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生活|猫并不比女朋友好伺候
来自:实力非梵
从来没想过自己可以单身活的下去,一直很喜欢爱人和被爱的感觉,十几岁谈恋爱到二十多岁结婚生子,再到离婚、谈恋爱,空窗期一直很少。和前女友分开后不知不觉过了两年单身生活,真香!
人到中年没有了闯劲,也不用考虑满足女朋友的要求而出去拼了,回到老家,开家小店,和老妈、闺女安逸的生活。可惜在36线小县城里不婚主义=没找到合适的人,不管怎么解释,亲朋好友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心甘情愿的不找对象,常有亲朋好友提供不好拒绝的相亲机会,时间长了,真让我心里有一种单身是不体面的感觉,内心还没强大到不受外界影响,所以萌生一个以猫代友的想法,因为自己养狗,对宠物一直是比较喜欢的,老妈是坚决不同意我养猫的,所以自己偷偷养在店里。
给她起名元宝,希望她长的圆圆滚滚,又能给店里招财进宝,当女朋友养着,真是一举多得,体验两个月后我发现,她比我前女友还难伺候,而且还不能分手,只能痛并快乐的生活下去了。
起初元宝是又萌又乖,小小的一只,肉乎乎的,虽然不像狗那样可以呼来喝去,但这不就是可以当成女朋友来养的原因吗?慢慢的她对环境和我都拿捏的差不多了,她想让我伺候的时候就跳上沙发用小爪子摸摸我,我吃饭的时候跳上桌自己寻找自己可口的饭菜,想戏耍一会的时候直接扑过来咬我的手,这些我都忍了,毕竟在谈恋爱的时候我是个十足的舔狗,但是这个渣女居然玩失踪,去隔壁文具店到处乱串,去隔壁彩票店学习彩票,幸亏眼镜店不是很忙的那种活,我一次次的把她抓回来,换来的居然是仇视,胳膊被抓了两道,手指被咬破,舔狗也是有脾气的,直接放进二楼小黑屋关了一天禁闭,今天天气比较热,就赶紧抱出来了,吃过鸡胸肉后,趁我不注意又跑到文具店玩了。
好吃懒干,对我呼来喝去,玩失踪,两天不给各种肉就上桌子示威,吃饱喝足就玩失踪,我真的想分手,她的小萌爪又伸过来了。



朋友给我介绍对象,我说我有了,当他得知是元宝时,明天晚上7点钟,在某奶茶屋,亲戚家妹妹,给人家说好了,不去让亲戚骂,记得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