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科普版权的。
来自:momo
1.歌的版权有哪些? 一首歌录下来,版权费给到的主要是词作者,曲作者,和录音版权。在国外,歌手本人也有版权费可以拿(如果不是词曲作者的话),然而国内还极少有这样的情况。 词曲的占比一般是各8%,剩下大头在录音版权。但是有些议价能力极高的厉害的词曲作者这一部分可以议价到很高,比如说词曲各30%的情况也有见过一些。 除此之外,一首歌本身还包括了著作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表演权是经常被提到并容易和表演者权混淆的。表演权是指一个歌手在唱一首歌的时候行驶了词曲作者的表演权,而表演者权则是做出这个表演以后对于这个表演本身享有权利。注意⚠️表演权在词曲作者而不是歌手本身,歌手要公开表演需要得到词曲作者的授权,如果是商业活动要给词曲作者分成。而做完这个表演本身,后续出光碟或者对这次表演所做的诠释的权利是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可以在歌手也可以在录音室或者别的,每个case不同 2. 翻唱的版权问题 如果歌手拿到了录音翻唱权,那他买下来的应该是翻唱权和发行权。从表演者权的角度他和原唱是同权的,但是原来的词曲作者依然享有表演权,依然会继续收到版权费用。如果原唱即是词曲作者,那么原唱的法律级别比翻唱者高。如果不是,那么原唱和翻唱是同一级别 如果歌手只是在某个电视台节目或者活动里直接翻唱,那么主办方要负责搞定这个歌曲的版权,即得到享有著作权的词曲等同意,并支付费用,具体不是非常了解。如果要修改歌词或者曲,则要拿到修改权,具体也不太了解 3. 国内没有工会,没有太多统一的标准,议价能力低的词曲作者(比如我朋友),把她歌卖出去的时候也可能会放弃自己的版权。发行方付给她一定金额,相当于一锤子买卖,这也是不知名的词曲作者为了取得知名度而不得不放弃的。同样,不知名的小歌手,可能为了取得机会唱到一些歌曲,放弃自己的表演者权,最终这个曲在他自己表演后,所得的很多收入也不能自己享有。这个世界就是这么残酷。所以,现在的歌手还是要争取把版权包括录音都抓在自己手上。https://www.douban.com/doubanapp/dispatch?uri=/group/topic/186327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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