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破镜重圆必须分手,说说《粉黛》的事业线~V~
来自:月亮脸(日更治百病)
最近的气氛太过岁月静好,需要一些静中作乐。所以想要来聊一聊刚刚完结,令我很上头的一部剧《粉黛》。原著含量比较高。
(LZ自己认为的)姊妹篇:
李柏奚,知名化妆师,以黑丝靓裙、及腰长发为个人标志。然而真实的他是个喜欢穿着T恤大裤衩看电竞直播的阿宅。父母都是知名艺术家,从小培养他学习画画,但李柏奚读大学时决定做化妆师。刚入行时化影视妆,现在走时尚路线。
程平,曾经是个厉害的职业电竞选手,因为向同队队长表白心意而被队长算计,在25岁这年黯然退役。程平大学读的是影视专业,退役后就签约做了演员,在团队的打造下努力扮演一个 “电竞出身的直男死宅”。
李柏奚得到了为大学时的偶像程神化妆的机会。缘分就此展开。
《粉黛》,又名一个深柜基佬与一个深柜直男之间的爱情故事。
我觉得这个故事让我上头的一个原因,是它兼顾了爱情与事业的逻辑,两个逻辑互相成就,而且都比较能够说服我。
《粉黛》里有一个影射了主角关系的戏中戏《鹤伞》,讲述了画家和他的“缪斯”弘的故事:拥有一半日本血统的弘,以符合艺术家想象的东方美让画家创作出了自己的成名作,但真实的弘在画家眼中却因为变得越来越世俗而失去了魅力。弘发现画家不再爱自己,留下一封信谎称回到日本家乡,然后跳海自杀了。
这个故事有真实的历史背景。其一,日本浮世绘风格确实受到19世纪欧洲印象派、后印象派画家的喜爱,著名画家如莫奈、梵高都有模仿浮世绘的画作传世。《鹤伞》的故事就发生在19世纪的巴黎。其二,画家与缪斯的故事,在艺术史中被津津乐道。缪斯是画家的灵感来源,也是画家的情人。表面上看,画家的创作依赖缪斯赋予他的灵感。事实上是缪斯依附于画家而存在,她的美由画家定义,画家的凝视成为她活着的全部意义。这种原本并不对等的关系,却被男性视角的艺术史叙述浪漫化为“爱情”。《粉黛》里这样描述弘给程平的感受:
他原想用老方法,找一些类似的角色观摩学习,但对于弘这个角色,老办法却行不通了。他找到的所有参考片段,那表演都比他自己的还“重”。这少年仿佛不是活人,而是一个梦境造物,等到意识到这一点,他就会散去。
《粉黛》也是一个关于艺术创作者和能够给予他灵感的美丽青年的故事。在他们相遇的时候,李柏奚已功成名就,正需要一个契机来突破自己,而程平事业刚刚起步,除了一张“适合大荧幕”的脸尚一无所有。这个故事同样是从李柏奚的视角来讲述的。但是作者可以直接去参考历史上那些艺术家与缪斯的故事吗?如果这样写,程平也将会是一个轻飘飘的、依附李柏奚的视线而存在的角色。
程平要成为一个和李柏奚有着同等分量的角色,就不能成为弘。
弘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缪斯——一个画家可以在与世隔绝的空间中封印她的美的女性。他的性别让他有机会作为画家的画廊经理人接触社会。然而矛盾的是,越是参与这些现代商业事务,弘就越是丧失了他对于画家来说那种异域来客的神秘感。弘看似获得了一个走下画布,成为一名商人的机会,但他明白,一旦他不再是画家的灵感来源,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会被剥夺。《粉黛》想要让“弘”再努力一把,走下画布,甚至走出和画家的不对等关系,以更加独立、平等的方式和画家相爱。
首先,程平对于李柏奚来说,不是一个单纯的“美”的客体。美是虚无缥缈的,模特美不美,解释权全在画ta那个人手上。李柏奚需要的不是一个这样的梦中情模,他需要的是一个接纳真实的自己的契机。
李柏奚不想做他爸妈那样的艺术家。他觉得他爸的创作是自欺欺人,他妈的创作形式先于内容,都不够真诚。然而与此同时,他又惯性地接受了父辈宣称的那种追求艺术的方式:艺术创作要靠向内探索,通过个人的修行来完成。
真诚的李柏奚,真诚地发现自己探索不出个什么玩意儿。
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孩子,就爱吃薯片打游戏,对着画布也顿悟不出什么大痛苦大悲切大壮美。
他不属于边缘人群,没有悲惨的童年记忆,没有不被理解的梦想,从未受过群体排挤,连装都装不出一腔孤勇。
(顺便说,上面这一段,广播剧是用李柏奚在醉酒状态下的内心独白的方式来演绎的,这一段是我心目中马阳版李娘娘的高光时刻。←您还记得您是在写广播剧的repo啊……)
于是他断定,自己不被艺术之神眷顾,是个平庸的俗人。他要找一份不依赖自我表达的工作来做,化妆师似乎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在他看来,(与画家和模特的关系正好相反,)化妆是以模特为主体的,自己只需要准备好足够的技术,被动地完成模特方的要求即可。
然而正如李柏奚视化妆师为做不成艺术家之后的次等选择一样,化妆师行业中同样也存在着艺术家高于工匠的鄙视链。最受追捧的,仍然是那些可以表达自己的“艺术理念”——那些对化妆过程有着更多控制权的化妆师。越是化妆界的大佬,他们与模特的关系就越接近艺术家与模特:在任何模特的妆容中,彰显的都是化妆师的自我,模特本人不再重要。
李柏奚其实不是没有理念,而是他的理念和这个艺术体制相冲突了。他觉得模特本身的特质挺重要的,环境因素也挺重要的,创作者不该忽略这些,只沉浸于自己的世界。他的ego没有那么大,是个更加适合在互动中创作的创作者。非要让这样的他,脱离模特、脱离环境,去表达一个抽象的“个人理念”,才会让他头脑空白,不知所措。
他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意识到这些,只是为表达不出“我”而感到羞耻。当化妆行业开始阴魂不散地向他索要“个人标签”,他干脆剃光腿毛蓄起长发,把自己变成了那个标签。
为啥程平会有能耐让怂了这么多年的李娘娘面对真实的自己呢?原因在于,李娘娘本来就对真诚有执念——他最想背离自己的父母的方面,就是父母对待艺术创作不够真诚;他也鄙弃这个最终还是要靠伪装博出位的自己。正在这个时候,程平带着他的偶像光环出现了,还有他超乎常人的真实与坦诚。李柏奚被他吸引,想要试着向他靠拢。喜欢一个人,就自然会向他学的,这样,用程平的话来说,才“配看着他”。
李娘娘开始改变了,从穿回男装做起。我为啥知道呢,因为马阳阳的声线在与程平的对话中,几乎不着痕迹地变得越来越不嗲了。“一只苹果突然想要知道,自己不打这层果蜡,还能卖多少钱”。他忐忑地面对第一个审判者,然后看到用程平闪瞎人眼的金光大字表白,“什么苹果都爱吃”。
所以缪斯什么的,其实没有那么玄乎。只是李柏奚开始和程平一起接受那个不够好的自己。更重要的是,他开始明白自己擅长的创作方式也是独特可贵的,未必就要被贬低为“没有自我”。在程平脸上(唇上)小试牛刀完成了半个即兴创作之后,他终于凭借善于利用环境灯光的特长,在公开比试中赢过了个人风格强烈的师弟,也克服了长久以来的心理阴影。
这就要说到第二方面,正是李柏奚的创作理念,带来了画家和模特之间关系改变的可能性。无论作为化妆师,还是日后作为画家的李柏奚,都让出了一部分对创作过程的控制权给他的模特,他在具体的情景中创作,允许意外自然而然地发生,通过交流捕捉无法预知的惊喜。既然画家自己的审美标准没有那么重要了,他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绑定唯一的缪斯,所有人都有可能成为他的缪斯。
理是这么个理,但尚在建构自信心过程中的李娘娘,还是有点担心,一旦离开程平,自己这点刚刚点燃的灵感之小火苗,是不是就会熄灭。他或许爱程平,但他发现,无论爱或不爱,他都需要和程平在一起。如此一来,不仅爱没有得到确认,李柏奚作为艺术家的成长之路也未完成。
程平则要面临另一个难题。如果李柏奚是因为自己可以给他带来创作灵感才和自己在一起,一旦他不再需要自己就能完成创作,是不是就会离开?
正因为如此,在一本耽美小说里,为了确认主角双方是否不掺杂其他情感地爱了彼此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也得分开一阵。而且这个确认,只能由李柏奚来完成。程平他,他就只能痴痴地等。
这个过程对读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但热恋中的两个人显然不会愿意为了验证爱情故意分开,他们一个觉得“这有必要区分吗”,另一个已经有了做小伏低的觉悟:“喜欢和喜欢没有区别”。需要有另一个理由,为程平计,二人依然不得不分开:不被公众接受的同性恋情。于是在李柏奚去确认自己依然拥有创作灵感和依然爱程平这两件事的时候,程平也有了事要做:他要成为一名足够有实力的演员,这样就没有人在意他的私生活了。
分开的这段时间,让他们可以清除存在于二人之间和外界的,阻止二人相爱和共同生活的障碍。
这里我们需要接受耽美的通用设置,无论分开多久,二人如何成长,爱情,它就是不会改变的。所以在三年后,李柏奚办了以脸为主题的画展,程平成了程影---帝,他们又在一起了。
要想将李柏奚和程平从“艺术家与缪斯”这种控制-依附性的关系中解绑,只靠李柏奚这一方的创作理念发生变化还不够。还需要将程平塑造成一个有自己独立的动机与行动能力的人,直到我们能够想象,在李柏奚的视线之外,程平依然在生动地活着。在这方面,作者做得挺成功,程平的人设完整,心路历程清晰顺畅。路知行的演绎则可以算是锦上添花。看原著时时常浮现在我眼前的那个小绵羊一样的程平,在路知知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就消失了。这个程平虽然有着为爱奉献自己的觉悟,但是语气一直是不卑不亢的。
在这个故事里,程平不仅没有老老实实满足于做李柏奚的缪斯,更有甚者,有时候其实是李柏奚在做程平的缪斯。在程平新进《黑色的太阳》剧组找不到状态的时候,他看到李柏奚给自己设计的形象戴了一个眼镜,于是从设计一个推眼镜的动作开始,找到了表现人物心理的切入点。为了短时间内提高演技,他胡吃海塞了一通类似情节的经典片段,此时是李柏奚画中那个倔强的眼神,提醒他演出自己独特的气质。在这次合作中,他俩同时成为了对方的灵感源泉。
李柏奚也成为程平努力搞事业的动力。程平一开始做演员做得挺漫不经心,他是在前一个职业生涯盛极将衰时被硬生生掐断,万念俱灰,对自己的评价也down到谷底的时候成为一名演员的,总想着做不下去就退圈。他需要重新获得动力,才有可能在这一行好好做下去。李柏奚一开始给他的感受是“他对我这么好,我不能辜负他”。后来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与李柏奚的合作,怎么说都有“抱大腿”之嫌——人家一个业界顶流的化妆师,凭什么一定要跟你绑定?“对方在行业内已经做到了顶端,自己却还苦苦挣扎在花瓶与非花瓶之间”,所以“他着急了。他进步得太慢了。他想改变这一切,最好是明天就改。”
不过,如果李柏奚对于程平来说一直是个高不可及、只能仰望的偶像,那他们之间就永远无法是对等的关系。程平对李柏奚心动两次。第一次是因为他勇敢做自己,第二次是因为他勇敢做自己。
程平曾以为李柏奚引人注目是因为那身女装,但脱下女装后,众人的目光依旧离不开他。就好像……那才是他本来的样子。
勇敢做自己没有那么容易的,程平见证了李柏奚挣扎的过程,并且成为李柏奚做出选择的关键原因。这个过程,让程平心目中的李柏奚成为有血有肉、触手可及的真实的人。
我非常喜欢看职业剧,最讨厌打着职业剧的旗号谈恋爱。就我个人的阅读/听剧体验来说,《粉黛》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关于怎么在一个故事里讲打拼事业与谈恋爱两不误。耽美小说需要把圆满的爱情设为最终目标,而爱情圆满又常常又需要以世俗性的成功为前提。甚至可能一次条件不具备,俩人还会分开创造条件,再来一次。这个道理,虽然显得有些保守,但又挺实在的。就好像弗吉尼亚·伍尔夫写的那样,想要开始文学创作——去做那些原本被认为不应由她们来完成的事——的女人,需要先为自己赚得五百磅和一个带锁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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