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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语病是不加的
可以加也可以不加,我以前都加
当年高考语病题,加了算错,我记到现在,还有一个词“首当其冲”也是常用错
不加
改语病的确是不加的...但是一堆字的发音一“骑”绝尘,远上寒山石径“斜”这类字,也因为读错的人多了就改了,万一呢🙃
正确用法是不加
我论文里面加了,然后答辩老师让我去掉,说不加
不加,前阵子刚跟同事讨论过这个问题,还有双引号之间也是不加顿号的
中文专业现身说法,现在是不加的,(我们老师提过一嘴,是有规定的这个东西)
不加的,我们都这么教小孩,写论文也不加
写公文的时候我们不加的
不加,本来就要表达并列的意思,加顿号就重复了
不加,我曾经有份合同,遇到严谨的客户退回来让我重新改了
不加,我曾经写公司稿子的时候,我领导叫我把顿号删除
加不加倒是不知道,不过,我自己用,从来不加
不加 写论文要求不加
我觉得不能
那我想问,那我发的这个也就是不规范了吗?
那图里这怎么解释
[内容不可见]
不能,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因为现在出书规范就是书名号,双引号,单引号连用时不加符号。
很简单,找政府公文看下就知道了
公文格式是不加的
公文不加,国标要求不加
既然都说不加,为什么民法典里要加啊
不加啊
以前可以加,现在不准加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