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周边】各国垃圾分类情况一览
尼小哇(淡定~)
目前在我国,垃圾分类处理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各自的垃圾分类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希望我国能够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模式。在这里列出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资料由项目成员朱瑞辰收集。 1. 收费法——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居民运走四桶垃圾,交纳13.25美元费用,每增加一桶垃圾,加收费用9美元。这一规定实施后,西雅图市垃圾量一下减少了25%以上。 2. 课税法——意大利实行“塑料袋课税法”,明文规定每只塑料袋付8美分税。商店每卖一个价值50里拉的塑料袋,要交100里拉的税。德国法律规定,对每个无法回收的容器征税30芬尼。 3. 禁用法——美国近半数的州从1989年7月份起,就实行了“禁用法”,禁止所有不能分解和还原处理的食品塑料包装上市。德国政府立法规定,自1993年1月份起,销售商必须免费回收使用过的所有包装,容器制品等。否则将以触犯“废弃包装材料法令”论处。 4. 罚款法——法国对垃圾处理的规定是,对任何类型的废物、废料等垃圾放弃或抛撒到公共场所或不属自己又没有受益权、租用权的私人地方的人,罚款250—600法朗。丢弃废旧汽车或需要用车辆才能搬运清理东西的人,加重罚款2500—5000法郎或处以10—30天监禁。 5. 收费法——美国的西雅图市政府规定:每月每户居民运走四桶垃圾,交纳13.25美元费用,每增加一桶垃圾,加收费用9美元。这一规定实施后,西雅图市垃圾量一下减少了25%以上。 6. 德国——让垃圾循环成为资源。1972年6月,德国通过了第一个废物处理法案,旨在减少工业和居民用户的废物量和提高废物回收率。随后,该法案又有不同程度的修改,到1996年,法案更加注重保护自然资源、避免浪费和减少有害物质。此外,"环境警察"也会偶尔登门造访,抽查居民是否把垃圾放到指定的桶里。如果分拣垃圾不当,把垃圾归错了类、放错了桶,"环境警察"会及时指出,严重的还会被罚款。 7. 巴西——政府企业社会分工合作。巴西垃圾处理模式中最有特色的就是将城市拾荒者组织起来,成立拾荒者合作社(又称赛普利)。当地政府免费提供场地,非政府组织赞助设备,企业提供垃圾分类培训,帮助拾荒者组织成立合作社。市政环卫部门无偿把收集来的垃圾运送到合作社分拣。过去在街头和垃圾场谋生的拾荒者如今在厂房内的流水线上把各种干垃圾分门别类,压缩打包,然后卖给在合作社登记的提供不同回收的厂家。建立拾荒者合作社投资很少,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很高。合作社由拾荒者实行民主管理,有固定的销售渠道,产品价格也不低,人均月收入可达200美元,相当于巴西最低工资水平的两倍。垃圾分拣是劳动密集型工作,合作社可以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目前,巴西有约 50万人从事垃圾回收利用产业。在合作社工作使过去处于社会边缘的拾荒者能够得到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享有正规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使他们有一种社会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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