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最烈的酒遇上了长安最皎洁的月
来自:不甜的茶
长歌的一生可以用隼说过的一句话概括“我初见你时,是那么意气风发” 隼初见长歌,是在长安街头,刚打猎回来,金冠,红斗篷,骑着骏马一跃而来,东宫的富贵小公子罢了。隼是草原上最优秀的武士,没想到在蹴鞠比赛却被小公子压了一头,气到失了体面,装作听不到他说话,小公子还傻傻地跟在他后面,谢谢他救了想孩子,不回答他还要接着问“是不是听不懂汉话”。 再见这位小公子,已是天翻地覆,起初的接触是好奇,东宫皆已伏诛,他作为余党怎么逃出来的。 她说她叫李十四,你说姓秦单名准。明明是坦白局,却真三假七。她最后一个问题是,“阿准可是真的阿准”“那十四郎可是真的十四郎”。等到后来心动,却变得跟毛头小子一样。“十四郎,好巧” “十四郎,莫不是割舍不了在下” “十四郎,莫不会以为咱俩住一间房吧” 隼喜欢长歌是因为她这个人,不是因为她是谁。当皓都挟持长歌问,你可知我手里这个人是谁?“不管是谁,放人” 我不知她的身份,但我知道我爱她。 长歌说她想去草原但人生地不熟,你便“你认识我” 长歌去不了草原了,你便“十四郎,草原的夜也没有那么美丽” 李长歌是一生死过好几回的人“永宁郡主已死”“李都慰已死” 但赤子之心不改,在一片泥潭里刚挣扎出来就看见了隼一直伸出来的手。 明明是灵魂伴侣,却属于不同阵营。她为大唐而生,你也无法背叛草原。她离开时,你对着她的背影许下自己的期望。“后会有期 十四郎 永宁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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