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伊莎贝拉
来自:八点钟有骨气
《刀锋》中,最令我欲罢不能的人是伊莎贝尔。 她是那种能自度的女人,对自身道路和天性的了解从一开始就比莱雷深刻,因此她没有他的犹豫、怀疑和苦痛的羁绊,更彻底、更坚决、也更易于满足。 她不勉强自己。按照一定规则被培养成人的她,本能地意识到金钱的重要性,意识到自己不能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与莱雷摊牌时,听完他天马行空般的论述和允诺后,她清醒地指出他的一厢情愿:“你不明白你实在要我做一件我不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情吗?” 她也不勉强别人。在与莱雷分道扬镳前,她一度想色诱莱雷,用“生孩子”来逼迫他就范,但终因意识到这么做“象是从小孩子手里骗糖吃”而决定“不能干这样肮脏的勾当”。你可以说她是良心发现,但我更乐意将这理解为天性。 她对及时行乐有很深的体会。就象她一再告诉莱雷的那样:“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女孩子,我今年二十岁,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趁我年轻的时候好好玩一玩”。 她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物质生活的热爱,声明“如果我不走在水泥铺的人行道上,如果不是沿街都有玻璃橱窗,里边展览着帽子、皮衣、宝石手镯以及镶金的化妆品,我就永远不会真正感到幸福”。 伊是人间的花,只能在人间开放。她不关心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祈求的是有血有肉的凡人的幸福,而不是什么不朽。从这个意义上说,她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 最了不起的是,她深韵:人们所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在于莱雷分别十年又重逢之际,面对“我”提出的“你很爱莱雷吗?”的询问,她斩钉截铁的答道:“废话,我这一生从来没有爱过第二个人。”但在论及当年未嫁莱雷是否后悔时,她同样坚决的回答:“不后悔。那时要是嫁给他的话,那就是发疯了。”她说自己不会舍弃格雷的理由是多年来与之苦乐与共,共沐风雨并因格雷完全依靠自己而产生了一种责任感,当然也不无羞赧的指出“他在床上表现得非常好”。呵呵。 伊之所以放弃秀骨清相得莱雷,选择大腹便便的格雷,并非像她自己所说的“唯一的园原因就是我不想妨碍他”,这一说法无疑含有虚伪的成分。但也不是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为了一粒方方正正的钻石和一件黑貂皮上衣”。真正的原因或许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那是两种天性和道路的不同。正是这种不同使他们像两条交错的铁轨,渐行渐远,再没有相交的一天。 在对待生活上,莱雷和伊莎贝尔各走各的路,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知道。人们也许都很同情莱雷所承受的折磨和苦痛,激赏他对更高更远的境界的追求,但这并不能成为指责伊的理由。她比神姿高彻的莱雷更有血有肉,更贴近人性的真实,她对声色犬马的推崇和追逐更是我们中大多数人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写照。 对于那些一定要谴责她的人们,请听听耶稣的这句话: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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