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巷里的赌王---《上海一周 小文艺》
得意的小豆豆
转自http://www.weeklysh.com/News/ArticleShow.aspx?ArticleID=8973 《时代》杂志的这篇文章还能向我们证实一件有趣的事——题外话,在文章的开头作者说:上海是全世界最“Tough”的地方,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可以向警察租用一支手枪,只要花2.5美元 魏斐德的《上海歹土》第九章“不正当行业”里记载着一个美国罪犯。这位汉学家是从CWR——“China Weekly Review”(也即《密勒氏评论报》)里挖出这个传奇人物的。 根据魏斐德的介绍,此人名叫杰克·拉莱(Jack Riley),在当时上海的“混混”圈内,他给自己起个诨名叫作“Becker”。在1930年代末和1940年代初的上海,拉莱有赫赫声名,可称上海赌王。他垄断吃角子老虎机(Slot Machine)这一门赌业,按当时业内设定的机器赔率,赌客扔进去的硬币,有80%吃进去就不会再吐出来。 对于拉莱的前半生故事,“密勒氏报”1941年4月12日的这篇报道并不完整。所以魏斐德只说拉莱曾因抢劫罪在俄克拉荷马州立监狱服刑10年(原判25年)。服刑期间他表现良好,监狱管理当局认为他“可以信赖”,所以获得允许参加监狱棒球队。在一次监外比赛后,他从站台跳上另一辆相反方向的火车,队友返回监狱,他则一路坐船跑到上海。下船以后,他就使用前述那个“Becker”诨名,在“外滩”跟人掷骰子,赢来的钱买下法租界的“曼哈顿酒吧”,并且开始投资他的第一台吃角子老虎机。 对魏斐德的这份记录,我们还可以做点补充。1941年4月28日的《时代》杂志刊登过一篇标题叫“ToughTaipan”的文章。“Taipan”是“大班”,“Tough”这个词,我们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黑帮电影里常会碰到,那些电影形容心狠手辣的家伙,就说他是“ToughGuy”。这篇文章向读者介绍的主角,就是这个拉莱。 《时代》杂志的撰稿人揭露此人原名“EdwardThomas Riley”,又名“Jackpot Riley”。一定是那个“密勒氏报”记者道听途说不及细查,因为“Jackpot”这个意谓“累积赌金”的说法,更像是一个赌棍乐意给自己起的名字。 《时代》文章说拉莱的发达史读起来颇像是W.R.Burnett(我们熟悉这位作家是因为改编自他作品的那一大堆黑帮犯罪电影)的小说。说他早在1920年代就来过上海。当时他服役美国海军,在长江上的一艘巡逻艇上当水手。一靠岸,他喜欢直奔“Blood Alley”(血巷)的小酒馆。 上海的“血巷”——这说法会让本地人吓一跳。有木有有木有?当然有。它就是今天的溪口路。当时叫“朱葆三路”——宁波大亨朱葆三要是这会还活着,对这条路的命名未必很开心。因为这条长不足百米的窄街藏污纳垢,外国水手在这里喝酒赌钱,整个1930年代,这条路上夜夜有人打架。传说你要想从这条街这头走到那头,你得先去上几堂“Boxing”课。这条街上还多的是下等妓院。宝爷推荐我们阅读的1930年代上海堕落指南《Highlights Low lights Tael lights》一书里,说这条法租界的小路上有15家卡巴莱酒吧,次一等的是按摩店。我们在别处还看到当时的记载,说上海的“钉棚”基本上都在那儿。《清稗类钞·方言·上海方言》里说:“花烟间,妓之下等者,又称烟妓。钉棚,更下於花烟间之妓也。”至于“钉棚”这个词是如何来的,当时有个老外说:三毛钱的交易,岂不就像敲个钉子那样快? 从《时代》杂志的介绍来看,拉莱逃出监狱直奔上海,吸引他的就是这块梦乡。他第二次在黄浦江边下船,全副家当就是身上那套工装,脚上那双烂皮鞋,只好去朱葆三路的酒吧里做看场保镖(Bouncer)。赚到工资下赌场,赢的钱渐渐积攒起来,就够买下酒吧的一部分股份。他继续赚钱赢钱,随即展开他的吃角子老虎机业务,短短几年就变成大亨。 捞偏门发大财,拉莱需要“洗白”。于是他斥资购买一批店铺,开起连锁餐厅,他给自己的这些餐馆起名叫“D.D.s.”。很多上海老克勒不晓得,看到“D.D.s.”用的都是白俄女郎,至今还以为这都是白俄开的。不过《时代》杂志驻沪记者狐疑地说:这些餐馆固然完全值得尊敬,但只要你出够钱,难保那些白俄美女招待——说不定就肯跟你回家过夜。 其实这两份“拉莱档案”无须对质,都当不得推敲,都是记者从酒店茶肆采风打听来的江湖八卦,都做不得准(说到底有什么文件档案能铁证如山?)。接下来的故事,我们不如打统账两下里凑一块说。 拉莱的赌业鼎盛期出现在1937年日本侵略上海之后。由于日本在国内严格实行战时法令,(《时代》杂志说)原先日本的那些娼妓业、赌博业和毒品业都转移到上海。拉莱跟这些日本浪人结交,还跟在沪西开夜总会的奥地利人乔法伦合伙开设赌桌。此时的拉莱以出手豪阔出名,他把自己打扮得像是黑帮电影里的大佬,最好的衣服,最豪华的宅邸,他本来就不吸毒,如今他还不抽烟不喝酒。他只在女人身上花钱,传说他付钱给“女朋友”,一次就扔出价值2.5万美元的上海电力公司股票。 1940年年底公共租界巡捕房查禁赌博,逮捕拉莱。拉莱很放心,认为他的前科无法并案,因为他的手指指纹被酸蚀。拉莱的律师当庭拒绝承认其委托人的美国籍身份,他身上根本没有护照。拉莱愉快地付出保释金2.5万美元,他毫不在乎,这只相当于他扔给“女朋友”的小钱。可魏斐德说那是当时最高的保释金额,相当于50万元(不知道魏斐德换算的是哪种货币)。 但美国在华法院的地区检察官理查森锲而不舍,拿着模糊的指纹档案转发给联邦调查局,居然比对出写着“Becker”之名的通缉卡。拉莱只好损失保释金潜逃。他躲在日占区,在日本浪人的保护下继续操办他的赌业。 1941年2月份的法伦夜总会发生枪击案。这次连日本浪人也无法保护拉莱,公共租界日本宪兵队会同美国人一起逮捕拉莱,他的故事到此为止——但两份档案的说法并不一致,魏斐德说拉莱被押上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回美国联邦监狱服刑。《时代》杂志说他只是被轻轻地判上18个月,没提到他在俄克拉荷马欠下的刑期。 《时代》杂志的这篇文章还能向我们证实一件有趣的事——题外话,在文章的开头作者说:上海是全世界最“Tough”的地方,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可以向警察租用一支手枪,只要花2.5美元。按照前述魏斐德的换算率这笔钱相当于50元(未知货币),前些天热播的电视剧《借枪》里,天津租界地下党锄奸队租用一支“歪把子”机关枪要花200元(伪储备券?),算算好像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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