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加缪的小说《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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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及其背叛》
柏拉图有一个著名的象喻,他把人类的处境比作囚犯在洞穴中的处境。囚犯戴着镣铐,被缚在背对着洞口的石壁上,常年为黑暗所包围,他们了解自己和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通过观看投射到对面石壁上的阴影。映像看起来非常真实,依据映像他们建构起自己的视野,并为自己特殊的存在赋予意义。
后来有个别囚犯站起来质疑映像的真实性,他难以忍受被困的局面,想要挣脱枷锁。而许多现代文学或者所谓的“存在主义”文学作品就是从描述此类囚犯开始的。他们首要且艰难的任务是让自己不被假象所迷惑,重新审视一直以来所遵循的各种习惯性观念,这尤其表现在他们对待欲望的态度上。
于是,诸多摹仿性的欲望遭到普遍的怀疑和唾弃,曾经的虚荣人变成了自负的地下室人、 局外人和浪荡子。他们唯一的追求就是谁也不摹仿,不论什么模样都只能彻头彻尾地像自己。
《堕落》的主人公克拉芒斯同样是这样一个和欲望角力,努力实现自主性梦想的典型人物。不过,他可能比上述那三类人能力更强、级别更高,从而也尝试得更多、走得更远。
这篇小说一共分为6小节,通篇都是主人公克拉芒斯在自述,从第2小节起,克拉芒斯的心路历程正式以倒叙的形式展开。而第1小节可以看作是他的完成式,这位自称“法官—忏悔者”的神秘人物一出场就展现出了其思维方式上的超越常人之处。
第1小节中,克拉芒斯在酒馆高谈阔论,自矜是个聪明人,能够看透事情真相。多年来,他终于总结出一个观点,那就是人身上固有的双重性。认定凡事都有两面,人既率直又多疑,既善良又邪恶。也就是说,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的邪恶,所谓道德就只是一套说辞,没必要“当真”。
这里的克拉芒斯表面上像一个思维更清晰的默尔索,但实质上他早就超出了默尔索的阶段,“局外人式的”冷漠和麻木作为超脱欲望的伪装,就像是短暂的自我麻痹,遭到了加缪的摒弃。
自主性梦想要求被实践出来,克拉芒斯就不能闭目塞听,假装无欲无求,除非他是个没有意志的“死人”。总得主动选择一种生存方式。所以从一开始,克拉芒斯就有意识地要求自己奉行某种自主性生活原则。
第2小节,他讲到了自己当年在巴黎当律师的经历,这时他还沉浸在自己所幻想的自主性甜梦中。按照他的说法,那时他和世界之间的关系总是那么合拍,积极地介入生活,为孤儿寡母辩护,却又总是能游刃于法庭之上,超然物外,不承担任何义务,而这一切根本上是由于他天生就有一种驾驭生活的禀赋。于是,他便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自由地生活在一片伊甸之光中”了。
但幻梦终究是幻梦,在第3小节中,经历过一起摩托车事件后,克拉芒斯重新认识了现实,调整了生活原则。事情发生后,他怒不可遏,恨不能痛打对方,好像这才是他唯一真实的情感。
至此他觉悟到,从前的幻梦之所以成立,前提在于自己的尊严没有受到威胁和挑战,浮于表面的和谐生活掩盖了真正的自主性愿望——过一种自由的、强有力的生活,统治别人,支配别人,成为最强大的人。顺应此原则,克拉芒斯就在征服女性的过程中,一次次以厚颜无耻的方式满足他的权力欲。
假如到此为止,《堕落》就不过是一篇肤浅的揭示文明外衣之下人类野蛮本性的小说,映像的本质最终被解释为权力,挣脱枷锁的囚犯争相在洞穴里称王。好在不止于此,第3小节最后发生的落水事件作为小说的关键情节浮出水面,不仅推动了故事发展,更暗示了小说世界中潜伏的某种必然性法则,这将引导读者进入“事物的中心”。
见死不救的克拉芒斯在这场道德考验中败下阵来,不知怎的,一种不可抗拒的软弱和灼人的羞耻感深深地折磨着他,也困扰着他:如果聪明人都梦想着当强盗、暴徒,那他又何必羞耻?强大且卑鄙的权力欲难道不是最真实的欲望?
面对这样的难题,一般的人很容易找到解脱之道,从而摆脱笑声的纠缠和羞耻感的折磨。然而问题就在这里,作者加缪安排了隐藏在克拉芒斯的叙述脉络背后不出场的理性原则和幕后推手,此原则对他提出了严苛的要求,不让他满足于简单的心安理得。
对他人的权力欲之所以能够起作用,是因为移情提供了必要的阻力,否则权力将不会带来丝毫乐趣。在某种契机和理性的催化之下,两者会发生必然转化。每一个诱发他感到不安的因素,其本质都是这种必然性的法则在起作用。一直以来,克拉芒斯都受制于的这位不出场的神秘统治者,它总是以否定的方式传达意图,却从来不告诉他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在第4节中,克拉芒斯仍然没有意识到这种必然性法则的不可撼动性和绝对性,而把它理解成人与人之间天然的审判别人的倾向,他的羞愧也是因为介意别人的看法。在这里,事物固有的双重性品质再次被他利用,既然双重性使得一切既是又不是,仁慈是因为轻蔑,无私是为了满足私欲,那么审判就是可笑而荒谬的。紧接着他付诸实践,扮演小丑,到处破坏自己的声誉,以此达到解构审判的目的。
可悲的是,不断重复的胡闹并没有给他带来平静,反而使他难受。在第5小节中,落水女子的梦魇再次出现,这可怕的景象突然致使放弃了侥幸的念头,承认自己有罪。罪是什么?因为见死不救吗?不!远非如此!
原文中,他说:
只能说这克拉芒斯太过狡猾,他没有认罪,他拒绝承认有罪。他把自己以及全人类的命运都看成是“不得不”,罪行是天生就被规定好的,不是他主动犯下的。他可以接受被关进牢房的命运,但罪行和个人意志无关,所以仍然无辜。哪怕耶稣也心怀怨气!
在最后的第6小节中,克拉芒斯终于不再反抗了,之前一直以来想要挣脱枷锁、逃出去的洞穴,现在被接受为“难受牢房”。如果人的命运就是戴着镣铐的囚犯,就是不自由,那何必追求什么绝对的自主性?这是克拉芒斯最后的“真知灼见”。他决定放弃难以忍受的、诱惑和折磨了他的自由,认命。
当务之急是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如果必然性法则没办法取消,它仍然步步紧逼,那只有取消掉自己。谁也没有想到,他最后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制造了一幅既是所有人、又不是任何人的“肖像”。
具体做法是:把自己的事和别人的事混合在一起,以当众忏悔的形式讲述出来。从而,“我”变成了“我们”,他克拉芒斯什么人也不是,这就等于在亿万人中藏起了自己的脸,模糊掉了自己。
最终,他竟然觉得自己像耶稣一样,作为代众人忏悔的中介献祭了自己,所以有资格成为几亿臣民的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实际上他不过是成功地实现了苟且偷生而已。就结尾来看,必然性法则暂时被他绕过去了。
曾经被缚在洞穴里的囚犯想知道真实的东西,奋力挣扎着摆脱黑暗,可是后来他气馁了,对自己说:“被锁住就是自己的命运。”唯一想的是怎么做才能让自己舒服点儿,墙上的阴影不再重要,洞外的阳光被遗忘在脑后。
加缪不是克拉芒斯,他以反讽的形式在这篇小说里充分展示了自己最终的思想成果,跋涉在自由的荒野,他无疑坚定地相信存在一个纯粹可能与应然的世界,而文学的使命就是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而不是人本来的样子。
参考:
- 【法】阿贝尔·加缪:《堕落 流放的王国》,郭宏安译,译林出版社,2021年。
- 【美】阿兰·布鲁姆:《人应该如何生活——柏拉图<王制>释义》,刘晨光译,华夏出版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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