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醒来的女性》第五章:性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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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性禁锢,古往今来的表现已经太明显,不需要再赘述了。这里我们针对性禁锢,要讲一些不是人人都能看清的方面。 首先,男权社会性禁锢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为了霸占女性为生育工具,为男性生育‘纯净血统’的后代。男权社会最开始的时候,这的确是性禁锢的主要目的之一。那为什么已经过了生育年龄,不能再生育的女性也被要求守贞呢?而且现在DNA检测已经可以轻松确定亲子关系了,男人要知道孩子是不是亲生是很容易的,为什么对女性的性禁锢依旧呢?男权社会性禁锢的永恒目的,就是为了把男性之间的竞争矛盾最小化,让男性之间可以最大程度的互相认同。再加上婚姻制度离间女性之间的关系,男权制度才能‘江山永固’。 男权社会的女性,是男人的财富,其作用不仅是生育,还有很多‘用途’:装饰,家务劳动,挣钱,性安慰,精神安慰,当情绪发泄靶子等等。女人这样有‘价值’,她们在男人当中的流动性越强,也就越容易引起男人之间的争端。如果女人可以随意更换伴侣而不遭受任何不良后果,那么男人要想留住女人就要一直想办法让女人对他满意,就要不断的去进步---那多不放松,多累得慌啊。如果一个女人和谁有过性关系,以后就只能跟他一个人在一起了,这个男人以后不管以后退步成什么样子,不管如何恶劣对待这个女人,都不影响他对她的占有,岂不是很爽。这样不仅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行为就一劳永逸的控制住一个女人一辈子,而且底层男人也有了占有高质量女性资源的可能---只要想办法和高质量女性发生一次关系,就算是再上层的男人,也抢不走她了(富豪征婚不都是要无性经历的么?)---广大底层男性有了这个选项,就觉得‘公平’一些了,对上层男性的意见就不那么大了,矛盾就没那么激化了---男权社会就维持的久些。 古代的性禁锢不仅是针对女性,男性遭到的性禁锢也是很严重的。‘淫人妻女’的男人受到的惩罚不比女方轻,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发生关系,男女是同罪的。‘捉奸不得单戮’的规矩,就是说捉到了‘通奸’男女,要杀就必须两人都杀死,不能只杀女的留着男的。古代的男人要想有婚前性,婚外性,只能去找妓女才是合法的。但是有钱找妓女的毕竟是少数。为什么男权社会还要禁锢男人呢? 因为男权社会把每个女人都当作一个特定男人的私有财产,动了‘别人的财产’就是有罪了。为什么古代男人嫖娼没有罪?因为妓女的身体不是专属于一个男人的,嫖娼者没有偷动‘他人财产’所以没罪。现在的社会和古代不同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法律中看到这种思维的痕迹。比如男人强暴男人很难判刑,丈夫强暴妻子干脆无罪。这些强暴案中,受害人遭到的尊严伤害和精神打击和任何其他强暴受害者都是一样的;但是男人被看作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妻子的身体被看作丈夫的财产,所以男人被强暴,妻子被丈夫强暴并不破坏男人社会的‘身体所有权关系’,法律也就不爱追究。可见,男权社会把保护‘等级规矩’的重要性凌驾于保护男人和女人个体利益之上。 现在要想继续保护男权社会的规矩,就不像古代那么容易了。要对女人实行性禁锢,就必须同时禁锢男人才能有效。而现在的男人,以经受不了禁锢了。一边放纵男人,一边还想长久的禁锢女人,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是现在的男权分子不懂得这个道理,制造男权舆论拼命叫嚣‘女性贞操’,希望能够逆反性解放的方向。诬蔑女性的性自由,与维护旧婚姻制度相辅相成。常见的男权舆论对女性性自由的诬蔑有以下几种‘策略’: 1. 非婚性的女性不道德。 2. 婚前性使女性的身体不再‘干净’。 3. 婚前性使女性失去爱别人的能力。 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性禁锢,本来就是不道德的,它反而生造一套道德观让女性去遵守。女权主义女性自有女权道德观来约束自己,没有必要理睬男权道德观。我们如何判断一套道德观是不是男权的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是否对男女一视同仁。对男人宽容,对女人苛刻的道德观,必是男权道德观无疑,女权主义女性必须摒弃它。 执着认为婚前性使女人的身体不再干净的男人,其实是一种心理疾病,强迫症。这种人就不要指望改变他,一定要远离他。即使是先天肛门闭锁这种病都可能用手术治好的,但是成年人的心理疾病是不可能根治的。为什么说这是一种强迫症呢?让我们用网上广泛流传的‘非处女相当于被用过的筷子’的说法来打比方。他到饭店去吃饭,厨师用手给他做菜,服务员用手给他端菜,这些人的手都被它们的主人上厕所的时候用过了,他都不觉得有问题;装菜的盘子和碗也都有人用过了,他也不觉得有问题,单单筷子不是新的他不答应了,是不是有病?女人是人,要比喻也应该用厨师,服务员来比,他却用物品(筷子)来比,是不是有病? 还有人说婚前性的女性不干净,是因为她们有堕胎史,有妇科病。堕胎和妇科病的确对女性健康有很大的伤害,但这些问题决不是未婚女性的专利,全依赖女性在性行为中积极保护自己,坚决不发生无保护的性。已婚女性与丈夫不洁性行为,与在外不检点的丈夫性行为,生育后丈夫拒绝承担避孕责任,都会直接导致已婚女性妇科病,性病和堕胎。有这些遭遇的已婚女性加起来,是占相当比例的。我们在《婚育篇》中有讲到。话说回来,如果男性择偶时不想选择妇科健康有问题的,婚前检查就完全可以查明。说婚前性必然导致妇科问题,纯粹是诬蔑女性性自由的借口。 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法,就是‘先父遗传’---女性生的孩子都会带有她以往性伴侣的基因。我们就来扒一扒先父遗传伪科学的皮。先父遗传的说法起源在14世纪,是一种建筑在一系列传说上的民间迷信。一直也没有人试图用实验来证明先父遗传的真伪。到了19世纪,先父遗传突然又盛行了一段。因为仇视黑人的美国种族主义者希望找到依据来强化种族隔离政策,所以大肆宣扬先父遗传,目的在于不让白人女性和黑人男子接触。直到19世纪的最后十年,才有英国,德国和巴西的科学家试图验证先父遗传的真伪,结果发现先父遗传根本不存在。在被证伪之后,纳粹又把先父遗传死马当作活马骑的利用了一番(Jan Bondeson, A Cabinet of Medical Curiosities, 1999:159),用以证明他们种族灭绝政策的合理性。纳粹完蛋了,21世纪中国男权分子仍然在利用先父遗传来诬蔑女性。同一个谬论,被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反动派轮流抓过来用,可见种族主义和男权称兄道弟不分家。 有些比较‘聪明’的男权分子,知道从生理上贬低非婚性的女性说不通了,就把‘心理因素’拿出来说事:‘女性不能性爱分离,只能永远爱第一个男人’。这就是信口雌黄了,一个人能不能做到性爱分离,和性别是没有关系的。爱情的变化,对男人女人也都是常有的事,根本不存在能打上包票的永久爱情。至于‘女性永远会爱着第一个男人’,更是与另一种男权舆论相矛盾---女人身体出轨必然伴随心也跟着走了,而男人身体出轨不意味着心不在家里。如果女人的心总是在第一个男人那里,怎么会心又跟着第三者走了呢?男权舆论要咬女人,也不把谎话编的圆全些。在现实中,确实妻子出轨比丈夫出轨更容易引起离婚,但这不是因为女人更容易爱上第三者,而是因为男权道德对女性比对男性更苛刻。男人出轨之后往往可以得到妻子的原谅,甚至只要他不提离婚,妻子就谢天谢地了。而女人出轨之后就在丈夫那里留下了永远的把柄,一辈子都会被丈夫记恨报复,还不如一不做二不休的离婚。 有科研证明,性经历越多的女性,在性方面越能自主(sexual subjectivity),越能行使自由选择权而不受他人胁迫(sexual agency)。(Sharon Horne and Melanie J. Zimmer-Gembeck,Female sexual subjectivity and well-being: Comparing late adolescents with different sexual experiences。Sexuality Research and Social Policy Volume 2, Number 3, 25-40 2005) 性自主,当然包括自主的要求性,获得性,和拒绝性。性自主是有益于女性的心理健康的,但是男权分子很不喜欢女性能够主宰自己的性行为,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再控制女性的身体。 性禁锢和民族主义也是一对难兄难弟。因为民族‘血统’是依靠妨碍女性的性自由来实现的。让我们先从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仙凡婚姻说起。凡是凡人和妖/仙结婚,夫妻恩爱的故事,都是凡人男子娶仙女妖女。如果是男性妖/仙想娶凡人女子,就是淫邪,强抢民女,最终都不能得逞。这表现了一种什么心理呢?就是男人娶外族女子无可非议,而女人嫁外族男子就不是好事,就该被制止。古代传说中仙凡生的孩子,多是像父亲但不像母亲。比如白蛇和许仙的儿子,和他父亲一样是个文弱书生,没有继承母亲的任何法力;三圣母与凡人男子所生的儿子沉香,也是原本没有任何法术,是遇到仙人点化才有了神力;后唐李存孝,原名安敬思,相传为民女和仙人一夜情所生,就继承了父亲的神力,可以徒手伏虎;《聊斋》中的《苏仙》,女主人公被仙人用法术受孕,生出来的儿子也是继承父亲法力,无人传授就可以飞的无影无踪......这都是与遗传规律相悖的。常识告诉我们,狮子和老虎杂交,公狮母虎所生的是狮虎,母狮公虎所生的是虎狮;母狗公狼所生的是狗,母狼公狗所生的是狼;母马公驴所生的是马骡,母驴公马所生的是驴骡---从谁的肚子里生出来,就继承谁的基因多,孩子的血统应该随母系---这是农民都懂的道理。但是男权民族主义者一厢情愿的希望血统这个东西随父系,希望其他国家民族的女性都可以为他传宗接代,同时指责与外族男子婚育的女子是为外族传宗接代。现在男权分子对异国恋情,有着严重的男女双重标准。其实,中男外女所生的是异族孩子,中女外男所生的孩子才能算是华人孩子。如果男人自己都不介意和异族女性结婚生下异族孩子,那么女性就更没必要杜绝异国恋情来维护所谓的‘本族血统纯洁’了。所谓的血统纯洁,无论是对于女性自身,还是对于人类发展,都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女性也没有义务牺牲自己的性选择自由去协助男权分子的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者也从来不会考虑女性的利益。清兵入关的时候,抢掠了许多妇女用船运送,就有老百姓把船烧掉,把自己的女同胞们都烧死,宁可让她们死也不让她们被‘异族’占有。在外族生活条件恶劣的时候,古代统治者把本族女子送去边外和亲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女子不去就是不爱国。现在外国的生活条件不差了,女性要是和外国人自由恋爱到外国,就被指为贪图物质享受。既然民族主义男权分子不关心女性利益,那么有志气的女性,做事情就不要去考虑他们高兴不高兴。女权主义女性选择男人,永恒的基本标准就是要懂得尊重女性,对待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男人,都是尊重女性的往前排,不尊重女性的靠边站。 性禁锢的危害,不仅仅有侵害女性人身权利,损害女性尊严,还有压抑爱情,妨害人类基因优化。 人的爱情是不以人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是随时可能产生变化的。现在爱着的人,以后就可能不再爱。已婚女性如果不再爱丈夫了,就应该离婚另外寻找爱情。但是离婚女受歧视,即使年龄不大,只有一年婚史,再找对象也是严重的‘掉价’。于是很多女性即使不再爱丈夫也不敢离婚了,只要能忍受就忍受了,爱情不爱情的放到一边去。女人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爱情得不到充分实现,也就渐渐得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了。现在的女性对爱情的界定就很模糊,有的女人把对男人的一点好感,一点喜欢就认为是爱情;有的女人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久了习惯了,就认为那种惯性就是爱情;还有的女人,把对男人的同情或感激误认为是爱情......性禁锢导致爱情被长久压制,爱情定义就会模糊泛化,带来的就是滥情。这里的滥情不是说谈恋爱次数太多,而是把不是爱情的感情认作爱情---即使只有一次,也算是一次滥情。 性禁锢对人类最大的危害,就是妨碍人类基因的优化。人类基因的优化依靠随机变异,自然环境淘汰,女性性选择和男性之间的竞争这几个因素。基因的随机变异是人自己无法控制的,自然环境的淘汰也就是让基因不够好的人自己死去,这是很残酷的,不适合现代文明社会。 我们现在力所能及的优化基因的途径就只有女性性选择和由之带来的男性竞争(Looking for a few good males)。只有女性具有优化下一代基因的性选择本能,而男人不具有。但是女性在性禁锢的男权社会,不能任意行使这种本能---我们上面讲到,女性性经历越多,在性方面才能越自主,选择才越不受外界干涉---但是男权社会要求女性与一个人发生性行为就要把关系固定下来,也就是还没来得及到达性自主的境界,就没机会了,在性自主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做出的选择,自然也不能体现性选择的本能。研究表明,最新近的人类基因优化的证据,是在260多代人以前(Benjamin F. Voight[, Sridhar Kudaravalli[, Xiaoquan Wen, Jonathan K. Pritchard,A Map of Recent Positive Selection in the Human Genome. PLoS Biology March 2006 | Volume 4 | Issue 3 446-458)---也就是说人类基因已经好几千年没有优胜劣汰了。巧的是,基因优化的停滞,发生在男权确立之后。男权性禁锢,是不是罪魁祸首呢?有的学者担忧,如果女性的性选择本能再被社会和经济因素干扰,女性将失去对男人进行基因优选的能力,不能再优化下一代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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