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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个杠精就跟迷信中医的人一样,没毛病小毛病时就死命吹中医,真要得了个大病,乖乖去医院找西医动手术去了
杠精总会存在,也有支持者,有时候还有像特朗普一样取得阶段性胜利,但终究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致杠精们
同样作为一名一线法律工作者,就楼主讲的问题讨论下。先讲2,继父的定罪。在嫌疑人没有供述的情况下,要证明虐待还是有点困难,姐弟手里的物证就一张照片,因为证据不多,大多数都是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证明力很弱,而且虐待这个需要证据是实施行为的长期性,要证明这个一是没有积累现实生活中长期虐待行为的证据(不是偶尔暴打一顿),二是也没有伤情鉴定。作为最有力的的证人证言,姐弟二人的证言可以相互印证,但是属于诉讼利益方证言,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法官判决也是很谨慎的。录音的话,证明敲诈勒索还是可以的,简单的,但是要继父通过言辞证据长篇大论且系统地证明自己虐待的话,感觉有些不现实。这个在楼主的字里行间也是应该考虑到的,报警没错,基本可以震慑住继父了。再来说说1医生的定罪。这里我认为电视剧里定罪也有一定逻辑支撑,因为当时姐弟还未成年,关键点在于医生带走小孩如果经过父母的同意的话是不成立的,需要证明这一点我觉得需要几个要素,1带走孩子因为虐待,前面已经说了很难证明。2母亲的证言,人人已经死了。基本上面2点没法证明的话,还有第三点就是姐弟二的证言,为此我特别回去看了下,如果四个人在一起说到这个出走的事情,姐弟二人可以通过证言相互印证来证明医生带她们出走经过了母亲的同意,但是没有,也很容易理解,二个大人商量好了,就带孩子走了。所以我认为医生定罪在电视剧层面还有有一定的逻辑。另外,你我是法律工作者,因为了解法律所以相信法律,可是大多数人未必和我们一样,站在电视剧的层面,一些BUG还是可以宽容对待的。说的有些粗糙,仅供参考讨论。
连我这个非法律相关人员都能看出你的叙述在法律面前是多么苍白无力,看来楼主需要 1、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2、多多经受社会教育
这剧真不能太认真,逻辑混乱得稍微动点脑子和理智就会觉得“这啥玩意儿”,但是把它当作情感偶像剧看,反而会觉得“高大上”了很多。
知乎上有个人说这个剧“远看一朵花,近看一坨屎”,我个人感觉,是反着的,是典型的“近看一朵花,远看一坨屎”,因为制作精良,卡司整体给力,音乐啊剪辑啊画面啊,有很浓很抓人的氛围,所以看的时候感觉不错,但故事完全经不住回想,经不住拉开距离,哪儿哪儿都不对。适合一口气看完,然后一头问号:“我看了个神玛?”
原著是台湾作家吧 ,但应该也不是基于台湾的现实吧。不管大陆警方还是台湾警方,哪有这么办案的,太埋汰人了。每个推理小说作者最重要的任务都是提供一个读者以为的烟雾弹真相和一个颠覆又合理的 真的真相,颠也许颠了,但是“合理”还欠不少
单纯探讨。 有关2,继父的定罪,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法官在定罪时候会非常审慎,由于证据证明力的问题以及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继父很大概率不能成立虐待罪。 有关1,叶美丽的定罪,我的观点是,首先肯定不成立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成立要件是缩短的2行为,虽然不要求有卖的行为,但要求有卖的故意。叶美丽显然没有。 其次,我认为成立拐骗儿童罪也很牵强。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罪是选择性罪名,根据张明楷教授的观点,该类罪名的共同点是需要行为人对受害人处于实力控制。就拐骗儿童罪而言,此处的实力控制并不要求完全限制受害人的自由,但需要诱拐、欺骗等手段使得被害人从身体或心理上无法离开行为人。剧情而言,叶美丽对于叶舒俊恐难以形成“实力控制”。叶舒俊对于自己的家庭情况有完整的认知能力,最后成为钢琴家也可以推测其生活、求学也拥有相当的自由(需要长期外出求学),其证言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具有证明力(精神状况并不会使得证言完全无效,此处不再赘述),而其他生活轨迹,继父的虐待史(出警和验伤记录)作为间接证据、传闻证据也可以佐证这一点。因此,我认为在判断叶美丽是否构成拐骗儿童罪时,恐怕司法机关也会持相当谨慎的观点,不太可能入罪。
再说一下,您针对叶美丽入罪的论述有一定说服力,但是不知您是否发现,您采用的证明方式是“有罪推定”,是侦查机关常用的办案方式,所以我猜测您服务于侦查机关。假定行为人有罪,找出行为人无罪的证据从而排除嫌疑,即先入罪,后出罪。然而,有关侦察机关的办案方式,两高也一再强调,希望改变以往有罪推定的办案模式,严格按照入罪成立要件进行侦查。
综上,我认为叶美丽难以成立拐骗儿童罪。
最后,我以一句谚语做结尾:法律不会强人所难。案件事实的查明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但当已知客观事实的时候,法律不会作出违背基本道德律的判断,法律是最底限的道德律。
以上,抛砖引玉,一点小小的探讨。
再补充一点,叶美丽的行为性质我认为应当认定为民法上的好意施惠,可以向监护人索要抚养费。。。。
哈哈哈,学习了。关于医生定罪您说我是在进行“有罪推论”,我想了下还真是这样。关于拐卖肯定不成立,所以只能往拐骗上靠,姑且这里把医生和钢琴家称为拐骗者和被拐骗者,二者因为二人长期生活,诸多复杂的因素会让法院判决更加慎之又慎的,实际生活中判决我也觉得大概率会依据成年后的钢琴家的供词判定无罪,这里通过一些佐证来判定钢琴家的关于幼年的供述有一定的可信性最后证据不足认定医生无罪。所以我一开始说了电视剧对医生的定罪有一定的逻辑性,只是说有一定的逻辑性,虽然个逻辑确实有些牵强。因为我的解释完全是站在电视剧方考虑,一定程度上就是解释其定罪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也就是理想化情况下的“有罪推定”。理想化的情况就是前提医生带走年幼的钢琴家这一事实被认定,关于医生这边有利证据:所有佐证被排除,老实说丈夫打老婆,老子打儿子这些现实生活中多了,那个照片可以解释别人拍的或者什么的,理想情况下也确实存在被排除的可能性;钢琴家被拐走时属于年幼无法分辨是非成年后供词被排除,剩下父亲控方证言来定医生的罪。这个都是十分理想的状况,现实生活中确实不存在的,可是这些电视剧情节本来就是有点虚构夸张,所以我认为所谓的司法定罪的理想状况也有一定对称性。你的猜测没错,我估计你是法院律师法律学校那一块的哈哈哈,不过侦查机关的立场不一样,一上来如果进行无罪推定,就没有侦查方向了,也需要根据有罪推定去找证据,这个无论啥时候都一样。
哈哈,你说的对,站在侦查机关的立场上,在确定侦查方向时,确实需要“有罪推定”帮助侦查人员理清方向。但是,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基本的原则,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不从心底认同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就有可能出现赵作海、呼格吉勒图等案件,一个冤假错案的代价太大了。
这些冤案的存在都有一定的不为人知的背景原因,有社会因素zz因素,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完全避免冤案,只能说现在我们国家的司法环境越来越好了。我觉得办案人员只要注意收集一切证据就行了,包括有罪的无罪的。这些冤案是整个系统的问题,毕竟后面还有检察院和法院,不能把责任完全归咎归到办案人员头上,办案的只是做菜的,这菜能不能端上桌还要检查机关说了算,这菜能不能入口,好不好吃,能卖多少价格还需要法院说了算。
你说的对,这些都是系统性问题,有各方面因素,不再细细探讨。
还有医疗剧,也觉得请个顾问别犯基本错误不行嘛。。。
不较真会被别人气死
感觉看了楼主说的有点释怀,被剧带跑了有点压抑,这么看也不是那么绝望
这剧的法律部分真就硬cue!咯噔死我了啊啊啊啊啊啊啊既然标榜悬疑推理剧,能不能讲究点啊啊啊啊
我觉得硬伤就是叶美丽定罪以及后来的反转,颜父被囚禁一年在现场没有任何痕迹是不可能的,宝美的死因到最后才揭露也是不可能的。 我不了解台湾的法律,之前看到有人写过台湾的拐卖儿童定罪条件与大陆不符,“有点变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适合拿真实案件对比。 那几个真实案件最好相信法院判决。法官比网友信息多得多。法官都不能信难道信几个大学文凭都没有的网友网上断案?
编剧看起来不仅不懂法,也没有最基本的刑侦知识,公安技术人员都是摆设。因为好评和悬疑推理题材来看这个剧,看完差点被气死,故弄玄虚,挖坑填不上,逻辑bug…这剧想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价值观呢?“正确的事不是正义的事”?抹黑法律和公安让大家遇事别报警?
我一个没看过法条的都觉得叶美丽的罪定的太扯了……
你真的好无知,没文化,真可怕
你好恶心,动不动就男的女的,你是有多仇男啊?
刚刚看完,本剧是有bug,但法律问题上并没有致命bug。说说楼主的疑问。关于拐卖儿童罪,首先本剧在最后的综艺节目里通过嘉宾的嘴已经解释了李桂兰被抓后未供述也未辩解。其次说说警方掌握的事实:颜俊被带走时不满14岁,颜俊与李桂兰没有血缘关系及法律上的关系,颜俊脱离了其监护人(颜永源),且本罪的主观要件只需要故意,目的在所不论,所以本剧此处认定没有问题。 第二说说弟弟的证词能否采纳,此处是本剧的一个BUG,但不是精神疾病的问题,而是颜俊当时的高发是颜永源杀钟美宝,颜俊即不在现场,也未听颜永源本人或其他目击者提及,颜俊的证词不要说直接证据,连传来证据都不是,只是主观臆测,所以这里无论其是否有精神疾病史,都不可能作为证词使用。
滚去读民法典吧
?你在这装什么外宾呢?法律判决偏向谁你真的一无所知?建议登陆最高法院官网查询。
哦天啊,感谢回答,要不是你说我还真不知道居然有这么多bug
srds,家暴报警确实没什么用,只要一方不起诉,警察能做的就只是调解,所以如果他们只是被打而没有被猥亵的话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同意到简直不能再同意,一边看一边皱眉头,这一大帮子人是一点法不懂啊……而且为什么片里的警察也不懂法……就那个诋毁猥亵的女律师,警局门口没摄像头???一段录像就能证明所有啊,还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是不是因为导演是台湾人就非要把这种可能台湾特色的东西硬加到大陆司法体系里,看的真的特别不舒服不接地气(陈正道的作品感觉基调、镜头处理、剧本设计等个人风格太强了,看多了有点腻,架空可以接受,但是硬塞到大陆实在受不了)
单身男性好像是说要超过45还是50岁来着(._.)
这剧最让人迷惑的就是全剧人都怕这个继父
[内容不可见]
你认为我国的司法制度是无懈可击的?
第一个,我们观众知道,当事人知道。但是警察那边证据呢?谁知道是钟洁给的。尤其弟弟亲身父亲健在,不承认的情况下?
第二个,弟弟说著名钢琴家。公安机关不说,但是他亲身父亲因什么罪入监狱记者肯定会查。流言可畏啊
这剧似乎要告诉人们,法律都是针对好人立的,坏人因为不守法所以没事!要不是个多事女拍个视频,好人全入狱,坏人带着大笔钱逍遥法外,皆大欢喜👎
我一直在想美宝为啥不报警……
而且警局的那个构造太不和逻辑了,当然中国台湾是不是这样我不清楚,但大陆警局绝不是像这样的,整部剧放在大陆就是bug,说真的这三个导演真拍不出符合大陆的生活气。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