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及其手稿导读
来自:村夫
《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是马克思最重要的经济学手稿,也是马克思为《资本论》作准备的主要手稿之一。在这一手稿中,马克思第一次系统地制订了剩余价值学说,从而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奠定了进一步的理论基础。我们在这里所选取的片段主要包括以下一些重要思想: 第一,是马克思关于“三大社会形态”的经典分析。一般来讲,第一大社会形态是指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交换不发达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第二大社会形态是指以市场交换、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包括目前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第三大社会形态是指以“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为根本特征的社会。社会形态的实质是社会权力的存在形式,亦即人们实现自身的社会存在或作为人的存在的历史性方式。在此,马克思试图通过分工与交换的关联考察来指证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性。 第二,马克思进一步论述了社会关系在资产阶级社会条件下的“物化”性质。其中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所谓社会关系的“物化”指的是在资产阶级社会条件下,每个个人以我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个人的生命活动必须转化为交换价值,转化为货币,即只有通过物的形式才能取得和证明自己的社会性存在。而物(货币或交换价值)之所以具有普遍的效用,或者说之所以能拥有社会的属性,“只因为各个人让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作为物同他们自己相异化”。(2)这种社会关系的“物化”在人类历史中具有真实的解放力量。相较于古代世界但个人的“那种原始的丰富”和个人之间直接统治与从属关系而言,资产阶级调条件下的“物化”关系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正是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别人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3)这种“物化”的社会关系的异化性质突出地表现为“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独立和莫不关心”与“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一同增长。于此,马克思指证了个人在互相交换中的“自由独立”的虚假性质:一方面,各个人只是在“彼此漠不关心”的意义上看起来似乎是独立自由的;另一方面,“个人相互接触的条件即生存条件”具有不受个人控制的外在性。(4)由于物的依赖关系说到底是人的依赖关系,因此对异化的克服决不能停留于对作为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之理论表现的“抽象或观念”统治的扬弃,而须将目光转向在“物化”社会关系基地上发展起来的、“本身包含着消除旧基地的可能性”的那些现实的社会联系或生存条件。 第三,马克思对资本生产的发展趋势、文明面及其有限性作了较为系统、深刻的论述。马克思的研究表明,价值增值或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追逐是资本的本性,资本的发展趋势即奠基于资本的此种本性之上。由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价值增值的两种基本方式,与此相应,资本的发展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为创造更多的绝对剩余价值,资本倾向于(a)“不断扩大流通范围”,(b)“在一切地点把生产变成由资本推动的生产”;(2)为生产更多的相对剩余价值,资本倾向于(a)不断提高和发展生产力,发现和创造新的实用价值、新的消费和需要,(b)在流通内部尽可能地扩大消费范围。所谓“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也与上述资本的本性及其发展的趋势息息相关:一方面,资本因其倾向于不断推广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或与资本相适应的生产方式,而成为一种世界历史性的解放力量,即从根本上要求克服一切民族性、地域性的界限和偏见;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倾向于不断提高和发展生产力,因而要求探索整个自然界,要求把自然科学发展到极致,同时要不断发现、创造和满足由社会本身产生的新的需要,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从而将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 然而,资本对自身原则普遍化的不可遏止的追求,还仅仅是对其现实地遭遇的一切界限在观念上的克服,资本生产在其无限性的扩张运动中将遭受同样无限的阻力。但更为根本的限制尚不在此,根本性的限制仍然根源于资本的本性。这些源自于资本的本性限制包括:“(1)必要劳动是活劳动能力的交换价值的界限;(2)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3)货币是生产的界限;(4)使用价值的生产受价还价之的限制。”这些限制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其发展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 第四,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一切的各种形式”所作的精湛论述。在手稿相关片段的第一部分中,马克思具体分析了三种古代公社所有制形式,即亚细亚的(东方社会的)、古代的(希腊、罗马的)、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三种所有制形式的主要差别在于: 在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下,土地财产仅仅作为公社共同财产而存在,公社成员只是特定土地的占有者,“只有公共财产,只有死人占有”。每个小公社组织都是手工业和农业的结合体,是城市和乡村的无差别的统一,“凌驾于所有这一切小的共同体之上的总和的统一体表现为更高的所有者或唯一的所有者”。这种所有制形式更能抵抗瓦解的力量与经济的发展。 古代的所有制形式的基础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核心的城市,城市连同它的土地作为一个经济整体而存在。在这里,土地财产呈现出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的双重形态,单独个人的财产不需要借助于整个集体的劳动。这种所有制为奴隶制性质的阶级矛盾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日耳曼的所有制形式的基础既不是村社,也不是城市,而是众多的独立家庭。每一个单独的家庭就是一个经济整体,它本身构成一个独立的生产中心。独立的、孤立的家庭就是私有者,而“公社财产本身只表现为各个个人的部落住地和所占有土地的公共附属物”。这种比较松散的社会形势意味着经济向个体发展的更大的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看来,上述三种所有制的差别只不过是古代世界自身存在多样性的表现。而问题的关键则在于,它们都分享着古代共同体生存方式的基本特征(1)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即对土地这种最初的劳动工具、实验场和原料贮藏所的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进行的,而是劳动的客观的或自然的前提;(2)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天然统一,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当作自己的财产;(3)将劳动的客观条件当作个人的财产来看待,直接以劳动者作为某一公社成员的自然形成的存在为中介。因此,财产作为劳动劳动者的自然前提或客观生存条件,与共同体的生存方式直接同一。劳动者对生存条件的实际占有发生于对这些条件的能动的现实的关系中,并在此关系中再生产着共同体成员和共同体本身。而“这种再生产必然既是旧形式的重新生产,同时又是旧形式的破坏”。 在相关片段的第二部分中,马克思着重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自身的历史前提---古代共同体生存方式的接替,即上述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天然统一关系的中断,也就是生产者与生产的客观条件(原料、工具、生活资料)的分离。在这一“解体”的历史过程中,生产者同时是土地所有者、生产者同时是工具所有者的社会关系,以及生产者仅仅是生活资料所有者,而自身与客体生产条件一样为他人所占有的社会关系(指奴隶制或农奴制)都建个纷纷瓦解。大批活劳动力在以下双重意义上获得自由:摆脱了旧的联合关系、保护关系或农奴依附关系以及徭役关系等而获得自由;丧失一切财物和任何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而获得自由,自由得一无所有。也正是在这一“解体”的历史过程中,主要由高利贷和商人利润积累起来的货币财富才可能超出一般等价物的功能而转化为资本---“资本的原始形式只不过是这样发生的:作为货币财富而存在的价值,由于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的历史过程,一方面能买到劳动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也能用货币从已经自由的工人那里换到活劳动本身”---从而,使“不通过交换却又在交换的假象下占有他人劳动的生产方式成为可能。 《<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写于1867年7月。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首先就《资本论》第一卷与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关系作了一番简明的交代。其次,马克思指明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目的和方法;《资本论》所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对经济形式的分析,“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 此外,马克思还提出了“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著名论断。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资本家、地主,还是工人,在这样一种经济分析中都不过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即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无论个人在主观上如何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因而,马克思认为,同其他任何观点相比,他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他所力图要做的不是对工人的一般的人道主义声援,也不是对资本家的一般的人道主义批判,而是努力去揭示“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在现实中自我展开的趋势。在他看来,“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但即使是对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的成功揭示,也不能跳过或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而只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写于1873年1月。在有重点地介绍了《资本论》第二版中所作的修改之后,马克思首先论述了德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始终尴尬的历史处境,以及整个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没落。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们,以至“只是学生、盲从者和模仿者,是外国大商行的小贩”。当他们能够相对公正客观地研究政治经济学时,德国尚缺乏政治经济学的“生存的基础”,即在德国的现实中没有现代的经济关系,于是只能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曲解从英法输入的理论。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德国逐渐成熟起来时,他们的处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质通过历史斗争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及德国无产阶级比德国资产阶级在理论上有了更明确的阶级意识---已经不再容许他们在资产阶级的视域内进行公正无私的研究了。于是,包括德国政治经济学家在内的所谓现代的经济学家们,或者沦为庸俗经济学的辩护士,或者力图在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中“调和不能调和的东西”。这样两种取向同时宣告了作为“科学”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破产。 其次,针对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将《资本论》的方法视为“黑格尔的诡辩”的恶毒攻击,马克思就他自己的辨证方法作出了具有原则高度的提示:(1)由于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的形式上的差异,作为现实运动的观念表达的研究成果具有一种自足的“先验结构”的外观。(2)与黑格尔视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的看法相反,马克思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3)与黑格尔神秘形式的辩证法对现实事物的思辨证实不同,马克思的“在其合理形态上”的辩证法具有批判的和革命的性质。它不崇拜任何东西,“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商品》的第四节。《商品》章的核心内容是对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这一资本社会的细胞形态的辩证分析。以前面三节关于商品的二因素、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以及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的历史发展的精辟分析为基础,马克思在本节中通过对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其秘密的揭示,指证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的历史性质。 马克思所谓的“拜物教”,指的是在宗教世界的幻境中,“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即外化(异化)为神圣的、超感性的存在。而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即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也立刻具有了拜物教的性质---变成一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充满着“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然而,商品的神秘性质既不在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也不在于商品价值规定的因素,而是在于商品形式本身。在劳动产品所采取的上皮形式中,“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取得了劳动产品的价值量的形式;最后,生产者的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的形式”。也就是说,商品的秘密不过在于: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上述商品世界具有的拜物教性质或生产者社会关系所具有的物的外观,还应当到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历史性本质中去寻找其存在的根据。一方面,商品生产直接意味着生产劳动的私人性质;另一方面,这种彼此独立的私人劳动作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即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又具有真实的社会性质。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因此,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真实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主攻才表现出来。这样一来,在商品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人的社会关系。也因此,当人们使他们的劳动产品彼此当作价值发生真实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时,并不意味着他们意识到了这些物(产品)不过是同种的人类的劳动的物质外壳。 即使是作出了“劳动产品作为价值,只是生产它们时所耗费的人类劳动的物的表现”,而“价值量是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等重大发现的古典经济学家,也未能完全洞悉商品拜物教的真实性质,反而衍生出货币主义、重农主义的幻觉和资本的拜物教来。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大多局限于商品生产关系之中,而不了解“给劳动产品打上商品烙印、因而成为商品流通的前提的那些形式”的历史性质,不了解私人劳动二重性的真正取得、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生产劳动的社会性质物化(外化)为“价值”等现象都只是社会形态的历史性存在,是“属于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只公社会形态”。而一旦我们“逃到”诸如鲁宾逊的明朗的孤岛、欧洲昏暗的中世纪、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自由人的联合体等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因为在这样一些非资本的社会形态中,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而在商品生产的形式中,劳动的共性即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由此可见,商品拜物教的神秘色彩及其本质来历,都可以从资本主义这一人类历史性的生产实践方式的基本原则中得到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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