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分享|现代婚姻是契约精神

Sail

来自:Sail
2021-11-23 11: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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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澍

    梅澍 (三千微尘里,各有业障) 2021-11-23 11:28:50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时间精力成本), 另外有万分之二的死亡风险(远高于车祸死亡风险),全部由女性承担 共得到200万回报, 两人平分 成果由男方署名

  • momo

    momo 2021-11-23 11:42:43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时间精力成本), 另外有万分之二的死亡风险(远高于车祸死亡风险),全部由女性承担 共得到200万回报, 两人平分 成果由男方署名 ... 梅澍

    可以说是精辟

  • 梅澍

    梅澍 (三千微尘里,各有业障) 2021-11-23 11:57:23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时间精力成本), 另外有万分之二的死亡风险(远高于车祸死亡风险),全部由女性承担 共得到200万回报, 两人平分 成果由男方署名 ... 梅澍

    而楼主分析说的两个公平,结婚公平自愿和离婚公平自愿,

    首先是结婚,人人享受结婚或不结婚的自由。 你们可以不合开公司啊,你可以单身女性自己生养小孩啊。 ——但法律政策上把生育和婚姻绑在一起,目前单女生育和婚姻生育的产假和补贴是不一样的。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跟超生一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再次是离婚,婚姻双方有自主离婚的权利。不存在,只有单方具有离婚的资格。一方违反契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并要求获得违反契约的补偿。 ——没有给家务承担更多的人(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我国女性承担家务大约占3/4,男方承担家务大约占1/4,女方是男方的3倍)损失工作时间和机会的补偿,换言之,没有给女方的赡养费和补偿,只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给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一个月也就几百一两千,男方不给的话,还得女方去要,如果男方有家暴前科,那女方去要很可能要不到还被打一顿。法院是没办法强制男方给的。

    现代婚姻,不是一方剥削一方,而是双方基于平等和自愿原则,在法律契约下嫡结而成的利益共同体。 ——这个结论就不成立了。

  • Sail

    Sail 楼主 2021-11-23 14:00:32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 我国婚姻法下的现代婚姻: 男女合伙开公司, 男的投入1万(的时间精力成本),女的投入99万(的时间精力成本), 另外有万分之二的死亡风险(远高于车祸死亡风险),全部由女性承担 共得到200万回报, 两人平分 成果由男方署名 ... 梅澍

    现代婚姻模式并不只是您这一种开公司理论。 当然这也是婚姻模式的一种,那么针对您所提出的这种模式下进行分析。

    第一点,所谓精力和成本的比例,完全是您个人想象。货币化话的过程,过于理想化,拔高了一方,也贬低了一方。

    第二点,风险,可能是生孩子的风险吧?这种风险与婚姻无关,不进入婚姻,只要有生孩子的行为都会有这种风险。因此,将这种风险归咎于婚姻开公司,是不妥的。

    第三点,回报和署名,是指孩子吗?孩子的名字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您直接说一方署名,那么您其实是主动认为另一方彻底放弃了自己的选择权。那么这与个人选择有关,与婚姻无关。

  • Sail

    Sail 楼主 2021-11-23 14:18:05

    而楼主分析说的两个公平,结婚公平自愿和离婚公平自愿, 首先是结婚,人人享受结婚或不结婚的自 而楼主分析说的两个公平,结婚公平自愿和离婚公平自愿, 首先是结婚,人人享受结婚或不结婚的自由。 你们可以不合开公司啊,你可以单身女性自己生养小孩啊。 ——但法律政策上把生育和婚姻绑在一起,目前单女生育和婚姻生育的产假和补贴是不一样的。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跟超生一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再次是离婚,婚姻双方有自主离婚的权利。不存在,只有单方具有离婚的资格。一方违反契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并要求获得违反契约的补偿。 ——没有给家务承担更多的人(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性,我国女性承担家务大约占3/4,男方承担家务大约占1/4,女方是男方的3倍)损失工作时间和机会的补偿,换言之,没有给女方的赡养费和补偿,只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给孩子的抚养费通常一个月也就几百一两千,男方不给的话,还得女方去要,如果男方有家暴前科,那女方去要很可能要不到还被打一顿。法院是没办法强制男方给的。 现代婚姻,不是一方剥削一方,而是双方基于平等和自愿原则,在法律契约下嫡结而成的利益共同体。 ——这个结论就不成立了。 ... 梅澍

    您的这一段回复,无法推翻最后结论。 以下论据: 第一点我们讨论是婚姻的契约精神,您在讨论是生育与婚姻问题,这与主题不符,与本文无关。

    第二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另外,家务承担属于婚姻模式问题,与婚姻契约无关。

  • 梅澍

    梅澍 (三千微尘里,各有业障) 2021-11-23 14:24:32

    您的这一段回复,无法推翻最后结论。 以下论据: 第一点我们讨论是婚姻的契约精神,您在讨论是生 您的这一段回复,无法推翻最后结论。 以下论据: 第一点我们讨论是婚姻的契约精神,您在讨论是生育与婚姻问题,这与主题不符,与本文无关。 第二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另外,家务承担属于婚姻模式问题,与婚姻契约无关。 ... Sail

    结婚五年,育有一子,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

    https://news.sina.com.cn/s/2021-02-23/doc-ikftssap8186598.shtml

    这还是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出来的,民法典之前,按婚姻法直接没有补偿

  • 梅澍

    梅澍 (三千微尘里,各有业障) 2021-11-23 14:34:03

    现代婚姻模式并不只是您这一种开公司理论。 当然这也是婚姻模式的一种,那么针对您所提出的这种 现代婚姻模式并不只是您这一种开公司理论。 当然这也是婚姻模式的一种,那么针对您所提出的这种模式下进行分析。 第一点,所谓精力和成本的比例,完全是您个人想象。货币化话的过程,过于理想化,拔高了一方,也贬低了一方。 第二点,风险,可能是生孩子的风险吧?这种风险与婚姻无关,不进入婚姻,只要有生孩子的行为都会有这种风险。因此,将这种风险归咎于婚姻开公司,是不妥的。 第三点,回报和署名,是指孩子吗?孩子的名字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您直接说一方署名,那么您其实是主动认为另一方彻底放弃了自己的选择权。那么这与个人选择有关,与婚姻无关。 ... Sail

    你愿意让你的孩子随母姓吗?

  • Sail

    Sail 楼主 2021-11-23 14:37:03

    你愿意让你的孩子随母姓吗? 你愿意让你的孩子随母姓吗? 梅澍

    没有问题

  • 梅澍

    梅澍 (三千微尘里,各有业障) 2021-11-23 14:37:47

    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 Sail

    那挺好的,加油你可以做到

  • Poirot

    Poirot 2021-11-23 14:38:02

    现代婚姻是男人借爱与独立自主的名义,把出钱买一个女人变成免费娶一个自带工资的奴隶~

  • momo

    momo 2021-11-23 15:49:07

    新事物必定会取代旧事物,所以将来不婚肯定会慢慢变成主流,前提是社会环境足够公平,没有刻意引导的情况

  • momo

    momo 2021-11-23 22:51:40

    然而现实是 未婚男、已婚男、甚至有的婚女一直在抨击不婚女性,比如发明了“大龄剩女”这种侮辱性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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