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客观来看待一下这个节目
Aspirin
2020-03-25 18:28:47
已编辑
因为文字发帖总是不成功,所以就发了长图版的。但后面好像显示不全,可以点开图片之后拉到最后,识别二维码阅读后面的完整内容。或者直接点这个链接来看我发在剧评里的完整版也可以: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review/12427039?dt_dapp=1
介于评论过多不再一一回复了。因为大部分评论依旧是针对评论中的评论在互相反驳。以远远偏离我文中的表述。所以不再做挨个回复了。建议可以认真看完我文中的表述和实际要表达的意思再来友善讨论。
也希望各位不要抓着导师也好合伙人也好老板也好这样的话题讨论了。这也只是我评论的很小一部分,没有必要过度理解过度分析。这个节目也不是只有他们仨可以拿来讨论。希望大家关注一下我说到的其他方面。真是认真看完了觉得我说得不对的可以指出,也很欢迎,如果我说的(整体)能帮助大家多一些角度看问题,多一点思考,我也很开心。
互相交流,请善意回复。也希望大家互相评论讨论的时候可以注意说话方式友善哟~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07:59
嗯嗯。其实是导师身份还是面试官这个也有网友跟我讨论过, 可能我觉得即使是作为面试官,一个公司的面试官要对公司各项业务都非常了解,他才能知道自己面试的人是否适合进公司。所以从这个角度我还是觉得他并不是特别适合这个节目。注意我说的是不适合,没有说他不谦卑不温和什么的,对于他们的人品以及节目中的方式我没有任何意见。其实我有看到不知道准确不准确,小凯最开始也是不愿意接这个的,而是谢霆锋他们反复去要求他参加。我觉得可能甚至连小凯最开始都觉得参加会有负面影响。反而如果他参加中餐厅啊各种的节目, 能更好地展现出自己优秀的一面给大家。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20:50
认真看完了,有几点我想说的是,乐手心高气傲点也正常,毕竟他们也是会在微博上直接开撕的人,王 认真看完了,有几点我想说的是,乐手心高气傲点也正常,毕竟他们也是会在微博上直接开撕的人,王立鑫的意思是,叶子只会照着谱子谈,这个技能对他们太easy,头顶那么多的光环却没有给他足够的惊喜,所以他直白的说了出来,即使不够圆滑,但他没掩饰。至于三个导师的问题,其实也不是导师,是分工不同的总裁,王俊凯的表现基本上是中餐厅的升级版,plus版里有寻求总裁意见选择乐手的全过程,他没一句废话,对所有人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并且很会根据每个ACE的需求情况提供意见,虽说关于乐队的专业技能上有不足,但是我觉得对于来参加的乐手们来说,他们本身专业已经足够好了,不太需要给他们什么专业提高上的意见,让他们怎么组合成一个优秀的乐队才是最重要的,其实两期看下来我觉得乐队里面人际关系是最大的一道关,谁能把这些优秀的人组织起来成为个乐队,谁能让其他心高气傲的乐手愿意跟随着一个方向走,这个乐队才能成。 ... 蹲下的蘑菇说个题外话。不觉得微博开撕也是安排好的东西么?节目是年前早就录好的。开撕确是跟这节目播出的进度撕。如果真的real,有矛盾当时就撕了呀。哈哈~不过借此增加话题量也是可以理解。毕竟是综艺需要话题和点击率的~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26:38
嗯嗯。如果真的是他们仨成立了公司。那在节目中也当面试官完全ok了。但这个争议好像从节目播出之前就有。先是针对“乐队无限公司”有人提出质疑是模仿五月天。然后即使是成立公司,在中国只有“有限公司”可以注册。并不可能注册成“无限公司”,除非在海外注册。另外他们三个是否是法人还另说。所以目前来看是制作单位在这上面变相耍的小聪明了。和成立不成立公司完全是两个概念。但毕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为了这个节目在海外注册公司并且三个人都是法人(个人感觉可能性比较小)。所以持怀疑并观察的态度吧~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31:14
赞成。傲慢是个性,但在任何领域任何时代都算不上一个好的个性。而一个成功的音乐家(以他的专业和潜质来说有可能),越是大家越是懂得谦卑的道理~只能说还年轻吧。希望能有所察觉。不过这也是第一期体现出来的所以我指出来了,第二期也不明显。希望这孩子能好好发展,把劲儿用在专业上,别靠这些来博眼球。会有更好的发展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39:15
在理。这个争议也不排除节目组不是没有考虑到。而是考虑到了也会这样选择。毕竟争议也是话题度增加点击率的手段之一。所以只能说是小凯的经纪公司没有太谨慎罢了。真的不能啥钱都赚会让艺人白白受委屈的。不过我觉得关于综艺节目的手段,就没必要讨论了,所以就还是以节目呈现出来的东西来评价~多说一句,如果有一天中国的电视可以不靠流量和制造话题来吸引人点击,那时候的节目质量一定是质的飞跃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19:53:05
我觉得这个要客观的看吧。比如声入人心。他是从韩国引进的节目。导师请了刘宪华。也是出于流量因素的考虑。但为何那个节目好评一片。是因为刘宪华在专业上,特别是在一个音乐剧节目中,乐器拿得起。唱也唱的不差,舞台表演以及指导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所以这样的流量就没有人批评啊~不管专业的还是普通观众看了都觉得好。这就是我说的专业度和流量并不冲突~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0:20:25
他的实力在别的节目是被肯定的。在这个节目被黑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具体原因文章写的非常可观和详细了我觉得。我只能这么说了。继续辩论没有意义了。因事而判。不代表否认他有实力。但一个人在一些方面有实力也不代表它适合任何领域。这适用于任何人,不需要辩论~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0:38:22
注册公司不是好听与否的问题。有限和无限是牵扯到公司责任险度问题的,不可以随便注册。一旦叫无限,那就一定会陷入一个小问题就能导致谢霆锋倾家荡产的结果。因为责任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直至公司破产和法人倾家荡产。没人承担得起。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0:46:42
如果不注册公司,那前期制作单位的话就成了谎话。节目的这样的概念就是抄袭了五月天的。如果注册,但不像所说的注册了无限公司,其实就是想在播出阶段给自己的抄袭找个台阶下。以此糊弄过去。或者说为了怕打脸。就注册一个无限公司。但后期运营一定不敢在无限公司运营。别说传媒公司了。一般的公司都不敢这么注册。有任何纠纷就能导致倾家荡产。没人这么傻的。就是这么简单。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1:04:52
楼主既然欢迎理性讨论。我觉得还是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清楚的。第一,关于导师是否有资格这个问题, 楼主既然欢迎理性讨论。我觉得还是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清楚的。第一,关于导师是否有资格这个问题,明显是个伪命题。他们不是导师,而是老板,虽然都有专业度的要求,但在专业要求上完全不一样。老板首先需要清楚要做什么样的公司,方向在哪里,市场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节目也完全是按照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的,三位老板只面试了ace,而且是从专业水平,风格,组织能力等维度来面试的,并没有干涉ace选择乐手。如果从公司来说,老板也会看看下面各个组织的骨干员工如何,但是不会干涉下面的员工选择。而且三位老板也没有对ace和乐手进行指导啊,完全不存在有没有资格的问题,难道老板还要指导下面的员工如何工作吗?希望楼主不要因为以往的节目形式,一定要往导师上套。你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但老板是客观事实,个人觉得一档节目不应该因为这个受到恶意评价;第二,关于是否借用五月天的概念,因为你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成立了无限公司,所以理性讨论,没有证据的话,就不要再说了!否则称不上理性讨论了! ... apwyn也欢迎你真的认真看一下我的文章和评论。没有根据的我是如何回复的。我的文章中也并没有针对这个称呼来进行抨击。是大家评论聚焦在这个点上了。我一直都认为讨论他们是什么身份没有意义。我文章中讨论的也不是这个点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3:12:36
你说的没毛病。但你说的和我的观点不矛盾啊。正是因为面试官有决定权。所以他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来判断应聘对象是否合适。也正因为老板不一定在专业上精通。所以需要运营总监,执行总裁这些职业经理人这些专业团队来运营。这些专业团队在专业上一定是要过硬的。而三位的位置正式职业经理人这样的位置而非老板。不是么?
-
Aspirin 楼主 2020-03-25 23:46:14
本来文章就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在讨论。我文中说的很明确。我没有调查所以暂不作任何评论。是大家在讨论中一直就这个问题互相厮杀。你跟我较真干嘛。拜托你是真的有看我写的内容而不是大家下面的评论来发言。
-
Aspirin 楼主 2020-03-26 00:31:46
“无限公司的模式为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故称无限公司 “无限公司的模式为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故称无限公司。公司充分尊重原创内容,在此对“乐队无限公司”作出说明,该概念并非节目的策划内容,而是后续存在的实体经纪公司,并不属于《我们的乐队》节目创意范畴。”我特地又去看了,官博当初回复中有这一段话,我觉得是有点模糊的,解释了公司的不同形式但又没直接说是乐队/无限公司,这点可以存疑,其他什么老板员工的称呼跟五月天粉丝说的就不是一个概念。但即使是乐队无限有限责任公司是否能构成抄袭又是一个争论点,如何定义抄袭我没有作太多了解,就无法以此发言了 ... 星辰生花参考了大家一些人的评论。加上自己刚去看了一下招聘信息,应该是叫“乐队无限”的一个公司。所以其实算是节目组在用一个模糊的名字打擦边球了。既避免了回应一些人抄袭五月天的争议。又真的成立了公司。但我相信公司的性质一定不是“无限公司”的性质。而是一个叫做“乐队无限”的有限公司。因此没有啥必要在这一点上继续争论下去了。这个点本身也不是我发文中点探讨的问题。评论该这么多层楼都在互相撕这个我也是很无奈了~btw,谢谢你的关注!
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上海松江泰晤士小镇附近乐队招吉他弹唱歌手 (Micky)
- 坐标上海女主唱找乐队! (月亮供电不足)
- 公益 | 帮乐队免费演出宣发 (🌲)
- 老板乐手区|王总 (momo)
- 找人组乐队,提供免费食宿+排练场 (谭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