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自由(再读《卡拉马佐夫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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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自纽约Lapham's Quarterly杂志,由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评论家)所著的评论文章。Eagleton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和深刻的哲学评论家(算不算哲学家?反正他和哈贝马斯齐名,两人都还健在),建议读英文原文,句式优雅简洁,用词准确丰富,逻辑严谨。
原文标题:Freedom by Necessity - A reconsidertion of Dostoevsky's The Brothers Karamazov.
原文链接:https://www.laphamsquarterly.org/religion/freedom-necessity
《卡拉马佐夫兄弟》发表于1880年的沙皇俄国,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最后一部小说,一部哲学小说,一部活灵活现、充满地狱般诅咒和对永生的诱惑的名著。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相信,这部小说充分暴露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内心的暗黑神秘主义和犯罪倾向,俄语中也有了一个新的词汇 ---卡氏悖论(Karamazovshchina) --- 用来代表小说所涉及和探索的堕落、暴力和心理出轨。这部小说把悲剧和荒诞、充满神秘感的迷乱和狂暴的荒唐融合在一起。他笔下的人物始终处于一种病态的极度苦恼,或者是消沉的敏感中,包括过气的社会名流,滑稽可笑的乡绅,和偏执而神经质的小职员,他们都从被侮辱、被羞辱中攫取一种“自我胜利般”的喜悦。
他的几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包括《罪与罚》(1866),《白痴》(1869),《群魔》(1872),展现了一个沉沦于封建制贫穷的社会,同时却被各种先锋思想牢牢抓住,淹没在无政府主义、虚无主义、上帝恐惧主义和上帝否定论之中。曾经浸淫在俄国东正教氛围中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坚定地抵制激进的政治主张和自由派世俗主义。像很多“现代派”那样,他在艺术上有多么大胆无畏,在政治上就有多么保守。然而,萦绕在他的创作冲动四周的却是叛乱者和逆反者、被诅咒的人和堕落的人,同时还有圣徒和圣经经文。也许放荡不羁不过是一条弯路,也通往天国;也许魔鬼比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理解上帝(God)。
《卡拉马佐夫兄弟》不仅是一部关于恩典和原罪、地狱和救赎的沉思录,也是一部侦探悬疑小说。围绕地主费奥德.卡拉马佐夫(Fyodor Karamazov)被谋杀,作品设计了极端复杂的情节,某些版本甚至接近一千页。整个故事发生在四天之内,剧情深邃,侦探细节精致。作者在这个轻巧的故事基础上,构建了一个宏大的、厚重的上层建筑,包含了社会评论、宗教冥思、和哲学反思。Fyodor的三个儿子,有名无实(同父异母),每个人都偶尔在精神崩溃的边缘跌跌撞撞;每个人都展现了对小资产阶级道德观的蔑视。老大Dmitri,被恋母情结撕碎,暴躁而放荡,是个一半肉欲一半幼稚的流氓恶棍;小儿子Alexei,同样不在意道德底线,但是是在正义的一侧而非魔鬼的那一侧;二儿子Ivan,是个理想主义者,恣意地拒绝上帝,专注于激情地与魔鬼辩论。“魔鬼”以一个衣着破旧、彬彬有礼的形象出现,总是穿着条过时的格子裤。
小说中最精彩的环节是“宗教大法官”。当两兄弟讨论宗教信仰的问题时,Ivan给Alexei讲了个关于宗教大法官和耶稣的故事。他们的谈话不是严肃的哲学辩论那样,而是戏剧性的。所以我们也就不要把这些精彩的描写当成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自己的个人想法。就像《黑暗之心》里的Marlowe的讲述一样,这是个故事里的故事。我们也不知道这些描写和Ivan自己的信仰有多接近,以及受当时那个谈话时机的影响有多大。在那个片段中,我们无法直接了解Ivan的内心世界,我们能看到的只是个他讲述的无关紧要的故事。Ivan自己轻描淡写的说,这只是个“迷迷糊糊的学生写的混乱的诗句”。或许他只是想引起弟弟的兴致而已,Alexei倒是觉得有些费解。他的目的是为了动摇Alexei的信仰吗?曲折复杂的行文结构其实提醒我们,这是一部文学作品,而不是哲学或者神学。宗教大法官起诉耶稣这个情节,对于有宗教倾向性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来说并不能典型的反映其本人的思想。反而是宗教大法官,对普通人的轻蔑的态度,倒是和作者本人非常接近。这段精彩的章节里没有唾手可得的东西。真理可没那么容易就买到。
"宗教大法官"这个剧情设计很简单:耶稣重返人间,不过他看似轻率的选择了塞维利亚(Seville)作为自己的起点,当时正处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横行的残酷时代。已近耄耋之年的大法官抓获了耶稣这位“救世主”,准备第二天以“最邪恶的异端”之罪名在广场上执行火刑。大法官来到耶稣的囚室质问他。接下来的描写可以说是宗教专制主义所能做的最狡诈的所谓道歉,或者说是对宗教独裁的尖锐的讽刺。大法官质问耶稣,为什么耶稣要把“绝对自由”这个无法承受的负担,压在这贫穷、软弱、堕落的普通人身上?为什么耶稣和他的父胆敢一边宣称对人的永恒的爱,一边却纵容人异想天开的妄想?为什么要赐给人聒噪祈求的人间食物,为什么不干脆就把那超凡脱俗的天堂食物赐给人们?可怕的事实是人无法承受自由之重。大法官对耶稣说,“没有任何东西比心灵自由之权力更让人垂涎,但是也最折磨人。既然如此,你们放弃用一个坚实可靠、能一劳永逸的抚慰人心的方案,取而代之赐给人的都是反常的、神秘的、含糊的,超出人的能力所及的东西。”人除了把自己那惶恐的自由奉献给某个仁慈的君主,一无所求。君主将会为这些人提供生活所需,并且把这些人从自由意志(will to choose)中解脱出来。
大法官说道,唯一的解脱就是教会。人民的呼声就是,”最好的办法是让你来奴役我们,但是要负责养我们“。教会用三剂安慰剂明智的回应了人民的请求:神迹、神秘、和权威。和彻底的理想主义者Ivan不同,普通人想敬神,而不是理解神。教会传统中,行神迹、迷一样的神秘外衣、和权威感,尽管没有任何理性基础,但是却殷勤的“允许”人们来奉献自己的尊敬。大法官深知人是多么的软弱和悲催,他确定上帝是不知道这点的。他的爱是在人脆弱时保护他们,而不是虐待狂一样在他们伤口上撒盐。在大法官的斥责结束后,耶稣一言不发。相反,他身体前倾,吻了这位老人的嘴唇。最终,这位大法官没有处死耶稣,而是把他放了,但是要求他再也不要回来。
和大部分无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不同,其实和大多数忠实的信徒也不同,陀思妥耶夫斯基深信上帝(God)是人类自由之源,而不是障碍。上帝之爱,如Thomos Aquinas(13世纪意大利Dominican教士,圣经神学家)所说,使得我们能保持自我,如同智慧的父母会让子女自由成长。矛盾之处在于,正是对上帝的依赖解放了我们。有种夸大其辞的幼稚的妄想,认为上帝作为一种威权的存在,是来破坏人们的一些见不得人的享乐,是天上下凡的恶霸,或者是天上的Bill O'Reilly(美国当代强硬保守派电视节目主持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对这种想法不屑一顾。但是心理学理论让我们珍视这种妄想,因为人是慢性受虐狂患者。对于我们从自己那冷酷的、报复性的超我处攫取连续不断的小小满足感,弗洛伊德是非常清楚的。我们需要做的是放弃对于上帝的这种幼稚的看法,把他当作朋友、情人、难友、和需要自我保护时的顾问。而这正是我们不愿意去做的事。对于我们来说,把上帝当成一个暴躁的老混蛋,反而更容易一些,就像对待一个被惯坏了的摇滚明星,总是需要歌迷去安慰和哄骗。唯其如此,我们才能享受俄狄浦斯(弑父、恋母)式的叛逆的欢愉。
对于上帝的巨大威力,宗教大法官是心知肚明的,因为在《旧约》中,耶和华时而化身为可怕的大火,使观者悚动;时而化身为宏伟壮观的深渊,藐视一切存在。而大法官所忽视的,却是上帝那宏大的爱。他是圣洁的恐怖,为了重建而去毁灭,他的仁慈和宽恕不容一丝妥协。他对众生的爱,如同一切纯粹绝对之物,毫无瑕疵。并不像Gnostics(灵知派)所臆想的上帝有两张脸,一面创造,一面毁灭。对Gnostics来说,难以接受的事实是这两张脸其实是同一张。
自由也有两面性,它既是礼物、也是诅咒,既是毒药、也是解药,既是自我成就的、也是自我毁灭的。自由之物的生命既是摇摇欲坠的、也是振奋人心的,可不是金鱼能比的。历史性动物,和自然性动物不同,永远处于危险状态,“被诅咒的自由“(萨特语)。Auden说,“我们必然生活在自由中“。我们却把自由像脚镣一样拖在身后。不过,尽管人类虐待自己的自由权,却无法摆脱它。对自由最伟大的赞扬来自关于地狱的教义。如果我们能够如愿以偿地拒绝我们的自由之源,啐在造物主脸上,那么我们肯定很强大。如果造物主谦逊如此,假如他有他的弱点,那么他也许不像谣传的那样控制欲很强。这个想法尽管很宜人,却也让人担忧,这也是为什么那位宗教大法官觉得,除了可以被双手奉给别人,自由一无是处,就像个足球运动员,把刚刚拿到的皮球赶紧踢给别人。
这个宣告(甘愿把心灵自由交给教会)并不等同于承认最高形式的自由就是心甘情愿地放弃自由。对大法官这样的典型保守派来说,人性是卑微的,人之所以应该抛弃自由是因为它是一个诅咒。与此相反,对于一些可悲的倡导者而言,正是因为自由权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所以要被放弃。如果我们自愿放弃它,谨慎地和自己的命运扭作一团,那我们真的是不可战胜的。我们自愿服从一个更高的权威,正是这个举动揭示了一种超越权威的力量。这个悖论也多多少少体现在基督受刑上,正是耶稣充满慈爱的接受了天父的意志,他的复活才有了前提。也正是因为耶稣心甘情愿的接受了羞辱和死亡,而不是把这些当作通往所谓荣耀的垫脚石,他才能够把软弱升华为力量。不过,这个悖论也有可能成为最不易觉察的魔鬼的诱惑。纳粹信徒们自以为发现了远超微不足道的包容性多样化(上帝创造的世间万物)的所谓更深刻的自由,心甘情愿屈服于“元首”和“祖国”之下。因此,纳粹党卫队军官和甘愿为他人利益献身的殉道者之间,是有细微的区别的。
美国人通常只看到理想主义的积极方面,而这个宗教大法官则关注其破坏性。在我这样的欧洲人看来,美国式的理想主义中经常能看到让人惊讶的事。尽管有点讽刺,(理想主义泛滥的【译者注】)美国却是目前为止,人类历史所产生的最物欲化的文明。美国人一定要断言、而非否认,期望而非沮丧,成为赢家而非输家,始终保持期待、而非懦弱地屈服。在这样一个奋斗不息的浮士德主义世界中,负面态度是一种思想犯罪。基督教科学派创立的“精神胜过物质”推波助澜,看起来人的意志可以没有上限。
这种亵渎神灵的意识形态,体现在那个最普通的美式谎言,就是只要你专心致志,就能做成任何事。这个谎言忽视了人的脆弱和局限,正是大法官所看到的。而且,不像那个大法官,这样的无极限理想主义不承认所谓的理想化恐怖主义。理想化确实重要,但是与加持在圣保罗(St. Paul)身上的“法”一样,理想化只能告诉你什么是错的,而非怎么做是对的。这就是为什么圣保罗说那个“法”是个诅咒。理想化有着弗洛伊德式“超我”的顽固的不安分,激发我们去痴心妄想超出我们能力范围,悲催地失败,然后坠入自卑中。理想主义是暴力和绝望的同谋者,而不是解药。Guantanamo Bay(美军在古巴长期占领的一个军事基地)所彰显的新保守主义,意图把一个野蛮世界拽进现代文明之光,昭然若揭。
那位宗教大法官正是想保护普通大众,避免他们陷入这个自我毁灭的轮回、和崇高的暴怒中(指渎神【译者注】)。如果我们不对他人有奢望,也就不会陷入悲剧性的消沉之中,因为他们肯定达不到我们的预期。愤世嫉俗或者虚无主义是理想主义的另外的表征。道德生活的基石只能是现实主义。我们所有人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我们身心的软弱。任何意识形态,如果不是以此共同点为基础,而是标榜某个崇高的目标,都有可能被证明是不可靠的。以人性弱点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等同于相互宽恕,而宽恕代表了现实主义的终极形态,因为要使人信服的话,意识形态必须考量不计入人性弱点的可怕后果。就如弗洛伊德意识到的,人的更崇高的冲动必须基于他/她的更深层的冲动,否则无法继续拓展。我们这个物种的共同点是平凡的肉体,它既是普遍性的,但同时也是最容易受伤的和最独特的。这就是为什么那些集中营里的受害者,如果不考虑他们的文化和历史背景,丧失的就是他/她作为“人”的存在。理想主义者的真实替代物是失败者。《新约》告诉人们,最终将继承基督之国的,不是虔诚之人、行为端正之人,而是失败者、妓女/不择手段之人、通奸惯犯、殖民地的叛徒、人间的污垢。值得注意的是,在和这些卑鄙之人厮混前,耶稣并没有要求他们先忏悔,这在犹太习俗中是一个惹人注目、且为人不齿的创新。
那位宗教大法官的神学理论误入歧途了,因为他忽视了他所谓的危险的自由---上帝馈赠给人的众多遗产之一 --- 正是把人从教条冗法中解脱出来的自由。这是为什么耶稣说,“我的束缚是简单的,我的负担是轻松的”。耶稣宣称,让穷人承担无穷重负的,正是那批墨守陈规的律法书记员和法利赛人(公元1世纪时犹太教的撰写法律条文的职业书记员,和教条主义法利赛人,两派人都是律法方面的专家)。与此相反,耶稣那伟大的索求却是爱和仁慈。通过这些简单的要求,他向众人展示,上帝并不是一个权威,一个控制欲强的、吝啬的对手。在《旧约》中,“撒旦”一词在希伯来语里是“对手”的意思。在那些把上帝构想成可怕的超级权威的人眼里,上帝看起来变得和撒旦一个模样,这些人以为可以通过行善来赢得上帝的青睐。但是耶稣却说,上帝已经宽恕了他们,上帝需要的是他们接受上帝的爱而已。这一点极其困难。紧紧拥抱自己的镣铐(人间的律法)反而更容易。
大法官代表了那类与上帝为敌的人。他相信上帝就是个暴君,虽然和什一税税负无关,但是上帝让人们承受自由意志的重负。不过,大法官没有看到,上帝的意旨和人的软弱汇于一体,就是耶稣。在加略山,上帝被证明是虚弱的血肉之躯,甚至会死。他唯一的神显,就是那被折磨的躯体 --- 宣扬爱和公正、被当权者处死的人的躯体。人只有在目睹了这可怕的失败后依然活下去,才能为更有教化意义的事打下根基。只有先葬入尘土,才能抵达天空。叶芝(Yeats)说,正是在粪池处,爱神已经搭建起他的宫殿。任何道德幻想,如果不接受这个事实,都只能是(不切实际)的意识形态而已。
陀思妥耶夫斯基肯定知道,《新约》里的耶稣不会赞同大法官关于人间面包和天堂面包的严格区分。马太福音里宣讲的救赎,并不是“宗教的”或者天堂的事情,而是喂饱饥饿之人、看望生病之人。根据纯正的犹太教精神,教化的核心是道德化。只有那些被物欲充斥大脑的人,才会希望他们的宗教超凡脱俗的,以此补偿他们在世间的愚昧。所以麦当娜去洛杉矶的Kabbalah中心参加通灵课程也就不让人吃惊了。否则她怎么能逃离一小会儿她身边的经纪人、保镖、经理、发型师、还有其他各色人等呢?救赎当然无法依附在如一杯水和一片面包那样的平凡物件上。那位大法官是彻头彻尾的入世者,反对他认定的极端不现实的精神需求。他所不知的是,上帝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超我。上帝热爱和接受那些失败的,而不是简单的去奖赏那些成功的。没有什么比这更具世俗智慧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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