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艳阳下》感谢录入者哈姆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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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艳阳下 ――阿姆斯特朗自传 1 癌症确诊前后 BEFORE AND AFTER 我想活到100岁再离开这个世界,而且背上要披着美国国旗,头盔上要配上德克萨斯之星,还要骑着自行车、以每小时75英里的速度大声喊叫着从高山上冲下来。我要在我那生育能力旺盛的妻子和我的10个孩子的掌声中最后一次冲过终点线,然后再躺在法国那些闻名全球的向日葵地里,潇洒地离开这世界,与我曾经被断言令人心酸的英年早逝正好相反。 我不需要慢慢离开这世界。我做任何事都讲究一个快字,哪怕是呼吸。我无论做什么都是快节奏:吃得快,睡得快。每当我妻子克里斯汀开车时我就要急得发疯,因为她只要一看到黄灯就会停车,而我则在一旁坐立不安。 “求你了,别这么婆婆妈妈的,”我对她说。 “兰斯,”她说,“你应该娶一个男人。” 我这一生都是在自行车上度过的。从德克萨斯州奥斯丁市的偏僻道路,到香榭丽舍大街,我一直幻想自己过早离开人世,那也一定是某个牧场主开着他的4缸“道奇”车将我一头撞进沟里。相信我的话,这种事会发生。自行车运动员时刻都在与开大卡车的那些人较量。究竟有多少汽车在多少个国家撞过我多少次,我自己都已经记不清了。我学会了自己拆线:你只需要一把指甲剪,外加坚强的胃。 如果你能看到我赛车服下的身体,你就会明白我在说什么。我的手臂上有纵横交错的疤痕,大腿上下到处都是斑驳的伤疤,而我还得将大腿上的汗毛剃光。也许那些卡车司机就是为了这个才总想压死我――他们看到我这个像女人的笨男孩后,决定不刹车。但是赛车手必须将身上的汗毛剃掉,因为一旦有碎石头钻进你的皮肤,如果没有汗毛的话,清洗伤口和打绷带都要容易得多。 1分钟前你还在公路上骑着车,1分钟后,“砰”,你脸朝下摔在了尘土中。一股热浪向你袭来,你口腔的上腭品尝到了干燥、充满汽油味的废气。你惟一能做的只有冲着消失在远方的汽车尾灯挥舞拳头。 癌症就像这样。那感觉就像被卡车撞下了公路一样,我身上的伤疤可以证明这一点。我前胸心脏上方有块隆起的伤疤,那就是插导管的地方。一条手术刀疤从右腹股沟一直延伸到大腿根,医生们就是从那里切除了我的睾丸。但真正让我引以为荣的是我头盖骨上的两块深深的半月形伤痕,仿佛我的脑袋被马踢过两次――这此就是脑手术留下的。 25岁那年,我得了睾丸癌,差一点死了。我生存的机会不到40%,而且坦率地说,我的一些大夫做出这样的预测时已经是够宽宏大量的了。我知道,死不是一个大家愿意提及的话题,癌症、脑手术、腰下的那个玩意儿也都不是。但是我在这本书里要说的本来就不是人们喜欢的话题,我只想说出真相。我相信大家一定想知道兰斯•阿姆斯特朗如何成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人,如何成了大家的榜样,如何赢得了环法自行车赛的冠军――这项长达2290英里的公路赛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艰难的单项运动。大家想知道我的信念、我不为大家所知的一机面,我那奇迹般的复出,以及我如何与像格雷格•勒芒、米盖尔•安杜兰这样伟大的人物一样永载史册。大家想听我叙述如何骑上诗情画意般的阿尔卑斯山,如何勇敢地征服比利牛斯山脉,以及其中的感受。但环法大赛只是本书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书中的一些内容很难启齿,听别人谈及也很不舒服。所以,我在一开始就得请大家把英雄和奇迹之类的念头放到一边,因为我不是传说中的人物。这不是迪斯尼,也不是好莱坞。我给大家举个例子:我看到报上说我“风驰电掣般地”越过法国的高山峻岭,但实际上你根本无法“风驰电掣般地”骑上一座山丘。你慢慢地、痛苦地挣扎到山顶,如果你非常卖力,也许你能赶在别人之前先到达山顶。 癌症也是这样。身强体壮的人如果得了癌症,便会做出一切努力来对付它,可他们仍然会死。这就是你学到的真理。人总是要死的。只要你明白这一点,其他一切都显得无实紧要,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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