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干货|一方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名,离婚时未出资方到底能分到多少份额,我来给出权威答案。
来自:Giorgi
有点标题党了,hhh,法院判决不是做数学题代公式,没有标准答案,个案案情不同,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加名这个问题,豆瓣上经常有人问,对方婚前全款房加名有没有用,离婚能分到多少。熟悉我这个id的应该知道,我以前发过几篇房产加名的科普文,然后就有很多人问我,对方婚前全款房加名有没有用、能不能分到一半?这个我可以很明确地回答,有用,但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分不到一半。然后他们会进一步问,那一半分不到,到底能分到多少呢,能量化吗?
今天我来尝试给出一个答案,我认为比较权威的答复,且这个比例是最常见的,20%。昨天看到一个比较新的判例,结合我之前研究过的其他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我认为法院最常见的判法是,给未出资方20%的份额。像上海高院就有个指导意见,给未出资方10%到30%的份额,但上海的判决我很少看到给10%的,25%和30%的比例倒是见过,但最常见的还是20%。不过还要结合具体案情,比如结婚时间长短也很重要,但对法院来说最保险的、相对来说双方都能接受的判法就是,给20%,有兴趣可以去看下杭州法院这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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