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关于方法论的小翻译
伞保护协会(百年はもう来ていたんだな)
出处: John Collins, Ned Hall, and L. A. Paul eds. Causation and Counterfactuals Chapter 1: Counterfactuals and Causation: History, Problems, and Prospects. Part 5 原文 http://terpconnect.umd.edu/~mfrisch/Collins-Hall-Paul/Chapter_01/Ch01_Text.doc 非严格翻译.. ---------------------------------------------- 关于因果性的哲学研究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对于具体例子的直觉。标准程序一般如下:某哲学家提出一种新的因果理论,并且说明其如何在许多例子中得到直觉上正确的结果。然而人们又构造出新的例子,使该理论得到的结论与直觉相悖。此时我们或者改进手头的理论以包容这些反例,或者推倒重来。这一程序背后的方法论问题值得花时间讨论。本节的目的即在于此。 一个明显而又困难的方法论问题是:研究因果性的哲学家们到底在进行怎样的一种工作,以至于可以靠诉诸直觉来完成?对此我们没有完整的回答。这问题本身就困难,况且其回答与具体的因果性哲学研究并没有多大关系。因为这个方法论问题实在太普遍了,其诘问的对象根本就是整个研究领域。不过,在那些研究因果性的哲学家中,我们仍然可以分辨出两种不同的目标。一方面,哲学家们可以像David Lewis那样,把自己的的工作定位为对因果性进行传统的概念分析(conceptual analysis)——即,关于我们日常因果概念的详细解析(注意,这并不表示这种解释必须是还原性的——还原解释或许很自然很诱人,但对于概念分析并非必要)。另一方面,他们可以把自己的理论看作部分规定性的(stipulative),即提供一种“干净”的因果概念——它未必与我们的日常因果概念精确吻合,但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有某些理论上的用途。(或者,哲学家也可以介于二者之间:这里所做的区分承认两种极端之间许多程度不同的观点) 显然,后一类哲学家必须在某个阶段指出那种理论上的用途到底是什么。但我们以为,他们并无义务在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其理论用途。相反在我们看来,研究因果性的哲学家完全可以先试着构造出简洁、精巧、且在理论上很漂亮的因果性理论,同时合理地预期这一理论能够用于某些尚未可知的哲学目的乃至科学目的。即便它不能从与日常概念的符合中得到辩护,这种预期仍然可以是有理由的。因果性在哲学和科学中的广泛运用支持了这种宽容的方法论观念:的确,就哲学而言,似乎对于任何哲学上有趣的概念X,都存在至少一种“X的因果理论”。显然我们不能仓促断定这些理论中用到的因果概念就是我们日常的因果概念。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些把自己的工作定位于“概念综合”(conceptual synthesis)而非概念分析的哲学家确有很多工作可做。 很明显,那些对概念分析感兴趣的人有理由去仔细关注不同例子中的直觉。而我们想强调,即便是那些以“综合”新的,有潜在用途的概念为目标的哲学家,也需要参考这些直觉,否则他们的理论将失去任何牢固的基础。对他们而言,一种合理而谨慎的策略是将直觉作为某种可能会引向有意义的因果概念的向导。因此,他们的理论可以选择性地偏离直觉(如果有充分的,原则上的理由),但却不能从整体上与直觉分离。 …… 在文献中,作者的目的常常不甚清楚:概念分析,概念综合,还是别的?但我们至少要弄清可能的选项——否则将很难评判哲学家面对反例时的种种典型回应是否有效。上面我们已经看到,一种典型的,也是最明显的回应是回头去修改理论。但这绝非唯一出路。哲学家经常会试图论证这些与理论冲突的直觉并不值得严肃对待。有很多策略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他们并不总是明确地指出自己在运用那种策略或哪些策略的组合。因此我们觉得,简单地列举一些最常见的策略并加以评论将会有所帮助。我们会看到,某些情形下这些策略能否为特定理论提供有效的辩护,取决于该理论的目标是否是概念分析。 假设我们有关于因果性的哲学理论T,且T对某个例子做出了论断,而该论断和我们关于这一例子的日常直觉相悖。那么我们至少有八种不同的方法来试图抵御和理论相冲突的直觉。 (下面暂时先只列出8种回应了~具体的例子还是很有代表性的,有时间整理加上来...) First way: The intuitions in question are really not so firm -- so the case is an example of "spoils to the victor". Second way: The case is misleading, because it is easily confused with other, unproblematic cases. Third way: The case is misleading, because misleadingly presented. Fourth way: The example is misleading, because it naturally draws our attention to other, related concepts; we therefore mistake the conditions appropriate for applying these other concepts with the conditions appropriate for applying the concept of causation. Fifth way: The recalcitrant intuitions conflict with sacrosanct general principles about causation, and so ought to be dismissed. Sixth way: The unintuitive verdict issued by the theory is not false -- it's just odd to say, for pragmatic reasons. Seventh way : Intuitions about the case are too easily buffeted about to be taken seriously. Eight way: The case is too outré for intuitions about it to be of much concern. ================分割线======================= 虽然我不是很看重他们做的东西,这段看着还是有点小感动的哈哈...虽然大概不是什么高明的观点也并不精确,但问题在于很少有人直白的把这些说出来。专业哲学家们自己可能心照不宣,但初学的读者似乎往往只能慢慢从实际的工作和零零散散的methodological remarks中摸索他们到底在做什么。。说出来嘛可能显得很傻但至少光明正大地让人评判某些哲学工作的意义,或者去思考怎样让哲学工作更有意义。否则那些花里胡哨的反例总有糊弄人以及相互糊弄的感觉啊...以上吐槽 本组的大家肯定都想过很多类似的问题~欢迎发表各种看法...~呼唤实验哲学的专家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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