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满,HR说没有述职所以没有转正,薪资按试用期发
来自:故事撕碎喂了狗
我收到offer是三个月试用期,但是劳动合同公司签的同一模板六个月。 我三个月的时候公司说集团财务要求给我转了合同,相当于我从子公司A公司转到子公司B公司(同一集团下,团队工作内容都不变)公司说承认我之前的工龄,所以重新签的合同是从当月起三年。没有试用期。 整体我从进公司工作了四个月,在我的理解是第四个月的工资应该按照转正后的发,但是我收到还是试用期的薪资,我跟HR确认。 她说因为没有跟我做review。 我说四个月过去了没有review的原因是什么? 她说没有收到用人部门提出要跟我做review。 然后告诉我她目前收到的信息是我的表现没有达到预期。 大家帮我支支招,我现在的困境是。 1、我现在应该是转正了对吧?(我理解三个月到期没有提出异议那就是自动转正)就算公司要延长我的试用期,也应该提前与我写上或者书面通知我,确认我是否接受。 2、如果最后六个月内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让我离职,我可以获得的赔偿如何算呢? 3、我应该怎么争取我的权益呢?公司从四个月的工资还是按照试用期发的,这里我就少了一部分收入,可以追回吗? 4、这里面的点在于公司给所有人的合同模板都是六个月试用期。我只是offer单独约定三个月,签合同时问HR她说以offer为准。但我又中途转了一次合同。我就凌乱了。 PS:我本身也不太喜欢这个公司,其他团队不知道我不喜欢我所在的团队,很难融而且大家工作风格也很不一样。我本身是想能坚持久一点就久一点,简历不要太花。但是现在双方好像都看不上。 有有经验或者懂劳动法的友友能帮我解析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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