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一个网友对《老子》第一章的理解
黑玺(时光宛若林中透出的影像)
《老子》第一章之义试阐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标点依据王夫之《老子衍》。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开门见山,表明自己的基本观点。前六字,犹尉迟恭;后六字,犹秦叔宝——两门神紧把《老子》一书大门。后学者欲观奥妙,必先过此二神之门。不接受此十二字,则其后五千言亦不必看了。因此,十二字如同清洗了后学者心中预带的邪论杂说,涤荡干净了,道家的思想才能畅通无阻地放置进去。 要理解十二字,必先明了“可”、“常”两字之义。王夫之《老子衍》曰:“可者不常,常者无可。” “可”,非“必”、非“常”。既非“常名”,亦非“必名”,而是“可名”。为什么?因为事物有自己的“妙”,“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可以认识它、尊重它、顺应它,而不能控制它、曲解它。(显然是针对与后来儒家相似的思想的) “常”,不宜解为形容词“平常的”,不宜解为副词“经常地”,而应解为“一成不变”,此时作形容词、副词解皆通。 其次,要明了“道”、“名”两字之指。 “道”,是自然的道,而非人格化的道,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愿生造出一个“道”来。“可道”,即可以顺应自然之道。 “名”,究竟是人格化的,还是自然的?这问题较为复杂。老子所处的时代,可能还不知道人源于猿、物先于人而生的知识。以为天地之初,万物与人俱生焉。无名之时,无万物,亦无“妙”、“徼”可言。“名”,有主观、客观两解。主观上的“名”,是人认识自然万物的“妙”、“徼”之后给出的,犹“概念”、“道理”。客观上的“名”,是自然本身具有的“妙”、“徼”,犹“特征”、“性质”。“可名”,即人可以根据自然之“妙”、“徼”为万物立名,“非常名”则是反对主观臆断、以偏概全,反对一成不变的思维方式。为什么“可名”?因为“有名,万物之母”,无名,物无以立。为什么“非常名”?因为“名”有客观的含义,即自然本身之“妙”、“徼”,而“妙”、“徼”是无穷尽的,因而立名总是受限制的,不是一成不变,而是运动不息的。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无名,天地之始”,说得十分浅显,容易懂。但老子的用意是否真的如此浅显?不得而知。“有名,万物之母”,也十分浅显。“无名”时,万物都不存在。万物都不存在情形下的“天地之始”,该是一幅什么样的图景? 在立名这一点上,老子与后来儒家观点一致。都强调立名的重要性:舍名,物无以立。但两者“名”的内涵是不一致的。儒家的“名”,是人主观上对自然的解释,是人格化的,是武断的、专横的、自以为是的。儒家通过立名,创造出一个井井有条、上下有序的世界,力图让自然在人格化的精神框架下有序地运行。因此儒家的“名”,是一成不变的,即“常名”。老子的“名”,是人对自然的顺应,是运动无止的,“非常名”。总之,这证明了老子思想的积极意义:它不是脱离世界的虚妄邪说,它主张人应该认识自然,整个世界应该是有法则的——只是这法则不是人定的,而是自然本身有的。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观察事物的方法在于三点:“常”,“无欲”,“有欲”。 “常”——老子认为,道无“常”、名无“常”,宇宙万物各有其“妙(徼)”,此“妙”属于事物本身。人在认识自然时,囿于自身能力、水平,对“妙”的把握总停留于一定深度;对“徼”的把握总停留于一定广度。因此观其妙徼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为之不懈怠。 “欲”,不宜解为“欲望”,宜解为“意念”、“心思”。犹言:故常无心以观其妙,常有心以观其徼。无欲无心犹“玄”,“玄”是自然事物本身的微妙之处。有欲有心犹“名”,人想抓住自然事物的特征,得出一定概念、道理,总得要靠“用心”两字。老子何以不用“心”而用“欲”邪?曰:“欲”意思更复杂,可作多种解释,这可能正是老子想达到的效果。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妙”、“徼”是相统一的,可以相互转化。所以两者“同出而异名”。两者相统一,本质上是一个东西,却有两个不同名字。同样,“无欲”与“有欲”也是相统一的,也可以相互转化。(详细情况,参见后面对“玄”的解释)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老子因为发现了事物的“妙”、“徼”可以统一起来,“同”起来,感到很有意思。促使他询问:“妙”、“徼”是如何“同”的?“同”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妙”已经是很是抽象了,老子用了另一个字来解释“妙”、“徼”相统一的奇妙之处——“玄”。做到“玄之又玄”,就打通了了解“众妙”的大门。在汉语中,“玄”和“妙”常常合在一起用——“玄妙”。因而,“玄之又玄”,犹言“妙之又妙”。“玄”,并非说自然不可捉摸,而是说自然非常微妙。老子诱导人去注意这种微妙,这毋宁说是寻找解开自然之“妙”大门的一把钥匙。 “玄”,既可作客观性解释,亦可作主观性解释。客观上的“玄”,是“妙”与“徼”的统一。主观上的“玄”,是“常无欲”与“常有欲”的统一。 客观上看,老子并不因有“妙”而排斥“徼”,他认为“妙”、“徼”都是自然本身就有的,并不是人想否定它们就能否定它们的。舍“徼”而观“妙”,那是后来释教的观点,为老子所不取。总的而言:老子不舍弃“徼”,而且认为“妙”、“徼”相互统一、可以相互转化——其思想的积极意义从此处凸现出来了。 主观上看,老子并不因“无欲”而排斥“有欲”。“心”、“欲”是人本身就有的,他也没有试图去否定它们,只是提倡“虚其心而实其腹”。既然“妙”、“徼”可以“同”,可以统一起来,“无欲”与“有欲”、“无心”与“有心”也就可以“同”,可以统一起来。如同绝对的“妙”是没有的,一定时空里的“妙”换到更深广的时空却都变成了“徼”;绝对的“无心”“无欲”也是不可能的,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无心”“无欲”换到更深广的范围里审视,却都成了“有心”“有欲”。这就证明了“无心”“无欲”与“有心”“有欲”可以相互统一,也可以相互转化。“玄之又玄”,犹言自然的微妙与人的微妙都是无穷尽的。人在一定的时空里至多可以窥到“众妙”的“门”,而想穷尽它们、进而役使它们,是不可能实现的。 碧潭按:在第一章中,老子主要指出了三点: 一、“名可名”。无名物无以立;人在立名时必须顺应自然;名,非常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运动不止的。 二、认识自然之妙的要诀有三:“常”、“无欲”、“有欲”。 三、“妙”与“徼”、“无欲”与“有欲”可以统一起来,也可以相互转化。 这三点都是极不寻常的认识。尤其是第三点,将人带入了异彩纷呈的“玄妙”之境,引发人无穷无尽的快乐和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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