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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谬赞了姐妹。
理由不是证据,请拿出证据来先。
国企可能会这样吗...
是企业都有可能。
lz,我现在遇到了和你类似的情况,但我不是个我目前从事的岗位有经验的人。 公司招聘时写了无经验也可以,然后把我招了进去。目前在岗位已有半个月,是双休制度,前四天在公司被主管安排看抄送给我的邮件,还有工作流程思维导图。真正做事的时候也就十天左右。 昨天主管私聊我说,看我进公司半个月,但给她感觉不是很好,她说这周再观察我一星期,如果她觉得不行,就要终止合同了。我晚上回家看了劳动合同里终止劳动关系第一条就写了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没有明确条例列出,我入职时,也没单独让我签知晓录用条件的字。我不懂为啥给小白的适应时间这么短,我承认自己在工作期间犯了不少小问题,但是那是我在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下的结果。 公司去年规模不到10个人,今年发展为三十几号人,也还是个小公司,也不会培训新人。 然后主管和我需要沟通的业务自认为是引导式教育,实则是打压教育,就嫌我做事没有逻辑、条理,遇到了问题没有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思路。但是也从来没给我做过能让我举一反三的例子来,总说我不会思考,那不因为我还在学习中吗…… 今天上班很煎熬,每件她安排我做的事都以刁难的语气在跟我讲,她是想让我主动放弃吗?可是我觉得死皮赖脸也要干完这周😩
注意收集证据,特别是上下班记录,工作牌,录用通知书等这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姐妹~我又来啦 这次我的问题是:你打官司的时候,公司有没有用一些方法来逃避“恢复劳动关系”呢?比如说,公司说已经招到了新的人从事你的岗位工作,或者是你的岗位已经被其他类型的岗位替换掉了(面对这种情况姐妹是怎么回应的呢?)
不回应,等待法庭调查,如果如你所说,那我自认倒霉。
楼主很赞,学到了😃
学习到啦~
证据干货技巧(二):用人单位在文件上伪造了员工的签名,经过法庭质证后,法官并没有采信该证据,因为该证据违反真实性和合法性原则。生活中,偷录的录音视频能做为证据吗?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只要不侵害他人权利或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不过得注意,录音视频得有原始载体,不得剪辑篡改。证据的来源和种类很多,除了证据要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外,证据还要求具有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存在着客观联系,比如微信聊天与证明加班事实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客观联系。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证据理论,只有同时满足“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要求,那么才会被法庭采纳。
想问下楼主,公司前段时间业务量缩减想裁员,但是对被裁员工的说法是公司要解散,被我们几个识破后换了种说法,说公司经营不善要部分员工待岗,经协商后我们已经在待岗通知书上签字,结果待岗不到半个月微信通知要解散。怎么判断公司是否真的要解散呢?如果真解散,还能去劳动部门仲裁么?问题比较繁琐楼主见谅啦。
姐妹我回来了 今天去仲裁院变更请求,我写的是“原仲裁请求第2项变更为:申请人要求自2021年xx月xx日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具体日期就是公司开除我的第二天),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自该日起至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止的工资(包含社保费用)。 ” 然后我这边的仲裁会直接驳回了,他们说我申请的工资没有写清楚哪一天到哪一天,也没有写具体的费用,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不处理这个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人说,恢复劳动关系,这个不归他们管,而且跟我说这个的,是最后审核的那个人。他跟我说,就算仲裁员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到他这里还要他审批。(然后他告诉我恢复劳动关系这个没有明确写在劳动法里面🆘,劳动合同法第48条不是写着这个吗,大无语了😓)
不用判断,直接先去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对自身经营状况负有举证责任。即使真的解散,也应安置和解决好裁掉的员工,按照法律给足补偿。
这也是我第一次听闻,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法,劳动纠纷必须经劳动仲裁委处理。不知道是这些仲裁委的懒政不作为还是地方保护主义。救济途径是:如果仲裁委拒绝受理,仲裁委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劳动者直接拿这这份通知书,到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上司是微信通知我公司要解散,并暗示我找新工作。我向他要赔偿,他就说他已经不和公司合作,我查了下公司法人代表确实不是他,但我们员工能联系到的负责人确实也只有他…我们又是刚成立没几个月的乙方公司,暂借的客户公司场地办公,现在就是想去仲裁但感觉有点找不到方向。
是和外包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内容不可见]
公司本月8号让直系领导面谈员工告知本月15号发薪日只发10月的提成,开始不发底薪,所有员工底薪延迟到1月份发。并且需在10号前答复,同意则签署同意缓发协议,不同意可自行选择离职;若是试用期内到可在11月15号前就办理好离职,10月底薪和提成11月15发薪日全发;若是非试用期提出离职的还是需要签署缓发协议,到离职的那个月15号发薪日底薪全发。对于公司这种说自己受市场环境和政策影响导致工资缓发的情况,公司将情况告知员工后,对于员工接受与否此项公司的决议,公司直接把决定推到了员工自己手上,就是说不同意的情况员工就要走人。而且11月8号告知的决议,9号10号领导连续两天问员工考虑的结果怎样。这种gobgsiq变相裁员又不想赔付的举措,是否有侵犯到员工利益的法律行为呢?公司在这期间关于政策的面谈以及跟进的沟通都是当面口头和电话的方式,也不会让你留下证据。
是对全体员工的吗?
今年教培行业人尽皆知。从你的描述上,用人单位存在多个违法事实。用人单位出现经营困难负有举证责任。可以去劳动局投诉,让劳动局介入。单位不能逼迫员工签字自动离职,面谈和电话都可以录音,收集好证据,等将来用到。
谢谢楼主
日常捞一捞
公司离转正还有十几天说不符合要求,说有人投诉不细心,给我一个观察期 考虑延长转正或者辞退。这种申请补偿金有胜算吗?
楼主楼主,看一下,那其实是打官司是,2n(一个月)+2.5(被辞退到仲裁开庭受理这一段时间的工资)是这样子的?
不是。我打官司申请的主张不是赔偿金了,而是恢复劳动关系,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所以,那么从离职之日到仲裁委作出裁决之日有3.5个月,那么仲裁委支持的就是这3.5个月的工资。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如果单位要辞退你,就让他们开具盖有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拿着通知书去劳动仲裁。如果他们想和你协商解除,那么就向用人单位主张补偿金。
谢谢您的答复 她们没有给我合同 直接钉钉提交申请后全部结算钱给我了 没有补偿金 所以这事就没有什么必要再纠结了是吗?
没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吗?
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 把上家离职证明还有在钉钉提交辞职申请,就结算当月钱给我了
钉钉的离职手续不作数的,所有离职手续必须有书面的。建议你还是正常上下班,记得上下班打卡纪录要保存,还有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要注意收集和固定
好的 非常感谢
大佬再问一个问题 我在某通讯工具说了正式提出离职三天后不做了。但有调休一天半,她直接说结算的29号,我不同意。请问我30号还要正常上下班吗?
好的,知道了,谢谢楼主耐心讲解
你要么要求他们开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么就正常上班。记住这次教训,用人单位的套路,他们说你就跟着做什么,完全被动。
好的,谢谢lz~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