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之中,发而中节,天理亦自有个中和处
来自:心即理的小学生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儒学教人要能保持情感未发时的中正状态,情感发出时也要无所偏倚、合乎法度天理。
阳明先生说:“父之爱子,自是至情......过即是私意。”
也就是说,人之天性和生存本能需要,都是天理范围内的。修心去私欲,不是要让我们斩断七情六欲出家当和尚,而是要让我们将七情六欲持之中和,将过份的欲望去除掉。
那什么是过份的欲望呢?公开讨论时,可能没有定论,但独自扪心自问、抽丝剥茧时便会有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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