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必先:贝多芬晚期鋼琴奏鳴曲之風格與演奏詮釋
来自:Charles Rosen(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
貝多芬晚期鋼琴奏鳴曲之風格與演奏詮釋(陳必先) Thanks Lily, zz from:http://www.emus.cn/bbs/viewthread.php?tid=5002&extra=page%3D1 我們在演奏貝多芬奏鳴曲時,首先要明白其創作背景。事實上,這些奏鳴曲並不是他最後的作品,也不是最後幾首鋼琴作品,作品101完成於1814年、作品106於1816年作成、甚至作品111完成的1822年,也還距離貝多芬逝世的1827年3月27日還有一段時間。我們都知道他生前的最後一年是非常痛苦的,很無助卻沒人幫助他,在是年的2月22日,貝多芬還寫過一封信到英國 (英國對他來說如天一般遙不可及,而且並未親自去過,所以貝多芬以為英國是一個很好的國家),因為他住在英國的朋友Ignaz Moscheles和學生Ferdinand Ries,常常在他最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所以他覺得住在英國的人好像比較會聽到他的需要並寄予同情;此外英國有家鋼琴製造商Broadwood曾送過一架鋼琴給貝多芬,雖然貝多芬因為覺得它太硬了而不太喜歡那架鋼琴,但英國對他來說卻仍是一個較為溫暖的地方。 不過,最近我在研究貝多芬去世後留下的大批記事本(原本有400本之多,但現在只剩163本流傳下來),更加瞭解到貝多芬並不是一個只重視音樂的人。這163本記事本透露出貝芬的內心世界,我們也可以由這163本記事看出貝多芬對文學的熱愛。他博覽群籍,非常敬佩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讀過莎士比亞所有的作品,而除了英國這位大文豪的文作之外,他對其地方作家的文著也多所涉獵。這批原本數量高達400冊的記事本,是貝多芬自年輕時逐漸出現失聰症狀時,藉著筆的輔助與外界溝通所累積下來產物,代表他內心世界,對貝芬本人來說非常重要,對後人而言更是彌足珍貴。但是儘管貝芬將這些本子交給他以為最靠得住的學生安東.辛德勒(Anton Felix Schindler,1795~1864),並囑咐說:「這些你要好好地保存,有機會放到圖書館或博物館去,因為這些都是我發自內心所寫的,非常重要,都是我在一生中對我而言很重要的事。」但可惜辛德勒並未完全執行貝多芬的遺意.辛德勒認為貝多芬是如此偉大的人,怎麼可以寫下那些雜亂無章的事,更認為這些「雜亂無章的事」並不適合公諸於世,他也因而損毀或丟棄了貝多芬大多數的記事本,使得今日得以流傳下來的只剩163本,對於有志更深入瞭解和研究貝多芬的人而言是一項莫大的損失。1814年,貝多芬在作這些奏鳴曲時,他同時也在考慮作歌劇,因為費黛里歐(Fidelio)所受到的反應還不錯,而大家都鼓勵貝多芬再寫一齣歌劇,一方面是周遭的朋友和學生們一起幫忙找有意思的劇本,另一方面,他同時也專注於自認為最重要的作品-莊嚴彌撒(Missa Solomnis)的創作。 我們在彈奏貝多芬時,常常有很多詮釋上面的事情需注意,不能光把音彈出來就算了,我們所應注意的,第一就是貝多芬原來有很大的意念,我們要達到他的意念才是;剛剛說到貝多芬對文學的熱愛,除了莎士比亞之外,貝多芬對德國作家如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 大文豪哥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和席勒(Johann 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05)等人也都有他的看法。哥德似乎看不起貝多芬,雖然他曾聽過貝多芬的演奏,也覺得「貝多芬是非常好的音樂家,彈琴也彈得非常好,非常完美,可能是最完美的。」而,貝多芬在比較哥德與席勒時,則覺得哥德看人生是從上往下看,但席勒是從中間向上看的,認為人能由努力而往上爬;換句話說,貝多芬覺得哥德是沒有心的,席勒則是有心的。他很喜歡席勒的作品,因為兩人的理念相同,都認為每個人是同等重要的。貝多芬的姓名中,von 本為荷蘭文,與德文von同義,但德國名字中的von是貴族的象徵,德國政府因而認為貝多芬的von很滑稽,因為貝多芬並非貴族出身,而不是貴族的就是低等人,貝多芬對此一直難過於心,認為人不應有此分別,他認為人是應該要靠著自己的心去努力的。 此外,貝多芬也很欽佩希臘的作家,在他所遺留下來的書中有許多親筆做的記號,若是特別重要的,則會將其抄錄下來,其中有段埃及文「我是我是的」---意思是:我就是我從前的我、我未來的我,我就是我,我就是全世界---這是一句古埃及諺語,貝多芬親手抄錄下來後一直放在他的桌上。除了名諺之外,貝多芬對荷馬(Homer,古代希腊詩人,傳係伊利亞德(Iliad)與奧狄塞(Odyssey)的作者),的奧狄塞希臘故事也很感興趣。故事是描寫一名男子被迫去打仗,戰場離家很遠,所以要回家很難,好不容易回到家了,卻發現妻子變成了敵人的老婆,他只好喬裝成乞丐,還好被親生兒子認出,於是父子倆攜手趕走敵人,並找回了自己的妻子;貝多芬覺得自己的生活就如同故事主角的境遇,要回家得經過好多好多的困難。 在貝多芬的奏鳴曲中,總會包含著兩個相反的部份,簡單來說,就是男與女、硬和軟、陰和陽、一個是要求的(可能是女的部份),一個是推回去的;在奏鳴曲裡,常常出現這兩部份相互的交換與摩擦。我常常提醒學生,要注意到曲子裡並不是和平地、安安靜靜地過去,總是像有要競爭、打仗的感覺,也就是兩個相反的部份在彼此爭鬥,若後來爭鬥成功才算是達到一種快樂。而很多奏鳴曲都被冠上名字,如作品106的第二樂章有人就問貝多芬該取什麼名字,貝多芬反問說:「你們在這個樂章聽到那麼多事情發生,那麼多的音樂內容,你要我用一句話來涵蓋這麼多東西,太不可能了;應該這首曲子是像個鑰匙,讓你們經過很特別的感覺來……」 貝多芬一直是很規矩的、很正式的,因此,貝多芬從他年輕時便覺得:「我們要很努力地學所有的文化、所有的科學,我們要完全地明白、盡量去明白我們生活的功課,我們生下來就是要一直不斷的學習。」由此可知,「一直不斷的學習下去」便是他對生活的態度。 講到曲子的內容,作品90有一個很好玩的故事,第一樂章描寫的是一個在劇院唱歌的女伶與一位貴族相戀,但因為家庭反對和身份背景等種種原因而無法成婚的心情,這就是第一樂章;第二樂章描寫的是那完美的快樂。實際上,這完美的快樂是貝多芬心中所渴望卻無法達到的,其實,貝多芬一直嚮往有個美滿的家庭,一個很好的妻子,所以在他的音樂中總是有個願望,表達著他對人生的幻想,亦即,這些並不需要是貝多芬真正生活上的經歷,而是他對自己所希望過的生活和他對人生憧憬的描繪。也因如此,我們才能夠從貝多芬的音樂裡認識到什麼是他真正想要的。 速度對貝多芬而言是很重要的,貝多芬曾描述:「速度就像是人的心跳,拍子準和不準,是心跳的問題。」現在歐洲年輕人很流行beat music、rock-and-roll,其實就只是拍子而已,其實,拍子會給我們很多能量,在疲累時,它有讓人警醒的作用,另一方面,它也能幫助心臟跳動,當然,並不是要從頭到尾都得很規矩地死守著拍子。打個比方來說,我們現在聽李希特(Sviatoslav Richter)最後的幾張錄音時,會覺得他彈的拍子很規矩,四四方方的,或是他在卡內基廳彈的熱情奏鳴曲作品57,聽起來是很正很正的,但如果我們放個節拍器在旁邊,會發現根本對不在一起,那我們所感覺到的"正",真的就是他的那個"正"的心跳,可能會在他彈的時候跳得越來越快,不過感覺上就是很正,很正常。後來科學家最新發現其實一顆好的心臟,並不是永遠跳的速度都一樣,才是健康的。所以,我剛剛提到速度時說,盡量不要亂來,意思是我們的速度實際上一方面是從心跳,一方面是從旋律而來,或者是以呼吸的長短,一口氣可以支持多長而定,在蕭邦的詼諧曲中,有些句子甚至是一口氣長達半分鐘左右,這時候當然是要有辦法真的將樂句連過去才好。而這樣的觀點也就表示出藝術上的某些事情是很誇張,也很令人難以想像的。出身於捷克布拉格的作家卡夫卡曾說:「一篇文章應該像藍圖一樣打在你的頭上才算數。」意思是藝術並不是只為讓人欣賞,而是要把人叫醒,叫醒來動作,來感動,來明白生命是很短很短的一段時間才對。 為什麼不能改變速度呢?最不好的是為了要放下而改變速度。從這些曲子裡面,我們常可以領會到貝多芬的「強」,我們應該先試試看、明白不明白這是一種我們可以達到的強味,假如我們還可以繼續下去的話,還不要放下,也還不要用漸慢(rit.)來完成一個句子。如果放了下來或以漸慢來完成了一個句子,那麼它就只是一個樂句而已;事實上,有時很多句子是一個意思的延展,是需要連下去想的。貝多芬自己常常提到意念,他的態度是只要答應了一件事情就沒有不去做的,而由於這樣的個性,有時為了要做一件事,卻犧牲了很多自己原本很喜歡的事。另外一個,不要隨便慢下來,而要繼續往下走的原因,是因為有時候輕易可以拿到的快樂先不要拿,而要去追求更大的快樂。譬如昨天的彈舒曼幻想曲(Fantasie)的女孩,總是先慢然後快地彈奏每一個小樂句,這樣做了三次,這些樂句就變成了三段,如果不各自做三次,而是三次連續的推進,做個一、二、三步的滋長,這些樂句就會變成一件事情,也就等於是放下小的東西去求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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