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 我国古典文学和莎士比亚
来自:耕石
期数:198008 栏目: 作者:方平 字数:5992 我国古典文学和莎士比亚 两个爱笑的姑娘。谈婴宁和白特丽丝的艺术形象 在蒲松龄之前,我们很少看到在我国古典文学里用这样富于诗意的笔触,淋漓尽致地描写这样一种女性美——少女的笑。发出一连串银铃般笑声的姑娘,就象盛开的鲜花散发出浓郁的芬芳,叫人喜煞爱煞!她就是笔记小说《婴宁》中的女主角。 婴宁的容貌长得很美,说是“容华绝代”,但她给人印象最深的还是她在各个情景中的种种笑声、笑容和笑态。有拈花含笑,有掩口而笑,终于笑不可遏;有爬在树头,狂笑欲堕,有孜孜憨笑;甚至临到华妆行新妇礼时,对她也是一件十分好笑的事,终因笑极而不能俯仰,婚礼大典只得作罢。 千金一笑,古来传为美谈,何况是那样明媚、那样浓艳的一阵阵笑声!情种王生仿佛中酒欲醉,完全被迷住了。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位爱笑的姑娘,到了魂牵梦萦、没有她生命就没有意义的地步。故事虽然没有直接点明王生的爱苗是在姑娘的娇笑、痴笑、浓笑声中茁壮成长的,但作者确然写出了婴宁散布的笑声对于周围人们的感染力。她放声大笑的时候,“满室妇女,为之粲然”;她“笑处嫣然,狂而不损其媚,人皆乐之”,每逢她的婆婆发怒的时候,“女至,一笑即解”;对于旁人尚且如此,何况王生?婴宁的一阵阵笑声拨弄着王生的心弦,使他以为听到了天下最美妙、最富于魔力的音乐! 在这篇优秀的爱情故事里,笑,是女性美的集中表现。 莎士比亚笔下也有一位爱笑的姑娘。她叫白特丽丝,喜剧《捕风捉影》(一译《无事生非》)中的女主角。这位姑娘成天都是嘻嘻哈哈的,就是睡熟了,因为梦见什么淘气的事儿,也会把自己笑醒了。她自称她出世的时辰,天上刚好有一颗星星,快乐得在跳舞呢。 这位爱笑又爱说笑话的姑娘,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她那些精彩的俏皮话,不仅妙趣横生,招来满堂笑声;她那逗人的、富于感染力的笑声更成为她的一种特殊的批评的武器。 阿拉贡亲王跟她半开玩笑地说:“小姐,就嫁给我吧,你怎么说?”谁能想到她竟是“童言无忌”,这样谢绝道:“不行,殿下,除非让我平常日子里另外再有一个丈夫;您是个大贵人,好比一件讲究的礼服,舍不得天天穿……” 谁听说一个姑娘家敢于开这样大的玩笑,把丈夫比作一件可以随便替换的衣服呢?但是在片面强调妇女的贞操的夫权社会里,男人却确然把妇女当作随时可以替换的玩物;白特丽丝只是把男人的不合理的特权,用同样荒唐的反话——妇女的不容许的特权——指出来罢了。痴娇的白特丽丝是在掩护着另一个带有叛逆性的白特丽丝呢。 据说,英国著名女演员泰莉(E.Terry1848—1927)在演这一场戏时,“她那清泉般的笑声就是快乐本身的象征”。的确要这样演,才够味儿,因为对于白特丽丝,那一阵阵明朗的笑声已成为她的一个最突出、最富于社会意义的性格特征了。 婴宁爱笑,却不善于说逗人笑的俏皮话,她并不是那种聪明伶俐、具有慧眼卓识的姑娘;实际上,对于人情世故一无所知,象个婴儿。然而她的一味痴笑的形象同样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 在蒲松龄写《聊斋志异》的那个时代,封建礼教的一套“闺训”规定妇女“笑莫露齿”,“凡笑语莫高声”等等,在那样一个摧残妇女生机、束缚妇女个性的黑暗社会里,难道能容得下那样一个“孜孜憨笑”、纵声狂笑的姑娘吗?对于广大人民说来,尤其对于身受几重压迫的妇女说来,这是个没有笑声的社会啊!因此作者只能把他笔下的婴宁,他所十分心爱的人物,寄托于不受封建礼教束缚的虚无缥缈的幽冥。她不是现实生活中可爱的姑娘,只是传说中获得了可爱的人性的狐狸精罢了。 蒲松龄用极大的热情塑造婴宁的美好形象,却并不多写她的妇容、妇德、妇工,这些都一笔带过而已,在故事里也看不到她有多大作为,作者只是紧紧地抓住了一点来描写她:她的笑。笑是婴宁贯穿始终的、最富于性格特征的形体动作。作者设计他的人物造型时,显示出匠心独运的艺术才华,同时也透露出他对于美好未来的朦胧的向往。婴宁的象阳光般明朗、象清泉般甜净的笑声,叫读者掩卷深思:封建礼教在摧残妇女的生机、束缚妇女的个性的同时,把最富于媚力的女性美一起剥夺了。因此那没有人性的封建礼教格外引起人们一种冷酷的感觉,就象伸手碰到了一块直冷到心里的寒冰。 当读者读到故事结尾,这一感觉更其强烈:看,即使象婴宁那样一个心肺都是水晶般透明的姑娘,也没有能长久保住她的笑声,最后她受到婆婆的斥责,“竟不复笑,虽故逗之,亦终不笑。”在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中,那一片乌烟瘴气终于把她的笑声淹没了。没有笑声的婴宁,她的诗意的生命也就凋落了。故事的最后部分已是强弩之末,仅仅属于交代性质罢了。 当蒲松龄写他的笔记小说,寄托理想于幽冥时,在西欧,早在一个世纪之前,爱笑的姑娘白特丽丝以她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已作为现实生活中可能有的、呼之欲出的人物出现在英国舞台上了。这个喜剧是争取个性解放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产物啊。两位爱笑的姑娘先后出现在西欧和中国的文学作品中,应是美谈;但对照之下,又不免使人兴起感叹,因为从两者的差距中我们约略窥见了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阶级实施的严酷的思想统治,对于我国人民的精神生活的压迫是多么沉重、对于我国古典作家的文艺创作的压迫又是多么沉重啊! 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在欧美,罗密欧和朱丽叶是家喻户晓的一对苦命鸳鸯;就象在我国,谁不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一对痴男怨女呢——尽管并不是人人都读过《红楼梦》原作。当莎士比亚和曹雪芹把发生在封建社会中的千古恨事谱写为悲剧、哀史之后,人间于是增添了两首奉献给青春和爱情的千古绝唱。 《罗密欧与朱丽叶》(约写于1595年)和《红楼梦》(写于十八世记中叶)这两部杰作在文学史上先后辉映、相互媲美;当然,由于历史背景、社会环境的不同,虽然二者主题相互呼应,情节却很不相同。比较起来我觉得还是罗密欧和朱丽叶这一对情人稍许“幸福”些吧,他们没有能白首偕老,终究结拜为夫妇——虽然只是一夜夫妻。贾宝玉和林黛玉相知相好了一场,心心相许,却连个虚名都争不到,林黛玉临终只能以“我的身子是干净的”来表白自己情感的纯洁;而贾宝玉终于被迫(或者说被骗)和他并不爱的人做了夫妻。这一对情人的遭遇似乎又更加悲惨些。当然,人生难得知己,比起当时其他千千万万牺牲于封建包办婚姻的中国青年男女来,他们俩又得算是“幸福”的了。正因为这样,我们并不把这一对苦命的情人称作“中国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就象我们并不把后者称之为“意大利的贾宝玉和林黛玉”。 但是我惊奇地发现,清代有一条谈私情案件的笔记,从它那极简单的故事轮廓看来,那一对犯案的青年男女分明是“中国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案情是这样的: 福建有个姑娘,还没出嫁就死了,也已落葬了。一年多后,有个亲戚在外地遇见了她,以为只不过是相貌相似罢了,但是怎么连声音体态也这样相象呢?因此起了疑心,便出其不意地从后面叫了她一声小名,她果然回过头来,他知道这事错不了,又怕是见了鬼,回去告诉了姑娘的父母。掘了坟,开棺一看,果然是空的。于是由那人带领着一起去寻找姑娘。起初她不肯相认,但是父母说出了她的胎记,给证实了,她只得给他们押回去。她的情夫已经逃去,当时没有能抓到。 原来福建有种荣莉花的根,有剧毒,和着酒磨汁,磨一寸的根,喝了,会直挺挺地昏厥一天,象死去一般;喝了六寸根汁,还可复苏;喝了七寸根汁,那就没救了。这个姑娘已有婆家,却私下和邻家小伙子相好,所以服茉莉花根汁假死;落葬后,那小伙子把她救出来,私奔他乡。 我真想把那没有留下名字的姑娘称做“中国的朱丽叶”, 她也象朱丽叶那样热烈追求爱情的幸福,没有爱情,生命对她也就失了意义。但是封建婚姻却把她的终身许配给一个漠不相识的男人。嫁期一天天逼近了,她一定也象朱丽叶那样泪流满面地苦苦哀求封建家长: 我双膝下跪,求求您耐心听一听,容女儿说句话——可是她讨得的不是同情而是厉声的斥责,她只得象朱丽叶那样转身去求母亲: 好妈妈呀,别把女儿扔出去吧——把婚期往后搁一个月、搁七天吧。 然而求也是白求,男女两家议定的黄道吉日怎么能轻易更动?就象一个死囚,眼看被押赴刑场的日期一天天逼近,这可怜的姑娘完全绝望了。她偷偷地和情人最后见一面,表白了自己的决心:她这辈子决不嫁给第二个男人,他们俩对天立下的盟誓,她怎敢违背?她情愿以死来报答情郎对她的恩爱!她死,情哥还活得了?这一对年轻人心如刀割,他们才只刚刚尝到人生的甜味啊。他们是不甘心的,这任人摆布的命运!于是情哥有了一个主意,跟她讲了唐朝的一个故事。美丽深情的刘无双幽禁在深宫,侠客要救她出来,让她服了毒药,死后三天复苏,因此得以脱出牢笼,和情哥团圆。①姑娘说,哪里找这样一个好心的侠客救我一救啊。小伙子问,假使我象侠客那样把让人死而复苏的毒药弄了来呢?姑娘说,那我就敢喝下去。于是就在出阁的前夕,她背着人服毒“自尽”。她把毒药送到唇边时,一定也象朱丽叶那样心跳得厉害。一串可怕的幻想把她紧紧缠住了:——阴森的黑夜,荒凉的坟地, 我躺在墓穴里,情哥还没来救我,我却醒来了,那真是最可怕的事啊! 但是死中求生,这就是她最后的一线希望了。她和着泪水把茉莉根汁一饮而尽。 可以这么说吧,她比朱丽叶幸福。她果然死里逃生,和冒死前来救她的情哥做了再世夫妻。没有经历过他们那一段患难的,没法想象那一对儿的浓密的恩爱! 可是故事再往下讲,就成了人间惨剧。归根结蒂,我们的女主人公的命运比朱丽叶悲惨多了。 姑娘给父亲抓回家后,她的婆家闻讯报了官,小伙子遭到通缉,也给逮住。二人最后一次相见,已成为一双被押上公堂受审的囚犯了。这是一件不同寻常的奸情案、叫审问的县官很伤了一番脑筋。判以“盗坟”、“开棺”罪吧(那该是死罪),女犯却是假死,亦并无谋财的意图;由于女犯本是和男犯同谋,算不得“拐卖”,所以不能引用“药迷子女”条例判刑;结果还是按“奸拐”律条断案。根据大清律法中的户婚律,那是各“杖一百”,即当堂各打一百大板,那叫做“满板”(杖责四十,已是血肉横飞,超过此数,囚犯会被活活打死);然后,也许男犯发配,女犯官卖、沦为奴婢。作者对于他笔下的男女主人公并无同情,所以写到归案、断刑为止,再无下文。我这里给它添上一个尾声: 这件案子轰动了全县,开审那天,连邻县也有赶来看热闹的,从官衙的大门直到大堂,人头挤挤、水泻不通,衙门外面还聚着黑压压一大堆挤不进去的人呢。他们什么也看不到,却不肯散去,拚命伸长了耳朵好多听到些这桃色新闻的细节。这当儿,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正在那儿“开讲”,他口沫四溅,好不得意,围着他听的人个个出了神。 “这贱丫头,长得倒是标致,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你说她可怜?心眼儿不知多坏呢。想出这么一个绝计:假死,跟着野男人私逃了!还真把别人瞒过了。多亏得我,这一双眼睛一下就把她认了出来。她神色慌慌张张,想躲开我、不认我,我看她再往那儿逃,再躲到她的棺材里去吗?哈哈!”人群里跟着发出一片哄笑声。十分不调和的是,这时候从衙门里边传来了一阵女人的凄厉的哀叫声,再用心一听,声声哀叫中间还有沉重的板子声。 这位被簇拥在人群中间的“大人物”,仿佛立下了天下第一功似的,甚至更得意了。他伸手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力一拍,喝采道:“好哇,搂着漂亮小伙子的时候,是你快活,现在县太爷要请你这一身细皮白肉尝尝毛竹大板的滋味怎么样了,好好受用吧,别只管大叫小喊的,没人跟你抢来吃呀!哈哈!” 意大利的朱丽叶吻着嘴唇还是温暖的罗密欧,死在他的怀抱里。双方父母被人间的至性至情感动了,捐弃偏见,把这对情侣合葬在一起,还为他们树立了贴金的雕像,流芳百世;比起在中国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可说无比幸福了。更难得的是莎士比亚用清新感人的诗句为他们塑造了不朽的文学形象,在后世读者的心目中永远放出夺目的光彩。 莎士比亚的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知道,情节有所依据,最早原是意大利的一个短篇故事(1554年),后来改编成一首英国叙事诗(1562年),最后在莎士比亚笔下这段哀史一跃而成为不朽的世界文学名著。而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动人事迹却十分冷落,一个多世纪以来,没有受到哪个文学家的注意。写这篇笔记小说的纪晓岚(1724—1805)把他记载的事迹仅仅看作“世风日下”的证明,因此在故事结尾只能发出这样浅薄的感叹:“人情变幻亦何所不有乎?” 我们知道,火药、指南针、印刷术等,都是我们首先有的,但以后的改进和发扬光大却是人家的贡献了。现在看来,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不仅科学技术长期停滞不前而已,比较一下文学上两对“罗密欧与朱丽叶”的遭遇,难道不是表明了我们在文学上也有十分落后的一面吗?从一粒砂子看一个世界,从一篇笔记小说可以想知: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事迹被排斥在文学艺术的领域之外啊。 1980.4.6 笔记原文载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三(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文中特地提到了审问官的姓名,表示他的记叙是实录,至少是有根据的):闽人有女,未嫁,卒,已葬矣。阅岁余,有亲串见之别县,初疑貌相似,然声音体态无相似至此者,出其不意,从后试呼其名,女忽回顾,知不谬。又疑为鬼,归告其父母,开冢验视,果空棺。共往纵迹。初阳不识父母,举其胸胁瘢痣,呼邻妇密视,乃具伏。觅其夫,则已遁矣。 盖闽中茉莉花根以酒磨汁饮之,一寸可尸蹶一日,服至六寸尚可苏,至七寸,乃真死。女已有婿,而私与邻子狎,故磨此根,使诈死,待其葬而发墓共逃也。 婿家鸣官,捕得邻子,供词与女子同。时吴林塘官闽县,亲鞫是狱,欲引开棺见尸律,则人实未死,事异国财;欲引药迷子女例,则女本同谋,情殊掠卖。无正条可以拟罪,乃仍以奸拐本律断。人情变幻亦何所不有乎? ① 见唐人小说《无双传》:“比闻茅山道士有药术,其药服之者立死,三日却活”。 [回页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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