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区|我有一个重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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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我在女团当偶像》
*《我在女团当偶像》共有《只是同事关系》、《只是相爱关系》和《只是对家关系》三个部分组成。讲诉了少女偶像在团期间遇到的人和事,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她们的故事。
正文
↓
我是冯思佳,新媒体时代的代表人物,可爱又迷人的北皇。
众所周知,我喜欢宋昕冉。
宫二先生曾经说过喜欢人不犯法,于是有了词不达意的故事。更何况连段艺璇这样的河内著名理学家都会送耳环讨姑娘欢心,所以向来主张随心所欲的我喜欢宋昕冉也算不得离经叛道。
可为什么会喜欢宋昕冉呢?
漂亮?才识?人品?
好像都有,好像又都不是。
但我知道,只要一提到宋昕冉的名字,我就会不自觉地笑起来。
以至于某天我表姐给我打电话,说她和宋昕冉吵架了,我都毫不犹豫认为错的是我表姐。气得我表姐嚷嚷着再也不认我这个表妹。
我不是遮遮掩掩的人,遵循我司爱要大声说出来的理念,我把工作群里的备注改成了宋昕冉老公,然后我就被领导踢出了群。
在宋昕冉生日公演时,我还高调发了祝福弹幕,尽管最关键的两个字被表姐夫过滤掉了,不过没关系,反正宋昕冉都看见了。
而后,本着礼尚往来的优良传统,我生日公演那会儿,宋昕冉也发来了祝福弹幕。怎么说呢,我单方面喜欢她是真的,我不在意她喜不喜欢我,因为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
可我又是什么时候发现不再喜欢宋昕冉的呢?
也许是因为我在北京,而她在上海。
也许是因为她看向祁静的目光过于温柔。
再也许是因为任蔓琳突然闯入了我的生活。
任蔓琳和宋昕冉截然不同,准确点来说任蔓琳和我身边所有人的都不一样。
只有她能在狼人杀的赛场上把我气得无话可说。
只有她会在多次纠正后,依然固执地称呼我为佳佳。
只有她在听完成人笑话,非得让我给她解释是什么意思。
也只有她,因为我崴伤了脚,在屋里无聊得快自闭时,抱着滚滚来看我。
总之,任蔓琳就这样一点点渗透到我生活中,而我并没有察觉到。
直至独自出门,遇到成员问我,任蔓琳怎么没和你一起时,我才惊觉在旁人眼里我和任蔓琳早已成了孟不离焦。
再回头看我对宋昕冉的感情,就好像小时候逛玩具店,看见橱窗里的洋娃娃。
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但也知道这洋娃娃不适合每天都爱在外疯跑的我。
而任蔓琳,虽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人,却是我喜欢的那个人。
宫二先生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不犯法。
可惜她对叶问的的感情也只能到喜欢为止。
我不是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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