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翦商》之浅见
来自:我不是SaCom呢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腰封上说是“一本夏商周启示录”。和之前读过的大框架历史不同,这本书以“人祭”为主线,串联起了夏商周。同时也因为那段时期缺乏相应的文字史料,作者借用的是大量的考古材料,来对那段历史进行解读、推演。在我看来,这是很有意义也很成功的一次尝试。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上古时代的历史专著,因此这对我而言就是基准,所谓基准,简单而言就是作者说什么我就信什么。即便如此,我也能感觉到,书中有些推论时似乎略有牵强,可能是为了因果连贯性和宏大叙事的需要吧。翻看了一下豆瓣的几篇中差评,显然并不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觉得,有几篇从专业的角度指出了书中的一些Bug。但我其实并不关心这些,毕竟不是相关专业的学者嘛,没有那种对严谨的迷恋。历史类书籍,我更多的还是看其可取之处,去以史为鉴知兴替。太严谨的作品往往不够精彩,诚如某篇热评所说,“或许,这就是畅销书的写法吧。”
这本书最先映人眼帘的震撼,就是人祭宗教。引子中选取的场景,祭祀,应该是上古史时期最具有原始野性张力的公共活动了。而最重要的是,作为祭品的,不仅有各种动物,还有人(人牲)。这种虐杀活人、取悦“诸神”的祭祀场景,很明显还带有一种表演性质,在商朝时期达到了鼎盛。书中有大量篇幅,就是通过各种考古材料,佐证这种野蛮暴力行为是普遍存在的。这些考古材料,多半是发掘出某某墓葬或遗址,先介绍它们的整体布局,然后是里边摆放的尸体和物件,细节到人骨(用于献祭或殉葬)的状态、姿势、陈设、上边的伤口(尤其是各种猎奇的伤口)等等。初看这些暗黑猎奇的内容时,我就被深深吸引了,而后会感到抑郁,就像一种精神污染。有人曾被砍得半死在坑中挣扎,而一旁群众在围观取乐;当时以人的头骨加工成容器,已经是一种产业链了;还有房梁上悬挂的人头,作为战争“陪练”的人牲等等——这些都揭示了上古时代黑暗的一角。
据我所知,早在人类起源时期,人祭现象就已经存在了。《金枝》中就科普了各种“用”人方式,最初是作为一种巫术,随后进一步发展成为宗教。商朝人祭宗教的普及,一方面能看出来,那时的人杀人应该没有什么心理负担,这一点李硕(本书作者)从常用的甲骨文字上就部分佐证了这个观点:当时,一个人作用于另一个人的形式,通常就是暴力。另一方面,也能看出商人的宗教价值观,孔子总结为“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放到我们现在是很难理解的。但商民们生于斯、长于斯,从小被这种价值观影响,所以大多感受不到其中的血腥荒谬,习以为常了。只有当周族的人——一个偶然被商朝接纳的小部落(之所以被接纳,用一个现成的词语“助纣为虐”可谓十分贴切),接触到这些场景时,才会觉得恐惧与恶心,这才有了商周更替之后对人祭宗教的禁绝。
或许是对人祭场景的着墨过多,书后半部分写到的商(殷)周之变就有了很多人性的光辉。商周之变,使得华夏文明摆脱了宗教、神权的控制,我们的政治文化因此显得过于早熟。而宗教神权这些,在特定的时期是有重要存在意义的,既是很方便的组织形式也是以控制见长的工具。为了填补这里头的空白,周公、孔子等人发展了一套世俗的礼仪,用很接近如今的道德体系去替代当时的人祭宗教,这些后来也都构成了本民族的基调。比如“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简单的八个字就概括了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周公等人对历史的处理方式。就是完全封存,不仅从行动上禁止了人祭行为,还抹除了所有相关的史料和证据(除了文王的《易经》),势必要将这段秘辛打入到历史阴影里。他们以道德叙事的形式去重构历史,形成一种政治正确的官方叙事。看来类似“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样的比喻,或者是“谁掌握了现在也就掌握了过去”这样的反乌托邦名言都是十分贴切的。再比如对前边的三年,主流话语迟迟没有给出官方结论,这就导致一种类似集体失语的困境。
最后想说的是《易经》,此前,我对这部典籍一直有种叶公好龙式的兴趣,曾找来一本读了一会儿,结果发现还是用来垫喜欢的桌脚更合适。当然我会感叹,是自己功力不够,外加天机不可泄露。看了作者对《易经》的解读,正确与否姑且不提,至少完成了我对《易经》的祛魅,连带着我对算命先生的信心也打了点折扣。看到“含章,可贞”这句话,大概不会有人想到这是周文王在隐晦地表达自己翦商的野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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