了。我才不在乎他们。   「老板给我一点面子——」我盯着目标,我的大鱼。看,我已出动“诱饵粉”:「你又住港岛,横竖得驾车回家。他们不去是他们没口福。」                                       他疑惑:「你家开店吗?」   又问:「是什么“天下第一美食”?你并非势必要说,但你现在的话,将来便是呈堂证供。话太满对自己不利。」   「保证你连舌头也吞掉!」   我知道他意动。——他今天约我出海便是他的错着了。以后,你又怎可能光吃白肉?   「你根本没吃过好东西。」我取笑:「你是我老板我也得这样说。」   「别老板前老板后。」他笑:「我不知你也是老板。」   在西贡至上环的车程中,我告诉他,我和妈妈的奋斗史。他把手绢递给我抹掉泪水。   一看,手绢?   当今之世还有男人用手绢吗?   ——“循环再用”,多么环保。   我们是层次不同实质一样的同志。   我收起那手绢:「弄脏了,不还你了。」   望着前面的车子。人家见了黄灯也冲。他停下来。   「随便,不还没关系,我有很多。」   我说:「以为二三十年代的人才用手绢。」   「我鼻敏感,受不了一般纸巾的毛屑。」   太细致了,我有点吃力。   但我还是如实告诉他,我们的故事。——不能在律师跟前说谎,日后圆谎更吃力,他们记性好。   我——不——说——谎。   我斜睨他一下?   「我们比较“老百姓”,最羡慕人娇生惯养。真的,从来没试过……」有点感慨。   我们虽然是女人,但并不依赖,也不会随便耍小性子,因为独立谋生是讲求人缘的。   但我们也是女人,明白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很快乐,如果爱他,一定尊重他,可惜男人总是对女人不起。——我们没人家幸福就是了。他用力搂搂我肩膀。   不要紧,我们有卤水鹅。   果然,卤水鹅“征服”了他的胃。                                       他一坐下,妈妈待如上宾。   先斩一碟鹅片。驾轻就熟。   挑一只最饱满的鹅,卤水泡浸得金黄晶莹,泛着油光,可以照人。用手一摸鹅胸,刀背轻弹,亲切地拍拍它的身子,放在砧板上,望中一剖,破膛后还有卤汁漏出,也不管了,已熟的鹅,摊冷了些才好挥刀起肉,去骨。嚓嚓嚓。飞快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陈卤,汁一见肉缝便钻,转瞬间,黑甜已侵占鹅肉,更添颜色。远远闻得香味。再随谁拈一把芫荽香菜伴碟……   「妈,再来一碟带骨的。加鹅颈。」   净肉有净肉的好吃,但人家是食髓知味,骨头也有骨头的可口。   接着,厨房炒了一碟白菜仔、一碟鹅肠鹅红、沙爹牛肉、蠔烙卤水豆腐(当然用卤鹅的汁)、冻蟹、胡椒猪肠猪肚汤……,还以柠檬蒸乌头来作出海钓鱼失败的补偿。——以上,都不过是地道的家乡菜,是卤水鹅的配角。鹅的香、鲜、甜、甘、嫩、滑……,和一种“肉欲”的性感,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的,他投降了。着魔一样。   唐卓旋在冷气开发的小店,吃得大汗淋漓,生死一线,痛快地灌了四碗潮州粥。   以打理鼓掌作为这顿晚饭的句号。   我道:「我吃自家的卤水鹅大的,吃过着黑汁,根本瞧不起外头的次货。」   妈妈满意的看着他:「清明前后,鹅最肥美,这卤汁也特别香。」   「是吗?为什么是清明前后那?」他问。   「是季节性吧,」我说,「任何动物总有一个特定的日子是状态最好的。人也一样啦。」   「对对,也许是这样。」妈一个劲地说:「其实我卖了十多二十年的鹅,只有经验,没有理论。」   「伯母菜厉害呢。白手起家,不简单。」   有男人赞美她,妈妈流露久违的笑意。她是真正的开心。因为是男人的关系吧。                                       我把这意思悄悄告诉唐卓旋,他笑,又问:「说她不简单,其实又很简单。」   是的。她原本就很简单。——没有一个女人情愿复杂。正如没有一个女人是真正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呢爸爸唤“谢养”,照说他不可能给你改一个“谢月明”的名字。」他问:「是不是在月明之夜有值得纪念之事?」   「不是。」   「有月亮的晚上才有你?所以谢谢它?」   「哪会如此诗意?」我故意道:「——不过因为这两个字笔划简单。」   他抬头望月。又故意:「月亮好圆!」   「唐卓旋你比我爸爸更没有诗意!」   唐卓旋后来又介绍了一些写食经的朋友来,以为是宣传,谁知人家早在写“潮州巷”的时候,已大力推荐。我们还上过电视。——他真笨!一个精明的律师若没有足够的八卦,不知坊间发生过什么有趣事儿,他也就不过是活在象牙塔中的素食者。   他祖父生日那天,我们送了二十只卤水鹅去。亲友大喜。口碑載道。   我的出身不提,但作为远近驰名食店东主的女儿,又受过工商管理的教育(虽然在鹅身上完全用不着),是唐律师的得力助手,我是一个十分登样的准女友。   我知道,是卤水鹅的安排。是天意。   日子过去。   我对他的工作、工余生活、起居、喜怒哀乐,都了如指掌。   他手上又一单离婚官司在打,来客是名女人,他为她争取到极佳的补偿,赡养费数字惊人。   过程中,牵涉的文件足足有七大箱,我用一辆手推车盛載,像照顾婴儿般处理。——因为这官司律师费也是个惊人数字。   法官宣判那天,我累得要去按摩。   他用老板的表情,男友的语气:「开公费,开公费。」   我笑:「还得开公费去日本泡温泉:治神经痛、关节炎,更年期提早降临!」   也有比较棘手的是:一宗争产的案件。一个男人死后,不知如何,冒出一个同他熬尽甘苦的“妾侍”,带同儿子,和一份有两名律师见证的遗嘱,同元配争夺家产。   元配老太太念佛,不知所措。   大儿子是一间车行的股东之一,与唐卓旋相熟,托他急谋对策。   律师在伤脑筋。无法拒绝。   我最落力了。我怎容忍小老婆出来打倒大老婆呢?——这是一个难得的“情意结”。   虽然另一个女人是付出了她的青春血泪和机会。   我咬牙切齿地说:「唐律师,对不起,我有偏见,——我是对人不对事。」   他没好气。权威地木着一张脸:「所以我是律师,你不是。」又嘱:「去定七点半的戏票,让我逃避一下。」   太好了。   电影当然由我挑拣。——我知道他喜欢什么片种。                                       他喜欢那些“荡气回肠”的专门欺哄无知男女的爱情片。例如“铁达尼号”。奇怪。   散场后,我们去喝咖啡。咖啡加了白兰地酒。所以人好像很清醒又有点醉。   我说:「在那么紧逼的生死关头,最想说的话都不知从何说起了。」   他还没自那光影骗局中回过来:「从前的男女,比较向往殉情,一起化蝶,但现代最有力的爱情,是成全一方,让他坚强活下去,活得更好。——着不是牺牲,这是栽培。」   「男人比女人更做得到吗?」   「当然。」他道:「如果我真正爱上一个人,我马上立一张“平安纸”——」   “平安纸”是“遗嘱”的轻松化包装,不过交代的都是身后事。今时今日流行立“平安纸”是因为人人身边相识或补相识的人,毫无预兆的便失去了。   我最清楚了。   「你自说自话,你的遗嘱谁帮你执行?」   「我在文件外加指示,同行便在我“告别”后处理啦——」   「这种事常“不告而别”的呀。」   「放心,既是“平安纸”,自有专人跟进你是否平安。」   「咦?——你担心什么?」   我没有看他。   我的目光投在街角的一盏路灯。凄然:「不,我只担心自己。——如果妈妈去了,我没有资产,没有牵挂的人,没有继承者……,你看,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平安纸”的。」   生命的悲哀是:连“平安纸”也是空白迷茫的。   我站起来:「我们离开香港——」   「什么?」   我说:「是的——到九龙。驾车上飞鹅山兜兜风吧?看你这表情!」   在飞鹅山,甜甜暖暖的黑幕笼罩下来,我们在车子上很热烈地拥吻。   我把他的裤子拉开。   我坐到他的身上去。   他像一只仍穿着上衣的兽……。   性爱应该像动物:——没有道德、礼节、退让可言。   把外衣扔到地面、挂到衣架,男女都是一样的。甚至毋须把衣服全脱掉,情欲是“下等”的比较快乐。肉,往往带血的最好吃!   ——这是上一代给我的教化?抑或他们把我带坏了?   我带坏了一个上等人。   ……   是的,日子如此过去。                                       一天,我又接到一个电话。   我问:「小姐贵姓?那间公司?又什么事可以留话——」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平淡而有礼貌地说:「唐先生在开会。他不听任何电话。」   「岂有此理,什么意思?我会叫他把你辞掉。」   「他早把我辞掉了。」我微笑,发出一下轻悄的声音:「我下个月是唐太。」   ——我仍然帮他接电话。当一个权威的通传,过滤一切。大势已去了。   我不知你是谁!   我已经不需要知道了杨——小——姐。   结婚前两天。   妈妈要送我特别的嫁妆。   我说:「都是新派人,还办什么“嫁妆”?」   她非要送我一小桶四十七岁的卤汁。   「这是家传之宝,祖父传给你爸爸三十念,我也经营了十七年。」   「妈,」我声音带着感动:「我不要。想吃自己会回来吃。同他一齐来。」   我不肯带过去。   虽然爸爸走了,可我不是。我不会走,我会伴她一生。   「你拿着。做好东西给男人吃。——它给你撑腰。」   「我不要——」   她急了:「你一定得要——你爸爸在里头。」   我安慰她?   「我明白,这桶卤汁一直没有变过,没有换过。有他的心血,也有你的心血。」   「不,」她正色地。一字一顿:「你爸爸——在——里——头!」                     我望定她。   她的心事从来没写在脸上。她那么坚决,不准我违背,莫非她要告诉我一些什么?   「月明,记得有一年,我同爸爸吵得很厉害吗?」   是的,那一年。   我正在写PENMANSHIP,串英文生字,预备明天默书。我见妈妈把一封信扔到爸爸脸上。   我们对他“包二奶”的丑事都知道了,早一阵,妈妈查她的回乡证,又发觉他常自银行提款,基于女人的敏感,确实是“开二厂”。   妈妈也曾哭过闹过,他一时也收敛些。但不就又按捺不住,反去得更勤。每次都提回来十几只鹅作幌子。   妈妈没同他撕破脸皮,直至偷偷搜出这封“情书”。   说是“情书”,实在是“求情书”。——那个女人,唤黄凤兰。她在汕头,原来生了一个男孩,建邦,已有一岁。   后来我看到那封信,委婉写着:「谢养哥,建邦已有一岁大,在这里住不下去。求你早日帮我们搞好单程证,母子有个投靠。不求名分,只给我们一个房间,养大邦邦,养哥你一向要男孩,现已有香灯继后,一个已够。儿子不能长久受邻里取笑。我又听说香港读书好些,有英文学……」   爸爸不答。   妈妈气得双目通红,声音颤抖:「你要把狐狸精带来香港吗?住到我们家吗?分给她半张床吗?」   她用所有的力气拧起所有物件往他身上砸:「这个贱人甘心做小的,我会由她做吗?你心中还有没有我们母女?——由我在一天她也没资格,这贱人——」   「不要吵了!」爸爸咆哮:「你吵什么?你有资格吗?你也没有注册!」   妈妈大吃一惊。   如一盘冰水把她凝成雪人。   她完全没有想过,基本上,她也没有名分,没有婚书,没有保障。她同其他女人一样,求得一间房,半张床,如此而已。   ——她没有心理准备,自己的下场好不过黄凤兰。而我,我比一岁的谢建邦还次一级,因为他是“香灯”。   虽然我才七岁,也晓得发抖。我没见过大人吵得那么凶。遍体生寒。   妈妈忽然冲进厨房,用火水淋满一身。她要自焚。正想点火柴——我大哭大叫。爸爸连忙把她抱出来,用水泼向她,冲个干净。他说:「算了算了,我不要她了!」   那晚事情闹得大,不消一天,所有街坊都自“潮州巷”中把这悲剧传扬开去,几乎整个上环都知道。                     我们以为他断了。他如常打牌、饮酒、开铺、游冬泳、买鹅、添卤、练功、神打……   他如常上大陆看他的妻儿。   刺鼻的火水味道几天不散。——但后来也散了。   妈妈遭遇到前所未有茫无头绪的威胁。   她不但瘦了,也干了。   但她如常存操作,有一天过一天。每次她把卤汁中的渣滓和旧材料捞起,狠狠扔掉,那神情,就像把那个女人扔掉一样。——可是,她连那个女人长相如何也不清楚。她此生都未见过她,但她却来抢她的男人。她用一个儿子来打倒她。   她有唯一的筹码,自己没有。   扔掉了黄凤兰,难道就再没有李凤兰、陈凤兰了吗?   妈妈一天比一天沉默了。   在最沉默的一个晚上,左邻右舍都听到她爆发歇斯底里的哭喊:「你走!你走了别回来!我们母女没有你一样过日子!你走吧!」   说得清楚明确。惊天动地。   最后还有一下大力关门的巨响。   爸爸走了,一直没有回来过。   「——爸爸没有走。」妈妈神情有些怪异:「他死了!」   我的脸发青。   「那晚他练神打,请“师公”上身后,拿刀自斩,胸三刀,腹三刀,背三刀,头三刀……,斩完后,刀刀见血。」   他的功力不是很深厚吗?每次练完神打,他裸着上身只有几道白痕,丝毫无损。——但那晚,他不行了……。   妈妈憋在心底十七年的秘密,一定忍得很幸苦。   她没有救他。没有报警。   因为她知道自己救不了。他流尽了血。……   以后的事我并不清楚。   在我记忆中,我被爸爸夺门而出,妈妈哭闹不停的喧嚣吓坏了,慌乱中,那一下“呯!”的巨响更令我目瞪口呆,发不出声音。因为,我们是彻底的失去了他!                                       第二天,妈妈叫我跟外婆住几日。她说:「我不会死。我还要把女儿带大。」   外婆每天打几通电话回家,妈妈都要接听。她需要一些时间来平复心情,收拾残局。还有,重新掌厨,开铺做生意。   是的,她只关门大睡了三天,谁见都不理,包括我。然后爬起床,不再伤心,不流一滴眼泪,咬牙出来主理业务。   那是她很累,累得像生过一场重病……。   但她坚持得好狠。   原来请来的两个工人,她不满意,非但不加薪,且借故辞掉,另外聘请。纵是生手,到底是“自己人”。——小店似换过一层皮。而她,不死也得蜕层皮。   此刻,她明确地告诉我:「你爸爸——在——里——头÷1」   我猜得出这三天,她如何拼尽力气,克服恐惧,自困在外界听不到任何声息的练功房中,刀起刀落,刀起刀落。把爸爸一件一件一件……的,彻夜分批搬进那一大桶卤汁中。   他雄健的鲜血,她阴柔的鲜血,混在一起,再用慢火煎熬,冒起一个又一个的泡沫与黑汁融为一体。随着岁月过去,越来越陈,越来越香。   也因为这样,我家的卤水鹅,比任何一家都好吃,都无法抗拒,都一试上瘾,摆脱不了。只有它,伸出一只魔掌,揪住所以人的胃。——也只有这样,我们永远拥有爸爸。   任他跑到天涯海角,都在里头,翻不出五指山。传到下一代,再下一代……。   莫名其妙地,我由一阵兴奋,也有一阵恶心。我没有呕吐,只是干嚎了几下。奇怪,我竟然是这样长大的。   我提一提眼前这小桶陪嫁的卤汁,它特别地重,特别珍贵。   经此一役,妈妈已原谅了爸爸。他在冥冥中赎了罪。                                       「你竟然不觉得意外?」妈妈阴晴不定:「你不怪责妈妈?」   怎会呢?   我一点也不意外。   一点也不。   妈妈,我此生也不会让呢知道:在事情发生的前一个晚上……   我看见了——妈妈,我看见你悄悄上了天台,悄悄打开练功房的门,取出一块用过的染了大片腥红的卫生巾,你把经血抹在刀上,抹得仔细、均匀。刀口刀背都不遗漏。当年,我不明白你在做什么。现在,我才得悉为什么连最毒的黑狗血的不怕的爸爸,他的刀破了封。他的刀把自己斩死。   ——当然是他自斩。以妈妈你一小女人,哪有这能力?   我不明白。但我记得。   妈妈,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有,我也有。不要紧,除了它在午夜发出不解的哀鸣,世上没有人揭的开四十七岁的卤汁之谜。电视台的美食节目主持人太天真了。   我们是深谋远虑旗鼓相当的母女。同病相怜,为势所逼,——也不知被男人,抑或被女人所逼,我们永远同一阵线。   因为我们流着相同的血。   吃着同样的肉。   「妈妈,」我拥抱她:「你放心,我会过得好好的,我不会让男人有机会欺负我。」   她点点头,仍然没有泪水。   「这样就好。」   她把那小桶卤汁传到我手中,叮嘱:「小心,不要泼泻了。不够还有。」   ——在那一刻,我知道,她仍是深深爱着爸爸的。   她不过用腥甜、阴沉而凶猛的恨来掩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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