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豆瓣近期将正式推出的“友情小组”数目限制多少个最合理?
子非魚(我还在)
近期看到阿北精彩的博文 http://blog.douban.com/douban/2008/02/19/95/ 和他在南方周末小组的发言“2008-02-21 14:14:41 阿北 (北京) 遗憾没办法参加这个聚会。豆瓣全站在小组管理方面会有一两个改进,我想提前汇告一下,供参考。可能会有用处,用不上也没关系。 1. 近期会推出正式的“友情小组”(名称暂定),并在小组页面显著位置显示。友情小组需要双方组长确认,并有数目限制(4到6, 未定)。希望这个功能能补充“这个小组的成员也喜欢去”列表的不足。另外,也可以给“分坛”,“姊妹组“等小组之间的关系提供方便。 2. 公开小组会提供“加入需要管理员批准”的选项。 3. 个人黑名单(”无视“)的功能一直在考虑之中。对无争议的恶意使用(比如刷屏,暴组,群发广告)的举报和处理也会规范和流程化。 豆瓣团队关于社区发展的一些想法,特别是对小组规模引发问题的应对,请看豆瓣blog的最新文章: http://blog.douban.com/douban/2008/02/19/95/ ” 得知豆瓣将正式推出友情小组,既然改变无法阻挡,那么为什么不积极的去参与呢。再说我们在豆瓣得到很多收获的时候也应该想着回报,所以大家在这里讨论一下友情小组的数目吧,也好给阿北以后设置时一个参考和借鉴。 用阿北的话最为结束吧“我们已经有了不少想法,也对结果充满信心。这会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变化过程,我已经等不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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