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共品的信息
来自: 团结团结团结!(讲故事述真情,卫视名嘴王老师。)
全球疫情再告急: 一个"健康码", 为何难倒欧美各国? | 文化纵横
戴昕于《“防疫国家”的信息治理:实践及其理念》一文中同样在讨论一个新冠疫情时期的热门话题:如何看待一些国家或地区政府在发生疫情的这种特殊情况下,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从而开展疫情防治的公共治理行为。作者在文中主要借助了国家层面防控疫情的公共治理需求与后疫情阶段私主体之间的交易需求的这二重视角展开论述,再结合了对于部分国家和地区所展现的“自愿不自觉”、“最少不够用”的“自由”现状分析,点出了此种个人信息(本文信息与数据不做概念上的区分)默认获取行为的正当性所在。
同类话题的论文在疫情后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对于这一背景下的个人信息搜集行为,学界自然是有反对的意见、也有支持的声音:反对者无非还是立足于自由主义的视角,比较保守地认为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始终要保障人们拥有基本的隐私权或者隐私期待;而支持的一方则多是从传统公法理论中,寻求一种紧急状态下的例外性主权来为行政权力的扩张赋予正当性与合法性,或是通过系统论解释为面临社会风险的行政机关设置开放性的权力结构。而本文的特色则是运用法经济学的手段,先是将信息视为一种生产性资源,再将疫情下的重要个人信息(如健康状况、行踪数据)转化到公共品的维度,以此赋予“防疫国家”扩大、加强“公共信息监控”并塑造有为政府的正当化理由。
将信息作为生产性的资源在有关数字资本主义的讨论中并不是多么新鲜的东西,但将防疫场景下的信息视为公共品转而进行管理和规制的主张还是给人以一定的新鲜感。另一方面,在数据的大范畴中划出一类公共数据的做法是早已有之的,如浙江省于2020年审议通过并实施的《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为《办法》),且随着智慧政务的不断成熟,公共数据的建设也逐渐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与应用。实际上,从后果主义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将个人信息上升到公共品还是直接给出一个公共数据的新定义,其二者的效用是高度一致的,就从《防疫国家》一文所涉及的背景而言,二者的目的和功用都是消解新自由主义浪潮带来的消极治理成本,并尽量给这么一个“防疫群体”下的每一个私主体带来更实际的、更具象化的最大化幸福,殊途同归。但二者不同的言辞逻辑从解释的角度会给人们带来不同的感受与体会。
上文《办法》第二条对“公共数据”做出了具体的定义,指的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资源。从这样的措辞中,不难看出,这类公共数据的生产依附的是一种权力中心的行政主体对于所有分散的、单个的私人主体所采取的强制性搜集措施,只不过是主权者退了一步,首先认可了个人信息权的基础性,但仍然保留其对于认定某些特定的场景的权力,并赋予了自我在针对这些特殊场景下采取特殊信息处理手段的能力。相对于松垮的自由私人主体对所有个人信息拥有绝对支配的权力,在某些场景下,这种通过行政权创设、搜集公共数据的做法确实会更高效地解决问题。但这种结果论的视角对于那些“人生来自由”、“天赋人权”的自然权利信徒而言缺乏理论上的说服力。
而戴昕提出的“防疫信息-公共品”的论断则能够很好地照顾到这一群体的感受。在这种语境下,虽然也会强调一个公共信息体制的建设,但同时也提供了一个更加经济而非过于政治的视角,将信息本身回置于市场之中,视作一种生产性的资源,认可每个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拥有绝对的支配性权力。在此基础上,个人信息转化为公共品就可以超越行政公权搜集的传统命题,从具体的行为中体现出私人主体的个人自由意志。因为任意自主的个体都还是避免不了在社群中的人际交流,而自我保全的第二自然法必然要求人们想方设法地去确保交流的另一方是健康的,在这个过程中个人信息其实就成了双方交易的前提,或者可以进一步将个人信息理解为双方直接进行交易的客体。而每次交易都要交换这样一种重要的非实体的信息且要自我提供证明显然对于所有单个的普通人而言是成本非常高昂的一件事,而且就大家的力量而言,也无法能够一直保证可以做到“自证清白”,于是将防疫相关的个人信息投之于一个人为建造的公共池,将相关数据视为公共品则反而成了减少人们交流成本的重要手段和方式。这些做法也最终助力了一个有为政府的雏形产生,但这一个结果是自由选择的产物,祛除了自由主义者们所畏惧的压迫性权力。
简而言之,在产生同种实际效果的基础上,“防疫信息-公共品”的提法会比“公共数据”的提法在理论上获得更广泛地认同,能够更好地弥合后疫情时代不断割裂化的公共讨论。不过,当提及有关“公共品”理论时,就不得不回到传统的“公共选择理论”去思考,这样一种提法是否还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不足与缺陷。
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提到的“大小集团的区别性激励行为”正好在防疫健康码的发展过程中展现了理论的先见性。奥尔森在书中认为对于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使用的公共品而言,小集团因为规模更小,内部更具有熟识度而有提高公共品生产或者做好相关管理的潜在激励;但是针对大集团而言,松垮的集团关系使得其始终缺少了促进公共品生产的行为驱动力。
这一理论在疫情期间集中体现在大家对于“一省一码、一市一码甚至是一区一码”的诟病中。出于小范围的安全保障和治理需求,小范围内的行政集团有动力推动该行政区划内的防疫公共品的生产,但仅此而已,对于更高行政区内的防疫公共品的生产与管理(互认),都缺乏动力去主动推进,呈现出来大集团集体行动的无力与滞后于实际,这拖缓了依托于防疫公共品、且本身可以实现高度流动化的网络化治理进程,愣是在大数据、算法等高新技术加持下却又复归于传统的网格化治理。不过,有为的人民政府也观察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诉求——一码出行,开始不断地推进防疫公共品彼此间的流通,卫健委于2020年12月10日发布的“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的通知正是最直接的一个回应。这一问题从现实角度已经得到了解决,但在后续的一些理论思考上,仍然存在借鉴价值。
以上讨论都是针对作为公共品的防疫信息展开的,但仅限于此去看待这样的一种公共品的建设和有为政府的构建,难免会显得视野不太开阔。防疫信息的公共化是在2020年疫情最严重的阶段就开始的,但是随着防疫常态化的现状,这种对于防疫信息公共化的使用逻辑一直被继承与沿用到了后疫情时代的公共治理中。从这一现状我们也能够再次看到传统“紧急状态”学说的解释力颇为不足。当下后疫情时代的常态化状态处于前疫情时代的日常状态与疫情严重时期学者们所主张的“紧急状态”之间,这是一段连续性的光谱,没有人能够简单地将这中间的某一个时间状态做一个明确的界分。当然再纠结于这种学说之间的优劣之比,也并不是很有必要,我们更应当看到的是这种信息公共品的逻辑如何得到更广泛的适用,如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信用国家建设的背景是技术迭代升级、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高速流动化社会,法治、德治此时都遇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治理困境。但人们彼此交往的需求也是愈来愈强,因此对于稳定的、安全的信息交往都呈现出了渴求的态势。一个互不相识的、各自为阵的霍布斯信息丛林只会给人们带来恐惧与不安。所以,同样的叙事逻辑可以再度应用,人们自主自愿地将一些信息提供给信息公共池,便于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因此,中心化的信息公共池在某种意义上只是一个工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心化监视权力机构,而是依靠中心公共池联结的每一个个体在通过这个工具彼此监督,相互施以力量,在这样一种过程中,实现整个社会的相对平和。换句话说,人们是在借助一个信用信息公共品化的制度推动了有为政府在信用建设领域的扩展,以此满足他们对于安定的基本需求。当然,上文提及防疫公共品所面临的困境也会在征信领域出现,不同的征信机构都有动力完善本行业内、区域内的征信公共品,但是对于不同行业间的联结与互通又是一个出于成本收益考虑而被大集团内的小集团们所弃置不谈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可能也会需要通过人民的有为政府在各行业征信建设成熟时,进一步推动共通共享,起到一个有效的调节和组织的作用。
最后,简单总结下,本文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所有交互实际上都是依赖于信息的传递,所以信息在社会的治理中是一个极具重要性的议题,而戴昕“防疫信息-公共品”的视角,为防疫治理甚至是日常状态下的流动化社会治理都提供了一个有强解释力和普遍说服力的新理论。如何辩证地看待作为公共品的信息的优缺点,并依此展开更广泛的理论适用,正是此种新说法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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