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中】女律师的自言自语 作者:刘井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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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3:23
我今年才35岁,可是我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像70岁的老妇。
你试过这种感觉吗?当大家都以为你混得很好的时候,你却自卑得要命。每到夜深人静时都会感觉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然而第二天醒来,依然可以若无其事地从床上爬起,你上你的班,我挣我的钱。
活得是很没有意思,不过不活,又能有多大的意思?每天锦衣玉食都不知足,是会让雷公辟死的。
与其让雷公辟死,不如好好地活着,混迹江湖。 江湖虽无奈,但也常出传奇。 每个人的心里,都会隐隐地有一份希冀。哪怕武功再不济,也想像虚竹那般幸运,不经意间掌握盖世武功,再傻里傻气的得梦姑。 我也曾是别人的梦姑,只是我的虚竹,已经永远回不到我的梦境了。 每天,当我手提方方正正的公文包,双眼平视地出入办公室和各种政法部门时,我会把自己想象成会飞檐走壁的女侠,3丈以内,坏蛋近不得。有时候出手伤人,也是侠义之举,相当于古时候的济贫劫富。 一套人马,两项标准,这是我的行为准则。当然,这个世界上执行着这项准则的人为数不少,我不是首创。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尤其是中国人,如果他们的智慧不是用来开辟旁门左道了,他们可以囊括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奖项。 今天外面下雨了,这个春天比较冷。突然很想找个无人的地方,说一些从未对人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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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3:49
也许很多人都以为,一名女律师,最起码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女青年,最不济,想必也是饱读诗书的婉约女,然而,我不是。 我的全日制学历,仅是高中毕业。但这不影响我的生活质量,不影响我今天游刃有余地在各个场合,轻轻松松地疱丁解牛。我现在一看到那些哄骗父母的广告,什么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就想笑。 孩子跑得快不快,最重要的是孩子愿不愿意跑,乐不乐意跑,不然你的起跑线多牛,也是白搭。 你知道的,我学历不高,起点自然也不会高到哪去。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一名宾馆的服务员。管理客房部的。 那家宾馆,叫迎宾馆。 如果你对政府机关的接待模式足够了解,你就会知道,迎宾馆意味着什么。一句话,这是政府自己开的宾馆,以公务接待为主。18年前,广东的酒店以及旅游业远远不及今天发达,再加上迎宾馆还有官方的光环罩着,是相当拉风的一件事。 我高中毕业的第二个月,成为迎宾馆的一名女服务员。我的父母,因此而欣喜若狂。 在他们的心里,这种欣喜丝毫不比人家的孩子考上清华北大。开不开心,幸不幸福,看你的期望值有多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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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4:29
我在迎宾馆当服务员,令父母欣喜若狂。在此之前,他们对我的最高期盼,也不过是像邻居女儿阿红一样,到广州的一家鞋厂磨鞋底。 那时候进省城打工在村中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阿红在鞋厂磨鞋底,令村中人羡慕得很。多年以后,当我以律师的身份受理工人起诉的案件,到一间制鞋企业取证时,工厂周围的刺鼻气味令我忍不住掩耳皱眉,想起多年前的羡慕,苦笑。 很多时候,你以为是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其实并没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当你真正遇到时,你宁愿掩鼻而过。 这是我多年以后的感想。不过这是我多活近20年后才有的收获。相信我,越活,你会越聪明。 我得以在迎宾馆工作,完全是碰巧。 我高中的一位同学,她姐姐是迎宾馆的一名管理人员。当时我们所在的县正在搞撤县建市的庆典活动,迎宾馆负责招待工作以及为会场提供女服务员。 你知道,但凡搞庆典活动,总得叫一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穿上修身的旗袍或短裙站在一旁迎风招展,否则就是不够卡士。放在今天,这些事早让庆典公司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但在当时,庆典公司还未冒头,只能让迎宾馆解决。 迎宾馆的女服务员虽不少,但有的在宾馆准备接待,有的到会场撑扬,毕竟不够人数,于是迎宾馆的管理层便四处物色年轻的女孩子充当临时服务员。两天的庆典活动,劳务费100元。 当同学的姐姐问我去不去时,我忙不迭地表示去。100元,相当于我们全家摘茶半个月的收入了。 千万别以为我在庆典的仪式上仪态万方,吸引了权力人物的注意,然后登上枝头变凤凰。 当然,我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但事实上,在这一生中,我从未有过这样的机会。 每一次机会,其实都是我自己很努力地争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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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4:53
但凡女人的得到或升迁,总是与男人有关。这是世俗的眼光。很不幸地,我难逃俗套。 我没有被安排到会场当迎宾小姐,只是临时安排在迎宾馆的客房部当服务员。在这里,我只需换换床单,接接电话就可以了。 当晚住在宾馆里的人非富则贵,男的脸上满脸红光,女的都笑意盈盈浑身飘香,而我,站在总台的旁边,低头等别人的吩咐。 我知道我长得不美,但当天,我穿上的是有史以来最好的一件衣服:宾馆服务员的唐装,短红衣,长黑裤。 撤县建市,是相当隆重的一件事,因为毗邻港澳,当天还请了著名的香港明星来助兴。 直到夜深,贵宾们才陆续返回。然后,我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故事”。当然,故事的主人公不是我。但有时候,跑龙套的人,也是可以有收获的,而且在收获之后,终会当上主角。 比如周星星,比如我。 周星星当上主角后,从此扬名立万,成了星爷。我一介民女,不想当爷,成了律师。师比爷,也差不了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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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5:11
夜深,贵宾陆续归来。有的微笑,有的深沉,我诚惶诚恐地站在电梯口,半弯着腰指引他们往各自的方向。 直到凌晨,整个迎宾楼的客房部都静下来。值班的女服务员说自己要走开一下,让我坐在总台前守夜。我知道,她是要到值班室睡觉了,我说好。反正也就是一夜而已,明天搞完活动,嘉宾退房,我就离开这里了,不睡一夜又有什么关系? 拿过一张不知道谁扔在总台桌子上的旧报纸,我就认认真真地看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大厅的门被推开,两个人摇摇晃晃地走进来。 女的很漂亮,头发很漂亮,衣服很漂亮,鞋子袋子,从上到下,都很漂亮。男的瘦高,穿着西装,看得出平时是养尊处优之人。可是此刻,两人浑身酒气,女的老是像要跌倒的样子,男的欲要扶着她走,可是自顾不暇。 我冲出来,扶着女的,问:“你们住什么房?” 男的拿出匙牌,608。 我把女的扶到电梯口,那女的突然忍不住,吐了一地,抱着那男的,大哭。小小的电梯间,脏臭异常。我宁愿回家搬一天猪粪,也不要闻这腥臭的酒味。我强忍恶心,紧紧地扶着那女的。人类制造的垃圾,远比动物的排泄物要臭得多。 扶着那女的进了房间,她突然大哭,披头散发,满身酒气。再美丽的女人,也经不起如此折腾。后来,当我正式踏进社交圈后,坚决不肯喝醉,只因为看过美丽的女人,喝醉后会如此不堪。 我不忍离开,拿来热毛巾,帮那女的抹干净脸,头发,再用房间里的浴衣帮她换上,处理完地板下的污秽物。后来又为这他们泡了两杯茶,提醒他们喝了,才离开。 处理好电梯间的污秽物,我听到厨房的火水炉已经响起来了。饭店的师傅们上班,开始准备嘉宾的早餐。 当外面终于亮起来,声称“走开一会”的女服务员精神抖擞地回到了总台,朝着一夜未睡的我笑,问我困不困。在我傻笑着说不困间,我看见昨晚的醉男走了出来,意气风发,与昨晚的颓废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我旁边的女服务员马上如弹簧般弹起来,恭恭敬敬地向他请安。而他对我们视而不见,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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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5:42
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总台前看报纸。当天有精彩的花车巡游,客人跑到外面看热闹了,他们要吃了晚饭后才回客房部。我盘算着当天晚上,拿了劳务费后到同学家过一夜,便回村子去。 我高考的成绩不怎么样,家里人正盘算着让我到外面打工,妈妈还打算求邻居的女儿阿红介绍我到广州的鞋厂打工。 总之,我感觉自己将有崭新的开始了,虽然这样的开始在今天看来很可笑,但在当时的我,还有我的父母看来,也算是“前途”。任何工作,都比在农村种田有前途得多。 晚饭时间将到时,有人走进大堂用手轻轻地碰我:“你出来一下。” 我抬头一看,一个陌生男人,年轻很有精神的样子。 走出门外,环视四下无人,他说:“昨晚的事,你不要乱说,不然没好下场。” 昨晚的事?他说:“XX书记不会亏待你的。”我哦了一声,想起那个醉男。陌生男人说:“XX书记问你有什么困难,他可以帮你。”我脱口而出:“我想在迎宾馆做。” 陌生男人笑了一下:“就这样?”我慌忙说:“是的是的,真的很想在这里做。” 于是,当天晚上,我没有离开迎宾馆,反而搬进了迎宾馆的女工宿舍。后来在迎宾馆当服务员的几年间,不断有人说我“后台硬”,我从来不解释,也不辩驳。 越是沉默,别人便以为你后台够硬,越以为你有故事。 有时候,沉默也是一种武器,沉默得越久,越有力量。所以我在迎宾馆的几年间,无人敢欺负我,就算是迎宾馆里最牛的餐饮部长,也对我谦和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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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6:07
就算是父母,问我如何得到这份工作时,我都是含糊地说是同学介绍的。我怕老实巴交的父母在向邻居炫耀时,不小心说了出来,任何有可能影响自己的话,都不要轻易张开嘴巴。很奇怪,我似乎很小就懂得这个道理,而有很多人,活到老都不懂得管好自己的嘴巴。 其实在当时,我根本不认识XX书记,也不认识那个喝醉了的美丽女人。直到后来,我成为迎宾馆的女服务员后,才从当地的电视新闻上得知,那女的是电视台的主持人,男的是市委副书记。 当然,我们习惯把副书记也称为书记。其实书记完全可以叫迎宾馆的人立即叫我走,因为我本身就是临时工,但他却叫人把我办成了迎宾馆的正式工。 你知道迎宾馆的正式工意味着什么吗?迎宾馆是政府开办的,正式的员工是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的职工,每月的工资800多元,逢年过节有礼品。而没有编制的服务员,一个月工资仅为300多元,逢年过节的礼品也仅有正式员工的一半。 我从一个临聘人员突然变成有编制的职工,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当天晚上,当客房部的部长带着我到女工宿舍选床位时,我的嘴巴一直忍不住笑,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 那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刻。后来,当我拥有更多更多的东西时,都没有再那样的惊喜过。人,得到得越多,越难体会到满足和快乐。 这是1993年的事了。 后来,那位副书记早当上了书记,后来更因种种原因成为阶下囚。很多年以后,当我与一位资深法官谈论起他的这宗案件时,感触良多,忍不住第一次与别人说起这件往事。 就算他是大贪官,就算他是大罪人,但在当年,他确实拯救了我,给了我一根绳子,让我有机会从从农村的深井中爬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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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7:02
有时候我想,如果当天晚上我没有出手帮书记,若无其事地装作看不见,结果是否会一样? 如果我没有得到书记的格外关照而留在迎宾馆,在父母的张罗下终于到省城的鞋厂打工了,我还是今天的我吗? 或许我会在鞋厂里,认识一个打工仔,然后跟着他回到他天南或地北的家,安心务农,也未必不比现在开心。起码每天不必营营役役,不知快乐在何方。 在迎宾馆里,我当了三年的服务员,三年之后,我成为司法局的一名职工。但这次,并没有人因为喝醉了酒而关照我,而是我无意中努力的结果。 我说过,我长相不美,任何工作上得到的便利,与我的性别完全无关。尽管在后来,我曾经也有过几个男人,但他们欣赏我,只是因为我的工作能力,而非姿色。 一个女人这样说,似乎是值得骄傲的,但在我看来,这是一件悲哀的事。我宁愿因为我漂亮,男人才爱我宠我,我不介意当花瓶。 若男人赞你聪明,你千万要提防。因为你聪明,所以你无需照顾,相反,他们要麻烦你,他们要向你求助,让你为他解决麻烦。 如果可以,女人一定要当花瓶。当了花瓶,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插花了,花枝招展地不务正业。 而我,因为当不了花瓶,只好像男人一样正襟危坐,与男人隔着桌子谈法律和国家大事,而心底,我更希望穿着修身长裙坐在他们的大腿上谈情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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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8:29
在客房部当服务员不久,我便交上了新的朋友,一位在市府接待办当临工的女孩子。她原本是在一个镇办企业当接待的,因为会喝酒,能说会道,让市府一位主管接待的副主任独具慧眼看中了,把她叫来接待办当临工。 她叫娜,学历比我还低,仅是初中毕业。不过,人家现在是某镇的党委副书记了,春节时回去与她聚过一次,穿着职业套装,言谈得体,举止大方,你断然想不到当年她只是一个初中出来捞世界的农村妹。 英雄莫问出处,尤其是女英雄,切莫轻视,不然你会吃大亏。 之所以认识娜,是因为娜也住在我们迎宾馆的女工宿舍里。迎宾馆就在市府的后面,从市府的后门穿过来,便可以直达迎宾馆。 我发现接待办的人都看不起娜,一则她学历不高,二则“弄”她回来的只是一位50多岁的副主任,也就是说后台不硬。而接待办其他的女孩子,自然比她有更足的底气。 但我与娜还是有区别的。我在迎宾馆工作3个月后,才花700元购买了一台BB机(传呼机),当时的号码我现在仍然记得,是80089。而娜,根本无需BB机,她有一台黑砖头般大小的大哥大,虽然不常拿出来,但睡在下床的我经常听到她在接电话,小声说,大声笑,料想是开心之极。 那时候,一个大哥大价值1万多元,而且话费也不像今天这么便宜。当然,与国外和港澳相比,大陆的通讯费仍然是贵,但今天确实已降下不少。 宿舍里的女孩子都说,娜的大哥大是别人送的,言语间似乎颇为不屑。我知道,她们的不屑只是装出来的,如果有人给她们送大哥大,我估计拒绝的可能性为零。 女人嘛,越是自己没有的东西,越是稀罕的东西,便只好装作不屑,一来可以示清高,二来可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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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28:54
在娜面前,我毫不掩饰对她拥有大哥大的羡慕,因此每逢我的BB机响起来时,娜总是很主动而爽快地把大哥大递给我,让我复机。而那些对娜表示不屑的女孩子,也常常向娜借电话打,娜也会无所谓地借给她们。 有次,我忍不住对娜说:“你不知道她们背后说你的大哥大来历可疑么?”娜说:“知道呀,所以我更应该借电话给她打,她以后便不好意思说了。” 单凭此话,你就知道娜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只是上学不多,但不等于懂得少。有的人天生就有洞察一切的本事,即使不上学,她也可以掌握很多知识,而这些知识比书本上的往往高深得多。 这样的人,你一定要与其交朋友,即使不能“黐金汤”(广东话,即捞好处),但也会从其身上学到很多好东西。 某天,娜突然问我:“我们去读电大吧?”啊?我吃了一惊,读电大干什么?我高中毕业后根本没有想过再读书。 娜说:“你傻,不读书你当一辈子服务员么?你现在是迎宾馆的职工,将来迎宾馆关了门你回家种田?等你老了迎宾馆还要你?” 我吃了一惊,我真的没有想得这么远。娜说:“冯主任帮我问过了,我们现在去报名读电大,一年才2000元左右,三年就可以拿到牌了。”冯主任就是那位弄她进接待办的副主任。 我半信半疑:“读这个有用吗?” 娜说:“现在没用,说不定将来也有用!反正没害处。” 在她的游说下,我终于动了心。 当年的春节,迎宾馆发的过节费是2000多元,加上当月的工资和奖金,一共近4000元,我给自己留下了2000元的学费,剩下的钱全交给妈妈了。 妈妈用这笔钱,买了来年春天要用的化肥和农药,还买了一头牛,全家人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开心春节。 虽然物质不等于快乐,但是丰富的物质,确实可以令我们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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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0:57
我自小贫寒,再加上长相不美,神色与举止间,总会流露出一些胆怯和畏缩。站在长得又红又白的娜旁边,更是说不出的自卑。 娜面容姣好,皮肤红白,身材丰满,以我今天的审美眼光来看,她依然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在当时,住在一起的女人都在背后说她水桶腰,反而盛赞灰不溜秋的我身材好,腰够细之类的。 我当时还为自己的细腰而沾沾自喜,其实那些女人只是把我当成一把刀子,以为可以伤到娜。无奈我这把刀子实在太纯,无论如何也难以伤及娜的皮毛。 因为见多识多,娜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说不出的风情,以致吸引了不少电大的同学。我们的同学,当然没有达官贵人,级别高的都跑去上党校了,当时很多部门都认可党校的学历。 我们班上,最拉风的,是一名局长的司机。所谓司机,在过去不过是一名轿夫,但今天,司机相当于生活秘书,私人助理,第一副局长,等等,总之是领导身边的红人。 因为日理万机,司机极少来上课。但每逢司机来上课,总会送我与娜回迎宾馆的宿舍。他们早就认识,市府接待办的人,经常与各部门单位联欢,。 第一次从司机的车上走下来,我跳下车扭头就跑,娜马上拉着我,暗暗地扯我的手:“先不要走。”我以为她有什么事,却发现她只是与我站在路边,得体地微笑,朝司机挥手。 后来,娜告诉我:“如果别人送你回来,你拔腿就跑是很失礼的行为。微笑着挥手告别,等别人走了你才走,这样会比较得体。” 过去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这件小事,由此可见,娜对我的影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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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1:43
上电大的第二年,我开始了初恋。那时候我19岁。 19岁的女孩子懂什么?放在今天,她们可能还在父母怀中撒娇,在校园中不谙世事地向男友发脾气,每天想办法哄家长拿多点零花钱……这些对我来说只是奢望。我已经开始像大人一样,挣钱养家,供弟弟上学。 越是表面看来坚强的女人,其实越喜欢被人疼爱呵护的感觉。当初恋来临时,可以说,我是迫不及待地投入这段感情的。 他叫林,是电大的一名图书管理员。认识第六天,我们便上床了,是我主动的。 上中学的时候,我中琼瑶与亦舒的毒颇深,总觉得一对男女间的感情,是与生俱来,无可替代的。那时候我以为,今生今世,都只爱这一个男人,离开这个男人,便活不下去,也没必要活下去。 林仅比我大两岁,不过我家境比我好,家在镇上,父母是镇办企业的职工。 每天晚上,当我即将下班时,他便骑着自行车来接我,带我到他的宿舍里过夜。 那间小小的宿舍,其实只是一个楼梯间,仅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认识的第六天,我在这张小床上与林拥抱,我热血沸腾,一种不可知的神秘和刺激令我不可自抑。从书籍上获悉的信息告诉我,通常这个时候,男人会狠狠地扯开女人的衣服,然后蛮横地占有她。 但令我失望的是,林自始至终没有表露出那种令我盼望的疯狂。他只是笨拙地吻我,从嘴巴,到脸,再到胸……到了某个敏感的地方,我以为他终于爆发了,却不料他只是轻轻地舔,我热切地抱着他不知如何是好,他却像哄小孩一样对我耳语:“乖,等结婚时再做好吗?” 一种说不出的失望和委屈顿时涌上心头,我毫无来由地大哭,他紧紧地抱着我,轻声说:“我是为你好。如果你很想,我们就做吧。”多年以后,每当我想起他这些话,他说这些话时的神情,仍然会不由自主地心里一酸。 后来,再也没有哪个男人,在与我上床前,会考虑对我好不好,会考虑我是否想做,他们更注重的,是自己舒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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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3:07
有时候我不用上夜班,他就带着我到效区附近的小山头散步。山风很大,吹乱我的头发,他轻轻地凑近我,凑近我的耳边嗅,说:“你好香。” 或者,主动蹲下来,背起我,像老大爷一样气喘如牛,摇摇晃晃地走上山。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白雪公主。因为他的宠爱,我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 他给我买锁匙扣,买几十元的鞋子,买我喜欢吃的饼干。虽然不值什么钱,可是我欢喜无比。就算是我父母,也没有如此宠过我。我完全沉浸在白雪公主的角色里。 一个惯于跑龙套的人,你突然让她唱主角,正常的人,都会超水平发挥,毕竟这样的机会不多。 我就是那个正常地超水平发挥的人。在林面前,我表现得乖巧而懂事,撒娇但不过份,听话但不盲从。 林常说:“你虽然长得一般,但我就是喜欢你够嗲。”从这句话里,你便可以看出林是一个很大男人主义的人,而我,性格也是相当刚烈的一个人。 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好则好矣,不好,则鸡飞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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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3:30
在林的宿舍住了一段时间,我搬了回来。因为娜与我说:“在未结婚之前,你不应该与男朋友住在一起。” 我惊奇地看着她,说:“反正我们已经做了那件事了,住不住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 娜看着我,缓缓地说:“做不做那件事,只是你们两个人知道,但如果你们长期住在一起,全世界都会知道你未婚同居,将来你想找个更好的就难了。” 我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另外的男人,但在娜的规劝下,我还是搬了回来。 林对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每天下班后就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因为我爱看书,他总会带着一两本我喜欢看的书,有时候也会带些话梅饼干之类的。 林走后,我便与娜躺在同一张床上,偷偷地聊些私房话。 那时候的我,很单纯,从没有想过与林的将来,以为日子就永远这样缓缓地过。将来会不会结婚?婚房怎么办?完全没有想过。 沉浸在快乐幸福之中的我,总是忍不住与娜分享与林相处的种种,比如林对我的细心体贴,还有林对我说过的各种山盟海誓。 女人间的友谊,无非就是相互交流彼此的隐私,在互相保密的承诺中进一步加深和巩固。终于有一天,在我与娜说了与林第一次上床的经历后,娜小心翼翼地告诉我:“我与主任的事是真的,大哥大确实是他买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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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3:53
当时的我,年轻幼稚,眼中只有黑白两种颜色,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灰色地带。娜比我大两年,当时也不过21岁,可是那主任,已经50多岁了。 “你是被迫的么?”我很认真地问她。 “迫你个头。”娜笑了,她说:“你以为是旧社会么,还有这种事。”在娜的描述中,主任对她是一见倾心,而她对主任也是情有独钟,所以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联系方便,主任送了她一台大哥大。 我虽然表面表示认可娜的这段感情,但是心底里,我是极其怀疑娜的。当时天真的我觉得,一对年龄如此悬殊的男女走在一起,要么是男的利用强权威逼利诱,要么是女的幼稚无知上当受骗。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自己这么想,才是真正的幼稚无知。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爱,甚至各种各样的恨,是我们看不透想不明的。爱,或者不爱,都毫无理由,来去皆无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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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4:24
与我点明了与主任的关系后,娜变得大胆多了。她也变得像我一样,喜欢说心上人的点点滴滴。开心的事固然忍不住分享,不开心的事也忍不住一一倾诉。 当时娜最不开心的事,莫过于主任的“吝啬”。“你知道么,我们在一起2年多了,可是他只送了这个大哥大给我。”娜向我抱怨。 我好奇地瞪大眼睛:“你不是喜欢他么?为什么会在乎他有没有送东西给你?”娜生气之极,恨铁不成钢地踹我。我却还在愤愤不平地想,一个大哥大足够我一年的工资了,为什么你不知足? 也难怪她生气,当时我的确实是一个土包子。一个女人,不管她有多么爱这个男人,仍然是希望男人用物质来讨好自己的,不然,拿什么证明你爱我? 而男人,就算是再有钱的男人,都会希望女人与自己在一起,与钱无关。他们宁愿相信自己是靠实力赢得芳心,他们梦想自己一贫如洗依然有美人相伴。 所以,主任对娜时常因此而发作的小脾气,不以为然,娜更为光火:“他老是说将来不会亏待我,将来会为我筹谋,将来会怎样怎样,他又不知道他快退休了。”我隐隐觉得,如果主任长期不懂得讨娜的欢心,娜很快会有自己的想法。 一个漂亮的女人,她的想法可以很宽广。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愿意成全她这个想法的男人,一定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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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6:11
在我们上电大的最后一年,娜向主任提出了分手。其实之前,娜已经提出分手很多次了,但每当主任一找她,轻言细语地哄几声,她立即心软,欢天喜地地换衣服与主任约会。 “你知道么,我很享受把头埋在他怀里的感觉。”娜曾与我这么说。 然后我会说出令她极其扫兴的话:“那你为什么还要与他计较这么多?”“他不舍得对我付出,我觉得自己很不值。如果他只是一般的打工仔,我不会与他计较,但是他是有条件给我更多的,为什么他不愿意?”娜愤愤地说。 我理不顺当中的因果关系,只好傻傻地装作听不见。反正他们的吵闹已成常态。 但这次,娜提出分手,显然是下了不少决心,她把大哥大还给了主任,据她说:“直接把大哥大摔在他办公桌了,头也不回地走了。”这个时候,娜也许只是想让主任受点教训,因为我感觉,她话中更多的是带有负气的成份。 可惜,娜的“狼来了”并没有引起主任的重视,或许他认为娜只是像以前那样发小脾气,过后哄一下就会没事了。一天,两天,三天……第三天晚上我下班回来,发现娜伏在被子上大哭。 当我掀开她的被子时,她悲凄对我说:“还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原来人家不过是玩玩就算,根本没当我是回事。” 第四天,娜开始晚归。当时正流行交谊舞,迎宾馆时常有单位联欢,有的单位甚至请学校的一些舞蹈老师到迎宾馆教跳舞,而娜也在那时候开始学跳舞。 我清楚地记得,第七天,主任开始疯狂地找娜了。在自动寻呼以及人工寻呼了娜很多次后,娜依然不复他。由于主任与我已相当熟络,娜没复他,他很自然地就呼我。 当主任问我,娜为什么不复他时,我老老实实地说:“她前几天还老看寻呼机,想看你有没有找她,这几天估计是死心了,不想理会你吧。” 主任大声叫屈:“我不是不想找她,我怕找她又发脾气,只好让她自己先冷静几天。” 我只好苦笑。男人老是想当然,他们需要冷静时,便以为女人也需要冷静,殊不知对于女人来说,吵架后的48小时乃是挽救恋情的黄金时间。时间一过,女人心灰意冷,要修好就难上难。 或许是真的太思念娜,又或许是急于表白自己的心迹,当天下午,主任做了一件不该发生在他那个年龄的蠢事,以致造成不可挽回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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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39:17
据娜后来告诉我,当天中午临下班时,主任曾经悄悄溜到接待办,希望中午与冰一起吃饭。但说着说着,两人忍不住又吵了起来。都觉得自己有理,都觉得对方不可理喻。 所以提醒诸位男士,如果你还喜欢一个女人,千万别为了一时之气与她据理力争,与女人讲道理是天下最蠢的事。她若懂道理便会谨记人一辈子只能活数十年,还会信你说爱她一万年? 不管发生任何矛盾,你只需紧紧地抱着她,说你爱她,你离不开她,一切矛盾都会化解于无形。可是主任不懂,他还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与娜说个一三五二四六。但是冰拒绝了。数天的冷战,加上身边并不缺乏献殷勤者,令冰很有底气与主任斗到底。 中午下班时,一位跳舞认识的小伙子开车来找冰,于是冰施施然地与他一起出去了。当天他们并没有单独出发,而是转到迎宾馆载上我一起到外面吃饭。当天我休中班,正好有空。 相思成灾的主任受不了冰的冷落,当天中午没有回去,而是呆在他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里,声泪俱下地给冰写信。 一名老男人给一名比自己比少了30多岁的女孩子写情信?那是怎样的感觉?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对于搞婚外恋的男人来说,写信写日记都是一件蠢事,不管是写在纸上还是电脑上。轻则让老婆知道,重则让全世界知道。 不管让谁知道,后果都不会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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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0:26
在情敌面前,女人天生就有当特务的本事。第二天主任醒来,洗刷,上班,主任夫人依然不动声息,还给主任做了香喷喷的早餐。 主任夫人是一名家庭主妇,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买菜做饭。这天主任上班后,她却没有去买菜,因为她认为自己有更重要的任务要做。 一名家庭主妇,除了买菜做饭外,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当然有,比如丈夫,比如家庭。任何人,都休想抢走她的丈夫,破坏她的家庭。现在,主任夫人正是这样想的,她穿上一条黑色紧身的踏脚健美裤,再套上一件大红毛衣,就这样兴冲冲气昂昂地出发了。 这样的穿戴,在今天,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当年,这是广大女性朋友们最流行的行头。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无知妇女们,人人以有一条踏脚健美裤为荣,不管你是圆规脚还是大象腿,统统都穿,不穿就是不时尚,不穿就会让人看不起。 黑脚红身的主任夫人就这样兴高采烈地冲过了市政府门口的关卡。说她兴高采烈,当然不怎么准确,其实用悲壮的心情更形容更合适。在她看来,自己完全是为丈夫而战,而家庭而战,为保护祖国的领土不受侵犯而战。 市府值班的门卫也不拦她,里面的官太,门卫大多都认得,如果拦住问话,她们一句枕边风便有可能让他的奖金泡汤,现在的门卫都眉正眼企,哪会如此不识趣。 于是,主任夫人得以畅通无阻地抵达了娜的办公室:接待办。其实她是认识娜的,以前因为主任有恩于娜,娜曾多次到主任家中送礼感谢,而主任平时也常叫娜与接待办其他的女孩子上家玩,原以为可以扮心底无私,谁料一旦阴谋败露,却更容易东窗事发。 聪明却被聪明误,说的就是主任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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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0:43
穿得黑脚红身的主任夫人像风一样卷进接待办公室的时候,娜正在看报纸,反正接待办的任务都集中在下班后,上班时间,都是在玩的。娜读书不多,她喜欢从报纸上学习更多的知识。 于是,气冲冲地进来的的主任夫人,很不厚道地打断了娜的学习时间。她一把撕烂娜面前的报纸,扔在地上,再狠狠地拨开娜桌面上的杯子。哗啦的一声,装满水的杯子摔在地上,瓷片四溅,满地是水。 整个办公室都震惊了。娜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再聪明的女人,在此刻也难显其本色。当第三者绝对是技术活,如果你自认没有足够的随机应变的能力,还是乖乖安守本份的好。 然而我一早说过,娜不是一般的女人。她的聪明远胜我,更远在主任夫人之上。她马上热情地拥着主任夫人的肩膀,高声说:“没事,没事,我太不小心,我先带你找主任,一会回来再清理……”说着就拉着主任夫人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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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1:03
后来娜告诉我,她当时的目的,是想把主任夫人拉到主任的办公室里,让主任收拾这只穿得又红又黑像大火鸡一样的女人,但没想到的是,这只大火鸡不乐意,最终把她自己的丈夫迫得绝路。 针对主任夫人这件事,我又忍不住跳出来当事后诸葛了了:如果你不想破坏现有的一切,重建新世界,不防顺从旁人的劝阻。可惜,主任夫人并不懂得这些道理,要不然,她当天也不会将自己打扮成火鸡出征了。 就算是要找人打架,挑选衣服也很重要。如果你想找第三者算账,为什么穿红着绿呢?穿白色,或灰色,起码可以烘托你低沉的心情嘛,起码会赢得一点同情心嘛,你说你穿得如此鲜艳做什么? 自以为胜券在握的主任夫人摔开娜的手,然后双手扯起娜的外套,边高声怒骂,边撕扯她的衣服。 眼看衣服快撕裂了,娜只好乖巧地配合着主任夫人的动作,现场演绎金蝉脱壳,直到衣服完全到了主任夫人手中。可是主任夫人抢到了娜的外套,却又不满意了,把衣服往地上一摔,啐了一口唾液,狠狠地跺上一脚,再向娜进攻。 诸位,请相信我,撒泼是女人无师自通的法宝。此刻的主任夫人,已完全跳出人类的躯壳,化身一名好斗的大火鸡,誓要与娜决一死战,扯她的头发,撕她的脸皮,问候她祖上所有女性的生殖器官…… 娜见既然如此,也不再退缩了。不要以为80后90后的女孩才有思想有理想,其实在当年,我们70后的女孩也是一条硬邦邦的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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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1:22
既然要撒泼,就一起撒个够。这是我给娜总结的处世经验。当然,这不是她惟一的法宝,她还有更大的法宝——撒娇。娜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但凡女人,掌握这两条法宝,便可一往无前。 见娜竟然敢还手,主任夫人呆了一下,她想不到娜竟然敢还手。 兵家相争,取胜往往就在一瞬间,趁着主任夫人反应不过来,娜一手抓着她的大红上衣,一脚勾向她脚踏健美裤的双腿,只听见“咧”的一声,主任夫人被拌倒在地,健美裤的裤裆中缝应声而裂。 健美裤再也健美不起来了,主任夫人有点发慒,更糟糕的是,她突然发现脖子上的金项链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对于她来说,健美裤破了只是小事,但金项链丢了是大事,她真的急了。 女人一急,便神志不清,语无伦次,哪怕她是主任夫人。作为事后的诸葛亮,我必须告诉你,如果你是高官,或者有机会当高官,那么,你在前进路上所做的任何坏事,切不可让女人知道,因为她们的嘴巴,经常会忍不住说也不恰当的话。 当然,她们不是故意的,只是天性如此。主任夫人也是。她一想到金项链丢了,就很急,她宁愿让娜打一顿也不愿意丢了金项链。因此她立即从地上爬起来,也不与娜打架了,伏在地上头朝桌下看,哭哭啼啼的地说:“我的金项链不见了。” 你看,大敌当前,她不英勇作战,反而当众为了一条金项链而屈膝跪地,简直是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办公室的人大为雀跃,几乎忍不住欢笑,但考虑到她的身份,只好强忍笑意,相当痛苦。 恰在这个时候,主任被救兵急急地叫来了,他原本的功能是灭火,可是当他看到老婆健美裤的屁股上开着一条缝,他忍不住要火烧健美裤了。 一个男人,哪怕他已经不爱自己的老婆,他也不愿意老婆在众人面前丢脸,因为老婆丢的脸,账会记在他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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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1:49
对于中国的男人来说,花钱没所谓,甚至流血也没关系,关键是面子不能丢。谁让他丢面子,他就会对谁动刀子。 主任当然不会当众对自己的老婆动刀子,但他一出手,杀伤力绝不比刀子轻。他冲上前去,拉起半跪在地上的老婆,顺手一推:“疯够了没有?有什么事回家说!” 主任原是当兵出身,双手一推,力道强劲。被丈夫一拉一推间,主任夫人头被撞在门上,嚎啕大哭。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大的耻辱不是丈夫家外有花,也不是丈夫家外有家,乃是丈夫当着外面的女人,对你呼来喝去甚至拳脚相向,那简直是比凌迟更残酷的的死刑。 既然惨败已定,主任夫人也无意恋战了,她干脆坐在接待办门口,呼天抢地地哭起来。 在市政府呆过的人都知道,那里平时是何等的庄严肃穆。混机关的人,与生俱来有不动声色的本事,哪怕各怀鬼胎表面也相敬如宾,迎面走来无不微笑大方面容亲善,何曾有过如此杀猪般的嚎叫?因此,围观者众。 一座大楼,都沸腾了。有的人闻讯搭电梯速速前来,有的嫌电梯太慢,干脆直接走步梯赶到,谁也不想错过这场好戏。平淡的日子过得太久,一旦有点风吹草动,个个都像过节一样兴奋。 眼看这个面子,丢到瓜哇国去了,主任面无表情地拨开人群,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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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3:02
主任拂袖而去,主任夫人也慌了,忙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掖着黑色的健美裤怏怏离去。幸亏上身的红色毛衣宽长无比,足以帮她掩盖档间的缺口。 怪不得女人们在穿健美裤时喜欢配以长衣,原来是未雨筹谋。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想法,未经当事人确认。 当天下午,主任没到市府大院上班。除了娜外,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后来,娜告诉我,当天主任一直在呼她,约她出去,但是她拒绝了,而且,是用新交了男朋友为由,拒绝了。 主任当时50多岁,副科级,于此前市领导曾暗示过,在他退休前,争取帮他搞定半级,让他退休后可享受正科待遇,因此主任是颇为盼望的。 但现在让老婆这样一搞,惊动市府大院,影响恶劣,料想上面不会坐视不理,升迁估计无望,主任痛定思痛,反而决意抛开老婆了。 “娜,我不想回家了,我离婚,娶你,你出来陪我吧。”这是他当天在娜复机后说的话。 但娜在与他的老婆打了一架后,再加上前段时间的冷战,以及近段时间学舞期间颇受男士欢迎,心里也有了一些另外的想法,因此她拒绝了:“你还是回家吧,你以前怎样做以后也怎样做,没必要为我改变。” 主任说:“我以后只想与你在一起。”娜干脆很直接地拒绝是她:“不好意思,我有了新的男朋友了,不能与你在一起了。” 当晚,娜告诉我,说完这句话后,她就收线了,心里颇有点快意恩仇的味道。 当天晚上,娜的呼机不停地响,是主任在呼她,然而她没有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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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3:22
后来娜告诉我,她当时还是很喜欢主任的,只是在多日冷战后又遭其妻羞辱,心里未免不甘,再加上主任找她没有半句怜惜之意,反而表示自己不想回家,决定离婚娶她,这令她相当恼火。 “他决定离婚娶我,不是因为他喜欢我疼我,而是因为他不想再回家。”娜说:“如果他说很爱我,不能没有我,可能我会答应他的。” 这个道理,主任怎会懂。不要说主任不懂,其实男人基本上都不懂。 女人之所以拒绝,不是因为不想要,而是因为男人给予的,不是品种不合就是太少。女人大失所望,男人仍然在叫屈:我都答应给你了,你为什么还不满足? 后院起火,升迁无望,情人有了新欢……有多少男人经得起这个考验? 也许有人天性异禀,不把这当回事。但是主任不是,虽然娜曾经埋怨他比较吝啬,但是,当爱情真的离他而去,他是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埋单的。慷慨得令人吃惊。 男人的慷慨,其实有时候就是不值。比如,买进口车摆款,喝洋酒扮豪气,在外面吃饭抢着埋单。种种行动,其实就是自残。残害自己的钱包,也残害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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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09 12:43:36
第二天我上早班,6点半就出去了。市政府的上班时间是8点半,我离开宿舍的时候,娜仍然在甜睡。 9点多,当我正在前台为客人办退房手续的时候,与我同一班的小姑娘突然慌慌张张地告诉我:“市政府出事了!刚才有个保安过来,问我要了两张床单,我问用来干什么的,他说有个主任在办公室里自杀了!” 天啊,不会吧? 我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冒着冷汗。不会是娜的主任吧?我眼前涌起他白白胖胖的面孔,得体和善的笑容,是他? 小姑娘说:“听说8点时搞卫生的阿姨已经发现,只是因为领导未上班不知道怎么办,现在领导上班了,正在准备通知殡仪馆的人来处理呢,所以借两张床单裹住尸体。” 一阵阵寒意冒上来,我不由自主地发抖。爱,喜欢,这些都是多么温暖的字眼呀,他昨天还与娜说喜欢和爱,现在他竟然死了,身体冰冷僵硬…… 退房手续也不办了,我把客人交给小姑娘,慌忙呼娜。娜复了我的电话,未及我说完,就说:“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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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10 12:30:47
主任之死,令整个市府大院甚嚣尘上,乃至一墙之隔的迎宾馆,也众说绘纭。基本上,大伙都知道主任之死是由于在外面有女人,然后老婆大闹市府大院,导致其“内疚”自杀。
事实上,我很清楚主任因何走上绝路,但是我不可以说出去。众人越是议论得厉害,我越要装作完全不知情,不然,我怕自己会忍不住一口气将原因倒出来。
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你明明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你却不能言,而那些对事情一知半解的人,却充当行家言辞凿凿地为你扫盲。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相当纠葛的一件事。
但是我硬是生生地忍住了。
懂事的女人,任何时候都要管好自己的嘴巴,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轻则贱肉横生,重则招来祸患。
我曾见过一女人,满身肥内,却还时常无辜地说:“我饭量很小,不知道为什么会长这么胖。”好像造物主是慈善机构,会无端给她许多好处一样。事实上她饭虽然吃得不少,可是肉呀菜呀吃得极多,而且饭后还要吃甜点饮料。
这样的女人,不暴肥才没天理。
所以,千万别相信那些管不住自己嘴巴的女人,她连自己无的体重都控制不好,你以为她会有足够的定力为你保密?
我原以为,主任的事发生后,娜的后果会不堪设想。我以为主任的老婆会来找娜算账,我以为娜会被扫出市府大院,毕竟她只是一个临工,而且她还是主任招来的,现在主任因她而死,赶她回家也是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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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10 12:31:40
主任死了,整个市府大院风平浪静。
没有人找娜算账,也没有人赶娜回家种田,就算是主任夫人,也没有来痛打娜。
倒是市府后花园那些种花的大婶,老是为此事愤愤不平,因为我有一次从迎宾馆穿过市府的后门找娜时,听到她们在议论此事,认为市政府应该开除娜这个不要脸的“姣货”。
不过她们的看法影响不了任何人,她们的本事,仅在于照顾花花草草。花开得不好草长得不盛,自然会有人找她们算账,但别人的风花雪月,几时轮到她们话事。
主任的丧事办得倒是正规隆重,据说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市府的领导同事都去了,而且礼数周全,似乎他的死,是因公牺牲,抚恤金什么的,照常发放。
我当时很不理解。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农村,其家人都会低头一等,村干部更不可能理会,但在城里,怎么完全不一样?
城里的人,想法与农村人完全不一样。我当时相当惊讶。
而今混迹于江湖,时常见某些执法部门,一旦有人有任上去世(非执法时遭受不法侵害),必为其按上什么因公牺牲之类的名头。
比如,某地有位所谓的领导,醉酒后坠河而死,其所在单位却为其搞了个抗洪牺牲,因为当天刚好下大雨洪水泛滥。
总之但凡人死了,城里人便会变得相当宽容,想方设法为其谋求更大的殊荣,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既然死去的主任没有过错,还在好好地活着的娜自然也没有什么过错了,因此,她得以继续留在接待办里,继续艰巨的接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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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10 12:31:52
主任去世后,娜依然每晚出去跳舞。这个时候,她的舞姿越发的漂亮,但我知道,她的心情并不好,只是强作欢颜。
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美貌,脸色依然红润,胸部依然丰满,再加上有主任为她而走上绝路的传闻,令她散发着一种神秘的吸引力。
男人,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他们是不会介意这个女人的历史的。相反,有时候历史越复杂,越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心。他们会觉得:不管这个女人有过多少故事,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我。
不管别人怎么说,外面的议论多么不堪,娜依然保持着自己一贯的风格,对任何人都客客气气,任何时候都保持着得体的笑容,好像自己是一株冰清玉洁的水仙花。
这一点,我是相当佩服的。用今天的话来说,她有非常好的心理素质,但当年,才20出头的娜是如何练就盖世武功的?我不得而知,或许这是与生俱来的本事。她自小没有父亲,跟着妈妈一起生活,据她说她妈妈脾气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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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谜 楼主 2011-08-10 15:34:13
读了三年电大后,我终于拿到了毕业证书。
事实上,电大毕业对我有什么好处?我从没有细想过。我读电大,只是因为娜叫我一起读,既然她那么聪明的人都要读,我就读吧。
这是我当时的心理。放在今天,这叫跟风,也叫盲从,与前几天人们害怕核辐射而抢盐是一样的心态,归根到底就是害怕别人占了便宜而自己吃亏。
但有时候,盲从也不见得尽是坏事。前提是你要找个有足够智慧的人,然后跟他的风,从他的盲。这是蠢人能变得聪明的惟一办法。
拿到毕业证书后,男朋友欢天喜地,下班后马上骑着自行车来接我。在他小小的宿舍里,他煲了汤,蒸了饭,然后喜滋滋地看着我吃。
我受宠若惊,很不好意思地说:“毕业了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改变,你为什么这么高兴?”
林傻笑着看我:“拿到了毕业证书,你会有更多的机会。你又不是蠢人,将来一定会有出头之日的。”
我却没有任何信心。其实我对自己一直都缺乏信心。在家中我不是父母最疼爱的孩子,在迎宾馆我不是最好的服务员,但我一直都努力讨父母欢心,一直都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员的工作。
惟有在林面前,我无需刻意讨好,对方便诸多疼惜关爱,这是初恋给予我的最大体验。我的快乐与欢喜,在那时候最单纯,也最丰盈,我日益快乐起来。
依然记得那时是秋天了,秋意中带着寒意。林来找我,未说话便急匆匆地从裤兜里拿出一张报纸。这是本市的的机关报,因为记者编辑的水平不怎么样,报纸上经常错漏百出,但依然是本市最猛的宣传媒体。
林欢喜地说:“你的机会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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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0 18:16:48
【帮忙搬一下 顺便说一下原楼主的ID是六井冰冰 不是刘井冰冰 望更正】
报纸在头版右下角的位置,登着一则招工启事。 启事表示,招收一名法学专业(大专以上)的毕业生,要求具备良好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男女均可,经考试后择优录取。下面的落款是市司法局。 林说:“这个位置,是对你量身度做的呀,我明天陪你去报名。”我迟疑了半晌,说:“我不敢去,人家如果知道我是高中毕业的,会笑我。” 林说:“你的水平比很多大学生都高得多,你现在也算大学毕业生了,怕什么?” 可是我在电大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呀,我不好意思地辩解说:“我拿到了毕业证书也不是正宗的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呀,如果到时考试,我不会做会让人笑话。” 林恨铁不成钢:“你就是没上过电大,也比很多正牌的大学生要好得多,反正没人认识你,而且报名又不用报名费,我明天就陪你报名吧。” 在林的再三劝说下,我只好勉强答应了。 第二天下午,我调了班,坐上林的自行车便往司法局奔。司法局离市府并不远,办事人员没看我的毕业证便让我顺利报了名,林又载着我到书店买了一本法律文书写作指导之类的书籍。 “看完这本书,你就可以考第一名了。”林笑着对我说。我说:“好。”其实我一点信心也没有。我只是不想林失望。因为他希望我进步,所以我必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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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17:26
一周后,10多人在司法局的会议室考试。 题目我至今仍然记得。没有令人头痛的名词解释,只需写两篇法律文书:一篇是看内容写起诉状,一篇是公证委托书。 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温习,我基本上已掌握了法律文学的操作模式,而且在写作时还加入了一些自认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文字,一个半小时就完成了考试。 当我交了卷子后,走出会议室的时候,看到监考员拿起我的卷子正在看,频频点头。 我突然对这次考试有了信心。 走出司法局门口,林在对面街口等我,看到我出来,他欣喜地跑过来,不问我考得怎样,只是大声说:“我带你去吃濑粉。”林喜欢吃濑粉,他以为我也喜欢。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但我从没有对他说破。喜欢一个人,而这个人也喜欢自己,那是多么幸福快乐的事呀,何必为了一件小事影响他的心情? 所以我们从不争执。因为我知道他爱我。有爱足矣,我不争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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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18:28
天晚上,我与林手挽着手,在市府的后花园里散了很久的步。 绿树中传来野合的香味,林跑过来细细地为我寻找每一朵花,小心地摘下来,放进我裙子的袋子里。 野合是一种白色的花,有着清香的味道。我有次在市府的后花园等娜,闲着没事帮管理花草的女园丁们拨杂草。她们很开心,便摘了这种开着手指般大的白花给我,说,它的名字叫野合。 每一朵野合,我都小心地放好,以为晒干了花随身携带可令自己浑身芬芳。每一位年轻的女孩子,都做过香香公主的梦吧,希望自己身怀异禀,浑身散发着来历不明的香味。 那时候与林约会,我最喜欢穿的是一条浅方格的连衣裙,两边是荷花状的袖子,腰间收得极细,恰到好处地令我身材修长,而前方的下摆,却有一个小小的袋子。这是我最喜欢的衣服,但凡我认为最重要的场合,总会穿上它。 这时候的我,收入在当时来说不算低,但每月一发工资便准时交回家中供弟弟上学,可供使用的钱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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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19:38
一周后,我上早班。早餐过后,又是退房时间,我正为一名住客办手续时,迎宾馆的办公室主任笑吟吟地过来找我。 因为迎宾馆在市府接待中的特殊地位,办公室主任也算是一个了不起的角色,平时对我们这种打杂的“散脚”是不放在眼中的。对方找我,自是有事,于是我便抬头看她,且看她如何说。 主任说:“冰冰,你考公务员了?”我说:“没有呀。”迟疑了一下,我再说:“不过,上周我到司法局考试了,他们招一个搞资料的。”在我们当地,习惯把办公室里写文件的说成搞资料的。 主任说:“那就对了!刚才司法局打电话来,了解你的情况。” 我大喜:“是不是真的?他们问了什么问题?你怎么说?” 主任说:“他们问你的为人怎样,在这里工作了多久,还有待人怎样,等等。我就说你是一个老实人,什么活都肯干,从不与同事争吵。”主任没读过多少书,她是从迎宾馆的传菜做起来的,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赞美了。 什么叫传菜?服务员的种类很多,包括咨客、开单、传菜、上菜等等,传菜就是把厨师做好的菜从厨房送到桌边的人,送达桌边后,一般另有服务员接过她的菜,放在桌上请顾客品尝。 传菜本来是没有什么前途的,但主任命好,找了一个在市府有一官半职的亲家,而且亲家也愿意帮她,所以原来的老主任一退休,就让她当了主任。 每个人都知道主任从传菜当上主任的原因,但谁也不敢在她面前提起,因为她好像也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历史。所以,你过去曾经做过什么,一点也不重要,关键是你现在做什么,你将来能干什么。 在此,我要感谢主任,她当时没有说对我不利的话;我也要感谢自己,在迎宾馆工作的三年多时间,一直乖乖地夹着尾巴做人,不得罪人,不与人争吵,受了委屈也不吱声……这些看似窝襄的表现,却是在为自己暗暗地增分。 没有人知道考官在哪里,考场在哪里,每一天都是考试,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评委。如果你想高分,就千万别得罪评委,所以,你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哪怕她仅是传菜的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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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3:07
当天上午,几乎整个迎宾馆都传开了我即将到司法局工作的说法,而我却忐忑不安,因为骨子里,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凡是未能肯定的事,我是不敢与人说的,惟恐事情不成遭人耻笑。 主任将这件事广而告之,令我相当不安,我知道主任是出于好意,但如果让司法局的人获悉信息是从迎宾馆传出去的,会不会觉得我这个人太轻浮?一点小事便纷纷扰扰? 中午,娜在迎宾馆有接待任务,她特意到客房部找我:“听说你那事成了?是不是真的?你们迎宾馆的服务员告诉我的。”我苦笑:“哪里,人家只是来了解我的情况。” 娜说:“如果人家对你没意思,就不会来了解情况的。这样吧,我下午帮你打听一下。” 我说:“这样行吗?会不会太猴急了?” 娜说:“我是找熟人打听,放心,不会说出你的名字的。” 好吧。我只好答应。接待办与各部门单位的人时常吃饭联欢,也许她真的有熟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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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3:35
晚上,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当天参加考试的人中,大部分都是本科生,但我的成绩是最好的,司法局的人一致认为我的两篇法律公文措词得体,而且引经据典恰到好处。 “你知道吗,司法局的人说,他们想找一个会写作的人很久了,近几年虽然也招了大学生,但写东西都不怎么样,局长只好放宽范围说大专生也招。过两天便要面试了,你一定可以的。”娜闪着眼睛兴奋地对我说。 我高兴坏了,立即向娜借了大哥大呼林。娜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弄了一个大哥大回来,而且这个大哥大比以前的要小得多,看上去也没有那么粗壮,她称之为“龟仔机”。 我知道,这个龟仔机,一定不会是娜买的,认真算起来,她的工资比我还低,根本买不起龟仔机。 接到电话后,林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地冲过来,豪爽地对我和娜说:“来吧,我请你们吃一餐豪华的宵夜。” 我不禁笑了:“还是我来请客吧,请你们到迎宾馆喝夜茶。” 坐在灯光明亮的迎宾馆大厅里,我终于忍不住问娜与林:“为什么我的事,你们会比我还高兴?” 娜抢着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进步了,我的档次就提高了。” 林嬉皮笑脸地说:“我当你是亲人,亲戚有好事,我就有好心情。” 事过多年之后,想起林这句话,不禁黯然。 亲人有亲,爱人有爱。但历尽劫波亲人依然在,爱人却极有可能燕分飞了。爱与亲,终究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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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5:38
过了几天,司法局真的通知我去面试了。当天面试的人不多,一共只得三个,其他两个都是男的。 与我设想中的不一样,我以为面试都是一个一个轮流进行的,想不到竟然让我们坐在一起,供需双方平等地围在一张大圆桌上。 “今天我们的题目很简单,简单说下自己的经历就行。”一名穿着西装的男子说。我对他有印象,他在笔试时出现过,而且还拿着我的卷子频频点头。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司法局的办公室主任。而我,注定了因为他而难逃一劫。 两位男士很主动,很详细地介绍了自己的情况,从高中,到大学,得过什么奖,工作上有什么成绩,统统都摆将出来。从他们的自我介绍中,我知道他们一位是镇府的临时工,一位是公路局的在职员工,都有比我强得多的工作经历。 或许是习惯使然,他们说起来好像开会汇报一样,一二三四五六七,没完没了。我看到,主任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好不容易轮到我,我面红耳赤地站起来,欠了欠身,介绍我自己:“我没正式上过大学,从小在农村长大,高中毕业后在迎宾馆工作,今年刚电大毕业。没有获过什么奖,连好员工奖都没有拿到过。没有不良爱好,喜欢看书,喜欢写东西。” 说完再欠欠身,坐下。主任愕然地看着我:“说完了?”我说是。后来熟悉了,主任告诉我,正是因为我发言的简洁,令他对我更生好感。 其实我只是凑巧。我的学历不占优势,经历又比别人缺乏,惟一的长处,不过是文笔尚可,而这恰是对方最看重的,我不如说得简洁精练些,好让别人觉得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不制造废话。 废话连遍,正是文字工作者的大忌。知己知彼,才可百战百胜。 而有多少人,根本不懂得对方想要什么,也不晓得自己有什么,胡乱地一把抓出来给别人看,以为抓得越多越有利。殊不知世上的东西,并非越多越好,人家若真需要,你只需给一样,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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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6:13
我的爽快干脆,令主任笑了。他站起来,一一与我们握手:“好了,面试完毕,你们可以回去了!” 我走出门口,打算慢慢地走回迎宾馆继续上班。 走到转角处呼机响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慌忙从包里拿出电话卡,就近找了个公共电话,复机。 对方说:“我是司法局的李立。你的考试成绩很好,面试表现也不错,如无意外,等局长回来,你就可以到局里上班了。” 我忍不住傻笑起来,再三道谢。欢天喜地跑回迎宾馆。 也许是乐极生悲,我忘记了拿电话卡。那个电话卡的面额是100元,刚买回来不久,对我来说,不是不心疼的。 或许,电话卡的遗失,已在冥冥中注定我在得到一些东西后,必将失去另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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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6:49
晚上,林过来找我,我把好消息告诉他。他开心极了,与我一起手拉着手,在市府的后花园转了很多圈。 终于,将近12点,市府要关门了。林恋恋不舍地与我告别。 我说:“我也想跟你回去……”林笑了一下,抱紧我说:“现在司法局正在考虑录取你,如果你现在跟我回去,别人会说你未婚同居,影响你前途。” 我觉得也是,忙点点头:“对,千万不要让胜利冲昏了头脑。” 两人挥手告别。林骑着自行车回去,我穿过市府后门,回到宿舍。 娜依然没睡,脸色绯红,递给我一盒朱古力:“给你的。” 虽然我没有买过朱古力,但是我知道这种包装精美的朱古力很贵,忙推辞说:“不要不要,你自己留着吧。”就算是平时,林为了讨我欢心,问我想吃什么,我也舍不得叫他买朱古力。 “傻呀,我还有。”娜笑着硬把朱古力塞到我手上,附近我耳边低声说:“是他送的,还有几盒。他说等我吃完了,再送。” 他,即是新来的市长,刚在此挂职数月,目前还是代市长,待人大选举后才能任正式市长。 娜朝我甜美地笑:“他问我喜欢什么,我就说喜欢朱古力。今晚他叫我过去,说给我惊喜,我跑去一看,整整一大袋朱古力,什么牌子都有。” 我傻傻地说:“朱古力好贵啊,而且还这么多。”娜忍不住笑着拍我:“这些钱对他来说算什么钱啊,我算是比较懂事的了。” 是的,今天想来,娜真的非常懂事。如果第一次送礼物,女人便提出要钱或钻戒,男人非吓跑不可。即使人家钱多人胆大没有被吓跑,但对你这个女人总归会有不良看法。 而我们可爱的娜娜,仅只是千娇百媚地说:“我想吃朱古力,因为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可爱又单纯的女孩子,有哪个男人会拒绝满足她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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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7:15
或许因市长毕竟是高官,与主任还是有所区别,因此娜说起市长的事,都是点到即止。而我,虽然表面上装出为她高兴的样子,但一种说不清的失落沮丧感还是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 用今天的话来说,是羡慕妒忌恨。 千万别误会,我没有什么坏心肠,我绝对没有想过什么坏念头,我只是在哀叹:为什么娜那么幸运? 突然间,我觉得自己因工作上的转机而带来的喜悦,在娜面前都不值一提。人家与市长在一起,将来还不是要风有风,要雨有雨?而我,就算是事成,也不过是到司法局当一名有“编制”的工作人员,连公务员都不是。 任是聪明的娜,也绝对想不到当时我有这样的想法。很多女人,都以为遇上好事与好友分享理所当然,殊不知好友只是凡人,她的胸怀远远不及观世音,她不曾拥有的,她也不希望你拥有得比她多。 再亲密的好朋友之间,在交心时都该有所保留,尤其是涉及到“不当得利”的时候,万万不可以轻易泄密,不然,轻则误导对方,重则令对方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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霁月 2011-08-11 10:28:54
原以为,我很快便会接到司法局的录取通知,然后离开迎宾馆,从此干上体面的工作了,可是这一等,就是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的等待,足以摧毁我的信心了,我越来越感觉不妙:如果一切顺利,怎会这么久没讯息? 因为我的担忧,林也开始担忧起来。他建议我:“要不,你打电话问问?”我吓了一跳:“人家说有结果会通知我,我打电话问好不好?” 林说:“之前说得这么肯定,也许发生了新情况,你应该打电话问问。再说打个电话也没什么关系了。” 在林的鼓动下,我终于点点头:“好!”直到今天,我依然感谢林,如果没有他的鼓励,我也许不会打那个的电话。如果我一直呆在迎宾馆,后来迎宾馆转制乃至拆迁,我真的有可能无路可走,只好回家种田了。 任何时候,有利于我们的事,都不防尝试一下。既然现实已没有可能再差了,何不赌一把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