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骗子|双V:《西绪福斯水仙》(9.8更新
来自:TXT忙内崔韩率
前排感谢lami妹妹提供的灵感!
每次都被审一晚上 乌鱼子 下次更新直接放🔗了!
双V:崔韩率(Vernon Chwe)x 金泰亨(V)
背景:一战
出生在贵族家庭的飞行员与平民钢琴家的故事。里面还有一个人物“我”,是讲述者。
全文与真实历史无关 与当事人本人无关 纯属拉郎 纯属娱乐。
*伪书向 有点长 因为我希望能够把场景铺设好 当然你不喜欢那就是我的错 预计七次更完 每天更一章。
*后面有些内容可能会被审核 所以在考虑要不要放石墨🔗
—————————正文——————————
Part 1⃣️《自序·结束与新生》
花儿。铺路石。坦克。
姑母送来这封信的时候,我正在莎草纸上写下这几个字。
这是我正在创作的新书的开头,说来也很可笑,这书我反反复复开头两个月了,到目前为止也只写出了这三个词。
信很简短,带着风尘的纸张无声地告知我这一路它奔波劳碌,找到我不是件容易的事,姑母应该辗转多次才通过编辑打听到我的下落。
“V,他可能熬不过今年的圣诞节了。”
落款上的时间是3月,而外面正在下雨,不同寻常,11月并非瓦拉纳西的雨季。我的思绪也同这不合时宜的雨一样杂乱。我很清楚姑母在说什么。
或许看到这里你会有一丝困惑,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掉了个个,为了让你更清楚的理解我在说什么,请允许我占用你宝贵的几分钟来讲述一下我微不足道的人生。
Vernon V Chwe,我的名字。一个具体化我的符号。但对你来说你应该更熟悉我另一个名字:Vessel,对,报纸上那个著名的爱唱反调的神秘人,教授口中的先驱、嬉皮士眼中的圣人、权贵背上的芒刺。你可能无法相信一个来自保守古板卫道家族的Chwe会成为反抗领袖,我也无法相信,但这一切还是发生了,而一切的发生都和姑母信中的“他“有关。
我的爷爷,老V Chwe。
我的家庭构成很复杂,但也很简单。简单是因为人人都知道Chwe氏只剩下一个古怪顽固的疯老头和他老死不相往来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姑母,这次通信大概是我活了45年来第二次和她讲话)。疯老头有个孙子,1940年加入空军,1941年主动请缨到珍珠港,珍珠港事件后再无音讯。人们都说那个孙子已经死了,我也这样认为,因为那次大空袭以后,小Vernon V Chwe就死去了,活下来的只有Vessel,也就是我。简而言之,我就是小Vernon V Chwe,老V Chwe唯一的孙子。
1940年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爷爷,原因很简单,当年17岁的我满脑子都在想保卫我的祖国,想要到前线去洒尽最后一滴血,但我的爷爷却不允许我走出房间。他惧怕战争,得亏他只是一个有贵族头衔的钢琴家,假如他是个政客,我敢打赌,合众国一定会变成第二个法兰西。扯远了,总之他非常反对我参军,于是我们闹掰了。
但实际上这并不是我们28年不联系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某天他到营地看我,刚好撞见我和我的兵长,用他的话来说,在渎神。事实上我只是在和我的爱人吻别,他要被派遣往敦刻尔克,我无法知晓这次别离是暂别还是永别,我只能用尽我全身的力气送给他最后一个吻。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吻。
我的爱人长眠在了敦刻尔克的海岸。他死后第二个月我才知道,他前往敦刻尔克的调令是爷爷央求他司令部的熟人下达的。我与爷爷的感情也被他可怕的偏见撕得粉碎。
但此时,1968年,此刻,11月29日,此地,印度北部邦瓦拉纳西一个简陋的家庭旅馆里,饱受风湿困扰的我,却无比想回到那个固执可怕的疯老头身边。
他可能熬不过圣诞节了。这话像长在我胡子下面的虱子一样咬的我坐立难安,我恨他,因为他亲手毁掉了我生命中唯一的一颗星星,但我也爱他,我的生命是他带来的。
合上信封,我请房东家的儿子替我订了回纽约的船票,自己则朝着鹿野苑走去。
已经是傍晚,夕阳迟暮的光洒在恒河上,像迦梨女神的纱丽。这位女神最初是灭绝的化身,tantric信仰有时也将她视作生命起源。我苦笑,这好像是我的一生写照,我并没有像世人猜测的那样死在珍珠港,逃出生天后我辗转来到布达佩斯,又从那里出发四处流浪,最后来到瓦拉纳西,圣城,寻找生命的意义。
但珍珠港也让我失去了左边的胳膊,长期浸泡在并不卫生的恒河水中也令我患上无法治愈的绝症,熬不过圣诞节的可能不仅有爷爷,也会有我。
走到鹿野苑天已经擦黑,僧侣们停止了吟唱,这里是佛陀第一个传经的地方。我不是信教的人,但此时我特别想祈祷,祈求神明慈悲,容许我和爷爷多在世上停留些时日,因为我总觉得,他有话对我说。
你看,人多可笑呀,总是失去才会意识到拥有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
可惜我是个叛道者,神明没有理会我的请求,无论我怎样绞尽脑汁节省路上的时间,爷爷还是在我到家前离开了。
那是平安夜的早晨,纽约起了大雾,煤气灯闪烁着在晦暗不明间熄灭,爷爷的生命之火也在那一刻停止了挣扎。
我到家的时候仆人们正在为他整理遗容,我不敢去看,不知道如何面对。彼时我们曾是擤着鼻涕讨糖吃的孩子和装模作样不给糖却背着家教多给两块曲奇饼的老头,如今却成了面无血色胡子拉碴的独臂中年男子和冰冷的身体。
姑母看到了我,她老了许多,但眼神依旧凌厉,她没有对我来那些嘘寒问暖的假客套,也没有装模作样地怪罪我没第一时间冲到爷爷身边倒地痛哭,她知道我不会。她只是淡淡说了句爷爷留给我了一个旧皮箱,说老头临走前千叮万嘱一定要我打开看看。
按照她的吩咐,放下行李我立刻来到爷爷的书房。和28年前一样,这里毫无变化。那台老旧的廉价钢琴还摆在东南角,那样寒酸,那样格格不入。说实话我从没见爷爷弹过钢琴,但人们都说他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钢琴家,我问过爷爷为什么从不弹琴,每次问完我都会看到他眼神黯淡很久,像灵魂出窍一般失神几分钟,然后猛吸一口烟斗,无可奈何的说,因为爷爷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
可能是手受伤了,我想。爷爷经历过一战,他可能在那场战争中伤到了手部神经,毕竟对钢琴家来说,手是最宝贵的。
可最杰出的钢琴家的家里却只有一台像破烂一样的钢琴。一台从没被弹过,也发不出声音的破钢琴。
冥冥中我觉得,皮箱里的东西和这台钢琴有关。
那是一个过于朴实的皮箱,换句话说,它和爷爷的贵族身份毫不相符,更像是街边擦鞋小哥的手提箱。打开它很容易,按下皮扣,咔噔一声,就开了。
里面没有金条或珠宝,只有满满一箱的信。
最上面那封显然是病入膏肓时爷爷的笔迹,是写给我的信,他向我诉说了他的思念,以及当年他求人派兵长到敦刻尔克的真相:我们都以为那里已经安全了,战事只会在太平洋愈演愈烈。但…亲爱的孩子,我真的没有想到。我很抱歉,但我明白无论我怎样道歉都无法弥补你所受的伤害。你可能会想我怎么能体会这种痛苦,我无法解释,我只能央求你读完这一箱的信…这理由确实无理,毕竟我是伤害你的人,竟然现在又来要求你做事,但请你原谅我,孩子。求你,一定要读,这是我唯一能祈求你宽恕的机会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那时的心情,但我决定闭口不谈,毕竟这本书的主角是爷爷而不是我。放下爷爷写给我的信后我拿出了第一个信封,看字迹应该是爷爷,可寄信人的署名却是Vernon Chwe。这让我感到困惑,已经交代过,Chwe氏只有我和爷爷两个男丁,而叫Vernon的Chwe也只有我,怎么会这样?正当我困惑时,信封的褶皱处掉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年轻的爷爷,另一个男人也很年轻,他戴着耳环,似乎皱着眉头,很美,这是我看到他第一个念头。而第二个念头是,或许这样说有些自夸,我觉得我和他在外貌上有着说不出的相似。


他是谁?他和爷爷是什么关系?他和Vernon Chwe又是什么关系?
我无暇顾及其他,这些问题搅得我头痛,这时我突然想起曾经听过的一个传闻。
有人说我的爷爷年轻时是跟一位平民钢琴家学的钢琴,两个人聊得投机,于是结为兄弟。可惜后来爷爷参军去了欧洲,再回来时已经寻不到钢琴家的踪迹,没有了知音,爷爷也伤了手,所以再也不弹钢琴。
我还记得那人讲故事时特意挤眉弄眼说了好几遍,他们是比兄弟还亲的感情。
至于这传闻是真是假,我的朋友,就请你看完我的故事,自己判断吧。
9.8更新
第一章·Strawberries & Cigarettes
接下来我要讲的故事,我亲爱的朋友,我有义务先提醒你。我的故事可能并不能令你畅怀,它真实的如同玫瑰花冠下的刺,假如你以杜撰故事的甜美和谐为标准来衡量它,那你可能要失望了。我的故事像所有不愿再自欺欺人的生活一样,混乱、癫狂、梦幻。
为了能让你有更好的阅读体验,请你容许我往这味如痴语般的故事里加入些作家的卖弄:我将努力以一个无关者的角度将这些信件背后隐藏的情节串联起来,遣词造句地讲出,而非单纯把每封信每个音节机械般地复述。
那么,假如你准备好了,就请忘记我除了讲述者以外的身份,只当我是一个流浪吟游诗人,听我把这首漫长的诗歌唱完。
故事开始在苏格兰的一幢乡间别墅里。
Vernon Chew最喜欢的夏天到了。这意味着他可以暂时逃离那位永远都不会笑的拉丁语家教。那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女清教徒,常年穿着条黑色长裙,那裙子样式旧的像摩西过红海时从埃及带走的一样,夹杂着银丝的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在脑后挽成一个低矮的发髻,像庭院里那丛半死不活的蔷薇,Vernon想,而且她闻起来像快死掉的老鼠一样。但其实他并不知道死老鼠闻起来是什么味道,他只是听母亲的起居女仆贝蒂这样形容,说完这话的贝蒂表情看起来并不舒服,所以Vernon就学会了这个形容词“像死老鼠一样”,从此只要遇上让自己不舒服的人或事,他都会装作要呕出来,再加上一句:像死老鼠一样。
但是夏天不一样,夏天,意味着橙皮蛋糕、南瓜汽水、苏格兰高地上突袭的骤雨、以及每晚睡前那杯浓郁的肉桂热巧克力。夏天甜滋滋的。
每年夏天,父亲都会带着一家老小到母亲娘家的乡间别墅里住上两个月。Vernon的母亲来自苏格兰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父亲的家族在杰弗逊的时代来到美国西部淘金,没有挖到半点儿金屑,却意外挖出了块油田。为了提升社会地位,父亲和母亲联了姻,有钱的财主摇身一变成了富有的贵族,而纽约成了Vernon出生与长大的地方。
Vernon并非不喜欢纽约,这座城市有世上最明亮的夜晚、最喧哗的公园、最新奇的玩具,在这里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自己想拥有的一切。只是可以,因为父亲是个严厉而高尚的男人,总有各种理由来拒绝他。父亲期望他长成一个正直且克制的男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在这种家庭里,假使有一个螺丝没有按照规格拧紧,Vernon这台高马力发动机就会脱离正常的轨道,驶向无底的深渊。
只是他更热爱苏格兰清爽的夏天。王子大街上玩杂耍的艺人和穿格子裙的风笛手,比时代广场溜冰场边的糖苹果更吸引人。
苏格兰的一切都像母亲,温暖、舒爽,像夏夜里的蓝色绣球花一样。虽然Vernon从没见过母亲,那位美丽的女人在他出生的那一刻便随着纽约冬天最后一场雪离开了,但Vernon觉得苏格兰就是母亲。荷里路德宫前那块开阔的草坪最适合嚼着柠檬雪宝晒太阳,假如你要爬拉莫缪尔山,记得在山径旁的小面包店里买上两个黄油布丁,抹上厚厚的一层草莓果酱配着吃。吉福德,母亲乡间别墅就在拉莫缪尔山下的这座美丽村庄里。
这一年他十四岁。
他本期盼着十四岁的这个夏天也能在草莓果酱里冒着酸甜的泡泡度过。别院的厨房女仆很会挑草莓,每一颗都又大又甜,香气沁脾。可惜今年女仆非常抱歉地告诉他供货的草莓商不幸在修复自家屋顶时摔断了腿,于是一年一度的草莓盛宴在今年叫了停。
没有草莓酱的抚慰,他只好上街去找点事做。于是他认识了屠夫的儿子巴特和其他几个农户家的小子。
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和此前很多个没有草莓酱的下午一样,Vernon和巴特小子们在田埂上闲逛,巴特——前面已经交待过,村里屠夫的儿子,提议说不如去桥洞下面找点乐子,小子们答应了,于是在巴特的带领下,几个男孩来到苹果园旁的桥下。Vernon其实有点怕巴特,屠夫不是个和善的人,酗酒,听说还会打老婆,而那个男孩,与其他孩子不同,Vernon觉得他闻起来像烂掉的番茄,举止言谈也模仿流里流气的小工,但是假如不和他们在一起,自己回家也无所事事,不想和姐姐一起读乏味的拉丁文书,所以还不如和臭小子们在拱桥下捡垃圾。
巴特带着他们从桥边下到河畔,浅滩里有小鱼苗游过,巴特捡起石头朝他们砸去,小鱼苗四散逃离,慌乱的鱼尾激起的涟漪让几个小子狂笑不已,Vernon觉得小鱼们很可怜,没有跟着笑,反而给巴特白了一眼。
“地主家的小少爷心疼了吗?”
Vernon没有理会,反倒是又朝水里丢了块石头,“不过是些鱼罢了。”他回应,努力让声音显得不在乎,以掩盖心中的慌乱。
巴特显然不是很在乎他的反应,而是发号施令叫小子们找出来点“有用的东西”。
苹果桥扭曲的桥身和迟缓的水流间有一道窄窄的河岸,村民们会把不要的东西丢弃在这里。这些东西无非是些破瓦烂砖、生锈缠结的铁丝。小子们在垃圾堆里翻来找去,把自己的发现拿给巴特看,基本上所有的发现都会被他直接丢进水里,只有极少数铅铜锡制的小玩意儿会被他强行夺走。这种时候总会让Vernon觉得很压抑,倒不是因为Vernon知道假如父亲知晓他同这些人在一起玩耍会严禁他们来往,而是因为Vernon对巴特有着天生的恐惧。
再也找不到新的值钱玩意儿了,于是他们开始坐在地上发呆。巴特从牙缝中咳痰出来,弹无虚发地吐向水里,活像路边酒馆小巷里混 日子的男人。他们开始聊天,无非是些混账事情,巴特吹嘘说自己捏过磨坊老板家女儿的奶子,说那玩意儿软的像刚发酵好的面团,几个小子也附和着说自己见过谁家姑娘洗澡,哪个女人腰上长着可怕的痦子,插科打诨描绘地像真的一样。话题到了Vernon这里,短暂的停顿让他窘迫。
“…“
Vernon不知道说什么好。女人,他再熟悉不过的生物,家里到处都是女佣人,他也和姐姐一起长大。可女人,他也再陌生不过,对他而言她们不过是平行生长的另一种生物而已,他没有那么强烈的好奇心去探索她们的秘密。他嗫嚅,喉结上下跳动,一个音节都发不出。
“嗨!我就说这小子跟我们玩不到一起!“巴特大笑,”他连他妈的奶子都没见过!“
Vernon一句话都说不出,对方语言中强烈的恶意与无可辩驳的事实恰到好处的戳在他的痛处,他很想站起来朝着巴特的下颌来一拳,叫他知道自己不是没娘的孬种,却总觉得手像泡过硫酸液,化作一滩腥臭流到浅滩。
但自己的怒火被对方感知到了。巴特站起身,朝着Vernon来了一巴掌,将他推到在地上。
“没妈的贱种,除了有两个臭钱,有什么用?”巴特狰狞,一脸横肉上转而又出现了猥琐的神情,“不过听说你有个姐姐,对不对?”
几个小子立刻会意,一人一手攫住Vernon,让他无法动弹。
“假如明天你愿意把你姐姐带来这里,那我们就放过你,怎么样?”
巴特眼睛里的下流看起来要爆炸了,Vernon明白他们在想什么,他也明白不能让他们得逞,但牙缝里还没挤出“不”字,拳头就落在了脸上。
“你敢拒绝我?”巴特狂怒,手上的力道更重了,他一边骂一边疯狂朝Vernon拳打脚踢,仿佛要把一生的怒气都撒尽,Vernon想要还手,却始终用不上力。
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一个身影从面前闪过,那影子朝巴特的要害来了一下,血,好像有血,但其实Vernon也分不清楚血是从自己脑袋上流下来还是巴特身上的,他只知道那道血光晃过去以后,巴特和小子们没命似的跑了。
自己被另一个瘦削的身体撑起,一股廉价烟草的味道冲入鼻腔,刺激地Vernon再次清醒。
他看清了眼前的人,高挺,鼻子很高挺,眉骨也很高,很美,这是Vernon的第一个念头,那人看起来并不比自己大多少,但眼神要忧郁成熟很多,卷发柔软地匍匐在前额,有好看的下颌角,不对,Vernon想,不止下颌角好看,这个男孩好像挑不出一处不好看的细节。他耳朵上戴着一个耳环,这是一个戴耳环的漂亮男孩。
但漂亮男孩好像并不在意Vernon对自己的打量,反倒是冷冷的用袖口擦了把脸,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把烟草,熟练地卷成烟卷点燃。
吐出的烟雾随着风飘到Vernon脸上,带着一股沉静的木香。
“为什么不还手?”漂亮男孩问。
“…“Vernon无法回答,他也在问自己这个问题。
“被打就这么心甘情愿吗?“漂亮男孩斜睨,Vernon这才发现他的瞳孔带着幽幽的绿色,像纽约动物园里那只高傲的虎。
“我打不过他们。“Vernon小声承认。
“打不过的时候,“漂亮男孩扶起他,又立刻退回到安全距离,”要跑,知道吗?“
Vernon点头,漂亮男孩没有给回应,倒是把吸掉一半的烟丢下,踩灭,褪了色的旧皮鞋依旧打理的整洁。
漂亮男孩没有多做停留,正要转身离去的时候,Vernon叫住了他,
“你叫什么名字?“Vernon问,”或许,或许我明天可以来找你玩吗?“
漂亮男孩没有回答,朝前走了两步,又漫不经心地应了句:“看运气吧。“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个瘦高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了视线里,直到看不见的时候,Vernon才捡起地上剩下的半支烟,鬼使神差地,他将已经熄灭的烟柄塞进口中,猛吸了一口,刺激性的味道呛的他咳出了眼泪。
好像不比草莓酱差,他想。
明天来找他借一根完整的尝尝。
TBC.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谁来翻红我组。 (我再也不闹了)
- 【请回答2017】大家最喜欢钟铉哪首歌? (展不开)
- 爱情骗子|到底男不男科🍂复盘前世青梅的残酷罗曼史㊙... (赛博无法消化)
- 氵高三最容易提分的是哪科? (空鸠隼Sherry_)
- 我组还有人来看看吗 (你猜我猜不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