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梦华录看宋代司法制度
锦鲤坤坤
如题,录子破了56.12,我来填坑啦!

我也非专业,但是之前组里有小伙伴想看,于是买了这本书来看,结合我们梦华录的剧情,说一说剧里出现的有关宋代司法制度的设定~
慢更~

一、笞刑与杖刑
1.刑具与施刑部位
梦华录中,我们随着赵盼儿打官司,多次看到了笞刑与杖刑的区别,剧中人物也说,这两者有明显区别。
笞刑和杖刑是隋唐五刑中较轻的刑罚,是对轻罪犯人的处罚手段。宋代法律对笞刑所用刑具的规格和重量都有明确规定。
对于笞刑与杖刑所施刑的身体部位,宋代也有明确规定:笞杖罪皆臀受,徒流罪皆背受。正是因为有明确规定,赵盼儿因敲登闻鼓受刑时,顾千帆会非常愤怒,因为施刑人违反律法,将臀部施刑改为背部施刑,处罚更为严重,也与一开始所说不相符。
2.刑制的演变
结合华亭县与周舍对峙公堂,我们具体来谈一谈折杖法。
华亭县中,县官对周舍的判决是:按律,应脊杖六十,念其触犯,其情可悯,准折臀杖十五(白眼)。

宋朝建立后,为了改变唐末五代以来五刑繁苛,刑罚不一的局面,实行了新的刑罚制度,即折杖法。
折杖就是用杖刑来作为其他刑名的代用刑或补充刑,宋代以前就已出现,但作为一种固定的刑罚则是从宋代开始的。建隆四年,吏部尚书张昭等制定折杖法,并开始颁布实行。依折杖法规定,五刑中的笞杖徒流四种刑罚,分别按常行杖比折决罚,以代替或部分代替这四种刑罪原来的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因此可以说,折杖法对于笞杖徒刑是一种代用刑罚,对流刑则是一种附加刑罚。
也就是县官根据律法漏洞给周舍放水,连放水都这么专业。
赵盼儿迅速当堂反击:朝廷也有规定,依法杖刑,不得以钱赎罪。
但是,宋代笞杖又有这样一个特点:县级判决。也就是说,宋代笞杖罪一般由县级以下司法机关判决执行,所谓“杖罪不送周”。因此,县级成了笞杖罪的主要审判执行机关。但是由于山高皇帝远,徇私舞弊,滥用刑罚的现象也比较严重。百姓无大过则往往被杖百处罚,下级执行官吏“或观望声势,或接受贿赂,行遣之时,殆同儿戏”。
这也就是为什么,县官敢给周舍放水,又马上说赵盼儿咆哮公堂,脊杖十记。赵盼儿说:民女不服。县官又说再加十杖。(狗官)
三娘直接说:二十杖,是会死人的。
许知州出现时说:糊涂,被告是无辜女子,哪经得起你们这种重手。
又说:公堂上,优容妇孺,难道不是古之惯例么?
还说:朝中不是总说,地方官员,枉法之事颇多么?这周舍又是华亭富户,我总要在旁看着,免得别人参你时…
这句又正好对应上文所说,地方滥用刑罚严重。
他的这番话,既和情理,又和法理。
宋代对笞、杖施刑的时间和对象都有规定。如夜晚不得决杖。不得在几天内连续在湿疮上决杖。对老幼病人和孕妇均不得决杖,以避免出现致命事故。
于是县官重判周舍:干犯律法,私掠官伎,兼之虐打妇人(这条知道但是之前不说),应律应刺配三千里,脊杖三十。

刺配与之前所说笞、杖不同,这就要讲到执行制度的第二点,徒流编配,明天继续~
皇城司
登闻鼓
诏狱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终于有机会打卡赵氏茶铺啦 (小仙子姐姐)
- 永安楼|还有录人在吗 (扑扑)
- 永安楼|原来梦华录那个时候热度这么高 (GIFT)
- 永安楼|写给赵盼儿们:当洪流涌向你时 你被淹没 错并不在你 (米花糖)
- 永远的njjc 剧母的33520热度直接开除(已修正) (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