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舞的起源
来自:尚舞(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
爵士舞蹈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由黑奴带到美国本土,而在美国逐漸演进形成本土化、大众化的舞蹈。非洲的黑人由于受到常达约三百年的奴隶交易,使得他们被遣散在美国及世界各地。在新环境,新生活中过着暗淡悲慘的奴隶日子,虽在这种痛苦的情況中,仍然未忘记他们的音乐与舞蹈。无论在人生的喜、怒、哀、乐或祭神的集会里,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唱起故乡的歌曲,大跳其民族舞蹈。又因他们不断的创新,发明新舞步,逐渐地美国人對这些充满韵律節奏感的黑人舞蹈感到兴趣。于是久而久之乃逐渐变成喜气洋洋、都巿型的音乐和舞蹈。 「爵士」一词本来是一类音乐的名称,在音乐用语的 “Jazz” 一词是在1900年以后才被使用,在那以前似乎叫做 “Jass”。爵士舞於二十世纪早期因循爵士乐自然伴隨而演化下來,又因爵士乐在演奏上,一向相当热闹,“Jazz” (jazz up) 才会有喧闹、狂躁、活泼之意。最早的爵士舞蹈是由黑人的社交舞配上爵士音乐來表演的,盛行於美国南方的乡下,特別是新奧尔良城的一些业余舞者,他们会在聚会上或俱乐部的场所表演爵士舞蹈。到了1917年,当時的流行舞者顺着歌詞的意思來表演,有一位叫班顿欧尔斯崔(W. Benton Overstreet)写了一首歌叫 “The Jazz Dance”,而這首歌里的 “Jazz Dance” 就变成爵士舞蹈的永久代名词,爵士舞的名称就此诞生了。 当爵士舞在即兴演奏和节奏明快的爵士乐伴奏下以「舞曲」的形式出现后,那些黑及白人的舞蹈家將基本步伐加以改良及变化,此外又启发后进者的创新灵感而增加了臀部的摆动,肩部的抖动和身体其他部位的独立动作。 隨著1920年紐奧良的黑人們開始演奏其爵士音樂以來,就流行許多以混會體方式的搖滾型舞蹈,如查爾斯登舞(Charleston)、西迷舞(Shimmy)、琳蒂舞(Lindy)等均盛行一时,后来更由语布吉乌吉(Boogie- Woogie)和吉特巴(Jitterbug)的诞生,在舞蹈的型式上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从以往一向擁抱的舞蹈,改变成一种舞者与舞伴分开来对跳的舞。 1930年代后半期至1940年代,爵士舞演化成有三种类型的表现方式:第一种是具有强烈古典芭蕾味道的现代爵士舞,第二种是受了黑人及拉丁舞蹈影响的爵士舞,而最后一种是掺杂了诙谐音乐及踢踏的混合爵士舞。尽管当时爵士舞是如此的风靡,但是在1940年代后期却开始走下坡,因为新的爵士音乐取代了过去大的爵士乐团,它的音乐節奏因太复杂,很难配合舞步,再加上留声机的发明,和政府(美国)向舞场征收的重稅,使得不少曾风光一時的舞蹈俱乐部相继停业。 虽是老式型态的爵士舞蹈衰退,但正好也代表了一种承前启后的仪式。基于美国是一個民族的大熔炉,所以新的爵士舞也具有非常高的融合性;它把老一代的爵士舞步和1950、1960、1970時代风靡一时的新舞步掺杂一起,更承大众传媒的兴起,带动了爵士舞的兴盛。 今天,我们所看到的爵士舞蹈,它保留了过去切分音乐的旋律,肢体的抛掷或独立运作的特性,但是它不只是用爵士音乐來表演,它也可配合流行音乐、蓝调音乐、搖滾音乐或是的士高音乐來演绎。现今的爵士舞蹈,具有很大的包融性和很强的可塑性,并可以隨时吸收最流行的音乐和舞蹈的特性,也正因如此,爵士舞极具娱乐性并为大众所欢迎及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