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贞观之治”的民生疾苦
雲從龍興
先来看一组数字:西汉初年,全国的人口约为1400万—1800万。东汉光武帝刘秀去世时,全国人口约为2100万。晋武帝司马炎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全国人口约为1616万。唐朝贞观初年,全国人口约为1235万。
在这组数字的背后是一串璀璨夺目的名词:文景之治、光武中兴、太康之治与贞观之治。
再来看另一组数字:秦灭六国后,全国人口接近4000万。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国人口约为5959万。汉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全国人口约为5648万。隋炀帝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全国人口约为4602万。
在这组数字的背后是另一串黯淡无光的名词:秦末流民、绿林赤眉流民、黄巾流民与隋末流民。
有些时候,历史是会符合数学逻辑的。从秦汉到隋唐,近千年的漫长时光里,人口的生殖力与土地的生产力之间一直在做着殊死搏斗。朝廷控制下的大多数人口长期集中在古老的黄河流域。耕地面积没有大幅度的增长,农作物的亩产量也没有质的飞跃,无论先民们如何披星戴月,6000万人口似乎一直是这块土地所能承载的极限——这承载既包括满足百姓免于饥寒,也包括满足统治集团的横征暴敛。
其实,横征暴敛是秦制下的一种常态。“王朝建立初期政治清明,后来才逐渐腐败”只是后人脑补出来的一种幻象。比如西汉初年的文景之治,常见的描述是汉文帝如何节俭,可谓政治清明,但实际情况是“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也就是监守自盗,挪用本该上交给朝廷的财富)的情况非常严重,以至于自吕后到文帝均在不断出台政策,或制定严厉的法律,或派遣御史前往地方监察。缺乏制度性约束的官僚系统敢于贪墨皇帝的财富,自然更敢于侵夺底层百姓。所以,贾谊呈给汉文帝的奏疏里说:“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大意是:我大汉建国四十年了,长安的国库是空的,民间也没有积蓄。气候失调、雨水失常,百姓就要饿肚子、逃荒、卖儿卖女。为什么国库是空的,民间也没有积蓄?当然是因为官僚系统贪污腐败,不受约束。类似的情况也见于汉景帝时代。汉景帝在诏书中给出的对时代的诊断是:“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整个官僚系统腐败透顶,烂到根了。所谓文景之治尚且如此,其他历史时期也就可想而知了。
因此,秦制下的太平盛世可以粗略地简化为一个公式:
朝廷汲取量+人口生存必须量≈土地出产总量。
一旦朝廷汲取量激增(如皇帝有了对外扩张、宣示武力的欲望),或人口增长至一个比较高的水准,“盛世”就要出问题(如出现流民),如果再发生外敌入侵或统治集团内部分裂,王朝就有可能崩盘。当然,前文提到的6000万人口并不是一个绝对上限。新作物的引进、种植技术的变化、水利工程的修筑、南方山地的开发等都会对可供养的人口上限有所提升。同样,如果朝廷对人力、物力的汲取超出了一般水平,急速增加,也不必等人口达到6000万,王朝同样有可能崩盘。隋朝亡于流民和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传统的历史叙述对皇权有着浓厚的仁政情结,认为治世、盛世一定是仁政的结果,实则是一个典型的认知误区。当中国土地上的人口从6000万锐减至1000多万,任何智力正常的君主,只要他没有丧心病狂,都可能实现所谓的文景之治或光武中兴。贞观之治也是同样的情形。生殖力与生产力之间紧张的关系突然缓和下来,偌大的唐帝国只剩下不足300万户,总人口已不及隋炀帝时代的四分之一。人均耕地的大幅度增加既意味着百姓物质条件的极大改善,也意味着对劳动力的迫切需求。于是,生产力和生殖力迅速攀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自唐高祖李渊晚年社会渐渐安定,到唐太宗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前后人丁繁庶、家给人足,“盛世”的到来恰恰用了二十来年。一切不过是自然调节的结果,既不必说贞观之治有多伟大,也不必谬赞李世民有多英明。
下面再具体说一说贞观之治下的民生。按唐朝户籍制度,百姓有“课户”与“不课户”两类。前者主要指家中有男丁、需要承担赋役的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后者主要指享有免赋役特权的官僚及其部曲、奴婢。官僚吃饱吃好自然不成问题,部曲、奴婢是官僚的私有财产,为了保值,也不会随随便便就被饿死。所以,要判断贞观之治的含金量,主要得看自耕农和半自耕农过得怎样。
这方面,学术界已有许多的研究可供参考。
比如,学者晏金铭的考据结论是,贞观年间的百姓至少需要拿出收成的四分之一交给朝廷:“一家‘课户’如能拥有耕地五十亩,全年生产粮食(粟或稻米)五十石,每年须无偿地将其中的十一石二斗贡纳给国家,占收获总量的22%,再加上各种杂徭、附加税,则在25%以上,这是就正常年景而言的。如遇水、旱、蝗虫等自然灾害,粮食歉收,那就不是25%了。至于那些‘受田’二三十亩乃至十亩、五亩的贫下户……他们的赋役负担,则不是全年农业生产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几,而是百分之三四十,甚至五十以上。这样苛重的赋役剥削显然远远地超过了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贞观年间‘课户’的负担竟高达全年收获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难得的‘治世’尚且如此,其他时代就更不用说了。”
学者王士立的考证也得出了近似的结论。他认为,余粮只够百姓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也就是较之隋末乱世遍地饿殍,贞观年间的百姓终于过上了饿不死的日子:“贞观时期……宽乡农民受田百亩,如都种粮食,中常年景一年可得粟百石左右。但是这百石的收获约有四分之一要交给国家……以一家五口计算,岁食米三十六石或粟六十石。除去口粮尚余粟十五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大致可维持全家穿衣,修理和购置炊具、农具,送往迎来和养生送死等费用。这只是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和最简单的再生产需求。若遇丰稔,其境况可能要好一点;如遇凶歉,则境况还要差些。受田三十亩的狭乡农民,中常年景只能得粟三十石,加上其他副业收入,除去租调,即使不以庸代役,也只能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了。”
历史学家韩国磐研究敦煌和吐鲁番的出土文献,得出结论:“天宝时的农民生活并不像旧史所渲染的那样美满,根据敦煌和吐鲁番发现的关于物价资料的探讨,好的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差的必至破产流亡。”开元盛世尚且如此,贞观之治自然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中国赋税史》中计算得出的结论也大体差不多:“均田、租庸调制下农民生活的真实情况如何呢?贞观年间唐太宗到灵口时,见到这里农民一丁授田三十亩,敦煌户籍残卷中各丁授田的平均数也在三十亩左右或略多,我们按一丁授田三十亩计算。当时的粮食产量……亩产一般为一石,三十亩共收三十石。丁男为户主的一夫一妇五口之家主要就是靠这三十石来生活的。这三十石中……按唐代规定……所缴租庸调、户税、地税共为七石七斗五升。三十石收获物在上缴租税外,还余二十二石二斗五升。一夫一妇的五口之家所需口粮,据《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所载……全家五口每日需口粮七升二合,全年共需口粮二十五石九斗二升。但缴纳租税后只剩下二十二石二斗五升,还缺少三石六斗七升,也就是说每年还缺少一个月以上的口粮。何况农民除吃饭以外,还需要种子、农具、肥料等生产资料和衣物等日常必不可少的开支,那就更加入不敷出了……至于像敦煌户籍残卷中记述的那样,贫苦农民授田数额还要低于三十亩的平均数,如果一户只能授田十亩、五亩,那是连租调也缴不起的。”总结一下就是:农民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日子从贞观之治一直延续到了开元盛世。
学者吴章铨也研究过唐朝初年的民生,他的结论是:“(唐初)平常人家耕地三十余亩,可以养活三四口,家庭人口再多,便要忍饥耐寒了。如果耕的是上好田地,土地生产力好,那就宽裕些,如果是贫瘠田,就很难支持。”
其实,贞观时期的君臣自己也很清楚贞观之治的含金量。
贞观四年(公元630年),李世民“狩于鹿苑,见野人多褴褛”,发现很多穷人连衣服都穿不起。
贞观五年(公元631年),李世民拟修造洛阳宫,民部尚书戴胄上奏,批评朝廷赋役繁重,沉痛说道:“九成作役,余丁向尽……乱离甫尔,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入军者督其戎仗,从役者责其糇粮,尽室经营,多不能济。”戴胄说:陛下修筑洛阳宫,就等于把征兵役剩余的民间壮丁全征完了。百姓家中有一个人去服役,全家生计就要陷入困顿,服兵役还要自己准备器具,服徭役还要自己准备粮食,举全家之力,许多百姓也无力置办齐备。
贞观六年(公元632年),李世民心痒难耐要去泰山封禅,魏徵极力劝阻,理由是从伊水与洛水往东,一直到泰山与东海,“苍茫千里,人烟断绝,鸡犬不闻,道路萧条,进退艰阻”。远不是什么天下大治的景象。
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李世民往怀州游猎。有人上奏批评说,朝廷长期勒令“山东众丁”营造宫苑,还说如今的徭役可与暴隋相比,怀州、洛阳以东“残人不堪其命”,老百姓都要活不下去了。李世民对着侍臣发怒,说这样的批评是在诋毁君王,“有似咒诅”。同年,还有侍御史马周上奏说,本朝人口不及隋朝的十分之一,但征发徭役不遑多让,“供官徭役,道路相继,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春秋冬夏,略无休时”,老百姓被朝廷的徭役折磨得死去活来,“臣每访问,四五年来,百姓颇有怨嗟之言,以陛下不存养之”——我去基层访查,百姓对朝廷怨声载道,认为陛下根本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侯君集平高昌,李世民执意在其地置州县,当地百姓全都遭了殃。用褚遂良的话说,是“飞刍挽粟,十室九空,数郡萧然,五年不复”,百姓或死于徭役,或为逃避徭役而成为流民,十室九空。也是在前一年,魏徵上奏批评李世民的爱民之心不能有始有终,“顷年以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脱因水旱,谷麦不收,恐百姓之心,不能如前日之宁帖”,百姓已被朝廷的徭役弄得筋疲力尽,关中的百姓尤其惨,如果遇上水旱之灾,作物歉收,吃不上饭,恐怕会有人造反。也是在这一年,吴楚、巴蜀之地共二十八州因久旱出现了“饥人相食”的惨剧。
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房玄龄、高士廉路遇少府少监窦德素,询问为什么又在修太极宫北门。窦把二人的询问上报给李世民,李世民大怒,对着房玄龄、高士廉大骂“何预君事”(关你屁事),自此“朝臣都不论事”,众人缄默不言。
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李世民下发诏书:“‘自今有自伤残者,据法加罪,仍从赋役。’隋末赋役重数,人往往自折支体,谓之‘福手’‘福足’,至是遗风犹存,故禁之。”皇帝下令:从今往后,再有百姓胆敢弄断自己的手足,以逃避朝廷的赋役,不但要依法治罪,赋役也不能因为残疾而免除。李世民在诏书中把百姓自残归咎于“隋末遗风”,纯属狡辩。如吕思勉所言:“是时役苟不重,民安肯自伤残?”如果不是朝廷的赋役逼得百姓活不下去,谁会狠下心来自残?如果不是百姓自残的现象已经很严重,李世民也不至于下这样的诏书。
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李世民准备第二次进攻高丽,征发剑南道百姓造船,百姓欲用钱来代替劳役,结果“州县督迫严急,民至卖田宅、鬻子女不能供,谷价踊贵,剑外骚然”。卖房子、卖田产、卖儿女,也没法缴足朝廷规定的役钱,只有外逃一途。百姓外逃,土地无人耕种,粮价随之暴涨,社会陷入动荡。同年,因不堪赋役,眉、邛、雅三州百姓起来造反。次年夏,李世民去世。
简言之,终贞观之世,百姓始终处于一种相当困顿的境遇之中。他们的困顿与李世民所信奉的“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的理念直接相关。贞观十三年,魏徵在进谏时说:“陛下这些年来一直滥用民力,忘记了谦逊节俭的美德,而且还振振有词,说什么不给百姓找事干他们就会骄逸,多给百姓派劳役他们会更容易驱使。自古以来,从来没有因为老百姓安乐悠闲而导致亡国的事例。”
其实,魏徵的谏言并不准确。在李世民之前,早已有商鞅与韩非子阐述过“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的驭民之道。
商鞅的话是“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国富而民治,重强”──百姓贫穷,就会有求富的上进心;富有之后,就会有更多的想法,追求更多的东西,然后国家有“虱”,就不能强盛。所以,百姓富裕了,钱财没地方消耗,就该制定制度促使他们拿出粮食来换取爵位。他们重新陷入贫穷,就不会怠惰,将精力全用在耕作上,不会有过多的想法,追求过多的东西,“六虱”就不会产生。让国家富有,让百姓保持贫穷,可以让国家强上加强。
韩非子的话是“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君人者虽足民,不能足使为君天子,而桀未必为天子为足也,则虽足民,何可以为治也”——人的本性是财富充裕后就想要别的东西,在生产上变得懒惰。君主再如何满足百姓的欲望,也不能让他们做皇帝,而且像桀那样的人做了君主也未必满足,所以,满足百姓的欲望,不是治国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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