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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资料并没有毫不相干,参考资料里说明了等,也就是说并没有囊括所有情况,而我的附加说明里说的也是“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解释: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我没有说“根据该资料显示,李某属于情节严重”之类的话吧,而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反推情节严重,参考资料也显示情节严重的应当判无期或死刑,所以判决合理,是这么一个逻辑
你说需要证明“司法并无不公”就很奇怪,“司法并无不公”是事实,为什么需要证明?开楼原因是因为有人通过此案说司法不公,我才把案情贴出来证明“此案并不能说明司法不公”,至于评论说司法不公的当然要谁主张谁举证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人否认被家暴者的艰难,我也没有,我也承认了我国对被家暴者的保护尚存不足,但很多人否认司法,带司法的节奏不是吗?解释下这点怎么就要被一遍又一遍的教育了呢?
怎么又搞反了,我讲根据现有法律判决并无不公,评论说“情理上不合理就是法律上不合理”,我说法律有标准情理没标准,用情理类比法律才是不合理,有何不妥吗? 明明是“人家和你讲法律,你一定要讲情理”才对吧?
没人否认被家暴者的艰难,也没人在这里打击每一个觉得不合情理的人的积极性,更没有人认为“情理没有标准就不予以考虑”,“学法学到最后没有人性”更是无稽之谈,你大可不必担心这种自己想象出来的事,也大可不必用这种不存在的事来教育我。 但有人在带司法不公的节奏,有人通过对这类案件只言片语的描述误导其他人判决不公,我主楼仅是在说明这点,我们的关注重点不同,但观点不冲突(如果你认为冲突也请便),本质都没错,没必要一遍又一遍的说服别人转移专注点,不累吗?
你自己都不能自圆其说,笑死我了,说来说去参考资料根本就没说到分尸是情节严重的情形,是你自己觉得是,头一见到还用“等”来证明自己观点的。还说不带节奏呐?难道你出庭公诉,告诉法官分尸是严重情形,依据就是“法学家指导案例网收录解释中的“等”?笑拉了,你讲法律讲明白了吗?所以你主楼的观点举证就这?你这观点离自创司法解释不远了。是不是还觉得自己论证的很好?挺好的 保持这种自信👍
你不用说这些哈 先把你主楼观点自圆其说吧 真的笑死
不啊,认为分尸属于情节严重是基于法院给的判决反推,而恰好我不需要出庭公诉,不需要说明为什么分尸属于情节严重,不需要费心找相关法条案例,所以说明到这里就够了。论证的不算好吧,不过比一些教育学家要好,毕竟别人说一句司法公正还要求人家贴案例呢~
噗 反推也算论证?你法理和逻辑就这么学的?找不到依据就找不到依据,不是你要不要公诉的问题,而是你装专业,就拿点拿得出手的依据,不要求你司法解释了,连个类似案例都无?那你在这说啥呢?说来说去还不是你以为。 主楼就是不能自圆其说,你换了其他依据再回我吧
能理解楼主的意思,但是楼里大部分人是觉得如果她被家暴之后求助有用也不会走到这个地步,杀人分尸不自首确实是她重判的原因法律就是这样,她不分尸马上自首估计也不会存在死刑
嗯是的,主要是隔壁有个高楼有点误导,楼里很多人不清楚情况就带偏了,所以本来的点是说明案件情况。但风向又到了女性被家暴很难维权,这个也确实
你看看你说的话通不通顺吧…
实际上就是两个情况在这个案子中都共存,公检法没有偏袒男性但是婚后女性确实难维护人身安全,所以你和楼里吵得不可开交的人不能互相说服。
通顺啊,比杠一句就拉黑的你通顺,也比说了一堆后,被反驳回去的点默默不提假装无事发生,抓住能杠的点继续叭叭后拉黑不让回复的网友通顺
!!!是惹,其实都没错,只是重点不同,希望这种讨论多了能推动司法更完善吧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